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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國發、離島、花東基金105年度預算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1-12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續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105年度預算案。會議聚焦於國發基金的投資效益、台積電股票出售、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爭議,以及離島與花東基金的執行率低落與財源不足問題。多項委員提案經協商後,部分預算遭到凍結或刪除,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計畫,以加強監督與提升基金運作效能。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重點為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涵蓋其各項投資計畫執行成效、轉投資策略(特別是台積電股票出售及對金融機構增資)、文化創意產業與中小企業投資方案的效益,以及基金管理費用、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區域平衡問題。

相關爭議

  • 一般投資執行率偏低:委員指出國發基金歷年投資計畫執行率遠低於預算規模(平均不到40%),質疑預算編列不實。
  • 國發基金舉債增資金融機構:行政院以國發基金舉債140億元增資台灣金控及台灣土地銀行,委員認為此舉不符基金宗旨,有規避公共債務法之嫌,且股利收益率低於舉債利息,恐造成損失。
  • 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比例過高:國發基金一般投資計畫中,委由信託銀行或投顧公司辦理的長期信託投資佔比高達56.52%,支付高額手續費,委員擔憂監理密度降低。
  • 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成效不彰:委員指出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方案執行逾4年,投資金額僅佔匡列額度的6.24%,且逾7成投資案件虧損,管理不當。
  • 出售台積電股票爭議:多位委員反對出售獲利穩定的台積電股票以籌措國庫財源,認為此為一次性收入,將喪失每年穩定配息收入,不符長期財務管理原則。
  • 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與執行:委員質疑創業拔萃方案總經費與年度分配不明,且104年度未編列預算逕行動支,有規避預算審議之嫌,並對原花博爭豔館場地終止後預算估算依據提出疑慮。
  • 國發大樓合建計畫透明度:針對國發基金擬以合作開發方式興建國發大樓,委員擔憂潛在的賤賣國有資產或不當圖利問題,要求可行性評估完成後須送立法院審核,並在同意前不得進行招標。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各項投資預算5%,其餘凍結5%,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全數刪除國家發展基金為增資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及台灣土地銀行所編列的140億元投資款及相關利息費用,因其不符基金宗旨且有規避公共債務法之嫌。
  • 提案刪減「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預算10%,因其投資件數逾七成虧損且執行率低。
  • 提案全數刪除出售台積電股票相關預算,認為將喪失穩定配息收入。
  • 提案全數刪除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中土地改良物與房屋建築預算,因所屬精華房地未妥善運用。
  • 要求國發會應儘速提供補充資料並更新網站,以利立法院監督及民眾參與。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基金105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1/5,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因捐補助計畫說明粗略。
  • 提案酌予減列國發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600萬元,因預算大幅增加且自辦投資比例低。
  • 提案凍結創業拔萃方案相關預算1/3,要求創業園區確定並覈實估算所需經費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全數刪減出售台積電股票之股權收入及相關手續費與證券交易稅,認為將喪失穩定配息收入。
  • 要求國發會檢討投資預算歷年執行成效低落問題,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國發會依立法院決議訂定轉投資事業退場機制,並就經營不善事業妥適處理。
  • 要求國發會針對「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執行偏差及預算調降提出專案報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基金105年度長期信託投資預算32億元,要求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因委外投資比例過高。
  • 提案全數刪除國家發展基金為增資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及台灣土地銀行所編列的140億元投資款及相關利息費用。
  • 提案全數刪除出售台積電股票相關預算及解繳國庫115億元,認為將喪失穩定配息收入。
  • 提案凍結創業拔萃方案相關預算1/2,要求國發基金提出具體項目專案報告,因104年度未編列預算逕行動支。
  • 質疑國發大樓合建計畫複雜性及潛在風險,建議合建計畫須先送立法院審核通過。
  • 要求國發基金提供近5年度的投資明細資料,因其常以非公開訊息為由拒絕提供。
  • 要求國發會儘速提出檢討報告,針對虧損轉投資事業改善經營情況及退場機制。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國發基金為增資台灣金控及土銀所編列的140億元專案核准投資款及相關利息9,800萬元,指出其有規避公共債務法之嫌且舉債投資恐造成損失。
  • 提案刪減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一般服務費」200萬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減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500萬元,因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大幅增加。
  • 提案刪除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折舊、耗損及攤銷」2,474萬3千元,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建物整修計畫終止。
  • 提案要求國發會增設中南部服務窗口,並研擬雙北市以外縣市的輔導措施,以利中南部創業案通過,達到南北平衡。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重新盤點人力,以達人事費不成長的目標。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基金105年度長期信託投資預算32億元,要求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因委外投資比例過高。
  • 提案凍結1/4「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預算,要求提出改善計畫報告,因執行不當。
  • 提案全數刪除國發基金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因15筆精華房地未妥善運用且長期閒置。
  • 提案全數刪除出售台積電股票相關預算及解繳國庫115億元,認為將喪失穩定配息收入。
  • 要求國發會就國發大樓合建計畫的可行性評估草案出爐後,應即送立法院審核。
  • 要求國發會提出詳細說明報告,針對「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預算未完整揭露問題。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預算10%,因其投資件數逾七成虧損且執行率低。
  • 提案刪減出售台積電股票之股權收入115億5,122萬4千元,認為此舉喪失長期穩定收益。
  • 提案刪減出售台積電持股手續費與證券交易稅共計5,122萬4千元,認為不符基金設置目的。
  • 提案刪減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200萬元,因專業服務費大幅增加有浮編之嫌。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提出檢討報告,因104年度預算未編列有規避審議之嫌。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報告,針對「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預算未完整揭露問題。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積極推動微型及早期文創事業投資,均衡分配投資金額。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醒國發會國發大樓預定地價值高昂,合建案應確保分回樓地板面積價值遠超土地市價,避免賤賣國家資產。
  • 建議國發大樓合建案應由專業單位詳實評估,以計算對政府最有利的合建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解釋增資台灣金控及土銀案是政府資金調度,非舉債投資,同意先全數凍結140億元,並提出專案報告。
  • 說明出售台積電股票考量是因投資目的已達成且為紓緩國庫壓力,懇請委員同意預算編列。
  • 表示第15案至第17案的費用中,2億元用於創業天使計畫補助青年創業家,實際業務費用僅6,000多萬元,希望不要刪減。
  • 解釋管理及總務費用增加是因為上次委員會要求不能由政府興建國發大樓,因此編列委外評估案經費(1,900萬元)及監造費用,以引進民間力量合作開發。
  • 說明國發大樓預定地在松江路兩側,約4,600至5,000平方公尺,部分為捷運共構地上權,價值雖高但需專業評估最有利的合建方式。
  • 同意國發大樓可行性評估完成後先向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說明第21案關於歷史建築維護費440萬元是為維修受損建物,並表示已在辦理交還國產局手續,若國產局不收則會進行活化。
  • 同意第22案預算減列839萬3千元並凍結2,000萬元。
  • 說明創業天使計畫中南部有服務窗口,但國發基金人力有限,建議將第33案修正為「研議增設中、南部服務窗口」並「研擬雙北市以外縣市之加強輔導措施」,以提高中南部申請案通過率,而非設定補助金額下限。
  • 表示花東基金的執行率低是因為縣政府提的案子,但近期執行率已提高,建議第45案改為凍結200萬元而非刪減。

巫忠信 專門委員 立法院

  • 說明國發基金投資台積電的目的已達成,且有助於紓緩國庫壓力,故編列出售預算。

徐耀浤 主任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國發大樓預定地部分因捷運共構,已設定地上權,價值不如原有土地,但仍有利用價值。
  • 說明國發大樓評估案正在招標,預計預算通過後簽約。

相關後續

  • 國發基金為增資台灣金控及土銀的140億元專案核准投資款及相關債務利息9,800萬元,全數凍結,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投資必要性及效益分析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發基金出售台積電股票相關預算(股權收入115億5,122萬4千元及解繳國庫115億元)全數刪除。
  • 國發基金擬以合作開發方式辦理國發大樓興建,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可行性評估完成後,應即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且興建計畫未經委員會同意前,不得進行招標等工作。
  • 國發基金創業拔萃方案相關預算,減列839萬3千元,並凍結2,000萬元。
  • 國發基金增設中南部服務窗口,並研擬雙北市以外縣市之加強輔導措施,以利中南部申請案通過,達到南北平衡之目的。
  • 國發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及「臺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等相關提案照案通過。
  • 國發會需針對國發基金投資預算執行力偏低成因、產業創新需求調整投資計畫、經營不善轉投資事業退場機制、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揭露等問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國發基金人事費用要求重新盤點人力,以達人事費不成長的目標。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關注離島建設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的財源永續性、各項計畫的執行成效,特別是離島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的預算執行率偏低問題,以及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計畫的成效不彰。
  • 此外,也討論了離島地區重大基礎建設(如海底電纜工程)在推動過程中遭遇的居民反對問題。

相關爭議

  • 基金財源永續性:委員指出離島基金主要財源為國庫撥款,若國庫不再撥補,基金恐僅能維持營運5至6年,現有開拓財源方案不確定性高或獲益不高。
  • 計畫執行率偏低:多項離島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如教育、文化、社福、消防、醫療、環保建設)的實際執行率明顯偏低(部分僅約30-40%),委員質疑預算編列與控管失當。
  • 貸款計畫成效不彰: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計畫自95年度開辦以來,執行多年僅辦理4件貸款案件,融資金額與案件數均偏低,未能有效鼓勵產業發展。
  • 海底電纜工程爭議:台電鋪設的海底電纜工程上岸部分屢遭澎湖、雲林兩地居民反對,影響離島電力供應及產業發展。

立法委員發言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離島建設基金主管機關積極籌謀因應,拓展財源,以利基金長期營運,維護離島居民權益,因基金來源銳減恐僅能維持營運5至6年。
  • 提案要求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應積極控管計畫進度,如實完成計畫規劃,因近年部分補助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欠佳。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加強檢討,研議改善措施,積極協助業者與金融機構洽談融資事宜,因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計畫成效欠佳。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加強檢討改進,有效控管計畫進度、覈實編列預算,因離島基金多項計畫執行率明顯欠佳。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針對預算執行率進行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因離島基金多項計畫實際執行率偏低。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持續評估其他替代方案可行性,並於一個月內將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因離島基金財源永續性堪憂。
  • 要求國發會與經濟部、台電和地方政府研擬解決方案,並舉辦說明會與居民溝通,解決海底電纜工程上岸爭議。
  • 要求國發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對策,因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計畫執行成效欠佳。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加強檢討改進,有效控管計畫進度、覈實編列預算,因離島基金多項計畫執行率明顯欠佳。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同意第43案關於舉辦說明會與居民溝通的建議,但因層級問題,建議刪除「及邀請行政院長到場」等字。

相關後續

  • 離島建設基金所有主決議提案(第37案至第44案)均照案通過,其中第43案刪除「及邀請行政院長到場」等字後修正通過。
  • 國發會需針對離島基金財源開拓、計畫執行進度控管、貸款計畫改善措施、以及海底電纜工程爭議解決方案等議題,提出評估報告、改善對策或相關計畫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特別是其「服務費用」的浮編問題、主要業務計畫「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的執行率低落,以及預算編列未符「先有計畫始得編列預算」原則的爭議。
  • 此外,也關注基金用途是否能確實反映地方需求,避免過度傾向觀光發展。

相關爭議

  • 「服務費用」浮編:委員指出花東基金105年度「服務費用」預算逐年增加,但103年度決算執行率僅6%,顯有浮編之嫌。
  • 計畫執行率過低: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102、103年度執行率僅1.76%及12.16%,104年度截至8月底實際執行率亦偏低,委員質疑基金執行效能低落。
  • 預算編列違反預算法規:花蓮縣及台東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但105年度預算案已先行編列相關補助經費20億元,委員認為此舉不符「先有計畫始得編列預算」原則,預算編列基礎欠缺合理依據。
  • 基金用途未能反映地方需求:在地居民及環保團體指出地方政府執行計畫常未能反映實際需求,一味傾向觀光,忽略其他面向。

立法委員發言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酌予減列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服務費用」預算200萬元,以避免浮編。
  • 要求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應明確提出「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之細部計畫內容與相關經費需求,以使預算編列有其合理依據。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評估投、融資計畫之可行性,並將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國發會於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因「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
  • 要求國發會應針對基金用途、地方政府執行計畫內容、效益等嚴格監督,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因地方政府執行未能反映實際需求。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優先檢討過去年度預算執行落差問題,合理評估其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因花東基金近年計畫執行效能過度低落。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儘速檢討並針對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近年預算執行率偏低之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因花蓮縣及台東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尚未核定。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要求花東基金進行通盤檢討,並提出檢討及改善措施,因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尚未核定,預算先行編列不符原則。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儘速提供補充資料並更新網站資料,因預算審查公開揭示及公民參與意見機制未落實。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表示花東基金的「服務費用」預算編列不易,且執行率低是因為縣政府提的案子,但近期執行率已提高,建議第45案改為凍結200萬元而非刪減。

相關後續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服務費用」預算,原提案減列200萬元改為凍結200萬元,經報告後始得動支。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所有主決議提案(第46案至第53案)均照案通過。
  • 國發會需針對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評估投、融資計畫可行性、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執行率、基金用途與地方政府執行計畫內容效益、以及花蓮縣及台東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核定前預算編列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國發會需針對預算審查公開揭示及公民參與機制未落實問題,提供補充資料並更新網站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048701
卷/期/冊
104/87/1
發布日期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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