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預算與所得稅法及台灣金控條例修正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1-11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稅法、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金融機構合併法、貨物稅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以及多項所得稅法與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證券交易所得稅的存廢與課徵方式、股利所得稅負公平性、藝術品交易課稅、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與扣除額調整,以及台灣金控的經營彈性。預算案部分經協商後小幅刪減通過,多項所得稅法修正案因未獲共識將擇期再審,而台灣金控條例修正案則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國輸出入銀行及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臺灣銀行、臺銀人壽、臺銀綜合證券)105年度的營業預算,包括營運目標、收支及淨利預估,以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與擴充計畫。
- 審核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特別是公共關係、業務宣導、廣告費用及超時工作報酬等支出項目。
相關爭議
- 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被質疑逐年遞增且執行率不佳,恐有浮編之虞。
- 臺銀人壽公司業務費用中印刷裝訂及廣告費預算較前年度決算數高,被認為有寬列之虞。
- 臺銀綜合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預算編列高於歷年決算數,亦被質疑寬列。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減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合計19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1,00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100萬元。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刪除中國輸出入銀行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因其較104年預算增加且執行率不佳。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1,00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100萬元。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減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合計19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1,00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100萬元。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減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合計19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1,00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100萬元。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減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合計19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1,000萬元。
- 提案建議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1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中國輸出入銀行與臺灣金融控股公司105年度預算,預計輸出入銀行放款營運量達980億元,輸出保險營運量達1,000億元,淨利4.20億元。
- 說明輸出入銀行將增資200億元,其中105年度先行增資100億元。
- 報告臺灣金控及其子公司105年度營運目標,臺灣銀行存款營運量預計3兆3,821億元,放款營運量2兆2,138億元,整體淨利58.81億元。
- 說明臺灣金控將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增資70億元,以強化臺灣銀行資本結構。
相關後續
- 預算提案第1案與第2案合併後,合計刪減20萬元。
- 預算提案第3案刪減100萬元。
- 預算提案第4案刪減20萬元。
- 其餘預算部分照列,並依審查結果調整業務計畫、金融保險成本及資金運用等項目。
討論事項二
審查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十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多項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涵蓋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的存廢與課徵方式、股利所得課稅公平性、薪資所得成本費用減除、免稅額與扣除額調整,以及藝術品交易所得課稅等議題。
- 主要討論點包括如何健全資本市場稅制、避免稅基侵蝕、促進租稅公平,以及簡化稅務行政程序。
相關爭議
- 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的存廢與課徵方式:國民黨團主張保留證所稅精神並含於證交稅中(0.5‰),可選擇設算或核實課稅;民進黨黨團及部分委員主張直接廢除證所稅。財政部認為國民黨團版與廢除版實質經濟效果相同,但國民黨團版能杜絕未來爭議。
- 股利所得課稅公平性:有委員認為內外資稅率差距過大(外資20%,內資最高可達55.5%),導致資金外流或假外資現象,主張應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方式,如採最高20%單一稅率。財政部估計此舉將造成約400億元稅收損失,且可能破壞現行綜合所得稅制,引發薪資所得者要求比照分離課稅。
- 薪資所得成本費用減除:有委員提案薪資所得應減除必要成本費用並刪除特別扣除額。財政部認為現行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已佔總所得61%,不宜再擴大,以免侵蝕稅基。
- 藝術品交易所得課稅:有委員提案將藝術品交易所得改採分離課稅。財政部認為此舉與綜合所得稅合併課稅原則不符,但為扶持藝術市場,可在不影響稅制完整性前提下,檢討降低個人藝術品交易所得稅負至與中國大陸、香港相當水平(0.5%至3%),且不需修法即可實施。
- 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有委員提案將個人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合併按30%稅率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財政部指出房地合一稅制已於104年6月通過並將於105年1月1日實施,建議實施一段期間後再評估。
- 不良債權抵押物時價認定:有委員提案明確不良債權換成抵押物所得的時價認定方式。財政部表示已於103年發布解釋令,明確抵押物時價認定不以拍賣價格為限,可提示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明認定,認為已合理解決課稅問題。
- 國民租稅負擔率與稅基擴大:財政部長認同台灣12.3%的租稅負擔率偏低,支持未來透過擴大稅基(如對免稅額與扣除額設限,而非加稅)來提高至15%,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並回饋社會,但此需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通盤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支持國民黨版證所稅,但提出更簡化版本,僅對未上市櫃公司及非居住者維持核實課稅15%。
- 關切股利所得課稅內外資不一致導致資金外流及假外資問題,認為稅負過高(55.5%),主張應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方式。
- 強調稅改應考量租稅公平及產業發展,不應僅著重稅收。
- 關切台灣經濟成長停滯及資金外流問題,呼籲擴大資本市場規模。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在證所稅議題上缺乏自身意見,被動聽從黨團意見,導致市場不確定性。
- 指出證券市場稅加股利所得稅占中央稅課比率及成長率提高,但證交稅降低,歸咎於財經內亂。
- 認為證券交易所得稅主要疑慮是大戶怕查稅,且無法課徵5日行情炒作的投機暴利。
- 主張應先改善資本市場體質與制度,再檢討稅制,並建議將稅的問題送朝野協商,越簡化越好。
- 提案不良債權換成抵押物所得應以「出售實價」減除取得成本為所得額。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批評財經首長對股市漲跌做政治性解讀,建議減少此類行為。
- 質疑財政部對股利所得稅損估計不一,要求提供準確資訊。
- 認為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5%不低,加上營所稅折抵減半,導致高所得者稅率可能超過50%,恐造成人才外流。
- 以王安石與張居正變法為例,主張稅制應簡政便民,越複雜越容易產生避稅漏洞。
- 指出台灣許多稅收因財團法人等合法避稅方式而流失,造成不公平。
- 提案減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業務宣導費及廣告費預算。
- 提案減列臺銀人壽公司廣告費。
- 提案減列臺銀證券公司超時工作報酬。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證所稅對台股不確定性的干擾,認為應盡快落幕。
- 詢問全球需求疲弱對台灣出口的影響,以及景氣何時好轉。
- 質疑國產署出售國有土地價格過高,帶頭炒作地價,導致政府徵收土地困難,影響公共建設推動。
- 支持財政部檢討不對的政策。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長對明年財政展望的代表字,以及公股行庫加薪情況。
- 詢問證所稅若廢除或依國民黨版通過,財政部是否會尊重立法院決議,並探究部長的個人立場。
- 關切101董事長任期將屆及新任人選,以及101煙火施放是否為最後一年。
- 關切黑石集團換股頂新案進度,建議極小化魏家在101董事會席次。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強調國民黨版證所稅(證交稅含證所稅0.5‰)是為了解決證所稅爭議,避免未來重提。
- 詢問國民黨版證所稅對外資流失造成的稅損,部長回應僅800萬元。
- 支持國民黨版保留核實課稅選項,認為更符合所得稅精神。
- 肯定朱立倫主席提出提高租稅負擔率至15%的政見,認為可透過擴大稅基(如對免稅額和扣除額設限)達成,而非加稅。
- 呼籲財政部規劃如何提高稅收占GDP比重,並將增加的稅收回饋社會、照顧弱勢。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重申國民黨黨團證所稅法案的立場:證交稅2.5‰,證所稅0.5‰,後者可選設算或核實。
- 關切網路交易盛行下,如光棍節等活動的交易金額及稅損問題,建議財政部委託專家學者研究。
- 強調台灣加入亞投行應堅持「Chinese Taipei」名稱,並預估最快明年初加入。
- 建議將魏家在101董事席次極小化,不超過4席,並與民股合作。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撤回其於兩年多前為反對院版證所稅而提出的對應修正版本。
- 認為「舊稅就是良稅」,證所稅在台灣三次立法均告失敗,應徹底劃下句點。
- 主張稅制目標應為財政收入、公平及不影響產業發展,不應賦予過多政策目標。
- 支持國民黨版將證所稅精神澈底入法(含於證交稅3‰內),以杜絕未來爭議。
- 贊成證所稅只維持設算制,避免核實制造成的民眾對稅捐機關不信任及查稅擔憂。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認為目前國民黨版證所稅設計已綜合考慮各方衝突,找到最佳共識結果,不應再局部改變。
- 憂心若證所稅僅採設算制,股市熱絡時,未炒股者將質疑公平性,因薪資所得累進核實,證券所得卻採證交稅效果。
- 強調國民黨版「選擇」核實課稅是關鍵,給予納稅人權利,不應因民眾擔憂而放棄此巧妙設計。
- 遺憾財政部長在證所稅議題上僅表示尊重立法院結果,應更堅定表達專業立場。
- 肯定部長承諾未來可考量對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設限以擴大稅基,但遺憾此想法未早日獲支持。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席潘維剛對股市經濟發展的關切,但對股利所得稅制調整可能造成400億元稅損表示關切,認為需繼續研議。
- 要求財政部提供高額捐贈給基金會的特殊案例資料,以了解資金流向與避稅問題。
- 建議國際稅制比較應關注與台灣性質相近的經濟體,如日本、韓國,而非僅看最高邊際稅率。
- 關切台灣人才外流問題,詢問財政部對薪資所得45%稅率的處理方式,以及相關人才留用措施的誘因評估。
- 關切代辦公司協助國際節稅與管理個人稅負的廣告,是否涉及違法及資金外流逃漏稅問題。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光棍節等網路交易的營業額及課稅狀況,詢問政府是否對比特幣等新交易模式有所了解及課稅。
- 感謝民進黨支持廢除證所稅,認為若院會通過廢除,行政部門應秉持「成功不必在我」的態度接受,並認同朱立倫主席「One Taiwan」概念,認為廢除有助於資本市場活絡。
- 關切銀行爛頭寸氾濫問題,以及公股銀行與民營銀行對民眾存款的態度,認為公股銀行不應拒絕存款。
- 詢問金管會對廢除證所稅或國民黨版本通過,何者對資本市場幫助較大,以及預估日均量增加幅度。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對藝術領域不熟悉,呼籲財政部不應為堅守少數稅則而犧牲藝術市場發展。
- 肯定財政部願意檢討降低個人藝術品交易所得稅負至與中國大陸、香港相當水平,並可在不修法情況下實施,認為此舉將活絡台灣藝術市場。
- 強調台灣藝術市場萎縮後,年輕人開始投入,若能吸引國際拍賣公司回台,將有助於台灣國際能見度及投資信心。
- 感謝財政部在博物館國寶捐贈、電影戲票稅則上讓步,呼籲部長多參與藝術活動,以稅法活絡文化藝術市場。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說明今年稅收預估將增加1,600億至1,700億元,主要來自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及財政健全方案實施(股利扣抵減半)。
- 回應證所稅爭議,認為國民黨團版與廢除版實質經濟效果相同,但國民黨團版保留證所稅精神,可杜絕未來爭議,並提供虧損者核實退稅機會。
- 估計股利所得改採20%單一稅率將造成約400億元稅收損失,且會破壞現行綜合所得稅制,引發薪資所得者要求分離課稅爭議。
- 指出現行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佔總所得61%,不宜再擴大,以免侵蝕稅基。
- 回應藝術品交易課稅問題,表示可在不破壞稅制完整性前提下,檢討降低個人藝術品交易稅負至與中國大陸、香港相當水平(0.5%至3%),不需修法即可實施。
- 解釋房地合一稅制已於105年1月1日實施,建議實施一段期間後再評估。
- 說明不良債權抵押物時價認定已發布解釋令解決。
- 回應租稅負擔率問題,認同台灣12.3%偏低,支持未來透過擴大稅基(如對免稅額和扣除額設限)提高至15%,並建議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討論。
- 說明為留住人才,已提出對限制型股票及技術作價入股人才給予特殊課稅優惠或延緩課稅措施。
- 表示財政部已成立網路課稅小組,並加強查核網路交易,對於3,000元以下免稅部分,將加強查核有無化整為零或高價低報情形。
- 重申比特幣在國內屬不合法交易媒介,但會注意地下交易情形。
- 強調公股銀行不能拒絕民眾存款,即使在金融海嘯時也全盤照收。
- 對景氣預期持樂觀態度,認為明年第一季會好轉,全年景氣會比今年好。
黃天牧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感謝立委對證所稅的提案,希望案子儘快定案,以對資本市場產生正面效益。
- 表示金管會尊重立法院對證所稅修正案的共識。
- 強調銀行必須接受客戶存款,不可拒絕,若有違規金管會將主動處理。
- 認為證所稅修正案通過,將有助於資本市場制度穩定,提升投資人信心。
相關後續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十案),除孫大千委員提案不予審查外,其餘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十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協助台灣金控克服經營困境,提升競爭力。
- 修正重點包括簡化預算審議程序、規範董事資格、適度鬆綁政府採購法適用,以及增訂政府得以國有不動產抵充股本並推動不動產活化。
相關爭議
有委員質疑簡化預算審議程序、允許預算先用後報備的提案,認為立法委員不可能放棄應有職權,此案若不修改將難以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金控條例修正草案中,希望預算先用、後面再報備的條文,認為立法委員不可能同意割讓職權,若不改變此案會期內絕對不可能通過。
- 建議台灣銀行應明確定位為商業銀行還是有特定目的的公家銀行。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101董事會席次分配,建議將魏家董事席次極小化,不得超過4席,並與民股合作,因魏家企業形象不佳。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詢問101董事長任期將屆及新任人選,以及黑石集團換股頂新案進度,建議仔細考量,政府要好好參與。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臺灣金控條例修正重點,包括簡化預算審議程序、規範董事國籍資格(董事長不得具外國籍或雙重國籍,具外國籍或雙重國籍董事合計不得超過2人)。
- 說明鬆綁政府採購法適用於融資性租賃物採購、併購顧問遴聘、海外機構緊急採購及高階專業人員聘任等事項。
- 指出增訂政府得以國有不動產抵充臺灣金控增資股款,並排除銀行法對臺灣銀行持有不動產的限制,以強化資本結構及活化不動產。
- 表示101董事會公股應可取得7席,魏家約4至5席,並會與民股合作極小化魏家席次。
- 回應101董事長人選已與院長交換意見,有超過1位人選。
- 表示黑石換頂新股份案仍在提供資料階段,不會很快完成,會仔細處理。
相關後續
本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需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8601
- 卷/期/冊
- 104/86/1
- 發布日期
- 2015-12-0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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