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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與營業單位績效及預算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4-1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分兩日審查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與營業單位的103年度決算及105年度預算,並就其營運績效、資產管理、人事聘用、服務品質及採購弊案等議題進行質詢。會議針對多個財團法人提出資產歸屬、薪資結構、董監事縮減等通案決議,並針對台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營業單位進行個別績效檢討與質詢,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就「主管財團法人績效」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105年4月6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台灣敦睦聯誼會、電信技術中心)的103年度決算與105年度預算,並質詢其營運績效、資產管理及人事問題。
  • 會議聚焦於部分財團法人資產歸屬國有之爭議、高薪與業務量不符、董監事過多及新舊政府交接前人事異動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資產歸屬國有爭議:多位委員質疑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等財團法人坐擁大量資產或股權,其存在必要性及國家資源無法有效配置,應將資產歸還國家,但相關單位以法律要件不符或需考量財政影響回應。
  • 財團法人高薪與業務不符:質疑部分財團法人專任員工薪資福利水準差距大,部分職位高薪與業務內容不成比例,如航發會主任秘書,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新舊政府交接期人事凍結:委員擔憂機關首長在新政府上台前大量安置人員,影響人事安定及新政府任用權,要求交通部所轄事業單位及財團法人在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並撤銷105年1月22日後有調動者。
  • 台灣郵政協會與台灣電信協會解散決議未執行:立法院曾決議要求兩協會於104年底前解散並將資產回捐國家,但行政單位迄今未有作為,協會以法律意見書拒絕執行,委員要求交通部解除官派董事職務並移送法辦。
  • 台灣郵政協會董監事人數過多:協會僅4名專職員工,董監事卻多達20人,且背景相近,不利發揮監督效果,委員要求縮減董監事人數。
  • 台灣電信協會資產運用績效不佳:協會資產持有成本增加,但未提出具體資產活化計畫,租金收入不足支應稅捐及保險費,委員要求檢討資產運用並提高收益。
  •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對華航股權認定爭議:交通部將航發會創立時政府捐助基金比率由100%改認定為0%,委員要求恢復100%認定並接受立法院監督。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質疑港務公司台北港快遞倉營收極低卻耗費巨資,要求停止該業務。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要求交通部指示官派董事執行立法院解散台灣郵政協會決議,否則解除職務並懲處。
  • 質詢台鐵計軸器弊案影響行車安全,要求全面清查並追究責任。
  • 質疑台鐵採購弊案頻傳,要求檢討千億購車計畫,並對高鐵人事費用增加提出質疑。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質詢高鐵公司獲利豐厚,應考量調降票價以造福通勤族。
  • 質疑台鐵坐擁龐大資產卻連年虧損,資產活化不力,並要求台鐵新購車廂應創造特色,發展觀光財。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台灣郵政協會於105年底將所有資產回捐國家並解散該協會。
  • 建議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應根據民法第65條規定研酌辦理解散。
  • 要求交通部清查所屬轉投資子公司、孫公司、海外公司負責人年齡超限情形,並於1個月內提交調查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交通部指示官派董事執行立法院解散台灣郵政協會決議,否則解除職務並懲處。
  • 質詢台鐵司機員管理職務無人願意擔任,導致以抽籤決定,要求解決待遇問題。
  • 建議台鐵與高鐵合作開闢南邊返鄉專車,疏解東部連假人潮,並控制票價在1,000元以內。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在保障原有會員權益下,於105年底前將台灣電信協會所有資產回捐國家後解散。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應視業務營運規模,縮減董監事人數。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應自106年度起訂定資產處分計畫並於預算書揭露,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交通部不得同意其處分所持有資產。
  • 質疑台鐵弊案頻傳,改革績效不彰,且在虧損情況下仍發放多種獎金,要求檢討千億購車計畫。
  • 質詢高鐵公司獲利遽減與人事費用大幅增加的原因,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台灣郵政協會105年支出預算中業務研討經費149萬5千元,因其非屬法治機關且內容多屬公務員基本規範。
  • 質詢陽明海運連年虧損、負債累累,質疑其經營模式,並要求交通部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同時對陽明海運董事長提出多項指控。
  • 質疑中華電信電話異動申請書費率過於複雜,且優惠資訊未主動公告,要求簡化並主動提供優惠措施。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應視業務營運規模,縮減董監事人數。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應自106年度起訂定資產處分計畫並於預算書揭露,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交通部不得同意其處分所持有資產。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就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註冊及IP位址發放管理收入是否應歸於國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就「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14條及第22條規定已逾越母法授權範圍之問題,儘速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檢討修正。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應儘速遵照立法院決議將政府捐助比率回復100%。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監督航發會針對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績效改善作為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台鐵應建立更積極的防弊機制,並質疑購票系統黑箱問題及第四代購票系統建置進度與採購合理性。
  • 質詢花蓮港水泥、砂石、木屑等大宗物資堆置未有環境保護措施,嚴重影響周邊居民健康,要求港務公司改善。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質詢台鐵計軸器弊案是否影響行車安全,要求全面清查。
  • 質疑台鐵準點率偏低,行車異常比例過高,要求加強維修並考慮聘請退休人員擔任顧問。
  • 質詢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建置進度過慢,要求加速並一次到位考量未來50至100年需求。
  • 質詢中華郵政傳統郵件業務量遞減,快遞競爭激烈,要求中華郵政以服務為目的,放寬限制並提升服務品質。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所屬財產及相關公司股權捐贈歸還國家,避免公產長期由私法人持有。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管轄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於105年5月20日前不得調動或調整協理、副總以上層級人員,若有調動應撤銷。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度預算書中載明對立法院決議之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提出因應對策及疏失懲處情形、補償方案等書面報告,處理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台九線安朔-草埔隧道工程造成地下廢水大量湧出污染溪水問題。
  • 質詢台鐵發展鐵道觀光計畫,特別是墾丁支線的進度,並關切普悠瑪號加入西部幹線營運後對準點率的影響。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所屬營業單位及孫公司的掌控能力與監督機制,認為孫公司常成為酬庸溫床。
  • 質詢政府對高鐵挹注242億元後,官股雖為最大股東,但在董事會席次分配上仍未取得實質掌控權,要求盡速調整。
  • 質詢高鐵公司在負債情況下仍發放股息,且未明確說明未來系統升級的資金提撥計畫,認為高鐵只考慮賺錢與還錢,忽略品質提升。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詢高雄港周邊道路因重車多、貨櫃車多導致路面破損嚴重,要求交通部增加道路維護經費,並加強對超重車輛和排煙污染的規範。
  • 建議港務公司規劃貨櫃場集中設置,減少貨櫃車對周邊居民的危險和反彈。
  • 關切高雄郵輪發展衰退問題,要求交通部統籌協助觀光局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加強行銷,並加速旅運大樓建設。
  • 質詢高雄機場設施有待改善,建議將中長期規劃的部分設施提前啟用,並呼籲交通部與高雄市政府協調放寬宵禁以增加航班。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針對台鐵計軸器弊案,強調保障乘客安全與毋枉毋縱的原則,並要求局長提供調查報告。
  • 質疑台鐵票務系統更新延宕,且內部可能存在黃牛問題,要求嚴格查辦。
  • 建議台鐵列車內外重新整理,結合本土藝術家創作,發展鐵道觀光,並重視文化深耕。
  • 建議中華郵政結合藝術家創作郵票,提高郵票收藏價值。
  • 要求中華電信提供花東偏鄉地區e化提升期程書面答復。
  • 要求港務公司釋出誠意與花蓮縣政府辦理縣港合一,或提出配套措施,並於1星期內提供書面答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中華電信董事長蔡力行的經營績效,並期許其能繼續努力,帶領中華電信持續成長。
  • 建議華航積極拓展歐洲航線航點,特別是南歐和東歐,以協助實質外交並提升能見度。
  • 建議中華電信在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考慮帶頭成立棒球隊、籃球隊或足球隊,提振國內體育發展。
  • 建議台鐵和高鐵加強票務與行銷整合,特別是針對日本、南韓等目標國,提供套裝行程以吸引國際旅客。
  • 建議中華郵政據點設立應與時俱進檢討,在新市鎮如橋頭設立新郵局,提升公共服務。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交通部部長

  • 回應高鐵票價調整需考量未來獲利狀況及上市計畫,會請高鐵公司研究適時處理。
  • 強調陽明海運是國家航運代表,不會放任其倒閉,將聘請外部顧問共同努力改善經營。
  • 同意國營事業公司化是為提升效率,但文官轉任是借重其專才,人事凍結期間無法處理。
  • 表示已要求鐵工局全面清查台鐵計軸器弊案相關材料,並強調不允許貪瀆。
  • 承諾會要求公路總局與世曦公司儘早與當地原住民朋友到草埔隧道工程現地檢驗污水處理設備,若不足會儘快處理,並研提補償方案。
  • 回應郵輪在亞洲發展潛力大,將持續致力於將台灣打造成郵輪母港,並結合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 肯定中華電信董事長蔡力行表現,並支持中華電信考慮成立體育隊伍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認為台鐵與高鐵票務系統整合有困難,但可加強聯合行銷如優惠套票,並會請觀光局與旅行社研究加強國際行銷。

劉維琪 臺灣高鐵公司董事長

  • 說明104年度208.73億元淨利主要來自財務解決方案認列一次性財務效益,用於彌補累積虧損,並非實際營運獲利。
  • 表示高鐵票價已於去年12月1日調降8.9%,目前根據財務試算結果,未來投資報酬率為4.9%,無降價空間。
  • 說明政府投資242億元後,持股比率達43.17%,為最大股東,董事會席次預計調整為8:5以實質掌控。
  • 解釋去年人事費用增加原因為負債準備6億元(加班費訴訟)及勞基法規定增加400多名員工。

周永暉 交通部臺鐵局局長

  • 表示台鐵累積虧損達1,300億元,但擁有近8,000億元資產,正積極與地方政府協調資產活化。
  • 承諾台鐵將在4年內轉虧為盈,並強調會加速經營效率。
  • 回應台鐵準點率目標為95%,目前為94%,影響因素包括跨軌、平交道及逾齡車輛故障率高。
  • 保證花東鐵路電氣化計軸器弊案不影響行車安全,因有軌道電路與計軸器雙重保障,並強調廉政清廉,會配合檢調調查。
  • 說明台鐵人力不足,今年度需求300人(其中司機員101人),已送行政院審議,希望加速核定。
  • 承諾針對司機員管理職務待遇問題,會儘快處理,並研究讓主管兼任駕駛以維持薪資。
  • 回應台鐵購票系統問題,第四代系統將著重公平、公正、公開,並提供大數據分析、收益管理及營運彈性,預計108年完成。
  • 承諾台鐵將檢討自行車乘車規定,放寬長寬高總和限制至220公分,並於1週內公告。

翁文祺 中華郵政公司董事長

  • 說明傳統郵件數量因電子網路普及而持續下降,但快捷小包業務有所成長。
  • 強調中華郵政以服務為目的,會努力加強服務品質,並考慮在新市鎮設立新郵局。

費鴻鈞 桃機公司總經理

  • 說明桃園機場第三航廈與航空城計畫分開進行,預計於2020年完成工程,並會考量未來50至100年需求一次到位。

盧峰海 陽明海運董事長

  • 回應陽明海運虧損主因是全球海運市場供需失衡與國際經濟衰退,並說明公司已採取靈活租船、投入大型船舶、拓展航線等改善措施。
  • 否認委員關於盜用公款、中飽私囊、違法任用親人、串通客戶、索取回扣等指控,表示會以書面詳細說明。

張志清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承認台北港快遞倉營收極低(每月約5千至1萬元台幣),但表示快遞倉僅佔倉庫小部分,其他一般倉已快滿倉。
  • 承諾將檢討改善台北港快遞業務,並以今年底前達到年收入300萬元為目標,否則停辦該業務。
  • 回應高雄港周邊道路問題,會與高雄市政府密切討論超重車輛及污染處理,並規劃貨櫃場集中。
  • 說明高雄郵輪衰退主因是麗星郵輪移船至廣州港及陸客來台簽證問題,將努力招商並辦理國際郵輪論壇。
  • 澄清港務公司目前有7位副總,並非因組改而增加8位,且組改目的在提升企業經營效率。

李泰興 臺灣港務公司總經理

  • 說明台北港快遞倉所在倉庫一半用於客運,一半用於貨運,客運目前每週有4班團體,平均載客3百多人。
  • 解釋物流公司去年虧損4千5百萬元,資本額3億元,並未虧損1/3,目前已陸續有業者進駐高雄倉。

張興生 臺灣港務國際物流公司總經理

  • 說明海運快遞倉實際面積5百坪,每月營收約5千至1萬元台幣,主要因空運快遞競爭激烈。

蔡力行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

  • 表示將在中華電信繼續努力,沒有其他生涯規劃。
  • 回應中華電信將研究成立體育隊伍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持續提升全國鄉鎮電信和數據能力。

李建中 台灣世曦工程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世曦公司在草埔隧道工程中負責規劃設計與監造,承認當初規劃未預期到大量出水,已增設4套污水處理設備。
  • 承諾會積極處理污水排放問題,並持續增加相關設備。

林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到墾丁的觀光鐵路可行性研究已報至交通部,目前各單位意見正在彙整中,預計審查作業期程較長。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交通部實質掌控的孫公司約8成賺錢,2成虧損,虧損原因包括剛設立或營運問題,已在檢討是否裁撤。

林能進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依行政院規定,負責人及經理人的人事延任案需報行政院核准,且若業務有特殊需要,年滿68歲仍可報請延任。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局長

  • 說明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將建立採購監督程序,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到墾丁的觀光鐵路計畫已送交通部處理,預計將做成觀光鐵路,但需納入鐵路法規範,期程較長。
  • 回應高雄機場設施改善是中長期計畫,但許多部分可提早啟用。

張有恆 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

  • 承諾將提供虎航績效狀況及營運檢討書面報告。
  • 說明虎航因面臨激烈削價競爭,目前營運虧損,需評估需求及運量才能考慮開設花蓮等東部航線。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書案與105年度預算書案全部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之103年度決算書(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台灣敦睦聯誼會)照案通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書照案通過。
  • 通過通案決議6項,要求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將資產歸還國家、檢討薪資福利、凍結新政府上台前人事調動、預算書載明立法院決議辦理情形、處理台灣郵政協會與台灣電信協會解散及資產歸還問題。
  • 通過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預算決議4項,包括董監事人數縮減、資產處分計畫揭露等。
  • 通過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預算決議5項,包括檢討自行負擔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年費可行性、轉投資效益評估、資產運用績效檢討、財產清單逐筆詳列等。
  • 通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預算決議1項,調整105年度預算賸餘數為2,500萬元,並要求核實編列預算。
  • 通過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決議7項,包括研酌辦理解散、修正用人費用結構、審慎衡酌交通控制研究中心設置必要性、清查轉投資公司負責人年齡超限情形、詳列研究計畫執行成效等。
  • 通過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決議7項,包括恢復政府捐助基金比率100%、謹慎處理投資高鐵風險、積極監督中華航空營運績效、爭取華揚史威靈公司資產清算分配、督促華航遵守勞動法令等。
  • 通過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決議8項,包括評估所屬作業組織營運利基並改善、提升聯誼會會費收入、交通部說明高雄圓山大飯店活化計畫辦理情形、檢討負責人薪資、要求高雄圓山大飯店與高雄在地餐旅學校建立合作關係並提供實習機會等。
  • 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通案決議2項,包括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收入是否應歸於國庫報告、檢討固網速度測試調查方式。
  • 通過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決議5項,包括凍結新政府上台前人事調動、研議號碼可攜服務最佳方案、改進寬頻上網速率量測方式、預算書載明立法院決議辦理情形等。

討論事項二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就「交通部得實質掌控營業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績效」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105年4月7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交通部實質掌控的11家營業單位(台鐵、高鐵、中華郵政、桃機、桃勤、華航、台港、陽明海運、台航、中華電信、台灣世曦)的經營績效報告與質詢。
  • 討論議題涵蓋各單位的財務狀況、營運策略、服務品質、人事管理、資產活化、採購弊案、國際競爭力及對社會責任的承擔等面向。

相關爭議

  • 高鐵票價與獲利:委員質疑高鐵公司在財務改善方案後獲利豐厚,應調降票價回饋民眾,但高鐵董事長表示已降價且未來投資報酬率固定,無降價空間。
  • 台鐵資產活化與虧損:委員質疑台鐵坐擁龐大精華土地資產卻連年虧損,資產活化不力,且在虧損情況下仍發放多種名目獎金,要求加速改革。
  • 台鐵採購弊案與行車安全:委員對台鐵花東電氣化工程計軸器弊案表達痛心,質疑其影響行車安全,並指出台鐵過往弊案頻傳,要求全面清查與防弊。
  • 陽明海運經營困境與指控:委員質疑陽明海運連年虧損、負債累累,經營模式不佳,並對董事長提出多項個人指控,要求交通部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 國營事業高階人事酬庸:委員質疑國營事業及轉投資公司成為文官退休轉任的「第二春貓」溫床,違反公司化原則,且存在年齡超限卻未更換的情形,要求修法禁止。
  • 台北港快遞倉營運效益不彰:委員質疑台北港快遞倉耗資2.7億元,每月營收僅數千至1萬元台幣,效益極低,要求港務公司停止該業務。
  • 草埔隧道工程污染問題:委員質疑台灣世曦監造的草埔隧道工程導致地下廢水大量湧出污染溪水,嚴重影響當地居民健康與農作物生長,要求提出因應對策與補償方案。
  • 高鐵班次與票價差別費率:委員質疑高鐵不同停靠站數的班次行駛時間差異大,但票價相同,要求訂定差別費率,並增加台北往返左營停靠台南的班次。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詢高鐵公司獲利豐厚,應考量調降票價以造福通勤族。
  • 質疑台鐵坐擁龐大資產卻連年虧損,資產活化不力,並要求台鐵新購車廂應創造特色,發展觀光財。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詢陽明海運連年虧損、負債累累,質疑其經營模式,並要求交通部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同時對陽明海運董事長提出多項指控。
  • 質疑中華電信電話異動申請書費率過於複雜,且優惠資訊未主動公告,要求簡化並主動提供優惠措施。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及轉投資公司成為文官退休轉任的「第二春貓」溫床,違反公司化政策,要求修法禁止公教人員轉任。
  • 質疑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及其子公司負責人年齡超限卻未即行更換,不符行政院遴聘要點,要求追回薪資報酬。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本熊本地震對台灣旅客的影響,要求交通部協助退費與返台事宜。
  • 質詢台鐵計軸器弊案影響行車安全,要求全面清查並追究責任。
  • 質疑台鐵採購弊案頻傳,改革績效不彰,且在虧損情況下仍發放多種獎金,要求檢討千億購車計畫,並對高鐵人事費用增加提出質疑。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港務公司台北港快遞倉營收極低卻耗費巨資,要求停止該業務。
  • 質疑港務公司組織改造擴編高階職務,有瘦基層、肥高層之疑,要求暫緩組改。
  • 質詢交通部對所屬營業單位及子公司、孫公司的監督不力,導致酬庸、弊案頻傳,要求提供轉投資公司主管名單與薪資資料。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要求台鐵應建立更積極的防弊機制,並質疑購票系統黑箱問題及第四代購票系統建置進度與採購合理性。
  • 質詢花蓮港水泥、砂石、木屑等大宗物資堆置未有環境保護措施,嚴重影響周邊居民健康,要求港務公司改善。
  • 要求華航提供虎航績效狀況與營運檢討報告,並評估開設花蓮進出之國際航線。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詢台鐵司機員管理職務無人願意擔任,導致以抽籤決定,要求解決待遇問題。
  • 建議台鐵與高鐵合作開闢南邊返鄉專車,疏解東部連假人潮,並控制票價在1,000元以內。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詢台鐵計軸器弊案是否影響行車安全,要求全面清查。
  • 質疑台鐵準點率偏低,行車異常比例過高,要求加強維修並考慮聘請退休人員擔任顧問。
  • 質詢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建置進度過慢,要求加速並一次到位考量未來50至100年需求。
  • 質詢中華郵政傳統郵件業務量遞減,快遞競爭激烈,要求中華郵政以服務為目的,放寬限制並提升服務品質。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草埔隧道工程導致地下廢水大量湧出污染溪水,嚴重影響當地居民健康與農作物生長,要求提出因應對策與補償方案。
  • 質詢台鐵發展鐵道觀光計畫,特別是墾丁支線的進度,並關切普悠瑪號加入西部幹線營運後對準點率的影響。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所屬營業單位及孫公司的掌控能力與監督機制,認為孫公司常成為酬庸溫床。
  • 質詢政府對高鐵挹注242億元後,官股雖為最大股東,但在董事會席次分配上仍未取得實質掌控權,要求盡速調整。
  • 質詢高鐵公司在負債情況下仍發放股息,且未明確說明未來系統升級的資金提撥計畫,認為高鐵只考慮賺錢與還錢,忽略品質提升。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詢高雄港周邊道路因重車多、貨櫃車多導致路面破損嚴重,要求交通部增加道路維護經費,並加強對超重車輛和排煙污染的規範。
  • 建議港務公司規劃貨櫃場集中設置,減少貨櫃車對周邊居民的危險和反彈。
  • 關切高雄郵輪發展衰退問題,要求交通部統籌協助觀光局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加強行銷,並加速旅運大樓建設。
  • 質詢高雄機場設施有待改善,建議將中長期規劃的部分設施提前啟用,並呼籲交通部與高雄市政府協調放寬宵禁以增加航班。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針對台鐵計軸器弊案,強調保障乘客安全與毋枉毋縱的原則,並要求局長提供調查報告。
  • 質疑台鐵票務系統更新延宕,且內部可能存在黃牛問題,要求嚴格查辦。
  • 建議台鐵列車內外重新整理,結合本土藝術家創作,發展鐵道觀光,並重視文化深耕。
  • 建議中華郵政結合藝術家創作郵票,提高郵票收藏價值。
  • 要求中華電信提供花東偏鄉地區e化提升期程書面答復。
  • 要求港務公司釋出誠意與花蓮縣政府辦理縣港合一,或提出配套措施,並於1星期內提供書面答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中華電信董事長蔡力行的經營績效,並期許其能繼續努力,帶領中華電信持續成長。
  • 建議華航積極拓展歐洲航線航點,特別是南歐和東歐,以協助實質外交並提升能見度。
  • 建議中華電信在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考慮帶頭成立棒球隊、籃球隊或足球隊,提振國內體育發展。
  • 建議台鐵和高鐵加強票務與行銷整合,特別是針對日本、南韓等目標國,提供套裝行程以吸引國際旅客。
  • 建議中華郵政據點設立應與時俱進檢討,在新市鎮如橋頭設立新郵局,提升公共服務。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交通部部長

  • 回應高鐵票價調整需考量未來獲利狀況及上市計畫,會請高鐵公司研究適時處理。
  • 強調陽明海運是國家航運代表,不會放任其倒閉,將聘請外部顧問共同努力改善經營。
  • 同意國營事業公司化是為提升效率,但文官轉任是借重其專才,人事凍結期間無法處理。
  • 表示已要求鐵工局全面清查台鐵計軸器弊案相關材料,並強調不允許貪瀆。
  • 承諾會要求公路總局與世曦公司儘早與當地原住民朋友到草埔隧道工程現地檢驗污水處理設備,若不足會儘快處理,並研提補償方案。
  • 回應郵輪在亞洲發展潛力大,將持續致力於將台灣打造成郵輪母港,並結合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 肯定中華電信董事長蔡力行表現,並支持中華電信考慮成立體育隊伍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認為台鐵與高鐵票務系統整合有困難,但可加強聯合行銷如優惠套票,並會請觀光局與旅行社研究加強國際行銷。

劉維琪 臺灣高鐵公司董事長

  • 說明104年度208.73億元淨利主要來自財務解決方案認列一次性財務效益,用於彌補累積虧損,並非實際營運獲利。
  • 表示高鐵票價已於去年12月1日調降8.9%,目前根據財務試算結果,未來投資報酬率為4.9%,無降價空間。
  • 說明政府投資242億元後,持股比率達43.17%,為最大股東,董事會席次預計調整為8:5以實質掌控。
  • 解釋去年人事費用增加原因為負債準備6億元(加班費訴訟)及勞基法規定增加400多名員工。

周永暉 交通部臺鐵局局長

  • 表示台鐵累積虧損達1,300億元,但擁有近8,000億元資產,正積極與地方政府協調資產活化。
  • 承諾台鐵將在4年內轉虧為盈,並強調會加速經營效率。
  • 回應台鐵準點率目標為95%,目前為94%,影響因素包括跨軌、平交道及逾齡車輛故障率高。
  • 保證花東鐵路電氣化計軸器弊案不影響行車安全,因有軌道電路與計軸器雙重保障,並強調廉政清廉,會配合檢調調查。
  • 說明台鐵人力不足,今年度需求300人(其中司機員101人),已送行政院審議,希望加速核定。
  • 承諾針對司機員管理職務待遇問題,會儘快處理,並研究讓主管兼任駕駛以維持薪資。
  • 回應台鐵購票系統問題,第四代系統將著重公平、公正、公開,並提供大數據分析、收益管理及營運彈性,預計108年完成。
  • 承諾台鐵將檢討自行車乘車規定,放寬長寬高總和限制至220公分,並於1週內公告。

翁文祺 中華郵政公司董事長

  • 說明傳統郵件數量因電子網路普及而持續下降,但快捷小包業務有所成長。
  • 強調中華郵政以服務為目的,會努力加強服務品質,並考慮在新市鎮設立新郵局。

費鴻鈞 桃機公司總經理

  • 說明桃園機場第三航廈與航空城計畫分開進行,預計於2020年完成工程,並會考量未來50至100年需求一次到位。

盧峰海 陽明海運董事長

  • 回應陽明海運虧損主因是全球海運市場供需失衡與國際經濟衰退,並說明公司已採取靈活租船、投入大型船舶、拓展航線等改善措施。
  • 否認委員關於盜用公款、中飽私囊、違法任用親人、串通客戶、索取回扣等指控,表示會以書面詳細說明。

張志清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承認台北港快遞倉營收極低(每月約5千至1萬元台幣),但表示快遞倉僅佔倉庫小部分,其他一般倉已快滿倉。
  • 承諾將檢討改善台北港快遞業務,並以今年底前達到年收入300萬元為目標,否則停辦該業務。
  • 回應高雄港周邊道路問題,會與高雄市政府密切討論超重車輛及污染處理,並規劃貨櫃場集中。
  • 說明高雄郵輪衰退主因是麗星郵輪移船至廣州港及陸客來台簽證問題,將努力招商並辦理國際郵輪論壇。
  • 澄清港務公司目前有7位副總,並非因組改而增加8位,且組改目的在提升企業經營效率。

李泰興 臺灣港務公司總經理

  • 說明台北港快遞倉所在倉庫一半用於客運,一半用於貨運,客運目前每週有4班團體,平均載客3百多人。
  • 解釋物流公司去年虧損4千5百萬元,資本額3億元,並未虧損1/3,目前已陸續有業者進駐高雄倉。

張興生 臺灣港務國際物流公司總經理

  • 說明海運快遞倉實際面積5百坪,每月營收約5千至1萬元台幣,主要因空運快遞競爭激烈。

蔡力行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

  • 表示將在中華電信繼續努力,沒有其他生涯規劃。
  • 回應中華電信將研究成立體育隊伍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持續提升全國鄉鎮電信和數據能力。

李建中 台灣世曦工程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世曦公司在草埔隧道工程中負責規劃設計與監造,承認當初規劃未預期到大量出水,已增設4套污水處理設備。
  • 承諾會積極處理污水排放問題,並持續增加相關設備。

林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到墾丁的觀光鐵路可行性研究已報至交通部,目前各單位意見正在彙整中,預計審查作業期程較長。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交通部實質掌控的孫公司約8成賺錢,2成虧損,虧損原因包括剛設立或營運問題,已在檢討是否裁撤。

林能進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依行政院規定,負責人及經理人的人事延任案需報行政院核准,且若業務有特殊需要,年滿68歲仍可報請延任。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局長

  • 說明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將建立採購監督程序,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到墾丁的觀光鐵路計畫已送交通部處理,預計將做成觀光鐵路,但需納入鐵路法規範,期程較長。
  • 回應高雄機場設施改善是中長期計畫,但許多部分可提早啟用。

張有恆 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

  • 承諾將提供虎航績效狀況及營運檢討書面報告。
  • 說明虎航因面臨激烈削價競爭,目前營運虧損,需評估需求及運量才能考慮開設花蓮等東部航線。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2項,包括研議開放東南亞旅客來台72小時免簽、國家風景區差別費率、花蓮機場開闢國際航線、重新規劃花東段台灣好行路線、提供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成果數據、研擬航班分流至其他機場、開拓台東機場國際航線、補齊台東辦公室船舶檢查人力、檢討台鐵拍攝場地設備出租作業要點、檢討修正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提出原住民地區民宿經營解決方案等。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105年4月18日)

核心議題

  • 本次臨時提案主要處理多項針對交通部所屬單位營運、人事、服務、基礎建設及法規的具體改進建議。
  • 議題涵蓋國營事業監管、票務系統、花東交通、自行車搭乘規定、採購弊案、高鐵票價費率、工程污染及組織改造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營業單位提供轉投資公司主管名單、薪資獎金等資料,並檢討存在必要,未來轉投資應經交通委員會同意。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停止台北港快遞業務,因其每月營業額僅5,000至10,000元,浪費公帑。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營業單位提供轉投資公司主管名單、薪資獎金等資料,並檢討存在必要,未來轉投資應經交通委員會同意。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於南崁交流道與林口交流道之間設置國道1號平面道路與五楊高架的轉接道。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定期於立法院每會期作成書面報告,說明施政成績。
  • 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不得進行資產變賣,已進行中之標售案應立即終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鐵局於2週內以專案報告說明第四代票務系統預算編列科目、使用方向、時程規劃與預期系統功能。
  • 提案要求台鐵局研議增設「由南港、七堵發車往返花蓮、台東」班次的可行性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鐵局研議在適當路段增建避車軌以達到短、中期紓困的可行性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鐵重新檢討民眾攜帶自行車乘車相關規定,放寬長寬高總和限制。
  • 提案要求台鐵局以「調度面」為考量,提出解決花東鐵路載運量不足之對策,並於1個月內以專案報告形式送交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台鐵應妥善維護現有資料庫及統計數據,並開放非涉及個資、國安之相關資訊供學術研究單位申請使用。
  • 提案要求交通部鐵工局建立採購監督程序,定期通報交通委員會,並督促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台灣鐵路局應儘速啟動東部鐵路計軸器全面安檢,並重新擬訂維護保養程序,並於3個月內將安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交通部鐵路局立即針對花東居民優先購票權相關條文研擬增修之草案,納入交通委員會3月28日會議評估。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定期於立法院每會期作成書面報告,說明施政成績。
  • 提案要求交通部鐵工局建立採購監督程序,定期通報交通委員會,並督促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台灣鐵路局應儘速啟動東部鐵路計軸器全面安檢,並重新擬訂維護保養程序,並於3個月內將安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提出因應對策及疏失懲處情形、補償方案等書面報告,處理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台九線安朔-草埔隧道工程造成地下廢水大量湧出污染溪水問題。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於南崁交流道與林口交流道之間設置國道1號平面道路與五楊高架的轉接道。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定期於立法院每會期作成書面報告,說明施政成績。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所屬營業單位提供轉投資公司主管名單、薪資獎金等資料,並檢討存在必要,未來轉投資應經交通委員會同意。
  • 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定期於立法院每會期作成書面報告,說明施政成績。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鐵工局建立採購監督程序,定期通報交通委員會,並督促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台灣鐵路局應儘速啟動東部鐵路計軸器全面安檢,並重新擬訂維護保養程序,並於3個月內將安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交通部鐵路局立即針對花東居民優先購票權相關條文研擬增修之草案,納入交通委員會3月28日會議評估。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高鐵公司針對不同行駛時間的班次訂出差別費率,並增加台北站往返左營站沿途停靠三站(含台南站)的班次。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提出因應對策及疏失懲處情形、補償方案等書面報告,處理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台九線安朔-草埔隧道工程造成地下廢水大量湧出污染溪水問題。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港務公司暫緩於6月份董事會討論組織改造案,並持續與工會討論溝通,待新政府上台後再行研議。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所屬公營事業及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負責人及經理人於105年1月22日前屆滿68歲而延任者,或於105年1月22日後屆滿68歲而未簽請行政院同意延任者,應依法令追回自其年滿68歲日起後所領取之薪資及報酬。

相關人員回應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回應關於提供轉投資公司資料的要求,表示牽涉上市公司商業機密,建議修正文字。

周永暉 交通部臺鐵局局長

  • 同意蕭美琴委員關於第四代票務系統專案報告、花東班次可行性評估、避車軌可行性評估、台鐵資料庫開放學術使用、東部鐵路計軸器全面安檢及花東居民優先購票權草案研擬的提案。
  • 同意修正自行車乘車規定,將長寬高總和限制放寬至220公分,並於1週內公告。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局長

  • 同意修正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採購監督程序的提案,將定期通報改為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修正高鐵票價差別費率的提案,但將「要求」改為「建請」,並修正部分文字。

林司長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

  • 同意修正草埔隧道工程污染問題的提案,刪除「疏失懲處情形」,並將3個月修改為2個月。

林能進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建議修正人事案限制的提案,增加「需報行政院核准者」和「應依法令追回」,以符合法令依據。

張志清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建議修正台北港快遞業務停止的提案,改為「應檢討改善,於今年底前達到年收入新台幣300萬元之營業額,否則應停辦該項業務」。
  • 同意修正港務公司組織改造案的提案,刪除「並擴編設置8個副總、執行長、資訊長、財務長、若干助理副總及研究委員等職務,有瘦基層、肥高層之疑」文字。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與第2案併案處理,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交通部所屬營業單位提供轉投資公司主管名單、薪資獎金等資料,並檢討必要性,未來轉投資需經交通委員會同意。
  • 臨時提案第3案修正通過,要求台鐵局於2週內以專案報告說明第四代票務系統預算編列及規劃。
  • 臨時提案第4案照案通過,要求台鐵局研議增設「由南港、七堵發車往返花蓮、台東」班次的可行性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臨時提案第5案修正通過,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要求台鐵局研議在適當路段增建避車軌以達到短、中期紓困的可行性評估。
  • 臨時提案第6案修正通過,要求台鐵於1週內重新檢討民眾攜帶自行車乘車相關規定。
  • 臨時提案第7案修正通過,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要求台鐵局以「調度面」為考量,提出解決花東鐵路載運量不足之對策。
  • 臨時提案第8案照案通過,要求台鐵妥善維護並開放非涉及個資、國安之相關資訊供學術研究使用。
  • 臨時提案第9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鐵工局建立採購監督程序,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確保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品質。
  • 臨時提案第10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台灣鐵路局應儘速啟動東部鐵路計軸器全面安檢,並重新擬訂維護保養程序,於3個月內送交通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11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鐵路局立即針對花東居民優先購票權相關條文研擬增修之草案,納入交通委員會3月28日會議評估。
  • 臨時提案第12案修正通過,建請台灣高鐵公司針對不同行駛時間的班次訂出差別費率,並增加台北站往返左營站沿途停靠三站(含台南站)的班次。
  • 臨時提案第13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單位於2個月內提出因應對策、補償方案等書面報告,處理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草埔隧道工程污染溪水問題。
  • 臨時提案第14案修正通過,要求政府所屬公營事業及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負責人及經理人於105年1月22日前屆滿68歲而延任者,或於105年1月22日後屆滿68歲而未簽請行政院同意延任者,應依法令追回自其年滿68歲日起後所領取之薪資及報酬。
  • 臨時提案第15案修正通過,要求港務公司檢討改善台北港快遞業務,於今年底前達到年收入新台幣300萬元之營業額,否則應停辦該項業務。
  • 臨時提案第16案修正通過,刪除部分針對性文字,要求港務公司暫緩於6月份董事會討論組織改造案,並持續與工會討論溝通,待新政府上台後再行研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52701
卷/期/冊
105/27/1
發布日期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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