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106年度預算審查:榮工清理、榮民照護與退俸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0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106年度預算,主要聚焦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進度延宕、榮民醫療照護與長照資源運用效率、委外照服員薪資與流動率、以及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與18%優存等爭議。會議中多項預算遭凍結或減列,並要求退輔會提出詳細報告與改善方案,部分關鍵議題則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審查 (E37案至E43案)
核心議題
- 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多次展延,預計至106年底仍有大量土地、轉投資事業、國外業務及爭訟案件待清理。
- 清理計畫累計虧損龐大,潛藏債務未充分揭露,恐導致資產變賣後仍無法清償債務,且清理費用及利息持續增加,加劇虧損。
相關爭議
- 清理進度延宕:計畫自99年起已3度展延,顯見行政效率低落,未能積極辦理。
- 潛藏債務與虧損:累計虧損達221億元,融資性負債279億元,潛藏債務龐大且未充分揭露,恐無法清償。
- 預算編列合理性:儘管清理計畫問題重重,仍逐年編列高額補助費,被質疑為無底洞,且無法預估整體清理期程與績效。
- 利息支出:因清理期程延宕,每年利息支出龐大,應加快清理速度以減少國家財政負擔。
立法委員發言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提議應提供更詳細的書面報告,包含清償計畫、債務關係、預判收支及所有資產整理資料。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清理計畫結束後是資產大於負債還是負債大於資產。
- 指出利息支出龐大,減列預算旨在施壓加快清理速度。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279億元外債扣除土地清理後仍有104億元缺口如何處理。
- 關切清理計畫最終期程及虧損填補細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清理計畫多次展延,行政效率低落,督導不周,浪費公帑。
相關人員回應
楊駕人 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清理計畫預計106年底完成,主要外債279億元,若新店、林口土地處分與工業區墊款解決,可達85%清理進度。
- 承認目前仍會負債大於資產,最終缺口約10-20億元將由行政院公務預算彌補。
張筱貞 榮民工程公司董事長
- 確認主要外債279億元,預計年底完成2塊土地承接,明年與工業局終止合約收回175億元,明年底前應可完成絕大部分工作。
相關後續
- 歲出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
- 退輔會須於1個月內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說明清償計畫、債務關係、預判收支、所有資產處分表及相關規劃,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E1案 (一般行政預算凍結) 併入此案處理。
- 退輔會應加速清理工作並研擬處理因應方案,並提出106年度計畫與上半年執行成果報告。
- 針對轉投資事業公股持股比率控制在略低於50%或交叉計算已逾50%之情況,要求退輔會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 評估重啟榮工棒球隊的可行性,提出各項可行與不可行論述。
討論事項二
榮民醫療照護:公務病床養護作業與護理之家轉型預算審查 (F1案至F4案)
核心議題
- 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病床占床率偏低,造成資源浪費,且退輔會同時編列費用補助公務病床維護與轉型護理之家,資源配置重複。
- 針對被棄養精神病患伙食費編列不足,質疑預算編列邏輯。
相關爭議
- 占床率與補助方式:公務病床占床率低,質疑是否應改以實際入住人日補助,而非按床位。
- 資源重複配置:同時編列公務病床維護費與護理之家轉型補助,質疑兩者資源配置重疊。
- 預算編列邏輯:被棄養精神病患伙食費預算編列不足,卻未削減其他非必要開支,引發質疑。
- 轉型計畫不明:護理之家轉型計畫缺乏總體規劃、分年計畫、成本效益評估及未來營運績效說明。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兩者都編列經費的合理性。
- 要求說明轉型計畫細節、成本及未來營運績效。
- 批評伙食費編列不足,預算編列邏輯有問題。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棄養及低收入戶榮民的補助細節。
- 建議護理之家應與長照制度結合以開源節流。
- 質疑伙食費編列不足。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提出完整的護理之家轉型計畫書,包含初期改裝成本、例行開銷、人員配置及未來營運模式。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補助方式已改為實際入住人數,並非按照床位。
- 護理之家轉型補助是一次性費用,與公務病床維護費不重複。
- 解釋伙食費編列不足是受限於預算總額,不足部分由醫院吸收。
- 承認預算書中「督導及考核」字眼誤植,實際是聘請講師費用。
呂嘉凱 副主任委員
- 強調公務預算補助公務病床是核實計算,每人每月2萬4,500元。
- 說明護理之家轉型是分年編列預算,將所有消防等硬體設施進行改造。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低收入戶入住榮家,吃住費用由地方政府支付並繳交國庫,榮家不會向其收費。
相關後續
- F3案凍結1,000萬元,退輔會須提出專案報告,說明該筆預算、委員關心議題及解釋不清的部分,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F1案、F2案、F4案免予減列、免予凍結,併入F3案書面報告處理。
- R20、R21、R22、R23、R24案決議通過,併入F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三
榮民醫療照護: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預算審查 (F5案至F8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編列照顧服務員勞務外包經費,但人員配置與經費計列不明,且榮總分院公務病床占床率低,質疑所需人力預算合理性。
- 政府推動長期照護十年計畫,退輔會榮民照護體系如何配合長照政策。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不符:照顧服務員人數與所需費用不符,質疑預算核實編列原則。
- 薪資剝削:委外照顧服務員實際薪資偏低,質疑中間仲介費過高,導致基層人員流動率高。
- 委外制度爭議:委員不贊成委外照護制度,認為應改為約聘僱或委託榮總自行聘用,以提升專業度與留任率。
- 缺乏長期規劃:缺乏長期照護服務員的培訓、薪資制度及與長照政策結合的具體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照顧服務員人數與經費計列方式,以及預算編列是否搭配政策整體考量。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說明如何配合長期照護政策。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榮總分院占床率低,所需人力預算應隨之減列。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照顧服務員委外制度中介費過高,導致基層人員薪資偏低,要求檢討。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指出委外照服員實際薪資低於編列金額,流動率高,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有效辦法解決結構性問題,不贊成委外。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提供完整計畫書,說明成本、開銷、人員配置及長期規劃,以解決帳目不清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照顧服務員人數變化及經費增加是因應勞基法修正、護理之家設置標準及薪資調整,並已覈實計算。
- 表示希望居家照服員能推廣到社區,服務一般民眾。
呂嘉凱 副主任委員
- 說明招標時會將薪資結構固定成本列出,並依法律規定繳納勞健保,廠商有合理利潤。
陳延芳 簡任技正
- 說明過去編列2萬9,000元時,照服員實拿2萬5,000元 (扣除勞健保)。
李文忠 副主任委員
- 表示會訂定制式契約,要求廠商將大部分錢給員工,並研究委外部分是否能改用約聘僱。
相關後續
- F5案至F8案預算凍結1,000萬元。
- 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題目為「照服員委外作法之檢討與改進措施」,並在契約中訂好照服員照顧部分,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R54、R55、R56、R57、R58案決議通過,併入F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四
榮民醫療照護: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審查 (F9案至F11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辦理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督導內容與執行效益說明未臻明確。
- 榮民醫療體系衛材集中採購率下降,影響營運成本。
- 部分榮總分院公務病床照顧服務員流動率偏高,且占床率低,質疑營運督導管理不善。
- 預算編列存在同質性項目重複編列的問題。
相關爭議
- 採購集中率下降:衛材集中採購率從104年的42.38%降至105年的29.05%,成效逐年遞減,被質疑造成成本浪費。
- 預算重複編列:業務費中的「督導及考核」項目與「國內旅費」存在同質性,被質疑重複編列。
- 營運督導管理不善:公務病床占床率低及照顧服務員流動率高,顯示營運督導管理未善盡職責。
立法委員發言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衛材集中採購率下降,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同意凍結預算,要求書面報告說明採購率下降原因。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預算書中「一般事務費」與「國內旅費」存在同質性,認為有重複編列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解釋採購集中率數據是平均值,實際採購金額每年有進步。
- 澄清一般事務費不包括旅費,預算書文字可能是誤植。
陳延芳 簡任技正
- 說明公告金額是兩年一標,應以實際採購金額看年度集中採購現象。
李翔宙 主任委員
- 同意針對採購集中率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F9案至F11案凍結50萬元,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五
榮民醫療照護:社區醫療服務預算審查 (F12案至F16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編列社區醫療服務預算,與新政府長照2.0政策如何配合,以及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是否存在重複補助。
- 榮總高階健檢設備似服務「有錢人」,與榮民無直接相關,應考慮提供新榮民健檢機會。
- 預算編列金額與上年度相同,但業務有所出入,且未詳實說明各項業務支出。
相關爭議
- 政策配合與重複補助:質疑社區醫療服務與長照2.0政策的配合度,以及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是否存在重複補助。
- 健檢服務對象:榮總高階健檢設備被質疑主要服務非榮民的「有錢人」,與榮民照顧宗旨不符。
- 預算編列不實:預算編列金額與上年度相同,但業務說明有出入,且未詳實說明支出,不符核實編列精神。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社區醫療服務計畫如何因應長照2.0,以及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是否有重複補助。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指出榮總購置高階健檢設備似為服務「有錢人」,建議應結合募兵制,提供新榮民健檢機會。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社區醫療服務是否重疊,並強調若服務對象包括弱勢民眾,則應給予獎勵。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詳加說明社區醫療服務如何配合長照十年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社區醫療服務經費主要用於社區、偏鄉的健康促進、疾病預防及篩檢,對象包括榮家住民及社區民眾。
- 澄清榮總高階儀器是健保可做,非體檢專用。
相關後續
- F12案至F16案免予減列、免予凍結。
- R16、R17、R18、R19案決議通過,併入F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六
榮民醫療照護: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審查 (F18案至F21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連年編列高齡醫學研究發展預算,但推廣應用情形不明,且與長照2.0政策如何因應及與「社區醫療服務」計畫是否存在重複補助。
- 106年度預算較105年大幅成長,但缺乏詳細計畫方向、新增預算使用計畫及歷年執行成效說明。
- 建議台中榮總埔里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比照馬蘭、屏東榮家模式,提供南投地區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民眾安置照顧服務。
相關爭議
- 預算大幅成長與計畫不明:106年預算較105年成長2倍有餘,但缺乏詳細計畫方向、新增預算使用計畫及歷年執行成效說明。
- 政策配合與重複補助:質疑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與長照2.0政策的配合度,以及與「社區醫療服務」計畫是否存在重複補助。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齡醫學研究發展的推廣應用情形,以及如何因應長照2.0政策,並與社區醫療服務計畫是否有重複補助。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內容與執行效益不明。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106年預算大幅成長卻缺乏詳細計畫。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建議台中榮總埔里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比照其他榮家模式,協助安置照顧南投地區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民眾。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表示中榮許院長同意埔里分院可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F18案至F21案免予減列、免予凍結。
討論事項七
榮民醫療照護:安寧緩和醫療照顧與推廣預算審查 (F22案至F23案)
核心議題
退輔會編列安寧緩和醫療照顧與推廣預算,較105年成長,但行政院核定計畫尚未檢討成果,且106年度缺乏詳細規劃。
相關爭議
- 計畫成果未檢討:行政院核定計畫執行至105年,但尚未檢討相關計畫成果,106年度卻編列更高經費,缺乏詳細規劃。
- 計畫內容與效益不明:安寧照護服務的計畫內容與執行效益說明未臻明確。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安寧緩和醫療照顧與推廣計畫尚未檢討成果,卻編列更高經費,且缺乏詳細規劃。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安寧照護計畫內容與執行效益不明。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肯定埔里榮總設置安寧病房。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體系積極推廣安寧療護,DNR人數高於一般民眾,為國家節省醫療資源。
相關後續
F22案撤案,F23案不予處理。
討論事項八
榮民醫療照護: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預算審查 (F24案至F25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依行政院102年核定計畫,逐年編列預算將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但新政府推動長照2.0,質疑此政策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計畫效益說明未臻明確。
相關爭議
- 政策與長照2.0衝突:新政府推動長照2.0,質疑退輔會仍秉持102年政策逐年轉型公務病床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計畫效益不明:補助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的計畫效益說明未臻明確。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在長照2.0推動下,退輔會仍秉持舊政策轉型公務病床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提供詳細的轉型說明與規劃。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計畫效益不明。
相關人員回應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106年852張床位轉型已獲行政院核定,並將納入政府機構型護理之家盤點。
- 強調轉型是為符合設施標準,服務對象除榮民外,若有剩餘床位也會服務全國民眾。
相關後續
F24案與F25案併入F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九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審查 (G1案至G3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編列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其業務內容與林務局及水保局業務重疊,且預算金額微薄,質疑實際效益及編列合理性。
- 農場經營績效達成度高,但預算書內無分項顯示建設支出,無法查考盈餘狀況及預算支應妥適性。
相關爭議
- 業務重疊與預算合理性:退輔會林區維護業務與林務局、水保局重疊,且預算僅五百多萬元,質疑效益與編列合理性。
- 農場經營資訊不透明:農場營運績效良好,但預算書缺乏建設支出分項顯示,無法查考盈餘及預算支應妥適性。
立法委員發言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代管林地業務與林務局、水保局重疊,且代編預算不合理。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五百多萬元預算不足以有效保護山林,但仍認同維護管理。
- 要求退輔會提供農場經營的詳細資訊及優勢條件的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楊駕人 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森保處預算主要用於林業維護、巡山守護及造林,代管林務局8萬7,000公頃土地。
- 解釋編列預算是為僱用巡山契僱人員防止盜伐及維護林道。
- 表示森保處將來環資部成立後會移編至林務局,預算也會隨之移撥。
- 說明農場經營獲利目標遠超業界,相關資料將在基金預算審查時呈現,也可提供完整報告。
相關後續
- G1案至G3案免予減列、免予凍結。
- 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給委員參考,尤其在審基金預算時應先提出。
討論事項十
榮民安養及養護:榮家醫護人力與財物保管預算審查 (H4案至H6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所屬榮家委外醫護人力待遇低,留用不住,質疑影響榮民照護品質。
- 榮家代管榮民重要財物,部分榮家保管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恐肇生財物管理風險。
- 榮家內住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應提升入住榮家誘因並有效運用資源。
相關爭議
- 委外人力待遇與流動率:榮家委外醫護人力待遇低,流動率高,影響照護品質,要求檢討改進。
- 財物保管風險:部分榮家保管榮民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存在財物管理風險,要求檢討改進。
- 榮家空床率與入住誘因:榮家內住人數遞減,空床率增加,應了解榮民需求並提升入住誘因,有效運用榮家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榮家委外醫護人力待遇太低,留用不住,影響照護品質。
- 同意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更好的規劃與作法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部分榮家保管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應檢討改進。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榮家內住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應提升入住誘因並有效運用榮家資源。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委外照服員預算每年有爭取增加,護理師預算也有增加。
- 強調委外護理及照服人力並未減少,反而有增加。
- 表示榮家會照顧委外人員,提供房舍休息或共餐。
- 承認部分榮家保管榮民臨時支用金有超過規定限額情況,但已嚴格要求並列入督導重點。
相關後續
- H4案至H6案凍結1,000萬元,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R44、R45、R46、R47、R48、R49、R50、R51、R52、R53案決議通過,併入H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11
榮民安養及養護:榮家罰鍰與財物保管預算審查 (H7案至H11案)
核心議題
- 馬蘭榮家等補照罰鍰金額龐大,但未說明細節內容與被裁罰原因,且存在多次行政法規疏失。
- 榮家醫護人力採勞務外包方式辦理,待遇低留用不住,造成照護能量不足。
- 部分榮家保管榮民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恐肇生財物管理風險。
相關爭議
- 罰鍰原因與金額不明:馬蘭榮家等補照罰鍰金額龐大,但未說明細節與裁罰原因,且存在多次行政法規疏失。
- 委外醫護人力待遇低:醫護人力採勞務外包導致待遇低、留用不住,衝擊長照政策。
- 財物管理風險:部分榮家保管榮民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恐造成財物管理風險。
- 建物合法化問題:退輔會旗下許多建物因歷史原因未申請使用執照,需繳納罰鍰補照。
立法委員發言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馬蘭榮家補照罰鍰金額龐大,且未說明細節與裁罰原因,顯見行政法規遵守有疏失。
- 指出榮家保管榮民臨時支用金超過規定限額,恐肇生財物管理風險。
- 質疑單身退員宿舍管理問題,有眷屬入住,且與國防部權責不清。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馬蘭農家補照罰鍰,要求退輔會清查旗下所有建物類似情形,並確認是否為軍方移轉未登記營舍。
- 建議將榮家企業化經營,以提升效率。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榮家醫護人力採勞務外包導致待遇低,留用不住,要求減列預算以敦促改善。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榮家保管榮民重要財物有超限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避免財物管理風險。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單身退員宿舍實際居住狀況與名稱不符,有眷屬入住,且水電費高昂。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澄清屏東榮家罰鍰僅80萬元,馬蘭榮家等補照罰鍰是因歷史背景,早年建物無使用執照,逐年編列預算補照。
- 說明榮財保管有稽核及3人共同經手規定,但承認部分仍有超限情況,已嚴格要求改善。
- 說明榮家業務皆由退輔會辦理,僅照服員有委外。
- 初估榮家還有40棟建物需補照,預算需求約7,000餘萬元,將全面清查。
王德本 退除給付處處長
- 說明國軍單身退員宿舍預算為代國防部編列,管理執行由國防部政戰局負責。
相關後續
- H7案至H11案合併凍結100萬元,並減列1,294千元。
- 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違建清查情況與榮財保管改進措施,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2
榮民安養及養護: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查核機制預算審查 (H12案至H14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辦理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指紋驗證業務,其效益與可靠性受質疑,且實地查訪死亡比率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顯示機制限制性。
- 長居大陸就養榮民人數遞減中,質疑經費編列金額是否應隨之減少。
相關爭議
- 查核機制可靠性:指紋驗證機制被質疑可靠性不足,實地查訪死亡比率高於指紋模糊比率,存在道德風險。
- 查訪方式與效率:派訪員實地查訪身分確認困難,且行政成本高,建議研議運用新科技如語音、視訊等方式。
- 溢領問題:質疑是否存在溢領情況,退輔會未能提供明確數據。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指紋驗證機制效益,要求退輔會統計溢領案件及金額。
- 建議將慰問金預算全數凍結,待真正有需求時再申請。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指紋驗證之可靠性,要求退輔會檢討驗證方式。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指出長居大陸就養榮民人數遞減,經費編列應隨之減少。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指紋驗證與實地訪查數據存在落差,道德風險確實存在。
- 建議派訪員實地訪查時應當場按捺指紋取樣,並隨機抽樣訪視地點。
- 要求退輔會參考美國做法,與法務部討論更嚴謹的防弊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指紋驗證不易混淆,每年請調查局指紋科人員授課訓練。
- 表示會對失聯、指紋模糊不清者進行訪查,並技巧性確認身分。
- 說明已在研議將驗證期程從6個月改為3個月或1季,但行政經費會大幅增加。
- 表示目前查訪後溢領數字為零,但會再確認並提供資料。
相關後續
- H12案至H14案免予凍結。
- 退輔會須針對委員詢問的問題提供書面報告給所有委員。
- K12案「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預算50萬元全數凍結。
- R58、R59、R60、R61案決議通過,併入H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13
榮民安養及養護:榮家特別費與雜項設備費預算審查 (H15案至H16案)
核心議題
- 榮家部分領有高額退休金人員占用床位,有違政府長照政策推行。
- 退輔會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費用編列偏高,且缺乏詳細說明。
相關爭議
- 床位占用問題:部分領有高額退休金人員占用榮家床位,排擠有需求的民眾,有違長照政策精神。
- 雜項設備費編列不透明:辦公及事務機器費用編列高達2,000多萬元,但缺乏詳細項目說明、汰換週期及總體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指出部分領有高額退休金人員占用榮家床位,建議讓給更有需求者。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雜項設備費編列高昂,要求說明購買設備細項、汰換週期及歷年決算。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認為辦公及事務機器費用編列偏高,應撙節開支。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雜項設備應有總數規劃與循環使用概念,而非每年編列高額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榮家住民分為公費與自費,領退休俸者自費入住。
- 說明雜項設備費主要用於廣播通訊系統、復健器材、污水處理馬達、鍋爐、緊急呼叫鈴等。
- 表示104年度雜項設備決算為2,400萬元,執行率百分之百,理論上是逐項、逐年分批換新或維修。
相關後續
- H15案撤案。
- H16案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100萬元。
- 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雜項設備費過去幾年支出、新年度編列、未來計畫與編列情況,以及多久為一次循環,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4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子女教育補助費審查 (K3案至K4案)
核心議題
- 現行退休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缺乏法源依據,且不問所得高低一律發給,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及國家資源分配正當性。
- 軍職人員提前退休,子女就學階段學費負擔衝擊生計,但多數退伍人員月退俸在2萬5,000元以上,被質疑是否仍屬困苦。
相關爭議
- 法源依據不足:子女教育補助費缺乏法源依據,僅依行政院函令辦理。
- 公平性爭議:不問所得高低一律發給,與一般勞工及弱勢家庭補助標準不一,有違社會公平正義。
- 編列科目錯誤:子女教育費編列在人事費項下,科目不符。
- 政策性質不明:補助性質是社會福利還是救助不明確,導致認定標準模糊。
立法委員發言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子女教育補助費缺乏法源依據,且編列在人事費科目不符。
- 指出多數退伍人員月退俸在2萬5,000元以上,不符「困苦」標準,有違社會公平。
- 要求退輔會提出法源依據、修正科目,並明確定義補助性質為福利或救助。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不合理,應以支領月退休金2萬5,000元以下者為發放對象。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補助性質是社會福利還是基本權利,以及有無分類分級概念。
- 指出若加計18%優存,部分人員每月領取高達七、八萬元仍領取子女教育補助不合理。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教人員無提早退休問題,軍人因特殊性提早退伍才衍生此問題。
- 建議退輔會提出穩健式改革方案,而非一刀切,並與行政部門協調。
相關人員回應
王德本 退除給付處處長
- 說明軍職人員因服役年限限制,平均退休年齡較早,子女就學階段面臨學費負擔衝擊。
- 指出若以2萬5,000元以下為標準,僅182人符合,衝擊極大。
- 承認目前無明確法源依據,但屬通案處理,未來會配合行政院政策調整。
- 承認子女教育費編列在人事費子目確有不妥,會注意調整。
李文忠 副主任委員
- 指出新制校級軍官退休金約3萬至5萬元,若年金制度變動可能更低。
- 強調90%領月退俸人員有再就業需求,因有子女就學負擔。
- 認為補助若有變動,恐影響募兵制吸引優質軍官士官加入。
相關後續
- K3案與K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交付黨團協商。
- 委員會決議要求退輔會提出子女教育補助作法的書面檢討報告,以維社會公平正義及符合國家資源分配正當性。
討論事項15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審查 (K5案至K10案)
核心議題
- 退除役官兵轉(再)任公職或已停止領受退休俸權利者,仍續享受18%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與公務人員及學校教職員規範不一,有違公平原則。
- 優惠存款利息補助的年成長率推算標準不明,且106年採用較高成長率卻未說明理由。
相關爭議
- 雙薪雙餉爭議:轉(再)任公職或喪失領俸權利者仍續領18%優存,被質疑領雙薪,與公教規範不一,有違公平正義。
- 法源依據缺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未明確規範轉任公職後優存停止,導致法源依據不足。
- 預算編列高估:支領優存人數逐年減少,未來支出將淨減少,但預算編列仍高估。
- 推算標準不明:優惠存款利息補助的年成長率推算標準不明,且106年採用較高成長率卻未說明理由。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指出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仍享優存,與公教規範不一,未符公平。
- 建議刪減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預算。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的年成長率推算標準,要求書面報告。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指出軍職人員轉任公職續領18%優存,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建議減列預算。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行政院99年決議已要求轉任公職者不得領雙薪,但退輔會僅停領本俸,18%優存未停。
- 批評國防部修法遲緩,導致制度懲罰願意配合的榮譽軍人。
- 建議減列轉任公職者續領優存部分預算,讓主委有籌碼推動改革。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指出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仍享優存,與公教標準不同,不符公平原則。
- 要求退輔會提出改革方案,並與國防部研議修法。
相關人員回應
王德本 退除給付處處長
- 說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原先對就任公職的限定範圍較窄,不包含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
- 表示國防部正在年金改革項目中處理第三十二條條文的修法。
- 指出「05」科目無剩餘預算,且未來仍需支付款項。
- 解釋鼓勵退伍軍人考公職,若因優存停止導致薪俸降低,恐影響誘因。
李文忠 副主任委員
- 支持改革,但強調修法權責在國防部,若無修法即砍預算,恐面臨行政訴訟。
- 建議凍結預算,並與國防部協商。
相關後續
- K5案至K10案減列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減列部分科目不可調整。
- 退輔會須提出書面報告,包含轉任人員及領取金額等詳細統計數字,並說明國防部修法時程,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R63、R64案決議通過,併入K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16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審查 (K11案)
核心議題
-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科目用途不明,與上年度說明不符,有違預算詳實編列精神。
- 單身退員宿舍存在管理問題,有眷屬入住,形成家庭宿舍,且與國防部權責不清。
相關爭議
- 預算科目用途不明:預算科目與上年度說明不符,用途不明確。
- 宿舍管理問題:單身退員宿舍有眷屬入住,變成家庭宿舍,且有假單身、長照需求等問題,管理出現漏洞。
- 權責不清:退輔會代編預算,但管理單位為國防部,導致兩邊都不討好,無人有效管理。
立法委員發言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預算科目用途不明,要求說明管理人員人數。
- 指出單身退員宿舍有眷屬入住,管理出現問題,且與國防部權責不清,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協調並提出解決方案。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單身退員宿舍實際居住狀況與名稱不符,有眷屬入住,且水電費高昂。
相關人員回應
王德本 退除給付處處長
- 說明預算主要用於宿舍管理作業支出,包含修繕、清潔耗材、管理人員所需物品等,分配給40處宿舍,每處每月約5,600元。
- 澄清被管理人員為1,156位單身退員。
- 說明退輔會是幫國防部代編預算,執行與管理由國防部政戰局處理。
相關後續
- K11案凍結100萬元。
- 退輔會須在1個月內與國防部協調,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違建清查與榮財保管改進措施,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7
一般建築及設備: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審查 (I1案至I2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106年度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規模較105年大幅增加,其中桃園榮家工程預算變更,質疑預算編列不實。
- 退輔會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進度緩慢,仍有38件待補強,在地震頻繁地帶存有安全疑慮。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不實:桃園榮家工程總經費不變,但105年預算原列經費更改,被質疑預算編列不實。
- 補強進度緩慢:列管95件需補強案件中,仍有38件待補強,進度緩慢,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榮家工程預算變更,預算編列不實,且106年預算規模大幅增加恐滋生弊端。
- 指出退輔會建築物耐震補強進度緩慢,要求儘速加強補強作業。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退輔會建築物耐震補強進度緩慢,要求儘速加強補強作業。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耐震補強預算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額外編列的1.6億元,屬於耐震專案款,因此預算較往年寬。
- 說明預算分配為1.9億元投入耐震補強,4,000萬元用於長照、整建與設施改善。
- 說明雲林榮家新建養護床及台南榮家遷建計畫,已編列部分監造設計與規劃費用。
相關後續
- I1案與I2案相關預算照列。
- R40、R41、R42案決議通過,併入I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討論事項18
一般建築及設備:台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審查 (I3案)
核心議題
- 台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尚在辦理修正,質疑未開標工程是否應待計畫核定後再進行。
- 要求退輔會提供床位整體規劃與使用詳細計畫。
相關爭議
- 計畫修正與工程進度:中程計畫尚在修正中,質疑未開標工程是否應待計畫核定後再進行,恐影響預算支用。
- 床位規劃不透明:台南榮家遷建後床位規劃、入住順序及與地方政府合作細節不明。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程計畫尚在修正中,未開標工程是否應待計畫核定後再進行。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提供床位整體規劃與使用詳細計畫,包含舊址移到新址後既有床位的整合。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南榮家遷建計畫,包括床位變化及完成時程。
相關人員回應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本案是延續性預算,預計106年底完工。
- 雲林榮家新建400床養護床,台南榮家將遷建至新地點,床位將從400多床增至500床,並部分釋放給一般民眾。
- 表示台南榮家舊址將交給地方政府。
- 承諾提供詳細計畫與報告。
相關後續
I3案預算照列,但退輔會須提出詳細的細目計畫與報告。
討論事項19
一般行政預算審查 (H1案)
核心議題
桃園榮家發生未經榮民同意架設基地台事件,以及流感群聚感染,質疑照護及處理有疏失。
相關爭議
- 基地台架設爭議:桃園榮家未經榮民同意架設基地台,引發恐慌,質疑退輔會處理不當。
- 流感群聚感染:桃園榮家發生流感群聚感染,儘管榮民已打疫苗,仍質疑照護疏失。
立法委員發言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榮家架設基地台未經榮民同意,且基地台不應設在榮家。
- 質疑桃園榮家發生流感群聚感染,顯示照護疏失。
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主任委員
- 說明NCC曾行文解釋架設基地台是為提升通訊能力與國家搜救能力。
- 強調在未有共識前不會架設基地台,並已親自與榮民溝通。
- 說明桃園榮家流感群聚感染已全面檢討,並已通知其他榮家加強檢驗,隔離措施符合規範。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榮家配合政策架設基地台。
相關後續
H1案不再另外凍結,本目總計凍結1,200萬元,刪減20萬元。
討論事項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項決議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職訓中心就業率低於勞動部,且自辦訓練成本高於委外,應加強提升就業率。
- 退輔會就業安置業務中軍官比例高於士官兵,不利募兵制推動,應改善「重軍官、輕基層」弊病。
- 退輔會就學輔導業務經費分散於公務預算、安置基金及榮民榮眷基金會,造成業務歸屬與程序繁雜,不易監督。
- 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公股持股比率控制在略低於50%或交叉計算已逾50%,恐規避國會監督。
- 榮家空床率高,應規劃轉型,開放一般民眾入住,並與長照2.0接軌。
- 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查核機制應強化,運用新科技避免道德危機。
- 榮家建築物耐震補強進度緩慢,應加速補強。
- 榮民之家主任、職訓中心主任、榮服處處長特別費編列適法性問題。
- 退輔會應協同原民會清查農場山莊與原住民傳統領域重疊土地。
- 退輔會應評估重啟榮工棒球隊可行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會同國防部檢討屆退官士兵專長轉用民間需求訓練,促進軍民人才流通。
- 要求退輔會檢討就業安置「重軍官、輕基層」弊病。
- 要求退輔會釐清單位預算、安置基金及榮民榮眷基金會的預算編列。
- 建議榮家規劃轉型,積極與地方政府洽談擴大合作,並盤點修正相關法規。
- 建議退輔會研議加入語音通訊聲紋比對或即時視訊等方式,進行長居大陸就養榮民身分驗證。
- 建議退輔會設置勞工董、監事於轉投資事業。
- 建議退輔會修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作業要點」,以增進社會公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加強持續提升職訓就業率。
- 要求退輔會釐清就學輔導業務經費分散編列問題。
- 要求退輔會釐清就業輔導業務經費重複編列問題。
- 要求退輔會釐清服務照顧業務經費分散編列問題。
- 要求退輔會針對轉投資事業公股持股比率控制在略低於50%或交叉計算已逾50%之爭議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退輔會應經由各地榮服處加強宣導並瞭解榮民需求,提升入住榮家誘因。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加強職訓辦理,提升就業率。
- 要求退輔會檢討榮家高流動率之癥結及強化委外勞務承攬廠商督導機制。
- 要求退輔會檢討公務病床與護理之家之未來及因應策略。
- 要求退輔會檢討榮總分院公務病床占床率偏低原因。
- 要求退輔會檢討榮家內住人數遞減,提升入住榮家誘因。
- 要求退輔會妥善規劃榮家未來發展。
- 要求退輔會加速補強耐震作業。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持續加強辦理職訓,以提升就業率。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改善就業安置「重軍官、輕基層」弊病。
- 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協調,針對國軍人員就學、職訓各項目作需求調查,提出總體精進規劃。
- 要求退輔會持續加強對志願役退除役士官、士兵之就業輔導。
- 要求退輔會將分散之業務整合,提升效能。
- 要求退輔會加速清理榮民工程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退輔會協同原民會清查農場山莊與原住民傳統領域重疊土地。
- 要求退輔會加速補強耐震作業。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參考近年推甄考選錄取率,每年檢討調整目標值。
- 要求退輔會釐清單位預算、安置基金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預算編列。
- 要求退輔會擬具修法計畫,解決作業基金無法源問題。
- 建議退輔會應與各地榮家榮民說明長照政策目的,配合推動榮家轉型。
- 要求退輔會檢討榮家空床問題,加速自費入住計畫,配合長照2.0。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檢討就業安置「重軍官、輕基層」弊病。
- 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協調,針對國軍人員就學、職訓各項目作需求調查,提出總體精進規劃。
- 要求退輔會針對持股超過35%以上轉投資事業,安排相關人員提供書面資料並至委員會備詢。
- 要求退輔會分析評估重啟榮工棒球隊之可行性。
- 要求退輔會針對教官退出校園轉任問題提出正式書面報告。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持續加強對志願役退除役士官、士兵之就業輔導。
- 建議退輔會設置勞工董、監事於轉投資事業。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檢討高就診次榮民(眷)輔導工作。
- 要求退輔會檢討「醫養合一」政策中逐級轉診機制。
- 要求退輔會檢討醫學研究態度僵化,積極推動產學合作。
相關人員回應
董龍泉 處長
- 同意辦理職訓中心相關決議案。
羅慶徽 就醫保健處處長
- 同意辦理高就診次、醫養合一、公務病床及榮總分院占床率等相關決議案。
林夏富 處長
- 同意辦理社會團體補助及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等相關決議案。
楊駕人 事業管理處處長
- 同意辦理榮工公司清理、轉投資事業監督及重啟榮工棒球隊等相關決議案。
趙秋瀛 就養養護處處長
- 同意辦理榮家空床、長照接軌、大陸就養榮民查核、安養機構耐震補強等相關決議案。
王德本 退除給付處處長
- 建議將子女教育補助檢討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建議將優存修法相關報告修正為年金改革法案完成後,併解凍案提出書面報告。
林順裕 處長
- 建議將作業基金法源修法計畫修正為「研究修法事宜」。
蔡英良 處長
- 建議將榮家主任等特別費之決議修正為「研究適法性」。
- 說明已舉辦軍訓教官求職媒合說明會,並將資訊行文教育部,國防部也將進行宣導。
馮逸成 處長
- 同意辦理分類分級退輔措施影響評估及教官轉任退輔會等相關決議案。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增列50萬元,歲出部分刪減6,332萬4,000元,凍結1億2,142萬元。
- 子女教育補助保留案送院會處理,交付黨團協商,並要求退輔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多項決議案通過,要求退輔會於1至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計畫,部分併入預算解凍案處理。
- R9案修正通過,要求退輔會參考近年推甄考選錄取率,每年檢討調整目標值。
- R15案修正通過,要求退輔會研究作業基金修法事宜。
- R27案修正通過,將結尾改為「請退輔會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R39案修正通過,要求退輔會研究榮民之家主任、訓練中心主任、榮民服務處處長特別費之適法性。
- R59案修正通過,將「提出改善計畫」改成「提出書面報告」。
- R25案修正通過,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與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就各公立醫療院所之定位,重新檢討整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修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其定位重新檢討」。
- R18案照案通過。
- R20、R21、R22、R23、R24案決議通過,併入F案相關書面報告處理。
- R33案併R32案處理。
- R34案照案通過。
- R35案併R32案辦理。
- R36案通過。
- R37案通過。
- R38案通過。
- R43案通過。
- R62案通過。
- R64案修正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併凍結案處理。
- R66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10201
- 卷/期/冊
- 105/102/1
- 發布日期
- 2016-12-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