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財政健全、稅制改革及經濟發展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02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新任財政部長許虞哲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內容涵蓋105年度預算執行、重要法案推動、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委員們就股利課稅、遺贈稅改革、高所得者稅率、跨境電商課稅、彰銀案及公股行庫人事等議題提出質詢,部長及所屬機關首長則就相關政策方向、財政影響及執行細節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數項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研議調整資料查調範圍、加速貨物稅退稅辦理時程,並在加減稅前進行稅制總體檢討,以及召開跨境電商公聽會。
討論事項一
邀請財政部許部長虞哲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由財政部新任部長許虞哲針對中央政府105年度總預算編列與執行、當前重要工作推動、以及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進行業務報告。
- 會議質詢聚焦於財政健全、稅制改革(包括股利課稅、遺贈稅、高所得稅率)、跨境電商課稅、公股行庫管理、反避稅條款、社會住宅政策及新南向政策等議題,探討財政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及租稅公平性。
相關爭議
- 股利課稅調整:多位委員質疑財政部考慮調整股利課稅方式,擔憂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及減稅可能圖利富人;部長則表示會聽取各界意見,但否認會恢復100%扣抵或將45%稅率取消。
- 遺贈稅改革與公平正義:黃國昌、陳賴素美、王榮璋委員認為現行10%遺贈稅率偏低,不符社會公平正義,應予提高;部長雖認同偏低,但表示近期無規劃,未來將檢討。
- 高所得者稅率與攬才留才:賴士葆、羅明才、施義芳、王榮璋委員關切45%高所得稅率可能不利攬才留才,並質疑財政部是否因此考慮調降;部長強調45%稅率會保留,但會檢討專業人才的稅制。
- 財政部政策與經濟發展:吳秉叡、曾銘宗、江永昌委員質疑財政部是否過於注重稅收而忽略財政政策對經濟發展的連動影響,並批評其政策過於保守。
- 跨境電商課稅公平性:余宛如委員質疑跨境電商課稅政策在貨物品質把關、金流掌握及對本土電商不公平競爭的問題,要求財政部召開公聽會。
- 彰銀案處理:余宛如委員質詢部長反對法院判決,堅持上訴的態度,擔憂政府持續僵持對公產的影響。
- 公股行庫人事任命:余宛如、盧秀燕委員質疑公股行庫董事長及高階主管人選的任命過程,擔憂缺乏透明度與專業考量,以及是否受行政院長直接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對股利收入折抵調整的消息感到訝異,認為政策研擬應妥適並充分溝通,以免影響資本市場。
- 提醒財政部在追求收入的同時,應考量財政政策對經濟的連動影響,例如IPO家數減少與證所稅、營所稅抵減的關係。
- 指出國人綜合所得稅率(最高45%加上公司盈餘分配及補充保費)過高,造成攬才困難及稅基流失,建議擴大稅基而非提高稅率。
- 建議財政部應檢討現行土地持有稅累進稅率與交通部觀光飯店土地不得細分等政策的矛盾。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期勉部長成為「財政政策的財長」,不只增加租稅收入和健全財政,更要協助臺灣經濟發展。
- 要求財政部會同主計總處在4個月內,依照國際定義盤存並評估臺灣的財政狀況。
- 強調資本市場是臺灣經濟發展的發動機,應重視資本市場發展,並儘速檢討股票市場相關稅制,以恢復市場機能。
- 贊成若為特定政策(如長照)加稅,但前提必須先進行全面稅制總檢討,補足稅基流失及逃漏稅部分。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在財政紀律、跨境電子商務課徵營業稅及防海外避稅(CFC、PEM)等政策方向的積極作為。
- 主張CFC制度應同時涵蓋法人與自然人,以建立公平稅制,並期待相關修法能加速推動。
- 質疑財政部對遺贈稅改革隻字未提,認為應提高遺產稅率、檢討贈與稅免稅額,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 支持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及設置納稅者保護官,並要求財政部解釋統一發票給獎預算與決算百分之百執行的挪用機制。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關切跨境電商課稅問題,特別是貨物部分,質疑其對本土產業造成不公平競爭及商品品質把關困難。
- 建議財政部在一個月內召集相關部會及電商平台、公協會舉行公聽會,討論跨境電商經營環境。
- 質詢部長對彰銀案判決的上訴態度,擔憂政府持續僵持;並關切公營行庫人事任命的專業性與透明度,期望能開放民眾檢視。
- 質疑財政部對中國「三單合一」跨境電商通關制度的了解與因應進度。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媒體報導財政部將「檢討富人稅」(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45%)及「調高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等稅改優先法案,認為此舉是為富人減稅,將嚴密監督。
- 提醒部長不要推翻前任財政健全方案的政策,避免被冠上「虞哲髮夾彎,欺騙窮人家」的封號。
- 指出股利分離課稅可能導致高所得者大幅減稅,並強調財政紀律的重要性。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強調行政院長要求部會首長應與國會充分溝通,並質詢部長對股利扣抵調整的具體方向,建議可研議分級扣抵方式。
- 關切公股行庫人事任命權責,質疑次長任命來自行政院長,並要求部長應勇於負責,展現部長應有的權責與擔當。
- 要求部長明確說明林全政府對加稅或減稅的態度及稅制改革方向,不應迴避問題,並肯定部長揭露長照財源的原始構想。
- 針對報稅個資外洩問題,主張政府應負無條件保護民眾個資的義務,建議採負面表列方式保護隱私,並研議調整資料查調範圍。
徐國勇 立法委員
- 強調反避稅條款的重要性,指出台灣民間資金充裕但缺乏投資管道,部分資金流向海外導致課不到稅,並質疑國內仲介業者銷售海外不動產的佣金收入是否誠實申報及課稅。
- 要求財政部徹查海外不動產交易的稅收情況,並追究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以保護投資人權益。
- 肯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供國有不動產活化利用,特別是撥用給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相關資料,並確保公平性,避免圖利特定縣市。
- 建議房地稅制應實價申報、實價登錄,若採核課方式,標準應高於實價登錄以鼓勵誠實申報;並建議提升行政效率,如開放電子文件上傳,減少納稅人檢送文件負擔。
- 強調反避稅條款應針對富人,追回稅款後可考慮對中低收入者降稅,以實現公平正義。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業務報告中維護租稅公平部分,僅強調高薪資所得者稅率過高不利攬才留才,而忽略資本利得稅負過低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 認為現行10%遺贈稅率偏低,且贈與稅免稅額度過高(220萬元),終身受贈額度無上限,導致不勞而獲所得越高,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應檢討並限制。
- 指出預算法規定所有租稅優免都應做稅式支出報告,但財政部多年來僅針對所得稅部分揭露,要求財政部彙整各部會稅式支出報告,並在網站上公開揭露,承諾於明年1月開始實施。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潛藏負債高達17.9兆元,加上實際債務5.4兆元,總計23.3兆元的財政困境,提醒部長蔡總統對財政不樂觀的看法。
- 質疑政府在推動五大創新產業、十年長照及社會住宅等擴張性財政政策時,能否在林全院長設定的舉債上限(不高於過去三年GDP平均成長率)下,支應財政缺口。
- 批評前朝政府將遺贈稅率從累進改為單一10%,並調高免稅額,導致貧富差距擴大,不符租稅公平正義,應予檢討。
- 要求財政部積極追繳欠稅大戶,並從嚴實施限制出境及管收等措施,會後提供詳細追繳資料。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高所得稅率對攬才留才的影響,建議財政部儘速提出解決方案,並參考新加坡等國稅制。
- 要求財政部提供蚊子館清查數據及活化成功案例,並檢討BOT案政治風險過高導致民間投資意願低落的問題。
- 質疑財政部在苗栗縣政府財政惡化協調融資平台時,為何廠商需承擔4%利息,認為應重啟協商平台,避免拖垮民間業者。
- 建議社會住宅應限於租賃且考量租金補貼等健全機制,避免淪為貧窮住宅。
- 要求財政部加速推動跨境電商課稅管理機制修法,並將股利所得全額抵扣及健保補充保費2%問題納入檢討。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股利扣抵減半及健保補充保費2%對資本市場及股民的影響,認為稅負過重導致股民棄權棄息及人才流失。
- 建議財政部應營造有利市場生存的環境,活絡股市,並參考香港、新加坡等國稅制,而非僅與韓國比較。
- 質疑綜所稅45%稅率過重,導致人才外流,應彈性處理。
- 關切反避稅條款對海外法人盈餘的影響,並詢問租稅協定簽署進度。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CFC法案通過後,預計增加的稅收(60億至80億元)是否能彌補銀行OBU獲利可能減少的損失,提醒財政部應評估其對金融業的衝擊。
- 指出OECD國家推動兩稅合一後,因未增加投資而有一半國家取消,並質疑若恢復100%扣抵將圖利高所得者。
- 批評林全政府在稅制改革上存在雙重標準,例如為長照增加遺贈稅卻圖利有錢人,質疑其公平正義原則。
- 強調財政部應堅持做該做的事,不應受政治因素影響,並提醒部長注意財政收入可能因減稅政策而大幅減少。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巴拿馬文件揭露的境外公司可能涉及洗錢與逃稅,強調財政部在防制逃漏稅方面的權責,並指出洗錢防制工作做好可增加國家稅收。
- 要求財政部稅務機關清查巴拿馬文件所揭露設籍在台灣的公司,了解其有無逃漏稅,並追回可能因境外公司逃避的應繳稅收,特別是與國民黨相關的公司黨產。
- 指出洗錢防制法並未明定主管機關,各部會應齊心協力,財政部應積極參與,不應僅限於海關查驗,並探討將涉及財政部主管的相關行業納入通報義務機關。
- 詢問財政部在洗錢防制上做了多少努力,特別是旅客攜帶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的相關辦法訂定進度。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強調財政部工作繁重,是國家施政推動的關鍵,並關切中央政府「重北輕南」、「重西輕東」、「重本島輕離島」導致城鄉差距嚴重的問題。
- 為宜蘭縣叫屈,指出宜蘭縣負債多用於建設,並要求財政部注意城鄉均衡發展,加速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預計今年底前提出。
- 支持新南向政策,呼籲財政部及台灣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大力支持台商南向投資,提供融資保證與輸出保險業務,並協助財政困難縣市開源節流。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長預測至年底歲入會超收或短收,以及債務會減少或增加,並說明「舉低還高」財務運作的具體效果及節省利息金額。
- 批評財政部在業務報告中未展現策進作為,認為其財政政策過於保守,僅求「安全」而非「健全」財政,無法有效提升經濟動能。
- 質疑財政部與內政部在社會住宅政策上,特別是空屋轉化為社會住宅的租稅減免優惠方面,說法不一致,要求財政部儘快研議方向並提報新政策,以呼應社會住宅需求。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遲未生效的問題,詢問部長是否會改變先前說法,主張重啟談判或建議與「兩岸監督條例」脫鉤處理,以避免台商被雙重課稅。
- 關切排隊名店漏開發票逃漏稅問題,質疑現行檢舉機制成功率低,建議重新設計,讓民眾成為國稅局好幫手。
- 詢問未來是否可利用下游食品原料商的電子發票紀錄,推測下游店家營收,以減少國稅局稽徵查緝困難。
- 要求提供今年網路報稅的統計資料,包括自然人憑證與健保卡報稅件數,以及逾期報稅人數。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表示財政部有3項優先法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將攬才留才稅制及跨境電商加值型營業稅修正列為優先工作。
- 回應股利課稅調整將於明年處理,下半年聽取各界意見,強調不會恢復100%扣抵,將透過定額免稅或股利一定百分比免稅等方式檢討。
- 承認遺贈稅率10%偏低,未來會考慮提高,但非近期,且需有配套措施;對贈與稅免稅額度及終身受贈額度問題,表示可再討論檢討。
- 承諾會召開會議討論攬才留才稅制問題,並爭取在下個會期提出方案;承認45%綜所稅率相對偏高。
- 表示反避稅條款(CFC、PEM)為國際趨勢,將涵蓋法人與自然人,預計可增加60億至80億元稅收,但會評估對金融業的影響。
- 表示財政部會加強洗錢防制與逃漏稅追查,已請國稅局了解巴拿馬文件揭露的公司,若查核屬實將依法處理。
- 回應政府債務占GDP比例相對不錯,但潛藏負債需注意,會盡力透過經濟成長來增加稅收,減少舉債,並將民間資金引導參與公共建設。
- 承諾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預計今年底前送行政院,並會同國庫署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狀況。
- 支持新南向政策,財政部會配合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股行庫也會積極拓展海外據點。
- 對於社會住宅政策,表示國有財產署會提供土地,支持只租不售模式,並會研議租稅減免優惠。
- 承諾將稅式支出報告彙整並在財政部網站上公開揭露,預計明年1月開始實施。
- 承認目前稅收不足以支應十年長照計畫,並首次公開林全院長原始構想為營業稅增加0.5%及遺贈稅增加10%至20%,但強調可公開討論。
莊水吉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表示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將推動,包括源頭管理、簡易優惠通關等,並會與相關機關合作。
- 回應洗錢防制工作為跨部會業務,關務署在旅客攜帶外幣出境查驗方面,正研議超過限額予以沒入的規範。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回應海外仲介業佣金收入在制度上應課稅,但需進一步查核。
- 說明報稅時同一個申報戶的資料查調,在個資保護上符合規定,但針對愛滋病、戒毒等特殊資料已主動排除,並將研議調整資料查調範圍,以顧及更多隱私狀況。
李政宗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理署長
- 說明已完成15處國有土地撥用作為社會住宅用地,另有14處審查中,並提供57處供地方政府評選,涵蓋雙北、高雄、基隆、桃園、花蓮、台東等地。
- 澄清國產署並未收取非公用財產標售的作業費,並說明非公用財產撥用需地方政府提出需求。
阮清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債務基金操作金額將近9千億元,每年發行公債金額約1,500億元,透過「舉低還高」財務運作,今年可節省利息3.75億元。
- 表示國庫署已到9個縣市(包括宜蘭縣)召開債務管理輔導座談會,協助地方政府開源節流。
李紀珠 臺灣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回應臺灣金控支持新南向政策,銀行已在新加坡、印度、緬甸新設辦事處,並評估菲律賓,積極拓展亞洲市場。
凌忠嫄 中國輸出入銀行理事主席
- 表示中國輸出入銀行目前僅在泰國設有辦事處,未來將視政策需要及業務拓展評估增設,但需對方國家同意。
曾國基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
- 說明蚊子館活化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促參司與國產署會配合政策,並舉台南海安路停車場及高雄興達港為活化案例。
- 指出BOT簽約案累計約110件,去年簽約金額1,135億元,今年截至5月預計簽約金額約200多億元,低於去年水準,主因民間對政治風險疑慮。
- 表示將於6月21日辦理招商大會,行銷促參商機,並希望政府高層參與給予鼓勵。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通過,財政部應研議調整資料查調範圍,以保障民眾報稅個資隱私。
- 臨時提案第2案修正通過,國稅局自收件至辦妥貨物稅退稅時間應不超過1.5個月。
- 臨時提案第3案照案通過,財政部在提出任何加稅或減稅措施前,須總體檢討相關稅制及稅目之合理性,並作跨國比較。
- 臨時提案第4案修正通過,財政部應於2個月內召開公聽會,以創造公平的電商經營環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4501
- 卷/期/冊
- 105/45/1
- 發布日期
-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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