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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與審計部業務報告:聚焦財政、經濟預測、貧富差距及公共治理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3-14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經濟成長預測準確性、貧富差距數據呈現、國民幸福指數、地方財政紀律與公共債務管理、以及重大公共建設稽察等核心議題。委員們對預測失準、數字美化、地方政府浮編預算及黨產處理等提出質疑與建議,兩部會則就國際定義、現行法規、改善措施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主計總處在國家預算編製、經濟統計預測、國民所得與物價變動、國民幸福指數編布、人力資源調查等業務概況,以及審計部對政府財務、決算審核、績效審計、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等業務辦理情形。
  • 質詢焦點涵蓋經濟預測準確性、貧富差距數據呈現方式、地方政府財政問題(如苗栗縣)、重大公共建設延宕(如機場捷運)、年金改革方向、不當黨產與勞軍捐處理,以及政府採購核銷流程等。

相關爭議

  • 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準確性:委員質疑主計總處近年經濟成長率預測與實際結果落差過大,影響政府決策參考價值,主計長則歸因於台灣小型開放經濟體受國際景氣影響大。
  • 貧富差距數據呈現方式:委員質疑主計總處以五等分位數公布的貧富差距數據未能真實反映社會現況,建議應提供更細緻的分析(如前10%高所得者所得占比),主計長表示依國際慣例公布吉尼係數與五等分位數。
  • 國民幸福指數與人民感受落差:委員批評國民幸福指數與平均薪資數據(如48K)脫離民眾實際感受,有美化數字之嫌,主計長則強調數據據實公布且依國際定義進行比較。
  • 地方政府財政紀律與中央責任:多位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對地方政府(特別是苗栗縣)虛列歲入、超額僱用及債務超限等問題監督不力,導致財政惡化,主計長則說明已建立預警機制並透過扣減補助款促其改善。
  • 機場捷運線延宕與審計責任:委員質疑審計部對機場捷運線等重大公共建設延宕、經費超支問題稽查成效不彰,審計長回應曾將交通部及高鐵局發包缺失報請監察院處理,並將持續追查執行面問題。
  • 不當黨產與勞軍捐處理:委員關切審計部對國民黨不當黨產及婦聯會勞軍捐等議題的態度與追查進度,審計長表示監察院曾調查,但許多黨產已移轉,婦聯會則屬人民團體,將關注國有土地無償使用問題。
  • 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制度失靈:委員指出社會福利補助從定額設算走回逐案逐項補助的回頭路,且中央指定施政項目限制地方自主性,主計長表示是經各部會要求共同討論的結果。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準確度不高,要求強化模式與資料精確度。
  • 要求釐清台灣依照國際定義的總負債(潛在負債18兆外)具體金額。
  • 建議審計部定期公布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國營事業財務績效評估前三名與後三名名單以促進良性競爭。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幸福指數的必要性,認為其務虛且參考價值低,建議刪除預算與人力。
  • 批評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不準,本業失焦。
  • 質疑審計部對機場捷運線延宕、轉包違約及經費超支的稽查成效與責任歸屬。
  • 批評苗栗縣政府超額約聘僱人員問題未獲有效解決,導致財政持續惡化,要求審計部硬起來處理地方政府明顯違法行為。
  • 提醒審計部關注不動產市場急凍對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及交易稅歲入的影響,預防虛列歲入問題。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指出主計總處公布的五等分位數貧富差距數據與中研院以二十等分位數及高所得者所得占比資料呈現的貧富差距擴大趨勢不符,要求主計總處公布更細緻的數據。
  • 再次質疑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與實際落差過大,強調數據對政府決策的影響,希望預測更實際。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批評主計總處公布平均薪資48K與人民實際感受脫節,強調應關注實質薪資15年未調整的37K,並指責數字美化。
  • 質疑國際油價下跌20%後,大眾運輸票價卻未隨之調降,主計總處未督促行政院處理。
  • 認為主計總處的報告冰冷、數字化,未提供有效的施政指導,對國家財政惡化負有很大責任。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建議土壤液化潛勢區及斷層區等資料應全面開放(open data),讓民眾有知的權利。
  • 認為若主管機關未盡審核職責導致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受災民眾應可申請國家賠償。
  • 關切陸客減少對觀光產業的衝擊,認為其對中小型業者影響顯著。
  • 質疑租屋專法中CPI漲幅與租金調整的規定,可能增加租屋困難度。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要求審計長對監察院曾處理的國民黨不當黨產及婦聯會勞軍捐問題表態,強調應以超黨派角度處理此國家重大問題。
  • 指出國民黨黨產從2000年的900多億元大幅減少,以及婦聯會勞軍捐來源不透明,認為除用於軍人及眷屬外,其餘應歸還國家。
  • 建議整合特種基金,以活絡政府預算,並要求審計部加強監督大規模作業基金的營運效能。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赤字累積,導致新生兒一出生即背負國債,要求找出責任歸屬。
  • 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主計總處對地方政府虛列歲入預算未查處糾正,質疑主計總處是「橡皮圖章」,未盡把關責任。
  • 批評主計總處在馬政府任內財政赤字不斷上升,卻稱財政狀況好轉,是「睜眼說瞎話」。
  • 要求主計總處就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混亂,主計人員是否受罰及如何檢討提出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指出主計總處強調財政狀況好轉是因移轉性收支調整,而非所得分配改善,且社會福利主要靠社會福利貼補。
  • 質疑社會福利補助經費定額設算制度實施15年成效不彰,且中央又走回逐案逐項補助的回頭路,批評中央為掌控資源而收回主導權。
  • 批評一般性補助款中「指定辦理施政項目」限制地方政府自主性,形同「租界」,並質疑「老人文康中心修繕」作為優先指定項目之合理性。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各種保險潛藏負債高達18兆元,要求審計長就年金改革提出具體建議,包括提高提存率、改善基金營運績效及檢討給付基礎。
  • 詢問農民年金全由國家預算挹注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應將軍公教勞農等各類年金納入統一範疇討論,並由政府承諾補貼不足部分。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幸福指數統計資料與人民實際感受差距遙遠,不具實質意義,並指出網頁資訊更新及敘述文字問題。
  • 關切PM2.5空污問題是否納入國民幸福指數統計,並強調不應只與國際接軌而忽略人民生活現況。
  • 再次質疑主計總處對苗栗縣政府長年虛列歲入問題處置不力,放任地方財政惡化,要求提出改革方案。

徐國勇 立法委員

  • 質疑馬英九總統任內國家負債增加1.8兆元,主計總處作為預算編列者應負責任,批評其「盡力花錢」而非「盡力縮減赤字」。
  • 批評主計總處公布「國民幸福指數台灣居亞洲第一」是為馬英九政府「擦脂抹粉」,數字被操控、美化,與人民觀感嚴重脫節。
  • 指責主計總處對苗栗縣政府浮報收入問題,在扣減補助款後又進行紓困,形同「脫褲子放屁」,是放縱地方政府亂花錢。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關切「花東永續發展基金」執行率過低(不到10%),質疑辦法需調整,並指出各部會不願撥付15%配合款導致地方政府建設受阻。
  • 建議主計總處在編列年度預算時,應將花東基金15%的配合款預先編列到各部會預算中。
  • 指出地方政府努力改善財政(如花蓮縣每年還本金)卻導致統籌分配款減少,要求中央政府應給予更多鼓勵而非減少補助。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反映民間社福團體在承接政府委辦業務時,經費核銷程序繁瑣、標準不一,常因會計人員替換而受刁難,要求簡化核銷流程並以成果導向取代繁瑣單據。
  • 指出政府委辦費用不足、人力要求不合理、政府部門拖欠款項等問題,要求主計總處確保地方政府立即撥付款項。
  • 關切苗栗縣政府挪用社會福利和教育預算問題,要求審計部確保專款專用,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司法處理。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傳統住屋因颱風受損卻無經費修繕,質疑主計總處不處理,並批評其「現有預算調整支應」的答覆不符實際情況。
  • 要求主計總處動支第二預備金協助文化園區修繕,並指出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預算遠低於客家文化園區,顯示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的忽視。
  • 強調「綠珠雕琢計畫」等中長程計畫對原住民族文化傳承發展的重要性,要求主計總處務必協助處理。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在總統交接期間編製106年度概算,未能有效掌握新政府的五大產業政策,可能造成重複作業與資源浪費。
  • 詢問新政府交接團隊是否已與主計總處進行預算相關事宜的溝通與交接,並要求提供105年度1至3月各部會預算支用情況及異常情形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與實際結果落差過大,認為其預測過於樂觀。
  • 關切台灣超額儲蓄率高達14%,支持新政府提出的「類主權基金」概念,認為可有效引導民間游資投資公共建設及潛力產業,改善產業結構。
  • 強調審計部應扮演黑臉,加強對地方政府預算編列和審查的監督,以確保財政健全。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直轄市及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龐大(高雄市高達2,546億元),質疑地方政府是否有破產之虞,並要求審計部督促地方落實開源節流。
  • 指出土壤液化區資料公布將使房市急凍,對地方政府稅收及銀行房貸造成衝擊,要求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密切觀察並評估對GDP的影響。
  • 強調國家面臨巨大財務缺口與人口老化挑戰,建議活化國有資產及多元方式引進資金,以活絡市場。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主計長

  • 經濟成長率預測會受國際景氣影響,依最新情勢定期更新,台灣出口占GDP六成,故受國際景氣影響大。
  • 貧富差距數據依國際吉尼係數及五等分位定義公布,與國際上大多數國家一致。
  • 國民幸福指數依立法院修正預算法規定編製,提供行政院作為施政方針參考,編列預算約200萬元,由現有6位兼辦同仁負責。
  • 平均薪資48K包含加班費、獎金等,另有公布實質經常性薪資,承認實質薪資受物價影響。
  • 地方政府虛列歲入問題已建立預警機制,對考核不佳者扣減補助款,並要求持續改善,105年度預算已大幅降低編列金額。
  • 馬政府任內財政赤字增加因應金融海嘯編列振興經濟特別預算,近年歲入歲出差短已縮小,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例連續4年下降。
  • 106年度預算籌編中,各機關概算額度將於4月核定,6月中旬前可配合新內閣政策方向調整。
  • 對於類主權基金,表示新政府會審慎評估推動,並認為引導民間資金投資是正確方向。
  • 將於會後了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經費需求,協助處理,並表示有需要可動支第二預備金。
  • 將會後研究民間團體核銷問題,了解個案情況,並表示採購法有相關規定可供申訴。

林慶隆 審計長

  • 審計機關主要任務為監督政府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依合規性及績效性審計原則進行。
  • 對於預算執行績效,審核報告中會列出排名及重大違失陳報監察院件數,將強化透明機制。
  • 機場捷運線因進度落後、發包缺失,曾於2011年報請監察院處理交通部與高鐵局,目前總經費仍在預算額度內,將持續查核訊號傳輸不穩定等關鍵問題。
  • 苗栗縣政府財政問題,審計部自1990年代起即督促,揭發虛列歲入,監察院兩度糾舉,主計總處亦建立預警表扣減補助款,已促使地方政府財政秩序扭轉。
  • 對於苗栗縣政府挪用社福與教育經費周轉問題,表示正在查核決算,若有違規將做司法處理,並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將紓困款項優先用於人事費用。
  • 年金潛藏負債約18兆元,建議年金改革應考慮提高提存率、改善基金營運績效及檢討給付基礎,並區分不同身分及年代,避免退休金高於在職薪資,農保部分則全由國庫挹注。
  • 監察院曾於2001年調查國民黨不當黨產,部分資產已移轉或出售,審計部持續追蹤;婦聯會屬人民團體,將關注其國有土地無償使用問題。
  • 特種基金規模龐大,部分業務與公務預算重疊,曾建議行政院整併,但幅度不大,將持續建議。
  • 土壤液化潛勢區公布後,對房價將有區段性影響,房屋貸款占銀行放款比例高,將持續關注房價變化對金融體系的風險。
  • 中央及地方政府總債務餘額超過6兆,加上潛藏負債約18兆,應積極活化國有資產及多元方式引進資金,促進財政永續。

蔡孟哲 地方統計推展中心執行長

  • 全球高所得資料庫的台灣學者研究是使用稅務資料,與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使用的可支配所得定義不同,兩者都有意義。
  • 台灣家庭收支調查顯示,從1970年代至1990年代,貧富差距有逐漸擴大的趨勢。

張惟明 參事

  • 公務機關開會訂便當,可憑發票或收據核銷,沒有要求要簽名或退回多訂的便當。

蔡鴻坤 綜合統計處處長

  • 觀光收入占GDP比重約1%多。
  • 土地漲價非來自生產,故對GDP無影響;房屋買賣仲介服務屬生產,交易量縮減會影響GDP。

李國興 處長

  • 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修繕,原民會尚未向行政院提報,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會衡酌機關實際預算情況。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於期限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 主計總處石主計長承諾會後將與原民會洽談,了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經費需求並協助處理。
  • 主計總處石主計長承諾會後將研究民間社福團體反映的核銷繁瑣問題,並提供改革方案。
  • 審計部林審計長承諾將就苗栗縣政府挪用社福與教育經費問題,加強查核其決算,並考慮是否需司法處理。
  • 主計總處石主計長承諾會後將檢討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與財政努力的關聯,未來將尊重地方尋求財源的努力,不因此扣減補助款。

原始資料

公報
1050901
卷/期/冊
105/9/1
發布日期
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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