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適用勞基法公聽會:時程、配套與爭議點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06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討論受僱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具體時程與配套措施。會議核心共識為醫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但對實施期程、責任制條款(勞基法第84條之1)的適用、人力配套及職災保障等議題存在顯著分歧。衛福部提出4年內全面納入的期程及多項配套,但遭多位委員及醫事團體質疑其具體性與急迫性,呼籲加速改革並強化職災預防。
討論事項一
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具體時程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受僱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的具體時程、相關配套措施,以及醫師工時過長對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的影響。
- 核心議題包括各科別醫師平均工時、勞動型態調整以符合勞基法規範、對民眾就醫可近性的影響,以及醫師是否應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
相關爭議
- 適用時程爭議:衛福部規劃於2020年(109年)前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但多數醫界團體及立法委員主張應立即或在1至2年內實施,認為4年過長。
- 適用範圍:衛福部最終立場為所有受僱醫師同時納入,但勞動部早期發言僅提及住院醫師,引發兩部會共識不足的質疑。
- 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醫界團體普遍認為該條款無法根本改善醫師過勞,主張應逐步退出責任制,回歸基本工時;勞動部則認為其提供彈性工時協商空間。
- 職災與工時脫鉤:衛福部建議在立法技術可行下,先將醫師職災保障與工時脫鉤,優先立法;但主席及工傷協會強烈反對,強調職災預防與工時緊密相關,不應脫鉤。
- 醫師人力與醫療需求:衛福部報告指出未來醫師人力將不足以應付需求,但醫界團體反駁為「不患寡而患不均」,認為透過分級醫療、科學排班及降低「假性需求」可改善。
- 配套措施具體性:衛福部提出的醫院評鑑簡化、醫師人力補充(Hospitalist、醫師助理)、醫學教育改革、分級醫療等配套,被質疑缺乏具體規劃、時間表及跨部會整合。
- 健保給付制度:多方指出現行健保給付制度(論量計酬、輕重症同價、夜間假日無加成)是導致醫師過勞及人力不均的根本原因,需同步改革。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強調醫師勞動條件改革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不能再拖延。
- 反對將職災保障與工時脫鉤,認為職災重點在預防而非事後補償。
- 質疑衛福部提出的配套措施缺乏具體規劃與明確時程,要求提出更負責任的方案。
- 澄清「不患寡患不均」的說法,認為醫師人力是「既患寡又患不均」,需補充人力。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及資方長期以「配套不足」和「人力不足」為由拖延醫師納入勞基法。
- 強調病人更害怕過勞醫師的服務,主張醫師身體狀況良好才能提供優質服務。
- 質問衛福部長期對醫師人力不足問題視若無睹,並質疑台灣人均門診次數過高是否因健保制度造成。
- 主張醫師納入勞基法是蔡英文總統重要政見及各黨團高度共識,不應無限期延遲。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對衛福部提出的報告品質表達憤怒與不滿,認為其規劃與研議自2013年監察院糾正後無顯著進展。
- 要求衛福部提出2013年以來所有相關配套與規劃資料,並具體分析不同適用模式(勞基法第84條之1或直接適用)的利弊得失與時程。
- 質疑衛福部所列配套措施的因果關係,如醫院評鑑改革與醫師納入勞基法之間的關聯。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指出醫師納入勞基法需同步處理健保給付制度改善及分級醫療制度落實。
- 建議推動團隊照顧模式(如Hospitalist),並重新檢討重症與輕症的健保給付,將輕症導回基層。
- 呼籲重新檢討其他醫療人力(護理師、專科護理師、醫師助理)的角色定位與人力需求。
- 提醒衛福部簡化不必要的醫院評鑑文書工作,以減輕醫師壓力。
- 批評過去政府以「醫師開刀開一半會跑掉」等恐嚇性言論威脅病患,要求新政府與民眾良好溝通。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但建議在全面納入前,應先將住院醫師工時從每週88小時降至80小時,連續值班不超過24小時,以與國際接軌。
- 主張醫師可納入勞基法但工時另定,特別是專科醫師。
- 批評教育部在醫事人力規劃方面不足,建議醫教會和teammate應針對人力問題進行規劃,並考慮增加醫學系招生。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關切第一線醫師過勞對民眾健康的影響。
- 指出早期函示醫師不適用勞基法的理由(如醫療服務特殊性)已不合理,且律師已納入勞基法。
- 肯定衛福部承諾2020年將住院醫師及PGY納入勞基法,但質疑4年期程過長,呼籲加速實施。
- 提出醫師工時降低可能導致工作轉嫁、交班頻率增加影響病人安全、專科訓練年限延長以及偏鄉人力短缺等潛在影響,要求衛福部提出對應方案。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與勞動部在實務上對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準備不足。
- 提出醫師納入勞基法需解決勞工定義、薪資計算(如PPF、獎金)、工時安排及人力補充等三大關鍵問題。
- 指出政府長期未依法負擔健保支出最低36%的責任,建議將每年積欠健保的300億元用於培養人力。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在國際場合將醫師超時工作視為「台灣之光」的發言,認為這是不宜的認知。
- 質疑衛福部對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期程(2019年底)及配套措施的具體性,要求明確時間表並將工時目標降至80、70甚至50小時。
- 呼籲勞動部協助醫師組成工會,與醫院管理群進行協商,提升勞資協議能力。
- 提醒衛福部推動醫師勞動改革時,應將護理人員、專科護理師等其他醫療專業代表納入推動小組。
相關人員回應
林奏延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醫師納入勞基法已是各界共識,衛福部立場為所有受僱醫師同時納入,並將此視為蔡總統政見,但實施期程可討論。
- 已成立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下設醫師人力、勞動條件及醫療政策3個小組,收集意見。
- 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基礎是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工時可協商,但配套措施需要時間。
- 提出簡化醫院評鑑、補足醫師人力(醫學生、公費醫學生、專科護理師、醫師助理)、改革醫師訓練制度、新增Hospitalist專科、推動分級醫療等5大配套。
- 主張主治醫師與住院醫師應同時納入勞基法,避免工作集中於年輕主治醫師。
- 建議在立法技術可行下,將職災保障與工時脫鉤,優先立法保障住院醫師職災。
- 強調在所有討論中應將民眾就醫權放在第一位。
- 針對蔡伯羌醫師個案,承諾將與奇美醫院聯絡,請其停止訴訟並關心補助受害員工。
- 衛福部推動小組將於1週內開始運作。
廖蕙芳 次長 勞動部
- 目前醫療保健服務業受僱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但勞動部已多次與衛福部協商,將朝住院醫師適用方向努力。
- 承認醫師工作特殊性及病患就醫權益考量,導致現實面窒礙難行,但強調重視醫師勞動權益保護。
- 表示若醫師適用勞基法,勞基法第84條之1並非全然無限制,可透過協商制定限制範圍。
- 承諾配合衛福部規劃,儘早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並將進一步提出配套措施以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
- 針對醫師工時定義,表示勞動部有解釋令,院內待命算工時,院外待命需細緻判斷,未來可在推動小組統一規範。
- 對於公職及軍職醫師適用勞基法問題,表示因涉及不同身分類別,權利義務與主責機關不同,需跨部會協調。
- 在醫師尚未納入勞基法前,若發生職災,若醫院無特殊規定,只能回歸民法適用,需舉證雇主過失。
- 同意若衛福部提出修正案,可在醫療法中規定醫師職災準用勞基法並設定期限,以加速保障。
- 表示勞動部將把未納入勞基法的醫師納入工會推動作業中,鼓勵醫院籌組工會。
李彥儀 司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醫學系招生名額維持1,300名,配合衛福部對醫師人力需求規劃,同時考量大學師資與教學品質。
- 針對醫師納入勞基法能否改善勞動條件,教育部主要關注實習醫學生的權益保障。
- 已邀集各單位研議舊制醫學生的學習與身心安全權益保障措施,包括研議制定專法或修正勞基法專章。
- 舊制醫學生將於2019年(108學年度)結束,新制(6年制)醫學生畢業後將以實習醫生身分依醫師法納入勞基法保障。
- 未來將強化學生實習保障,包括投保傷害險及制定實習指引,並將實習原則納入醫學教學評鑑。
王宗曦 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澄清衛福部在歐盟分享八仙塵爆事件時,重點是動員人力與政府民間合作,而非宣揚醫師長工時。
- 部長演講中強調跨部會合作,確保醫事人力體系,重視醫事人員留任及勞動權。
- 承認過去在醫師勞動條件指引方面做得不夠,將繼續推動社會對話、Hospitalist薪資獎勵計畫及工時獎勵計畫。
- 配套措施包含輔助人力(專科護理師、臨床醫師助理)、整合醫療模式(Hospitalist)、分級醫療。
- 政策目標為一次性將住院醫師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預計在2020年(109年)前達成。
- 將分科討論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下的議定工時上限。
- 在醫師納入勞基法前,將盡行政手段努力配套職災保護,並討論是否先行納入醫療法或醫師法保障。
- 提出2020年(109年)前的三年半時間為挑戰期,因應108年兩屆醫學生同時畢業的「機會之窗」。
- 窒礙難行主因在於需時間調整醫療模式、排班、輔助人力及民眾就醫模式,以彌補人力缺口。
黃維琛 副司長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表示勞動部將全力配合衛福部,若醫師一次性納入勞基法,前提是衛福部解決人力配套問題。
- 針對職災補償,建議可在醫療法規中快速訂定,類似準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以處理未入法前的職災保障。
- 指出退休金可透過醫院主動為醫師提繳新制退休金,產假則已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這些在未適用勞基法前也可先行。
- 強調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彈性工時規定,可使指定適用時程提前。
- 承諾勞動部將參與衛福部成立的小組,就第84條之1的配套措施提供意見,確保工時上限不會過高。
相關後續
- 衛福部承諾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將於1週內開始運作,並將增加女性委員及基層實務經驗醫師代表。
- 衛福部將研議在醫療法中修正,讓醫師職災保障可準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並設定準用期限至2020年(109年)全面適用。
- 衛福部將責成奇美醫院停止對蔡伯羌醫師的訴訟,並給予其關心與補助。
- 衛福部被責成需在下次政黨協商時,提出更具體的配套措施、詳細政策規劃內容及相對應的期程。
- 本次公聽會內容將做成書面報告,分送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相關議案及未來立法的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4601
- 卷/期/冊
- 105/46/1
- 發布日期
- 2016-06-2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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