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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保險制度公聽會:財源、服務與體系建構之辯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3-1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公聽會,探討台灣在高齡化浪潮下,如何推動長照保險制度。會議聚焦於長照財源採稅收制或保險制、服務量能與人力建構、以及失能與失智照護模式等關鍵議題。各界專家、學者及立法委員就不同方案的優缺點、財政影響及對弱勢族群的衝擊進行深入討論,並對行政部門的規劃提出質疑與建議,以期為台灣打造可長可久的長照體系。

討論事項一

「銀色海嘯來襲──如何推動長照保險制度」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探討在高齡化社會下,台灣應如何規劃與推動長期照顧保險制度,並就其財源籌措方式(稅收制或保險制)、服務內容、人力資源培育及對不同失能族群的影響進行廣泛討論。
  • 核心關切點在於確保長照服務的永續性、普及性及品質,並有效滿足日益增長的失能人口需求,同時避免對家庭及社會造成過重負擔。

相關爭議

  • 財源選擇:應採稅收制或保險制?稅收制被質疑財源不穩定且可能加重受薪階級負擔;保險制則面臨政府負擔比例、雇主意願及民眾繳費公平性等挑戰。
  • 服務量能不足:多位學者指出,即便開辦保險,現有居家與社區服務資源(如居服員人數)遠不足以應付70多萬失能人口的需求,質疑「先收錢再長服務」的推論過於冒險。
  • 現金給付爭議:部分意見認為現金給付可能導致婦女回歸家庭照顧,加劇貧窮化,並恐使資金大量流向外籍看護;另有意見認為現金給付能增加家庭彈性,且多數OECD國家有此模式。
  • 保險納保對象與費率:對於是否應從出生即納保、40歲以上納保,或採差別費率(如日本模式)以減輕年輕族群負擔,存在不同看法。
  • 身心障礙機構整合:身心障礙團體擔憂長照保險制度可能導致身障機構被切割,服務品質下降,且法人化要求對小型機構構成營運困難,呼籲重新審視長照服務法並暫緩身障機構適用。
  • 長照與醫療連結:醫師公會強調長照服務不可脫離醫療專業,醫生應在評估與服務提供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並呼籲避免重蹈健保「血汗」模式。
  • 實施時機與稅制改革:部分意見認為應先完成稅制改革或服務基礎建設後再推動保險;另有意見強調台灣高齡化速度快,長照不能再等,需務實尋找可行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強調長照議題應超越藍綠,聚焦於為台灣建構可長可久的長照體系。
  • 指出政府應加緊腳步提升社區及居家服務量能,以打好長照基礎。
  • 認為擴大服務量能與對象是必然趨勢,不能讓失能家庭苦等。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呼籲藍綠捐棄成見,討論財源籌措方式,並建議可嘗試調高營業稅來增加長照財源。
  • 建議衛福部應推估並試算40歲納保及兒童免費等差別費率的可能性。
  • 主張長照推動應考量原住民地區的特殊需求,並另行規劃其負擔與服務模式。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長照保險開辦初期能否立即擴增22倍服務量能以支應1,100億經費,除非大部分採現金給付。
  • 指出保險制中政府負擔的36%財源仍來自稅收,在國家財政困難下,籌措400億預算亦具挑戰性。
  • 認為現行稅制不公,呼籲稅改應加強重分配效果,讓富人多負擔,減輕受薪階級壓力。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支持保險制,認為其專款專用且財源穩定,可避免稅收受景氣影響。
  • 建議可參照日本模式,思考採差別費率,如65歲以上負擔20%、40至64歲負擔30%,以回應年輕族群疑慮。
  • 建議長照保險法第22條法人化規定,應排除適用既有小型養護機構,並對法人化後機構提供補貼或輔導。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版本問題多,且過去8年長照服務涵蓋率低,不應急於開辦保險。
  • 批評行政部門未能說明保險制中政府負擔的396億財源從何而來,呼籲更大魄力的稅務改革。
  • 強烈反對現金給付,擔憂導致婦女貧窮化、外籍勞工全面化,且照顧品質難以監控。
  • 建議長照服務法應更全面考量身心障礙者及失智長者的多元性與活動式需求,而非僅偏重護理照顧。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擔憂長照服務若未發展成熟,將持續依賴外籍勞工,且服務可能在城鄉、原住民地區分布不均。
  • 指出保險制可能導致給付與不給付的差異,影響服務普及性,而稅收制則可由政府控管服務至各角落。
  • 提及雇主對勞保、健保外再加長照保險費的負擔疑慮,以及民眾可能因覺得用不到而拒繳保費的問題。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贊成長照保險法,認為其可長可短,能讓所有有需求的人(不限老人)都享受到福利。
  • 指出台灣稅收負擔率低,質疑每年300億元經費不足以照顧70萬失能人口,強調長照政策應長治久遠。
  • 呼籲不分藍綠共同推動長照保險,認為全民健保的成功經驗可供借鑑,並強調新住民家庭對長照的迫切需求。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認為民眾對長照法多數一知半解,呼籲捐棄藍綠成見,共同思考財源整合方向。
  • 質疑稅收制(機會稅)能否可長可久,並指出政府開源能力有限,調漲健保費曾引發巨大反彈。
  • 建議長照法應納入護理師、醫師、社工及社區志工等多元角色,並可考慮以時間取代付費的「志工銀行」概念。
  • 強調法案應力求完整穩定,避免政黨輪替或實施後頻繁修正,造成社會動盪。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長照制度若僅提供現金給付,仍將把照顧責任推回家庭,導致照顧者心力交瘁。
  • 主張長照應以「零癱瘓」為目標,建構多元、普及、在地、有尊嚴的實物給付服務體系,而非僅提供機構式服務。
  • 質疑在服務輸送體系未建立前即開辦保險,恐導致資金流入市場後,服務商品化、營利化、階級化,而非人民所需的優質服務。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擔憂若採稅收制,每年300至400億元經費不足以照顧80萬失能者,偏鄉原住民地區恐被放棄。
  • 呼籲衛福部應精確估算全國長照需求數據,並加強訓練服務人員,特別是針對偏鄉原鄉的特殊地理與文化需求。
  • 強調應實現偏鄉正義,確保偏鄉原住民地區能享有與都會區同等水平的長照服務資源。

相關人員回應

李玉春 次長 衛福部

  • 說明未來 3 年長照將採稅收制,預計以 3 年 300 億預算,在長照 10 年計畫基礎上擴大資源與服務對象,包括身心障礙者及 50 歲以下失能者。
  • 指出目前資源不足的主因是財源受限,若稅收能挹注更多,將有助於資源發展,並將複製成功模式(如旗艦計畫)以帶動資源成長。
  • 主張長期而言,台灣應走向保險制,因其財源穩定、具提存制能因應未來人口老化,且比稅收制更具彈性、更容易呼應社會需求(如健保經驗)。
  • 強調政府主要目標在於失能預防,透過社區關懷據點加強健康促進功能,減輕失能。
  • 回應現金給付爭議,認為 OECD 國家多有提供,且男性參與照顧比例上升,現金給付有助避免婦女貧窮化並提供零用金。

曲同光 司長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

  • 感謝公聽會安排,簡報目前長照保險規劃狀況,並希望法案能進入適當審查。

沈政男 醫師 衛福部草屯療養院老年精神醫學科

  • 強調長照應聚焦於失智症,因其病程長、照顧難度高,呼籲將失智列為重點。
  • 主張全民長照保險優於稅收制,理由為財源穩定(不靠死人養老人)、可運用現成健保架構、財源夠大才能吸引人力物力投入。
  • 建議長照保險應出生納保以確保財源充足,自費比例訂為 10%至 20%,並由長照需求評估審議委員會評估給付。
  • 建議行政院版草案應加強活動治療、照顧方案管理費用納入給付,並將長照需求評估審議委員會納入母法規範。
  • 呼籲長照保險最慢應於 2020 年上路,不應等待所有條件充足,台灣已無時間拖延。

楊志良 教授 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 指出台灣長照需求急迫,76萬人需要照顧但僅 16 萬人獲服務,形容台灣是「老無所終」的社會。
  • 認為台灣人口結構倒三角形,健保與長照不可能永續,除非反轉人口結構。
  • 反對稅收制,認為其主要由勞動階級承擔,且台灣稅負擔率遠低於 OECD 國家,財源不可靠;主張保險制能讓雇主、財團分攤,並透過健保會模式確保運作與監督。
  • 強調保險制能建立社會連帶責任,讓民眾監督制度,而稅收制則易導致政府被夾殺。

吳淑瓊 教授 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 指出台灣社區照顧網貧乏,居家服務僅能照顧 4 萬多人,與 70 多萬需求人口差距甚大,質疑在資源不足情況下開辦保險的風險。
  • 警告現金給付不利於居家及社區資源發展,可能無法增加正式服務,最終仍回歸家庭責任,並引用日本與德國經驗為證。
  • 強調當前最重要的是如何讓社區照顧人力與資源成長,而非急於討論稅收制或保險制。

林建成 助理研究員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 認為稅收制或社會保險制僅是財源籌措方式,服務內容與內涵應大同小異。
  • 質疑稅收制在台灣低賦稅負擔率下(僅瑞典一半)的可行性,主張應考量採較穩定的社會保險方式籌措財源。
  • 指出日本在老人人口比例達 17%才開辦介護保險,台灣應避免重蹈覆轍,且台灣仍仰賴外勞,與日本情況不同。
  • 援引德國、荷蘭經驗,指出現金給付並未影響婦女勞參率,並強調長照不能再拖,應務實解決「長照悲歌」問題。

林谷燕 副教授 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

  • 分享德國長照保險制度經驗,強調其因財源獨立、運用彈性及全民納保(生命歷程風險)而選擇保險制。
  • 說明德國長照採實物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的混合制度,且保險人會對實物給付服務進行品質控管,對現金給付則透過家訪提供諮詢並評估照顧品質。
  • 強調預防的重要性,指出長照制度需結合健康促進、勞動安全預防及健保治療等多元面向,而非單一解決方案。

洪心平 副執行長 台北市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

  • 代表機構與服務使用者發言,指出服務使用者不願住機構,反映居家資源不足;主要照顧者面臨文化壓力與服務缺口(如夜間、緊急服務)。
  • 強調照護員勞動條件差(低薪、無休假、法律風險),導致人力流失,呼籲建立職業保障制度。
  • 警示日本介護保險經驗顯示,服務一旦有給付項目,可能導致機構推銷高價服務,造成保險入不敷出,並調高民眾自付額。
  • 認為長照關鍵應是資源、服務與制度規劃三者並重,不應只考慮財源,並建議應先調整有利長照發展的制度,而非立即推動保險化,以免不利社區化與多元服務發展。

鄒輝堂 理事長 中華民國啟智協會

  • 澄清 90%以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優質,但擔憂長照保險制實施後,身障機構可能被切割,僅 33%符合規定。
  • 擔心未來服務品質下降,且非公益事業進入市場可能造成混亂。
  • 呼籲新政府重新審視長照服務法,並建議暫時將身障機構排除適用範圍,待社家署與照護司共同商討因應策略。

陳靜敏 教授 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

  • 質疑保險制財源穩定性,因政府負擔的 36%仍來自稅收,且保險人從出生繳費至退休的公平性。
  • 對保險制度的穩定性及費率調整機制缺乏信心,以二代健保為例,質疑收支連動規定未能落實。
  • 強調長照保險費用若大幅增加,需說明 1,300 億元如何使用,以及如何彈性調整保費以因應人口老化。

黃耀輝 教授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

  • 不贊成稅收制,認為台灣租稅負擔率低(GDP 13%)、財政狀況差,不具備實施稅收制的前提條件。
  • 指出遺產贈與稅及房地合一稅等指定稅收,稅收不穩定且不足以支應龐大長照經費,並可能排擠其他政事支出。
  • 認為稅收制缺乏納稅人與受益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連結,易導致財政失控,並可能因資產調查排擠長照需求者。
  • 主張保險制能讓個別負擔輕、加總效果大,可連結健保降低行政成本,且有日本、德國等成功案例。

江惠貞 前立法委員

  • 認為新政府若排斥討論行政院版長照保險法是不智之舉,因其涵蓋廣泛、財源穩定,應被討論。
  • 強調遺贈稅為機會稅且地方政府分走八成,不足以作為長照穩定財源;房地合一稅不穩定,建議若採稅收制應考慮營業稅。
  • 指出健保的成功經驗奠基於過去勞保基礎,長照保險應誠實面對健保管理問題,使其可長可久。
  • 主張長照應產業化,透過長照二法中的發展基金補足偏鄉離島資源,而非將產業化與財團掛勾,並呼籲本屆立院務必完成修法。

滕西華 秘書長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 指出長照 10 年計畫對身心障礙者的失能照護率僅 3.52%,顯示現有經費對身障者效果有限,且身障者與老人失能狀況及照護模式有典型差異。
  • 贊成採稅收制,認為反對者假設不改革稅制,但政府應改革稅制而非便宜行事;稅收制更能達到社會重分配效果,且身障者付費能力較弱。
  • 擔憂保險制會優先給付現有服務,使身心障礙者的特殊服務需求更難被滿足。
  • 指出保險制可能導致呆帳率上升,特別在經濟成長趨緩下,弱勢族群付費能力不足,加劇困難。
  • 認為稅收制可透過財務誘因引導服務不足地區、模式與對象發展服務,其效益比保險制更強。

蔡明忠 秘書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提及日本長照保險制度(50%稅收、50%保險)已面臨崩潰邊緣,強調政府應根據服務內容與財政狀況決策。
  • 主張長照與健保連結是關鍵,政府不應缺席,並建議政府負擔保費比例應佔 50%,雇主與民眾各佔 25%。
  • 強調長照服務中醫療專業不可或缺,醫師應與所有照顧團隊緊密合作,並在每個步驟提供專業建議書。
  • 呼籲避免在「血汗健保」之外,再創造出一個「血汗長照」,強調無縫接軌的重要性。

相關後續

  • 本次公聽會內容(包括口頭意見、電子資料、書面意見)將做成書面報告,分送給立法院其他委員及出席者參考,作為未來立法的依據。
  • 主席強調長照議題不分藍綠,立法院與行政部門應通力合作,認真思考解決策略,以建構台灣未來 10 年可長可久的長照體系。

原始資料

公報
1050501
卷/期/冊
105/5/1
發布日期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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