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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業務報告與預算審查:聚焦OTT、文資保存及產業發展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3-1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105年度預算案及業務概況,主要議題包括境外影音OTT平台管理、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文創產業扶植策略、藝文設施工程進度、以及文化預算編列與城鄉差距等。多位立委就各項政策提出質詢與建議,文化部就現行措施、未來規劃及跨部會協調進度進行回應,並有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

討論事項一

高職類科過度集中餐飲類科問題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高職學校在未充分考量就業及師資設備下,過度集中新設或更改科系為餐飲類科,導致工業類科萎縮,不利學生就業及技職教育發展。
  • 建議教育部國教署應建立平台,擬定高職類科科名及學習內容的共同規範,以維護學習品質與學生權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高職學校過度集中餐飲類科,導致工業類科萎縮,不利學生就業及技職教育發展。
  • 建議教育部國教署應建立平台,擬定高職類科科名及學習內容的共同規範。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認同高職類科過度集中餐飲類科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技職體系學校班級往餐飲、服務科系傾斜問題 (臨時提案二)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技職體系學校班級往餐飲、服務等科系傾斜,導致基礎工業人力培育流失,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
  • 建議教育部應儘速落實《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內涵,邀集相關部會調查產業趨勢與人力需求,規劃技職教育政策綱領。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技職體系學校班級往餐飲、服務科系傾斜,基礎工業人力培育流失,與產業需求脫節。
  • 建議教育部落實《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邀集相關部會調查產業趨勢,擘劃技職教育政策綱領。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認同技職教育與產業需求脫節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轉嫁身心障礙者進用差額補助費案 (臨時提案三)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勞動部尚未勾稽完成裁罰資料前,即要求校內單位繳交身心障礙者進用不足差額補助費,恐違立法本意。
  • 要求勞動部徹查各大專校院是否有類似違法行為並處置,教育部應依調查結果要求大學檢討改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無裁罰依據下向單位收取身心障礙者進用不足差額補助費,恐違立法本意。
  • 要求勞動部徹查各大專校院類似行為並處置,教育部應依結果要求檢討改善。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關切大學轉嫁身心障礙者進用差額補助費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台灣博士畢業生工作流向調查案 (臨時提案四)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台灣每年約有5,000名博士畢業生,但其畢業流向不明確,成為高教發展圖像的缺角。
  • 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完成近3年台灣博士畢業生工作流向調查,以作為高等教育政策修正與發展方向的參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台灣博士畢業生工作流向不明,不利高教政策檢討。
  • 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完成近3年博士畢業生工作流向調查。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關切博士畢業生工作流向議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五

高等教育評鑑制度與補助政策檢討案 (臨時提案五)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台灣高等教育自頂尖大學計畫執行逾10年,但大學評鑑制度已淪為形式,虛耗行政與研究能量。
  • 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完成針對近年台灣評鑑制度現況及高等教育補助政策的檢討,以作為政策修正與發展方向的參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頂尖大學計畫執行逾10年,大學評鑑制度淪為形式,虛耗大學能量。
  • 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檢討評鑑制度與高教補助政策。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關切高教評鑑制度與補助政策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離島建設條例第12條之1修正條文案 (臨時提案六)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為維護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工作權,應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12條之1。
  • 增訂過渡條款,明定102年、104年修正公布前已在職的初聘教師,其申請介聘年限仍依修正前規定辦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12條之1,增訂過渡條款。
  • 主張維護離島地區初聘教師的申請介聘年限依舊制辦理。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支持離島教師介聘年限規定修正。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報告業務概況及105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預算案,內容涵蓋文化法規訂修、設施工程、文化內涵深耕、文創產業扶植、國際交流及資源整合等施政重點。
  • 立委質詢聚焦於境外影音OTT平台管理、電影資產保存、文化預算分配、文資保存爭議、技職教育與文創產業發展、以及大型藝文設施工程進度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電影資產保存速度與經費:蘇巧慧委員質疑台灣電影資產損壞嚴重且修復速度緩慢,每年僅修復2部,與每年新增大量影片不成比例。
  • 白色恐怖檔案歸屬與處理:蘇巧慧委員認為白色恐怖檔案不屬文化資產,應歸檔案局,文化部僅能保管,不應公開或用於學術研究,且須經家屬同意;文化部則視為重要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並強調已獲家屬同意。
  • 境外影音OTT平台管理失衡:多位委員質疑愛奇藝等境外OTT平台在台營運不受法規限制,對台灣影音產業造成衝擊,且內容可能受中國政府網管,形成不對等競爭;文化部坦承管理困難,需跨部會協調,並加速數位匯流法案立法。
  • 文化預算編列與城鄉差距:吳思瑤委員批評文化部預算長期未達國家總預算1%的承諾,且文化獎補助集中於6都,偏鄉補助比例極低,未能有效平衡城鄉文化差距。
  • 文創產業扶植成效與租稅優惠:吳志揚、柯志恩委員質疑文化部扶植文創產業成效不彰,特別是文創法中的租稅優惠條款6年來無企業受益,認為行政程序繁瑣且誘因不足。
  • 大型藝文設施工程延宕:柯志恩、賴瑞隆委員質疑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及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等多項重大文化設施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完工營運時間一再跳票,批評文化部預估過於樂觀且監督不力。
  • 古物分級標準與出借風險:許智傑委員質疑文化部對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的分級標準模糊,並擔憂唐三彩赴中國參展可能面臨扣押或真品調包風險,要求確保文物安全及司法免扣押證明。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對台灣電影保存態度急切,但修復速度緩慢,要求文化部提出台語電影60周年具體修復計畫。
  • 質疑白色恐怖檔案不屬文化資產,文化部僅能保管,不應公開或用於學術研究,公開需經家屬同意。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詢文化部長人選標準,認同新部長應能與創意產業溝通並提供實質協助。
  • 關切文化部主管文創產業營業額衰退,建議放寬文創法租稅優惠,並以全民消費刺激文化活動。
  • 批評文創法26、27、28條租稅誘因成效不彰,6年來無企業受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境外影音OTT平台如Netflix、愛奇藝對台灣影音產業的衝擊,特別是愛奇藝在台非法營運。
  • 質疑文化部對境外OTT的管理能力及跨部會協調效率,要求文化部主辦協調制定有效法規。
  • 強調OTT產業龐大產值,憂心台灣影音產業在不對等競爭下市場拱手讓人。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文創點子零散,缺乏大型投資以專攻重點產業,建議學習韓國模式。
  • 關切出版產業衰退,支持購書折抵所得稅,要求檢討文創法租稅優惠條款。
  • 批評大型藝文設施工程如衛武營、台灣戲曲中心進度延宕,要求部長給予明確完工時間。
  • 關切華視改建飯店爭議,要求文化部共同監督。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接續黃國書委員質詢境外影音OTT問題,強調行政院數位匯流計畫立法延宕導致愛奇藝入侵。
  • 批評愛奇藝利用台灣法令漏洞,以不對等方式在台營運,消費者權益及稅金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 要求文化部加速與經濟部、NCC、陸委會、交通部、財政部協商,緊急處理境外OTT問題。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關切歧視原住民事件頻傳,要求文化部在影片分級審查及獎補助辦法中納入原住民委員審查機制。
  • 批評文化部在影視軟體方面補助不足,過度偏重硬體建設,要求檢討經費分配。
  • 建議文化部主動建構平台,媒合導演、編劇與企業家,並給予稅務支持,扶植潛力人才。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愛奇藝境外營運無法可管,批評跨部會協調機制不積極,政府反應遲鈍。
  • 關切愛奇藝內容受中國網管限制,與民主社會價值不符,要求政府提出抗議管道。
  • 批評文化部官員對境外OTT問題缺乏掌握,協調機制牛步化,無法有效解決問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歷史文物分級標準模糊不清,部長對翠玉白菜是否為國寶亦不清楚。
  • 擔憂唐三彩赴中國參展可能被扣押或調包,要求文化部提供真品辨識與司法免扣押證明報告。
  • 要求文化部確保所有古物出借參展的真品安全與返還無虞。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北機廠活化案,反對文化部編列預算向台鐵局購地,主張應以租代購。
  • 批評行政院國發會對文資法理解錯誤,將文資保存者誤認為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求文化部據理力爭。
  • 指出境外OTT消費無台灣法規可管,造成兩岸產業競爭失衡,要求文化部積極進攻並尋找利基。
  • 建議文化部整合數位內容產業平台,成立科技小組或科技司,重視文化與科技結合。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強調境外OTT平台問題已涉及國安層次,要求看守內閣儘速推動數位匯流五法草案,並研議邊境管制措施。
  • 關切電影法修正後新增輔導15歲級,對《惡棍英雄:死侍》分級引發爭議,要求文化部建立異議團體對話機制。
  • 抗議歷任文化部長期忽視桃園文化建設,要求未來政策不應有政治考量,應重視在地需求。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關切考古遺址因錯誤判斷而遭破壞,要求文化部系統性建立台灣史前文化主體性,並將原住民族舊址遺址列為普查重點。
  • 質疑文資法50條第二項營建工程中發現遺址的監督機制,批評漢本、富山遺址瀕臨破壞,文化部難辭其咎。
  • 要求文化部提出遺址類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研擬狀況報告,並重新檢討開發工程面對遺址發現時的SOP及早期監督介入機制。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業務報告缺乏基層文化培育著墨,質疑大型場館落成後可能淪為蚊子館。
  • 關切流行音樂Live house法令問題及動漫產業行銷通路困境,要求文化部提供基層創作者扶植報告。
  • 強調文資保存不只為古蹟本身,更是為保存國家歷史與城市故事,以利文創產業發展。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動漫產業的理解與投資,認為台灣漫畫基地5,000萬預算與日本相較過少。
  • 建議文化部參考日韓經驗,開發app平台提供豐富數位內容,吸引觀眾並扶植國內創作者。
  • 建議文化部在人才培育上,除創作者外,也應重視編輯等中介人才的培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預算長期未達國家總預算1%,馬英九總統承諾4%跳票,要求文化部積極爭取預算。
  • 質疑文化部文化平權政策不及格,獎補助集中6都,偏鄉補助比例低,未能打破城鄉差距。
  • 要求文化部就藝術銀行提出整體檢討報告,包括評選機制、租金設定及主責機關能力等問題。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執行不力,文化園區出現旅館、辦公室等違法經營,要求文化部嚴格控管。
  • 批評文創一、二期計畫預算規模落差大,要求文化部盤點文創產業發展方向,避免蚊子園區。
  • 邀請文化部長考察宜蘭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要求協助認定產業類別,尊重地方特色,並鼓勵民間投資經營。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0206震災台南高雄文化古蹟修復進度與經費,要求文化部全力協助。
  • 關切南部流行音樂中心工程進度嚴重延宕,要求文化部加速推動並協助高雄市政府營運軟體設施。
  • 建議文化部支持高雄產業轉型,將高雄定位為台灣重要文化核心,特別是結合海洋文化與前鎮漁港周邊發展。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鹿港老街白蟻及漏水問題,要求文化部將其列為搶救重點,並與彰化縣政府溝通。
  • 建議活化中央廣播電台鹿港分台土地,作為文創園區及央廣文物展示基地,要求文化部加速推動。
  • 建議文化部要求受補助演藝團隊到中南部培養藝術人口,以平衡城鄉文化發展,提高藝術人口比例。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盤點具急迫性、優先通過的文化法案,特別是文化資產法、文創院、文化基本法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 建議文化部仿效《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制定《文化經費編列管理法》,以確保文化預算充裕。
  • 關切藝術銀行2億多預算購買1,300多件藝術品,出租率卻僅5成多,要求提升行銷並檢討績效。
  • 要求文化部加速高雄海洋文化流行音樂中心工程進度,並加強台灣文學國際化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洪孟啟 文化部部長

  • 對電影保存態度急切,已修護13部影片,並編列2,300萬元進行技術修護,將與日本合作。
  • 白色恐怖檔案視為重要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已接收10,067件檔案並數位整理,目錄已上網,遺書已歸還家屬。
  • 承認境外OTT平台如愛奇藝對台灣影音產業造成衝擊,管理困難,需加速數位匯流五法立法。
  • 坦承文化預算未達1%,主要因國家財政不理想,但概算會朝1%方向編列。
  • 認同文創法租稅誘因問題,正與財政部溝通放寬,並列為文創法26條修法重點。
  •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預計106年6月完工,台灣戲曲中心今年6月可搬入,10月啟用。
  • 強調文化資產維護為重大國家工程,已爭取67.8億元用於第三期計畫,盤點舊有文資進行修復。
  • 同意在影片分級審查中邀請原住民擔任委員,並在獎補助辦法中納入原住民委員審查。
  • 表示文化部已啟動與各部會協調境外OTT問題,將加快速度,並集合現有工具進行處理。
  • 坦承對文物分級標準需再釐清,但強調出借文物有簽訂協議、投保,並有隨展人員與專家辨識真偽。

施國隆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

  • 說明文物分級由文資局審議委員會負責,區分國寶、重要古物與一般古物,標準考量唯一性、稀有性、文化價值與精緻性。
  • 證實「藍地黃虎旗」經審議通過為國寶,唐三彩為重要古物或一般古物依精緻性區分。
  • 表示漢本遺址已被指定為縣定遺址,新的試掘計畫仍在審查中。
  • 說明文資法修法對遺址保存範圍有更清楚界定,並將保存位階拉高於工程建設。

張譽騰 國立歷史博物館館長

  • 說明唐三彩赴中國參展為一般文物,有簽訂展覽協議書及投保,並有隨展人員與狀況報告書確保真品安全。
  • 表示過去20年歷史博物館文物與大陸有交流經驗,認為國寶、重要古物出借需司法免扣押,一般文物則可依協議辦理。

蕭宗煌 國立台灣美術館館長

  • 說明藝術銀行已購藏1,300多件藝術品,存放於台中自由路總部,出租率約5成多,企業租賃佔67%。
  • 表示藝術銀行依國美館標準庫藏作業程序運作,將持續努力與企業界合作提升出租率。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司長

  • 說明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第1標工程已完成7成,預計今年完工;第2標工程進度約5%,預計108年完工。
  • 表示文化部與高雄市政府設有平台共同解決問題,並將加速推動。

張崇仁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

  • 說明電影分級審查結果理由均會公布,輔導級新增15歲級,全球70%國家列為14至16級。
  • 說明對境外OTT平台如愛奇藝,若在境外架設,全球均無有效管理辦法;若進入台灣境內營運,則需透過許可辦法申請。
  • 表示對於陳潔瑤導演的電影《只要我長大》補助500萬元,並將繼續支持其作品。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詢答結束。
  •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訂於3月28日進行處理。
  • 委員所提臨時提案共4案,因提案委員有事,保留至星期四再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51101
卷/期/冊
105/11/1
發布日期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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