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委會預算與貿易自由化支援條例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1-1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並討論「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會議針對農委會各項預算編列、執行成效、農業科技研發、動物保護、農產品外銷、農業保險等提出多項決議與凍結。同時,委員們對貿易自由化對產業、企業及勞工的衝擊、支援條例的立法必要性、基金運作及勞工權益保障等議題進行了廣泛討論,並提出多項修正動議,後續將另定期審查。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宣讀並確認上次會議(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的議事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特別針對各項罰款、規費、財產、營業盈餘及其他收入,以及各項計畫的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益進行討論和決議。
- 委員們針對農業科技研發、動物保護、農產品外銷、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畜牧廢水管理、農產品產地標章、農業保險、農地資源流失等議題提出多項凍結、檢討或報告要求。
相關爭議
- 農業環境科技研發計畫預算大幅增加但尚未核定,且105年度預算較104年度大幅增加1億1,671萬8,000元,顯不合理。
- 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投入鉅額經費,但研發成果收入比率低,疑有關鍵技術外流。
- 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經費運用不妥,全國尚有9個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所無專職獸醫師。
- 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計畫下,茶葉與香蕉等主力農產品外銷衰退幅度大,外銷策略出現問題。
- 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招商、基礎建設及業務執行成效不佳,進駐率偏低。
- 漁業署休漁獎勵計畫對於漁業資源復育與節能減碳成效不彰,且漁業用油補貼經費逐年攀升。
- 農糧署肥料查驗不合格率逐年攀升,違規累犯業者多,管理督導亟待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環境科技研發計畫預算大幅增加且未經核定之合理性。
- 質疑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投入鉅額經費但成果效益低,恐有技術外流。
- 關切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經費運用不當,地方政府動物收容所缺乏專職獸醫師。
- 要求農委會檢討農產品外銷策略,因主力農產品衰退幅度大。
- 要求農委會針對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設施改善、用水及租金標準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漁業署漁業用油補貼歷年未覈實編列預算,導致無法足額歸墊中油公司,且待歸墊款項金額甚鉅。
- 認為農委會應主導農畜產品產地標章制度,確立地域品牌形象並為消費者嚴選產品。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認為農業科技產業化補助預算擴增但繳交科發基金比率低,成果有待加強,應避免關鍵技術外流。
- 要求農委會強化農產品安全檢驗及對地方政府督導,提升食用安全。
- 建議農委會優先補助缺乏專職獸醫師的縣市,加強犬貓登記及絕育比率,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
- 要求農委會輔導農戶改善畜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並加強橫向與垂直聯繫機制,防範斃死禽畜非法流用。
- 要求農委會檢討分析農產品出口量衰退原因,加強輔導外銷主力產品,提升品質管控及檢疫。
- 質疑農田水利會長期受補助但財務未改善,要求擬訂改善措施及期程。
- 要求農委會加速去化舊期公糧並強化存糧管理,避免資源低度運用。
- 建議農委會農村再生基金撥充資本支出應維持與104年度相同,避免鉅額保留款。
- 要求農委會檢討特別收入基金業務性質,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並整併功能萎縮的基金。
- 要求林務局檢討林業試驗研究中各項委辦計畫的必要性及成效。
- 要求林務局審慎考量預算配置,宣傳推廣客源不足的森林遊樂區。
- 要求水土保持局積極查定剩餘山坡地土地,避免影響使用分區劃定。
- 要求水土保持局加強辦理超限利用山坡地輔導,維護國土安全。
- 要求水土保持局重新檢討高階人力編制員額,達成撙節用人精神。
- 要求水土保持局加強督導,與地方政府合作清查山坡地超限利用舉發案件。
- 要求農業試驗所更明確區隔內部業務單位功能,檢討裁併或縮減可能性。
- 要求農業試驗所活化土地資源時,須考量符合宗旨,不影響農民權利。
- 建議林業試驗所評估酌收植物園門票,增加國庫收入。
- 要求水產試驗所於預算書內詳細說明新增水產研究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經費編列情形。
- 要求畜產試驗所重新檢討職務宿舍收費標準,維持收支平衡,避免損害國庫權益。
- 要求家畜衛生試驗所提出詳細成果效益分析,並加強技術研發成果落實產業應用。
- 要求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重新檢討歲出增長幅度及預算編列妥適性,符合專款專用原則。
- 要求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妥善規劃後始得進行營建工程預算編列。
- 要求各改良場重新檢討員額配置,避免技工、工友超額及非正式人力過多。
- 要求漁業署重新檢討休漁獎勵政策與配套規劃,加強漁業資源保育及節能減碳宣導。
- 要求漁業署加強計畫規劃與執行控管,全面檢討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不足之處。
- 要求漁業署周延檢討彰化漁港開發案計畫內容,評估未來需求與漁業發展趨勢。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參考國際規範修訂家禽畜人道撲殺方式及標準作業流程,並開放民間團體監督。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討整合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與動物用藥品風險評估分析等雷同計畫。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嚴格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加強違法查緝,確保防疫檢疫機制健全。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考量查緝成效與檢疫犬福祉,對檢疫犬隊提出完善規劃。
- 要求農糧署加強對地方政府肥料查驗工作進行督導,落實查驗,維護肥料品質管理。
- 要求農糧署檢討有機農產品之檢驗與查核工作,加強宣導規範,提高裁處效率。
- 要求農糧署針對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應先核定再行編列預算。
- 質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舉債參與金控及銀行增資,與設立宗旨不符,有規避公債法之嫌。
- 質疑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未列明總額與分配額,且建物整修經費估算欠缺合理依據。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的詳細說明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積極檢討國發基金投資預算執行成效低落、控管失當問題,調整投資計畫。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依立法院決議訂定適當退場機制,妥善處理經營不善之轉投資事業。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增設中南部服務窗口,研擬雙北市以外縣市輔導措施,鼓勵業者到中南部創業,達到南北平衡。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重新盤點人力,達成人事費零成長目標。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提出檢討報告。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禽畜舍屋頂裝設太陽能板問題,儘速與經濟部能源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擬定型化契約,供農民參考使用。
- 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酌予收取植物園門票,以減輕國庫負擔,提升公共資源運用效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山坡地範圍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與超限利用改善問題,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林務局就「林業試驗研究」中各項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近3年度委辦計畫之成效,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休漁獎勵相關配套措施,有效運用公帑以達成計畫預期目的。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針對新建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計畫期程延宕問題,檢討修正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各改良場技工、工友超額及非正式人力人數過多之情形,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農糧署檢討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之具體規劃措施及預算細目,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評估投、融資計畫之可行性,並提出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用途、地方政府執行計畫內容、效益等嚴格監督,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持續評估離島建設基金其他替代財源方案可行性,並提出評估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與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地方政府研擬解決澎湖、雲林海底電纜工程爭議,並舉辦說明會。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研議改善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業務計畫成效欠佳問題,積極協助業者與金融機構洽談融資事宜。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新修訂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動物收容所爆滿問題,提出因應對策及日後規劃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畜牧業徵收水污染防治費,畜牧管理推動畜牧場永續資源管理及再利用計畫缺乏具體實施方案,提出詳盡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協調經濟部水利署及農田水利會提出補助計畫,解決花蓮全縣未納入水利灌區農地問題。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花東地區特色農產加工食品產業鏈加值研究捐助計畫之捐助對象、研究內容與預計成果,提出詳盡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主導農畜產品產地標章制度,確立產品地域品牌形象,並為消費者嚴選優質產品。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提升芻料品質及產量計畫與強化禽畜糞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詳盡內容與運作方式,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要求漁業署就歐盟將我國列為漁業不合作名單,提出漁業管理改善對策。
- 要求漁業署針對漁業用油補貼實際執行狀況,揭露相關債務情形,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討整合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與動物用藥品風險評估分析等雷同計畫。
- 要求農糧署提出督導查驗工作與輔導措施之檢討,因肥料查驗不合格率逐年攀升。
- 要求農糧署針對有機農產品品質抽驗與標示部分,積極規劃法規宣導與實際輔導農民作業,並檢討查處情形。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之具體計畫、效益分析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針對「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及「強化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之量化指標,及因應106年動物收容所零安樂死之配套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國發大樓興建可行性評估完成後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且未經同意前不得招標。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近年預算執行率偏低情形,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網站更新、民眾建言回饋機制及決議辦理情形提供補充資料及書面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環境科技研發計畫預算大幅增加且未經核定之合理性,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投入鉅額經費但研發成果收入比率低,疑有關鍵技術外流,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糧食自給率逐年遞減及農地資源流失警訊,統整全國農地資源,擬訂優良農地確保目標值,檢討糧食作物產業結構,提升糧食自給率,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修正產銷策略,具體落實品種、種苗與農業技術等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避免技術外流,因應ECFA後農業競爭力相對衰退警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新檢討農村再生基金相關政策規劃及計畫執行效益評估,因基金歷年預算執行率偏低,未能落實原訂計畫目標。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責成主管機關定期檢討修正植物品種審議相關辦法,強化檢定流程中對申請人育種權益保障。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檢討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發展策略與執行落差,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視地方需求,優先輔導補助未能配置專職獸醫師之縣市,強化犬貓登記制度、提升收容動物認養率及提高絕育補助資源配置。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儘速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安定農民收入。
- 要求林務局檢討「林業試驗研究」中各項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近3年度委辦計畫之成效,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林務局落實檢討森林遊樂區客源不足成因並研議具體改善方案。
- 要求林務局積極檢討改善年度績效指標訂定過度消極問題,避免行政怠惰。
- 要求水土保持局每會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水土保持試驗研究執行進度專案報告,因預算大幅增加但執行率偏低。
- 要求水土保持局檢討現行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預算運用情形,避免工程做一半。
- 要求漁業署檢討休漁獎勵相關配套措施,有效運用公帑以達成計畫預期目的。
- 要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討整合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與動物用藥品風險評估分析等雷同計畫,避免耗擲公帑。
- 要求農業金融局加強監督控管全國農業金庫建置整合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進度,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農糧署重新檢討修正現行檳榔廢園轉作輔導計畫,因執行成效低落且規劃草率。
- 要求農糧署積極辦理法規及教育宣導作業,並就有機農產品驗證及查核工作檢討改善情形,因不合格率未有效改善且查處速度緩慢。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創業拔萃方案預算編列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依立法院決議訂定適當退場機制,於3個月內就經營不善之轉投資事業妥適處理,並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經濟部及農委會對「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的準備不充分,書面報告來得太晚且內容粗糙。
- 指出民進黨曾提出艱困產業及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但遭國民黨否決,質疑行政團隊拖延立法。
- 要求草案第八條應提供「百姓」諮詢服務,而非僅限「企業」。
- 要求勞動部第十二條條文中的「得提供」應修改為「應提供」調整支援措施,以課其積極責任。
- 建議將第十四條基金名稱「因應貿易自由化發展基金」修正為「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基金」。
- 質疑單一窗口的運作模式,應是受理後直接處理問題,而非轉介他單位。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檢視所屬機關相關法令及計畫,如有限制原住民使用土地及自然資源所生之損失,應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編列相關經費補償之。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擬具猴害農損補助計畫,解決農民因獼猴造成農損問題。
- 期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105年持續扶持東部、南部農特產品,協助開發成新產品,特別是原住民地區特色農產品,並轉移技術給民間企業,提高農民收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採取積極作為,使深層海水養殖漁業能發展成高價值產業,並扶持東部深層海水產業形成有競爭力的養殖產業規模。
- 建議各改良場應增加對原住民地區特有植物物種之研究及改良工作,以增加原住民農業效益。
- 建議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經費應多用於結合觀光休閒漁業,在各漁港增加住宿服務設施。
- 質疑「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為何在此時倉促提出,是否與TPP或RCEP時間緊迫有關。
- 質疑新設100億元基金是否足夠,並擔憂未來資金可能仍需企業捐贈。
- 關切勞動部條文中的非自願性失業救濟與現有制度的差異,避免雙頭馬車。
- 認為農業是競爭力最薄弱、人口最多的對象,應由行政院長親自擔任因應農業損失的召集人,以示尊重。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針對「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及「強化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之量化指標,及因應106年動物收容所零安樂死之配套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屠宰場之衛生消毒作業,並於6個月內建立完整之屠宰場衛生清洗消毒作業SOP及稽查機制公布周知。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國發大樓興建可行性評估完成後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且未經同意前不得招標。
- 建議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經費應多用於結合觀光休閒漁業,在各漁港增加住宿服務設施。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為因應貿易自由化編列1,086億元準備金是否足夠,以及台灣在國際貿易自由化涵蓋率偏低的問題。
- 關切韓國加入FTA後出口仍衰退,詢問台灣應如何因應貿易自由化挑戰,特別是產業升級轉型、系統產品輸出及促進投資。
- 要求政府應保障勞工權益,積極協助勞工穩定就業,並防止惡意併購,以矽品案為例。
- 詢問經濟部推動台灣網購節的目標,是否為提升台灣網購實力,化零為整與大陸光棍節比拼。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應主動研究有限合夥公司下,勞務換取股票的年輕人適用勞基法的認定問題,而非被動等待案例發生。
- 要求勞動部研究經濟自由化下,勞動基準法是否仍適用於跨區、跨國、不同時區的工作型態。
- 要求國發會立即處置台灣人才外流速度全球第一的問題,並於會後報告中提出因應措施。
- 詢問經濟部TPP文本檢視的整合時程,認為不應等待翻譯完成才檢視。
- 質疑農委會「牛豬分離」政策是否會阻礙台灣加入TPP,並要求農委會提供TPP會員國中是否有類似政策的確切資訊。
- 要求農委會提供與美國就美豬進口議題談判的確切時程表。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在此時審查「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是否過於倉促,因各部會對TPP文本的影響評估才剛開始。
- 關切若加入TPP,美國和日本要求汽車零關稅對台灣汽車業的衝擊,認為可能弊大於利。
- 要求針對農業損失,應由行政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而非僅副院長,以示對農民的重視,因農業是競爭力最薄弱的產業。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認為因應貿易自由化應設定產業平均薪資和生產力不能降低的目標,而非僅消極救濟。
- 主張政府應鼓勵良幣、驅逐劣幣,協助劣幣提升,並開創新的生機,而非讓產業變成「慘業」。
- 指出台灣目前不改革、不翻轉就無法走下去,自由化是必要的,但因應措施有問題,例如農地休耕再補助是福利救濟而非經濟發展。
- 建議政府應開發新市場,重新進行國際行銷,鼓勵台商轉移陣地到歐美國家,而非僅鼓勵回流導致土地和外勞問題。
- 強調經濟部應安內攘外,掌握新的脈動,進行實際有效的經濟治理,並檢討過去輔導對象,尋找新的、值得輔導的企業家。
詹滿容 立法委員
- 詢問農委會自WTO開放以來,對於農業補貼的累積金額及救濟的農民或農家數量,以及是否有成功的農業轉型案例。
- 要求經濟部駐外單位應通盤了解TPP及RCEP成員國的貿易調整方案,並研究如何協助台灣企業開拓海外市場。
- 建議政府在制定產業調整條例時,應將金錢補貼視為一時措施,更應探討產業結構調整及失業率問題,並參考北歐國家輔導就業的經驗。
- 強調補貼不是永遠的,認定損害的標準必須從嚴探討,並應聚焦於利基市場的拓展。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說明當初農業發展條例第52條、第53條執行的狀況,除了金額外,對於整個農業競爭體質的改善有何具體成效。
- 質疑農委會承諾的1,000億元救助基金已耗盡,變成流動性基金,每年僅靠國庫撥款,擔憂未來加入TPP和RCEP後,農業面臨更大挑戰時資金從何而來。
- 認為每年花費鉅額預算於農業救助,未能創造相應農業產值,不符合投資成本效益,應檢討其性質是社會福利還是經濟發展。
- 指出貿易調整過程中,勞工的轉型、再教育和失業補貼是最大一塊,但條例中勞工部分著墨不多,詢問經濟部和勞動部是否有足夠預算和細節規劃。
- 質疑條例作為基本法,缺乏整體概念和專責協調機構,認為應該成立一個專責辦公室來因應貿易自由化帶來的重大工程,而非僅由行政院找幕僚。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在簽訂貿易協定時,應公開資訊,讓民眾了解對國內產業的衝擊、受害產業、救濟方式及政府責任。
- 指出民進黨自2009年即提出對艱困產業與傳統產業扶助條例草案,關注貿易自由化對弱勢產業的衝擊。
- 詢問「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如何認定受損企業與勞工,是否包含因產業資本外移導致關廠的勞工。
- 質疑政府在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方面編列的952億元預算,實際成效如何,特別是除了紡織業外,其他傳統產業的輔導狀況。
- 要求勞動部提供所有針對因資金外移導致關廠或公司收起來的受害員工的救濟規定,以及相關辦法或條例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承認台灣貨品自由貿易涵蓋率僅9.69%,遠低於鄰近國家,需積極推動國際經貿布局及加速產業轉型。
- 表示簽訂ECFA後,目前僅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訂FTA,其他國家仍在努力中。
- 解釋馬英九向習近平提及加入TPP是因TPP成員國多與中國有貿易關係,爭取支持。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與現行方案的差異在於本次將個別企業和勞工納入補助對象,並希望法制化。
- 解釋對弱勢產業已加強輔導,並透過MIT標章推廣等措施增加產值、降低成本。
- 表示經濟部已取得TPP正式文本,正送交各部會進行法規調適及衝擊評估,會盡快整合回來。
- 說明經濟部已與產業公會進行數百場溝通,但承認溝通有加強空間。
- 表示貿易自由化是國際趨勢,雙邊開放有助於產業與經濟發展,台灣產品出口至他國若無FTA恐面臨高關稅,處於不公平競爭。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需加快升級轉型,強調系統產品輸出,並促進國內投資。
- 表示政府會成為勞工和台灣優良產業的後盾,防止惡意併購,創造三贏。
- 說明台灣網購節旨在提升台灣網路平台業者實力,化零為整。
- 表示「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是因應貿易自由化趨勢,參考美韓經驗進行法制化,以提供全面性調整支援措施。
- 說明目前1,086億元準備金足夠因應先期輔導,若加入後衝擊大,會再協調加強經費。
- 承認經濟部在因應貿易自由化方面,主要負責協調各部會,並將政策會定位為副院長召集,經濟部部長和農委會主委為副召集人。
- 表示受衝擊產業認定可參考降稅產品進口量是否異常增加,並透過委員會評估市場占有率、銷售狀況等因素。
- 說明現行982億元預算中,經濟部約有415億元,勞動部有365億元,國發基金200億元,衛福部1.4億元,文化部0.7億元,可供使用。
陳志清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第1條第2項明定農產品或其加工品優先依農業發展條例第52條規定辦理,相關救助措施將由農委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項下辦理。
- 表示貿易自由化雖對農業有影響,但對台灣農產品外銷也有正面效益,有助於優質農產品享受優惠關稅及吸引農企業來台投資。
- 強調農委會將力守重要農產品防線,爭取關稅配額、關稅不降至零或延長降稅期程,並已妥擬「推動農業加值,拓展國際市場」等總體因應對策。
- 說明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已累積撥充1,347億元,近4年每年均由國庫撥款80億至100億元,主要辦理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及進口損害救助及穩價計畫。
- 表示農委會堅持牛豬分離政策,TPP12國中僅澳洲未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美國希望台灣開放。
- 說明農委會自WTO開放以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動支1,500多億元,主要用於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其次為產業調整防範措施,直接進口損害救助僅約18.97億元。
- 表示目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結存27.21億元,每年國庫撥補80億至100億元,基金為動本而非保本。
- 承認加入TPP和RCEP對農業的挑戰規模可能比WTO大,但認為有兩個法案的資源挹注,可讓農民更放心。
- 說明農委會的農業補助屬於農建計畫經濟發展方面,每年100億元預算旨在創造農業產值,並有生物科技計畫支持的農企業產值增加24.2%的成功案例。
- 說明針對花東地區稻米蝨蟲災害,會請花蓮場瞭解受害情形,若農民因受損嚴重不要收穫,可按休耕規定每公頃補貼4萬5,000元,並從產業輔導方向思考。
詹方冠 國發會產發處處長
- 說明國發基金已於102年11月修正貸款要點,擴大貸款適用對象及範圍,協助受貿易自由化衝擊的產業與企業取得低利融資資金。
- 表示國發基金已於104年11月13日再次修正貸款要點,將貸款適用對象擴大至需要體質調整或損害救濟的相關產業企業,並將貸款範圍增列至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計畫等必要支出。
- 說明為因應人才外流問題,國發會已研提「全球競才方案」,包括建立全球攬才單一平台、協助關鍵產業延攬人才、支援學研機構及國內企業競逐人才、營造友善生活環境及強化企業留才誘因等策略。
- 補充說明賡續推動「強化優秀僑外生留台工作行動計畫」,建立「評點配額」機制取代單一薪資限制,已協助1,399名畢業僑外生留台工作。
尤舜仁 勞動部勞發署簡任視察
- 說明勞動部目前依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執行勞工穩定就業、轉業及再就業措施,著重於振興輔導階段。
- 表示未來「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第12條將授權勞動部另訂辦法,並增訂個別勞工授權認定機制,對勞工保障更周全。
- 說明勞動部將依立法院決議,在公務預算內編列相關預算推動勞工協助措施,預算額度為365億元。
- 同意將草案第12條中的「得提供」修改為「應提供」調整支援措施,以課以勞動部積極責任。
- 說明勞動部現行的勞工協助措施包括提供就業服務諮詢、職訓訊息、技能提升、創業培訓、職務再設計、薪資補貼、就業協助、臨時工作津貼等,並強調若認定受貿易自由化影響,補助額度會更高(例如職訓全額補助)。
- 表示目前勞動部已主動訪視3萬9,427家事業單位,協助1,307家事業單位辦理員工訓練,培訓11萬9,901人,並有3萬2,981名失業勞工推介就業成功。
- 承諾將於本條例通過後6個月內完成訂定調整支援措施內容與勞工申請受損認定相關辦法。
吳明機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原匡列982億元與新編列100億元均為期10年,但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均超過10年以上,未來可能需再檢討經費是否足夠。
- 表示經濟部正在積極分析TPP的132份關稅減讓表等資料,待具體分析後才能明列受衝擊產業。
- 說明汽車業若加入TPP,零關稅會造成衝擊,但台灣在汽車零組件實力強,且整車出口量成長,將來市場開放也有機會爭取外銷市場,會盡量協助產業升級。
相關後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農業環境科技研發」計畫,凍結5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凍結2,000萬元,俟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舉借長期負債參與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案,以及配合編列的債務利息及長期債務舉借與償還部分,全數凍結,俟提出投資必要性及效益分析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創業拔萃方案相關預算2,000萬元凍結,俟創業園區確定並覈實估算所需經費,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5年度「服務費用」預算酌予凍結2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農糧署「農糧管理」預算300萬元凍結,俟提出督導查驗工作與輔導措施之檢討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議瑩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 國發會、勞動部及主計總處的書面報告,請於會議當日下班前送達各委員辦公室,並刊登公報。
- 「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全部條文以及修正動議逐條宣讀完畢,將另定期審查。
- 委員黃昭順、高志鵬、邱議瑩及張嘉郡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資料,請相關單位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提出的「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旨在透過專法及設置基金,強化對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的產業、企業及勞工的預防性輔導與損害救濟措施。
- 討論內容聚焦於條例的立法必要性、與現有支援方案的差異、基金的規模與來源、受損企業及勞工的認定標準、勞工權益保障、以及單一服務窗口的設置與運作方式。
相關爭議
- 立法時機與急迫性:委員質疑法案為何在馬政府任期末期倉促提出,是否與TPP/RCEP談判進展有關,而非早日立法。
- 農業適用性與基金銜接:草案規定農產品優先適用《農業發展條例》,委員質疑是否變相排除農業,且農委會的救助基金已耗盡,與新基金的銜接與額度是否足夠。
- 勞工保障的積極性:勞動部條文中「得提供」調整支援措施,委員認為應改為「應提供」,以課予勞動部積極責任,並關注勞工因資金外移失業的認定與救濟。
- 基金名稱與用途:委員建議將「因應貿易自由化發展基金」更名為「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基金」,以更符合支援受損產業的目的。
- 單一服務窗口的實質功能:委員質疑草案中單一窗口的規範可能導致各部會各自為政,無法真正提供一站式服務。
- 影響評估的完整性:委員質疑經濟部尚未完成TPP文本的詳細衝擊評估,卻急於審查支援條例,報告內容過於粗糙,未能明列受衝擊產業。
- 產業衝擊與輔導成效:委員擔憂加入TPP後對台灣汽車業、農業等產業的巨大衝擊,並質疑現有支援方案的輔導成效,認為金錢補貼非長久之計,應著重產業結構調整。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馬政府在國際經貿布局上的成效不彰,貨品自由貿易涵蓋率過低,且簽訂ECFA後對外簽訂FTA數量有限。
- 批評馬英九在馬習會中提及「九二共識」為「一個中國原則」,矮化台灣國格,並質疑向習近平提及加入TPP是否意味需中國同意。
- 指出政府原匡列982億元因應貿易自由化支援方案,但目前執行進度緩慢,且報告未明列受衝擊產業及因應措施,認為報告粗糙。
- 擔憂台灣加入TPP後,農業與畜牧業將受巨大衝擊,特別是美豬進口問題,質疑農委會缺乏因應措施。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承認台灣貨品自由貿易涵蓋率僅9.69%,遠低於鄰近國家,需積極推動國際經貿布局及加速產業轉型。
- 表示簽訂ECFA後,目前僅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訂FTA,其他國家仍在努力中。
- 解釋馬英九向習近平提及加入TPP是因TPP成員國多與中國有貿易關係,爭取支持。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與現行方案的差異在於本次將個別企業和勞工納入補助對象,並希望法制化。
- 解釋對弱勢產業已加強輔導,並透過MIT標章推廣等措施增加產值、降低成本。
- 表示經濟部已取得TPP正式文本,正送交各部會進行法規調適及衝擊評估,會盡快整合回來。
- 說明經濟部已與產業公會進行數百場溝通,但承認溝通有加強空間。
- 表示貿易自由化是國際趨勢,雙邊開放有助於產業與經濟發展,台灣產品出口至他國若無FTA恐面臨高關稅,處於不公平競爭。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需加快升級轉型,強調系統產品輸出,並促進國內投資。
- 表示政府會成為勞工和台灣優良產業的後盾,防止惡意併購,創造三贏。
- 說明台灣網購節旨在提升台灣網路平台業者實力,化零為整。
- 表示「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是因應貿易自由化趨勢,參考美韓經驗進行法制化,以提供全面性調整支援措施。
- 說明目前1,086億元準備金足夠因應先期輔導,若加入後衝擊大,會再協調加強經費。
- 承認經濟部在因應貿易自由化方面,主要負責協調各部會,並將政策會定位為副院長召集,經濟部部長和農委會主委為副召集人。
- 表示受衝擊產業認定可參考降稅產品進口量是否異常增加,並透過委員會評估市場占有率、銷售狀況等因素。
- 說明現行982億元預算中,經濟部約有415億元,勞動部有365億元,國發基金200億元,衛福部1.4億元,文化部0.7億元,可供使用。
陳志清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第1條第2項明定農產品或其加工品優先依農業發展條例第52條規定辦理,相關救助措施將由農委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項下辦理。
- 表示貿易自由化雖對農業有影響,但對台灣農產品外銷也有正面效益,有助於優質農產品享受優惠關稅及吸引農企業來台投資。
- 強調農委會將力守重要農產品防線,爭取關稅配額、關稅不降至零或延長降稅期程,並已妥擬「推動農業加值,拓展國際市場」等總體因應對策。
- 說明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已累積撥充1,347億元,近4年每年均由國庫撥款80億至100億元,主要辦理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及進口損害救助及穩價計畫。
- 表示農委會堅持牛豬分離政策,TPP12國中僅澳洲未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美國希望台灣開放。
- 說明農委會自WTO開放以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動支1,500多億元,主要用於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其次為產業調整防範措施,直接進口損害救助僅約18.97億元。
- 表示目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結存27.21億元,每年國庫撥補80億至100億元,基金為動本而非保本。
- 承認加入TPP和RCEP對農業的挑戰規模可能比WTO大,但認為有兩個法案的資源挹注,可讓農民更放心。
- 說明農委會的農業補助屬於農建計畫經濟發展方面,每年100億元預算旨在創造農業產值,並有生物科技計畫支持的農企業產值增加24.2%的成功案例。
- 說明針對花東地區稻米蝨蟲災害,會請花蓮場瞭解受害情形,若農民因受損嚴重不要收穫,可按休耕規定每公頃補貼4萬5,000元,並從產業輔導方向思考。
詹方冠 國發會產發處處長
- 說明國發基金已於102年11月修正貸款要點,擴大貸款適用對象及範圍,協助受貿易自由化衝擊的產業與企業取得低利融資資金。
- 表示國發基金已於104年11月13日再次修正貸款要點,將貸款適用對象擴大至需要體質調整或損害救濟的相關產業企業,並將貸款範圍增列至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計畫等必要支出。
- 說明為因應人才外流問題,國發會已研提「全球競才方案」,包括建立全球攬才單一平台、協助關鍵產業延攬人才、支援學研機構及國內企業競逐人才、營造友善生活環境及強化企業留才誘因等策略。
- 補充說明賡續推動「強化優秀僑外生留台工作行動計畫」,建立「評點配額」機制取代單一薪資限制,已協助1,399名畢業僑外生留台工作。
尤舜仁 勞動部勞發署簡任視察
- 說明勞動部目前依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執行勞工穩定就業、轉業及再就業措施,著重於振興輔導階段。
- 表示未來「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第12條將授權勞動部另訂辦法,並增訂個別勞工授權認定機制,對勞工保障更周全。
- 說明勞動部將依立法院決議,在公務預算內編列相關預算推動勞工協助措施,預算額度為365億元。
- 同意將草案第12條中的「得提供」修改為「應提供」調整支援措施,以課以勞動部積極責任。
- 說明勞動部現行的勞工協助措施包括提供就業服務諮詢、職訓訊息、技能提升、創業培訓、職務再設計、薪資補貼、就業協助、臨時工作津貼等,並強調若認定受貿易自由化影響,補助額度會更高(例如職訓全額補助)。
- 表示目前勞動部已主動訪視3萬9,427家事業單位,協助1,307家事業單位辦理員工訓練,培訓11萬9,901人,並有3萬2,981名失業勞工推介就業成功。
- 承諾將於本條例通過後6個月內完成訂定調整支援措施內容與勞工申請受損認定相關辦法。
吳明機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原匡列982億元與新編列100億元均為期10年,但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均超過10年以上,未來可能需再檢討經費是否足夠。
- 表示經濟部正在積極分析TPP的132份關稅減讓表等資料,待具體分析後才能明列受衝擊產業。
- 說明汽車業若加入TPP,零關稅會造成衝擊,但台灣在汽車零組件實力強,且整車出口量成長,將來市場開放也有機會爭取外銷市場,會盡量協助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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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國發會、勞動部及主計總處的書面報告,請於會議當日下班前送達各委員辦公室,並刊登公報。
- 「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全部條文以及修正動議逐條宣讀完畢,將另定期審查。
- 委員黃昭順、高志鵬、邱議瑩及張嘉郡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資料,請相關單位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9001
- 卷/期/冊
- 104/90/1
- 發布日期
- 2015-12-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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