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經濟部暨所屬單位105年度預算審查:專利、水利、中小企業與能源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0-2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續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討論智慧財產局的專利申請收入與積案處理、水利署的治水預算編列與河川疏濬,以及中小企業處的輔導政策。會議中,委員們就預算增減、執行效率、區域治水需求及產業輔導等議題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針對各項疑慮進行說明與承諾。最終多數預算案照列,部分主決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少數提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第190案至第202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智慧財產局的預算,核心議題聚焦於專利審查費收入達成率不佳、人事費用增長與專利申請案下降的關聯,以及發明專利積案的處理進度與審查時程。
  • 委員們關切預算編列的合理性,並要求智慧財產局提升專利審查效率並達成設定目標。

相關爭議

  • 歲入達成率與推廣:委員質疑審查費收入達成率僅 73% 是否僅因申請案下降,而非推廣不力。
  • 人事費用與申請案量:委員質疑在專利申請案下降的情況下,人事費用卻因晉級而增加,擔心經費被薪水吃掉。
  • 專利積案數字認定:委員與行政部門對專利積案的件數認定存在差異,局長解釋其數字差異來自不同專利類型(發明專利與新型/設計/再審查)的計算方式。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智慧財產局歲入預算達成率低是否僅因申請案下降,而非推廣不力。
  • 質疑專利申請案下降,人事費用卻增加,擔心經費被薪水吃掉。
  • 對於專利積案數字與局長說法有出入提出疑問,並質疑審查速度慢。
  • 要求智慧財產局確保達成 104 年發明待辦案 7 萬 6,800 多件的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局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解釋歲入達成率低是因申請案略有下降,會覈實編列預算。
  • 說明人事費增加是因晉級,非人員增加;業務費有減少。
  • 澄清專利積案數字差異,強調發明專利審查時間已大幅縮短至 25 個月以下,符合國際水準。
  • 承諾會努力推廣產業專利規劃,並預計達成 104 年發明待辦案 7 萬 6,800 多件的目標。

相關後續

  • 第 190 案不予處理。
  • 第 191 案至第 199 案均不予通過。
  • 主決議第 200 案至第 202 案均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第203案至第226-4案)

核心議題

  • 本案主要審查水利署的年度預算,涵蓋水利工程收入增列、水資源科技發展經費、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環境改善,以及兩岸水利技術交流等項目。
  • 委員們特別關注各地區的治水、清淤進度,並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執行效率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 歲入增列困難:委員提議增列 5,000 萬元歲入,但水利署表示因新治水預算剛開始,剩餘款尚未產生,增列有困難。
  • 疏濬土石標售收入:委員建議增列 9,000 萬元收入以加速疏濬,但水利署澄清此收入主要來自工程治理剩餘土石標售,與河川疏濬(屬水資源作業基金)不同,增列有困難。
  • 水資源科技發展預算凍結:行政部門同意凍結十分之一,但委員認為應直接刪減或照列,不應凍結,以免造成後續解凍麻煩。
  • 淡水河系清淤進度:委員質疑淡水河系清淤檢討計畫耗時過久,要求提出具體進度與作為,並要求年底前完成規劃。
  • 工業區回饋金與河川整治搭配:委員關切日月光回饋金是否與水利署河川整治工作搭配,避免變成地方分贓。
  • 兩岸水利交流頻繁:委員質疑水利署參訪多集中於中國大陸的黃河、長江,建議應廣泛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經驗。
  • 區域排水經費分配與執行:委員關切區域排水經費的流向及執行效率,特別是東港溪等地的用地取得與整治進度。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增列水利署歲入預算,以加速治水預算剩餘款回收及河川疏濬。
  • 質疑凍結水資源科技發展預算會造成麻煩,認為應直接刪減或照列。
  • 質疑水利署參訪多集中於中國大陸,建議廣泛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經驗,並要求提交考察報告。
  • 要求水利署加速辦理東港溪區域排水工程進度,特別是用地取得部分。
  • 關切荖濃溪和隘寮溪河道沖刷問題,要求水利署注意並加快疏濬工程。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強調台北市盆地清淤的重要性,質疑淡水河系清淤檢討計畫耗時過久,要求中央提出具體進度與作為。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月光對後勁溪的回饋金是否與水利署河川整治工作搭配,避免變成地方分贓。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淡水河系以外的五大河系清淤及檢討進度,特別是大甲溪、大安溪的疏濬協調與核定進度,要求儘速辦理。

相關人員回應

楊偉甫 次長 經濟部

  • 解釋歲入增列困難,因新治水預算剛開始,剩餘款尚未產生。
  • 說明河川疏濬收入主要來自水資源作業基金,公務預算收入來自工程治理剩餘土石標售,增列有困難。
  • 同意凍結水資源科技發展預算十分之一。
  • 說明淡水河系清淤整體檢討正在積極進行,預計年底提出結果,其他河系也在進行中。
  • 承諾會了解日月光回饋金與水利署河川整治的搭配情況。
  • 說明水利署除了與中國大陸交流,也積極與美國、以色列、新加坡、丹麥等先進國家交流治水經驗。
  • 承諾會盡力處理各地區的治水需求,包括加速東港溪工程及協調大甲溪、大安溪疏濬案。

張信一 處長

  • 解釋水利預算科目名稱「農業支出」是依行政院政事別分類,水利屬於農業支出。

相關後續

  • 第 203 案、第 204 案均不予通過。
  • 第 205 案至第 220 案均不予通過。
  • 主決議第 221 案修正文字為「爰此,提案要求水利署應檢討水利法第八十九條之一規定,將河川疏浚」後通過。
  • 主決議第 223 案修正為「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後通過。
  • 主決議第 222 案、第 224 案至第 226-4 案均照案通過。
  • 新增主決議要求水利署於 104 年底前完成淡水河系清淤全盤規劃並提出具體計畫執行。
  • 新增主決議要求水利署儘速檢討大甲溪、大安溪通洪斷面,加速相關疏浚工作。
  • 新增主決議要求水利署加速辦理東港溪之區域排水相關工程進度。
  • 水利署需將考察報告提交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部分 (第227案至第240-2案)

核心議題

本案審查中小企業處預算,重點在於如何落實對中小企業的輔導、信保基金協助,以及創新研究發展經費的運用,特別是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如何協助弱勢中小企業應對無薪假等困境。

相關爭議

  • 銀行信保刁難:委員反映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信保常被刁難,政府美意難以落實。
  • 無薪假問題:委員關切中南部已出現無薪假情況,要求中小企業處主動了解並回報,政府應積極出擊協助。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小企業是台灣企業的根,要求中小企業處用心落實輔導與信保基金協助。
  • 指出銀行對中小企業信保申請常有刁難,政府應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
  • 要求中小企業處主動了解中小企業困境,確保政策讓業者看得到也吃得到。
  • 關切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究發展經費的編列與推動。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南部已開始出現無薪假情況,要求中小企業處一旦發現問題即時回報,政府應主動出擊協助業者。

相關人員回應

葉雲龍 處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說明針對弱勢中小企業有專案貸款,若融資有困難可透過個案協處機制處理。
  • 表示信保部分若銀行未送件,業者需主動聯繫中小企業處協助協調。
  • 說明新增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究發展經費是技術處移撥,且有地方配合款。
  • 承諾會依照委員指示,主動了解並回報無薪假問題,積極協助中小企業。

相關後續

  • 第 227 案不予通過。
  • 第 228 案至第 234 案均不予通過。
  • 主決議第 235 案至第 240-2 案均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等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案涵蓋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的預算審查,內容涉及各單位的一般行政、業務推動經費,以及主決議事項。
  • 委員們主要針對能源局主決議的權責歸屬與業務執行可行性進行討論,並對工業區環境影響及地方關切議題提出要求。

相關爭議

  • 能源局主決議權責歸屬:委員與能源局就多項主決議的執行單位應為「能源局」或「經濟部」進行文字修正,以釐清權責。
  • 基金支應業務計畫可行性:委員要求能源局檢討業務計畫不以相關基金支應的可行性。
  • 工業區健康評估範圍:委員關切高雄仁大、大社工業區對左營地區的環境影響,但健康評估報告未納入左營地區,要求工業局擴大評估範圍並設置偵測系統。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雄仁大、大社工業區對左營地區(如文府國小、福山國中)造成嚴重污染,要求工業局將左營地區納入健康評估報告範圍,並設置偵測系統,研議納入回饋金回饋地區。
  • 要求工業局在最短時間內到左營地區的學校設置偵測系統。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對工業局預算中未經行政院核定的計畫編列預算表達異議,建議保留送院會協商,待行政院核定後再處理。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及政府應縮短南北與城鄉差距,尤其在路燈設置方面,認為 LED 汰舊換新政策不盡公平,要求檢討執行方向,以利窮鄉鎮獲得關愛。

相關人員回應

吳明機 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說明工業局預算相關計畫只要修正細節,國發會就會通過,並依照法定程序可在年底前通過。
  • 承諾最慢下週會到左營地區了解工業區對當地學校的影響,並就健康評估報告與偵測系統設置進行回應。

林全能 局長 經濟部能源局

  • 建議多項主決議的執行單位從「能源局」修正為「經濟部」,由經濟部統籌。
  • 建議將「應將上述業務」修正為「檢討上述業務」,並在「不以相關之基金支應業務計畫」後增加「可行性」三字,承諾會適當檢討並如實處理。
  • 承諾會對路燈汰舊換新政策進行完整檢視,並就新增部分做適當處理。

相關後續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部分:第 241 案至第 246 案均不予通過;主決議第 247 案至第 251 案均照案通過。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部分:第 252 案至第 260 案均不予通過;主決議第 261 案至第 263 案均照案通過。
  • 經濟部能源局部分:第 264 案至第 267 案均不予通過。
  • 能源局主決議第 268 案、第 269 案、第 272 案、第 275 案均將「能源局」修正為「經濟部」後通過。
  • 能源局主決議第 270 案將「應將」改為「檢討」,「業務計畫」後增加「可行性」三字後通過。
  • 能源局主決議第 271 案、第 273 案、第 274 案、第 276 案均照案通過。
  • 未審竣部分:第 48 案、第 49 案、第 122 案、第 134 案、第 135 案、第 136 案、第 139 案、第 140 案、第 140-1 案均不予通過。
  • 第 133 案、第 137 案、第 138 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 新增主決議要求工業局到左營等受影響地區進行健康評估報告,並研議納入回饋金之回饋地區。

原始資料

公報
1047301
卷/期/冊
104/73/1
發布日期
2015-11-06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