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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黨團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5-12-10

本次黨團協商針對行政院與跨黨派委員擬具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研商。經討論後,針對盧秀燕委員所提增加財務彈性規定之提案,退輔會表示相關考量已納入法案研擬中且審查會已充分討論,最終各黨團與會代表達成共識,同意照審查會通過之條文通過本案。

討論事項一

審議行政院函請審議暨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研商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聚焦於推動募兵制所需之軍人福利權益誘因,以及是否於法條中明定衡酌國家財政能力之彈性規定。

相關爭議

盧秀燕委員主張應於條文明定衡酌國家財政能力的彈性規定,以確保政府有足夠籌碼提供募兵誘因與退除役官兵福利;退輔會則回應相關財政考量在法案研擬與審查會中已充分討論並納入,希望照審查會通過版本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認為實施募兵制必須提供足夠誘因,保障軍人在職與退役後的福利與權益,否則難以吸引兵源。
  • 主張提案增列財務面彈性規定,強調政府提供足夠權益與福利必須要有良好的財政支持。
  • 表示若行政院認為不在條文增加相關規定也能在政策上解決財政與誘因問題,其亦可接受。

相關人員回應

劉國傳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提案中提及的「衡酌國家財政能力」在擬定法案時已有所考量。
  • 說明將來訂定所有相關辦法時,都會衡酌國家財政能力。
  • 建議本案照審查會通過版本通過。

相關後續

  • 本案經協商達成共識,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
  • 本案協商完畢。

原始資料

公報
1049805
卷/期/冊
104/98/5
發布日期
2015-12-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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