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人力發展困境與育兒環境優化:多部會報告與質詢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3-23
本次會議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聚焦於「友善育兒環境」與「長照人力發展困境」兩大議題。政府多部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委員們就托育設施、育兒津貼、長照薪資、外籍看護政策及原鄉長照需求等提出多項臨時提案與質詢。會議最終通過12項臨時提案,並要求相關部會針對長照人力問題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國家發展委員會等部會就「營造我國友善育兒環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從友善職場、賦稅減免、經濟支持、托育服務、住宅政策等多元面向,探討如何營造我國更友善的育兒環境。
- 核心議題包括公共托育設施不足與城鄉差距、企業托兒補助意願低落、有薪家庭照顧假津貼、育兒津貼整合、公共化幼兒園增設、育兒家庭購屋租屋補貼、性別工作平等法檢討及原住民族幼兒教保服務等。
相關爭議
- 公共托育設施嚴重缺乏,全台0-2歲嬰幼兒僅約0.7%能獲服務,且集中都會區,城鄉差距大。
- 勞動部補助企業托兒設施意願低落,地方政府推動困難。
- 有薪家庭照顧假恐造成雇主沉重負擔,勞資難有共識。
- 現行育兒補助政策公平性與周延性不足,近2成2歲以下幼兒家長領不到補助。
- 幼兒園公私比例嚴重失衡,私立收費高加重家庭負擔。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範過時,中小企業托兒需求未被滿足,且缺乏罰則。
- 原住民族部落幼兒教保服務資源不足,約1萬名部落幼兒被排除在國家幼教照顧資源外。
立法委員發言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內政部研擬社會住宅設置托育設施之獎勵補助辦法,促進社區公共托育。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勞動部調查企業申請托兒設施補助意願低落原因並提供改善計畫。
- 提案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增列「家庭照顧假津貼」。
- 提案請衛生福利部會同財主單位提出托育費用補助與育兒津貼整合為單一化兒童照顧津貼之具體計畫。
- 提案請教育部提出增設公共化幼兒園現況及目標數據,加速達成公私幼兒園比例達4:6。
- 提案請內政部檢討購屋優惠貸款及租屋補貼,優先補助新婚、育有學齡前幼兒家庭;財政部研擬育兒家庭房貸利率比照公教人員優惠利率。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勞動部重新評估僱用100人以上公司員工對哺(集)乳室、托兒設施的需求,並研議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之罰則規範。
- 提案請勞動部針對「特別休假若勞雇雙方無法協商」制訂後續處理方式規範,並將「事業單位是否落實執行特休」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擴大辦理部落托育的通盤規劃,兩年內讓各縣市比照屏東經驗,重新開辦部落托育班,並擬定相關補助和教師培育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加強辦理都會區幼兒園之原住民族語教學計畫,滿足都會區原住民幼兒學習需求。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生福利部研議將人類T細胞白血病病毒(HTLV-1)及C型肝炎病毒納入孕婦產前篩檢政策,並檢討預防醫學政策。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內政部後續規劃社會住宅時,應將托育設施空間納入建築設計規劃,以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提高生育率。
相關人員回應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郝鳳鳴 政務次長 勞動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玉春 政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碧珍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慧秋 專門委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安強 主任秘書 內政部營建署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會議通過12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就公共托育、企業托兒補助、家庭照顧假津貼、育兒津貼整合、公共化幼兒園、住宅政策、性平法檢討、原住民幼教、孕婦篩檢及社會住宅托育設施等議題進行研議、提出計畫或報告。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衛生福利部等部會就「長照人力發展之困境與挑戰」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探討長照人力發展的困境與挑戰,包括改善照顧服務員薪資及勞動條件、精進服務模式、強化人才培育、滿足原鄉及偏遠地區長照需求,並檢視外籍看護工進用政策的利弊與未來展望。
- 核心問題在於本國照服員流失率高、薪資低、職涯發展受限,以及外籍看護工作為主力而非補充人力的現狀,對長照體系發展造成的結構性影響。
相關爭議
- 本國照服員流失率高:培訓11萬人僅約2.3萬人實際從事長照工作,流失率近8成,主因薪資低、工作辛苦、福利不佳、專業形象有待提升及職涯發展不明。
- 外籍看護工定位與政策矛盾:勞動部將外籍看護工定位為補充人力,但其實際人數(約22萬人)遠超本國照服員(約2.3萬人),已成為長照主力,與政府政策宣示不符,且有過度依賴及勞動條件血汗問題。
- 薪資結構與誘因不足:照服員月薪約2.2萬元,被認為過低,且不論服務對象失能程度(輕、中、重度)時薪皆一致,缺乏差異化加給誘因,導致人才不願投入或留任。
- 長照教育與實務脫節:大學長照相關科系畢業生投入長照職場比例極低,因正規教育與90小時訓練資格無明顯區別,且課程設計與實務需求有落差。
- 偏鄉與原鄉長照資源不足:原鄉地區因地理偏遠、個案分散、交通成本高,導致長照資源缺乏且人力開發不易,現行時薪制不利居服員穩定收入。
- 醫院評鑑時機與公正性:委員質疑在流感疫情高峰後立即進行醫學中心評鑑,可能影響醫療人員工作負荷,且評鑑單位醫策會董監事多與醫院相關,恐有利益迴避問題。
- 喘息服務不足: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被排除在喘息服務補助外,或僅限空窗期,引發外籍看護工無需休假之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外籍看護工實際人數遠超本國人力,卻仍被稱為「補充人力」,要求勞動部檢討。
- 呼籲暫緩醫學中心評鑑,因醫療人員疲於奔命,且質疑評鑑單位醫策會的公正性及評鑑結果對健保給付的影響。
- 指出評鑑導致醫院作假,人力吃緊卻仍安排人員「進修」以應付評鑑,未能反映真實醫療品質。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本國照服員培訓11萬人僅不到2成投入職場成效不彰,要求衛福部與勞動部提出具體改善策略與時程表。
- 批評勞動部持續放寬外籍看護工引進,與行政院及衛福部「本勞為主、外勞為輔」政策矛盾。
- 指出照服員2.2萬元月薪過低,且不論服務對象失能程度,時薪均一致,建議提高重度照顧者薪資加給。
- 要求勞動部針對長照人力需求提供評估報告,並於1個月內提出本勞提升、外勞降低的時程表。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調查長照相關科系畢業生實際投入長照工作比例。
- 指出照服員流失除薪資外,還因職涯發展、職業形象不佳,要求勞動部加強職涯規劃與勞動條件改善。
- 提醒勞動部應關注居家照服員職場風險(如肌肉骨骼傷害、感染、暴力、性騷擾)並納入勞檢項目及訓練教材。
- 要求衛福部檢視長照大區/次區床位數設定是否足夠,並加強預防醫學以減少長照負擔。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動部將照服員訓練工作掌握過緊,導致人才流失至醫院,建議下放經費由地方政府與居福單位合作培訓。
- 質疑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運用效率,詢問用於本國照服員就業穩定或補助的金額。
- 質疑勞動部報告中「外籍看護工可由機構聘僱於機構或外展至家庭」的雙軌模式缺乏法規依據,要求衛福部與勞動部檢討。
- 建議教育部修正日本照服員制度的說明,強調職訓與教育雙軌並行,並將所有人都視為照顧服務員,其他為職涯發展。
- 呼籲衛福部與教育部研議產學合作,讓長照科系學生在實習期間能獲得薪資,視為工作者而非義務職。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但長照服務量能不足,民眾多仰賴外勞或自行照顧,政府機構使用率低。
- 質疑衛福部報告中照服費調高至200元,但最低時薪僅170元,中間差額被仲介或機構收取。
- 建議衛福部與勞動部應隨基本工資調整,同步提高照服員薪資,並提出配套措施與激勵方案以提高留任率。
- 要求勞動部研議照服員證照分級制度與資深服務員晉升督導機制。
- 提醒勞動部應加強監督機構迴避加班費問題,並提供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進度資料。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擔憂印尼等東南亞國家未來若限制外勞輸出,台灣長照人力將面臨極大缺口,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 批評就業安定基金雖收入高達47.7億元,但用於本國長照就業促進的預算比例極低,未能有效補足本國照服員薪資缺口。
- 建議勞動部應利用就業安定基金,補足本國照服員薪資,並與教育部合作推動建教合作,讓大學生在受訓後能獲得薪資,鼓勵投入長照。
- 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計畫,解決外籍勞工來源不穩及本國人力不足問題。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關切未來15至30年長照人力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中期、長期規劃,明確提升照服員平均薪資至3萬元以上,並創造職涯前景。
- 質疑現行喘息服務將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排除在外,變相鼓勵外勞不休假,要求衛福部檢討。
- 建議衛福部參考弘道基金會的「照顧秘書」月薪制與「走動式照顧服務」模式,以提升薪資、職涯發展及專業度,吸引年輕人投入。
- 呼籲政府停止剝削外籍看護工來支撐長照體系,應認真思考照顧人力的根本問題。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指出11萬領證照照服員僅不到3成投入職場,主因工作辛苦、薪資低、職涯無願景,要求衛福部正視。
- 批評大學長照科系畢業生與90小時訓練者工作內容無異,導致本科生不願投入,要求衛福部建立職涯晉升標準。
- 建議照服員薪資應依勞務付出程度及失能程度給予差異化加給,而非一視同仁。
- 要求衛福部明確訂定照服員職涯晉升標準,包括薪資增長與職稱改變,以提供發展性。
- 要求勞動部提出澈底查核辦法,解決外籍看護工包山包海、從事幫傭等許可外工作問題,而非僅依賴檢舉。
- 呼籲勞動部加強照服員保障,提供發生照護糾紛時的協助管道。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居家服務協會因不符長照服務法機構設置辦法,可能面臨關閉,要求衛福部專案處理偏鄉離島機構,考慮因地制宜。
- 建議衛福部與勞動部檢討照服員再教育課程,改採視訊或在職教育等彈性方式,解決一位難求問題。
- 質疑衛福部將照服員職涯規劃至「照老闆」是否不切實際,建議應更務實培訓專業人力。
- 呼籲衛福部規劃人力時,應納入照顧傳染性疾病病患(如愛滋病患)的特別訓練課程,並考慮同儕照顧模式,提供邊緣人群就業機會。
陳瑩 立法委員
- 譴責衛福部與原民會跨部會協調會議次數不足,要求衛福部更積極主動與原民會討論原鄉長照子法。
- 質疑原民會對原鄉照服員流失率數據掌握不足,要求加強調查。
- 要求原民會儘速核定並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法公布後原鄉照顧服務因應措施」計畫給委員會審閱。
- 建議將長照法第14條第3項「會商」原民會改為「會同」,以強化原民會參與權限。
- 建議衛福部照護司應將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的業務與預算分科專辦,避免混淆。
- 批評衛福部現行醫療照護政策(IDS計畫、長照十年計畫、偏遠地區實驗計畫)未充分考量原住民族特性、文化差異與部落需求,成效不彰。
- 提出具體建議:長照分區針對服務網及財源分配應獨立劃分;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機構設立應以結構安全鑑定取代房屋使用執照;長照法制定與實施過程應納入部落參與決策機制。
- 建議衛福部、勞動部及原民會善用「部落在地人力」資源,擬定相關培訓計畫並派員至部落進行訓練、認證,使其符合長照服務人員資格。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長照科系畢業生及結訓照服員流失率高達78.9%至90%,主因薪資低、社會地位低、升遷機會低。
- 要求教育部改善前端招募、培訓課程與實務接軌問題,並承擔學生大量流失的責任。
- 建議教育部在課程設計上應考量長照專業分級,並讓學生在實習期間能獲得薪資。
- 質疑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47.7億元中,僅0.45%用於本國長照就業促進,要求說明資金流向並提高運用比例。
- 建議勞動部提撥5億元作為居服員職務加給,每人每月加發1萬元,以大幅改善低薪問題,吸引年輕人投入。
- 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研擬「提升本國長照就業促進計畫」,擴大缺工就業獎勵適用範圍,輔導居服單位承辦訓練,落實訓用合一。
- 建議衛福部研擬居家服務時薪制與月薪制雙軌並行之細部執行計畫,提供居服員彈性選擇,增加留任率。
- 提案要求衛福部與原民會自2017年度起,就現行各項長照政策,責定若干不同類型原住民鄉鎮市區試辦單一窗口;並就原住民族各族群文化、地理與生態環境之差異,提出試辦計畫。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加快腳步規劃照服員分級制度、晉升管道,並明確加薪幅度與底薪保障,以解決薪資低、人力不足困境。
- 建議將重度失能者喘息服務從21天提高至週休1日(52天),要求衛福部儘速研擬所需經費與方案。
- 要求勞動部檢討訓練方式,調整資源分配給有訓練需求的單位,以提升訓練成效與就業率。
- 建議衛福部推動照服員月薪制,與時薪制雙軌並行,提供彈性選擇。
- 要求衛福部針對薪資低、工作環境不佳等問題進行修正,吸引年輕人投入長照職場。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長照十年計畫將原住民服務對象限制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排除平地原住民,認為是政策歧視,要求衛福部1個月內取消此限制。
- 要求衛福部1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和期程,全面普查原住民族的失能人口、長照需求、長照人力及服務輸送問題,以建置適合原鄉部落的長照體制。
- 建議衛福部與原民會將部落公法人制度納入長照體系討論,並在合作平台中研議修法。
- 要求教育部、衛福部、原民會、勞動部等4個部會平台建置起來,整合資源,簡化手續,解決原住民部落社福人力和資源分散問題。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護理之家床位不足是偏遠地區長照主要困境,要求衛福部研議擴充護理之家病床數,並輔導護理人員回鄉服務。
- 建議衛福部與教育部研議在澎湖設立護理系,以解決當地護理人力欠缺問題。
- 建議衛福部擴大社區關懷據點能量,增加經費聘請照服員進駐,以降低日照中心需求。
- 呼籲衛福部對離島、偏鄉關懷據點給予更多資源與輔導,並協助投入人力,以縮小城鄉差距。
- 要求衛福部研究針對資源較少偏鄉、離島給予更多資源照護的專案方式。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本國照服員流失主因工時長、收入低、工作不穩定且勞累,建議政府應延緩老化,讓老年人健康生活。
- 建議將居服給付從「按小時計酬」改為「論人計酬」,並給予月薪,讓居服員安心工作。
- 建議將照顧服務計畫權利下放給居服中心,由其評估個人化需求並提供綜合性服務,照管中心負責監督管理。
- 希望衛福部將托育、長照與婦女就業結合,思考老幼共托模式,讓老人與小朋友共處。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選擇都會、鄉村、大小鄉鎮及偏遠地區的社區關懷據點,從基層輔導與學習經驗,逐步擴充到全國,讓長照成功社區化。
- 質疑勞動部對外勞非法逃逸問題處理不力,指出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眾多,且遣送機票費用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不合理。
- 建議勞動部檢討對逃逸外勞的原雇主懲罰條款,並研議替代方案,如推動外展服務或從寬處理雇主。
- 建議勞動部參考日本制度,將逃逸外勞抓回做工,補足機票錢後再遣返,或要求雇主繳納保證金,以減少逃逸機會。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長照前線應往前推至亞健康老年人,透過教育知能提升,減緩老化與退化,降低長照系統壓力。
- 指出45年次之前僅受國小教育的人口,因知識建置相對不足,易受賣藥集團危害,建議政府應補足其國民義務教育缺乏的3年。
- 呼籲衛福部與教育部合作,將教育資源撥給亞健康中高齡人口,培養其知能,使其延緩退化老化,而非僅訓練年輕人從事長照。
相關人員回應
蔣丙煌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承認本國照服員薪資偏低,月薪至少應達3萬元以上,但經費有限,需努力爭取挹注。
- 規劃照服員職涯發展分級制度,從照服員晉升至指導員、督導員,最終可創業成為「照老闆」,但細節與經費尚待研議。
- 同意偏鄉原住民地區長照服務應採專案方式處理,考量因地制宜與文化差異。
- 表示會持續檢討醫院評鑑制度,但評鑑有其必要性,初衷是把關服務品質,監督醫策會運作。
- 支持將長照教育資源用於提升亞健康中高齡人口知能,延緩老化。
- 承諾與原民會密切合作,共同討論原鄉長照議題,並研究偏鄉離島資源分配問題。
- 表示喘息服務的擴大涉及經費問題,但同意其重要性,會努力研議方案。
劉佳鈞 署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承認本國照服員投入率低,主因薪資水準、專業成長及職涯發展誘因不佳。
- 將調整訓練方式,與居家服務單位及日照中心等用人單位合作,推動自訓自用,提高訓後就業成效。
- 表示會檢討就業獎勵及僱用獎勵措施,並考慮從就業安定基金調整分配,提供更好誘因。
- 說明外籍看護工目前仍為長照重要補充人力,但將配合長照服務法,從量與質兩方面檢討引進政策,並加強入國前、後訓練及喘息服務。
- 承諾將居家照服員職場風險納入訓練教材,並要求職安署進行相關調查研究。
- 表示將加速研議提高本國照服員薪資及促進就業措施,但強調就業安定基金非穩定財源,需通盤考量。
- 說明外籍看護工行蹤不明問題,主要權責機關為移民署,但勞動部會檢討對原雇主的處理方式,並研議與來源國雙邊協議,要求處罰逃逸外勞。
陳張培倫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指出原住民地區長照人力流失主因受訓內容與社區服務脫節、個案分散、時薪制收入不穩定等。
- 表示已與衛福部建立「原住民族長照業務合作平台」,將運用此平台與其他部會共同討論原鄉在地長照人力培育與訓用事宜。
- 建議長照人才培訓、工作待遇與條件設計應考量原住民地區的文化差異與地域特殊性,推動公費生、生活津貼及月薪制以穩定原鄉人力。
- 承諾將儘速安排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公布後原鄉照顧服務因應措施」計畫,並會後提供初稿給委員會。
- 認為長照法中「會同」的強度高於「會商」,但會後將與衛福部討論如何不影響行政程序速度。
張嘉育 專門委員 教育部技職教育司
- 指出長照相關科系課程多元、產業界參與程度不一、學生投入意願低落是長照人才培育困境。
- 說明教育部已設置「健康照護產學合作中心」,發展長照四大課程模組(照顧服務員、居家服務督導員、照顧管理專員、經營管理),縮短學用落差。
- 表示將持續推動技專校院師生實務增能計畫,深化學生至長照機構實習,並建置「長照產學實習媒合平台」。
- 說明目前已有產學攜手專班及產業學院專班,讓學生在學期間可到產業實作現場實習並獲得津貼。
簡慧娟 署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
- 說明長照人力提升計畫已將89個長照資源不足區列為重點發展,並已設有服務據點。
- 表示將持續輔導社區關懷據點提升為日托服務,以活絡社區自身力量。
- 說明照服員月薪制是未來方向,但時薪制仍需保留,因應中高齡兼職需求,需細部規劃。
- 回應關於照服員依個案辛苦程度給予不同專業加給的建議,表示需3個月時間研議細部討論與經費問題。
- 說明跨部會平台由政委主持,衛福部將會同勞動部與教育部共同研擬「提升本國長照就業促進計畫」。
- 承諾衛福部與原民會將自2017年度起,試辦原住民鄉鎮市區單一窗口長照政策,並就原住民族各族群文化、地理與生態環境差異提出試辦計畫。
- 表示將與勞動部、原民會及衛福部共同研議善用「部落在地人力」的培訓計畫。
游麗惠 司長 衛生福利部健康照護司
- 說明護理之家擴床主要困境為護理人力問題,將研議輔導護理人員回鄉服務。
- 表示長照服務法子法規研議中會考量偏鄉特殊情況以專案方式處理。
- 說明衛福部將專門針對原住民長照需求著手處理,並列入今年工作計畫,進行需求評估與調查。
- 表示衛福部與原民會仍在溝通部落公法人制度納入長照體系議題,必要時進行修法。
- 承諾會後立即提供原住民失能者接受服務的相關資料,並將原住民族長照需求評估列為今年工作計畫。
- 回應長照法中「會商」與「會同」的行政程序差異,表示會後將與原民會討論如何不影響行政程序速度。
- 表示照護司會朝分科專辦方向努力,將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的業務分開處理。
陳景寧 秘書長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 指出日本每年有10萬中壯年因照顧而離職,台灣也面臨照顧者影響薪水、年金權及年老後貧窮問題。
- 質疑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每年近50億元,僅8,000萬元用於長照項目,未能有效支持照顧者重返職場或喘息服務。
- 指出台灣長照人力問題源於扭曲結構,外勞政策導致2.2萬元薪資成為參考價,使本國人投入意願低。
- 建議政府應利用就業安定基金補足市場價格扭曲,暫時補充本國長照人力,以吸引人才投入。
- 呼籲政府應做好長照中心,將外籍看護工的外展服務模式推廣,讓外勞成為補充性人力,而非主力。
- 說明弘道基金會的走動式照顧服務模式,以月薪聘僱「照顧秘書」,吸引年輕人投入,並建議政府將補助方式從「時數補助」改為「論人計酬」。
蔡芳文 執行長 雙連安養中心
- 指出大學老人相關科系學生是重要長照人力來源,但實習後留任率低,主要因誘因不足。
- 建議若學生已取得90小時照護員證明書,實習期間應給予獎勵金或視為工作者,以鼓勵留任。
- 指出學校課程與實務脫節,學生實習時不會備膳、移位等基本技能,影響投入職場意願。
- 期待教育部在課程設計上能更貼近實務需求,並讓學生在職場實習1年,清楚了解工作內容。
張美珠 總幹事 台北市立心慈善基金會
- 指出居家照顧服務業者發現長照科系學生實習後不願留在第一線工作,流失率高。
- 反映學校課程未有效教導備膳、移位等實務技能,導致學生難以接軌職場。
- 期待教育部能改革課程設計,讓長照科系學生畢業後能直接操作,並增加年輕人投入意願。
- 指出目前居家服務工作者平均年齡偏高,缺乏年輕人投入,希望透過改善教育體系,吸引更多年輕人從事長照工作。
林依瑩 執行長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
- 說明弘道基金會推動月薪3萬元聘僱「照顧秘書」的「All In One走動式照顧服務」,成功將年輕人投入比例從不到2%提升至20%。
- 指出吸引年輕人投入的兩大條件是足夠的薪資與職涯發展,以及照顧專業的提升。
- 建議衛福部政策應從「時數補助」改為「論人計酬」,以利推動月薪制,避免懲罰月薪制單位。
- 說明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模式,透過機構聘僱、社區共聘,可符合勞基法,月休8天,月薪20,008元,且可服務多個家庭,避免濫用。
- 呼籲政府應將外展服務納入長照中心評估,讓外籍看護工成為補充性人力。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王榮璋及徐榛蔚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臨時提案1:衛福部應於1個月內依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理台東醫院院長乙案,並針對全國部立醫院偏鄉醫療相關問題進行調查,提交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與期程。
- 臨時提案2:原民會會後立即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法公布後原鄉照顧服務因應措施」計畫初稿予委員會參考,並儘速將完成之核定版提供委員會審閱。
- 臨時提案3:衛福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內政部制定或研議符合「原住民族地區」完善之長期照護制度,包括長照分區獨立劃分、長照機構設立使用結構安全鑑定取代房屋使用執照、納入部落參與決策等機制。
- 臨時提案4:勞動部、原民會及衛福部應善用「部落在地人力」資源,擬定相關培訓計畫並派員至部落進行訓練、認證,使其符合長照服務之人員資格。
- 臨時提案5:衛福部應於3個月內強化本國居家服務員工作條件,包含依個案辛苦程度給予不同程度的專業加給,以及利用服務滿意度評估機制給予工作獎金。
- 臨時提案6:衛福部與原民會日後召開原鄉地區長照服務合作平台會議時,應邀請相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和部落代表共同參與討論相關事宜。
- 臨時提案7:衛福部會同原民會研議推動「一部落一家托」,並因應原鄉地區特性,彈性調整相關規定。
- 臨時提案8:勞動部應於1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擬訂「提升本國長照就業促進計畫」,內容包含擴大缺工就業獎勵辦法適用於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之照顧服務員,結合衛福部推動外籍看護工家庭到宅照顧指導員計畫,並積極輔導居服單位承辦照服員訓練,落實訓用合一。
- 臨時提案9:衛福部應於3個月內研擬居家服務時薪制與月薪制雙軌並行之細部執行計畫,提供居家照服員更彈性之選擇。
- 臨時提案10:行政院應針對台灣面臨日趨高齡化的社會,家庭照護人力需求缺口之問題,完整規劃與安排,以供未來長照政策實施後,能夠有效徹底落實與執行。
- 臨時提案11:衛福部及原民會自2017年度起,應就現行各項長照政策,責定若干不同類型原住民鄉鎮市區試辦單一窗口;另就長照量能提升計畫之推動,衛福部與原民會自2016年度起,應就原住民族各族群文化、地理與生態環境之差異,提出試辦計畫。
- 臨時提案12:內政部後續規劃社會住宅時,應將托育設施空間納入建築設計規劃,俾利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提高我國生育率。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1501
- 卷/期/冊
- 105/15/1
- 發布日期
- 2016-04-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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