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觀光困境與發展策略報告:聚焦陸客、簽證、國旅及產業轉型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4-0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台灣觀光面臨困境及發展之道進行報告與質詢,交通部與觀光局說明觀光現況、挑戰與因應策略,並就陸客限縮、東南亞簽證簡化、國民旅遊卡浮濫使用、觀光品質、在地發展、民宿合法化及觀光工程弊案等議題與多位立法委員進行深度討論。會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台灣觀光面臨困境及發展之道報告與質詢 (含外國人觀光簽證開放情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探討台灣觀光產業在面對全球經濟下滑、亞洲市場趨緩及陸客市場變化等挑戰下的困境,並研擬開拓新興客源、提升觀光品質、強化產業經營管理及簡化簽證程序等發展策略。
- 會議亦聚焦於桃園機場建設進度、東部觀光交通、國民旅遊卡機制、國家風景區管理、原住民部落觀光、民宿合法化及觀光工程弊案等多面向議題。
相關爭議
- 陸客限縮問題:交通部認為短期內實際影響不大,但業者預估4月將減少2成,委員質疑陸方將觀光作為政治手段,並關切政府應變方案。
- 觀光品質與數量:委員質疑觀光發展過於追求人數,導致品質下降、景點擁擠、在地居民生活受影響,且觀光收入與人數成長不成正比。
- 東南亞簽證開放:外交部及國安局對全面免簽持保守態度,考量互惠及治安,但委員認為台灣簽證開放程度遠低於他國,應更積極且彈性。
- 國民旅遊卡浮濫使用:委員揭露國旅卡特約商店範圍過廣,包含內衣、西服、婚紗、手機包膜甚至情趣用品店,質疑其已失去扶植觀光產業的本意。
- 風景區收費機制:委員建議國家風景區應對本國、本地及外國人採取差別費率,以價制量並維護生態,觀光局表示當地人已有減免。
- 原住民部落觀光效益:委員質疑現行部落觀光模式未能將經濟利益留在部落,反而造成環境與文化衝擊,且軟硬體投資比例失衡。
- 民宿合法化困境:原住民地區及都市計畫區內民宿因法規限制難以合法化,影響業者生計與政府管理,委員要求加速修法。
- 太平雲梯工程弊案:工程延宕10年、施工錯誤、廠商解約,委員質疑招標及監造過程有弊端,要求交通部將此案移送政風單位調查。
- 奇特地景建築物爭議:嘉義高跟鞋教堂引發對觀光設施永續性、文化連結及複製計畫的質疑,委員要求觀光局重新檢討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桃園機場第三跑道興建進度應加快,跑道整修應於9個月內完成。
- 普悠瑪號應停靠桃園,以滿足當地發展與觀光需求。
- 東部幹線購票困難不利觀光發展,應有分流機制。
- 觀光收入減少顯示觀光品質與特色不足,應發展在地文創商品與特色農產品。
- 國家風景區應實施差別費率,以價制量並維護生態,同時增加收入。
- 質疑陸客一條龍經營與獵頭性定價,導致台灣觀光產業競爭力受損。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觀光局旅館星級評鑑委外業務不應重複收費,應允許業者補正輕微缺失。
- 東海岸及縱谷管理處應加強軟體建設,如種植原生樹種以吸引遊客。
- 要求觀光局解決史前文化博物館交通接駁不便問題,將其納入觀光路線。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範圍浮濫,已淪為「公務員消費卡」,失去扶植觀光產業本意。
- 建議國民旅遊卡應轉型為「重點旅遊卡」,縮小特約商店範圍,重點扶植特定觀光產業、照顧特定地區及培養MIT特產商店。
- 要求交通部與觀光局檢討國旅卡特約商店浮濫現象,並與經濟部、國發會協商。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陸客限縮對台灣觀光產業的影響,要求交通部掌握實際狀況與因應對策。
- 指出觀宏專案成效不彰,東南亞簽證簡化進度落後日韓,要求外交部與觀光局加速推動多元簽證措施。
- 建議港務公司加強與觀光業者聯繫,發展亞洲郵輪新興旅遊路線,避免單靠中國市場。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不將觀光與兩岸關係劃等號的態度,但質疑陸客限縮為政治手段。
- 建議政府應多元開發其他國家客源,並利用陸客減少時機檢討觀光產業發展方向。
- 指出陸客成長對日本觀光客及國人國內旅遊產生排擠效應,應開發新景點分流。
- 強調穆斯林觀光客潛力,要求營造友善環境並簡化簽證程序。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觀光發展應宏揚傳統文化及人文景觀,質疑觀光局在花東地區的施政過度偏重人工設施。
- 要求觀光局加強與原民會合作,推動部落觀光,融入原住民族文化內涵,並改善地名標示問題。
- 指出「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14條及第22條規定逾越母法授權範圍,影響原住民傳統漁獵權利,要求儘速檢討修正。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關切東南亞旅客簽證簡化對國安及治安的影響,要求嚴格查核情資。
- 質疑陸客團費積欠問題對台灣中小旅行社的衝擊,要求觀光局協助解決。
- 批評媒體報導「高雄特產是鑽石」為不實宣傳,要求觀光局導正並維護台灣觀光形象。
- 指出「陸資一條龍」經營模式導致購物糾紛、削價競爭及利潤外流,要求交通部與行政院查稅並導正亂象。
- 強調國內優質民俗活動(如鎮瀾宮繞境)應持續推動,並要求交通部提供完善運輸配套。
- 關切Airbnb等共享經濟平台對旅館業的衝擊及治安疑慮,要求跨部會整合規範管理。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觀光局官方網站資訊不足且有錯誤(如違法民宿照片、英文錯誤),虛耗資源,應改善。
- 批評觀光局在景點分流及整體遊程規劃上缺乏宏觀視野,對東部地區的包機與國際航線推動成效不彰。
- 建議政府應重視會展產業發展潛力,積極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障礙。
- 質疑觀光局旅客消費額統計方式的準確性,要求提供更精準的研究數據。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陸客來台人數減少對觀光產業的衝擊,要求觀光局積極爭取陸客市場。
- 建議擴大穆斯林友善餐廳數量,並考慮給予穆斯林國家旅客落地簽以促進觀光。
- 要求國安局加強對伊斯蘭國恐怖組織威脅的防範措施與情資掌握。
- 指出大溪、復興地區觀光發展困境,要求觀光局加強補助輔導,並提出改善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觀光是國民外交的重要途徑,但台灣簽證開放不對等,遠低於提供我國免簽待遇的國家數量。
- 質疑外交部、國安局及移民署在簽證開放政策上的保守態度,要求釐清阻礙原因。
- 建議觀光局應擴編、升級組織層級,並加強與外籍航空公司合作行銷。
- 批評桃園機場安檢通關效率低落,導致旅客長時間等候,影響觀光體驗,要求相關單位改善。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指出山地原住民地區觀光發展不均,預算挹注偏重風景區管理處轄區,未列入地區發展緩慢。
- 關切原住民地區民宿合法化困難,點出蘭嶼及尖石鄉民宿多為非法經營的現況。
- 要求觀光局檢討民宿管理辦法,針對原住民地區特殊性進行修正,以解決建照、使用執照取得不易等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太平雲梯工程延宕10年仍未完工,且發生施工錯誤、廠商解約等離譜狀況。
- 質疑招標過程及監造責任,認為存在弊端,要求交通部將此案移送政風單位徹查。
- 強調工程效率低落,相較其他地區吊橋已完工,嘉義太平雲梯進度緩慢,不可接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地區遊覽車過多影響在地居民生活與交通,且觀光模式未能活絡部落經濟。
- 批評觀光客在部落亂丟垃圾、闖民宅,顯示旅行社及導遊缺乏對原住民文化的尊重與理解。
- 質疑觀光局對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政策方向偏離,軟硬體投資比例懸殊,且軟體建設僅限於樂舞饗宴、豐年祭補助。
- 指出「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參加原住民族部落深度旅遊作業要點」規定不合理,要求中國觀光客住宿四星級以上旅館,排擠原住民業者。
- 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說明如何活絡在地經濟、提升遊客與旅行業者對部落文化的尊重,並平衡觀光發展與在地交通需求。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嘉義高跟鞋教堂的文化連結與永續思維,認為其是消費烏腳病故事,且政府不應盲目複製奇特地景建築物。
- 指出陸客零團費、一條龍經營及觀光客影響在地居民生活,顯示觀光政策缺乏中央引導與永續思維。
- 要求交通部召開永續觀光公聽會,評估觀光發展對環境的衝擊,降低非再生能源使用,並幫助在地居民發展保育與企業。
- 強調觀光不應只追求華麗建築,應重視台灣故事、文化資產與永續發展,並要求交通部在1個月內提出進度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認為觀光局作為三級機關,組織層級、預算及人力皆不足以推動台灣成為觀光大國,要求加速組織再造。
- 指出陸客驟減可能導致觀光客數從1,000萬降至600萬,創匯從4,582億降至2,000多億,恐引發國安問題,要求觀光局提出因應方案。
- 建議簽證政策應更具彈性,可試辦給予東南亞國家旅客72小時免簽,並以航空公司擔保等方式降低國安疑慮。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大國的定義不應僅限於人數,而應追求優質、永續的觀光體驗。
- 批評嘉義高跟鞋教堂及未來複製計畫缺乏生態永續性與文化連結,要求觀光局重新檢討規劃,並停止盲目建設。
- 要求觀光局在觀光規劃中導入生態永續性、整體文化性及觀光永續性的評估指標,並嚴格審核招標機制。
- 建議召開永續觀光會議,修正不當的觀光政策,確保台灣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觀光客偏好原住民族地區景點,但原住民族在此觀光產業中的營業額卻不到2%。
- 批評觀光局對原住民族地區的軟硬體投資比例嚴重失衡,硬體多為基礎設施,軟體則僅限於樂舞饗宴等活動。
- 認為現行部落觀光政策未能將經濟利益留在部落,反而讓財團賺錢,且對部落文化造成干擾。
- 要求觀光局修正部落觀光政策,將觀光主導權回歸部落,提供餐飲、民宿、深度旅遊行銷等知識培訓,並確保遊客尊重部落文化。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交通部部長
- 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預計119年完成,但可隨區段徵收進度滾動檢討,跑道建設約2.5至3年。
- 桃園機場滑行道嚴重區塊預計3個月內處理完畢,整體滑行道修復需1年9個月。
- 同意普悠瑪號停靠桃園有必要性,已公告未來桃園停靠沒有問題。
- 東部鐵路將評估分流機制,尖峰時段服務當地民眾,離峰時段服務觀光客。
- 認同國民旅遊卡應轉型為重點旅遊卡,將請觀光局於1個月內與經濟部、國發會檢討特約商店範圍。
- 針對陸客限縮,強調不應將觀光交流與兩岸關係劃等號,不應以措施傷害兩岸人民感情,觀光產業期盼穩定發展。
- 太平雲梯工程將追究監造與施工責任,請重大工程督導會報瞭解案情,再決定是否移送政風單位。
- 觀光局組織層級提升至署,並增加人員,以強化觀光發展能量。
- 肯定觀光局推動「台灣好玩卡」整合旅遊商家,符合重點旅遊卡概念。
- 強調觀光發展需永續思維,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引導觀光優質化發展。
- 同意將觀光局提出的整體性想法報告給委員,以提升台灣觀光永續發展。
謝謂君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 104年來台旅客達1,043萬人次,觀光外匯收入4,528億元,觀光產業蓬勃發展。
- 持續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開拓東南亞、穆斯林等新興市場,推廣國際郵輪。
- 承認少數語言導遊(如泰語、越語、印尼語)人數不足,已辦理輔導考照訓練班及其他外語訓練。
- 坦承旅行業電子商務發展待提升,業者面臨國際大型平台競爭,支付安全有待加強。
- 指出旅館業面臨商務客下降及不動產持有稅賦調高導致的經營困境,正協調合理稅賦。
- 短期內配合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辦理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及主題樂園促銷。
- 推出「Fun心玩透全臺灣」國內旅遊活絡方案,鼓勵平日旅遊,預估105年第2季國人國內旅遊比率增加2%。
- 觀宏專案初期宣導不足,但3月後申請團數逐步成長,將加強行銷宣傳。
- 已修正「輔導建立品牌旅行業獎勵要點」,鼓勵業者發展電子商務與品牌化。
-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浮濫是因納入經濟部輔導的MIT商店及商圈範圍,將檢討縮小範圍。
- 陸客限縮傳聞,觀光局已函請陸方海旅會回應,陸方否認,但觀光局持續關注。
- 觀宏專案從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有82團,3月成長至137團,4月預計158團,總計452團9,393人次。
- 風景區對當地人有減免收費,對外縣市及國外遊客收費一致。
- 部落觀光已成立推動小組,整合各部會資源,並將部落旅遊視為重要觀光元素。
-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正在修正中,將依委員建議修正逾越母法授權範圍部分。
- 民宿管理辦法正在修正,初步方案將透過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計畫程序,開放歷史街區民宿合法化,預計6月底前完成修正。
- 承諾未來地景建築物規劃將加強審核,與在地文化結合,並有周圍配套設施。
- 觀光大國定義為優質、特色、品質、智慧及永續,而非僅以人數為指標。
- 觀光局每年預算約100億(含公務與基金),其中行銷費用約17億。
- 穆斯林友善餐廳已達87家,全台13個管理處及重要交通場站設有祈禱室及衛浴設備,使台灣在全球穆斯林旅遊指數排名第7。
- 部落觀光團需經部落同意、預約,並遵守部落文化尊重、生活不受干擾、遊客行為受約束等原則。
- 承諾將檢討改善原住民地區觀光投入效益不彰、營業額低的問題。
費鴻鈞 交通部桃機公司總經理
- 桃園機場南北跑道已修復完成,雙跑道運作已無飛機盤旋30分鐘現象。
- 滑行道整修預計1年9個月完成,短期內3個月內將處理嚴重區塊,並鋪設盲溝及排水管。
方志文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
- 目前陸客航班與104年冬季相比減少約29班,但新航線仍陸續開闢,未有航空公司暫緩申請新航線情況。
羅添宏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
- 觀宏專案針對高端團體旅客,成效初期不彰,但3月後有成長趨勢。
- 東南亞簽證簡化已實施先行上網查核作業及電子簽,未來逐步納入更多國家。
- 簽證政策考量互惠原則及治安問題,非領務局單獨決定,需與國安局、移民署協商。
- 柬埔寨及寮國因無代表處,人民需至越南辦理簽證,已開放曾面談無違常紀錄者申請觀光簽證。
賴蘊誠 國安局第三處副處長
- 國安局會透過國際合作友方,將列管人士通報移民署進行第一線管制,並監控可疑對象。
- 簽證開放政策會考量國家安全因素,但並無阻擋外交部開放免簽。
李泰興 交通部臺灣港務公司總經理
- 今年郵輪旅客人次成長但艘次減少,正推動「Fly Cruise」吸引東南亞或香港旅客以台灣為母港。
- 本地郵輪旅客有成長,但大陸方面旅客減少,將加強亞洲旅遊路線開發。
陳文欽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專門委員
- 簽證政策考量不完全互惠,如美國、英國對我國免簽初期我國未對等,外交部有其考量。
賴炳榮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組長
- 會展產業稅賦優惠正與財政部及地方政府溝通,希望將非營業面積(如電梯、公共設施)扣除徵稅基礎以降低稅額。
吳潔萍 交通部觀光局企劃組組長
- 旅客消費額是依據來台旅客動向調查,詢問受訪者在台消費情形,樣本數約7,000份以上,不含機票。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或未及答復的部分。
- 交通部與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應參考日本等國作法,研議開放東南亞旅客來台72小時免簽措施,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針對各大國家風景區管理,研議本國、本地及外國人收取費用採取差別費率,以控管人數及維護生態。
- 交通部應會同各縣市就當地天然資源及文化特色,發展專屬特色文物及紀念品。
- 觀光局應協助民航局促成花蓮機場開闢國際航線,吸引國際旅客由花蓮進出。
- 觀光局應重新規劃花東段之觀光巴士路線,盤點沿線景點。
- 交通部應於2週內提供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相關成果與數據資料。
- 交通部民航局、觀光局應共同研擬航班分流可行性,提出優惠或配套措施,將團體旅遊性質較高航班協調轉飛使用率較低機場。
- 觀光局應與民航局配合開拓台東機場國際航線,增進花東地區國際觀光。
- 交通部航港局應儘速研議補齊台東辦公室船舶檢查人力不足問題。
- 台鐵局應於1個月內通盤檢討「拍攝場地設備出租作業要點」,以協助台灣影視產業發展。
- 交通部應就「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14條及第22條規定已逾越母法授權範圍之問題,儘速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檢討修正。
- 交通部會同相關單位應於3個月內提出解決原住民地區民宿不易取得建照及使用執照的書面解決方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2101
- 卷/期/冊
- 105/21/1
- 發布日期
- 2016-04-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