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航港、郵政預算及財團法人運作:聚焦媒體中資與機場問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1-2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5年度航港建設基金、臺灣港務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預算,並檢視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的六大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與105年度預算。會議聚焦於預算編列合理性、航港業務效率、郵政虧損改善、財團法人功能與薪資結構,以及東森電視潛在中資介入、桃園機場北跑道啟用、計程車管理、通關效率等議題。多項預算遭到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航港建設基金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的105年度預算,重點在於檢視基金的收支、港灣建設項目的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以及臺灣港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營運績效、轉投資策略與管理問題。
- 討論內容涵蓋高雄港建設計畫、臺北港物流倉儲區工程、自由貿易港區發展、商港危險品管理、商港服務費收支透明度、娛樂漁船管轄權、小三通航線船齡安全,以及港務公司轉投資與與民爭利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高雄港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欠佳:部分子計畫近年預算執行不力,結餘款高,質疑預算需求覈實性。
- 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預算編列不符規定: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第34條。
- 自由貿易港區營運成效不彰:推動對提升貨物量及港埠競爭力成效不如預期,貿易量值未符目標。
- 商港服務費欠費催繳不力:105年度欠費催收款仍高達9,766萬4,000元,且部分欠費多年未強制執行。
- 小三通客運航線船齡偏高與業者壟斷:我國金廈小三通船隻平均船齡逾23年,相較中國明顯偏高,且營運分配有「既有船舶營運」優先條款,疑過度保障既有業者。
- 臺灣港務公司轉投資子公司規避國會監督:多家子公司(如港務觀光發展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未送預算審查,且持股低於50%,規避監督。
- 臺灣港務公司與民爭利:成立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及基隆國際貨櫃碼頭公司,被指違反「不對內競爭」、「不與民爭利」原則,影響民營業者生態。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針對小三通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分配的船齡限制與既有業者保障條款,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航發會人事費高達150萬元/人,且多用於贊助而非自辦業務,公關費高達200萬元用於婚喪喜慶,要求刪除此費用。
- 批評觀光局國旅補助網站流量錯估、名額不足、溝通不良,導致「小確幸變大災難」,要求部長督促改善。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大陸製大客車變相整車進口嚴重,要求車安中心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召回進行全面性安全查核及監督,避免打擊本土產業。
- 要求交通部協調經濟部檢討大陸製大客車變相進口問題,確保符合國家政策。
- 提案凍結「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經費的十分之一,因其預算執行欠佳。
- 提案凍結「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經費的四分之一,因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
- 要求交通部協調航港局與臺灣港務公司推動自由貿易港區關務精進與多元營運模式。
- 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港務公司及航港局檢視商港管理機制、強化危險品管理查核,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善用宜蘭地理優勢,推動宜蘭至與那國町、石垣島或沖繩間之航線開闢,促進觀光及產業發展。
- 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檢討臺灣港務公司整併成效,並於1個月內提出有效策進策略書面報告,以提升港埠競爭力。
- 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研議如何積極導向臺灣港務公司與民間業者形成公私夥伴關係,避免與民爭利。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建議航政主管機關應於1年內將娛樂漁船、觀光船回歸航政主管機關管理,以確保乘客安全及觀光品質。
- 要求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必須排除爐渣或其他廢棄物,確保環境不受汙染及造地品質。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其他營業費用─員工訓練費用─服務費用」中海運發展學院計畫預算四分之一,質疑其效益與規避監督。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預計投資成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公司投資金額四分之一,質疑持股未過半恐不利國家門戶發展。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預計投資成立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投資金額四分之一,質疑未探詢民間意願且持股未達半數,影響國內廠商未來發展。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如電信協會、郵政協會、中華顧問公司、航發會、圓山飯店)薪資福利混亂、公關費浮濫,形同小金庫,要求整頓。
- 指出交通委員會曾決議要求郵政協會、電信協會於104年底前解散並將資產歸公,質疑交通部未執行。
- 要求交通部提供無法解散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的法律依據及相關律師意見。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其他營業成本─代理費用」四分之一,因預算暴增7倍卻未說明原由。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四分之一,質疑以拓展自營商店業務為由恣意編列經費。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材料及用品費」四分之一,質疑以拓展自營商店業務為由恣意編列經費。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四分之一,質疑多角化經營文宣需求暴增卻未說明原由。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中慶典活動費及記者聯誼會經費四分之一,質疑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中員工親子活動費四分之一,因未說明運用與港務發展關聯性。
- 要求臺灣港務港勤公司在完整法令公布實施前,不得隨意調整服務費用,以維護花蓮港務健全發展。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四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與臺灣港務公司暫停旗津地區居民土地所有權爭議訴訟程序,並提出專案解決方案。
- 要求臺灣港務公司針對轉投資子公司未送預算書審查及持股低於50%情形,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交通部協調基隆市政府,解決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的回饋金及文化資產爭議。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於1個月內說明旅費增加原因,並每季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針對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及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應以解決旗津觀光發展與居民聯外困境為主軸,規劃第二條聯外道路,而非僅以貨櫃吞吐為唯一考量。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四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凸顯紅毛港過去存在的記憶,應恢復指示牌甚至重新塑造紀念碑。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分公司規劃有條件開放之釣魚區,以發展相關休閒活動。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相關建設計畫」預算二分之一,要求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營業外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二分之一,要求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交通部協調基隆市政府,解決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的回饋金及文化資產爭議,以利工程早日動工。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應積極訂定策略,協助業者因應TPP/RCEP協定生效後對海運產業的衝擊。
- 提案要求審慎檢討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營運招商政策,並訂定年度營運目標。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運作資金以租金為主,處分不動產應事先訂定計畫並揭露於預算書。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政務次長 交通部
- 回應委員質詢,表示將向經濟部反映大陸製大客車變相進口問題,並從車安立場建議經濟部考量。
- 同意委員看法,將請車安中心加強處理大陸製大客車的品質一致性查核。
- 表示航發會的作用在扶持國內飛航安全,補助款用於飛航安全研究計畫及提供業者參考。
- 解釋航發會公關費主要用於華航員工婚慶喜宴等,為歷年傳統習慣。
祁文中 局長 航港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志清 董事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繼國 司長 交通部路政司
- 說明大陸進口零組件須視經濟部是否允許,合法進口組裝的零組件,組裝廠需經安審中心認證合格。
相關後續
- 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經審查後,減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1,823萬8,000元及「澎湖港埠建設計畫」項下「龍門尖山碼頭區碼頭岸電系統建置」2,000萬元,共計減列3,823萬8,000元。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業務宣導費」100萬元及「研究發展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200萬元,計減列300萬元。
- 通過12項決議,包括凍結高雄港建設計畫經費十分之一、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經費四分之一,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協調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持續推動自由貿易港區關務精進作為,研擬多元創新營運模式。
- 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港務公司及航港局,儘速重新檢視商港管理機制、強化港區危險品管理查核,並於3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善用宜蘭地理優勢,推動宜蘭至與那國町、石垣島或沖繩間之航線開闢。
- 要求交通部針對小三通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分配有關船齡限制與既有業者保障條款,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航港局與臺灣港務公司暫停旗津地區居民土地所有權訴訟程序,提出專案解決。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預算案(第14、17及18案)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的105年度營業預算,著重於檢視郵政業務的營運狀況、財務表現,以及相關的政策與管理措施。
- 討論議題涵蓋郵件處理費、郵差防狗咬措施、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大宗郵件優惠、郵務部門虧損、員工津貼合理性、自動化設備購置進度、電子商務市場拓展、郵政商城獲利能力、建築設備預算透明度、支局整併計畫與資產活化之公益性等。
相關爭議
- 郵件處理費與勞動法規:中華郵政公司屢次違反勞動法規,質疑其對勞動法規的漠視。
- 郵差防狗咬用品消耗編列爭議:編列500支網球拍作為防身用品,但郵差反映不便且有違服務宗旨,質疑預算編列合理性。
- 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預算凍結:預算編列21億8,487萬1,000元,遭凍結四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大宗郵件優惠措施導致虧損:郵務部門連年虧損,但仍有大宗郵件優惠,被視為變相補貼廠商,要求取消無名址郵件大宗優惠折讓措施。
- 郵務部門員工津貼不合理增長:預算員額減少,郵件營運量衰退,但津貼預算卻增加,質疑合理性。
- 自動化機器設備購置計畫執行率低:計畫執行率僅0.03%,卻持續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規。
- 郵政商城持續虧損:營運5年仍呈虧損狀態,要求研謀提升獲利能力。
- 支局整併計畫與員工安置:中華郵政將裁撤近百間支局,影響員工,要求提出完整計畫。
- 資產活化缺乏公益性與公共性:將都會區資產改建出租予連鎖商業旅館或標予五星級飯店,被質疑缺乏公益性與照顧弱勢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取消無名址郵件之大宗優惠折讓措施,因郵務部門連年虧損。
- 要求中華郵政檢討郵政業務,2年內達成損益平衡目標。
- 提案刪減中華郵政105年度「用人費用─津貼」2,332萬4,000元,因員額及營運量減少。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郵政商城提升獲利能力,儘速轉虧為盈。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局屋修繕、設備汰換等資訊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中華郵政105年度「郵件處理費」項下「服務費用」四分之一,因公司屢次違反勞動法規。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針對郵務部門津貼增加而員額減少的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針對自動化機器設備購置計畫執行率低的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積極研謀如何擴展電子商務市場商機,並於1個月內提出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積極研謀提升郵政商城獲利能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策進作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資產活化應將公益性與公共性納入,並照顧弱勢與兼顧社會公平正義之原則。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中華郵政105年度「郵件處理費」項下「服務費用」四分之一,因公司屢次發生違反勞動法規情事。
- 提案凍結中華郵政105年度「郵件處理費」項下「用品消耗」中防狗咬用品預算四分之一,質疑網球拍作為防身用品的不便與服務宗旨相悖。
- 提案凍結中華郵政105年度「用人費用─津貼」預算2,332萬4,000元,因員額減少但津貼增加不合理。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商機,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衰退困境,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在偏遠地區積極辦理傳統函件業務,並在都會區加強拓展電子商務商機。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局屋修繕、設備汰換等相關資訊,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中華郵政在改善與美化營業環境時,應注重及加強對非都市地區的改善,並將觀光地區郵局打造成觀光景點。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商機,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衰退困境。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局屋修繕、設備汰換等資訊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預算四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資產活化應將公益性與公共性納入,並需照顧弱勢與兼顧社會公平正義之原則。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檢討郵政業務,2年內達成損益平衡目標。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郵政商城提升獲利能力,儘速轉虧為盈。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局屋修繕、設備汰換等資訊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政務次長 交通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文祺 董事長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21萬8,000元及「管理費用」項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費」7,000元,計減列22萬5,000元。
- 重大建設事業部分,減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之出國考察經費50萬元。
- 通過16項決議,包括凍結郵件處理費、用品消耗、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部分預算,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自105年3月起,取消無名址郵件之大宗優惠折讓措施。
- 要求中華郵政檢討郵政業務,2年內達成損益平衡目標。
- 要求中華郵政積極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商機,並於1個月內提出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 要求中華郵政研謀提升郵政商城獲利能力,以期儘速轉虧為盈。
- 要求中華郵政將擬辦理局屋修繕之局處所名稱、設備種類、數量及使用年限等資訊,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華郵政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華郵政資產活化使用應將公益性與公共性納入,並需照顧弱勢與兼顧社會公平正義之原則。
討論事項三
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決算書案及10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及105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合併審查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的七個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台灣敦睦聯誼會、電信技術中心)的103年度決算與105年度預算。
- 核心議題聚焦於各財團法人的營運概況、財務收支、資產管理、人事薪酬合理性、業務功能是否疊床架屋,以及政府對其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特別是針對媒體潛在中資介入、國旅補助政策、桃園機場營運等當前熱點問題的討論。
相關爭議
- 東森電視潛在中資介入疑慮:有報載東森電視將被具中國大陸背景的公司收購,委員質疑此舉恐影響國內影視市場、言論自由及國家安全,並批評NCC對此案的掌握度與審查立場。
- 國旅補助政策倉促上路:行政院刺激景氣的國旅補助政策因交通部準備不足,網站流量錯估、名額不足、溝通不良,導致民眾抱怨連連,被指為「小確幸變大災難」。
- 桃園機場北跑道啟用時程與計程車管理問題:北跑道整修進度與啟用時程不明,恐影響春節輸運;桃園機場計程車數量不足,圖利特定業者,造成旅客叫車困難,且民航局與機場公司權責不清。
- 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薪資福利差距大且公關費浮濫:航發會人均年薪高達150萬元,且業務多為贊助,公關費高於部會首長特別費,質疑其合理性;其他財團法人亦有薪資、公關費編列不當問題。
- 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資產歸公與解散爭議:立法院曾決議要求兩協會於104年底前解散並將資產歸公,但交通部表示有法律難度,委員質疑其規避監督,且兩協會董監事多由交通部官員兼任,被指為「小金庫」。
- 中華顧問工程司功能疊床架屋:轉投資成立世曦公司後,中華顧問工程司主要利基移除,業務與運輸研究所重疊,營運虧損,質疑其存在必要性。
-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辦公房舍爭議:編列近2.5億元購置辦公室,但租賃費用不減反增,質疑其辦公房舍需求規模與每坪單價的合理性。
- 松山機場存廢問題懸而未決:松山機場已達飽和,但存廢問題因選舉政治操作而停滯,影響機場發展與改造。
- 離島航線服務品質與公平性:全球通公司資格終止後,離島航線服務面臨問題,委員建議大型航空公司應承擔飛離島義務。
立法委員發言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關切東森電視收購案是否有中資介入,要求NCC嚴格審查,避免國人疑慮。
- 批評交通部國旅補助政策倉促實施,配套不足,引發民怨,要求檢討並做好春節疏運規劃。
- 指出交通部所屬單位薪資制度不公,資位制與簡薦委制待遇差距大,影響新進人員權益與技術傳承,要求加速組織改造。
- 要求交通部全力協助桃園燈會的交通規劃與疏導,因桃園市長新上任且正值選舉期間。
- 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改進量測方式,以確實提供消費者參考。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大陸製大客車變相進口把關不嚴,要求車安中心加強稽查,保護本土產業。
- 指出台灣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手法翻新,要求NCC召集電信業者研議反制機制,並跨部會聯合查察,瓦解詐騙集團。
- 批評網路購物詐騙嚴重,要求NCC建立規範網路商家的機制。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適度縮減董監事人數,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避免冗員。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應刪減150萬元。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台灣敦睦聯誼會參照行政院原則,檢討負責人員薪資,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1週內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具體營運改善計畫的管考辦理情形。
- 提案刪減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15%,因其歷年預算編列不實,預決算差距極大。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東森電視收購案中DMG公司與中國大陸的關係,要求NCC嚴格把關,維護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
- 批評觀光局國旅補助政策準備不足,網站流量錯估、名額不足、溝通不良,導致「小確幸變大災難」,要求部長趕快督促改善。
- 質疑航發會人均年薪高達150萬元,公關費每年200萬元用於婚喪喜慶,要求刪除此費用並檢討薪資結構。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適度縮減董監事人數,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避免冗員。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應刪減150萬元。
- 提案要求交通部1週內提供航發會近三年公關費之支用明細。
- 提案要求交通部1週內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具體營運改善計畫的管考辦理情形。
- 提案刪減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15%,因其歷年預算編列不實,預決算差距極大。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部長承諾桃園機場北跑道於年底前正式啟用,並做好春節輸運高峰期的航班調度與航管搭配。
- 質疑桃園機場計程車數量長期不足,圖利特定業者,導致旅客叫不到車,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規劃解決方案。
- 指出桃園機場CIQS(海關、移民、檢疫、安檢)人力不足,導致旅客入關等候時間過長,影響國家門面,要求行政院出面協調跨部會解決。
- 質疑郵政協會和電信協會未執行立法院解散歸公決議,要求若無法解散,未來處分資產須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運作資金以租金為主,處分不動產應事先訂定計畫並揭露於預算書。
- 與其他委員共同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要求NCC提供DMG公司來訪的整個過程,包括誰帶來的、誰委託的,以及將來資金如何查核等報告,並詳加審查,不容許媒體有中資操控。
- 質疑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電信協會、郵政協會、中華顧問公司、航發會、圓山飯店)薪資福利混亂、公關費浮濫,形同小金庫,要求整頓。
- 指出交通委員會曾決議要求郵政協會、電信協會於104年底前解散並將資產歸公,質疑交通部未執行,要求提供無法解散的法律依據與理由。
- 批評中華顧問工程司虧損連連但員工與人事費用持續增加,質疑其功能與存在必要性。
- 質疑台灣敦睦聯誼會董事長、總經理薪資遠超部會首長,且圓山飯店虧損,要求檢討。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運作資金以租金為主,處分不動產應事先訂定計畫並揭露於預算書。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研酌裁撤可行性,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航發會積極監督華航營運與治理,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積極推動各項餐飲及客房配套措施,以達成預算目標。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定調松山機場存廢問題,避免選舉炒作,讓機場發展停滯,並指出其已達飽和點。
- 質疑桃園機場第三跑道北移政策導致徵收問題,延宕建設,應追究責任。
- 關切離島航線服務問題,建議大型航空公司應承擔飛離島的義務,避免小公司不飛而影響離島居民安全。
- 質疑航發會作為華航最大股東,未能有效監督華航長期虧損問題。
- 批評政府推動政策(如國旅補助、觀光客突破千萬)前準備不足,導致問題叢生。
- 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運作資金以租金為主,處分不動產應事先訂定計畫並揭露於預算書。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研酌裁撤可行性,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航發會積極監督華航營運與治理,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積極推動各項餐飲及客房配套措施,以達成預算目標。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東森電視收購案中,對DMG公司背景與潛在中資介入的掌握度不足,且其答詢內容可能導致形式審查而讓中資規避法律漏洞。
- 強調DMG集團曾委託台灣律師洽詢法規,證明其實質上是集團欲收購,而非媒體報導的美國公民個人,要求NCC進行實質審查,不允許假外資或個人身分收購。
- 引用中油標案中資規避形式審查的案例,警告NCC東森案可能重蹈覆轍,要求嚴格限制涉及政治、社會、文化敏感性的中資投資。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提案凍結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全數預算,質疑其購置辦公房舍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應刪減150萬元。
- 提案要求交通部1週內提供航發會近三年公關費之支用明細。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台灣敦睦聯誼會參照行政院原則,檢討負責人員薪資,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1週內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具體營運改善計畫的管考辦理情形。
- 提案刪減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15%,因其歷年預算編列不實,預決算差距極大。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要求NCC說明廣電三法協商進度,並澄清媒體對台聯黨團提案(無線台必載1+N、分組付費、黨政軍零持股)的不實抹黑。
- 強調台聯黨團提案旨在公平競爭、保障弱勢媒體近用權,並獲得民意支持。
- 指出DMG三巨頭之一肖文閣具解放軍背景,要求NCC嚴查,絕不容許中國解放軍介入台灣媒體。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研酌裁撤之可行性,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因其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且業務與其他機構疊床架屋。
- 提案要求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積極監督華航公司營運與治理,研謀改善,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因華航連續3年營運虧損。
- 提案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積極推動各項餐飲及客房之配套措施,以利預算目標之達成,因台北圓山大飯店營運績效逐年下降。
- 提案要求郵政協會運作資金既以出租不動產租金為主,處分不動產應事先訂定處分計畫,並於預算書中揭露。
- 提案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應審慎衡酌辦公房舍需求規模與每坪單價及其運用計畫,避免閒置或低度利用。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改進上網速率量測方式,增加樣本數,期使量測結果具代表性,以確實提供消費者選擇業者時之參考。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部長 交通部
- 承認國旅補助政策處理時間短,向消費者致歉,並表示已要求觀光局盡早支付業者補助款。
- 承諾桃園機場北跑道將提前於年底前完工啟用,並已協調民航局與桃機公司做好航管搭配。
- 表示將增加桃園機場計程車數量,並檢討計程車分配比例,確保夜間服務。
- 說明交通部已與內政部討論桃園機場CIQS人力不足問題,將持續爭取。
- 解釋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解散有法律難度,將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並強調大型資產處分需經交通部同意。
- 說明交通部對財團法人監督重視,目前均依相關法令辦理,且毋須政府補捐助,能發揮功能。
- 表示松山機場遷移需考慮多面向,2030年以前不可能處理,但同意機場已達飽和,需改善。
- 同意桃園機場第三跑道北移是地方政府要求,導致徵收問題,延宕建設。
- 表示已要求民航局評估離島航線後續營運方式,並要求大公司做適度評估,有備案處理中。
- 說明華航今年已獲利60多億,航發會投資高鐵已解決財務問題。
洪玉芬 處長 交通部會計處
- 報告各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包括收支餘絀、資產負債及固定資產投資等,並說明與預算數差異原因。
- 報告各財團法人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包括收支營運預計、資產負債預計及固定資產投資等,並說明與上年度差異原因。
虞孝成 副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回應東森電視收購案,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申請案,但會依相關法令嚴格審查,並已請同仁研析。
- 確認DMG曾委託台灣律師事務所來拜會NCC主秘,了解外資入股頻道事業的法律規範。
- 強調NCC會按照法令規定審查,並根據實際投資架構、投資者身分進行完整判斷,不會有問題。
- 表示絕不可能容許中國解放軍介入台灣媒體,並將嚴格審核DMG的股權結構與資金來源。
- 說明NCC送審的廣電三法修正案中,必載頻道部分也是提議1+N,呼應台聯黨團主張。
- 表示對跨區經營的業者,NCC也要求要分組付費,與民意相符。
- 說明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數賸餘4,902萬8,000元,較預算增加4,717萬元,主因業務外收入增加及撙節支出。
- 說明電信技術中心105年度預算數賸餘365萬6,000元,較104年度增加20萬5,000元,主要係檢測驗證服務及受委託業務收入增加。
謝煥乾 處長 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說明DMG來訪時只是洽談交易的多組對象之一,僅來了解國內對於外資入股頻道事業應遵守的法規,並非已簽約。
- 表示NCC將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進行審查,並會就投資架構、資金來源等進行查核,確保符合法令規定。
- 強調NCC不會教導鑽法律漏洞,僅告知相關法規,媒體報導的個人購買說法需待申請案進來後才能確認與審查。
- 說明網際網路上的行為應以實體世界的法律來規範,若網路開店有不實行為,應由實體法律處罰。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書案及105年度預算書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對大陸製大客車進行召回作「品質一致性」查核,防杜變相整車進口。
- 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通過決議,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通過決議,要求郵政協會適度縮減董監事人數,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通過決議,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於1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
- 通過決議,凍結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全數預算,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應刪減150萬元。
- 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1週內提供航發會近三年公關費之支用明細。
- 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台灣敦睦聯誼會參照行政院所訂原則檢討負責人員薪資,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1週內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具體營運改善計畫的管考辦理情形。
- 通過決議,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建議刪減15%。
- 通過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9101
- 卷/期/冊
- 104/91/1
- 發布日期
- 2015-12-1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