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稅條例修正案審查與股市活絡議題:聚焦債券ETF及當沖稅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05
LawTrace 法律歷程:證券交易稅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決議延長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停徵證交稅 10 年,並新增債券 ETF 停徵證交稅。會議中亦針對中央對地方補助、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行報告與質詢,並廣泛討論台股量能低迷、當沖降稅、股利所得稅制改革、金融機構生物識別應用、可轉換公司債弊端、保險監理及公股銀行赴陸營運等關鍵財經議題。
討論事項一
中央對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補助及核銷要求適切性檢討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檢討中央對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補助款的發放機制、核銷程序及要求是否適切,以確保資源有效利用並強化內部控管。
- 審視民間團體捐(補)助系統的運作狀況,包含與中央二、三級機關自建系統的介接情形,並研議改進方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主計長
- 就中央對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補助及核銷要求適切性進行專題報告。
林慶隆 審計長
- 就中央對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補助及核銷要求適切性進行專題報告。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 就中央對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補助及核銷要求適切性進行專題報告。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各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各相關部會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 1 案,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召開會議,檢視各機關捐(補)助系統介接情形,並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擬定改善進度,於 106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統介接。
- 臨時提案 1 案(關於審計部專案查核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使用及分配情形),保留。
討論事項二
審查「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研議將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停徵證券交易稅期限延長 10 年。
- 新增暫停徵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債券 ETF)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 10 年,以增進債券次級市場流動性及提高小額投資人參與機會。
相關爭議
- 減稅政策效益評估不夠具體:黃國昌委員質疑行政部門在減免稅徵時缺乏具體成本效益分析數字,僅提供結論性說法,不符納稅權利人保護法意旨。
- 當沖降稅的必要性與影響:金管會提議調降當沖證交稅率以活絡股市,但財政部對此持審慎評估態度,考量必要性、合理性、租稅公平及稅收衝擊;部分委員質疑當沖量增加是否僅為「虛胖」交易量,變相鼓勵投機。
- 股利所得稅制改革的共識與時程:金管會與財政部就股利所得稅制改革(內外資稅負趨於合理)達成共識,財政部承諾明年 5 月提出草案,但委員質疑進度緩慢且改革方向(內資減稅而非外資加稅)的公平性。
- 公司債免稅與當沖降稅的標準不一:賴士葆委員質疑財政部對公司債交易稅採取完全免徵的大方態度,卻對當沖降稅持謹慎態度,認為兩者邏輯應一致。
- 金融機構生物識別資料採集爭議:賴士葆委員質詢銀行未經客戶同意即採集聲紋、指紋等生物識別資料,金管會確認此舉需經核准及客戶書面同意,並承諾將糾正違規銀行。
- 可轉換公司債的弊端與監管:施義芳委員指出可轉換公司債存在壓低股價、釋放利多、拉抬股價套利等弊端,質疑金管會對詢價圈購名單的監管不足,要求強化列管機制及保護投資人權益。
- 股市結構性問題與振興措施:多位委員(曾銘宗、余宛如、陳賴素美)指出台股面臨交易量低迷、殭屍股多、市值小於淨值公司比例高、企業籌資環境惡化等結構性問題,要求金管會與財政部提出更全面的振興股市具體措施,而非僅限於降稅治標。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認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證交稅有助於活絡市場,但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更具體的減免稅成本效益分析數字,而非僅是結論性說明。
- 質疑金管會推動當沖降稅的政策方向,認為其可能鼓勵炒短線、創造虛胖交易量,並建議應先提升投資標的競爭力。
- 詢問金管會與財政部對於當沖降稅政策的具體內容(差額課稅或直接降至千分之一)及財政部立場。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連續幾年超徵稅收,是否因歲入估算偏低,影響國家預算編列與分配。
- 指出今年 IPO 家數大幅減少,股市成交量低迷,認為股票債券化(績優股被鎖定)是重要原因之一。
- 建議政府應重視健全企業體質、嚴正執法打擊舞弊與內線交易,並考慮成立類似交通銀行功能的投資銀行以促進產業發展。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確認財政部與金管會就股利所得課稅趨於合理一致、當沖降稅達成共識,並要求財政部於明年 5 月前提出股利修法草案。
- 指出台股交易量偏低、日平均交易量少於 100 張的家數多、市值小於淨值的公司比例高,反映股市面臨嚴重結構性問題,要求兩部會提出具體振興措施。
- 要求財政部在未來資本市場減稅措施中,考量租稅公平、稅收及產業發展,並委外研究台灣與其他國家交易成本比較分析,半年內提出報告。
- 要求金管會除了降稅外,也應提出多元化 ETF 商品、提升市場流動性及推廣台股等具體措施,並於半年內提出刺激股市、健全股市的具體方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司債交易稅已停徵 7 年,現擬再延長 10 年,共計 17 年,認為應直接廢除該稅,並質疑其與當沖降稅的謹慎態度形成對比。
- 揭露部分銀行未經客戶書面同意即採集聲紋、指紋等生物識別資料,要求金管會明確規範此行為需經核准及客戶正式書面同意。
- 建議當沖降稅應比照期貨交易稅率(萬分之 2),並一次規定實施 7 年,以刺激交易量。
- 質疑財政部部長在內外資股利稅一致化議題上,最終仍會走向內資減稅而非外資加稅,並批評其說法前後不一。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與金管會討論救股市,但質疑兩部會對當沖減稅及股利所得課稅改革的政策方向不同調。
- 質疑財政部股利所得稅改革時程過晚,市場不等人的情況下,應盡速提出草案。
- 對金管會推動當沖減稅表示疑慮,認為其可能變相鼓勵投機,並質疑深港通對台股的潛在競爭影響,要求金管會深入評估。
- 強調台灣資本市場籌資環境惡化,導致新創公司流向海外募資,呼籲兩部會應會同行政院進行跨部會檢討,提出具體作法活絡交易量。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主委對當沖交易僅以「避險與獲利」解釋,未提及「投機」性質,並指出當沖有特定門檻,非所有投資人皆可參與。
- 質疑當沖降稅對健全資本市場的實質幫助,認為其可能創造「虛」的成交量。
- 詢問財政部對於當沖降稅的稅式支出評估,並指出國外尚無單獨針對當沖做差別稅率的例子。
- 指出內資股利所得有效稅率低於外資,質疑金管會仍建議調降內資股利所得的合理性,呼籲兩位首長應考量稅負公平性。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灣保險滲透度高,但質疑國人保險保障是否足夠,特別是癌症保險平均保額偏低。
- 關切癌症治療自費負擔重,許多家庭難以承受,建議保險局應了解民眾需求,研發符合疾病需求的保險商品。
- 指出許多身心障礙者或有病史者被拒保,轉而尋求非法互助保險,要求保險局加強宣導並思考如何運用商業力量協助弱勢族群。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認同股市動能提升應來自產業發展,而非僅靠減稅等細節。
- 指出美國當沖佔比高達 40% 以上,認為台灣當沖降稅後成交量應會大幅增加,質疑財政部對稅損的估計過於保守。
- 批評財政部與金管會對當沖降稅決策緩慢,認為這會讓社會大眾覺得政府保守、原地踏步。
- 提出對行政院長林全稅改方向的觀察,包括綜所稅 45% 稅率過高應調降、營所稅 17% 偏低、兩稅合一應取消,並認為這些是稅改主要部分,當沖只是小題目。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指出在低利率時代,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成本可能低於銀行貸款,但對股東獲利存在不穩定風險。
- 揭露可轉換公司債存在透過詢價圈購、人頭操作等弊端,導致投資人權益受損,要求金管會加強監管,延長閉鎖期、推動競價拍賣,並列管特定發行人。
- 要求金管會證期局盡速釐清樂陞案中 70 億元無形資產與商譽是否涉及不實財報,並在 12 月底前提出結果報告。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與金管會就減稅方案的「共識」定義,認為財政部僅表示「研議評估」並非真正共識。
- 指出台股交易量冷清,證交稅收預計無法達標,擔心低稅收水準常態化,要求兩部會確保明年稅收目標達成。
- 關切金管會建議股利分離課稅將下調內資稅負,可能導致減稅利益集中於少數高所得富人,呼籲審慎評估,避免引發社會觀感不佳。
- 質疑金管會建議當沖採淨額課稅是否變相鼓勵股市極短線交易。
- 強調直接金融衰退、市場籌資環境惡化是台股嚴重問題,呼籲兩部會會同行政院進行跨部會檢討,提出具體作法提升經濟量能。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投與欣裕台公司土地(特別是中和特種工業區 10 公頃土地)在政府接管後的處理方式,要求財政部優先考慮作為公園綠地,以改善中和地區公園綠地不足的問題。
- 質疑金管會提供的證交稅稅式支出報告,認為其對過去停徵期間其他稅收影響的數據不完整,且對新項目債券 ETF 停徵的理由不充分。
- 批評行政部門在證交稅條例修正案的審查過程中,未遵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精神舉辦公聽會,且定訂 10 年停徵期限缺乏充分討論。
- 指出官股銀行在中國大陸金融業務幾乎都賠錢,卻仍超額放款,要求金管會加強金檢,財政部管好公股銀行,關注淨利而非僅曝險率。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與金管會就稅率改革(證交稅調降、兩稅合一扣抵)的共識與時程,並批評改革進度緩慢。
- 指出台股量能急縮,許多股票成交量極低,情況不正常,對資本市場發展不利。
- 關切遺贈稅從 10% 調漲至 20% 的實施時程及其對資金外流的影響,指出新加坡、香港無遺贈稅,可能導致資金出走。
- 詢問深港通開通對台股的影響及資金流向評估,擔心台灣資本市場持續萎縮,要求兩部會密切觀察並提出應對措施。
- 關切核災食品流入台灣市場問題,要求財政部關務署說明查緝情況、處理標準程序及把關能力,並強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與金管會對彰銀經營權爭議的立場及行政院是否有指示,並關切彰銀董監改選大戰的後續發展。
- 關切台新金若加碼收購彰銀股權,金管會審查程序及財政部公股行庫的應對策略,強調需事先協調共識。
- 強調若台新金與彰銀合併,政府應保障彰銀員工工作權,避免復興航空解散造成的大量失業問題重演。
- 再次關切福島周邊輻射疑慮食品流入台灣問題,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加強輻射檢測及網路購物控管機制,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贊成延長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證交稅停徵,認為若復徵將對市場流動性造成衝擊。
- 承諾將金管會提出的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送交委員會,以提供更具體的數字供法案審查。
- 表示對金管會提出的當沖降稅政策持審慎評估態度,考量必要性、合理性、租稅公平及稅收影響,傾向採「差額課稅」方向評估。
- 說明股利所得課稅改革涉及兩稅合一制度變革、綜所稅與營所稅率調整、內外資衡平性等,已委外研究,預計明年 5 月提出草案。
- 預估今年證交稅收無法達標,但明年因經濟成長率預估較好,對達成 888 億元目標有信心。
- 說明中投與欣裕台公司處理將由行政院監管小組(含財政部)共同決定,會將委員意見呈報小組討論。
- 表示遺贈稅從 10% 漲到 20% 的措施需待立法院通過後實施,計畫最快明年。
- 強調財政部會配合衛福部食藥署管制核災食品,不合格者將銷毀與退運。
- 說明彰銀今年獲利預計逾 100 億元,財政部立場是公股行庫基於公司自理,若價格適合可考慮購買彰銀股權,但需經金管會同意。
- 承諾將持續檢討股市交易成本,並委外進行與其他國家比較分析,半年內提出報告。
李瑞倉 主任委員
- 贊成延長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證交稅停徵,認為有助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
- 支持暫停徵債券 ETF 證交稅,認為有助活絡債券市場、發展本國 ETF 市場,可達三贏局面。
- 確認金管會將繼續推動當沖降稅政策,認為在股市低迷時可激勵投資人,希望當沖成交量能提升至 30%。
- 表示當沖降稅方案仍在討論中,差額課稅或直接降至千分之一皆可考量,並已將各方意見送交財政部。
- 回應金融機構生物識別資料採集問題,表示屬於金融科技發展,但必須讓當事人知情並經金管會核准,若未按規定將予以糾正。
- 說明公司債停徵 10 年是考量經濟景氣循環週期,為稅制安定性,未來景氣回溫可再檢討。
- 表示台灣股市本質健全,若經濟發展樂觀,股市結果也會樂觀,但承認目前交易量偏低。
- 承諾將認真執行健全企業體質及檢討證券交易法令,並研究成立投資銀行以協助產業發展。
- 提出多元化 ETF 商品、提升市場流動性、推廣台股等措施以刺激股市。
- 回應保險業發展狀況良好,保險滲透度全球第一,但承認癌症保單平均張數較少,將與業界及醫界請教,了解商品是否符合民眾需求。
- 說明互助保險若非保險業經營屬違法行為,將移送檢調偵查,提醒民眾注意。
- 表示將推動年金保險及長照保險以協助長照 2.0 發展。
- 說明深港通對台股影響不大,依滬港通經驗,資金流動在可控範圍內,將密切觀察。
- 回應官股銀行赴陸營運虧損問題,表示受到大陸法令限制,只能吸收大額存款,導致存放比偏高,將重視並加強管理。
- 表示就股利所得稅問題,金管會建議採「分離分級課稅」,以避免內外資稅率不一致及對低所得者造成衝擊。
王詠心 證期局局長
- 說明當沖交易需具備信用交易戶資格,有一定條件及門檻。
- 回應樂陞案中可轉換公司債弊端,表示將把閉鎖期從 1 個月延長到 3 個月,加強查核資產交換及人頭參與內部認購,並研議強制詢價圈購進行競價拍賣。
- 承諾在 12 月底前釐清樂陞案中 70 億元無形資產與商譽是否涉及不實財報。
李滿治 保險局局長
- 說明重大傷病保險有分級給付,可針對不同狀況提供不同重大疾病保險。
- 表示未來可將長期照顧及護理與居家照顧結合,以舒緩癌症病患家庭壓力。
- 重申非保險業不能經營保險業務,互助保險若違法將移送檢調偵查。
廖超祥 署長
- 說明日本食品進口安全問題由食藥署負責檢驗合格後,海關才會放行,不合格者退運銷毀。
- 表示海關會將食品資料傳給食藥署掌控,但無法為食藥署的把關能力作答。
相關後續
- 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無異議通過。
- 臨時提案(關於金融體系生物識別應用規範),照金管會修正文字通過,要求金融體系依個資法取得客戶同意並適當規範。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中華民國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及保險局的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 委員提出多項預算刪減及凍結提案,涵蓋一般行政經費、資訊服務費、旅費、設備費、獎勵金、文康活動費等,要求撙節開支、強化監理並提出改善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報告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106 年度歲出預算編列 54 億 9,769 萬 1 千元,較 105 年度減少 1 億 453 萬元,主要因減列勞工退休準備金撥補差額。
- 說明預算主要用於人員維持費、基本行政經費(含稽徵、查緝、關稅資料處理、其他基本運作)及關務服務資源整合計畫賡續經費。
李瑞倉 主任委員
- 報告金管會保險局及證券期貨局 106 年度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 說明保險局施政重點包括推動金融體制與國際接軌、擴大金融業務範疇、強化清償能力與風險控管、鼓勵金融創新及擴大數位金融服務。
- 說明證券期貨局施政重點包括建構及活絡多元籌投資市場、擴大金融業務範疇、鼓勵金融創新及擴大數位金融服務。
相關後續
預算案的審查項目及提案(共 120 案)已宣讀完畢,將留待 12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進行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10501
- 卷/期/冊
- 105/105/1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