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預算、稅則修正案、審計法修正及資本市場稅制專題報告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稅法、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金融機構合併法、貨物稅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0次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中央銀行及金融相關基金部分,並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會議亦邀請相關部會就「資本市場租稅架構總體檢」進行專題報告,並審查通過「審計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此外,會議決議請中央銀行研究重新發行50元紙幣之可行性,並處理多項人民請願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有關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主要針對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的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的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與金融研究發展基金之預算編列與運用狀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彭淮南 中央銀行總裁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營業總支出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0萬元,稅前淨利增列100萬元。
-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總支出減列「專案支出」100萬元,本期短絀減列100萬元。
- 委員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主要涉及第84章、第85章及第87章特定稅則號列與增註的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結果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內容包括修正第84129000號、第85016490號、第85023100號、第85023990號稅率,並增訂第87章增註十九。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重新發行50元紙幣之可行性研究案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提案建請中央銀行研究重新發行50元紙幣的可行性,以期透過促進觀光小費收入及活絡底層零頭經濟,進而振興我國觀光產業。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觀光產業是貨幣流通最快速的產業,重新發行50元紙幣可為國內每年至少增加70億元的觀光小費收入,並促進活絡底層零頭經濟,以振興觀光產業。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中央銀行研究重新發行50元紙幣之可行性。
討論事項四
「資本市場租稅架構總體檢,如何推動租稅公平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邀請相關部會就我國資本市場的租稅架構進行全面體檢,探討如何透過推動租稅公平來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 討論健全稅制以協助企業資金活絡與便捷,促進經濟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卓士昭 經濟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楊瓊瓔、蔡正元、徐欣瑩、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 建議行政院應組成跨部會研究協調組織或小組,全面體檢我國資本市場稅制結構問題,並提出具體可行方案或法令修正,以健全該項稅制更合理更公平,並能協助企業資金取得更活絡與便捷,促進我國經濟整體發展之助益。
討論事項五
審查「審計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由費鴻泰等18位委員擬具的「審計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旨在修正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務時,應評核內部控制有效程度以決定審核詳簡範圍的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審查結果將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為「審計機關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應評核其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決定其審核之詳簡範圍」。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六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草案」提報院會案
核心議題
彙總整理各委員會審查完成的「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草案」,準備提報院會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所列審查總報告草案,係依據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予以彙編,原則尊重各委員會審查結果。
- 將首先進行公開預算部分的提案,再進行機密預算部分的審查(機密部分舉行秘密會議)。
討論事項七
審查李永恆君等人民請願案計21件
核心議題
審查李永恆君等共計21件人民請願案,內容涵蓋銀行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審計法、會計法等法規的修正建議,以及對金融機構運作、政府作為的陳情與釋示請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8601
- 卷/期/冊
- 104/86/1
- 發布日期
- 2015-12-0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