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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核廢料貯存、大學住宿、蟾蜍山文資、學校衛生法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業務報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12-0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除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外,主要聽取文化部關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業務概況的簡報。會中並回顧上次會議(第13次)討論事項,包括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大學校院住宿供需與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等專案報告,以及併案審查通過多項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條文,並處理了世大運維安、棒協改革及大專整併等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台電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專案報告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針對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進行比較,並報告台電公司核能1廠、核能2廠乾式貯存設施的審查進度與情況。
  • 委員質詢內容主要聚焦於核廢料貯存的安全性、技術可行性及相關政策規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核廢料貯存議題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朱文成 總經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或依委員指定期限辦理。

討論事項二

教育部部長就「大學校院住宿供需失衡問題及解決策略」、「全國各大學校院宿舍資源之校際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辦理進度」進行專案報告 (報告事項三)

核心議題

  • 報告大學校院住宿供需失衡問題及解決策略、全國各大學校院宿舍資源的校際合作現況,以及青年創意生活城的辦理進度。
  • 委員質詢主要關切大學生住宿權益、校園資源整合及青年政策落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就大學校院住宿問題、宿舍資源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進度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或依委員指定期限辦理。

討論事項三

教育部部長及文化部就「臺北市蟾蜍山文化景觀之保存」進行專案報告 (報告事項四)

核心議題

  • 報告臺北市蟾蜍山文化景觀的保存現況與相關計畫。
  • 委員質詢主要關注文化資產保存的政策方向及具體執行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就蟾蜍山文化景觀保存議題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或依委員指定期限辦理。

討論事項四

併案審查「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多項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學校健康飲食教育、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學生餐飲準備參與、母乳哺育環境設施、基因改造食材使用規範及學校午餐輔導與供應會組成等議題。
  • 討論內容旨在強化學校餐飲安全、提升健康飲食教育品質並確保學校午餐的透明化與在地化供應。

相關爭議

  • 條文修正細節:對於條文中「飲食教育」修正為「健康飲食教育」、「學校應安排學生參與」修正為「學校應鼓勵學生參與」、「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為「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文字修訂,顯示對用語精確性與實施彈性的考量。
  • 基因改造產品禁用範圍:針對學校午餐是否禁止使用基因改造產品,修正為「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明確了禁用範圍。
  • 學校午餐輔導會與供應會組成:草案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學校午餐輔導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成立午餐供應會,且現任家長應占1/4以上,旨在提升家長參與及監督機制。
  • 中央與地方權責:明確主管機關應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廚房並協助在地食材供應,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會同地方政府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劃分了中央與地方在學校午餐管理上的職責與合作模式。
  • 部分提案未採納:委員田秋堇等提案的第23條之3最終不予採納,維持現行條文,顯示部分修訂建議未獲共識。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就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並有部分提案獲得採納。

相關人員回應

林思伶 政務次長 教育部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項條文審查通過,包括第5條、第16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3條之1及第23條之2,並針對部分文字進行修正。
  • 草案第23條之2綜合各提案修正,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學校午餐輔導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成立學校午餐供應會,且家長成員應占1/4以上。
  • 委員田秋堇等提案的第23條之3不予採納,維持現行條文。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並推請鄭麗君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或依委員指定期限辦理。

討論事項五

併案審查「師資培育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師資培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師資培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師資培育的相關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就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林思伶 政務次長 教育部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或依委員指定期限辦理。

討論事項六

2017世大運維安規劃議題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鑒於國際恐怖攻擊頻傳,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協助台北市政府規劃2017世大運的維安措施,提供跨部會協調與支援,確保賽事安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協調台北市政府於3個月內就世大運維安部分進行規劃,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世大運維安規劃提案。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世大運維安規劃提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世大運維安規劃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七

棒球十二強賽事籌備問題及單項協會公民參與問題 (臨時提案二)

核心議題

針對中華棒協在棒球十二強賽事籌備過程中屢出狀況,造成球迷不滿,提案要求教育部對接受賽事補助的相關協會加強要求,並處理國內協會缺乏民主參與及剝削球員的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就國際賽事舉辦的改善與單項協會公民參與問題提出改善計畫。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棒協改革與公民參與提案。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棒協改革與公民參與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八

大專院校整併過程中教育部無視各校意願問題 (臨時提案三)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教育部在大學整併過程中強行要求學校整併,無視校方意願,此舉涉及學校組織章程變更,應透過民主程序並經校務會議決議,避免帶頭違法。
  • 旨在強調大專院校整併應基於民意與溝通,而非由上而下的強制推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切勿在缺乏民意與溝通的基礎上強行推動大專院校整併。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大專院校整併應遵循民主程序的提案。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大專院校整併應遵循民主程序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九

邀請文化部部長率同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就「表演藝術中心之業務概況」進行簡報 (報告事項二,本次會議12/7)

核心議題

  • 文化部報告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業務概況,包括其三館一團(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國家交響樂團)的運作現況、硬體設備更新計畫、場館籌備進度及未來發展願景。
  • 簡報旨在說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何整合資源、推動表演藝術發展,並服務廣大藝文觀眾。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對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成立及其在推動台灣表演藝術發展上的意義表示肯定,並期許其能落實國家表演藝術政策。
  • 回顧並肯定自身在推動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法案成立上的努力。
  • 期許中興新村能成立科技和表演藝術的創意實驗基地,建立我國唯一一座數位劇場,培育幕後技術人才。
  • 強調客家文化研究及客家學門建構的重要性,並希望台灣能成為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中心基地。
  • 提及推動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及修訂藝術教育法,以提升美感素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席並對文化部表示期勉,肯定陳碧涵委員在立法院的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許秋煌 次長 文化部

  • 感謝委員會安排會議,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業務概況進行報告。
  • 說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採行政法人模式經營管理,下轄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及國家交響樂團,旨在整合資源並帶動北中南表演藝術發展。
  • 報告國家兩廳院持續運作,並進行演出設備系統及前後台設施品質提升工程,國家戲劇院將於105年7月至106年2月進行最大規模升級計畫。
  • 說明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硬體工程接近完成,已成立營運推動小組進行前期規劃、員工培訓與藝術節慶策劃,並積極連結公部門及民間資源。
  • 指出臺中國家歌劇院預計最快於105年上半年完成捐贈程序後移轉併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 說明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預計於106年上半年取得使用執照後規劃辦理試營運,持續於南台灣辦理推廣活動培養藝文欣賞人口。
  • 報告國家交響樂團持續以樂季型式規劃演出節目,2015/2016樂季以「早期浪漫樂派」為核心,2016/2017樂季將以「NSO 30樂季」為主軸。
  • 闡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願景,透過三館串連及資源整合,結合文化部政策,整體帶動臺灣表演藝術發展。

相關後續

  • 本案報告完畢。
  • 本日會議之議事錄,授權會議主席確認後,分送各委員。
  • 會後將前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的國家兩廳院進行實地考察。

原始資料

公報
1049701
卷/期/冊
104/97/1
發布日期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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