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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原民會及中選會預算與法案:聚焦自治、土地、媒體與文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0-21

LawTrace 法律歷程:原住民族基本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 9 次會議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案,並討論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草案。會議針對預算執行、原住民族自治、土地權益、部落公法人地位、狩獵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爭議及原民台營運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最終,多項預算項目被減列或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報告,部分法案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5 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其所屬 105 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檢視其過去 3 年政策宣導廣告的執行情況。
  • 核心議題涵蓋選舉業務經費編列、選務制度改進、監察小組成效、選舉公報刊登方式、宣導重點及人員配置合理性等。

相關爭議

  • 公設開票錄影:中央選舉委員會未提出具體辦法,並以財政負擔及既有制度公開透明為由,無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之效力。
  • 當選無效補選遞補:對於當選人因一審判決當選無效請辭補選,原高票落選者無法遞補的競合關係與法規適用性存在檢討空間。
  • 選舉期間延長必要性:立委質疑總統副總統及立委合併選舉時,延長辦理選舉期間 1 個月之必要性,認為增加費用且影響公務員本職。
  • 監察小組成效不彰:監察小組委員人數眾多但實際通報及審查案件數極少,質疑其編列經費的必要性。
  • 地方選委會兼職費合理性:部分地方選委會工友及駕駛人數配置不合理,兼職費支給有待檢討。
  • 選舉公報資訊不足:選舉公報未刊登政黨不分區立委人選照片,政見學經歷字體過小,影響選民閱讀及資訊獲取。
  • 政黨不分區宣導不足:宣導費用較高,但對於政黨不分區立委投票方式的宣導仍顯不足,影響民主發展。
  • 工友及駕駛員額配置:部分地方選委會工友及駕駛員額配置未符行政院規定,人力運用效率有待提高。
  • 政黨連坐裁罰資訊公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以利人民監督及淨化選風。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選務策進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當選無效補選遞補法規適用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延長辦理選舉期間 1 個月之必要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監察小組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兼職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支給可行性及合理性。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選務策進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當選無效補選遞補法規適用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延長辦理選舉期間 1 個月之必要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監察小組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兼職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支給可行性及合理性。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精簡各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工友及駕駛人數,提高人力運用效率。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選務策進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當選無效補選遞補法規適用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延長辦理選舉期間 1 個月之必要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監察小組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兼職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支給可行性及合理性。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精簡各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工友及駕駛人數,提高人力運用效率。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選務策進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當選無效補選遞補法規適用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延長辦理選舉期間 1 個月之必要性。
  • 提案凍結選舉業務經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監察小組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兼職費,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支給可行性及合理性。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精簡各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工友及駕駛人數,提高人力運用效率。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議將選舉公報大張海報改為小冊,並刊登候選人照片、放大字體。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加強政黨不分區立委選舉宣導,經費及篇幅應占整體宣導計畫二分之一以上或適當比例。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議將選舉公報大張海報改為小冊,並刊登候選人照片、放大字體。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加強政黨不分區立委選舉宣導,經費及篇幅應占整體宣導計畫二分之一以上或適當比例。
  • 提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主任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財產收入、其他收入照列;規費收入無列數。
  • 中央選舉委員會歲出部分:原列 18 億 7,166 萬 7,000 元,減列第 2 目「選舉業務」50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改列為 18 億 6,666 萬 7,000 元。
  •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凍結 5,0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公設開票錄影、當選無效遞補、選舉期間延長必要性、監察小組成效、地方選委會兼職費、選舉公報編印、政黨不分區宣導、人力配置及政黨連坐裁罰等相關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即可動支。
  •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5 案均准予備查,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 鑒於部落傳統組織面臨瓦解,為維護其地位與功能,並因應原住民族自治及傳統智慧創作保護需求,新增條文以明定部落經核定者為公法人,應成立部落會議並置傳統領袖。
  • 討論部落公法人化、部落會議組成、傳統領袖設置及相關辦法訂定等議題,以健全及傳承原住民族固有傳統社會制度。

相關爭議

  • 部落公法人名稱:原民會建議調整為「部落經核定者,為原住民族之公法人」,而非僅「為公法人」。
  • 傳統領袖連選連任方式:原民會指出部落領袖產生方式多元,非皆經選舉,建議將「連選」二字刪除,改為「任期四年,得連任」。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之 1,明定部落經核定者為公法人,應成立部落會議並置傳統領袖。
  • 強調此舉為維護部落傳統組織、領袖地位,傳承社會制度,並實踐原住民族自治及應對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之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支持蔡英文主席提出的賦予部落公法人地位,讓部落成為法律實體,累積強化自治經驗與能力,認為此為轉型正義的一部分。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政府在原住民族自治推動上的困難與進度,認為原民會應深入部落關心實際需求,而非僅停留在政策口號。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調永續發展需處理土地、文化與母語,並指出部落會議要點雖已修正,但其在原住民只占一半的部落可能引致衝突,需再研議其實質權力。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對鄭委員提案表示支持,但建議將「部落經核定者,為公法人」調整為「部落經核定者,為原住民族之公法人」。
  • 建議將「得連選連任」中的「連選」二字拿掉,因部落領袖產生方式不一定經選舉。
  • 坦承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在實質空間劃分(如花蓮縣廢縣問題)與穩定財源(參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方面面臨現實困難,是很大的工程。
  • 承諾將遵照委員意見,以公開方式進行董監事徵才,未來審查過程將透明公開。

相關後續

本法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本會將盡速安排相關的專案報告與法條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 針對原住民保留地取得所有權的法源問題,鑒於現行多數增劃編保留地不在山坡地,但仍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辦理,法制上欠妥。
  • 討論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尚未制定前,政府應輔導原住民經營、管理、開發、利用、保育及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並限制移轉對象為原住民。

相關爭議

  • 法源依據問題:現行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多不在山坡地,卻仍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規定辦理,法制上欠妥。
  • 土地權益保障:如何確保原住民無償取得保留地所有權,並限制其移轉對象,以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0 條之 1,解決原住民保留地取得所有權的法源問題,並允許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尚未制定前,輔導原住民無償取得所有權。
  • 指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目前實質僅剩第 37 條適用,增訂此條文可望廢止該條例,簡化法制。
  • 要求原民會 1 個月內提出草案,並強調此劃設辦法無需會銜其他部會,可逕行發布。
  • 強調已完成的法律權益(如原基法 21 條、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桶裝瓦斯補助、超限利用保留地權利)應優先報導,督促原民會及原文台加強宣導,避免族人權益受損。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針對非都市計畫區及都市計畫區內原住民長期面臨的土地問題,於今年年底前逐一處理完善,包括違建合法化問題。
  • 關注山里部落土地分區更正案例,要求原民會應更積極處理其他類似狀況的部落土地問題,並加快進度。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肯定山里部落土地分區更正為全國首例,強調政府應更積極面對其他尚未解套的部落土地問題。
  • 指出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原則中,山地或偏遠地區聚居人口達 100 人以上即可比照鄉村區辦理,而非僅限 200 人以上,要求原民會檢討。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調土海法立法的急迫性,認為其可將原住民土地轉為私有或合理運用。
  • 要求原民會加快處理土地建物合理化方案,使現有土地能快速轉換為現代可運用方式。
  • 呼籲原民會處理林務局和退輔會針對保留地申請的阻擋問題,以及未開發公共用地保留地應還地於民。
  • 建議修正保留地申請的舉證責任,應由政府舉證。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對鄭委員提案表示非常支持,認為第 21 條修正內容非常進步,能保障原住民權益,應早日實現。
  • 承諾 12 月以前將提出第 21 條劃設辦法草案,並強調已積極草擬,會盡速完成。
  • 表示已採集山里部落模式,將與內政部會商處理 9 個鄉、15 個部落(人口 200 人以上)的鄉村區建築用地問題,並承諾年底前處理所有配套機制。
  • 同意將 100 人以上聚居人口納入考量,並在年底前處理完畢相關法規清理及家戶問題。

杜張梅莊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管處

  • 表示山里部落問題的解決是地方政府與中央合力成果,並已與內政部營建署進行面對面討論,將檢討相關法規。
  • 說明已調查 9 個鄉、15 個部落存在與山里部落相同狀況,並將於 10 月 28 日與內政部營建署協商處理。
  • 強調土管處預算很少,主要用於保留地維護、增劃編及違規處理計畫,凍結將嚴重影響族人權益,請求免予凍結。

相關後續

本法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本會將盡速安排相關的專案報告與法條審查。

討論事項四

處理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 7 案;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4 案;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 5 案;審查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主管收支部分;審查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審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105 年度預算、業務計畫書案

核心議題

  • 全面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含文化園區管理局、綜合發展基金、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5 年度預算案,並檢視 104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解凍報告與近 3 年政策宣導及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
  • 討論議題涵蓋原住民族自治法制、國際交流、經濟產業發展、土地管理、公共建設、教育推展、社會福利、就業促進、文化保存與傳承,以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營運與董監事遴選等重大事項。

相關爭議

  • 原住民族自治法案進度: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 10 年,仍有 11 種法律及 7 種命令未配合修訂或廢止,部分法案內容爭議甚大,法制作業進度延宕。
  • 國際交流預算合理性:質疑原民會出國考察頻繁且成效不彰,考察報告抄襲,部分計畫與現有研究重複,且人數過高,有浪費資源之嫌。
  • 對大陸交流成效:質疑與中國大陸少數民族交流未能改變中國對台灣原住民的歧視,且有矮化我國原住民族之疑慮。
  • 經濟產業發展計畫執行: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且期程變更未說明,執行率偏低,成效受質疑。
  • 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計畫總經費變更未說明理由,執行率低,地方政府發包落後或請款不積極,原民會審核計畫有缺失。
  • 原住民大專就學率:原住民學生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率偏低且隨教育層級提高而下降,顯示教育推展成效仍待加強。
  • 數位部落啟航計畫: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先行編列預算,且過去類似計畫績效不明,執行策略需滾動檢討。
  • 原文會人事費與營運:原文會人事費佔捐贈經費比率過高,恐排擠節目製播經費,影響永續發展。
  • 原文會董監事遴選程序:第 3 屆董監事遴選未採公開招募,審查會召開時間壓縮,且傳出有官員不當關切及宴請審查委員情事,引發黑箱作業質疑。
  • 原文會設備採購與 e 化:質疑原文會編列高畫質新聞製播系統、戶外轉播設備、圖書管理系統等預算,認為部分無急迫性、成本效益不彰或可採租賃方式,有浪費公帑之嫌。
  • 原住民狩獵權與共管機制:太魯閣族人因狩獵權受國家公園法阻礙而抗議,質疑各部會未落實原基法共同管理機制,原民會應更積極協調。
  • 原住民文化推廣:原住民文化被錯用、濫用及不尊重案例頻繁,顯示文化推廣成效不彰,需加強對主流文化族群的教育。
  • 原住民部落觀光發展:過度開放觀光及觀光客素養不良導致環境破壞、文化歧視,原民會需整合各方規劃觀光行程與禮儀教育。
  • 平埔族群身分認定:對於平埔族是否應認定為原住民,以及其歷史、文化、政治考量等問題存在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詢歷任總統有無向原住民族道歉,肯定蔡英文主席提出道歉政見,認為是帶來和解與轉型正義的好事。
  • 批評宋楚瑜先生「原住民生得夠多,我早就當選了」及「原住民只有三族(營養不足、存款不足、照顧不足)」言論,認為其過於樂觀且讓人不舒服。
  • 質疑原民會編列 105 年度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 400 多萬元,讓地方鄰長(鄉鎮長)定期出國考察成為常態,認為應撙節開支並檢討成效。
  • 提案凍結公共建設業務中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 2 億元,指出其執行率不佳。
  • 提案減列原住民教育推展中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經費 3,400 萬元,指出未編列相關規費收入。
  • 提案凍結原住民教育推展中數位部落啟航 4 年計畫經費 4,900 萬元,指出計畫未經核定且成效待檢視。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研謀提升開拓其他財源能力,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針對自製節目限制提出改進對策,提升自製節目率。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太魯閣族「還我狩獵權」抗議,要求原民會與林務局、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 1 週內召開會議處理,並引用原基法第 34 條第 2 項解釋適用法令。
  • 肯定原民會林主任委員在任內的努力,但認為原民會與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之間的平台合作應加速並增加會議頻率。
  • 要求原民會於年底前處理非都市計畫區及都市計畫區內原住民房舍違建問題,將土地變更為建地。
  • 質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程序不公開透明,認為審查委員拒審是暴力行為,要求原民會調出會議紀錄與錄影,並堅持預算應繼續使用。
  • 要求原民會監督地方政府提報的基礎建設工程計畫,確保符合部落實際需求,而非僅為「過路財神」。
  • 質疑原文會圖書管理系統 e 化預算與人力配置不符比例,認為應優先處理更急迫需求。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於 1 個月內提出原基法第 21 條劃設辦法草案,強調其重要性及無需會銜其他部會。
  • 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提出期許,要求原民台做到「學習族語、了解原住民族文化、別讓權益睡著了」,並批評其對已完成法律權益的宣導不足。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相關措施,提高原住民族從事金融保險及電子科技之產業人數,改善生活品質。
  • 提案要求原民會於 1 個月內與農委會、交通部觀光局等機關檢討相關法令,以維護東海岸阿美族人傳統漁獵權益。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批評林主任委員對宋楚瑜先生言論的答詢偏頗,認為其未能真實反映部落現況,要求主委走進部落關心底層原住民的困境。
  • 質疑民進黨總統參選人提出的原住民自治法案能否辦到,認為難度很高。
  • 質疑原民會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編列不當,有資源重複投入之嫌,且考察成效不彰,提案減列或凍結。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200 萬元,認為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原民會推動不積極。
  • 提案凍結原民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藝術展示表演及教育推廣業務經費 160 萬元,指出奇美原住民文物館營運爭議未解。
  • 提案減列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 22 萬元,質疑赴大陸考察文化資產保存成效。
  • 提案減列並凍結原民會各目業務費,指出其派遣勞工及承攬勞務比例過高,有隱藏用人成本之嫌。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從歷史、考古、語言學、遺傳學角度論述台灣原住民與南島語族的關係,強調台灣可能是南島語族的發祥地,甚至可能是亞太人類文明的始祖。
  • 呼籲政府應對台灣上古史進行有系統、全面性、國際化的研究,發展台灣的歷史地位。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肯定山里部落土地分區更正為全國首例,要求原民會應更積極處理其他尚未解套的部落土地問題,並加快進度。
  • 質疑建構原住民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進度緩慢,預算執行成效不彰,要求原民會檢討並與 NCC 協調。
  • 質疑部落學校計畫不切實際,進度遠落後於預期目標,建議應檢討轉型為民族實驗學校。
  • 建議原民會檢討「部落特色道路」計畫名稱及範圍,使其更具彈性,以補助更多原住民地區道路改善需求。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宋楚瑜先生對原住民的關心與言論缺乏領導人格局,並強調民進黨執政期間創辦亞洲第一個原住民電視台的貢獻。
  • 批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普利瑪藝術節預算與金馬獎相當,但成效、能見度及民間資源結合不足,要求對外募集經費。
  • 質疑原文會編列圖書管理系統 e 化預算 200 萬元,但藏書量少,認為不具急迫性且浪費公帑,堅持刪除。
  • 質疑原文會編列 EFP 戶外多機轉播系統預算 700 萬元,認為使用頻率低,可採租賃方式,且應優先建置多功能用途設備。
  • 提案減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文化行銷業務經費 1,214 萬 5,000 元,質疑 Pulima 藝術獎排擠其他業務。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行政管理業務支出 1,000 萬元,質疑預算編列不當,清潔費、文具用品費等暴增。
  • 提案減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行政管理業務支出中委辦費 100 萬元,質疑「組織優化專案」無必要且高階人力增加,基層人力不足。
  • 提案減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工程與資訊部什項設備 2,300 萬元,質疑高畫質新聞製播系統建置不符現況且搬遷有問題。
  • 提案減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工程與資訊部機械及設備費 700 萬元,質疑建置 EFP 戶外轉播設備無需要,可採租賃方式。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因尚未有永久會址,除必要維修外,不宜添購大型設備,應以租賃為原則。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研謀提升開拓其他財源能力,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確實針對自製節目限制提出改進對策,提升自製節目率。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永續發展需兼顧都會區生存與原鄉傳統文化維繫,並呼籲原民會應提升原住民經濟能力。
  • 質疑原住民保留地政策,要求透過程序將土地使用分區快速轉換為現代可運用方式,並處理林務局、退輔會阻擋保留地申請及未開發公共用地還地於民的問題。
  • 建議修正原住民申請保留地的舉證責任,由政府負責。
  • 建議原民會與勞動部溝通,保障原住民歲時祭儀日放假權益。
  • 建議原民會可辦理原住民文化認證,扶持文化傳承。
  • 建議原民會利用教會及同鄉會功能,推廣母語保存。
  • 強烈反對富山禁漁區擴大,認為其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精神,要求原民會向台東縣政府表達反對立場。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平埔族群是否為原住民,認為其認定牽涉歷史與政治因素,並指出邵族曾被視為熟番但現已認定為原住民的案例。
  • 呼籲原民會持續努力處理平埔族群身分認定問題,同時不傷害現有原住民權益。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國中母語教學成效不足,認為政府應投入更多經費與心力恢復被摧殘的母語,並從心靈建設上提升原住民對自身文化的認同。
  • 批評原住民文化推廣預算編列 1 億多元,但文化錯用、濫用及不尊重案例頻繁,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改善對策,否則將刪減經費。
  • 批評原住民部落觀光過度開放且觀光客素養不良,導致環境破壞、文化歧視,要求原民會整合各方規劃觀光行程與禮儀教育。
  • 提案減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建構原住民族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經費 7,200 萬元,指出計畫未經核定且執行能力有問題。
  • 提案凍結「經濟發展業務」項下「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經費,要求原民會報告其產值與就業情形。
  • 提案凍結「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數位部落啟航 4 年計畫」經費 4,900 萬元,指出計畫未經核定且績效不明。
  • 提案刪減「公共建設業務」項下「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 1 億元並凍結其餘,指出計畫變更未說明且執行率低。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拖延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審查會議,且未採公開推薦方式,批評為黑箱作業,要求公開透明並接受社會檢驗。
  • 要求原民會就馬總統對原住民族提出的政見(如三生產業發展)的執行狀況提出說明,指出部分計畫執行率低且被列為丙等。
  • 批評原住民產品擴銷機構(華山文化園區)營運成效不彰,僅為「雜貨店」規模,未達國家級創業育成中心目的。
  • 認為中國國民黨最應向原住民道歉,指出原住民族自治基本法遲遲未通過立法,且有抽樑換柱之嫌。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200 萬元,指出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原民會推動不積極。
  • 提案減列並凍結原民會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指出有資源重複投入及人數過高情形。
  • 提案凍結經濟發展業務中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經費,要求原民會報告其產值與就業情形。
  • 提案凍結公共建設業務中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 500 萬元,指出其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原住民教育推展中數位部落啟航 4 年計畫經費 4,900 萬元,指出計畫未經核定且成效待檢視。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程序未依規定公開招募,且審查會召開時間壓縮,甚至有審查委員因此辭職,要求原民會 2 週內徹查並提交報告,否則將不審原文會預算。
  • 質疑原民會官員企圖宴請審查委員,影響審查公正性。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521 萬 8,000 元,指出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原民會顯有失職。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 400 萬元,質疑辦理地方政府行政人員出國考察觀摩夏威夷業務費過高,平均每人高達 133 萬元。
  • 提案凍結經濟發展業務中補助地方政府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深耕及行銷推廣計畫 970 萬元,指出其補助對象與施行內容未具體說明。
  • 提案凍結經濟發展業務中原住民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經費 410 萬元,指出其具體施行內容未具體明示。
  • 提案凍結公共建設業務中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 500 萬元,指出其執行率不佳。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辦理原住民日經費 5,000 萬元,批評原民會草率辦理原住民日,自失主管機關地位,應重新提出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2,000 萬元,指出原基法配套法案進度延宕,要求提出立法修法方向與期程報告。
  • 提案減列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 400 萬元,指出編列依據不當且有資源重複投入之嫌。
  • 提案減列並凍結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台灣原住民族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經費,質疑其成效不彰且有矮化我國原住民族之嫌。
  • 提案凍結經濟發展業務中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經費 2,000 萬元,指出審計部報告顯示溫泉計畫成效不佳,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經費 1,000 萬元,指出國家公園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重疊,共管流於具文,進用原住民比例偏低,要求原民會積極落實共管機制及保障權益。
  • 提案凍結原住民教育推廣經費 1 億元,指出原住民族學生就讀大專院校比例偏低,要求會同教育部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行政管理業務支出 1,000 萬元,質疑預算編列不當,清潔費、文具用品費等暴增。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審查過程應透明公開。
  • 建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圖書管理系統 e 化應待需求明確後再進行,並質疑其必要性。
  • 建議凍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EFP 戶外轉播設備費用 700 萬元,要求提出評估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承認歷任總統未曾向原住民族道歉,但尊重蔡英文主席提出道歉政見,並希望了解道歉內容是否涵蓋荷蘭、西班牙、明鄭、清朝、日據時期等。
  • 對宋楚瑜先生「原住民生得夠多,我早就當選了」言論持保留態度,認為其過於樂觀;對「原住民只有三族」言論表示不接受,認為不能代表全部原住民。
  • 說明原民會於 85 年成立時,每年皆有出國國際交流,後改為 2 年 1 次,認為鄉鎮長出國考察有助於了解國際思維,提升地方服務品質。
  • 對文化部現任洪部長重視與原民會的平台合作表示感謝,認為文化資產是未來合作重點。
  • 強調原住民族建設是累進的,肯定宋省長對原住民地區的關心與下鄉次數,但認為不能否認其他人的努力。
  •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案已積極推動,成立 5 個跨部會工作小組,已完成 27 個法規,尚有 8 個未完成。
  • 表示已採集山里部落模式,將與內政部會商處理 9 個鄉、15 個部落(人口 200 人以上)的鄉村區建築用地問題,並承諾年底前處理所有配套機制。
  • 說明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業務已回歸經濟部主辦,原民會將作為幕僚單位持續與經濟部合作。
  • 表示已與內政部建立平台,研擬原住民保留地土地使用管制合理合法化方案,並預計年底前處理鄉村區部分。
  • 說明已對三鶯部落等違建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預計年底遷入。
  • 表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程序已依規定進行,但因審查委員資格不符及投票結果,導致 20 位提名人皆未通過,將依循法務部解釋由原任董監事延任,並承諾未來將採公開方式徵才。
  • 說明原住民族日活動經費非僅 59 萬元,會整合各處活動並搭配世界樂舞節等大型活動,總經費不少。
  • 說明原住民族學生大專就學率已從 1.46% 提升至 1.9%,與原住民人口比例大致相當,將持續努力。
  • 說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免收規費是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 說明數位部落啟航計畫已獲行政院核定,是教育部數位偏鄉計畫子計畫,將強化偏鄉原住民地區資訊應用。
  • 說明原民會遇缺不補政策,非典型人力已減少 35 人,且其中 6 至 7 成是原住民身分,減列預算將導致失業。
  • 同意將遵照委員建議,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採公開方式進行,並將審查過程透明公開。
  • 說明富山禁漁區若擴大將衝擊當地原住民生活空間,同意將向台東縣政府強烈表達反對立場。

周惠民 董事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遴選程序由行政院提名,並強調本屆有 10 位原住民董事,超過三分之二。
  • 承認原民台在「學習族語」及「了解原住民族文化」方面仍在努力,但有族語新聞及兒少節目。
  • 說明普利瑪藝術獎旨在培養原住民藝術人才,已舉辦 2 屆,對藝術家曝光率及創作有助益,並曾與當代藝術館合作展出,獲 9 成滿意度。
  • 說明行政管理業務費用增加是因增租空間、設備財產保險費等實際支出,並強調 102 年合併後人數及空間增加,預算編列依實際支出。
  • 說明組織優化是為提升組織向心力及主管管理能力,且部門主管人數未增加,組織架構扁平化。
  • 說明收視質調查研究每年皆有辦理,因應多渠道收視(APP、平板)增加 20 萬元預算,結果會定期公布於官網。
  • 說明高畫質新聞製播系統費用 2,300 萬元是第 3 年尾款,為自主營運後新聞及節目順暢製播的必要系統。
  • 說明建置 EFP 戶外轉播設備 700 萬元是因應棒球比賽等戶外活動轉播需求,長期租賃成本高,採購可培養人才,並強調原民台缺乏 SNG 車及轉播車,此為經營電視台的必備工具。
  • 說明圖書管理系統 e 化旨在系統化、數位化儲存文化藝術出版品、DVD、影音資料檔等,方便搜尋整理,並非僅管理紙本書籍。
  • 說明原文會人事費佔總經費比率約 32%,相較客家電視台及公共電視台偏低,且薪資結構較少。

陳張培倫 副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澄清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審查會議中,無審查委員提出政黨輪替不接受提名人選的言論,主要針對提名人選的專業領域屬性及資料是否足夠。
  • 承認若董監事無法儘快選出,對新組織營運不利。
  • 表示 10 月 19 日審查會已開過 2 次會,但對上屆董監事提名程序不了解。
  • 否認曾企圖宴請審查委員,並表示原民會僅為行政院提名董監事之幕僚單位,負責聯繫工作。

王處長瑞盈 綜合規劃處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原住民日 59 萬元預算為代收代付款,協助縣市政府辦理活動,原民會本身會整合各處活動辦理系列活動。
  • 說明基本法配套法案已成立 5 個跨部會工作小組推動,已完成 27 個法規,尚有 8 個未完成,請求以凍結 200 萬元處理相關提案。
  • 說明無線寬頻相關經費已於 103 年 6 月 6 日獲行政院核定,使用科發基金,非公務預算,已於今年 4 月在教育委員會審查通過,無隱匿。
  • 說明國際交流經費(鄉鎮長出國)為 2 年編列 1 次,安排考察語言、產業等,並配合太平洋藝術節,符合內政委員會要求,請求檢討經費並減少約 1 成。
  • 說明與大陸交流經費主要用於旅費(產業展)與業務費,希望保留,文化資產部分將縮減天數減少約 2 成經費。

王處長美蘋 經發處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第一期溫泉計畫已完成 3D 地理資訊系統與溫泉簡易評估系統,輔導 3 處溫泉示範區與 34 處實質開發,並輔導 7 家業者合法。
  • 說明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是依國發會與行政院審議結果分階段執行,今年執行率幾乎達 100%。
  • 說明補助地方政府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深耕及行銷推廣計畫 970 萬元,主要用於大型產業行銷活動與部落農產設備、加工廠,對地方經濟發展重要。
  • 說明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經費 410 萬元用於訓練計畫,已結訓 11 個班,對原鄉文創產業、休閒觀光、餐飲創新與精緻農業訓練重要。
  • 說明原住民產品擴銷機構(華山文化園區)已蒐集全國 52 家原住民工坊產品,每月營業額超過 40 萬元。

杜張梅莊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管處

  • 說明原基法第 22 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同原民會制定共同管理辦法,但各部會設計的機制非原民會權責,且多數單位主張「得」而非「應」設置共管機制。
  • 說明內政部已針對國家公園修法開會,原民會積極參與,並將主動協助太魯閣族人狩獵權爭議。
  • 強調土管處預算僅 9,237 萬元,主要用於保留地維護、增劃編及違規處理計畫,凍結將嚴重影響族人權益,希望免予凍結。

陳處長坤昇 教文處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國中族語教學依課綱採必選或選修,前任教育部長曾承諾必修但跳票,原民會已兩度提案請教育部重視。
  • 說明原民會已設立窗口處理原住民文化錯用問題,文化科有十幾位同仁負責,但許多外部機關不願使用。
  • 說明原住民大專學生就學率 1.9% 與原住民人口比例大致相當,經努力已有所提升。
  • 說明部落學校計畫原訂 10 年成立 30 所,目前第 3 年僅 5 所,承認進度不切實際,將研究轉型為民族學校。
  • 說明數位部落啟航計畫已獲行政院核定,是教育部數位偏鄉計畫子計畫,重點在資訊應用,與寬頻服務相輔相成。

拉娃.谷倖 執行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普利瑪藝術獎第 1 屆 2,000 萬元,第 2 屆 1,600 萬元,明年匡列 1,400 多萬元,旨在培養原住民藝術人才,並強調藝術節活動對藝術家曝光率及創作有助益。
  • 說明行政管理業務費用增加是因 103 年自主營運,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有落差,105 年依 103 年決算數編列,且人事費佔總經費比率約 32%,相較客家電視台及公共電視台偏低。
  • 說明原文會 5 個部門僅新聞部和工程部有經理,其他 3 個部門為副理,主管人數並未增加,組織架構扁平化。
  • 說明收視質研究增加 20 萬元預算,是因應手機 APP、平板等多渠道收視調查,且研究結果會分上、下半年公布於官網。
  • 說明 EFP 戶外轉播設備費用 700 萬元,旨在採購設備以製播戶外活動和比賽,培養內部人才,並指出長期租賃成本高,且原民台缺乏 SNG 車及轉播車。
  • 說明圖書管理系統 e 化旨在系統化、數位化儲存文化藝術出版品、DVD、影音資料檔等,方便搜尋整理,目前已建置 300 本書的一半,希望 e 化管理借閱建檔。
  • 說明原文會人事費佔總經費比率約 32%,相較客家電視台及公共電視台偏低,且薪資結構較少。

阿浪.滿拉旺 處長 公共建設業務處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部落特色道路工程受計畫核定較晚影響,103 年達成率不佳,但 104 年實際進度已達 89%,數據落差是因部分地方政府尚未請款。
  • 強調 105 年為工程施工、完工高峰期,預算刪減或凍結將影響地方政府履約誠信。
  • 說明新一年度預算較 104 年縮減 3.3 億元是因 4 年計畫總經費按年度匡列,已用掉大部分,剩餘分配在 105、106 年。
  • 請求委員支持,勿刪減預算,因計畫攸關部落基本「行」的需求及產業觀光基礎建設發展。

張益山 經理 製作工程與資訊部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高畫質新聞製播系統 2,300 萬元是第 3 年尾款,為 102 年決標後分 3 次採購付款的必要系統,確保新聞與節目順暢製播。
  • 說明 EFP 戶外轉播設備 700 萬元是整合移動式副控,可做戶外轉播與錄影,長期租賃成本高,採購可訓練內部人員,且原民台缺乏 SNG 車及轉播車,此為必備工具。
  • 承認 SNG 車未來可能被 4G、3G 或網路取代,但目前原民台仍缺乏新聞傳輸及戶外錄影製播設備,希望先建置 EFP。

王局長慧玲 局長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 說明文化園區歲入租金收入已達 101%,承諾努力達成 71 萬元目標。
  • 說明奇美原住民文物館是鄉公所財產,雖有波折但已協調開放,預算減少仍需支持 28 館,請求勿凍結。
  • 說明首長座車車齡 11 年,安全堪慮,且供長官及重要貴賓接送使用,請求體諒勿全數減列。

相關後續

  • 104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案共 7 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4 案,均予以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 5 案,均予以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歲入部分:第 4 款財產收入原列 39 萬元,增列第 1 目財產孳息第 1 節租金收入 31 萬元改列為 70 萬元。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歲出部分:均照列,並通過 2 項主決議,其中第 2 案(首長座車)撤案,第 1 案(奇美文物館)撤案但將安排考察,第 3 案及第 4 案主決議通過,要求強化觀光行銷並提送檢討報告。
  •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預算照列。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歲出部分:支出總額原列 3 億 9,552 萬 2,000 元,減列「業務支出」項下「文化行銷業務」10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改列為 3 億 9,452 萬 2,000 元。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工程與資訊部編列機械及設備費 700 萬元,凍結 700 萬元,俟原文會將 EFP 設備建置的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行政管理部編列圖書管理系統 e 化預算 200 萬元,減列 100 萬元。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通過 3 項主決議,要求研謀提升開拓其他財源能力、提升自製節目率,並妥適處理董監事審查事宜。
  • 原住民族委員會歲出部分:第 2 目減列 500 萬元,凍結 1,000 萬元;第 3 目凍結 2,000 萬元;第 4 目凍結 500 萬元;第 5 目凍結 2,000 萬元;第 9 目凍結 2,000 萬元。以上凍結項目皆須俟原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原住民族委員會通過主決議 3 案,要求持續深入瞭解原住民學生高等教育就學率偏低關鍵因素,與教育部共同檢討並妥謀相關教育政策;擬具相關措施提高原住民族從事金融保險及電子科技之產業人數;於 1 個月內與農委會、交通部觀光局等機關檢討相關法令,以維護東海岸阿美族人傳統漁獵權益。

原始資料

公報
1047301
卷/期/冊
104/73/1
發布日期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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