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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業務報告與改革質詢:聚焦轉投資事業、年金及長照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0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聽取退輔會主任委員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肥貓」爭議、高階經理人薪酬透明度、交叉持股規避監督、年金改革方向、長照服務轉型與榮家資源共享等議題。多位立委對退輔會的存廢與組織改造提出質疑,主任委員則承諾將進行全面檢討與改革,並提出解決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退輔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退輔會的業務執行現況與未來重點工作,特別關注其轉投資事業的經營管理、高階經理人任用與薪酬透明度,以及在募兵制推動下,對退除役官兵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和長照服務的強化與改革。
  • 會議亦深入探討退輔會組織的存廢爭議、年金改革意見蒐整,以及如何優化其醫療體系與資產運用,以符合國家整體政策與社會期待。

相關爭議

  • 退輔會存廢與組織定位:多位立委質疑退輔會應否裁撤或改隸國防部,引用時代力量提案及民進黨國防藍皮書。李主任委員堅決反對裁撤,認為退輔會對募兵制成功與軍人照顧至關重要。
  • 轉投資事業「肥貓」爭議與薪酬不透明:立委羅致政、王定宇、劉世芳等指出,退輔會轉投資公司高階經理人薪資高於在職時 2 至 3 倍,且資訊不公開。退輔會辯稱涉個資法等,但承諾檢討透明度。
  • 18%優惠存款續領爭議:立委王定宇揭露,轉任退輔會投資事業的高階經理人仍續領 18%優存,違反行政院 2010 年決議。退輔會坦承此情況並將檢討。
  • 交叉持股規避國會監督:立委王定宇、林昶佐、徐永明等質疑退輔會透過交叉持股,使其轉投資公司持股未達 50%而規避立法院監督。退輔會引用最高法院判例,但承諾檢討實質控制力與監督機制。
  • 轉投資事業用人及專業性:多位立委批評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職位多由退役將領或會內高官擔任,缺乏專業經理人能力,且要求應有勞工代表。李主任委員承諾放寬甄選條件,納入民間專才,並考慮勞工代表。
  • 榮家空床率與資源共享:立委蔡適應、徐志榮、呂孫綾等關切榮家高空床率,建議開放予一般民眾。退輔會表示已試辦開放,但需報行政院核定,並強調榮民優先安置原則。
  • 原住民族土地返還:立委蕭美琴、陳歐珀、廖國棟等提出退輔會轄管土地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應配合轉型正義政策予以返還。退輔會表示願朝此方向努力,並配合國家資產活化政策。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肯定退輔會新任主委的改革用心,並提出「新官三把火」應處理高層肥貓、經營績效及年金改革。
  • 指出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薪資普遍高於退役前 2 至 3 倍,形象不佳。
  • 建議推動「旋轉門條款」,限制會內人員 3 年內不得轉任轉投資事業,並應全面開放民間專業經理人參與經營,以提升收益。
  • 提議將半年發放的退輔金改為按月發放,以符合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公平正義原則。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事業單位公開透明高階主管薪資報酬與福利,比照其他部會,不應以個資法規避。
  • 揭露退輔會轉任事業主管仍續領 18%優惠存款,違反行政院 2010 年決議,要求立即改正。
  • 質疑退輔會透過交叉持股規避立法院監督,要求將實質控制逾 50%的公司列為受監督單位。
  • 批評退輔會法規會私下電話詢問而非正式公文處理國會質詢,要求檢討作業流程。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不贊同裁撤退輔會,但認為其組織與職能應大幅改革,以避免「肥貓」詬病。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多由退役將領擔任,薪資高於部會首長,建議直接廢除《退輔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
  • 建議退輔會將重心放在配合政府長照制度,培訓退伍官兵投入長照人力,而非持續經營轉投資事業。
  • 要求主委 3 個月內提出大破大立的退輔會改革構想,包括廢除不合時宜的規定、改造組織職能、配合募兵制與長照服務。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反對裁撤退輔會或將其改隸國防部,認為會造成權責不清、效率低下,並削弱募兵制誘因。
  • 不贊成整併國軍與榮民醫療體系,認為榮總體系應與衛福部整合互補,有效擴及醫療資源,而非讓急診室爆滿。
  • 強調退輔會應提出明確論述,爭取其存在的價值,避免成為「末代主委」。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委設立部落格或 Facebook,延續過去與基層官兵的良好互動,直接傾聽榮民榮眷心聲。
  • 關切榮家高空床率與資源共享計畫進度,並要求提供相關公文副本。
  • 追問「歐欣環保」釋股及「國華海洋」轉型進度,並確認退輔會已暫停成立保全公司。
  • 指出退除役官兵轉業最多為保全業,安置率與持股率不符法定要求,反映專長訓練不足。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事業模式,指出美國、日本、法國等國家退伍軍人相關單位均無轉投資公司,建議退輔會應回歸輔導與職訓核心職能,單純運用基金投資。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恭喜新主委上任,肯定其過往表現,但憂心退輔會遭裁撤,呼籲主委提出論述捍衛其存在價值。
  • 支持榮家開放空床給非榮民,但強調不能排擠榮民權益,需確保榮民優先入住。
  • 關切含瘦肉精美豬進口對健康的影響,建議退輔會修訂膳食管理要點,限制榮家及榮總醫院伙食不採購美豬。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強調即便退輔會整併,其業務仍會轉由其他專責部門處理,如新聞局整併案例。
  • 要求退輔會提供實質控制過半(含交叉持股)公司的名單,以利國會監督。
  • 要求退輔會提供所有轉投資公司退休金提撥狀況列表,以保障勞工權益。
  • 主張轉投資公司董監事會應設勞工代表,以保障退休士官兵的勞動權利,並批評退輔會以股權影響力有限為由推託。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退輔會對欣字輩天然氣公司股權轉讓資料的回覆敷衍,缺乏監督機制,要求重新提供公開透明的資料。
  • 指出多年前欣字輩公司股權轉讓資料曾公開,質疑為何現在不能,應比照過去方式公開所有轉讓細節。
  • 關切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安置率低於持股率的問題,指出 103 年有 8 家公司不符規定,且持續惡化。
  • 質疑退輔會對安置率不佳的公司除了撤股外,是否束手無策,認為應有其他改革途徑,並提升專長訓練以符合高技術性公司需求。
  • 呼籲退輔會將改革視為優先任務,改變外界對其「肥貓」與經營不善的質疑,讓轉投資事業發揮實質效用。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成功推動募兵制,可作為退輔會改革參考。
  • 強調退輔會存在對退役軍人就業、就學、就醫、就養的照顧至關重要,裁撤將對國防部造成沉重負擔,且經費來源成問題。
  • 質疑榮民醫療體系若併入衛福部,其專業護病比與長照預算不足將難以維持現有照顧水準。
  • 呼籲政府不應為改革而改革,應重視榮民權益與軍人尊嚴,並增加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避免激化對立。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應配合國家整體政策,有效利用其龐大資產,而非僅限於退伍軍人使用。
  • 關切花蓮壽豐自費安養中心閒置空間,建議交由國產署活化,並透過跨部會合作引進民間資源,維持社福或弱勢照顧用途。
  • 肯定退輔會長良有機專區的成功經驗,並支持在花蓮農改場設立有機農業研究中心,輔導原住民退伍軍人就業。
  • 強調應保障退伍軍人,尤其原住民退伍軍人在地就業機會,提升其生活品質與文化傳承。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為全台 12.4 萬座榮民孤墳請命,批評政府對亡故榮民殯葬事務只做一半,遺產解繳國庫卻遺忘孤墳,有違慎終追遠精神。
  • 強調榮民孤墳並非無主,政府應負起責任,建議退輔會主政召集相關單位,編列預算,於 3 個月內提出妥善處理方案,給予英靈尊嚴歸屬。
  • 指出員山鄉第一公墓多座榮民孤墳被野草湮沒,對比國外重視陣亡將士遺骨返鄉,台灣應向國際學習。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未來存廢問題,強調其存在對於照顧退伍軍人及吸引年輕人從軍具有必要價值。
  • 認為退輔會應強化功能、調整組織,並有效管理事業單位,避免「養肥貓」形象。
  • 呼籲政府應恢復軍人尊嚴,提供足夠誘因吸引年輕人從軍,並確保退伍軍人有好的生涯安排。
  • 關切榮總醫療體系功能與定位,質疑其為何不能併入國防部或衛福部,要求退輔會說明其重要性。

邱委員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李主委戮力為公,認為退輔會的定位、存廢或轉型可討論,但應循序漸進,先汰弱存強,強化功能。
  • 建議退輔會不應多角化經營,應專注於照顧榮民榮眷本業,並強化募兵制退除役官兵的退路照顧。
  • 強調轉投資事業應考量績效與用人專業性,建立汰弱存強機制,避免酬庸安插人事。
  • 支持高雄榮總成立熱帶醫學中心,帶動地方醫學研究能量,提升醫療服務。
  • 建議退輔會對新榮民(年輕、低階士官兵)的就業、就學照顧應更為加強,資源分配應由下而上,給予需求強度最強的族群。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關切募兵制下青壯與低階退除役官兵的就業競爭力,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配合,強化軍中第二專長培養與退伍後就業輔導。
  • 要求退輔會提供士官兵在軍旅生活中所培養第二專長項目的統計表。
  • 指出榮家空床率高,建議配合長照政策轉型,提供一般民眾所需資源,並積極推動資源共享計畫。
  • 詢問退輔會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的指紋驗證機制與查核措施,以避免冒領問題。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質疑民進黨國防藍皮書將退輔會併入國防部的規劃,並詢問李副主委是否支持此方向。
  • 強調退輔會對 39.6 萬榮民照顧的重要性,不能廢除,並呼籲主委勇敢向執政黨建議。
  • 肯定退輔會榮家及榮服處對榮民的照顧,特別是花蓮地區,並建議增加照服員及榮服處組長薪資、支援玉榮、鳳榮日托服務與榮家設備更新。
  • 呼籲年金改革應傾聽民意,避免造成對立,並考量軍人特殊性,確保軍人尊嚴與權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李主委對退輔會轉投資民營公司的具體改革構想,特別是退休人員轉任問題。
  • 指出泛亞工程承包蘇花改工程時,與原住民發生多起勞資糾紛和意外事故,呼籲應將此納入評比考核,並照顧原住民就業。
  • 肯定臺中榮總醫療品質與服務態度,但建議主委關注埔里榮總分院醫療設備及醫護素質的提升。
  • 關切清境、武陵、福壽山等農場對地方(尤其是原住民鄉鎮)的回饋機制,要求比照國防部訂定回饋預算。
  • 請求退輔會協助翠華村遷村,提供福壽山農場天池土地安置危險部落災民,強調離災不離村原則。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李主委對民進黨國防政策藍皮書中退輔會改隸國防部主張的立場,認為其應支持執政黨政策。
  • 批評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安置率長期未達標、經營本末倒置,且高階經理人薪資高於在職時,資訊不透明,是「肥貓」問題。
  • 要求退輔會立即公布轉任事業體董事長、總經理的薪資,並指出其薪資高於在職時是「違規」或「違法」。
  • 認為退輔會因過去表現不佳而人人喊打,強調若主委無法推動改革,應依民進黨智庫研究裁撤併入國防部,回歸正常文官體系。

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退輔會主任委員

  • 承諾將延續既有規範並與時俱進檢討改革,將重心放在支撐募兵政策,輔導 4 至 9 年基層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
  • 表示將結合榮民醫療體系、榮服處及榮譽之家,建構完整長照網絡,並積極蒐集榮民年金改革意見,爭取合理權益。
  • 坦承轉投資事業存在「肥貓」問題,承諾全盤檢討薪資結構、薦派制度及專業經理人條款,並願意接受民間專業經理人參與經營。
  • 同意檢討旋轉門條款,接受委員提出會內任職人員 3 年內不得轉任轉投資事業的建議。
  • 同意將轉投資事業的高階經理人資格放寬至校官,並納入民間具專長人才,同時強化考核機制。
  • 表示將全盤檢討榮家空床問題,試辦開放給一般民眾,並強調榮民優先安置原則。
  • 針對美國豬肉含瘦肉精問題,表示會採用高標準照顧榮民食安,並檢討是否修訂要點避免採購。
  • 針對榮民孤墳問題,承諾將全盤瞭解全國狀況,統籌規劃並建議政府形成決策,不推卸責任。
  • 強調退輔會不應裁撤,因其在照顧退伍軍人、支撐募兵制、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上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
  • 承諾在 3 個月內提出退輔會大破大立的完整改革構想,包括廢除不合時宜的規定、改造組織職能,並全力支持有機農業研究中心的設立。
  • 表示將強化榮服處功能,並支持將榮家與地方政府資源共享,普及化服務照顧。

黃進興 退輔會法規會執行秘書

  • 解釋事業單位薪資不公開是依據個資法、檔案法第 18 條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規定。
  • 澄清曾以電話向行政院法規會沈淑妃簡任秘書詢問交叉持股問題,但未發公文。

楊駕人 退輔會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轉任事業單位高階經理人月退俸立即停止,但 18%優存因國防部政策未修仍可領取。
  • 指出交叉持股超過 50%的公司,依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不被認定為國營事業,故不需受立法院監督。
  • 表示「歐欣環保」正在進行有形資產鑑價以辦理釋股,「國華海洋」已改名「國華實業」,正評估轉型與募兵制結合。
  • 確認成立保全公司已依立法院決議暫停。
  • 說明安置率低於持股率的公司,因股權未過半無法介入經營,曾提議撤股但被立法院決議不准,目前持續呼籲民股支持安置政策。
  • 解釋部分公司安置率低是因需專業技術證照,且國內景氣影響人員流動,已列入職訓輔導重點。
  • 表示退輔會所屬 25 家公司年營業額平均 437 億元,屬中型公司,持股未過半故不需向立法院報告。
  • 說明武陵農場櫻花季已調整,當地居民憑身分證可免門票,並表示農場會積極協助翠華村遷村事宜。

董龍泉 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處長

  • 說明目前退除役官兵轉業最多為保全業(占約 3.1 成),其次為物流倉儲及企業管理相關行業,保全業比例逐年下降。

趙秋瀛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榮家占床率約 83%,北部榮家幾乎滿床,已試辦開放給一般民眾,並與地方政府協議安置低/中低收入戶老人。
  • 承諾提供委員關於榮家開放予一般民眾需報行政院核定的公文副本。
  • 說明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指紋驗證機制,每半年寄發驗證卡,派員訪視並抽樣送調查局驗證,多年來未發生冒領情況。
  • 說明對於榮家空床率高者才開放一般民眾入住,保留 90%以上占床率的榮家優先安置榮民。

張志範 退輔會參事

  • 說明法國成立國防及退伍軍人事務部,但沒有成立轉投資公司。

呂嘉凱 退輔會主任秘書

  • 承認若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計算,交叉持股確實可能使退輔會對公司有實質控制力。

李文忠 退輔會副主任委員

  • 認為退輔會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並強調其功能不會因併入國防部而更好。
  • 強調退輔會最重視的是做好就養工作,以及針對年輕退役軍士官兵的就業及就學輔導。
  • 指出年金改革與長照是退輔會重要工作,並認為榮總體系在高齡醫學研究方面表現優異,經驗可供民間與其他部會參考。
  • 同意服務照顧應由下而上,將資源分配給需求強度最強的族群,特別是年輕、低階士官兵。

劉俊鵬 高雄榮總院長

  • 表示瘦肉精對人體有妨害,但需視含量及管控。
  • 說明高醫已成立亞熱帶疾病研究中心,高雄榮總非常樂意接受成立熱帶醫學中心的任務。

許惠恒 臺中榮總院長

  • 指出瘦肉精會造成心悸、頭痛等短期症狀,文獻有報告。

張德明 台北榮總院長

  • 表示對瘦肉精沒有特別研究,但量多確實會有影響。

林夏富 退輔會服務照顧處處長

  • 說明榮民墳墓管理依《殯葬管理條例》由縣市政府負責,無主墓經公告無人認領可依法起掘。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吳焜裕及蘇震清等 2 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臨時提案 1 案(關於《退輔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改革檢討),修正為 2 個月內召開改革檢討會議並提交報告。
  • 臨時提案 2 案(關於退輔會恪遵憲法賦予任務,持續維護退除役官兵權益),照案通過。
  • 廖國棟委員與徐榛蔚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在 2 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54501
卷/期/冊
105/45/1
發布日期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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