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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5年度預算審查與地方財政困境專題報告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0-2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105年度歲出預算及融資財源調度,並針對「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財政收支劃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涵蓋預算編列、地方財政不均、債務管理、促參政策及電子發票推動等多項議題,並處理多件人民請願案及預算刪減凍結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院會交付財政部函送「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之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政部「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的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以及相關財源的籌措與資金運用規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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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及說明完畢,提報院會備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張常平先生等人民請願案計40件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40件人民請願案,內容涵蓋金融風暴後房地產業增值稅減半、液化石油氣鋼瓶進口關稅調降、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使用牌照稅免徵、紅標米酒降價檢討、土地稅法修正建議、稅捐改革、房屋稅條例修正、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意見、稅捐稽徵法追繳期限延長爭議、菸品禁止販售、ECFA後水泥貨物稅取消、所得稅法股利所得認定、證券交易所得稅課徵、記帳士法業務範圍爭議、公共債務法質疑、砂石進口關稅公平性、非法六合彩課稅、贈與適用自宅優惠稅率、菸酒管理法修正暫緩、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輛課稅、公庫法修正、地價稅不合理課徵、高爾夫娛樂稅刪除,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等多元議題。
  • 請願案亦涉及對政府政策、法規與稅制改革的廣泛訴求,反映民眾對財政公平性與經濟發展的關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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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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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請願案均已宣讀完畢,經行政主管機關查復,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將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討論事項三

通過臨時提案1案

核心議題

提案建議財政部將國債鐘資訊整合至財政園地APP,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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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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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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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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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維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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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巨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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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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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1案獲通過。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

核心議題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補助款、災害準備金以及第二預備金的編列與分配情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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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宋餘俠 行政院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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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當傑 財政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27款省市地方政府第3項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622億6,111萬8,000元,照列。
  • 第28款災害準備金20億元,照列。
  • 第29款第二預備金原列75億元,減列1億元,改列為74億元。
  • 政事別歲出預算隨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 委員蔡正元、潘維剛、盧秀燕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五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素梅就「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如何建立有效均衡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之財政收支劃分機制」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台灣在六都升格後,地方政府普遍面臨的財源不足、人事及社福支出增加導致的財政困境,以及如何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機制,建立垂直與水平間有效均衡的財政關係,以調劑地方財政盈虛並提升自主性。
  • 報告亦說明財劃法修正草案的目標,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財政努力誘因及落實財政紀律。

相關爭議

  • 地方政府人事費膨脹問題:吳秉叡委員質疑六都升格後公務人員數量及人事費用大幅增加,行政效率並未提升;財政部則解釋因位階提升及職能擴大,但承認需地方首長魄力精簡。
  • 苗栗縣超額約聘僱人員與財政紀律:吳秉叡委員嚴厲批評苗栗縣政府超額進用約聘僱人員1,700多人,導致財政困境,並反對中央持續紓困,認為此舉是拿公家資源綁樁;財政部則表示正逐步協助解決,並強調地方自治原則。
  •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困難與地方財源不均:許添財、劉櫂豪、賴振昌、曾巨威等多位委員指出財劃法修法遲滯,導致六都與非六都間財政資源分配不均,特別是非六都縣市財源更為窘困,呼籲中央應基於濟弱扶傾精神,調整分配權重及取消成長率限制;財政部及主計總處則強調修法困難在於各縣市立場分歧,但現行機制已考量調劑盈虛。
  • 公務宿舍租金不合理:薛凌委員質疑政務官及所屬人員公務宿舍租金過低(每坪400至700元),與市價脫節,要求財政部檢討並公布名單;財政部表示租金由人事總處主管,將反映並提供資料。
  • 企業併購法與所得稅法虧損後抵年限不一致:潘維剛委員指出企業併購法與所得稅法在虧損後抵盈餘年限規定上存在時間落差,造成法律適用疑義,建議應溯及既往修正企業併購法相關條文;財政部則表示此屬經濟部職權,將轉知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六都升格後人事經費大量增加,行政效率卻未提升,認為是倉促升格導致地方財政惡化。
  • 批評苗栗縣政府超額進用約聘僱人員,反對中央持續借錢紓困,認為是拿公家資源綁樁。
  • 主張政府應建立制度匡正地方政府財政弊端,不能僅冀望地方自律。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預估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自有財源比率提高10%的真實性,並要求釐清自有財源與自籌財源的定義。
  • 分析數據指出六都自有財源比率及負債成長率皆高於非六都,但教育長期投資減少,且非六都經濟表現(家庭可支配所得成長率、失業率)反而較優,要求財政部深入檢討。
  • 批評政府民營化政策未提高效率,反而造成財政黑洞,累計補助民營化基金已高達2,000多億元。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經濟轉型與掌握自主動能,並詢問人民幣重貶對台灣經濟及行庫的影響。
  • 質詢台新金控控告財政部求償150億元案,詢問財政部對回復彰銀過半董監事席次可能性及監察院調查報告的看法。
  • 建議財政部督促公股行庫在面對人民幣匯率風險時審慎評估,並對台新金控訴訟案充分說明立場。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打房政策導致房市交易萎縮及房仲業倒閉潮,認為財政部對房仲業數量過多的看法過於武斷。
  • 關切外資銀行取消郵局代收信用卡費服務,呼籲公股行庫不應跟進,避免增加偏鄉民眾不便,並建議財政部與郵局協商調降手續費。
  • 指出負債較高的縣市(如高雄、苗栗、台北)幸福指數反而較高,質疑政府紓困政策是否變相鼓勵地方首長「灑花式」施政,建議財政部對財政困難縣市訂定更嚴格的紓困標準。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關務署105年度關稅收入預算編列過高,認為在景氣不佳、出口衰退下恐難達成。
  • 關切台灣若未能加入TPP,對產業競爭力及關稅的影響,並指出美國可能以美豬進口作為談判條件。
  • 詢問台灣是否會成為第二個希臘,並建議財政部應鼓勵地方政府多招商,提高財政努力機制在統籌分配稅款中的權重。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支持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促參),建議將無自償性的公共投資(如鉛管更換、下水道)納入促參條例的PFI機制。
  • 強調鼓勵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性,特別支持企業分紅入股、限制性股票、技術作價入股等租稅獎勵措施,並建議將緩課上限取消。
  • 呼籲政府應全面考量資本市場的稅賦結構,以留住人才、產業與資本,面對全球競爭。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指出六都升格後,非直轄市縣市面臨更嚴峻的財政困境,特別是台東縣等幅員廣闊但人口稀少的縣市。
  • 主張財政收支劃分法中人口權重比例應下降,並將財政困難程度納入權重考量,同時取消平衡預算每年成長率0.8%的限制。
  • 呼籲中央政府應確實落實憲法第147條濟弱扶傾的精神,確保各縣市基本設施(如教育、警政)得以維持,並加速處理地方政府提出的公共工程申請案。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今年稅收超收情況及處理方式,並建議將超收部分用於加快償債速度。
  • 關切政府公債利率偏低,國內游資豐沛,建議政府可發行更多公債吸納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工程建設。
  • 呼籲財政部與經建會應積極開發具吸引力的公共工程案源,以有效導引民間游資參與建設。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確保官股銀行不再對頂新集團放款,並在101大樓改選中極大化官股董事監察人席次。
  • 建議財政資訊中心為電子發票使用者設計簡易記帳系統,提供消費分析回饋,以提高民眾使用電子發票的意願,達到普及化。
  • 提出應堅持促產條例減免稅的有效性、合理條件限制、區分目的與功能,並不能傷害財政健全性等四項原則。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安基金護盤及外資匯入後股市動能,詢問財政部是否會取消釋股計畫,以及台銀、土銀的增資規劃。
  • 大聲疾呼新北市財政困窘,呼籲以人均概念照顧新北市民,並要求中央大力、快速更換新北市鉛管,確保民眾飲水安全。
  • 要求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地方政府處理颱風災後重建,加速家園秩序恢復,強調「大悲無言、救人第一、重建家園第一」的精神。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緊張,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困難,並質疑高雄市要求公司南遷對財政分配的實質影響。
  • 強調財政部應對外更清楚論述財劃法問題,避免社會誤解中央對某些縣市虧待。
  • 強調在經濟景氣不佳時,財政部應堅持減免稅的四項原則:有效性、合理嚴謹條件、區分目的與功能、不傷害財政健全性,不應受選舉因素影響而棄守專業。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務官公務宿舍租金過低,要求財政部檢討並公布租住公務宿舍政務官名冊及人數。
  • 關切公股行庫對中資放款額度成長快速,詢問是否存在暴險問題,並要求財政部放慢貸款腳步,加強風險控管。
  • 指出國有閒置非公用土地價值逐年上漲,建議應提供給居住正義、公共住宅需求,並詢問財政部活化閒置土地的具體措施。
  • 質疑財政部在兆豐金控增資案中不跟進增資,恐導致持股稀釋,影響主導權,要求財政部說明如何維持掌控力。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對勞退基金開放自選投資標的意見,並建議可開放部分項目,以提升民眾信任度。
  • 關切台灣加入亞投行的態度,強調須在平等、尊嚴及「中華台北」名稱下才加入,並質疑財政部未編列相關預算是否代表無意參加。
  • 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自民國40年訂定,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88年,未能與時俱進,導致地方財源不足且不均,呼籲中央應主導協調修法。
  • 質疑2011年行政院動用特別統籌分配款100億元以「造福民眾」為名,分配予地方政府(如台北市5億元用於世大運行銷)的適法性,認為此款項應專用於緊急重大事項,而非綁樁。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解釋地方政府人事經費增加原因,並強調人事精簡需地方首長魄力與決心。
  • 說明財政部對苗栗縣財政問題的協助方式,並強調地方自治原則下中央的督導角色。
  • 說明財政部預估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自有財源比率可提高10%,並解釋自有財源的定義。
  • 表示台灣經濟正處轉型關鍵點,需積極努力提升競爭力、分散出口地區。
  • 回應台新金控訴訟案,強調公股是依股東選擇結果取得席次,並已盡力溝通,監察院報告所指溝通不足可檢討改進。
  • 說明政府政策是健全房市而非打房,實價登錄與房地合一課稅是健全房市措施,房仲業減少是市場汰劣存優。
  • 強調台灣絕對不會成為第二個希臘,因台灣外債接近零、是債權國且負債多為國內金融機構持有。
  • 支持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促參),建議將無自償性公共建設納入PFI機制,並鼓勵地方政府開發案源。
  • 支持企業分紅入股、限制性股票等租稅獎勵,認為有助於留住人才與創新,但需設定合理條件。
  • 承諾會全力支持地方政府處理鉛管更換及災後重建,並將國債鐘資訊置入財政園地APP。
  • 說明財政部明年預計稅收超徵1,000多億元,將用於償債,並強調債務增加但占GDP比例下降。
  • 強調對頂新集團不再放款,並全力在101大樓改選中極大化官股董事監察人席次。
  • 回應公務宿舍租金問題,表示由人事總處主管,將反映並提供相關資料。
  • 強調對中資放款風險控管,並將在公股事業研討會中再次叮嚀。
  • 說明國有非公用閒置土地活化政策,將配合各縣市需求提供土地。
  • 解釋兆豐金控增資案由台灣菸酒公司增資,財政部雖不增資但泛公股仍能主導。
  • 對勞退基金開放自選標的持保留態度,認為應由專家處理,並表示此為勞動部職權。
  • 重申台灣加入亞投行必須在平等、尊嚴及「中華台北」名稱下,目前未編列預算因尚未申請加入,若確定加入可動用第二預備金。
  • 承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困難,但認為修比不修好,因中央會釋出財源,提升地方自有財源比例。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說明財劃法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在修法前,中央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專案性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源,保障各地方政府獲配財源不低於103年度水準。
  • 指出105年度中央對地方協助財源規模為4,889億元,並未獨厚直轄市,縣市平均每人獲配財源較直轄市為多。
  • 說明推動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機制,從事前、事中、事後加強督導與考核,對違失行為將扣減考核分數或補助款,並公開違失資訊。
  • 承諾中央會全力協助地方政府處理鉛管更換及災後重建,必要時可動支第二預備金,並確保行政流程順暢、經費支持無虞。
  • 說明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用於支應地方緊急及重大事項,累積款項會回歸地方政府。

阮清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澳盛銀行取消郵局代收信用卡費是個案,公股行庫是否跟進將進一步了解。
  • 解釋國庫署公文繕打及影像掃描費用為低階業務,已自行減少總體行政費,請求委員支持。
  • 說明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經費中獎勵、獎助或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來源與運用,並強調是菸品健康福利捐的一部分。

莊翠雲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說明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水電費預算已較104年減少,並核實編列。
  • 解釋國產署辦公環境清潔及業務委外費用已減少,且委外是為減少人力任用。
  • 說明國有財產署積極推動公務行銷,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國有土地,並協助承租人換約。
  • 解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費用增加是因辦理土地登記、複丈及申領地籍圖簿等規費增加。
  • 說明國有財產管理處分費用中委外巡管已出租國有土地,是為減少機關人力,並強調國產署正積極清查被占用國有不動產。

蘇俊榮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已請廠商提供簡易會計帳、分類分析資料給使用電子發票的中小企業,以降低門檻。
  •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已編列汰換LED燈具購置費,且近4年已編列近400萬元,並強調預算已核實編列。
  •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的成效,開立張數逐年遞增,但電子載具開立比率仍低,將提出改進方案。

饒平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關務署緝毒犬總數有90隻,非僅3隻,因此緝毒犬培訓中心環境清潔及保全費有其必要性。
  • 說明關務署清潔費用已較去年減少119萬,並強調基本環境清潔仍需費用維持。

聶繼榮 財政部秘書處處長

  • 說明財政部一般行政費用中,公文處理委外是因應檔案法需要及政府遇缺不補政策,且預算並無新增。
  • 說明一般行政環境布置、會議茶水等雜支預算已自行刪減127萬。

蘇建榮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

  • 說明2011年行政院分配予台北市的5億元特別統籌款用於社會福利,其中1億元用於世大運國內國際行銷計畫。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及委員會。
  • 財政部歲出「一般行政」預算刪減50,000千元之提案撤案。
  • 財政部歲出「一般行政」科目中公文處理委外預算刪減2萬元。
  • 財政部歲出「一般行政」科目中一般行政環境布置、會議茶水、國會聯繫等經費刪減1,000千元之提案撤案。
  • 財政部促參業務計畫下獎補助費刪減1,410萬2千元之提案撤案,並建議財政部追回過去被騙的補助款。
  • 國庫署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一般事務費中公文繕打及影像掃描費用刪減2萬元。
  • 國庫署「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分支計畫刪減6,210萬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計畫下一般事務費獎勵金刪除3,700千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國庫署「私劣菸品查緝作業」計畫下菸品部分查緝機關獎勵及慰問金刪除36,004千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財政資訊中心「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汰換LED燈具購置費刪除587千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財政資訊中心「資訊服務費」項下財政資訊業務推廣及宣導費刪減1,550千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刪減550千元之提案不予處理。
  • 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科目中員工健檢、辦公環境清潔及業務委外費用刪減1,058千元之提案撤案。
  • 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科目中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經費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刪減2,000千元之提案撤案。
  •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刪減5,312千元之提案撤案。
  •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提案撤案。
  •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提案撤案。
  • 關務署緝毒犬培訓中心環境清潔費及保全費刪減2,000千元之提案撤案。
  • 關務署清潔費用刪減1,598千元之提案撤案。
  • 臨時提案要求主計總處每月上網公告第二預備金動支細目之提案不予處理。
  • 主決議提案關於企業併購法虧損後抵年限與所得稅法不一致問題,修正為「爰建議財政部轉知經濟部修正相關條文。」

討論事項六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等機關105年度的歲出預算編列情況,以及中央政府的融資財源調度規劃。
  • 討論內容涉及各機關預算增減原因、國債付息、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補助、私劣菸品查緝、國有財產管理、財政雲端服務網、電子發票推動等項目,並評估105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流量與存量是否符合法定債限。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說明財政部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269億9,045萬6,000元,較104年度增加82億1,491萬9,000元,主要用於中國輸出入銀行增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及臺灣土地銀行轉增資。
  • 說明國庫署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362億4,459萬5,000元,較104年度減少5億7,931萬8,000元,主要因減列債務付息支出但增列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 說明關務署及所屬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56億1,878萬2,000元,較104年度減少2億496萬元,主要因優質經貿網絡計畫及高雄關私貨倉庫整建一次性經費不再編列。
  • 說明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8億6,705萬6,000元,較104年度增加1,794萬3,000元,主要用於屏東高樹鄉盜採砂石坑洞回填及被占用不動產清理計畫。
  •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1億1,353萬1,000元,較104年度增加4,603萬8,000元,主要用於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推動電子發票及強化商品流程溯源追蹤等計畫。
  • 說明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歲出差短1,536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30億元,總計融資需求2,266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彌平,符合債務流量法定債限15%規範。
  • 預估105年底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142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之35%,仍在法定債限40.6%範圍內,並較104年度降低0.6個百分點。

相關後續

  •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融資財源調度等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
  • 政事別歲出預算隨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原始資料

公報
1047801
卷/期/冊
104/78/1
發布日期
2015-11-1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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