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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預算審查與多項法案討論:聚焦學助權益、食安、長照及DRG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0-05

LawTrace 法律歷程:病人自主權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人體研究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預算案,並就「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及多項臨時提案進行討論。會議聚焦於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身心障礙定額進用、食安管理、健保DRG對早產兒及孕婦安胎的影響、以及長照體系建置等議題。多項提案經討論後通過,部分則要求相關部會研議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勞動部105年度公務預算案,並聽取勞動部業務概況報告。
  • 討論聚焦於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以及勞動部相關政策的執行情形與改善措施。

相關爭議

  • 身心障礙學生兼任助理進用保障:勞動部核釋將學生兼任助理排除於身心障礙定額進用計算之外,委員認為此舉雖有配套但缺乏強制力,未能有效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與勞動機會。
  • 公立學校定額進用比率:委員認為勞動部函釋排除學生兼任助理適用定額進用制度,應透過修法提高公立學校定額進用比率以彌補衝擊。
  • 大學兼任助理工作分類與薪資調查:委員認為教育部現有調查不足以全面評估兼任助理勞動成本與人力,需進行更詳細調查。
  • 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委員指出教育部實施的「處理原則」未能有效保障學生勞動權益,大學逕自修改校內規定、學分、畢業條件,甚至對教授施壓,將兼任助理納為「學習型助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將學校優先進用身心障礙學生擔任兼任助理之情形列入查核項目,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及具體實施期程。
  • 要求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向行政院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修正案,提高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定額進用比率。
  • 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執行「大學兼任助理工作分類、兼職情形、工時與工資調查」,以利未來政策制定。
  • 要求教育部就「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執行後相關問題,邀集學生及工會代表進行檢討及修訂,並調整相關補助計畫支應衍生費用。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建請勞動部協助高雄市政府防疫登革熱所需之不足人力,特別是因應颱風過後人力需求增加的情況。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請勞動部引進越南外籍勞工時,應加強宣導遵守我國動物保護相關法令,不得虐待、殺害貓狗等動物。
  • 要求勞動部就外籍勞工虐殺動物現狀提出相應解決之道,並強調若觸法,雇主及仲介單位亦應負起相關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陳雄文 勞動部部長

  • 未就委員質詢的具體勞動部預算內容進行詳細答覆,而是由各單位主管進行說明。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李昆澤、鄭汝芬及林淑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勞動部需將學校優先進用身心障礙學生擔任兼任助理情形列入查核項目,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及具體實施期程。
  • 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需於2個月內向行政院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修正案,提高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定額進用比率。
  • 教育部需於1個月內執行「大學兼任助理工作分類、兼職情形、工時與工資調查」。
  • 教育部需邀集學生及工會代表檢討及修訂「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並調整相關補助計畫支應衍生費用。
  • 勞動部需協助高雄市政府防疫登革熱所需人力。
  • 勞動部需加強宣導引進之外籍勞工遵守我國動物保護法令,並就現狀提出解決之道。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7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衛生福利部105年度公務預算案,並聽取業務概況報告。
  • 同時審查7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主要涉及公共場所親子設施、兒童參與活動權利、網路有害資訊保存、收出養媒合服務罰則等。
  • 討論內容涵蓋高齡友善環境與長照體系建構、弱勢照顧與兒少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改革、防疫體系、食品藥物管理及健康照護體系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苗栗縣社會福利預算挪用:苗栗縣政府借用社會福利基金及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且中央撥款後仍未優先支應法定社福項目,導致團體服務中斷或面臨融資困難。
  • 醫院評鑑納入國產藥品採購:委員質疑衛福部將醫學中心採購生技公司藥品納入評鑑項目,恐影響醫院自主購藥權利,且強制性鼓勵國產藥品可能讓民眾成為白老鼠。
  • 營養午餐白飯添加「鮮保利」:委員質疑學童營養午餐白飯添加合法食品添加劑「鮮保利」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擔憂長期食用對學童健康影響,並指出團膳業者為大量接單而濫用。
  • 健保補充保費費率調整:健保安全準備金已達2,080億元,遠超法定標準,委員建議調降補充保費費率以減輕民眾與雇主負擔,但衛福部考量人口老化及未來財務缺口,持審慎態度。
  • DRG實施對早產兒與孕婦安胎影響:委員擔憂DRG全面實施對早產兒住院天數及孕婦安胎醫療的限制,可能導致醫療品質下降或人球問題,要求暫緩實施或排除相關醫療項目。
  • 醫學中心家數限制與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委員質疑全國醫學中心長期維持19家上限的合理性,導致部分區域(如新北市、桃竹苗)醫療資源分配不均,抑制區域級醫院提升品質的動力。
  • 藥品原料管理標準不一:委員質疑衛福部對不同藥廠(如碳酸鎂、碳酸鈣事件與生達「高克痢」)的原料藥管理標準不一,對「高克痢」未立即下架且允許補正程序,被認為有包庇特定廠商之嫌。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苗栗縣政府挪用社會福利基金,導致社福服務停頓,要求衛福部介入解決,並建議政府支付社福團體融資利息。
  • 質疑醫院評鑑納入國產藥品採購項目,認為不應強制醫學中心採購特定藥品,並指出此舉引發許多醫生不認同。
  • 要求衛福部禁止營養午餐白飯添加「鮮保利」等化學添加物,強調學童健康不容妥協。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指出營養午餐白飯添加物問題源於價格過低,導致廠商需提早烹煮並使用添加物,建議各縣市政府提高營養午餐標案價格。
  • 建議健保補充保費可從2%降至1.5%,以減輕民眾與雇主負擔,理由是健保安全準備金已累積至2,085億元,遠超法定標準。
  • 對健保署同時實施ICD-10、DRG擴大及雲端藥歷追扣表示擔憂,認為衝擊過快,要求DRG實施應緩一緩,特別是早產兒醫療應排除DRG。
  • 質疑DRG對早產兒醫療的給付方式,擔心會造成醫療人球問題。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旨在解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無法處理的末期以外重症病人善終權利問題,涵蓋末期、不可逆轉昏迷、持續植物人、重度失智及其他重症5種情況。
  • 強調本法透過預立醫療照顧計畫(ACP)讓病人自主意願能貫徹,並為協助善終的醫師及醫療機構提供阻卻違法保障,而非安樂死法案。
  • 呼籲支持「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讓重症病人有機會善終,並保護相關醫護人員。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控衛福部食藥署對特定廠商(生達「高克痢」)採兩套標準,其原料藥未獲許可卻僅依藥事法第16條處罰且可繼續販售,與碳酸鎂、碳酸鈣事件立即下架處理方式不同,涉嫌包庇。
  • 質疑食藥署對「高克痢」原料藥(高嶺土、果膠)的安全評估依據,並指出美國FDA已停止將果膠作為止瀉輔助治療主要成分,要求衛福部說明。
  • 質疑健保署不主動調降補充保費費率,以及國健署對旅行團抽佣販售菸酒的間接促銷行為應加強開罰。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國醫學中心家數(19家)長期未變,導致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特別是新北市及桃竹苗地區醫學中心稀少,扼殺區域級醫院提升品質的動力。
  • 建議衛福部重新思考醫學中心家數限制,並提出「準醫學中心」概念或讓評鑑與健保給付脫鉤,以鼓勵醫院提升品質。
  • 建議衛福部主動與交通部協商,在交通運輸工具及公共場所增設親子友善設施,以實際行動支持生育政策。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關切八仙塵爆傷者後續復健及家屬照顧問題,要求衛福部加強「一人一案,長期陪伴」政策的落實,避免家屬因疲憊而倒下。
  • 澄清DRG對早產兒醫療的誤解,強調早產兒超過30天住院不會納入DRG,且有23%支付點數加成,要求健保署加強溝通。
  • 質疑健保補充保費安全準備金高達2,000多億元,要求健保署檢討醫療給付合理性及主動提出調降費率方案,讓民眾有感。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兒科急診資源分布不均且醫師人數不足,根本原因在於兒童急診需配置高成本的專科醫師人力,要求衛福部加強介入扶持。
  • 建議健保署檢討兒童醫院急診診察費給付,並將健保經費優先投資於兒童醫療照顧,以改善兒童醫療權益。
  • 質疑營養午餐白飯添加「鮮保利」雖合法但不合理,強調孩子食品安全標準應更高,並建議檢討營養午餐托拉斯化問題。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心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後,衛福部如何佈建長照服務網絡,特別是偏鄉機構式照顧的加強措施及政策誘因。
  • 建議長照機構床數上限應提高,並詢問衛福部對此的規劃。
  • 關切藥品原料進口問題,指出食用級原料轉為藥用級可能影響藥效,且藥商面臨實務困難,要求衛福部提出報告說明如何輔導藥商符合法規。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建議健保卡可作為網路報稅的自然人憑證替代工具,以提高網路報稅普及率,並強調技術上可行且行政院已承諾促成。
  • 再次呼籲衛福部檢討健保補充保費費率,認為健保目的非賺錢,只要夠用即可。
  • 建議衛福部主動與交通部協商,立法規定高鐵、台鐵、長途客運等交通工具及公共場所增設親子友善設施,以實際行動支持婦女和兒童。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疾管署105年度「防疫業務」預算科目編列高達43億元,工作計畫多達8項,違反主計總處規定,有浮編、流用及規避立法院監督之嫌。
  • 批評疾管署對今年台南登革熱疫情蔓延一無所知且未建議成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導致疫情擴散至澎湖,認為疾管署失職且署長應負責任。
  • 要求疾管署說明登革熱防治的重症率、死亡率與國際比較數據,並指出台灣疫情病例越多死亡率越高,要求亡羊補牢。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DRG全面實施對早產兒給付的合理性,擔心齊一式規定會導致醫院虧損及人球問題,要求暫緩實施或更細膩分類。
  • 關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後,政府對早產防治及追蹤制度的資源投入與執行情況,特別是新生兒醫療網及個案管理師的建立。
  • 建議衛福部應透過人工生殖機構認證標準,鼓勵植入較少胚胎以減少多胞胎,並加強孕產婦衛教,建立友善生產環境,推廣助產士協助生產。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控衛福部食藥署長期瀆職,對曼秀雷敦及綠油精等廠商的自用原料藥未申請許可卻未開罰,且避重就輕包庇廠商,要求衛福部承認錯誤並道歉。
  • 質疑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醫院案,指出國衛院癌症研究中心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導致醫院核准基礎不穩,並擔憂遠雄在財務困難下將醫院轉讓給其他財團,變相侵佔國土。
  • 要求衛福部從嚴審查遠雄趙萬枝醫院案的任何變更,包括基金會董事改組,並確保其履行蓋醫院承諾,勿成為遠雄取得現金的幫兇。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關切營養午餐白飯添加「鮮保利」問題,詢問其對人體長期食用的影響,並要求衛福部食藥署研究規範,或不准許添加,以保障學童食安。
  • 質疑特威茶葉公司進口茶葉農藥超標事件,詢問我國邊境檢驗標準是否過於嚴格,以及與國際標準的差異,要求說明對不合格業者是否有更嚴格的罰則。
  • 詢問民眾如何區分登革熱與流感症狀,建議衛福部加強宣導,避免混淆影響就醫時機。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人平均壽命與就養榮民平均壽命存在5歲差距,認為是「一國兩制」的不公平待遇,要求衛福部釐清並處理。
  • 關切醫護人員人力不足問題,建議衛福部研究引進外籍護理人員的可能性,以減輕本國護理人員負擔並提高待遇。
  • 批評疾管署過去20年對登革熱防疫未達應有水準,導致今年疫情大爆發,死亡率高於新加坡等國,要求亡羊補牢,並建議對重度傳染區域居民優先施打疫苗。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頂庄村居民健康追蹤計畫,因距離六輕近且致癌重金屬濃度偏高,要求衛福部1週內研議完成計畫可行性,並提供低劑量肺癌檢查經費。
  • 指出南彰化老人醫療設備嚴重不足,要求部立彰化醫院扮演「南彰化老人健康照顧中心」角色,發展巡迴及在宅醫療,並設立老人專區,但質疑衛福部未提供足夠財政支持。
  • 要求健保署立即澄清網路上關於早產兒DRG限制住院天數的不實訊息,並提供足夠資源照顧早產兒。

相關人員回應

蔣丙煌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認同苗栗縣財政困窘導致社福問題,承諾向行政院及主計總處了解並研議解決方案,包括社福團體融資利息由政府支付。
  • 解釋將國產藥品納入醫院評鑑是國家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政策,旨在鼓勵使用有效國產藥品,承諾與醫院多溝通。
  • 表示不鼓勵營養午餐白飯添加「鮮保利」,但考量團膳烹煮時間與食品安全平衡,會再研議規範。
  • 對調降健保補充保費持審慎態度,考量人口老化及未來財務反轉預估。
  • 贊成交通工具及公共場所增設親子友善設施,承諾與交通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協商,但坦承執行面有困難。
  • 承諾衛福部會扛起早產兒照顧、出院後管理的責任,並研議政府建立個案管理師體系。
  • 強調衛福部將依法行事,責成食藥署弄清楚藥品原料管理爭議,並向委員報告。
  • 表示遠雄趙萬枝醫院案若有任何變更,衛福部一定從嚴審查。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

  • 說明中央已撥付苗栗縣政府相關費用,但地方政府未將款項用於法定福利服務,承諾會了解團體面臨的困境。

吳建國 衛生福利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中央已控管苗栗縣財政,對補助款有使用規則,工程費與人事費優先處理,但未明確回應社福團體融資利息問題。

王宗曦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說明醫院評鑑已要求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重視兒童急重症,以補充人力資源。
  • 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旨在處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未涵蓋的末期以外重症病人,透過預立醫療計畫貫徹病人意願,並為醫師提供阻卻違法保障,非安樂死法案。
  • 說明遠雄趙萬枝醫院案中,醫療財團法人不能轉讓或與教育法人合併,董事會成員須為自然人,強調若有變更將從嚴審查。

姜郁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鮮保利」是合法食品添加劑,用於延長白飯保存,但衛福部不鼓勵添加,將加強稽查團膳業者使用情形。
  • 承諾將研議修正即食餐食食品製造業GHP專章,限制化學調味劑及食品改良劑使用,並將「蔗糖素」中文名稱改為「三氯蔗糖」。
  • 說明我國對藥品原料管理日益嚴謹,但對於生達「高克痢」原料藥未立即下架,解釋為行政程序不合法,而非非法,且廠商已補齊文件。
  • 說明我國茶葉農藥殘留檢驗標準全國一致,進口產品須遵守我國規定,若不符則退運或銷毀。
  • 承諾會評估並研究將即煮即食食品排除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之外的措詞與內容。
  • 說明複方食品添加物管理已公告製造過程、品質文件等須上傳非登不可,並正修正施行細則以確保單方許可字號的依循性。

黃三桂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說明健保安全準備金預估106年起將收支不平衡,不建議調降補充保費費率,但健保會將討論費率調整。
  • 說明DRG已推動十幾年,不應再延遲,且針對特殊個案可提出特別申請,早產兒超過30天住院會排除DRG核實給付,且有23%加成。
  • 承諾將與相關醫學會持續溝通DRG對早產兒及孕婦安胎醫療的影響,年底前若無共識將暫緩納入。
  • 承諾會督促專案檢視醫療資源欠缺處,將經費投資於兒童醫療照顧,並加強澄清DRG對早產兒醫療的不實報導。
  • 說明健保會委員來自不同背景,費率調整不只聽從衛福部意見。
  • 說明ICD-10已準備6年,DRG也陸續協商中,但考量醫界負擔,正評估是否錯開實施時程。

曲同光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

  • 說明政府補助的36%健保費與補充保費安全準備量無關。
  • 說明健保費率調整將在11月健保會中討論,健保署會主動提案,並提供完整資訊供討論。
  • 說明補充保費費率與一般保費費率同步升降,若要單獨調整需修法。

郭旭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

  • 說明疾管署防疫業務預算編列原則上符合規定,但承認存在流用狀況,並強調流用受監督。
  • 解釋未建議成立登革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是因當時認為溝通協調無大問題,但行政院評估後決定成立。
  • 承認登革熱死亡率高於新加坡,並表示疫情處理到某階段會檢討,強調登革熱防治是長期且持續的工作。
  • 說明登革熱防治無地域限制,但部分疫情有區域性,並解釋登革熱與流感症狀差異,呼籲符合資格者施打流感疫苗。

邱淑媞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署長

  • 說明菸害防制法禁止菸品廣告及促銷,旅行團抽佣屬間接促銷,將加強開罰。
  • 說明衛福部正規劃早產兒及其他高風險兒童的追蹤系統,並將研議編列預算設置個案管理師。
  • 說明人工生殖機構認證標準已訂入減少多胞胎規定,並加強孕產婦衛教。
  • 說明出生通報系統已包含新生兒週數及體重資料,不會遺漏,並推廣友善生產環境。
  • 表示將強化早產兒後續追蹤照顧,但建議修正提案文字,避免指定特定民間團體或要求政府接手管理,而是研議建立長期追蹤管理系統。
  • 說明國健署職掌主要為預防,早產兒問題涉及多方資源,衛福部將協調處理,並將高風險兒童納入考量。

鄧素文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

  • 說明長照體系建置預計未來3年每年有100億預算,以居家式照顧為主,並將充實居家、社區與機構式服務,目標每1萬名失能人口有700床機構床位。
  • 說明長照機構床數上限49床是老福法規定,長照服務法上路後,機構轉型重新申請許可則無此限制。
  • 說明護理人員執業率約6成,短期內國人人力尚可,中長期將透過改革計畫吸引人力回流。
  • 說明榮家照護模式與一般長照法規不同,未來長照服務法會納入調查。

林慶豐 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會執行長

  • 承諾會關心彰化大城鄉居民健康,將與國衛院、國健署及彰化醫院合作,於3週內研議完成「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頂庄村居民健康服務計畫」可行性。
  • 承諾彰化醫院將對南彰化醫療資源做更多挹注,並提出老人照護計畫,但未明確承諾財政支持。

蔡淑鈴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 說明ICD-10已準備6年,DRG也持續協商中,但醫界反映兩者同時實施負擔重,正評估是否錯開時程。
  • 承諾將邀集醫學會討論DRG對早產兒的分類,並參考國際經驗,年底前討論。

宋文宏 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

  • 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非本部主管法規,僅能提供相關協助,建議由衛福部說明。

許映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

  • 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與司法院無直接關聯,但若有法律適用爭議,將派員參加公聽會提供法律見解。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李昆澤、鄭汝芬及林淑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衛生福利部需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兒科急診資源分布不均之方案,以有效提升兒科急診服務之質量。
  • 臨時提案2案:關於「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法務部及司法院需提出相關書面資料或說明。
  • 臨時提案3案:食品藥物管理署需依程序儘速於6個月內將蔗糖素中文名稱改為三氯蔗糖,並檢討其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和使用限制。
  • 臨時提案4案:衛福部需於年底前與新生兒科醫學會、婦產科醫學會、周產期醫學會、早產兒醫學會、兒科醫學會討論DRG對早產兒醫療及孕婦安胎醫療的影響,如無共識將暫緩納入明年欲實施之DRG項目。
  • 臨時提案5案:衛福部應研議編列預算,並設置個案管理師,加強改善早產兒出院後統籌連繫、追蹤諮詢;政府應於3個月內研議有效之早產兒長期追蹤系統。
  • 臨時提案6案:食藥署需於1週內開始研議,並依程序儘速增列即食餐食食品製造業之GHP專章,限制使用特定化學調味劑及食品改良劑於即食餐食的菜餚、米飯中。
  • 臨時提案7案:衛福部需針對「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多與第一線藥局溝通,建立統一窗口,改善系統,並加強對民眾宣導。
  • 臨時提案8案:衛生福利部需針對食品部分,加強落實強制標示、稽查其成分、原料來源之安全性,並嚴格執行其罰則。
  • 臨時提案9案:比照臨時提案4案處理。
  • 臨時提案10案:衛福部需於1週內研議完成「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頂庄村居民健康服務計畫」之可行性。
  • 臨時提案11案:衛福部應統合建置台灣高危險妊娠及兒童重症醫療聯合網絡,串連醫療機構,以提升早產兒的照護品質,減少早產兒的死亡率與後遺症為目標。

原始資料

公報
1046701
卷/期/冊
104/67/1
發布日期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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