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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公聽會:人才、資金、品牌與政策戰略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1-18

立法院經濟及財政委員會舉行「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聚焦台灣如何運用經濟強項掌握未來十年全球商機。會議深入討論人才流失、資金運用、技術作價、品牌建立及跨域整合等議題,多位學者專家提出具體建議,行政部門則就政策方向、租稅誘因及現行措施進行回應。最終,主席總結需行政單位具體落實專家建議,以重振台灣經濟於國際舞台。

討論事項一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我國產業創新政策如何運用台灣經濟強項形成戰略以掌握未來十年全球商機 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旨在探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以及台灣應如何制定產業創新政策,以發揮自身經濟優勢,掌握未來十年全球商機,特別聚焦於人才、資金、技術與品牌發展等關鍵要素。
  • 會議深入分析台灣面臨的淺碟經濟困境、人才流失、技術優勢式微、國際競爭加劇等挑戰,並探討如何透過政策調整和跨領域整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相關爭議

  • 人才流失嚴重與留才誘因不足:多位專家指出台灣人才流失為全球第一,現行留才機制不足,尤其對新創公司及高階人才吸引力有限。
  • 產業創新條例成效不彰:學者質疑現行條例缺乏核心價值與積極戰略,導致對產業發展困境幫助有限,且租稅優惠僧多粥少。
  • 資金運用與產業基金設立:專家呼籲成立大規模產業基金(如「台版淡馬錫」)以支持併購及A-Team,但政府資金有限,需考量財政狀況。
  • 閉鎖型公司勞務出資課稅爭議:財政部解釋令規定勞務出資轉換股票時需立即課稅,引發年輕創業者資金壓力,與鼓勵創業的政策目標相悖。
  • 勞動法規對新創公司的適用性:主席質疑閉鎖型公司創始股東(董事/經理人)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擔心可能導致規避勞動法規,勞動部則澄清委任關係不適用。
  • 政府採購政策與國產設備:主席批評政府公共工程(如捷運悠遊卡、高捷系統)未優先採用國產軟體或設備,導致外國廠商長期收取權利金,與經濟部推動國產優先的政策不符。
  • 租稅優惠與財政平衡:專家建議更多租稅獎勵以激勵產業發展,但財政部強調營所稅調降已造成稅損,租稅政策僅為配合角色,需考量財政狀況。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經濟為淺碟式,受國際影響深,發展需倚賴投資環境,並指出台灣人才流失全球第一、內需市場小、IT技術優勢式微等困境。
  • 主張「產業創新條例」應修正,聚焦留才、攬才及技術作價緩課,並借鏡韓國經驗,鼓勵台灣產業建立國際品牌。
  • 質疑財政部對閉鎖型公司勞務作價入股立即課稅的解釋令,認為會阻礙年輕人創業,尤其對無財力背景者不利。
  • 關切閉鎖型公司創辦人(董事、經理人)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擔心可能導致規避勞動法規及超時工作認定問題。
  • 批評政府在公共建設(如悠遊卡、高捷)中未優先採用國產技術,導致外國廠商長期收取權利金,未能扶植本土產業。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春山 理事長 社團法人全球品牌管理協會

  • 台灣應「歸零思考」產業發展,借鏡韓國與菲律賓的快速成長,警惕台灣過去15年在產業結構與創新上的不足。
  • 提出台灣面臨品牌產業不足、國際化戰略不足、創新研發與智財不足、國際行銷人才與白領人才輸入不足等困境。
  • 建議以瑞士和加州矽谷經驗為鑑,推動「台灣2.0」競爭模式,以全球化戰略、國際品牌集團、引進國際人才為核心。
  • 倡議設立大規模「產業基金」(如「台版淡馬錫」)來協助台灣企業形成A-Team並進行海外併購,以放大產業規模與品牌價值。

梁正德 總經理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台灣的全球戰略應以亞洲為優先,金融保險業作為資金來源與風險管理者,應帶領產業進行海外併購與投資。
  • 建議結合台灣醫療、長照與觀光資源,發展銀髮族long stay產業,並將資通訊科技與車聯網、健康管理等跨界整合,創造新商機。
  • 強調資料分析的重要性,認為「資料為王」可掌握未來商業發展,並指出保險業19兆資金可作為併購動能,需法規支持。
  • 呼籲檢討教育政策、強化語言能力、推動全球競才方案並檢討移民政策,以解決台灣人才迅速流失問題。
  • 強調政府與民間應形成良好合作夥伴關係(PPP),帶頭協助民間產業開拓海外市場。

洪財隆 助理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 指出台灣經濟發展嚴峻挑戰來自全球化、技術快速進步及中國大陸加入國際經貿體系。
  • 批評產創條例因欠缺核心價值與積極發展戰略,導致對台灣產業困境幫助有限,且國家資源分配效果不彰。
  • 主張台灣經濟發展應跳脫「淺碟迷思」,從本土內需出發,利用獨特需求結合先驅使用者,激發產業創新,再尋求出口潛能(需求導向研發)。
  • 建議將防災、食安、太陽能、長照、城鄉改造等提升生活品質的領域,列為策略性輔助產業目標,並投入國家資源。
  • 建議對以內需為主的產業可訂定嚴格的「日落條款」,避免「扶不起的阿斗」後遺症。

王健全 副院長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 台灣優勢在於中小企業群聚、水平分工、電子資訊業及生物科技,應利用大陸浮誇、燒錢的缺點,發展品質精進、商業模式精緻化的機會。
  • 建議電子資訊業與大陸進行水平分工,並在利基ICT、新興領域(IoT、big data)及傳統產業進行區隔化發展。
  • 提出「藍色供應鏈」策略,鼓勵使用國產設備替代歐美日產品,並透過研發與國際發表提升國產設備的國際認可度。
  • 指出台灣服務業薪資低主因規模太小及教育體系問題(藍領供不應求,白領供過於求),應以觀光帶動服務業發展並走向東協、大陸市場。
  • 建議政府應設立跨部會KPI,以觀光作為驅動引擎,並利用大陸電商市場(跨境電商)擴大台灣服務業規模。
  • 強調人才留用需發展新領域、設立海外品牌辦公室、提供租稅誘因,並借鏡新加坡鎖定高階人才的策略。
  • 建議設立產業基金、在台灣建立MIT品牌行銷大陸,並指出台灣經建支出偏低、股市成交量小、購併基金不足等財政困境。
  • 呼籲聚焦發展、建立跨部會KPI、設立類主權基金(透明化、專業經理人),以加速台灣產業轉型。

洪春暉 主任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訊電子產業研究中心

  • 指出資通訊產業正處於新的產品生命週期,台灣廠商在PC時代表現優異,但在行動通訊時代面臨挑戰,需轉型至物聯網應用。
  • 認為物聯網應用是資通訊產業新的出海口,需要跨領域整合人才和不同的核心競爭能力(少量多樣、利基型產品)。
  • 強調台灣在物聯網時代有商機,可利用硬體載具優勢及客製化能力,超越中國大陸在規模經濟上的競爭。
  • 建議透過產創條例修正,提供更好的人才延攬與激勵措施,吸引國內外跨領域人才,並應有更有效率的創投或主權基金運作模式。

黃乃寬 副總經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

  • 證交所董事會已通過創投公司可申請上市,以及與相關單位成立金融科技平台公司,以技術作價留住人才,配合金管會金融科技辦公室。
  • 闡述數位時代的「連結經濟」(economics of connection)、「可程式化經濟」(programable economics)和「演算法經濟」(algorithm economics),強調數據分析與個人化服務的重要性。
  • 分享瑞士經驗,指出該國不論職業,起薪差異小,人們因興趣而非高待遇選擇工作,建議台灣恢復技職體系功能,去除藍白領歧視。
  • 建議台灣金融業應放寬眼界,為全球客戶服務,以建立全球品牌,並理解數位世代需求,創造下一個全球性產品。

佘日新 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 強調台灣在產業群聚(如自行車A-Team)方面具有強大優勢,未來應透過科技連結生產流程,延伸供應鏈深度,從消費經驗反饋優化產品設計。
  • 提出「社會企業」及「B corp.」概念,呼籲中小企業在追求經濟增長同時,關照人的照顧、環境與生態,發揮台灣軟實力。
  • 指出資金對維繫產業優勢的重要性,建議導入主權基金,並重新檢視台灣製造業者在跨境資金調度及電子商務金融交易模式的經驗。
  • 強調「數據經濟」(data economy)的重要性,認為「data flow = cash flow」,需掌握數據並進行精準預測分析,將服務帶入高附加價值經濟活動。

方燕玲 常務監事 社團法人全球品牌管理協會

  • 指出促產條例落日後,台灣面臨對內投資減少、人才外流、創投不投創新產業、併購不積極及國際自創品牌消失等問題。
  • 肯定本次產創條例修正對人才(智財權收益緩課、員工紅利按面值課稅)的著墨,但建議對高科技、年輕人才應加碼誘因。
  • 呼籲條例應納入對併購的租稅獎勵,並擴大類主權基金以鼓勵海外併購,而非被動成為被併購對象。
  • 強調品牌對經濟長期發展的重要性,希望產創條例修正能對品牌提供更多租稅獎勵。

沈榮津 次長 經濟部

  • 台灣應從過去代工模式轉向「系統整合出口」,提供整廠整案解決方案,如中鼎在中東石化廠、台塑中工在菲律賓電廠的成功案例。
  • 將輔導國內業者建構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介接Amazon、eBay等,協助中小企業解決通路問題。
  • 肯定台灣自行車A-Team為產業升級典範,並將製造業服務化(如YouBike租賃系統)創造新商機。
  • 支持成立產業基金,並認同資料經濟(Data is King)掌握商業發展,強調品牌需有品質和規模支撐。
  • 回應人才流失問題,提出育才(技職教育、產學合作、職能認定)、留才(員工獎酬股票緩繳所得稅5年)及攬才(全球競才方案、海外攬才中心)等措施。
  • 針對洪教授對租稅誘因不足的質疑,解釋產創條例已「輕稅簡政、還稅於民」,租稅誘因需再思考。
  • 說明政府推動智慧教育、防災、太陽能、長照等計畫,先國內練兵再系統性輸出,並強調國產品優先採用的政策。
  • 指出離岸風力發電(3GW-4GW商機)為新機會,將扶植國內產業,並建立測試認證能力連結國際市場。
  • 闡述「生產力4.0」為智慧生產應用,具少量多樣、客製化特色,透過大數據掌握消費需求,帶動智慧城市與國家發展。
  • 說明產創條例修法進度,包括員工獎酬股票、技術入股緩繳稅,並提出強化國營事業研發、爭取產學合作投資抵減、設立人才鑑定中心、活化產業用地等新方向。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認同台灣結構轉型升級為經濟發展關鍵,人才與資金是核心問題,並強調品牌重要性。
  • 說明行政院已核定「全球競才方案」,積極攬才(如成立服務中心、串接海外窗口、媒合重點產業人才),並擴大海外青年來台誘因(intern、遊學、僑外生評點機制)。
  • 強調留才需有國際競爭水準,產創條例修正恢復企業留才條件,並將推動績效導向的彈薪制度,擴大級距吸引學研人才。
  • 指出友善生活環境(工作居留簽證、外籍新生兒納保)相關修法仍在立法院等待。
  • 強調資本市場活絡對企業籌資重要性,證所稅廢除、創櫃板、股權群眾募資及創投公司上市都有助益。
  • 說明國發會已通過200億元併購基金,並正研擬成立主權基金,以「點火」方式帶動民間善意併購熱潮。
  • 指出政府產業轉型政策分「顧本」(鞏固半導體、面板等主力產業)與「拔萃」(掌握物聯網、大數據等新興商機)兩面向。
  • 強調台灣在物聯網時代有硬體載具優勢及客製化能力,將透過「生產力4.0」及「青年創新創業」推動軟硬整合、以硬帶軟。

許虞哲 次長 財政部

  • 說明本次產創條例修正針對國人提供租稅獎勵: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所得稅、限制型股票按時價或淨值孰低課稅、員工獲配股票緩繳所得稅優惠。
  • 針對外籍員工,現行有營利事業代繳所得稅得以薪資費用入帳,並規劃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提供薪資所得減半課稅3年優惠。
  • 指出企業併購法及金融機構合併法已提供併購相關租稅優惠,發展觀光條例亦有外籍旅客購物退還營業稅的配合措施。
  • 解釋營所稅率從25%降至17%後,稅收大幅減少,強調財政部作為支援角色,租稅政策應配合產業政策,不能全部仰賴租稅效果。
  • 澄清閉鎖型公司勞務入股課稅問題:若公司章程規定一定期間不能轉讓,則該期間不課稅,待可轉讓時按當時淨值課稅,草創期淨值低負擔不重。

黃維琛 副司長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指出台灣人才流失問題,建議事業單位應在公司治理與薪酬管理上給予員工合理公平評價,而非單純仰賴租稅優惠。
  • 認為事業單位若能提高薪酬,即使課稅也能留住人才,且微幅加薪對EPS影響不大,有助於整體留才。
  • 針對閉鎖型公司創辦人是否適用勞基法,澄清若為董事身分提供勞務,與公司屬委任關係,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侯松延 簡任視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說明勞動力發展署在攬才與留才方面的角色,主要檢討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資格條件。
  • 已推動僑外生評點制度,讓在台就學僑外生畢業後可順利留台工作,無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或薪資限制,目前已有1,200多人透過此機制留台。
  • 正檢討放寬一般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限制,考慮比照僑外生評點制,對條件特殊者不限制工作經驗或薪資門檻,預計年底明年初有具體結果。
  • 正著手檢討外籍專業人士配偶在台工作條件,以提供更全面的生活協助措施,吸引高階白領人才。

許增加 副司長 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 科技部透過機制設計鼓勵學界投入產學合作,包括放寬教授主持計畫主持人費限制、鬆綁兼職時數限制。
  • 針對重大產業(如半導體),正與產業協會合作,培育下一階段發展所需技術與人才。
  • 規劃將政府出資產生的研發成果下放至學校,並活化運用,透過產創條例修正將補助研發成果緩課稅制度化,全國一體適用。
  • 配合國發會彈薪方案,與教育部規劃吸引外國半導體博士生來台修讀並留台工作。
  • 配合創創會報,推動創新創業計畫及「鏈結矽谷」策略,在矽谷成立創新創業中心,連結國內外技術與人才。

薛大勇 副處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服務處

  • 金管會積極推動資本市場活絡產業,支持股權性質募資,鼓勵創投及其他資金投入具潛力的新創事業。
  • 推出「創櫃板」平台,提供微型企業創新創意募資管道(donate性質),鼓勵民眾贊助新微創事業。
  • 推出「翻轉人生」活動,辦理金融就業公益專班,培訓清寒優秀金融科系學生,並提供就業輔導與轉介。
  • 推動「bank 3.0」及「金融創新元年」,宣布11項大資料應用計畫,打造聯合信用卡中心資料平台,開放80億筆資料供加值運用。
  • 鼓勵金融機構轉投資金融科技公司(大資料、雲端、行動支付、機器人投資顧問),並將投資上限從5%提高至100%。
  • 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由主委擔任主任,初期募資目標2億元已達成,未來目標10億元,將成立基金、創新創業基地、創新服務平台、大資料庫,並發布金融科技白皮書。

相關後續

  • 行政單位被要求將學者專家的寶貴建議帶回研究並具體落實。
  • 經濟部需將閉鎖型公司勞務作價入股可緩課稅的訊息在相關網站上公告,讓年輕創業者了解。
  • 學者專家、先進朋友或行政單位若有書面資料,需在當天工作時間結束前提交,將刊登於立法院公報。

原始資料

公報
1048701
卷/期/冊
104/87/1
發布日期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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