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業務報告與司法改革質詢:聚焦特偵組、獄政、兩岸司法互助及人權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5-3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聽取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業務報告,內容涵蓋司法風紀、打擊犯罪、司法互助、獄政改革、廉能政府等。委員質詢聚焦於特偵組存廢、檢察官行政中立、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政策、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保外就醫條件、死刑存廢、監獄超收問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原住民族權益等,部長針對各項議題提出說明與承諾,並有部分爭議待後續討論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案及「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審查關於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相關草案,以及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的法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討論。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法務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含「開放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政策」及「兩岸溝通機制若中斷對在大陸受羈押之我國詐欺嫌疑人後續司法互助影響」),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法務部報告近期重要業務辦理情形及未來施政重點,涵蓋端正司法風紀、打擊犯罪、推動司法互助、加速獄政改革、深化司法保護、落實人權法治、建構現代法制、強化行政執行、建立廉能政府、強化資訊系統再造功能、深化調查作為等面向。
- 特別聚焦於「開放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政策」及「兩岸溝通機制若中斷對在大陸受羈押之我國詐欺嫌疑人後續司法互助影響」兩大議題。
相關爭議
- 特偵組存廢與檢察官行政中立:柯建銘委員質疑特偵組存廢、檢察官行政中立及濫權問題;邱部長表示對增設司法單位持審慎態度,並承認特偵組與其他機關有疊床架屋問題,需檢討。
- 廉政署監聽爭議:段宜康及柯建銘委員質疑廉政署監聽立法委員電話及調閱通聯紀錄;廉政署賴署長否認,但邱部長承諾將會好好的檢視。
- 政風主管輪調與地方連結:段宜康委員指出新北政風處長長期追隨特定首長,質疑政風主管調動機制不嚴謹;邱部長承諾將檢討。
- 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政策:許淑華及李彥秀委員質疑此政策在失業率高、國營事業進用標準等背景下,對社會觀感、安全網的衝擊,以及與勞動部、經濟部溝通不足的問題。邱部長表示會謹慎篩選,並強調是輔助性機制,名額不可能多。
- 兩岸司法互助與政治情勢:許淑華委員質詢若兩岸溝通機制中斷,對詐欺嫌疑人遣返及後續司法互助的影響;邱部長表示目前溝通持續,且兩岸共打成果不錯,可能性不高,但委員強調政治現實,應向總統反映。
- 保外就醫條件與政治事件:江啟臣及李彥秀委員質詢陳前總統參加活動是否違反保外就醫條件,法務部態度應明確;邱部長表示中監會依法秉公處理,但無法就個案預先回應,引發委員不滿其迴避態度。
- 死刑執行與廢死爭議:許毓仁及江啟臣委員質詢邱部長對死刑執行的態度及廢死議題;邱部長表示會按既有機制慎重處理,但廢死漫長,目前無急迫性。
- 監獄超收與犯罪類型:江啟臣委員質疑監獄人滿為患的根本原因(毒品犯最多),強調應從源頭解決而非僅擴建監獄或推動日間外出;邱部長認同此點,並表示將建置以反毒為主的社會安全網。
- 檢察官起訴門檻與權責:周春米及顧立雄委員質疑檢察官濫行起訴、偵查不公開、權責不符(特別是專組辦案中主任檢察官不具名)等問題,並提出訴偵合一、二審蒞庭等建議;邱部長表示同意檢討,並將邀集檢察總長與檢察長討論。
- 同性婚姻合法化進度:尤美女委員質詢同性婚姻合法化進度,指出法務部研究已多但進度緩慢;邱部長表示支持伴侶法制化,並承諾加速期程。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質疑特偵組存廢問題,認為其已淪為政治工具,應嚴肅討論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的修正。
- 強調檢察官應行政中立,不介入政爭,避免濫權違法監聽、押人取供、濫權起訴等問題。
- 建議檢察官偵查與起訴應分交2人處理,以落實權責相符。
- 要求落實檢察一體,所有處分應書面化,並確保檢察長有擔當勇於領導辦案。
- 主張假釋制度應透明化、標準化,依監獄行刑法規定該放就放,避免私設刑堂。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詢問邱部長對執行死刑的態度,以及是否會在任內推動廢除死刑。
- 質疑林全院長撤告太陽花案定調為政治事件,法務系統判別政治事件的標準,並擔憂對基層警察士氣的打擊。
- 關切資恐防制問題,指出政府網站頻繁遭攻擊且回復時間長,要求法務部加快資恐防制法案的推動。
- 要求法務部提供在其他國家處理全球詐欺案件的具體SOP,並關切肯亞案中被羈押國人遣返的進度與兩岸司法互助的默契。
- 要求部長直接面對問題,不迴避,並明確處理詐欺案的SOP。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本身未設政風處,僅有任務編組的政風小組,認為應檢討。
- 指出新北政風處長李黎顯長期追隨特定首長,質疑政風主管調動機制未被確實執行,要求部長檢討。
- 質疑調查局調查專員在金門等偏遠地區長期任職(超過15年),恐與地方產生不當連結,要求調查局澈底落實調動。
- 明確詢問廉政署是否曾監聽其電話或調閱其通聯紀錄,要求法務部立專案調查並給予交代。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開放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的立意,但質疑國營事業媒合的標準,以及對社會失業人口的影響。
- 詢問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是否有戒護人員陪同,以及受刑人薪資的分配方式。
- 關切監獄超收問題,詢問目前全國無超收的監獄,並建議改善收容環境。
- 質疑兩岸共打協議若因政治情勢中斷,法務部將如何推動後續工作,並建議部長適時向總統反映務實的兩岸政策。
- 強調受刑人外出就業政策需更嚴謹的篩選標準,避免外力介入,並關注對社會安全網的影響。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檢察官體制下濫行起訴問題,期望檢察制度能真正中立,不受外力影響。
- 指出臺北監獄擴建工程進度延宕,執行率僅32.53%,質疑矯正署官員未積極任事。
- 批評保外就醫規定缺乏具體細節,導致審核標準不明,可能造成人命損失,要求法務部明確改革。
- 強調獄政主管機關應積極作為,為成功找方法,而非為失敗找藉口,避免因疏失造成人命損失。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邱部長對獄政改革的重視,強調監獄應兼具教化功能,並協助受刑人回歸社會。
- 建議法務部推廣「監獄犬計畫」,讓受刑人照顧流浪狗,對其身心健康及社會化有益。
- 呼籲法務部積極追緝潛逃至中國的重大經濟犯,並運用沒收新制追討其在兩岸的犯罪所得,以彌補臺灣被淘空的財產。
- 建議若符合再審或洗錢防制法規定,可針對已判刑確定或追訴期將屆的潛逃犯,啟動沒收程序。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蔡總統提出的司法改革三大方向是否已與司法院達成共識,並擔憂推動上的阻礙。
- 關切如何革除不良司法官,並詢問邱部長對審判體系法官改革的看法及「恐龍法官」問題。
- 指出毒品問題嚴重,特別是K他命氾濫及校園吸毒,詢問法務部如何從源頭阻絕毒品及放寬校園驗尿限制。
- 關切印尼毒品案中臺灣人的角色及在印尼服刑臺人的犯罪紀錄,要求法務部提供相關統計資料。
- 強調監獄人滿為患與毒品氾濫關係密切,建議將吸毒者視為病患,並加強戒治輔導。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業務報告詳細,並關切檢察官辦案能力、司法風紀及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問題。
- 詢問邱部長認為一個優秀、稱職的檢察官應具備哪些條件,並強調應嚴守偵查不公開、程序正義,拉高起訴門檻,辦案時不能有藍綠偏見。
- 指出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違反現象,如小燈泡事件中家屬對案情了解不及媒體,要求法務部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舉發與處理機制。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將電話詐騙列為「排怨計畫」優先查緝案件,並期望新政府能讓民眾對法務部有感。
- 指出民眾對檢察官辦案公正性不信任比例高達76%,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革以提升民眾信任。
- 質疑案件偵查拖延問題,以北檢103年偵字第18188號案件為例,要求法務部與各地檢署列管超過期限的未結案件。
- 質疑受刑人外出就業執行方案中「在監執行超過3個月、行狀善良者即可外出就業」的條件過於寬鬆,並建議累犯、性侵或重大犯罪者不適合外出就業。
- 建議將受刑人外出就業薪水提撥更多比例(高於現行12.5%)作為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 關切兩岸溝通機制若中斷,對在大陸受羈押詐欺嫌疑犯後續司法互助的影響,並詢問新政府是否有第三次協商的確切時間表。
顧立雄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強化檢察官專組辦案結構,如何達到權責相符,特別是主任檢察官在起訴書上不具名導致有權無責的問題。
- 建議專組辦案的檢察官應聯名起訴,並讓偵查檢察官能延續到公訴蒞庭,以確保案件追訴的連貫性與品質。
- 批評檢察官人力配置失衡,一審檢察官最忙,二、三審檢察官經驗豐富卻無法有效參與實質辦案,導致司法信賴難以建立。
- 主張應建立檢察官濫訴的課責機制,避免一審判無罪後,檢察官仍堅持上訴造成人民纏訟痛苦。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以古金水案為例,強調檢察官辦案對人民的影響,並呼籲司法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習俗。
- 指出原住民族因使用祖先土地或傳統獵捕、採集而觸法,導致許多纏訟案件,建議法務部建立機制避免檢察官濫訴。
- 批評土地法第14條及施行法對河道一定限度內土地的規定模糊,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要求法務部建議內政部修法明確化。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肯定邱部長業務報告完整,並指出法務部工作繁重,人民期待深。
- 關切同性婚姻合法化進度,指出蔡總統曾公開支持,且法務部已有多項研究顯示民眾支持,要求法務部儘快提出期程表與修法建議。
- 建議伴侶法不應僅限於同性戀,應擴及異性戀中不願結婚的同居伴侶,以符多元需求。
- 肯定部長對監所人權的重視,但擔憂落實「一人一床位」可能導致狹小空間硬塞床位,壓縮地板犯人空間,要求配套措施應更細膩。
- 建議在監所屋頂加裝太陽能板,結合政府發展綠能政策,改善舍房隔熱並產生電力,同時解決監所悶熱問題。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詢陳前總統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是否違反保外就醫條件,要求法務部對此事件的態度應明確,避免模糊標準影響司法公平性。
- 詢問邱部長在任內是否會執行死刑,並強調臺灣社會對廢死議題的共識尚未形成。
- 質疑監獄人滿為患的根本原因(毒品犯、公共危險罪最多),建議應從根本解決這些犯罪問題,而非僅擴建監獄或推動日間外出工作。
- 呼籲法務部加強各部門橫向溝通,共同努力從教育、司法、制度面、法律改革來解決犯罪問題。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批評邱部長在陳前總統保外就醫議題上迴避問題,未明確回應參加活動與就醫有無關係,認為法務部應有沙盤推演。
- 質疑受刑人日間外出工作政策的成熟度,擔憂對社會安全網的衝擊、失業人口的影響,以及勞動部、國營事業是否已充分溝通與支持。
- 強調應優先讓犯行較輕的受刑人外出工作,並對犯行較重者提出更完整的管制與輔導機制,避免社會恐慌。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肯定蔡總統務實的兩岸政策,並強調兩岸關係對臺灣的重要性,特別是共同打擊犯罪。
- 詢問520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會否停擺,邱部長表示可能性不高,因雙方皆務實面對且有合作默契。
- 呼籲法務部在兩岸共打中,應獲得更多彈性,聚焦於共同打擊犯罪的實質目標,而非過度拘泥於名稱或國格等非主要職責。
- 要求法務部提供新通過的法律(如沒收新制、公務人員退休金追繳、利衝法)對檢察官辦案的影響及相關宣導機制,以確保所有檢察官都能善用新工具。
相關人員回應
邱太三 法務部部長
- 表示接任時機承先啟後,將挑起司法改革、年金改革及轉型正義的歷史責任。
- 對特偵組存廢問題持審慎保留態度,承認其與其他機關有疊床架屋問題,需檢討。
- 認同檢察官偵查與起訴應分交2人,但礙於人力問題,會努力改善。
- 承諾未來檢察長會議將討論檢察一體的落實,並要求檢察長勇於擔當領導辦案。
- 支持假釋制度透明化、標準化,修正草案已接近完成,將依監獄行刑法規定辦理。
- 強調死刑執行是既有機制,法務部會慎重處理,但廢除死刑是漫長過程,目前無急迫性。
- 針對太陽花案撤告,表示尊重告訴人考量,若為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有實質意義。
- 承諾會積極推動資恐防制法案,並在院會反映資安問題。
- 說明國人在第三地詐欺案,會透過刑事警察局、外交部等管道獲取情資,並與大陸溝通處理模式。
- 表示兩岸司法互助業務持續進行,針對詐欺犯處理秉持「先共同偵查,後協商追訴」共識,並將研商跨第三地犯罪原則。
- 說明獄政改革將檢視受刑人犯罪類別,特別是毒品犯、公共危險罪,希望透過中介管道讓非暴力型犯人提早回歸社會。
- 指出監獄超收問題將透過移監、擴建外役監及現有監獄來解決,目標是3到5年內達到一人一床位。
- 支持同性伴侶法制化,並承諾加速相關法制作業期程,將所有期程儘量縮短。
- 同意監所屋頂加裝太陽能板的建議,並已與行政院長溝通,將與經濟部協調推動。
- 表示會監督臺中監獄依法秉公處理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申請,評估其參加活動是否與醫療無關。
- 承諾法務部將努力檢討毒品氾濫問題,建置以反毒為中心的社會安全網,並加強跨部會合作。
賴哲雄 廉政署署長
- 回應法務部未設政風處是部會層級的組織編制選擇,目前設有政風小組任務編組。
- 說明政風主管原則上一任3年可續任1次。
- 明確報告廉政署沒有監聽或跟監柯建銘委員和段宜康委員的電話,也沒有調閱通聯紀錄。
汪忠一 調查局局長
- 說明調查局主管是調動職務,一般同仁以調動業務為原則,業務每4年調整一次。
- 解釋調查專員長期駐地問題有實務困難,如職缺限制、家庭因素及離島偏遠地區誘因不足,導致部分同仁不願調動。
- 表示委員提示後,調查局已有政策並儘量執行調動,但仍面臨實務困難。
巫滿盈 矯正署署長
- 說明八德外役監有30多名收容人在私人環保公司上班,由公司派交通車接送,主管戒護,目前無脫逃情形。
- 表示受刑人外出工作薪資由監獄與廠商談定,每天約670元工作8小時,納入監獄作業收入,按監獄行刑法規定分配勞作金,外出工作受刑人每月約可領4,000元。
- 指出少年機關及東部部分機關沒有超收,會進行機動移監紓解北部監所壓力。
- 說明臺北監獄擴建工程因建築師意外及地下管線問題,硬體預計今年9月完工,內部裝修預計明年10月完工啟用,整體進度有所延宕。
- 說明保外醫治條件為罹重病在監獄無法適當治療者,或有生命危險、衰老、身心障礙、懷胎5個月以上等情況,由健保合作醫院醫師評估。
- 表示監獄犬計畫目前僅為文康活動,提供收容人心靈陪伴,不算是技能訓練,且涉及給養費、衛生及空間問題。
- 說明受刑人日間外出就業方案,入監3個月是基本條件,但實際篩選會考量假釋或期滿前半年至1年,旨在提供社會銜接的中介處遇,避免出監後適應不良。
- 指出監獄行刑法第26條之2規定排除毒品犯日間外出,但矯正署認為毒品犯更需要更生與就業協助,故準備修法讓其也能外出就業。
- 說明屏東監獄已試推太陽能板,評估在監獄屋頂加蓋太陽能板可產生綠能電力並有助隔熱,正與廠商洽談,並盤點雲林二監、彰化看守所等適合地點。
陳文琪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
- 說明兩岸司法互助是在協議架構下設定的聯繫管道,經過授權,對應大陸的公檢法司,也是他們中央層級授權的聯繫窗口。
林邦樑 檢察司司長
- 說明每年各高檢署、高分檢會進行業務檢查,將未結案件列為檢查重點,以避免案件拖延。
- 表示若每個案子都要求專組檢察官及主任檢察官具名,實務操作上會有困難,但參與辦案的檢察官具名已有案例(如力霸案)。
- 指出訴偵合一、二審蒞庭等建議牽涉檢察署人力配置及空間問題,若能克服,各檢察署應會對自己辦的案子負責。
相關後續
- 法務部將持續檢討特偵組存廢與檢察官行政中立等問題,並強化檢察官專組辦案結構人力。
- 法務部將加速推動同性伴侶法制化期程,並將持續研究設置國家人權專責機構的可行性。
- 法務部將持續與大陸地區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並研商跨第三地犯罪之處理原則。
- 法務部將針對監獄超收問題,透過移監、擴建及增建外役監和現有監獄來改善,目標是3到5年內達到一人一床位。
- 法務部將研擬「新興混合型毒品防制計畫」並研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設立毒品防制基金,以提升反毒綜效。
- 法務部將全力配合司法院及相關部會研修「刑事訴訟法」及其他特別法,確保沒收新制於7月1日施行前法制全面到位。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委員如有提出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回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4301
- 卷/期/冊
- 105/43/1
- 發布日期
- 2016-06-1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