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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報告媒體併購案與反媒體壟斷:中嘉案爭議成焦點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3-09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NCC就媒體併購案及反媒體壟斷事項提出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中嘉案,委員們就遠傳電信以債作股規避黨政軍條款、NCC審查程序、20項承諾的執行力、以及潛在媒體壟斷和言論集中等議題提出強烈質疑。NCC主委石世豪回應強調依法行政,並承諾對違約行為將依法處置。會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NCC撤回中嘉案決議並重新審議,且在7月前不得處理其他併購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近來媒體併購案及反媒體壟斷事項」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近期頻繁的媒體併購案(特別是中嘉案、東森案、TBC案、TVBS案及台數科併購案)進行審查報告,並探討反媒體壟斷的相關法規與立法進度。
  • 核心議題包括媒體股權轉讓的審查分工、外資與陸資投資廣電媒體的限制、以及「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的立法進程,旨在確保媒體多元發展與防制壟斷。

相關爭議

  • 中嘉案中遠傳電信透過購買公司債方式,被質疑實質介入中嘉經營管理與人事,規避黨政軍條款,但NCC認定其非申請人且未直接持股,不構成違法。
  • NCC對中嘉案的審查程序遭質疑過於倉促(僅1次公聽會且無委員主持)、在第9屆立委上任前火速通過,且未充分考量新民意與社會疑慮。
  • NCC所附20項承諾的執行與稽核能力受到質疑,委員認為由被投資事業內部成立專案小組控管恐球員兼裁判,且處分書未明確說明違反承諾的法律效果(廢止或罰鍰)。
  • 「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在未凝聚共識下,行政院將第8屆版本原封不動重送立法院,遭批敷衍了事,不尊重過去協商共識與社會意見。
  • 東森電視股權轉讓案被質疑有陸資介入(美國DMG集團/肖文閣),違反廣播電視事業禁止陸資投資規定,NCC雖已函詢各機關但尚未做出決定。
  •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制度推動緩慢,數位化進度雖高但實施分組付費業者少,且機上盒押金問題仍存,民眾選擇權與弱勢權益保障不足。
  • 原住民族電視台(原民台)因衛星訊號停止傳輸面臨收視戶權益受損,NCC與文化部、原民會就公視基金會播送原民台節目及廣告的法規解釋與協調進度緩慢,導致問題延宕。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遠傳電信透過購買公司債實質入主中嘉,違反NCC所附的20項承諾,特別是不得介入經營管理及人事。
  • 批評NCC對遠傳介入中嘉經營的行為視而不見,是自欺欺人,並質疑NCC的稽核能力。
  • 認為NCC在主委任期屆滿前倉促通過此案,是將爛攤子丟給新政府。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指責NCC對中嘉案審查是「抓小漏大」,遠傳透過債權方式規避黨政軍條款,是「轉個彎」的投資行為。
  • 認為NCC明知遠傳已介入中嘉經營卻不處理,是昧於事實。
  • 強調在法律未修法前,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要求NCC撤回中嘉案決議。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NCC施政滿意度低,處理媒體併購案過於被動消極,未能善用機會重整媒體產業結構。
  • 質疑NCC在公聽會後僅1週內即迅速通過中嘉案,應將此案交由新政府處理。
  • 關切廣電三法修正案倉促通過後,分級付費、必載頻道、購物台零持股等問題對產業造成的衝擊,要求NCC積極提出修法或延長業者申請執照期限。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將「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原封不動重送立法院,不尊重過去協商共識與民意。
  • 批評NCC對中嘉案審查不夠嚴謹,公聽會無委員主持,且快速做出決議。
  • 認為NCC以負擔許可方式通過中嘉案,形同大開黨政軍投資媒體的巧門,要求委員會退回行政院版草案。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強調媒體併購案中,言論過度集中對言論自由的影響比黨政軍退出媒體更為重要。
  • 質疑NCC以附負擔行政處分處理中嘉案的實質作用,認為若遠傳不履行將導致永無止境的訴訟,而非簡單廢止。
  • 建議NCC應暫緩審理高爭議案件,尊重新的民意,履行組織法中促進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的任務。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批評投審會未派主管業務組長列席會議,不尊重立法院。
  • 質疑東森電視股權轉讓案中,美國DMG集團(實為中國DMG/肖文閣)購買東森電視股權,涉及陸資規避管制,NCC應不予核准。
  • 揭露中嘉案中,廣欣伍等公司資本額低卻投資鉅額,且黃清苑(鴻海大將)作為代表人,質疑遠傳與鴻海在此案中的實質關係,恐造成媒體高度集中與壟斷。
  • 擔憂中嘉案巨額貸款將導致其無力投資網路建設,影響服務品質。
  • 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應透過修法而非放棄,且應有廢止權以遏止違規行為。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將NCC於1月27日火速通過中嘉案比喻為「掩護黑交易」,批評NCC獨立於民意與政權交接之外。
  • 擔憂中嘉案開創先例,未來政黨可能透過購買公司債方式規避黨政軍條款,介入媒體經營。
  • 質疑中嘉案並無急迫性,若未在520前通過,中嘉與遠傳並不會倒閉,NCC不應以拖延為藉口。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引用民調指出NCC施政滿意度低,民眾對媒體併購案有高度疑慮。
  • 質疑東森案中資疑慮與呂芳銘案資金來源前後不一,要求NCC追查資金來源。
  • 擔憂遠傳併購中嘉案的龐大資金與日後營收不成比例,影響硬體建設與服務品質。
  • 批評NCC將民眾疑慮歸因於政治力介入,要求NCC在媒體壟斷、中資、黨政軍干預等議題上應積極把關。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嘉案是否確實遵守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以及對市場公平競爭、資訊多元與普及化的影響。
  • 質疑NCC所附20項承諾的履約確保機制,認為其客觀評量機制不足,且中嘉市場佔有率高達22%已屬顯著。
  • 強調偏鄉數位落差嚴重,資訊來源不足且不夠多元,NCC應更積極克服技術障礙,確保公共利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擔憂中嘉案有外資(中資)「借屍還魂」疑慮,要求NCC嚴格把關。
  • 關切有線電視分組付費進度緩慢,數位化雖高但實施分組付費業者少,要求NCC加速推動並解決機上盒押金問題。
  • 要求NCC解決偏遠地區及高樓層收訊不佳造成的數位落差問題。
  • 強調政府應加速整合緊急災變即時發布系統,保障民眾知的權益。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釐清NCC對中嘉案所附20項承諾的法律性質為「負擔」,違反者可「廢止原處分」。
  • 質疑NCC記者會未明確提及「廢止」處分,以及NCC委員協同意見書對法律效果敘明與保留廢止權的建議。
  • 詢問NCC過去是否有任何併購案因違反附負擔而被廢止許可處分。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嘉案對媒體環境與言論自由影響巨大,國會與民意高度關注,行政部門應審慎裁決。
  • 批評NCC僅召開1次公聽會且無委員主持,即在第9屆立委上任前通過中嘉案,程序不嚴謹。
  • 詢問NCC有無接獲來自總統府或行政院高層對中嘉案的建議或指示,NCC主委否認。
  • 質疑NCC對立法院共同聲明的態度是「尊重」而非「遵守」,認為NCC應更積極回應民意。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要求中嘉內部成立專案小組控管承諾執行進度,恐造成「球員兼裁判」的監督漏洞。
  • 批評NCC網站上「全民直接重審中嘉案」的說法與其實際監督機制不符,無法說服民眾。
  • 引述NCC說法「法治國家的政府不能任意以人民規避法律為藉口,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質疑其對徐旭東(遠傳)權益的維護與社會觀感脫節。
  • 認為NCC對中嘉案的處理態度輕率、不負責任,漠視社會疑慮。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引用民調指出高達64.3%民眾反對遠傳併購中嘉案,質疑NCC漠視主流民意,急於在520前通過此案。
  • 質疑中嘉案22.9%的市場佔有率已屬高集中度,若被特定媒體壟斷將影響多元言論自由。
  • 批評NCC對媒體內容的行政檢查週期過長(每半年一次),無法有效監控每日播出的內容。
  • 要求NCC撤回中嘉案決議,重新評估,不應急於通過高爭議案件。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說明NCC依法審查媒體併購案,分工包含經濟部投審會、金管會、公平會、陸委會、國安局等,NCC重點在事業營運內容。
  • 澄清遠傳電信係購買中嘉公司債(不具轉換可能性),非直接股權入主,且非本案申請人,否認遠傳「入主」中嘉的說法。
  • 指出中嘉案審查歷時5個月27天,經3次委員會議、聽證會、公聽會,並要求申請人履行20項承諾後許可股權轉讓,相關資料已公開上網。
  • 強調20項承諾屬行政處分附款(負擔),若不履行可依行政程序法廢止原處分或單獨處置,並非無稽核能力。
  • 表示「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因屆期不連續,行政院為尊重新政府而將原案重送,歡迎立院討論。
  • 回應東森案陸資疑慮,表示廣播電視事業禁止陸資投資,NCC已函詢各機關,若涉違法不可能准許,其職掌在檢視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
  • 說明原民台納入無線頻道案,已提醒行政院與交通部及早辦理採購,並等候文化部與原民會函文,強調法律解釋須謹慎。
  • 坦承分組付費推動困難複雜,但會如期在期限內提出方案,並會查核機上盒押金問題。
  • 強調NCC依法行政,不應以人民規避法律為藉口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且言論自由是台灣重要價值,NCC不箝制言論。
  • 否認中嘉案造成媒體壟斷,指出其市場集中度(約22%)前後未變,且台灣媒體言論發聲管道多元。
  • 否認有高層政治力介入中嘉案審查,稱收到的多為委員與社運團體意見及陳情。
  • 表示數位化進度已近90%,但台灣上網速度排名下滑,部分原因為大型投資案受政治高度介入而拖延。

朱萍 組長 經濟部投審會

  • 說明其非主管中嘉案的第一組組長,但負責國會業務,對案件熟悉。
  • 表示投審會尚未對中嘉案做出准駁,因NCC與公平會的附條件許可有問題需釐清,已請申請人補充說明。
  • 表示對立委提及的鴻海與黃清苑關係、遠傳與鴻海在中嘉案中的分配等詳細內容,目前資料中沒有,但會回去查證。

相關後續

  • 交通委員會照案通過鄭寶清等委員提案,要求NCC就中嘉案相關新事證重新審議。
  • 交通委員會照案通過葉宜津等委員提案,要求NCC撤回「中嘉轉售案」原決議並重新審議。
  • 交通委員會通過葉宜津等委員提案,要求NCC於7月前不得對相關併購案作出處理決議(經主席修正「於主委任期屆滿前」為「於7月前」)。
  • 交通委員會通過鄭天財等委員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原民台節目及廣告經由公共電視播送。
  • 交通委員會通過簡東明等委員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和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協調作業程序並釐清相關爭議,協助原民台於期限內能納入無線電視頻道正式播出。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50701
卷/期/冊
105/7/1
發布日期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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