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績效與國產爭議,花東交通建設持續審查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4-06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之預決算與績效,核心議題聚焦於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的國產歸屬與解散爭議,以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顧問工程司、台灣敦睦聯誼會等營運效率與高薪問題。會議中,多位立委要求行政部門應將國有資產歸還國庫,並就財團法人人事、財務管理及業務重複性提出質疑。此外,亦討論花東地區交通建設、電動自行車管理及原住民族電視台頻道等議題,並通過多項決議與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提出報告或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就「花東地區交通建設現況及未來發展」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花東地區交通建設的長期發展與現況進行報告與質詢,特別關注花東快速道路、台9線拓寬、蘇花公路瓶頸路段改善及偏鄉大眾運輸系統的優化。
- 同時討論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修訂、台鐵票務系統異常及台灣港務公司子公司成立爭議。
相關爭議
- 台9線花東公路拓寬改善進度嚴重落後,花蓮縣仍有約60餘公里路段未拓寬,影響當地民眾便利性與地方發展。
- 花東快速公路建設長期缺乏全國整體規劃,導致東西部發展失衡,花東連外運輸不便,影響居民生活品質與產業發展。
- 電動自行車速度較快但歸類為慢車無需戴安全帽,導致交通事故頻傳,管理法規有待檢討。
- 蘇花公路部分危險路段如「東澳至南澳」及「大清水至崇德」至今缺乏完整改善計畫,用路安全堪憂。
- 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機能不佳,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的「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專案」在花蓮部分不符合地方實際需求。
- 交通部補助客運公司經營偏鄉路線,但規劃與檢討不足,導致等不到車、空車、脫班等問題,未能滿足民眾需求。
- 台鐵票務系統逾10年未更新、異常訂票頻繁,造成花東車票難求,影響民眾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建請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將台9線全線拓寬改善儘速於5年內完成。
- 建請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具體計畫。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將台9線全線拓寬改善儘速於5年內完成。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具體計畫。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將台9線全線拓寬改善儘速於5年內完成。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具體計畫。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將台9線全線拓寬改善儘速於5年內完成。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具體計畫。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將台9線全線拓寬改善儘速於5年內完成。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具體計畫。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 建請交通部應針對台鐵票務系統異常啟動調查、檢討疏失,並釐清解決第三代與第四代票務系統記名取票問題。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連署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針對台灣港務公司成立子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因嚴重影響既有民營港滬業者作業生態及臨海漁民捕魚生計,特此提案暫予擱置。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交通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及「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9項,主要內容包括要求公路總局優先以專案計畫爭取預算辦理台9線全線拓寬,並儘速於5年內完成。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建設,並於1年內擬定台灣東部交通建設改善及發展之具體計畫。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修訂,並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進行蘇花公路剩餘瓶頸路段的調查與研究,並規劃完整的改善方案。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會同運研所針對花蓮地區需求規劃DRTS推動專案,並向花東基金提案。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以魚刺型公車網絡概念,重新規劃花東、偏鄉地區大眾運輸系統。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一次核定台9線花蓮段拓寬經費,專案編列預算。
- 通過臨時提案,針對台灣港務公司成立子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暫予擱置。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應針對台鐵票務系統異常啟動調查、檢討疏失,並釐清解決第三代與第四代票務系統記名取票問題。
討論事項二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就「主管財團法人績效」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的營運績效、資產管理、高階主管薪酬、人事編制及是否存在必要性進行全面性檢討。
- 討論重點聚焦於台灣郵政協會與台灣電信協會的國產歸屬爭議及解散問題、中華顧問工程司轉型後業務與運研所職掌重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的飛安監督與公關費使用、台灣敦睦聯誼會(圓山飯店)的經營虧損與高薪酬,以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房舍與電信技術中心測速計畫的合理性。
相關爭議
- 台灣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的財產歸屬:立委鄭寶清、鄭運鵬、葉宜津等質疑其資產源自日產,應屬國有,但交通部遲未執行立法院解散並歸還國產的決議,並以法律風險為由推託。
- 財團法人高階主管薪資過高:多位立委質疑中華航發會、台灣敦睦聯誼會等財團法人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遠超中央部會首長待遇,且部分單位績效不彰,有違行政院薪資處理原則。
- 財團法人業務重複與必要性:立委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部分業務與交通部運研所重疊,台灣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主要收入來自租金,功能性不足,存在必要性受挑戰。
- 中華航發會公關費編列問題:航發會編列高額公關費,卻多用於華航員工婚喪喜慶,被質疑與其主要業務(人才培訓、模擬機租借)無關,且違反立法院決議的公關費上限。
-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房舍爭議:該中心規劃以2.5億元購置辦公房舍,但房價處於高點,且新購房舍面積小,仍需租賃部分空間,被質疑效益不彰且浪費公帑。
- 電信技術中心測速計畫樣本數不足:該中心執行的固網與行動上網速率量測計畫,樣本數僅約2,800人,被質疑無法真實反映全台數百萬用戶的實際使用情況。
- 原住民族電視台頻道近用權:Kolas Yotaka委員質疑飯店(包括國家級圓山飯店)未必載原民台,卻可見中國電視台,且NCC與交通部在原民台專屬頻道釋放上進度緩慢,阻礙原住民族媒體近用權。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電信協會財產歸屬不清,強調其資產(公告現值171億元,市價逾200億元)為國有,要求編列財產目錄與市值鑑價報告。
- 批評電信協會拍賣通化街土地的決策,質疑其為何賣國有財產,且被占用者不繳租金、地價稅卻仍由協會負擔,導致資產活化不當。
- 指出立法院曾決議要求電信協會於104年解散,交通部卻不執行,將考慮移送監察院。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私吞或浪費。
- 提案將未提供財產目錄及市值鑑價報告的相關失職人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在台鐵自動排點研發獨立驗證與認證業務上進度緩慢,僅做翻譯工作,未能處理實質問題。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氫燃料電池發電示範區的應用方向(民生用電而非交通機具)與民間產業重複,建議應著重法規建置。
- 質疑台灣電信協會縮短偏鄉數位落差的績效不彰,未見具體作為,並批評其主要業務為房地產出租買賣。
- 質疑台灣電信協會參與「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的不可替代性,認為其專業性不足,應由海巡、漁業等單位參與。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審慎衡酌購置辦公房舍計畫,分析未來10年業務總收入趨勢,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刪除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辦公房舍的全部預算。
- 提案要求刪除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費用2,000萬元。
- 提案要求NCC及電信技術中心重新省思我國固網使用相關調查工作,規劃更多元的調查分析,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進行組織及業務檢討,適度縮減冗員,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航發會應積極監督華航公司營運,並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航發會應盡速遵照立法院決議,將政府捐助比例回復100%。
- 提案要求航發會督促華航公司務必遵守勞動法令相關規定,避免勞工過勞風險。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討回國產比討黨產更困難,批評交通部官員與官派董事拒絕執行立法院收回國產的決議。
- 質疑台灣電信協會董事長鍾福貴身兼民營中華電信副總,可能導致國產私有化,要求趁官派董事仍可主導時將資產歸還國家。
- 指出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資產源自日據時代職工福利金,依地籍清理條例應屬中華民國國有,要求全部捐贈回國庫。
- 批評交通部委託律師事務所提供不能解散的法律意見,是違反立法院決議,要求交通部指示官派董事提案解散或將財產回贈國庫。
- 提案全數刪除台灣郵政協會105年支出預算,因其未執行解散與資產回捐決議。
- 提案全數刪除台灣電信協會105年支出預算,因其未執行解散決議。
- 提案刪除中華顧問工程司研究發展費用3,000萬元,質疑其業務與世曦公司重疊且預算浮濫。
- 提案要求交通部清查所屬轉投資子公司、孫公司、海外公司董監事年齡問題,並於10天內提交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將所屬財團法人轉投資子公司、孫公司、海外公司指派新任董監事時,應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存查。
- 提案刪減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業務經費400萬元。
- 提案刪減電信技術中心勞務成本2,000萬元。
- 提案刪減電信技術中心用人費用預算1,500萬元。
- 提案刪除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辦公房舍及土地費2億4,400萬元。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認購高鐵公司普通股26億元不符合其協助航空事業發展的宗旨。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在轉投資世曦公司後,主要業務移轉,導致功能喪失、營運虧損,應依民法規定辦理解散。
- 批評交通部對電信協會、郵政協會資產回歸國家的態度,認為其擁有董事會實質掌控權卻不處理。
- 質疑敦睦聯誼會(圓山飯店)連續3年虧損,且董事長、總經理薪資高於部長級官員,認為人事費不合理。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根據民法第65條規定研酌辦理解散。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台灣郵政協會於105年底將所有資產回捐國家並解散該協會。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參照行政院薪資原則辦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捐助超過50%的公設財團法人,董事長卻由民間派任,不符常理,點名台灣電信協會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指出交通部對陽明海運投資逾100億元,持股35.5%,但陽明海運連年虧損,負債比率高達78.5%,要求交通部追究責任、導入專業經營。
- 質疑陽明海運旗下子公司高明貨櫃碼頭公司引進大陸中遠集團30%股權,已變成中資做主,要求清查股價內線交易。
- 提案要求全數刪減台灣郵政協會辦理業務研討編列經費149萬5千元,認為其非屬法治機關,有浪費之嫌。
- 提案凍結台灣郵政協會辦理體育及文康活動經費1,695萬元之二分之一,質疑其活動內容含糊、支出不透明。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郵政協會研議適度縮減董監事人數,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減少冗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電信協會檢討改進投資中華電信計畫,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刪減中華顧問工程司用人費用172萬元,質疑其成立交通控制研究中心與運研所業務重疊。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台灣敦睦聯誼會參照行政院薪資原則辦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郵政協會董監事高達20人,但正式職員僅4位,人事組成不成比例,且功能不彰。
- 強調立法院就預算案所做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交通部應依法辦理郵政協會、電信協會解散事宜,而非僅交由協會研議。
- 指出台灣電信協會投資中華電信1億元,預算送立法院時未完成相關程序,質疑其不照程序、章程行事。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視業務營運規模,縮減董監事人數。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自106年度起訂定資產處分計畫並於預算書揭露,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交通部不得同意其處分所持有資產。
- 提案凍結台灣電信協會105年度編列投資中華電信股票1億元,待其提出具體評估說明,並經董事會同意、交通部核可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全面審視及檢討台灣電信協會現有資產運用情形,對於長期未能運用或投資報酬過低資產,研擬提出增裕資產運用收入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業務收入—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及「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IP年費及IP位址技術服務費」應全數繳回國庫,因其已逾越母法授權範圍。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應提高量測樣本數並提出具體問題及建議業者改善方案,以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用意。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航發會編列192萬元公關費,遠超交通部首長上限,且用於華航員工婚喪喜慶與其業務無關,違反立法院決議。
- 批評中華航發會作為華航最大股東,未能有效監督華航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民用航空法案件頻傳的問題。
- 質疑中華航發會主任秘書月薪高達14萬元,但主要工作僅為綜合業務及印信典守,薪酬與業務不成比例。
- 批評高雄圓山飯店連年虧損,但敦睦聯誼會對其投資整修經費遠少於台北圓山飯店,質疑其未用心經營高雄圓山。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之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相當於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之人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前一年度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所做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於預算書中應以逐筆方式詳列財產清單。
- 提案刪減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150萬元。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台灣敦睦聯誼會責陳高雄圓山飯店與高雄在地餐旅學校建立合作關係,並提供實習機會。
- 提案刪除電信技術中心業務支出費用2,000萬元。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交通部所管財團法人(敦睦聯誼會、航發會、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的資產皆為國產,應歸還國家,並以糖協事件為例,擔憂公產私有化。
- 批評交通部律師函稱無法解散財團法人,是公然不遵守具法律效力的立法院預算決議。
- 要求交通部應向NCC請教如何解散政府所屬財團法人,並強調國家的財產不應放在私法人手上。
- 主張即使財團法人不解散,其國有資產也必須歸還國家,業務可由政府編列代辦預算費支持。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與國家,再由國家做相關之妥善處置。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之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相當於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之人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前一年度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所做決議之辦理情形。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提供的航發會政府捐助比率為零的資料與事實不符,要求交通部改正,並強調航發會百分之百為政府捐助。
- 指出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的財產驚人,且交通部在郵協董事會佔12席(超過三分之二),有權決策解散,批評交通部不願執行立法院決議。
- 批評財團法人員工平均薪資普遍破百萬,但部分單位績效不彰,如中華顧問工程司扣除世曦獲利後虧損,航發會累計虧損,認為是肥貓級薪資。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本於權責,維護國家資產利益,立即恢復認定航發會為創立時政府捐助基金比率為100%之財團法人。
- 提案要求航發會應謹慎處理投資高鐵財務之風險,並遵循宗旨及法令適法性。
- 提案要求航發會積極監督華航公司營運、治理並研謀善策,加速改善營運績效。
- 提案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應儘速審慎評估所屬作業組織營運利基,制訂強而有力的改善方案,力求轉虧為盈。
- 提案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應配合時代演進,研謀改善聯誼會會費收入逐年下降情形。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應增列當期賸餘數1,000萬元,並加強管控成本費用。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應儘速就號碼可攜集中資料庫運用,研議最佳方案提供主管機關決策參考,以符合消費者需求。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改進寬頻上網速率量測方式,提高樣本數,使其結果更具代表性。
- 提案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應增列105年度預算賸餘數2,500萬元,並參考過去決算金額核實編列預算。
- 提案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收入應歸於國庫,並要求交通部修正辦法,俾利法理遵行。
- 提案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應適度修正用人費用、薪資成本結構,檢討待遇福利等人事成本擴張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審慎衡酌中華顧問工程司設置交通控制研究中心及增員之必要,檢討人事成本合理性。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質疑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以房地租金為唯一收入來源,與成立宗旨落差大,且預算編列粗糙,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大。
- 質疑高雄圓山飯店連年虧損,人事成本過高,要求董事長提出雙贏策略,兼顧就業與經營績效。
- 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重視並加強原住民地區危險道路(包括橋梁)的改善工程,提供技術協助。
- 提案將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施政成績定期於立法院每會期作成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備查。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督導財團法人應具備企業家精神,不可虧損,並質疑郵政協會、電信協會未執行立法院解散決議。
- 質疑台灣敦睦聯誼會董事長薪資高達29萬餘元,但高雄圓山飯店連年虧損,要求加速精簡人事,改善軟硬體設施,善用聯誼會資源開源。
- 質疑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航發會)作為華航最大股東,華航載客率7、8成卻連年虧損,且飛安紀錄不佳,要求做好飛安管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之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相當於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之人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前一年度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所做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於預算書中應以逐筆方式詳列財產清單。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應參照行政院薪資原則辦理,並於2周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周內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改善計畫之管考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相關人員薪資應進行檢討並予調整。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應樽節用人成本,精實業務獲利能力。
- 提案要求電信技術中心應重新省思固網使用相關調查工作,規劃更多元的調查分析,並於1個月內提出新方案。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質疑通傳會副主委未看過原住民族電視台,並強調原民台作為國家預算成立的電視台,應傳遞原住民族觀點與聲音。
- 指出有線電視法規定必載原民台,但許多飯店(包括圓山飯店)卻用其他節目取代原民台頻道,甚至播送中國電視台,質疑其違法及政府未積極介入。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及NCC在2周內提供所有飯店播送原民台的相關資料及改善方法,特別是原住民族地區的飯店。
- 要求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並明確要求星級飯店必載原住民族電視台訊號。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NCC與交通部應給予原住民族電視台專屬頻道,而非依附公共電視,以解決其長期作為孤兒台、每年花費9,000萬元卻無專屬頻道的困境。
- 指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與公共電視地位平行,且從節省財源、法源依據及節目多元性考量,原民台都應有自己的頻道。
- 要求交通部與行政院在1個月內將原民台專屬頻道規劃報院資料送交立委,並要求NCC停止阻擋。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表示電信協會資產登記在協會名下,但屬於政府捐助,非私人所有,政府派任董事可主導董事會。
- 坦承電信協會資產超過12億元,公告現值171億元,且未提供完整的財產目錄和市值鑑價報告,承諾會後補送。
- 回應電信協會通化街土地拍賣未成,是資產活化問題,但承認被占用者未繳地價稅、租金是不合理現象。
- 表示立法院決議要求解散郵政協會、電信協會,但經研究有法律風險及功能維持考量,承諾會繼續研究。
- 承認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認購高鐵公司普通股是運用資金的做法,中華顧問工程司仍有技術提升、研發、國際交流貢獻。
- 承認郵政協會、電信協會董監事席次交通部過半,有實質監督力量,可防止資產乾坤大挪移。
- 承認敦睦聯誼會(圓山飯店)高雄店連年虧損,個人認為最好關閉,但因員工照顧問題難以執行。
- 表示財團法人薪資與業界相同層級人員相近,但承認部分單位薪資高於部長級官員。
- 承諾1個月內將原民台專屬頻道規劃報行政院,並在報院前提供資料給立委。
- 承諾將調查航發會政府捐助比率的資料,並予以更正。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報告交通部對財團法人監督管理依民法、捐助章程及監督要點辦理。
- 說明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台灣敦睦聯誼會的概況、業務績效及效益評估,強調其符合成立宗旨且毋須政府補捐助。
王廷俊 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 說明電信協會通化街土地經6次標售仍未成功,底價降至120億元,因有現住戶占用且未繳地價稅,協會每年需繳2千多萬元地價稅,故採原地標售。
- 回應立法院要求解散郵政協會、電信協會,表示曾研究過,律師忠告可能導致董監事背信問題,且解散會產生沒有人願意接受交通部指派擔任董事的問題。
- 說明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收入歸國庫部分,認為應修正電信法,且該辦法由NCC主管,不屬於交通部主管。
- 說明原民台專屬頻道規劃已開過會,正在整理資料,將報行政院討論,但尚未掌握進度。
虞孝成 通傳會副主任委員
- 報告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營運績效,強調其在檢測驗證、資通安全、號碼可攜服務及寬頻上網速率評量等業務方面有具體成效,並扮演本會技術幕僚角色。
- 承認很少看電視,因此未看過原住民族電視台。
- 表示飯店刻意遮蔽原民台、以其他節目取代是違法行為,但需研究旅館內部變動是否違反法規。
- 個人支持所有必載頻道應普及給所有國民及觀光客,但旅館部分需研究其法律相關規定。
- 對於原住民族專屬頻道,表示完全支持,行政院核定後會全力配合辦理,但目前仍在行政程序中,需與文化部確認法律問題。
- 說明電信技術中心賸餘數超逾預算數,是因採購議價結餘及廠商違約延遲付款所致。
- 表示電信技術中心量測寬頻上網速率樣本數偏低,會努力改進量測方式,使其結果更具代表性。
- 表示電信技術中心針對固網速度測試,會規劃更多元的調查分析,並於3個月內提出新方案。
尹承蓬 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
- 說明台鐵自動排點研發獨立驗證與認證工作是將國外技術規範本土化,建立國內規範,目前尚未從事實質業務。
- 說明氫燃料電池發電示範點在後龍,利用風光互補發電後儲存多餘電力供民生之用,已建置完成並運轉。
- 回應中華顧問工程司與運研所業務重疊質疑,表示運研所著重政策規劃,中華顧問工程司著重技術與執行層面。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參與橋梁檢測稽查工作,並研發老舊橋梁基礎掏空等技術。
- 解釋人事費增加是因為增加了研究人員,但也有人員退休,承諾會檢討。
- 回應研究發展費用預算浮濫,表示歷年編列8千多萬,是為專利研發,強調未動用公務預算,以自有收入進行研發及技術移轉。
鍾福貴 台灣電信協會董事長
- 表示電信協會資產登記在協會之下,是屬於電信協會的,但承認是政府捐助的財產。
- 說明電信協會資產負債表超過12億元,105年公告現值為171億元。
- 否認未編列財產目錄,表示有提供彙總表給預算中心。
- 說明電信協會主要業務包括出租土地建物、轉投資國際電信開發公司參與「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以及協助或支援政府辦理各項事務。
- 否認未辦理縮短偏鄉數位落差工作,表示有辦理,並承諾提供書面資料。
- 解釋參與「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是因其為國際性重要組織,避免會籍被中國大陸取代,且中華電信曾參與,現由協會參與,擔心退出後難以再加入。
- 承認目前兼任中華電信行政副總。
- 表示電信協會投資中華電信股票是經董事會討論同意並報交通部核准,且已在執行。
吳盟分 中華航發會董事長
- 說明航發會公關費每年編列192萬元,主要用於華航員工婚喪喜慶及民俗用途,因航發會是華航最大股東。
- 承認公關費編列違反立法院決議,但表示104年實際支用77萬元,承諾會核實支用。
- 表示航發會持續努力監督華航違反勞基法及飛安管理問題。
- 說明航發會專職人員5位,年平均薪資高達150萬元,解釋是高階人力。
- 說明航發會104年度盈餘70多億元,是因投資高鐵回收45億元,帳面上呈現盈餘。
- 承諾會將檢討報告加上「書面」二字。
李建榮 台灣敦睦聯誼會董事長
- 承認高雄圓山飯店連年虧損,主要原因為房間數少但進用人員多,人事成本高達90%,已精簡至73-74%。
- 說明高雄圓山飯店活化已進行開源節流,透過鼓勵退休精簡人數,並投資1,000萬元改善硬體設施,如更換地板、窗簾、馬桶等。
- 否認台北圓山飯店要賣給中資美高梅酒店的消息。
- 說明圓山飯店的電視系統台是跟業者購買,不清楚為何沒有原民台,但表示會重視此問題。
- 承認敦睦聯誼會董事長月薪29萬餘元,總經理23萬餘元,解釋與一般國際飯店相同層級人員薪資差不多。
- 承認高雄圓山飯店連年虧損,但台北店有盈餘,並表示會持續努力改善經營績效。
鍾婉君 中華航空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華航載客率約7、8成水準。
- 解釋華航前幾年虧損主因是油價成本佔總成本4成,以及過去使用4個引擎的耗油機種影響盈餘。
- 承諾會努力改善飛安工作,提升載客量。
呂愛琴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副執行長
- 說明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辦公房舍計畫已評估多年,若房價高點可成立購屋小組評估,目前買的約200坪,單價約100多萬。
- 說明中心因業務成長及被列為A級機關,需要設立監控中心,現有辦公室不足,購置新房舍後仍需租賃部分空間。
- 說明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收入收歸國庫部分,中心曾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委託台大法學院研究,證實不屬於預算法規範範圍,不應歸於國庫收入。
- 接受預算賸餘數從「增列」改為「調整至2,500萬元」,並承諾將收支並列數送委員會。
謝煥乾 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
- 說明有線電視系統台確實要按照規定定頻,但全省旅館播放內容不完全一樣,有些旅館會在14至17台用別的節目取代必載頻道。
- 承認飯店將原民台遮蔽、以其他節目取代是違法行為,但需研究旅館主人內部變動是否違反法規。
張錫聰 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
- 承諾會盡全力調查55個原住民族地區的觀光旅館,是否有播送原民台,並在1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
周瑞祺 台灣郵政協會代理董事長
- 說明郵政協會辦理業務研討預算歷年皆如此編列,並表示同意撤案第10案。
蔡文慶 台灣郵政協會常務董事
- 表示若人事凍結,董事會將難以做決議,因為董事長已退休,官派董事可能不願意擔任職務。
- 說明開董事會花費不多,但若官派董事因移送法辦風險而辭職,將無人願意擔任董事。
陳崇樹 通傳會處長
- 說明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收入不屬於稀有國家資源,且經研究不屬於預算法規範範圍,不應歸於國庫收入。
陳執行長茂楠 中華顧問工程司
- 解釋中華顧問工程司與運研所不同,運研所著重政策,工程司著重技術與執行,且以公益角色進行基礎核心模組研發。
- 說明人事費增加是因成立區域交通中心,增加了研究人員,但強調沒有動用採購法方式取得經費。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決算書案,照案通過。
- 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照案通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指示官派董事於下次董事會中提案執行立法院之決議,否則應予以解除董事職務,並以背信罪移送法辦。
- 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之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今年1月22日之後有調動相當於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之人員,應予以撤銷該人事案。
- 通過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前一年度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所做決議之辦理情形。
- 通過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應表列財產目錄,於1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
- 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郵政協會研議適度縮減董監事人數,並於5月20日以後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提案,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賸餘數調整至2,500萬元,並要求該單位參考過去決算金額,做為預算核實編列之依據。
- 通過提案,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購置辦公房舍及土地費2億4,400萬元預算刪除,今年先不買房舍。
- 通過提案,建議NCC應儘速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修正辦法,俾利法理遵行。
- 通過提案,中華顧問工程司用人費用刪減72萬元。
- 通過提案,中華顧問工程司研究發展費用刪減2,000萬元。
- 通過提案,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刪減100萬元。
- 通過臨時提案,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自即日起不得進行資產變賣,已進行中之標售案應立即終止。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與觀光局在1個月內調查55個原住民族地區的旅館是否有播送原民台,並提出改善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NCC在1個月內調查旅館是否有遮蔽原民台頻道,並提出處理報告。
- 交通部承諾1個月內將原民台專屬頻道規劃報行政院,並在報院前提供資料給立委。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2101
- 卷/期/冊
- 105/21/1
- 發布日期
- 2016-04-2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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