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飛安會業務報告與飛航安全議題質詢:聚焦事故率、人員管理及組織定位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16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台灣飛安事故率偏高、飛安會主委專業背景與組織獨立性爭議、航空人力不足、老舊飛機機齡規範、離島航線飛安標準等核心問題。委員們對飛安會的預防功能及建議強制力提出質疑,並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部分事項將由行政院列管追蹤。

討論事項一

邀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煌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內容涵蓋飛航事故調查統計、重大事故(復興航空GE222及GE235)調查進度、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提升、飛航事故趨勢分析、飛安改善建議、專案研究及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等。
  • 立法委員質詢聚焦於飛安會主委的專業背景與任命爭議、飛安會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台灣飛安事故率偏高問題、航空基礎設施維護、飛安人力不足、老舊飛機機齡限制、離島航線營運與飛安標準,以及飛安會建議的強制力與組織定位等。

相關爭議

  • 飛安會主委專業背景與任命爭議:委員質疑黃主委的水利專業與飛安領域的相關性,及其任命是否涉及政治酬庸,恐影響飛安會的公信力與超然立場。黃主委則解釋是被請託且自認專業公正。
  • 飛安會獨立性與公正性:委員指出飛安會內部人員與外部航空業者、民航局之間存在「旋轉門」現象及人員互轉,導致「球員兼裁判」疑慮,影響飛安會的超然立場。黃主委則強調其專業背景可確保公正。
  • 飛安會功能與定位:委員批評飛安會是「事故會」,只在事故發生後介入調查,缺乏事前預防及建議的強制力,且組織架構不健全(兼任主委、聘任調查官),建議修法專任化並賦予建議強制力。黃主委則強調飛安會一直有進行預防性研究與建議。
  • 台灣飛安事故率偏高:委員指出台灣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高於全球平均1.68倍,質疑飛安會報告避重就輕,未能全面呈現飛安問題。黃主委則將此歸因於兩次重大空難。
  • 航空器機械與人為因素:委員指出台灣飛安事故中機械因素佔比高於全球平均,質疑機械保養問題;同時也強調人為因素(如駕駛員不遵守SOP)是事故主因,建議加強訓練。飛安會則說明部分機械問題與原廠製造有關,人為因素則需加強執行SOP。
  • 航空業人力不足與過勞:委員質疑塔台管制員、飛安檢查員人數不足且工作時間過長,恐影響飛安。民航局表示已申請增補人力並進行招訓。
  • 老舊飛機機齡規範:委員質疑國內航空公司(尤其遠航、華航部分機隊)機齡過高,但法律缺乏強制汰換或使用年限規範,僅有民航局對14年以上「高齡機」的額外檢查要求,認為此標準不足以保障安全。民航局則說明有定期檢查與汰換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黃主委任命涉政治酬庸,恐影響飛安會公正性。
  • 批評飛安會是「事故會」,應加強預防性研究並提供給交通部參考。
  • 指出台灣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高於全球平均1.68倍,且機械因素佔比高,顯示機械保養有問題。
  • 關切桃園機場跑道及滑行道維護不佳可能影響飛安。
  • 質疑桃機約聘人員比例過高及飛安會成員與交通部背景重疊,恐造成「球員兼裁判」。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件數不足,建議飛安會檢討並提高報告意願與分析能力。
  • 指出塔台管制員與飛安檢查員人數不足且工作時間過長,要求民航局儘速補充人力。
  • 強調航機數、航班與旅運人次快速成長,但飛安檢查人力未同步增加,對飛安造成隱憂。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黃主委水利專業與飛安無關,不具備飛安會主委所需專業知識、國際觀及超然立場。
  • 揭露飛安會內部與航空界(桃機、華航、民航局)存在「旋轉門」及人事互轉問題,批評其獨立公正性受損。
  • 批評飛安會報告避重就輕,未能正視台灣飛安最大問題(如空勤直昇機事故率、區域小型機風險)。
  • 要求飛安會檢討人事、提升飛航紀錄器解讀能力與預算,並避免主委卸任後轉任航空業者。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肯定黃主委學術背景與公正性,但質疑其對飛安會人員管理及大刀闊斧整頓的魄力。
  • 關切復興航空空難後駕駛員重考仍有不及格者,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共同配合防範。
  • 舉例說明台東機場飛機提早起飛導致旅客延誤,質疑機場管理混亂。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詢離島航線(蘭嶼、綠島)公務保留票常被取消問題,要求民航局協調航空公司。
  • 關切離島航線德安航空飛機老舊且班次不足,以及側風標準從29浬降至15浬對營運的影響,要求民航局加速新機汰換。
  • 關注台東豐年機場飛行訓練學校訓練頻繁,要求提供起降數據並規範避免影響正常民航機。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醒行政院應重新檢討飛安會組織法,將主委專職化,並賦予其政策決定權與預算責任,解決其獨立機關定位不足及「事故會」的困境。
  • 強調飛安會職掌包含預防性研究與能量建立,不應只專注於事後事故調查。
  • 關切飛安會建議的強制力不足,導致相關單位不予採納,影響飛安改善成效,建議研究如何賦予建議強制力。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肯定黃主委水利專業,但關切馬總統專機瓜地馬拉降落事件,飛安會未主動啟動專案調查,要求民航局提醒華航注意飛安。
  • 強調飛安不能走在懸崖邊,要求民航局在蔡總統出訪專機飛安上特別把關。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飛安事故趨勢中,系統與設備因素佔比攀升,超越天候因素,要求飛安會分析原因。
  • 強調人為因素(駕駛員、維修人員)是可避免的事故原因,要求航空公司加強駕駛員落地重飛訓練及落實SOP。
  • 關切普通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簡式飛航紀錄器安裝進度,以及超輕型載具事故率高,建議加強管理規範。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認為對違反規定的機師處以罰款效果不彰,建議加強機師再教育,並改變「重飛丟臉」的錯誤觀念。
  • 質疑華航機隊中機齡近23年的老舊飛機數量多,且維修保養不確實,可能導致金屬疲勞等飛安問題。
  • 強調桃園機場基礎設施問題嚴重,管制員人數不足,要求民航局加速改善並引進國外專業技術。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澎湖及南港復興空難主要為人為因素造成,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加強飛官及地勤訓練。
  • 追蹤離島航線(蘭嶼)新型飛機(DHC6-400)汰換進度,要求民航局明確承諾4架新機到位及營運時間。
  • 關切蘭嶼機場跑道老舊且長度不足,要求民航局重視維護整建。
  • 關切恆春機場荒廢20個月,要求民航局協助屏東縣政府轉型規劃。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提出的飛安改善建議缺乏強制性,民航局僅「尊重」而未確實執行,要求民航局說明行政院列管的29項建議處理進度。
  • 指出飛安會委員缺乏飛行專業背景,恐影響事故調查的準確性與獨立性,建議應有具飛行經驗者擔任。
  • 質疑國內航空公司(遠航、華航)老舊飛機機齡過高,但法律缺乏強制汰換或使用年限規範,要求飛安會研究制定相關規定。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指出華航勞資爭議涉及機師工時與疲勞問題,與飛安息息相關,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主動介入調查並釐清爭議。
  • 質疑飛安會主委不了解飛機定期檢查(A Check、B Check、C Check)等基本專業,影響其領導能力。
  • 重申老舊飛機金屬疲勞的潛在危險,質疑民航局對14年以上高齡機的檢查不足,要求建立更完善的安全機制。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認為影響飛安最重要的是「人」與「維護」,而非飛機製造本身。
  • 建議民航局配合政府南向政策,扶植國內技職教育轉向高附加價值的飛機維修人才培育,提升相關訓練與認證能量。

相關人員回應

黃煌煇 主任委員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飛安會業務職掌為民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之飛航事故調查,主旨在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而非追究責任。
  • 105年1月至6月15日新增調查5件飛航事故,結案3件,目前8件調查中;自87年成立起共執行及參與118件調查,提出912項飛安改善建議,其中29項由行政院列管。
  • 復興航空GE222事故調查報告已於105年1月29日發布,提出29項改善建議,11項列管中。
  • 復興航空GE235事故調查報告已於105年5月31日通過,預計近期發布最終報告。
  • 為因應新型飛航紀錄器,飛安會於104年購置新型解讀裝備,目前對國內各型機CVR及FDR解讀能量均已回復至99.6%。
  • 事故統計顯示航空器衝/偏出跑道及系統主件失效比率最高,近期調查發現組員遵守飛航程序問題,加強組員訓練為重點。
  • 近10年渦輪噴射定翼機平均全毀事故率下降,但渦輪螺旋槳飛機因兩次重大事故,全毀平均事故率高於全球平均值。
  • 飛安會進行專案研究,包括建置事故肇因分析系統、強化飛安自願報告平台等,以提升調查品質及分享飛安資訊。
  • 「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秉持「自願、保密、無責」特性,每年平均接收20至30件報告,透過簡訊傳遞安全資訊。
  • 強調飛安提升需民航領域各方共同努力,民航主管機關克盡監理、業者提升安全規格、飛安會仔細調查提建議。
  • 對於委員質疑其專業背景,回應是被請託擔任主委,自認在學術界立場公正,並強調飛安會是委員制組織,委員皆有專業。
  • 表示飛安會一直有進行專題研究並提出建議,以防範事故發生。
  • 認為對機師違反規定處以罰款作用不大,應加強再教育並改變「重飛丟臉」的觀念。
  • 承認飛安會提出的飛安改善建議強制性不高,除非行政院列管,否則相關單位不一定會採納。
  • 解釋飛安會已特別邀請有飛行員背景的楊定輝委員加入,以補足委員專業背景。
  • 表示會參考國內外狀況研究飛機機齡規範問題。
  • 認為華航勞資爭議是管理問題,與飛安技術沒有直接相關。

林志明 局長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回應機場斷電問題,表示雖有短暫斷電但有備援系統,能快速切換處理。
  • 同意機械保養對飛安的重要性,表示檢查員會盯緊航空公司做好機務工作。
  • 說明桃園機場滑行道正在整建中,採標本兼治方式。
  • 回應塔台管制員人力不足問題,表示已向行政院申請增加36位管制人員,分兩批招訓中。
  • 回應飛安檢查員人力不足問題,表示已招聘兩次但人數仍有限,會繼續積極招聘。
  • 承諾會儘快答復離島航線(蘭嶼)公務保留票常被取消的問題,並在隔天下班前回復。
  • 說明離島航線目前只有德安航空的Dornier 228機型可飛蘭嶼及綠島,由於德安航空正在換裝新型DHC6-400飛機,人力吃緊,尖峰需求可能需由船班協助。
  • 說明德安航空Dornier 228機型側風標準已因安全考量從製造商手冊的29浬降至15浬(4級風),新型DHC6-400將依其標準飛航。
  • 說明德安航空預計今年11月11日前引進4架DHC6-400新機,逐步淘汰Dornier 228,暑假期間DHC-6將開始試營運。
  • 承諾提供台東豐年機場飛行訓練學校的起降次數數據,並強調民航機起降優先,航管會做控管。
  • 回應華航勞資爭議,表示民航局有參與協調,並會秉持維護飛安原則,確保航空公司遵守工時等相關規定。
  • 說明老舊飛機定義為超過14年,會依起降次數及Mileage進行A/B Check,高齡機有額外安全檢查要求,並會派員實地檢查。
  • 說明國內飛機修護能力,華航、長榮有自有Hanger,虎尾科大、中華科技大學有相關科系並需民航局認證。
  • 同意技職教育應提升至飛機維修領域,以配合南向政策及人才培育需求。
  • 承諾會盡最大努力把飛安做好,並加速淘汰老舊機型。

王興中 資深飛安調查官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近三年兩件重大事故(復興空難)主要問題都出在人員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及訓練。
  • 回應馬總統專機瓜地馬拉降落事件,表示飛安會未接到通報,且不屬於飛航事故調查法定義的調查範圍,故未啟動專案調查。
  • 說明航空公司政策通常要求飛機在前三分之一跑道落地或3,000呎內,否則需重飛。
  • 統計顯示,飛安事故中人員因素曲線下降,機械相關因素上升,經細部分析,部分機械問題與原廠製造有關(如空中壓力異常),部分與維修問題有關。
  • 表示會委請民航監理機關督導航空公司落實飛安改善建議,包括加強駕駛員落地重飛訓練。
  • 說明一般航空公司航空器皆有飛航紀錄器,但直昇機、旋翼機及公務航空器多為老舊設計,目前正研究安裝簡易型紀錄器。
  • 說明超輕型載具事故多發生在非法場地和空域,合法活動需場域合法、團體合法、人員證照齊備、航空器適當維修。

林俊良 組長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說明德安航空Dornier 228機型側風標準降至15浬,是因德安正在轉換機型,為提高安全密度,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自訂更嚴格標準。
  • 說明14年以上飛機稱為高齡機,國際標準,並有額外檢查要求,航空公司需報實施計畫並經民航局核准,檢查時民航局派員實地檢查,約需5年內完成,停飛約2個月。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原始資料

公報
1055101
卷/期/冊
105/51/1
發布日期
2016-07-05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