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教育條例修正案審查:聚焦募兵、教育與國防戰略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15
LawTrace 法律歷程:軍事教育條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軍事教育條例」修正草案及國防部預算凍結案。會議核心討論募兵制推動、志願役軍人營區在職進修管道、軍人年金改革、中國軍事事務研究及國防部古蹟維護等議題。委員們對修正案的實質效益、合作學校品質及募兵誘因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回應將嚴格把關並持續研議。最終,軍事教育條例修正案原則通過,部分預算凍結案同意動支,並要求國防部就多項議題進行研議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後勤及通資業務」等4案預算凍結 (報告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防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後勤及通資業務、軍事行政等4項凍結預算案,國防部已提出書面報告以爭取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國防部所提「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案、「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第2項決議(一)「軍事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案、第2項決議(二)「軍事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均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審查「軍事教育條例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並處理105年度國防部「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討論事項第一、二案)
核心議題
- 修正軍事教育條例,旨在健全國軍教育體系,提供志願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進修管道,以推動募兵制。
- 討論國防大學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案,釐清凍結原因及對業務推動的影響。
相關爭議
- **軍事教育條例名稱修正爭議**:行政院提案將「大專院校」修正為「大專校院」,但蔡適應委員引用立法院法制局意見,建議改為「專科以上學校」,認為更符合現行法制用語。
- **營區學位專班的必要性與公平性**:蔡適應、羅致政、王定宇委員質疑營區內開設學位專班是否會成為「學位後門」,影響教學品質,且可能對一般大學生造成不公平,尤其對碩士班的開設持保留態度。
- **學位專班對募兵制的實質效益**:馬文君、呂玉玲、王定宇委員質疑此修正案對募兵制的實質幫助有限,特別是戰鬥部隊官兵難以受益,且可能吸引不到真正需要的人才。
- **合作學校品質與資源分配**:江啟臣、王定宇委員關切與國防部合作開設營區專班的私立學校是否面臨退場風險,要求國防部應參考教育部評鑑結果,確保教育品質,避免軍方成為「冤大頭」。
- **軍人年金改革方案不明**:江啟臣委員質疑國防部對於軍人年金改革的立場及具體方案不明確,恐影響募兵誘因及現役、退伍軍人權益。
- **國防大學中國軍事研究能量不足**:王定宇委員指出國防大學對中國軍事研究的教學、師資及國際交流能量嚴重不足,建議擴大增設「中國軍事事務研究所」。
- **軍事古蹟維護標準不一**:蔡適應委員質疑國防部在維護市定古蹟(如陸聯廳與基隆要塞司令部)上存在雙重標準,要求全面清點並提出維護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建議軍事教育條例第六條應將「大專校院」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以符合現行法制用語。
- 質疑營區在職專班開設學位班恐成「學位後門」,建議應鼓勵開設證照班或學分班,而非直接授予學位。
- 要求國防部提供古蹟清單及維護計畫,並質疑軍事古蹟維護標準不一(如陸聯廳與基隆要塞司令部)。
- 關切國防大學教育訓練預算凍結案的具體內容與凍結原因,要求釐清。
- 建議施行細則應優先列出戰鬥部隊營區作為專班開設對象,並將學位授予限制在學士學位。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對軍事教育條例修法方向無異議,但擔憂實行面困難,特別是少子化對軍校招生的衝擊。
- 質疑營區在職專班開設碩士班的必要性與公平性,認為可能與私立學校搶學生,並對國防部內部人員有利。
- 關切營區學位專班的修業年限、學籍保留及學分轉換等技術性問題,避免影響學生權益。
- 質疑國防大學委託研究案的預算效益,認為每個案子30萬元的研究經費過低,可能影響研究品質。
- 建議國防大學若接受委託研究,應收取行政管理費,並說明其審查專業性優於國防部內部。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強調提升軍人榮譽感是募兵制成功的關鍵,而非僅物質誘因。
- 關切與國防部合作開設營區在職學位專班的私立學校品質,要求國防部查核合作學校是否面臨退場風險,避免影響募兵誘因。
- 建議ROTC制度應向下延伸至高中職,讓年輕人提早接觸國軍,以利募兵。
- 要求國防部儘速整合軍人年金改革方案,並召開公聽會,以穩定軍心及吸引年輕人加入志願役。
- 質疑國防部對年金改革的立場與替代率目標,強調軍人行業的特殊性。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國軍應是全世界最了解中國解放軍的部隊,但國防大學的中國軍事研究能量嚴重不足。
- 提案建議國防部應儘速規劃推動,將現有「中共解放軍研究組」擴大增設為「中國軍事事務研究所」,以整合資源、提升研究水準。
- 支持營區學位專班作為募兵誘因,但要求國防部嚴格控管學位授予品質,並參考教育部評鑑結果,避免與評鑑不良學校合作。
- 建議國防部應與國立大學談合作,提供服役期滿的志願役士兵外加名額就讀機會,強化募兵誘因。
- 提醒國防部應研擬細節,避免營區學位專班成為「巧門」,讓士兵利用進修管道輕易脫離軍職。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募兵成效,認為在職訓練或進修人數比例偏低,恐難有效提升募兵意願。
- 關切募兵招募以軍官士官為主,士兵人數少,且延畢問題嚴重,建議國防部應重視並評估成效。
- 要求國防部務實推動「全民國防」,加強後備軍人實務訓練及地方配合,而非僅流於形式宣傳。
- 關切美國對台軍售項目,強調應以國家需求為導向,避免重複購買,並要求軍購價格合理化。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佳山基地電力系統因猴子觸電事件的緊急應變能力,肯定官兵表現,並確認無重大危機。
- 關切役男入伍「塞車」問題,要求國防部擴大訓練容量,並提供畢業潮役男最晚入伍訓練時間表。
- 要求國防部在7月中旬前公布82年次役男是否入伍當一年兵的評估報告,以利役男生涯規劃。
- 反對開設直接授予學位的學位班,認為會衍生管理問題,且可能造成其他公務單位比照辦理。
- 建議施行細則應規範營區專班優先開設於戰鬥部隊,並將學位授予限制在學士學位。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軍事教育條例修正方向,但質疑17年來軍事教育轉型成效不彰,學科重疊且與軍種專業服務脫節。
- 指出軍校學科訓練未能完全符合國際海事教育規範,導致畢業生需補修學分才能取得航海證照,影響民間就業。
- 建議營區在職專班應提供多元第二專長訓練,而非僅限於「企業管理」等科目。
- 質疑國防大學及軍校生師比偏低、師資學經歷與一般大學落差大,且有「近親繁殖」現象,要求檢討。
- 強調軍事教育政策應配合國防產業自主,培養更多中科院或船舶研究中心所需人才。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軍事教育條例修正僅針對部分條文,對募兵制成效幫助有限,未能解決戰鬥部隊人才招募困難。
- 認為營區在職專班福利可能僅限於國防部直屬單位,難以惠及艦艇、空軍、野戰部隊或外島人員。
- 建議應全面檢討軍事教育條例,參考美軍做法,將志願役年限設計為5年,並提供服役期滿後由政府補助就讀大學的誘因。
- 強調深造教育應提供碩士學位,以提升軍人退伍後在社會的競爭力。
- 要求國防部提供戰鬥部隊參與在職專班的比率數據,以評估實際效益。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說明「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軍事教育條例第二十一條」及本次增訂「軍事教育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二」三條法源的差異及急於修法原因。
- 引用民調數據指出民眾從軍意願主要受經濟因素(薪資、福利、退休金、穩定性)影響,要求國防部提供相關調查結果。
- 質疑營區專班開設的科目(如休閒管理、芳香精油證照、喪禮服務證照、華語領隊導遊)與軍中生涯專業銜接性,建議應朝專業證照方向努力。
- 強調應依據民眾從軍意願調查數據,調整募兵政策方向,以達成招募目的。
相關人員回應
李喜明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軍事教育條例修正旨在推動募兵制,提供志願役軍人多元進修管道,以兼顧尊嚴、待遇與出路。
- 表示募兵制成效逐年進步,有實際數據支撐。
- 同意將「大專院校」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並強調營區專班是為戰鬥部隊官兵而設,可透過彈性學制(如暑假修學分)克服訓練困難。
- 回應年金改革將全力爭取政府考慮募兵制特殊性,但需配合國家整體政策,不宜單獨表達訴求。
- 肯定委員建議設立「中國軍事事務研究所」,認為有此需要,將研究具體推動方式。
- 說明開設芳香精油、喪禮服務等證照班是為提供軍人第二專長,解決退伍出路問題,而非軍中專業銜接。
- 表示會嚴格把關營區學位專班的教育品質,並將學校評鑑納入合作考量,不與評鑑不及格學校合作。
- 承諾將委員關於募兵制誘因、古蹟清點與維護、軍購評估等建議納入後續研究與推動。
徐衍樸 國防部人次室次長
- 說明軍事教育條例修正重點為將「大專院校」修正為「大專校院」,「高級中學法」修正為「高級中等教育法」,並增訂國防部得協調大專校院於營區內開設學位在職專班的法源依據。
- 解釋第六條「專科以上學校」涵蓋大專以上公私立校院,第十六條實務上僅適用中正預校高中部。
- 指出營區在職專班是因應部隊任務與地點特殊性,為擴大進修管道,非因學生身分特殊。
- 說明目前營區專班開設至碩士層級,無博士班,且需經公開招考或學校審查。
- 證實軍校招生因少子化面臨挑戰,國防部已在準備因應方案。
- 說明105年徵兵目標已如期達成,且擴大新訓容量,預計非計畫類役男最慢在明年1、2月可完成訓練。
- 表示國防部將在7月中旬前公布82年次役男是否入伍當一年兵的評估報告。
- 說明公餘進修人數去年達7,400人次,營區在職專班從103年試辦,人數逐漸增加,認為對募兵有幫助。
- 同意將「中國軍事事務研究所」名稱改為「大陸軍事事務研究所」或「中共軍事事務研究所」,以符合法規用語。
- 說明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問卷調查顯示,薪資福利是從軍最大誘因,不想從軍主因是「已有其他工作規劃」及「沒有私人空間和隱私」。
- 承諾將與教育部共同訂定營區在職專班招生等各項細則,並納入委員指導意見,如學校評鑑及學位授予明確律定。
朱俊彰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
- 說明教育部與國防部討論結果,營區學位專班基本上開到碩士層級,博士層級不考慮。
- 指出學位授予依照教育部學位授予法辦理,若軍事教育條例要明確寫入,教育部無特別意見。
- 說明遠距教學在大學法中有規範,課程安排基於大學自主,若軍事教育有需求,學校可在既有班次安排。
- 表示各大學開設進修學士班名額需報教育部核定,軍事教育專班仍需國防部會同教育部訂定招生辦法。
- 說明大學生師比平均約22.58,軍事院校全數通過教育部評鑑,評鑑結果分為通過、再觀察和未通過三個等級。
- 提及大學法對修業年限有基本規定,特殊情況可延長。
陳正棋 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 說明陸聯廳是市定古蹟,國防部主動編列預算維護,因其與軍方國防事務相關的特殊歷史價值。
- 澄清基隆要塞司令部官邸土地已移交國產署,故國防部未編列維護預算。
- 說明陸軍聯誼廳、北投醫院、忠烈祠、中正預校及航空教育博物館等促參案仍在評估階段,忠烈祠促參是國防部提案,非財政部建議。
- 指出軍人退撫基金依精算報告,若不提高提撥費率,預計109年將破產。
- 說明國防部對年金改革的立場是軍人為特殊行業,工作環境、內容、福利待遇均異於公教,102年已提出內部版本,目標替代率為80%。
- 表示國防部每年會對志願役官士兵做意見調查,滿意度高者仍為薪資福利,並承諾提供調查結果。
楊基榮 國防大學教育長
- 說明國防大學設有國際戰略研究所及解放軍研究中心,師資專業,但承認解放軍研究能量永遠不足,需要精進。
- 說明國防大學接受國防部委託研究案,104年共8件,金額約400多萬元,105年度預計有10個案子。
- 澄清凍結的300萬元是國防大學教育行政費的一部分,並非研究計畫案。
- 解釋國防部委託國防大學研究是因學校對學術需求及審查比國防部內行,並承諾會後提供105年度詳細資料。
房明德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處處長
- 說明基隆要塞司令官邸的土地已移交給國產署,並已無償撥用給其他單位,因此國防部不再維護。
陳曉明 國防部訓練室次長
- 承諾年度計畫徵集數到今年12月前一定可訓完,針對畢業潮擴訓1萬2,000人,最慢在明年1、2月可將非計畫類役男徵入營。
相關後續
- 國防部「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案同意動支,送請院會審議,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軍事教育條例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審議,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蔡適應委員補充說明。
- 國防部應就委員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王定宇委員等人所提「中國軍事事務研究所」臨時提案,以有附帶決議方式通過,名稱部分國防部將再研議後請委員指導。
- 徐志榮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5001
- 卷/期/冊
- 105/50/1
- 發布日期
- 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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