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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新任部長施政報告與質詢:聚焦文化政策、轉型正義及產業發展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5-2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聽取教育部、體育署報告,並由新任文化部鄭麗君部長進行業務報告與備詢。會議聚焦於文化部未來施政願景、文化預算爭取、轉型正義議題(如中正紀念堂)、影視音產業困境與兩岸交流、以及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的描述爭議。多項臨時提案亦獲討論與決議,顯示委員會對教育文化議題的廣泛關切。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列席報告「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之規劃狀況」;教育部列席報告「教育部學產基金及國有學產房地經營與運作狀況」;教育部體育署列席報告「2017WBC世界棒球經典賽第一輪賽事申辦情形與規劃」,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為教育部就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的規劃、學產基金及國有學產房地經營狀況,以及教育部體育署就2017WBC世界棒球經典賽申辦情形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綜合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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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志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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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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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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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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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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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乃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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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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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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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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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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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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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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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孔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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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林騰蛟 教育部常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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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卓飛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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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新任文化部鄭麗君部長報告業務概況,闡述文化治理、歷史記憶連結、社區營造深化、文化經濟提振及文化未來發展等五大施政重點。
  • 質詢內容涵蓋文化部預算、文化產業發展策略、轉型正義議題(如中正紀念堂)、總統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的描述爭議、兩岸文化交流及大型文化設施建設進度等。

相關爭議

  • 文化部預算不足:多位委員質疑文化部預算僅佔總預算0.8%不足以推動多項文化政策,要求部長積極爭取預算或透過立法保障。
  • 文化部產業發展定位:委員關切文化部在推動文化產業時,是否過於抽象或學術化,缺乏具體策略,並指出蔡總統五大創新產業中未納入文創產業。
  • 總統就職典禮「台灣之光」表演爭議:多位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委員嚴厲批判典禮中對原住民「粗獷而草莽」的描述及清兵追趕原住民的虛構歷史畫面,認為其涉及歧視、殖民史觀,要求文化部檢討並道歉。
  • 兩岸文化交流政策不明:委員質疑文化部報告中未提及「中國」或「中國大陸」,擔憂新政府將拒絕與大陸往來,影響台灣影視音產業輸出。
  • 外來劇入侵與本土產業保護:委員指出韓劇、陸劇大量佔據台灣電視頻道黃金時段,甚至享有「冠名權」優勢,嚴重排擠本土影視產業生存空間,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阻擋措施。
  • 新北表演中心BOT案爭議:委員質疑該案從文化劇場轉變為商業開發,劇院比例縮水,商業設施大幅增加,恐重蹈大巨蛋覆轍,要求文化部重新評估。
  • 大型文化設施建設進度延宕:委員關切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及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等大型建設進度一再跳票,且部分設施(如海音中心觀眾座椅)規劃不足,要求文化部承諾如期完工並補足設施。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應更聚焦產業發展,而非過於抽象或學術化。
  • 支持制定文化基本法,但強調應同時執行已有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並解決文創院設置面臨的經費、編制與實質效益問題。
  • 建議藝文體驗券可作為推動文化平權的工具,並檢討現行法令實用性。
  • 呼籲文化部應輔導本土業者,並訂定措施阻擋外來劇入侵,保護本土影視產業。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問政強勢,期許帶領文化部從相對弱勢轉為強勢,落實新總統政見與理念。
  • 關切文化部預算僅佔總預算0.8%,以及文化基本法、行政院文化會報等議題的推動。
  • 爭取國家級動漫博物館園區能設立在台中,並呼籲政府積極輔導動漫產業,借鏡韓國網路漫畫平台成功經驗。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蔡總統就職典禮未提文化願景,以及部長的政治性格與「文化台獨」疑慮。
  • 要求部長提出具體策略與KPI以提升影視產業產值,而非僅流於文字堆疊。
  • 關切本土電視節目產製時數遠低於韓劇、陸劇,呼籲政府維護本土影視產業。
  • 確認文化部將執行兩岸文化交流的3,800萬元預算,並強調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性,期許部長成為文化推手而非殺手。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思考台灣文化主體性與施政方向,跳脫過去資源分配角色。
  • 積極推動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並以其為目標。
  • 要求文化部認真思考中正紀念堂轉型,建議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建言,但強調其國定古蹟身分不應拆除。
  • 關切台北機廠撥用問題,希望文化部與交通部、台鐵局會商,朝無償撥用方向努力,或考慮先租用。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針對總統就職演說中「先來後到」及「草莽粗獷」形容原住民族的用語,指出其不妥與對原住民族的不尊重。
  • 呼籲文化部在推動多元文化尊重與爭議解決機制時,應超越客委會、原民會分工,致力於提醒社會多元民族構成的現實,並避免族群傲慢。
  • 質疑就職典禮表演中,民團抗爭片段被拿掉,探討公部門使用公務預算購買公共藝術作品時,創作自由與公共性之間的平衡問題。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認同文化部應負起監督責任,避免在國家儀典或文化事業中出現刻板印象或史觀問題。
  • 質疑文化部預算僅佔總預算0.8%的困境,要求部長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更多預算,並提出具體計畫。
  • 要求部長承諾重視並盡全力保存樹林國家電影資料館片庫,並積極推動國家電影中心建設。
  • 肯定部長會爭取預算,並在既有預算下推動新計畫的態度。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嚴正抗議總統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愛唱歌跳舞)及「殖民史觀」的展演內容。
  • 要求文化部應朝族群主流化方向推動各項業務,積極與原民會配合,並避免原住民文化被矮化為娛樂性符碼。
  • 強調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及遺址(如大港口舊社遺址)的重要性,要求文化部研擬計畫,讓部落族人參與考古人員培訓與證照辦理。
  • 關切全國文物普查計畫是否涵蓋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並建議針對遺址、文物訂定提報、審議期限,避免差別待遇。
  • 呼籲文化部將鄉鎮公所納入社區營造網絡,並將基層民主品質作為政策KPI,以解決社區營造長期困境。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期許部長成為「全民文化公僕」,讓行政院各部門皆有文化思維。
  • 對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獨缺文化論述感到失望,期許部長努力將文化提升為重要政策主軸。
  • 建議將文化相關產業列為第六大創新研發產業,以發揮台灣優勢。
  • 肯定文化部召開全國文化會議與行政院文化會報的規劃,並呼籲公部門帶頭提升美感與設計思維。
  • 建議文化部與工程會討論採購法,鬆綁最低標限制,以利文化與美感融入公共建設與採購。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升格後產業重視度下降,文創產業未納入五大新興產業,預算比例過低。
  • 強調文化產業是火車頭,應借鏡韓國經驗,重視內容產業,並爭取更多預算。
  • 批評OTT產業外國業者入侵,以及NCC容許外來劇「冠名權」打壓本土影視產業,要求文化部介入解決。
  • 要求文化部檢討文創法子法完備性,並儘速成立文創院,提出振興文化創意產業的具體政策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建設進度一再跳票,要求部長承諾確切完工時間並確保工程品質。
  • 指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南流)室內大型表演廳缺乏觀眾座椅、隔音牆等重大缺失,要求文化部承擔4.6億元經費補足設施。
  • 呼籲文化部積極爭取預算,確保高雄重大文化建設的權益。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嚴正抗議總統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粗獷而草莽」的描述,以及清兵揮舞旗子、原住民落荒而逃的虛構歷史畫面,認為是漢族優越感的殖民心態呈現,要求部長承認不妥並引以為戒。
  • 透過投影片展示日本殖民時期對原住民族的武力討伐與土地掠奪歷史,強調原住民族活生生的歷史不應被虛構或矮化。
  • 引用龍應台部長言論,呼籲漢人應教育自己,理解原住民族所受的傷害,並對政府的「結構性問題」感到心痛與無法諒解。
  • 要求部長承諾在文化會報中彙報此事件,並確保未來政府及社會能學習避免一元化史觀,尊重多元歷史記憶。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就職典禮對原住民族的歧視性語言,要求部長為此失言風波代表新政府道歉,並肯定部長的道歉。
  • 指出陸劇、韓劇在台播出數量遠超臺劇在外播出,擔憂台灣影視產業面臨嚴峻挑戰。
  • 質疑文化部施政報告中完全未提及「中國」或「中國大陸」字眼,要求部長補送兩岸文化交流的具體資料。
  • 要求文化部立即處理陸劇、韓劇「冠名權」打壓本土戲劇問題,建議應搭配本土劇或僅限本土劇享有冠名權,並與NCC協商。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勇於承擔總統就職典禮對原住民刻板印象敘述的不妥,並表示個人抱歉。
  • 呼籲文化部整合國家資源,全力協助地方政府發展影視基地,特別支持台中影視基地擴充能量,結合文化廊區,創造拍片利基。
  • 質疑台中國家歌劇院招商過程不透明,特別指出好樣本事公司在未公開招標前已對外招商,且部分邀請進駐廠商無需支付權利金或履約保證金,要求部長徹查。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贊同文化保存應產業化以永續經營,並指出台灣年輕人的創意未能有效轉化為創業與產業。
  • 要求部長在8月底前提出一套明確、有項目、有時程的文創產業發展政策,並設定具體產值目標,如2年內產值破兆。
  • 強調文化部產業政策明確化,有助於其他部會透過租稅、金融手段協助文創產業發展。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針對總統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粗獷而草莽」的描述,認同部長說法,並強調應引以為戒,思考如何改變社會思維。
  • 呼籲文化部應從主管業務中,如地方文物館、文化館及相關文化活動,促進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互相尊重與理解。
  • 建議文化部應給予原住民族團體更多支持,特別是人口稀少的族群,即使計畫書寫作能力較弱,也應考量其文化傳承的重要性。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建議中正紀念堂轉型可考慮作為國會殿堂,其廣場可供民眾示威抗議,並要求文化部列入討論方案。
  • 指出新北市是六都中唯一缺乏中大型表演設施的地區,關切新北表演藝術中心(大台北新劇院)BOT案進度。
  • 質疑新北表演中心BOT案大幅增加商業設施與住宅比例,劇院面積縮水,恐引發社會反彈,成為「大巨蛋縮影」,要求文化部重新評估。
  • 呼籲文化部檢討故宮博物院缺乏捷運連接的交通困境,並出版精美的文化觀光地圖,提升台灣文化觀光吸引力。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考驗部長對ACG(動畫、漫畫、遊戲)產業的了解,並肯定其回答。
  • 以日本茶壺與永不脫落螺絲的「卡榫」工法為例,強調傳統工法與文化傳承對創新的啟發,呼籲文化部充分體現文資法精神。
  • 要求部長儘速解決台北機廠保存問題,無論有償或無償,將其作為工業技藝學習殿堂。
  • 肯定部長提出的文化會報,認為其能促進跨部會合作,落實文化治理。
  • 要求部長在最短時間內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完備子法並限期地方政府完成自治條例,讓文創法真正動起來。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應制定「文化預算或文化經費編列管理法」,從法制上保障文化預算逐年提升,中期目標達總預算1.5%,長期達2%。
  • 指出國人閱讀率偏低,建議文化部採取更積極作為,如租稅獎勵、文化消費券或圖書消費券(針對弱勢家庭及學生試辦儲值卡),以提振閱讀率。
  • 呼籲文化部應有方法、步驟與策略,提升台灣文學的世界能見度,讓優秀作品有機會登上國際舞台。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呼籲文化部應從文化開始改變台灣長期以來「重西輕東、重北輕南、重本島輕離島」的城鄉差距問題。
  • 要求文化部大力協助宜蘭中心文創園區的開設,並重視宜蘭的文化建設與人物,如黃春明與莊進才老師。
  • 針對「鼓勵青年留鄉與回鄉」及「高齡人口文化近用」計畫,建議文化部應主動創造就業機會,結合地方博物館辦展覽,並參考說故事方式,由長者擔任導覽員,傳承在地故事。
  • 強調文化部應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避免政策推動與地方意見不一致,造成困擾,並肯定部長對宜蘭傳藝中心的積極回應。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北表演中心BOT案被外界稱為「大巨蛋翻版」,指出其從文化劇場變更為商業開發,增加商辦與住宅用地,劇院席次縮水,且變更過程涉及弊案。
  • 指出該案在看守政府期間、部長上任前急於簽定,不符國會要求,要求部長徹查程序與內容,並認為該案不應進行。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認為蔡總統重視文化發展,並將致力於提振文化經濟,積極與產業界溝通。
  • 強調文化基本法將是可行、務實、可用之法律,並將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 承諾積極爭取文化部預算實質增加,並建請行政院成立文化會報,結合跨部會預算發揮綜效。
  • 承認總統就職典禮中對原住民族的描述不妥、受到歧視,表示感同身受並引以為戒,個人感到抱歉,承諾未來政府儀典將避免此類錯誤。
  • 說明文化部將努力強化本土影視產業產製端與打通通路,提升本土節目能見度,並將與NCC協商冠名權問題。
  • 表示中正紀念堂轉型應由社會討論先行,文化部扮演平台凝聚共識,目前無拆除選項,將從法規面、法制面及社會共識周全思考。
  • 承諾積極推動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並將文化資產保存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與交通部、台鐵局會商台北機廠撥用問題,朝無償撥用方向努力。
  • 回應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及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建設進度,提供最新預估竣工、驗收及營運時間,並承諾將承擔海音中心觀眾座椅等設施的擴充經費。
  • 承諾將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思考相關政策,讓更多部落族人參與考古,並加速成立漫畫基地,支持創作者。
  • 同意將儘速與公共工程委員會討論採購法改革,並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從小培養孩子欣賞能力及閱讀習慣。
  • 承諾在8月底前提出文化部整體政策規劃,包括文創產業發展政策,並將積極推動文創法子法完備與地方自治條例制定。
  • 強調文化部將維繫宜蘭傳藝中心典藏、研究、推廣及人才培育功能,並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

施國隆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文資局每年舉辦2次考古遺址專業人才培訓,分別針對行政人員及文史工作室。

陳冠甫 文化部文資司司長

  • 說明新北表演中心BOT案首次失敗原因是提出的住宅比例過高,後續行政院不同意政府自建或補助方式。
  • 解釋最新BOT案版本增加了樓地板面積,但劇院坪數縮水,住商辦比例大幅提高,以增加企業投資誘因。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一:確保台中市立高中職辦學品質與經費員額,並督促市府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

核心議題

為確保民國106年台中市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後的辦學品質,避免經費不足和員額編制縮減,要求教育部承擔補助台中市64.2億元經費,並督促市府配合編列5年50億元預算,依校務需求提供資源協助,促進高中職均優質化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確保台中市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後的辦學品質,要求教育部承擔補助經費,並督促市府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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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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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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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二:督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完成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法規,並追蹤管考

核心議題

為落實十二年國教政策,齊一全國高中職辦學品質,要求教育部督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完成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訂定之法規,並將各縣市訂定期程列入追蹤管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督促地方政府完成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法規,以落實十二年國教並齊一辦學品質。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巧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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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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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三:檢討游泳池教學實施規範,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並爭取經費補助

核心議題

鑒於各縣市游泳池教學實施條件差異,不宜一致性規範,建議教育部儘速研修相關法令並檢討現行方案,在新方案訂定前,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課程及經費籌措,並協助爭取經費補助各校辦理游泳教學。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檢討游泳教學實施規範,考量各地差異,並協助地方政府爭取經費補助。

許智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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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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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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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四:活化閒置學產基金學產地,與地方政府合作發展教育、體育、青年用途

核心議題

鑒於學產基金經營中存在大量學產地閒置狀況,建議教育部應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通盤考量閒置學產地,必要時提供作發展教育、體育、青年發展之用,如運動設施和實驗教育興學,充分發揮學產地功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應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活化閒置學產地,使其用於教育、體育、青年發展等用途。

許智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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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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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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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五:譴責教育部前部長吳思華藐視國會決議,將大學合併案送呈行政院

核心議題

鑒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於5月5日會議中決議暫緩推動新竹教育大學與清華大學合併案,教育部亦曾同意,然而教育部卻仍將相關合併案送呈行政院,此舉明顯違反委員會決議,特此提出譴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時任教育部長吳思華藐視國會決議,未暫緩大學合併案卻仍送呈行政院。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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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六:要求體育署說明2017WBC世界棒球經典賽放棄申辦緣由並研議改善機制

核心議題

鑒於棒協主動放棄申辦2017WBC世界棒球經典賽主場賽事引發爭議,且棒協說明前後不一、轉嫁責任,要求體育署應對外說明放棄申辦緣由,並於2個月內研議改善協助國內單項協會申辦重大國際賽事之作業機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體育署說明2017WBC世界棒球經典賽放棄申辦緣由,並研議改善協助單項協會申辦國際賽事之機制。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修正通過。
  • 體育署應於今日(5月19日)針對本次賽事之放棄申辦相關緣由對外說明。
  • 體育署應於2個月內針對協助國內單項協會申辦重大國際賽事之作業機制研議改善,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七:檢討學產用地承租辦法,解決租金調漲導致弱勢家庭負擔加重問題

核心議題

鑒於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調漲,導致學產用地租金隨之提高1至3倍,使承租學產地的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負擔加重,造成政府與承租人糾紛,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產用地承租之相關辦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產用地承租辦法,解決租金調漲對弱勢家庭造成的衝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鍾佳濱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修正通過。
  • 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以書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54201
卷/期/冊
105/42/1
發布日期
2016-06-1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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