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及所屬106年度預算審查:綠建築、國家公園與社宅爭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及所屬單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聚焦於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推廣成效、國家公園管理效率、社會住宅財源與執行率、城鎮風貌計畫及濕地保育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預算編列、政策執行及地方溝通提出質疑,並提出多項預算凍結或減列提案。會議最終對多數提案達成凍結或照列決議,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報告以釋疑。
討論事項一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6年度預算案 (委員提案1-6)
核心議題
- 檢討台灣建築中心對政府委辦及補助經費的依賴程度與民間業務拓展不足的問題。
- 審視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績效衡量指標的建立,以及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計畫審查效率。
相關爭議
- 該中心收入過於仰賴政府委辦及補助經費,民間服務收入逐年減少,但支出預算仍增列。
- 預算書未訂定績效衡量指標,導致政府捐助經費效益無法評估。
- 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計畫技術簡化不足,導致審查耗時並引發民怨。
- 質疑部分受補助單位(如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未依法正常運作或改選。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心收入過度仰賴政府委辦及補助,民間服務收入減少,要求持續改善。
- 要求中心提升預算效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心預算書未明確列出政府委辦項目及績效指標。
- 強調財團法人應致力於爭取各項捐款來源,而非主要仰賴政府委辦。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關切受營建署補助單位未按程序改選或召開會議的問題。
- 建議中心應針對業務精簡、程序簡化及申辦流程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批評建築物防火避難審查評定耗時,造成民怨。
- 質疑中心與營建研究院、建築研究所工作內容重複,建議合併以提升效率。
相關人員回應
楊欽富 董事長
- 澄清委辦案為政府公開招標爭取,非政府補助,且政府補助比例已降至4.58%。
- 說明中心每3年皆有改選,最近一次為今年8月19日。
- 表示已將防火審查時程從30天縮減至14天。
- 解釋業務費涵蓋十大項服務內容,而非僅限防火性能評估。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相關預算照列,但要求未來定期向內政委員會提交捐助狀況報告。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及其主管機關研擬加強經費自籌能力,並於2個月內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二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6年度預算案 (委員提案1-2)
核心議題
- 審視臺灣營建研究院的營運績效惡化問題,以及其收入來源對政府標案的依賴。
- 探討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事會及監察人組成是否符合主管機關規範,以確保監督權益。
相關爭議
- 研究院總收入逐年提高但稅後淨利呈現惡化趨勢,管理成效不佳卻仍增列費用。
- 該政府百分之百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其董事及監察人全無政府派任代表,不符內政部監督要點規定。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稅後淨利不理想的狀況,希望未來能有所改善。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總收入與總支出剛好相等的報表呈現方式,認為不合理。
- 建議將營建研究院與建築中心等單位合併,避免功能重複。
相關人員回應
楊亦東 院長
- 說明民間委辦比例已超過5成,政府委辦為42%,沒有政府捐助。
- 解釋預算增加是為爭取收入成長而需的勞務成本支出。
- 承諾會改進報表呈現方式。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相關預算照列。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內政部應儘速改善臺灣營建研究院董監事組成與主管機關規範不符的現況。
討論事項三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6年度預算案 (委員提案1)
核心議題
檢視中心人事費編列與員額變化的合理性,以及其在國土規劃業務上的具體執行成效。
相關爭議
- 員額減少但薪資合計卻增加,被質疑不合理。
- 中心董事長對特定地區(如苗栗)的國土規劃業務細節不熟悉,被質疑業務執行情況。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希望聘用更好人才後,能有更好的業務效果。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心在國土規劃業務上的具體工作內容,特別針對苗栗縣的規劃狀況。
- 批評兼任董事長對業務不熟悉,認為是人事安排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吉 董事長
- 澄清中心未接受政府預算捐補助,經營自給自足,收入來自公開投標。
- 解釋薪資增加是因為業務目標需要進用較高階同仁。
- 承諾會回去查詢並提供苗栗縣的國土規劃資料。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相關預算照列。
- 要求中心向陳超明委員提供苗栗縣的國土規劃資料。
討論事項四
建築研究所106年度歲出預算案 (委員提案2-1至2-16, 新增提案2-2-1, 2-11-1, 2-23-1, 2-23-2, 2-27-1)
核心議題
- 檢視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推廣成效不彰、委外業務比率過高、獎補助經費運用及區域發展失衡等問題。
- 探討國家公園與在地原住民族共管機制落實情況及礦業開採爭議。
相關爭議
- 綠建築推廣成效不彰,民間申請件數偏低,宣傳經費不足。
- 建築研究所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過高,被質疑成為業務委外發包中心。
- 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理監事任期屆滿卻遲未改選,仍獲鉅額獎補助。
- 「都市與建築減災與調適科技精進及整合應用發展計畫」協助勘查與輔導社區情形零星且集中北部,區域失衡。
- 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排除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共管機制未落實。
- 太魯閣國家公園內採礦問題,質疑國家公園為何允許亞泥採礦。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綠建築推動投入鉅額預算但成果不明顯,建議將建築中心、營建研究院、建築研究所合併。
- 批評綠建築推廣偏重公家機關,應降低成本普及至民間,並建議對未符綠建築規定的豪宅不予承認。
- 要求建築研究所應針對綠建築成果提出專案報告,並檢討低碳旅遊路線的區域分配。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除補助內部單位外,還鉅額補助社團法人,且受補助單位未按程序改選。
- 要求統整綠建築相關業務,並調整補助作法。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綠建築環境控制預算4億多元但宣傳費僅30萬元,執行率偏低。
- 強調綠建築應普及至民間,要求提出改善措施。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認為綠建築補助多為政府相關單位,民間申請有限,應評估工法適用性及分析民間推廣不順原因。
- 建議提出改善計畫後再解凍預算。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建議部長重新思考綠建築補助效益,避免左手給右手,應聚焦於值得做的項目。
- 強調綠建材成本高阻礙民間參與,呼籲降低成本。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建議營建署在公共工程招標中納入綠建築規格與標準,以政策引導鼓勵業者投入研發。
- 質疑建築研究所委辦費過高,自辦業務偏低。
- 批評「都市與建築減災與調適科技精進及整合應用發展計畫」區域失衡,南部地區受助次數少。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呼籲部長盤整綠建築計畫,導入多部會資源,提升效益。
- 質疑綠建築推動已花費51億元,成效仍有待加強。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建議綠建築推廣對民間可採容積獎勵而非金錢補助,以節省政府開支。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了解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的具體地點與成果,並檢視綠建築旅遊路線的實際效益。
- 質疑綠建築推廣未能落實到民眾生活,應有更多鼓勵或獎勵措施。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計畫重北輕南,南部地區受助不足。
- 質疑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與建築研究所的關係,要求提供理監事資料。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與原住民族共管機制未落實,預算結構偏向低階工作安排。
- 要求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提供共管會議紀錄及原住民族參與決策的具體成果。
- 質疑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允許亞泥採礦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家公園管理處不尊重布農族,共管會議流於形式,導致族人退席。
- 指出太魯閣梅園竹村道路因八八風災受損未修復,影響族人生計,國家公園應負責。
- 對署長回應共管問題表示不滿,認為其不懂共管真意,建議增加凍結預算額度。
相關人員回應
陳瑞鈴 所長
- 說明綠建築標章是自願性制度,政府帶頭推動後申請件數大幅成長,住宅件數亦增加。
- 指出綠建築標章總樓地板面積占比從2012年的8.95%成長至2016年10月底的20%。
- 解釋4億多元環境控制經費涵蓋綠建築、智慧建築、綠建材、智慧社區等多項業務,並非僅綠建築。
- 說明推廣方式多元,包括教育之旅、繪圖比賽,不只依賴廣告。
- 澄清委辦費增加主因是因應審計部要求、新南向政策、節電計畫及智慧社區示範計畫,研究案委託經費實際下降。
- 強調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主要協助國際接軌及宣導推廣,與研究所無直接理監事關係。
- 承諾提供綠建築低碳旅遊17條路線資料給委員參考。
葉俊榮 部長
- 肯定委員對綠建築的關心,認為應加強宣導和溝通。
- 解釋建築研究所負責研究、推動和制度建立,與台建中心等執行單位分工合作。
- 強調綠建築推動初期由公家示範帶頭,並建立標章制度,已取得國際認可。
- 承諾做好分工流程圖,讓委員了解各單位職責。
- 表示綠建築推動重要,應從觀念上進行革命性改變,將其納入政府公共建築考量。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國家公園預算整體減少,對高雄都會公園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預算減列表示抱歉。
- 解釋國家公園有檢討透過範圍調整、土地使用管制及相關補助來處理原住民居住權益問題。
- 表示會持續與原住民族共存共榮,強化共管決策分享。
- 說明太魯閣亞泥礦業合約將於2017年11月22日到期不再續約,強調國家公園在處理採礦問題上的成就。
- 承諾會加強溝通,並檢討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
劉培東 處長
- 說明墾丁國家公園近年推動生態旅遊,結合社區與環境守護,並推動海域生態旅遊模式。
- 表示將與專家學者及潛水業者討論潛水活動管理,並試辦獨木舟等活動以導入制度。
相關後續
- 建築研究所主管歲出預算,凍結3,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都市與建築減災與調適科技精進及整合應用發展計畫」的區域均衡問題,其減列案納入凍結案一併報告。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全面檢討國家公園違章建築處理與土地運用情形,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就「如何提高國家公園巡邏取締成效」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儘速通過「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組織法,在組織法未通過前應由中央專案撥款先行修繕,並安排現地會勘。
討論事項五
營建署及所屬歲入預算案 (委員提案1)
核心議題
金門國家公園翟山坑道景點入園收費政策的規劃與實施問題。
相關爭議
金門國家公園原預計試辦翟山坑道景點入園收費,但因所在地居民、民意代表及金門縣政府建議居民免收費與門票抵消費模式,導致暫緩收費。
立法委員發言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金門國家公園106年歲入規費收入60萬元,因已暫緩景點入園收費。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支持楊鎮浯委員提案,指出金門翟山坑道已協調不收門票。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同意刪除金門國家公園的規費收入預算,因已暫緩收費。
相關後續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106年預算歲入科目第2款第2項使用規費收入60萬元部分,予以刪除。
討論事項六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1目公園規劃業務 (委員提案1-1至1-6)
核心議題
- 檢討營建署督導國家公園業務及直辦都會公園的規劃、經營、管理與維護效能。
- 關注國家公園員工待遇、低碳旅遊推動、預算編列合理性及生態資料庫管理。
相關爭議
- 陽明山國家公園清潔人員休息室環境不佳,漠視員工待遇,影響國家公園形象。
- 太魯閣國家公園低碳交通、收費及安全防護機制規劃多年未見成效。
- 國家公園學報及季刊紙本出版被質疑不符無紙化、節能減碳趨勢。
- 國家公園生態監測調查地圖及生物多樣性資料庫資訊開放,被質疑可能遭有心人士濫用進行非法捕獵。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園規劃業務500萬元,要求營建署清查各國家公園員工休息室處遇情形並改善。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10%預算,要求營建署報告太魯閣國家公園低碳交通、收費及安全防護機制規劃。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一般事務費占公園規劃業務預算比例過高,建議刪除1/5以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1/3預算,要求營建署改善陽明山國家公園清潔人員待遇。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建議刪減100萬元,督促營建署落實環保政策,減少紙本學報及季刊出版。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100萬元,要求營建署提出資料開放與防範濫用兼顧的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陽明山國家公園清潔人員休息室問題是誤會,已適時說明。
- 表示太魯閣低碳交通、收費與安全防護機制持續積極辦理中。
- 解釋一般事務費是直轄都會公園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維持所需,刪減將影響服務品質。
- 強調學報及季刊是宣傳臺灣國家公園特色、與國際接軌的重要刊物,具中英對照功能。
- 說明生物多樣性資料庫不會被濫用,因比例尺小且有保安警察及巡查人員加強巡邏。
相關後續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1目公園規劃業務相關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七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 (委員提案2-1至2-28, 新增提案2-11-1, 2-23-1, 2-23-2, 2-27-1)
核心議題
- 檢討各國家公園違規行為、違章建築、土地占用及預算執行率不佳等問題,並強化管理機制。
- 關注國家公園與在地原住民族共管機制、傳統領域權益及梅花鹿復育、土地購置等議題。
- 討論國家公園員工工作服預算編列合理性及太魯閣國家公園內採礦問題。
相關爭議
- 各國家公園違規行為頻傳,違章建築濫建且數量增加,土地遭占用情況嚴重,管理機制消極。
- 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國家公園預算達成率偏低,執行力有待加強。
- 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排除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共管機制未落實。
- 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礦業開採問題,質疑國家公園為何允許亞泥採礦。
- 墾丁國家公園梅花鹿管理失當造成農民損失,復育計畫引發爭議。
- 國家公園工作服費用編列逐年增加,被質疑未撙節支出。
- 墾丁國家公園海域潛水活動管制過嚴,未比照國際標準,影響觀光發展。
-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組織法遲未通過,發展受限,且預算被減列。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檢討國家公園管理機制,遏止違規行為,處理違章建築及土地占用。
- 對高雄都會公園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預算被減列表達不滿,要求重視區域均衡。
- 建議針對當地居民原有房舍修繕問題,訂定更人性化的建築法規及補償機制。
- 要求署長實地考察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破舊步道,並承諾組織化問題。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建議營建署檢討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制度,刪減並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呼籲部長在任內嘗試對國家公園法進行整體修法與定位思考,解決居民權益問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家公園管理觀念保守、官僚,限制過多,建議觀念上或組織架構上做大調整。
- 質疑墾丁國家公園預算執行率低,違章建築增加,管理機制有改進空間。
- 建議墾丁國家公園潛水活動應比照國際標準,重視水下生態維護。
- 批評國家公園對原住民文化多樣性重視不足,應進行革命性顛覆。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國家公園管理改善報告,處理違建及垃圾問題。
- 強調在保護生態同時,需維護當地居民居住正義,營建署應扮演溝通橋梁。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認為國家公園對當地居民限制過大,修繕受阻,建議處長研擬差異化執行方式。
- 質疑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計畫重北輕南,要求規劃屏東地區的協助方案。
- 對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屏東地區的防災輔導成效表示不滿。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營建署對國家公園管理應從正面積極處理,塑造符合地方生態、風土或歷史文化的建築系統。
- 質疑陽明山國家公園違章建築及土地占用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忽略在地人文生態,排除原住民族自然主權。
- 提案凍結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費用,要求擬定並實施共管計畫。
- 指出玉山國家公園不尊重布農族,太魯閣共管會議流於形式,梅園竹村道路未通影響生計。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公園應落實原基法第22條自然資源共管,而非僅提供低階工作機會。
- 要求國家公園提供共管會議紀錄,說明原住民族參與決策的具體成果。
- 質疑太魯閣國家公園內亞泥採礦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要求署長說明在國家公園內採礦的立場。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公園建築法規應修得更具人性化,保障當地居民權益,避免受不合理限制。
- 邀請部長與所長參觀苗栗山區實際的綠色建築,證明民間已能做到整套集水、節能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承認明年國家公園預算整體有減列,但強調會加強管理績效。
- 說明違建拆除率已近9成,會持續努力執行。
- 解釋墾丁土地購置費是分期付款,為已協調的土地。
- 表示梅花鹿農損會訂定相關作業要點並與專家學者溝通。
- 強調工作服預算編列是世界潮流,代表國家公園從業人員職責。
- 表示會持續檢討國家公園法修法,在保育與地方需求間尋找平衡點。
- 承諾會加強與原住民族共存共榮,強化共管決策分享。
- 說明太魯閣亞泥採礦是因礦業法約未到期,明年11月22日後將不再續約,強調國家公園在處理採礦問題上的成就。
劉培東 處長
- 說明墾丁國家公園推動生態旅遊,結合社區與環境守護,並檢視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
- 表示將與專家學者及潛水業者討論潛水活動管理,並試辦獨木舟活動以導入制度。
葉俊榮 部長
- 同意國家公園管理應從觀念上做大調整,將其視為臺灣觀光重要資產。
- 強調國家公園應重視文化多樣性,特別是原住民族的參與與權益。
- 承諾將這些觀念做革命性顛覆,並將綠建築等概念融入國家公園發展策略。
相關後續
- 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科目預算凍結3,000萬元,待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3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全面檢討國家公園違章建築處理與土地運用情形、提高國家公園巡邏取締成效,以及儘速通過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組織法並專案撥款修繕。
討論事項八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3目非營業特種基金 (委員提案3-1)
核心議題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的預算編列與執行,特別是因應極端氣候對國土安全及資源永續利用的影響。
相關爭議
為確保國土安全及資源永續利用,並達成產業、環境、資源合理配置,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內政部提出完整具體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5,000萬元,要求內政部提出完整且具體的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3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照列。
討論事項九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4目一般行政 (委員提案4-1至4-4)
核心議題
- 檢討營建署一般行政業務費編列的撙節開支原則。
- 關注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的合法性及辦公大樓節能減碳措施。
相關爭議
- 一般行政業務費被質疑編列過高,應撙節不必要支出以減輕國庫負擔。
- 辦公大樓水、電費及其他動力費未積極節能減碳,不符政府綠能政策。
- 員工文康活動費用編列被質疑未審慎時度撙節開支。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被質疑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一般行政業務費200萬元,強調政府部門應率先力行撙節開支。
- 對營建署對高雄的預算照顧不滿,認為預算編列不公。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辦公大樓水、電費及其他動力費10%,督促政府部門帶頭節能減碳。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員工文康活動費用1/2,強調國家財政困窘應審慎撙節開支。
- 提案全數減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一般行政費是營建署基本行政維持所需,刪減將影響服務品質。
葉俊榮 部長
- 針對黃委員對高雄預算的不滿,表示會再檢視綠建築手冊內容,使其更貼近民眾生活。
相關後續
-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4目一般行政中,第4-2案照列,其他提案送院會協商。
- 要求營建署重視高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都會公園預算減列問題,並承諾在107年度預算中補足或調整。
討論事項十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5目營建業務 (委員提案5-1至5-26, 新增提案5-7-1)
核心議題
- 檢討老屋健檢、住宅政策推動、國土計畫法子法修訂、都市更新條例修正,以及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的執行成效與預算運用。
- 關注居住正義、社會住宅財源規劃、原住民族社會住宅需求及土地清查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老屋健檢推動成效不彰,政府宣導不足且政策考量不周,導致民眾不信任。
- 住宅政策推動被質疑盲目提高社會住宅供給量,未因地制宜,且未充分與產業溝通。
- 營建署對已核准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清查及註記作業遲緩,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 營建署對「居住正義」的解釋片面,未充分處理政府迫遷案。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缺乏補助標準且效益不明。
- 《國土計畫法》子法修訂缺乏社會溝通機制,可能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遲未提出,且都更基金用途被質疑逾越法律授權範圍。
- 社會住宅政策資金來源未落實房地合一稅挹注,仍由國庫撥補,且社會住宅需求評估不足。
- 「租屋服務平台試辦計畫」執行成果不佳,媒合數量低,且新版住宅法將由租屋服務事業取代。
- 「包租代管試辦計畫」誘因不足,民眾釋出空餘屋意願低,恐難達成目標。
- 「城鎮風貌形塑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溝通不完善,屢遭外界抨擊。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養生休閒及人才東移推動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人才東移成效與指標不明。
- 「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前期計畫執行率不佳,且濕地劃設引發居民財產權益受損擔憂。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並酌刪老屋健檢業務費用,要求營建署檢討並提出有效掌握及維護老舊房屋安全性的具體做法。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建議刪減住宅計畫預算,批評政策盲目提高社會住宅供給量,未因地制宜,且修法過程未邀集產業公會溝通。
- 認為城鄉風貌形塑計畫應加強專業輔導,保留跨年度發包預算,並支持凍結少數預算。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營建業務8,000萬元,要求營建署研議加速協助地方政府完成農舍用地普查及清冊建立。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營建業務預算,要求營建署檢討施政方向,落實經社文公約居住正義意涵。
- 提案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質疑補助標準及效益不明。
- 提案凍結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質疑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且前期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低落,管理機制有待檢討。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質疑補助標準及效益不明。
- 提案減列國內旅費,強調差旅費應撙節並覈實編列。
- 提案減列並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質疑連年預算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質疑計畫未核定且前期執行率欠佳。
- 提案減列並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質疑預算編列浮濫、執行率低且流用於其他項目。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下水道管理業務」預算,質疑委辦費、資訊設備費等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認為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貼由住宅基金辦理違反預算法。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國土計畫法子法修訂期程及社會溝通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法規研擬、案件審議及都市開發建設」預算,要求行政院盡速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並提出社會溝通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預算,要求內政部擬具「租賃專法」草案並提出社會溝通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城鎮風貌形塑計畫」預算,要求營建署檢討執行過程問題並建立妥適管理機制。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要求營建署建立濕地劃設社會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加值運用」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改善報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1/10並凍結其餘經費,質疑社會住宅政策財源未符房地合一課稅立法意旨,仍由國庫撥補。
- 提案刪除1/10並凍結其餘經費,質疑「城鎮風貌形塑計畫」預算執行不佳,主管機關未能有效妥處。
- 提案刪除1/10,質疑「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編列寬濫,連年鉅額預算未執行且流用於其他項目。
- 提案刪除1/2並凍結1/2,質疑「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執行率不佳,應深入檢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營建業務預算,要求營建署依據經社文公約等規範檢討施政方向與措施。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營建署針對原住民族社會住宅需求進行詳盡調查與規劃。
- 提案凍結道路建設及維護預算,質疑道路生活圈計畫缺乏民間參與機制,侵犯民眾權益。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保育」預算,質疑主管機關對暫定濕地保育欠缺具體執行措施。
- 提案減列並凍結「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預算,要求檢討原住民族地區土地使用需求。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質疑包租代管計畫誘因不足,恐無法達成目標。
- 提案減列「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經費,質疑部分縣市發包作業延遲,執行率不佳。
- 提案減列「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經費,質疑地方政府配合款及測量程序導致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並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質疑預算連年鉅額流用且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改善報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城鎮風貌形塑計畫」預算,要求營建署針對提升執行率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預算,質疑預算執行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質疑計畫未核定且前期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嚴重偏低。
- 提案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質疑預算鉅額流用且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質疑其用途不符基金設置目的,監察院曾糾正。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老屋健檢仍屬鼓勵性質,將報行政院核定滾動檢討計畫以提升效率,並結合都更。
- 解釋住宅法修法已加邀產業公會溝通,並在條文上做適當減列。
- 說明農舍用地清查及註記業務持續辦理中,已多次函請地方政府配合。
- 強調住宅業務所需預算對整體住宅業務有幫助,社會住宅需求量已有統計。
- 表示租賃專法已由地政司主辦,內政部法規會審查中,將盡快提出版本。
- 說明城鎮風貌型塑計畫執行率受地方政府因素影響,但會檢討改進,且該補助對地方重要。
- 解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執行率雖偏低,但對花東兩縣仍重要,會檢討改進。
- 說明國家濕地保育計畫總經費1.262億元,保護83處濕地,金額不多,呼籲委員支持。
- 表示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不佳主因在土地徵收取得困難,但對地方交通建設重要。
- 說明下水道管理業務執行率在93%以上,對地方基礎建設非常重要,呼籲委員支持。
- 解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是經行政院核定,為解決長久民怨,有其必要性。
葉俊榮 部長
- 承諾租賃專法將於下個會期提出,已解決法理與財稅減免問題。
- 解釋社會住宅編列的10億元是各縣市推動社會住宅的起始經費,呼籲預算宜凍不宜刪。
- 說明房地合一稅收入部分用於長照,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且社會住宅未來將建立融資平台,非常態性靠公務預算。
- 強調濕地保育法及濕地推動的重要性,會加強與地方溝通及產業連結,促成濕地與社區共榮。
陳繼鳴 分署長
- 說明花東人才東移計畫條件不佳,但符合花東資源條件,希望引進人才活化產業。
- 承認人才東移計畫執行率低,因縣市政府配合及溝通問題,會加強聯繫。
- 解釋都市計畫書圖重製計畫執行率低因涉及測量、地籍與都市計畫樁位套合問題,需耗時協調。
- 說明濕地劃設性質多樣,會區分高度保育生態型與農業養殖使用,透過溝通保障民眾權益。
- 強調已召開多次會議與地方溝通濕地劃設,並成立輔導團協助地方政府。
於望聖 處長
- 說明花蓮下水道工程爭議若經訴訟確定,會依決算數補足,並處理民眾爭議。
王東永 組長
- 說明都市計畫書圖重製計畫執行複雜,需跨年度執行,大部分經費保留於跨年度額度。
- 解釋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編列是為會計帳目正確歸類,已完成土地處分事項。
王武聰 組長
- 說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2.45億元用於補助民眾自主更新、地方政府公辦都更先期規劃及公共設施通盤檢討,並非僅為安家雇員。
相關後續
-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5目營建業務中,第5-1案至第5-6案照列。
- 第5-7案及新增提案5-7-1案凍結2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8案預算照列,但營建署應在其他適合科目中凍結預算以加強都市更新的溝通機制。
- 第5-9案至第5-15案,凍結5,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提出社會溝通機制配套。
- 第5-16案至第5-26案,凍結5%(約6,75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營建署提供城鄉風貌補助細項及未驗收工程資料。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將社會住宅業務計畫列為重要管考項目,定期追蹤並提交每季進度報告。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內政部應研議相關子法於必要時納入再生能源發電設施設置規範。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於6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人本交通環境推動相關報告,盤整阻礙行人通行的街道設施並研擬對策。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於劃設海岸保護區計畫時,考量當地原住民族需求,建立有效溝通機制,並踐行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在規劃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及計畫時,應從零基規劃,特別考量山地原住民族地區土地需求,避免無地可用。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與當地民眾建立有效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降低濕地劃設疑慮。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議濕地保育法中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後段、第3項或第22條的適用問題。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議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申請及核發程序如何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加強向各直轄市及縣市及其承包商宣導勞工施作安全守則,並進行安全檢查。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研議行政機關或拆除人與拆遷戶間之評估、協商及執行程序,以解決迫遷爭議。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規劃住宅政策時,宜適度考量生理、心理、教育、種族、醫療需求之特殊性,並積極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協商。
- 新增提案5-7-1案凍結405千元,要求營建署檢討原住民族地區非都市土地資源分區檢討變更,並加強協助土地開發許可及變更業務,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1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 (委員提案6-1至6-21, 新增提案6-3-1, 6-21)
核心議題
- 檢討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及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的預算執行率與成效。
- 關注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的核定程序、前期執行率、濕地劃設的社會溝通及對居民權益的影響。
相關爭議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養生休閒及人才東移推動計畫」連年預算執行率偏低,成效不彰。
- 「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地方政府配合不足且作業時程難掌握。
- 「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前期計畫執行率欠佳。
- 國家重要濕地劃設影響區域內土地使用,引發居民對財產權益受損的擔憂,缺乏溝通協調機制。
- 暫定濕地(如高雄茄萣濕地)面臨道路開發割裂濕地完整性問題,主管機關角色不明確。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並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質疑連年預算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質疑計畫未核定且前期執行率欠佳。
- 提案減列「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經費,質疑執行率偏低。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偏低,要求檢討改進。
- 提案凍結「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質疑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與預算法不符。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欠佳,要求檢討改進。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1/10「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經費,質疑執行力有問題。
- 提案刪除1/2並凍結1/2「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經費,質疑執行率不佳。
- 對濕地劃設影響居民權益及缺乏溝通機制表示不滿,要求營建署處理。
- 質疑高雄都會公園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預算被減列,要求重視區域均衡。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要求建立濕地劃設社會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加值運用」預算,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質疑計畫未核定且前期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質疑執行率嚴重偏低。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經費,質疑地方政府配合及測量程序導致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國家重要濕地復育」預算,要求營建署提出改善報告。
- 批評濕地劃設對恆春龍鑾潭、滿州等地區造成多重危害,缺乏對在地損害的填補。
- 質疑濕地劃設後對原住者或產業影響,以及進度落後問題,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預算,要求務實檢討規劃補助計畫流程,提高執行成效。
- 質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人才東移成效、指標不明,補助與不補助標準不明。
- 質疑「國家濕地保育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前期執行率欠佳。
- 質疑暫定濕地(如茄萣濕地)主管機關角色不明,開發與評定同時進行的合理性。
- 要求營建署說明花東人才東移計畫中,鼓勵東移與鼓勵返鄉的政策側重,並提供具體數據。
- 質疑營建署對原住民族土地概念的理解不符合原基法精神,要求啟動鄉村區通盤檢討。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質疑計畫未核定且前期執行率欠佳。
- 提案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質疑補助作業違規且未有效督導工程品質。
- 要求營建署提供106年度通過審核的城鄉風貌計畫資料及彰化縣102-106年資料。
- 質疑彰化大城濕地劃定進度緩慢,中央政府未主動了解地方需求。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很重要,但執行率低,應加以輔導。
- 質疑地方政府配合款問題導致城鄉風貌計畫執行不佳,但營建署審查應嚴格。
- 批評苗栗縣因中央不公平導致財政困境,要求改變觀念,支持花東預算照列。
- 對莊瑞雄委員對苗栗縣的指控提出澄清,強調苗栗縣沒有亂花錢,是中央不公平。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支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預算照列,因花東地區非常需要經費。
- 建議城鄉風貌形塑計畫應加強專業輔導,教育社區發展協會,提升執行率。
- 支持凍結少數預算,並要求營建署提供相關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對花蓮與台東兩縣重要,會檢討改進執行效率。
- 解釋國家濕地保育計畫編列1.262億元,保護83處濕地,呼籲委員支持。
- 說明國土計畫法公告後有4個功能分區,原住民區域會訂定特定區計畫,並與原民會、部落溝通。
- 表示地目、建物不符問題已於去年啟動處理,並釋出更正辦理方式。
- 說明都市計畫書圖重製計畫是協助縣市更新老舊基本圖,進行數位化,對地方都市計畫推動重要。
- 解釋都市計畫書圖重製執行率低因涉及測量、地籍與都市計畫樁位套合問題,需耗時協調。
- 說明國家濕地保育計畫前期執行率雖欠佳,但會加強溝通,並以台中高美濕地為成功範例。
陳繼鳴 分署長
- 承認花東人才東移計畫條件執行不易,但符合花東資源條件,希望引進人才活化產業。
- 說明人才東移計畫初期未設定人才來源,鼓勵多元人才回流,並承諾強化輔導團與地方政府溝通。
- 解釋國家濕地劃設有區分國際/國家級(中央介入)與地方級暫定濕地(需評定),並釐清環評與動工關係。
- 說明濕地劃設會考量產業與漁業使用,透過容許使用方式寫入保育利用計畫,採取雙方共贏。
王東永 組長
- 補充都市計畫書圖重製計畫執行複雜,需跨年度執行,大部分額度放在保留款項。
林秉勳 組長
- 說明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補助縣市國土計畫規劃作業,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將提早完成,呼籲委員支持加速辦理。
葉俊榮 部長
- 強調濕地保育的重要性,全亞洲僅韓國與台灣有濕地法,會努力推動,並關注濕地與當地社區、產業的結合。
- 表示會加強與各縣市、各地方溝通,確保濕地保育能兼顧地方發展與居民權益。
相關後續
-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中,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相關預算照列。
- 國家重要濕地復育相關預算凍結5%,待安排考察後始得動支。
- 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相關預算照列。
- 新增提案6-3-1案凍結759千元,要求務實檢討規劃補助計畫流程,提高執行成效,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新增提案6-21案凍結413千元,要求務實檢討並建立合理進度管考制度及輔導地方政府方案,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2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 (委員提案9-1至9-10)
核心議題
- 檢討「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的預算編列寬濫、執行率偏低及經費流用問題。
- 關注道路建設的必要性、公益性、土地徵收爭議及民間參與機制。
相關爭議
-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未確實執行,且流用於歸墊航港建設基金或支應震災補助,預算編列過於寬濫。
- 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達成率僅約35.15%,顯示經費支用與進度控管有待加強。
- 公民團體反映計畫經費把關隱密,缺乏民眾參與空間,內部審查機制過於粗糙。
- 道路工程過度徵收私人土地、農田和房舍,未優先使用公有土地,侵害民眾權益。
- 監察院糾正計畫補助範圍超出行政院核定,且未依要點審查,導致工程品質與進度無法確保。
立法委員發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10%並凍結20%預算,質疑計畫預算編列過於寬濫且流用於其他項目,執行率偏低。
- 要求內政部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方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1/10預算,質疑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未執行,流用於其他項目,預算編列寬濫。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4,000萬元並凍結5,000萬元,質疑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流用且執行率偏低。
- 批評計畫執行方式菁英式壟斷,計畫規模過大,建議縮小範圍以符合地方實際需求。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5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質疑計畫預算編列浮濫,執行率偏低,且審議機制未臻妥適。
- 要求營建署以主管機關高度妥善分配資源,協助各縣市均衡發展。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5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質疑計畫經費連年鉅額流用,執行率低落且缺乏透明化。
- 建議部長對城鄉風貌、生活圈道路制度進行整體瞭解,提出好的制度與案子。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5億元預算,要求營建署依實際執行需要核實編列預算,減少流用,提高執行率,並提出改善規劃報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5億元預算,質疑計畫預算鉅額流用且執行率偏低,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1/10預算,質疑道路生活圈計畫欠缺民間參與機制,過度徵收私人土地,侵害民眾權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1,000萬元預算,質疑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未執行,流用於其他項目,預算編列寬濫,且高額保留數不利資源運用。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200萬元預算,質疑計畫補助作業遭監察院糾正,未依規定審查,無法有效督導工程品質。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計畫經費流用是因應專案簽報同意,對整體計畫執行無實質影響,但會檢討預算編列合理性。
- 解釋預算執行率不佳主因在土地徵收取得困難,但對地方交通建設非常重要。
- 承諾提供屏東地區的相關案子資料供委員參考。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地方政府在執行上確實有困難,營建署審查嚴格,但地方執行常走樣,應實地會勘確認計畫實用性。
相關後續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中,凍結1億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3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 (委員提案10-1至10-3)
核心議題
- 檢討污水下水道建設經費龐大,地方政府開徵使用費遲緩,以及計畫執行進度與績效問題。
- 關注下水道管理業務預算編列合理性及勞工施作安全。
相關爭議
- 多數地方政府遲未開徵下水道使用費,導致營運管理經費高度仰賴中央預算挹注。
- 部分污水處理廠營運評鑑、技術手冊編修等委辦費過高,資訊設備費增長幅度偏高,且部分費用未詳列明細,有浮編之嫌。
- 部分縣市(如嘉義市、澎湖縣)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仍為零,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績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業務費」500萬元,凍結「獎補助費」2,000萬元,要求營建署督導地方政府開徵下水道使用費,並提出考核方案。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5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質疑下水道管理業務委辦費、資訊設備費等預算有浮編之嫌。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200萬元,質疑部分縣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為零,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要求提出計畫執行進度及改善報告。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下水道接管工程結束後仍有糾紛未解決,要求營建署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下水道管理業務預算編列120億1,107萬9千元,執行率在93%以上,對地方基礎建設非常重要,呼籲委員支持。
於望聖 處長
- 說明花蓮下水道工程若有訴訟案件確定,會依決算數補足,且系統工程尚未結束。
- 表示會去現場了解並處理民眾爭議,歡迎委員提供相關資訊。
相關後續
- 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7款第2項第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照列。
- 要求營建署重視委員對花蓮下水道工程糾紛的提醒,並加以處理。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加強向各直轄市及縣市及其承包商宣導勞工施作安全守則,並視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討論事項14
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 (委員提案1-15)
核心議題
- 檢討住宅基金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特別是行銷及業務費用、勞務承攬案外包費用的執行成效。
- 關注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的執行率,以及租屋服務平台試辦計畫的效益。
- 探討包租代管試辦計畫誘因不足的問題,以及住宅基金用途是否符合預算法規範。
相關爭議
- 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案外包費編列540萬元,但「租屋服務平台」媒合目標達成率低,執行成果不佳。
- 住宅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執行率偏低,多年預算溢編。
- 補助地方政府「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預算執行成效不佳,但106年度預算仍增列。
- 「租屋服務平台試辦計畫」歷年辦理成果不理想,媒合數量極低,且住宅法修正草案將由租屋服務事業取代。
- 「包租代管試辦計畫」誘因不足,近六成民眾不願釋出空餘屋作為社會住宅,恐無法達成目標。
- 住宅基金將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貼等無自有財源且無法回收的支出納入辦理,違反預算法規定。
- 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開發成效不如預期。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執行率偏低,預算溢編。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推動都市更新發展計畫」等業務外包費,但都更計畫執行成效不彰。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用於老舊建築物耐震補強措施及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措施,但誘因不足且資訊公開有疑慮。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執行成效不彰,先期整合及都更戶權益宣導業務成效差。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政府機關(構)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規劃費用,被質疑不符合基金設置目的,且逾越法律授權範圍。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案外包費,質疑租屋服務平台執行成果不佳。
- 提案凍結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預算,質疑執行成效不佳卻仍增列預算。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質疑開發成效不如預期。
- 提案刪減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推動都市更新發展計畫」等業務外包費,質疑都更計畫執行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質疑都更先期整合及權益宣導業務成效差。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住宅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質疑近年預算執行績效落後,有溢編預算情形。
- 提案凍結租屋平台試辦計畫預算,質疑歷年辦理成果不理想,且新法將取代其功能。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認為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貼由住宅基金辦理違反預算法。
- 提案減列新市鎮開發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質疑近年預算執行績效落後,有溢編預算情形。
- 提案減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質疑近年預算執行績效落後,有溢編預算情形。
- 提案全數刪除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政府機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規劃費用,認為逾越法律授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1/10並凍結其餘經費,質疑社會住宅政策財源未符房地合一課稅立法意旨,仍由國庫撥補。
- 強調房地合一稅應專用於住宅政策,而非長照,批評政府財政移撥不合理。
- 支持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檢討耐震評估資訊公開及民眾配合意願提升。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包租代管試辦計畫預算,質疑誘因不足,恐無法達成一年一萬戶目標。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檢討耐震評估範圍公開資訊及民眾意願提升對策。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包租代管試辦計畫預算,質疑誘因不足,恐無法達成目標。
- 對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規劃費用提出質疑,認為不應挪用都更基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社會住宅政策未針對原住民族需求進行詳盡調查與規劃,忽略原住民族特殊文化需求。
- 對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規劃費用提出質疑,認為逾越法律授權範圍。
- 強調原住民族地區長期苦於地目與建物不合,應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檢討協助族人變更地目。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擬具「租賃專法」草案送行政院討論,並提出社會溝通規劃報告。
- 支持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檢討耐震評估範圍公開資訊及民眾意願提升對策。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質疑其用途不符基金設置目的,監察院曾糾正。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租金補貼與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的重要性。
- 解釋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是重要計畫,呼籲支持。
- 表示租屋服務平台有存在必要性,期待包租代管政策推動後能改善成效。
- 說明新市鎮基金相關開發已執行完成,預算為會計帳目歸類。
- 解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行銷及業務費用用於外包人力,對都更推動有幫助。
- 說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是經行政院核定,有其必要性。
葉俊榮 部長
- 說明租賃專法將於下個會期提出,已解決法理與財稅減免問題。
- 解釋社會住宅編列的10億元是各縣市推動社會住宅的起始經費,呼籲預算宜凍不宜刪。
- 說明房地合一稅收入部分用於長照,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且社會住宅未來將建立融資平台,非常態性靠公務預算。
王東永 組長
- 解釋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為已執行完成土地處分事項的會計帳目歸類,不應減列。
- 說明新市鎮開發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用於行政業務推動及土地估價,執行率低因備而不用。
王武聰 組長
- 說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2.45億元用於補助民眾自主更新、地方政府公辦都更先期規劃及公共設施通盤檢討。
- 解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是經行政院核定,並已修正收支管理辦法。
相關後續
- 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中,第1案凍結5%預算,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案減列43萬8千元。
- 第3案凍結8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案凍結1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案及第6案一併處理,凍結3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7案凍結5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8案照列。
- 第9案酌予減列10萬元。
- 第10案至第15案照列,但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第10案凍結200萬元,待提出社會溝通規劃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務必於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或相關法令中,研議行政機關與拆遷戶間之評估、協商及執行程序,以解決迫遷爭議。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規劃住宅政策時,宜適度考量生理、心理、教育、種族、醫療需求之特殊性,並積極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協商。
討論事項15
內政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委員提案1-2)
核心議題
- 檢視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的預算編列與執行,特別是其在國土計畫規劃作業及相關子法立法計畫上的推動進度。
- 關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在社會溝通、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及各國土分區發展上的規劃與落實。
相關爭議
- 補助直轄市、縣(市)辦理國土計畫規劃作業,但案件申請、審核、經費撥付與後續監督考核等作業細節尚未擬訂規範。
-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作為新成立基金,其106年度計畫的妥善規劃與執行,以及對整體國土規劃利用的影響。
- 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及計畫規劃被質疑可能落入現行分區管制思維,未能從零基規劃,且忽略山地原住民族地區土地需求。
-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的執行概況與成果報告頻率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5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質疑補助縣市辦理國土計畫規劃作業的細節規範未擬訂。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主決議,要求內政部積極督促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6年度計畫妥善規劃執行,並每季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執行概況及成果。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不符基金設置目的,監察院曾糾正。
相關人員回應
許文龍 署長
- 說明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配合國土計畫法實施,明年將編列相關經費,呼籲委員協助。
林秉勳 組長
- 說明9,000萬元補助18個縣市辦理國土計畫規劃作業,全國國土計畫將提早完成草案,呼籲委員支持啟動辦理。
- 建議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執行概況及成果報告配合公務預算決議,不需每季報告。
王武聰 組長
- 解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再發展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規劃費用,是經行政院核定,並已修正基金收支管理辦法納入用途。
相關後續
- 內政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第1案照列。
- 第2案主決議通過,但「每季」兩字劃掉,改為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執行概況及成果。
- 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營建署就規劃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及計畫時,宜從零基規劃,整體考量各國土分區發展,特別考量山地原住民族地區需求。
討論事項16
內政部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討論事項第六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近3年對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的補、捐(獎)助經費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第六案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17
內政部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案 (討論事項第七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的執行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第七案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10301
- 卷/期/冊
- 105/103/1
- 發布日期
- 2016-12-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