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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稅與關稅法案:聚焦非現金捐贈、跨境電商與長照財源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6-22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稅法、關稅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之「所得稅法增訂第17條之4條文草案」及「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主要討論非現金財產捐贈扣除額的認定標準、跨境電商低價免稅頻繁進口規範、以及關務案件執行期間等議題。委員們亦廣泛質詢國家財政赤字、長照財源籌措、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英國脫歐衝擊及新南向政策等,財政部部長許虞哲針對各項疑慮進行回應。最終兩項法案均照案通過,部分臨時提案亦獲採納。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增訂第17條之4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旨在增訂非現金財產捐贈列舉扣除金額的計算及認定標準,以遏止高所得者利用捐地節稅,並符合租稅法律主義。
  • 核心問題包括如何認定非現金財產的實際取得成本,特別是對於未能提出憑證、受贈或繼承取得、或價值顯著差異的財產。

相關爭議

  • 非現金捐贈價值認定爭議:委員質疑自製軟體、書籍、遊戲寶物、肉粽等非標準化物品的成本或價值認定困難,行政機關的認定標準可能過於主觀。
  • 預先核定機制需求:有委員建議應建立非標準化捐贈財產的預先核定機制,讓納稅義務人可在捐贈前確認可扣除金額,避免爭議,但財政部擔憂此舉將大幅增加行政負擔及潛在濫用風險。
  • 空窗期與溯及既往:針對2012年釋字705號解釋後至修法前的「空窗期」,非現金捐贈的扣除額認定標準不明確,以及新法對未核課案件的適用問題。
  • 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的特殊性:委員指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其特殊性(如可容積移轉、市價徵收),其價值認定若僅依實際取得成本或公告現值,可能與實際市場價值脫節,並引發假交易以提高扣除額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醒財政部應正視台灣勞工薪資佔GDP比重低、受薪階級所得稅負擔重的問題,並呼籲財政部在租稅公平上展現改革決心。
  • 強調低所得家庭在物價上漲時受衝擊最大,反對輕易調漲營業稅,並敦促財政部盡速提出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版草案對於非現金捐贈的認定標準,尤其對於自製軟體、遊戲寶物、自製食品等非標準化品項的價值認定方式。
  • 建議應增訂預先核定機制,允許納稅義務人在捐贈前申請財政部核定價值,以減少爭議並保障納稅人權益。
  • 質疑草案中特別列出「受贈或繼承取得」的非現金財產作為例外情形的原因,認為其與「未能提出憑證」的情況可能重疊或定義不夠明確。

徐國勇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機關接受無必要性、浮濫非現金捐贈(如荒地、靈骨塔)的合理性,建議應考量捐贈必要性以避免弊端。
  • 擔憂財政部一旦為無價值或低價值物品核定價格,可能引發民眾不服而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增加行政負擔。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自製專業書籍、美化工程等非現金捐贈的成本認定方式,擔憂實際成本難以舉證或有浮報空間。
  • 建議財政部應針對近年案例進行檢討,將其納入未來核定標準的制定,並考慮請專家協助評估。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2012年釋字705號解釋後至修法前的「空窗期」,非現金捐贈的扣除額認定標準,認為財政部應有明確依據。
  • 指出新法中對於折舊、損耗列入考量,但對於土地等漲價部分卻不認定,存在矛盾。
  • 擔憂「實際取得成本」認定標準可能導致假交易,使民眾透過轉手取得高成本憑證以規避稅負,並挑戰財政部查核能力。
  • 建議財政部應妥善規劃行政規則,彌補母法未盡詳盡之處,並考慮遺產稅及贈與稅法與所得稅法在土地價值認定上的差異。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反對王榮璋委員提出的修正動議,認為其可能造成行政機關過大負擔,並為不當租稅規避開啟方便之門。
  • 主張應維持行政院版本,讓財政部在子法中訂定彈性標準,立法院可隨時監督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說明所得稅法增訂第17條之4草案目的在於定明非現金財產捐贈列舉扣除金額計算及認定標準,避免租稅逃漏並符合租稅法律主義。
  • 強調修法原則是以實際取得成本為準,特殊情況(如無憑證、受贈繼承、價值顯著差異)才由稽徵機關依財政部標準核定。
  • 回應非現金捐贈爭議案件不多,且絕大部分捐贈為現金,佔總捐贈比例約98.5%。
  • 表示財政部無法干涉捐贈行為本身,但會規範捐贈列舉扣除額的認定,並強調會嚴格把關異常案件。
  • 同意對於無法訂定標準的非現金捐贈,民眾可事先申請核定,但反對將「2個月內核定」及「受其拘束」等嚴格規定寫入母法,認為會造成行政機關過大負擔。

李慶華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解釋財政部將每年檢討並更新非現金捐贈的核定標準,以因應新興產品或未列項目。
  • 擔憂預先核定機制可能導致無實際捐贈意願者進行試探性申請,或因核定價格不符預期而取消捐贈,造成爭議。

相關後續

  • 「所得稅法增訂第17條之4條文草案」案,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並增列立法說明,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 財政部同意在審查報告的說明欄中,增列將考量非現金財產捐贈態樣多元,該標準應明定倘納稅義務人捐贈之財產非所列項目範圍,納稅義務人可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捐贈之數額,該管稽徵機關受理後應予核定,俾利遵循。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旨在解決關務案件執行期間缺乏規範、建立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制度、防範跨境電子商務低價快遞貨物頻繁進口逃漏稅,以及強化對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違規行為的裁處機制。
  • 核心問題包括如何平衡通關效率與防杜逃漏稅,以及確保國內外廠商的租稅公平性。

相關爭議

  • 「進口次數頻繁」認定標準爭議:財政部初步規劃「半年內6次」或「一個月2次」即取消低價免稅優惠,委員質疑此標準對小市民頻繁網購的影響過大且不公平,並建議放寬標準。
  • 跨境電商租稅公平性:委員擔憂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被濫用,對國內廠商造成不公平競爭,但同時也對頻繁進口課稅可能對小市民造成衝擊表示關切。
  • 兩岸電子商務發展影響:委員質疑關稅法修正對兩岸電子商務發展可能造成不利影響,並擔憂台灣在國際貿易競爭中處於劣勢。
  • 反避稅條款與資金外移:有委員擔憂反避稅條款及遺贈稅調高可能導致資金外移,對國內投資和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 新南向政策與關稅協議:委員質疑財政部在新南向政策下,對於與東協國家簽訂租稅協議的進度、台灣產品關稅競爭力及亞投行加入等議題的積極性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對「進口次數頻繁」的認定標準(半年內6次),擔憂其對小市民網購的影響,並質疑其課稅效益與公平性。
  • 比較外資與本國人股票交易稅賦差異,認為政府不應在小市民購物上過於計較,而忽略其他更大的稅賦不公。
  • 關切公股行庫在7天國定假日是否配合政策上班,建議財政部應與工會協商,避免勞工權益受損及引發勞工運動。
  • 詢問台北101煙火施放計畫,要求招標過程謹慎。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醒財政部應預作準備,因應英國脫歐對台灣金融業的潛在衝擊,特別是公股銀行在英國的曝險及英鎊貶值風險。
  • 關切網路交易專案查核作業的執行狀況與成效,要求財政部進行大數據分析以提升稽查效率。
  • 支持對頻繁進口低價貨物課稅,以維護國內廠商的租稅公平,並加速推動台灣第三方支付產業的發展,避免外國業者不受管制。
  • 詢問線上勞務(如線上遊戲、廣告、諮詢服務)的課稅機制,建議修法要求外國電商辦理營業登記以利課稅。
  • 強調長照財源籌措的必要性,應讓國人了解這是為了特定服務計畫,而非單純為加稅。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呼籲財政部應公開宣示打擊逃漏稅、擴大稅基作為施政重點,而非僅專注於加稅。
  • 建議財政部應善用大數據分析電子發票、財產總歸戶等資料,強化查緝逃漏稅,提升效率。
  • 質疑關稅法修正草案對低價快遞貨物逃漏稅的防堵措施過慢,要求財政部估算過去流失的稅收並提出具體查緝計畫。
  • 強調在加稅之前,應優先防止逃漏、擴大稅基,並要求財政部半年內提交利用大數據強化查緝的報告,並強化電子支付以使地下經濟檯面化。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強調長照政策的重要性及穩定財源的必要性,但提醒財政部在籌措財源時應避免加重弱勢民眾負擔。
  • 建議財政部在制定關稅法相關行政規章時,應邀集專家學者共同參與,避免閉門造車。
  • 質疑關稅法中「按次處罰」的規定,擔憂可能導致大案小罰或比例失衡,建議考慮「按件」或「逐次」處罰。
  • 關切「進口次數頻繁」認定標準可能被規避(如利用人頭、不同地址),以及對兩岸電子商務發展的影響。
  • 呼籲財政部應同步檢討「海關緝私條例」,以確保關稅改革能讓人民有感,並加強查緝水貨等逃漏稅行為。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外銷訂單連14黑、國內投資不振的經濟困境,詢問財政部因應對策。
  • 質疑新南向政策下,台灣在東協的關稅劣勢及加入亞投行的進度,呼籲政府應積極爭取並保護企業。
  • 指出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率(45%)相較新加坡、香港過高,不利延攬及留住高科技人才,要求財政部提出減輕人才稅負的方案。
  • 擔憂遺贈稅調高可能導致資金外移,並質疑長照財源遲未定案,反對在經濟不景氣下加稅,認為會造成物價飆漲及企業不敢投資。
  • 建議財政部應活化國有財產,透過促參或都更增加國庫收入。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上任一個月來的施政成績,並批評財政部在長照財源議題上「髮夾彎」,公開宣示後又縮回,態度不夠堅定。
  • 擔憂營業稅作為長照財源會加重低所得者的負擔,並指出長照基金可能被挪用或抵銷現有預算,導致加稅卻未實質增加長照經費。
  • 指出國民年金法規明定營業稅1%用於國民年金,若將長照財源綁定營業稅可能引發競合爭議。
  • 擔憂新南向政策下,台灣產品在東協市場面臨高關稅劣勢,呼籲財政部應加速與東協國家簽訂租稅協議。
  • 反對非現金捐贈以實際取得價格入帳的提案,認為應以市價為準,否則可能導致弊端。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持續追問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質疑財政部在2005年私募案中承諾台新金控取得經營權,卻在2014年透過徵求委託書收回經營權,此舉是否違反政府承諾。
  • 擔憂政府對待本國投資人的手法,若未來台灣加入TPP,是否會以同樣方式對待國際投資人,損害台灣國際信譽與競爭力。
  • 呼籲財政部應正視彰銀案所消耗的社會成本,停止內耗,並將此案視為政府作為的重要指標。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說明財政部在上次財政健全方案實施後,稅收增加、支出減少,赤字已逐漸縮減,並透過稅收超徵減少公債發行。
  • 承諾將推動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及營業稅法修正草案(針對跨境電商),以檢討稅制,但預計增加收入有限。
  • 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是財政部後續改革方向之一,並認同低所得家庭在物價上漲時受衝擊最大,對調漲營業稅會三思。
  • 回應遠雄租用國有土地案,表示國產署已請衛福部確認實際需求面積,並承認當初可能租太多,將持續協調。
  • 說明關稅法修正草案中,對「進口次數頻繁」的認定標準初步規劃為比照郵包規定(如半年內6次),旨在維護國內廠商公平競爭及防杜逃漏稅,而非主要為增加稅收。
  • 表示公股行庫在7天國定假日是否上班會配合金管會政策,並考慮與員工協商,認為營業收入增加對員工獎金有幫助。
  • 回應英國脫歐對台灣金融業的影響,認為短期會有衝擊但長期會減小,並表示會發函要求公股銀行因應,並在公股座談會中特別要求預作準備。
  • 說明網路交易專案查核作業剛開始執行,目前尚無具體績效,但承諾會進行差異分析與比較。
  • 表示將修法要求外國電商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以課徵線上勞務稅,解決逆向課稅成效不佳的問題。
  • 強調長照財源籌措是為新辦特定服務計畫,未來所增加的稅收將放入特種基金,而非國庫統籌統支,並非財政部主動提出,而是行政院主導。
  • 表示關稅法修正案的子法規制定會邀集專家學者參與,並強調會檢討海關緝私條例。
  • 說明目前國有財產已無法大面積標售,將透過促參或都更積極活化,並表示4G釋照已為國庫帶來數百億元收入。
  • 回應台灣綜合所得稅率45%偏高,不利人才延攬,預計9月提出減輕專家人才稅負的法案。
  • 表示遺贈稅若從10%調高到20%會增加稅收,但資金外移需考量成本,並強調長照財源方案尚未定案,將由林萬億政務委員召集小組討論。
  • 回應亞投行問題,表示台灣曾申請加入,但因名稱問題(堅持中華台北)而受阻,目前未再聯絡,但若能尊嚴平等仍會加入。

莊水吉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關務署自2013年成立網路交易專案小組以來,至2016年4月已補徵7億多元稅款,每月快遞貨物低報補稅約600多萬元。
  • 解釋「進口次數頻繁」的認定標準參照郵包規定,例如「一個月兩次」或「半年內6次」,超過即不適用3,000元免稅優惠,主要目的在防堵逃漏稅並顧及國內外廠商公平性。
  • 回應台灣平均進口稅率為1.51%(不含農產品),但對於東協各國對台灣產品的平均關稅數據手邊沒有,會再瞭解。

阮清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回應遠雄租用國有土地是基於當時衛生署要求,以整體計畫20.6公頃出租,目前財政部已請衛福部確認實際需求面積。
  • 說明彰化銀行案中,財政部當初僅讓台新金控獲得經營權,並未承諾合併,且公股在出售股權時有分散出售、單一購買人不得超過1%的規定,旨在保障得標人經營權完整。
  • 回應亞投行問題,表示去年聯絡後至今未再聯絡,主要因對方行長發表不當言論,溝通管道受阻。

李慶華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回應網路交易專案查核作業剛開始執行,目前尚無具體績效。
  • 說明電子發票兌獎已採便民措施,可到四大超商列印或中獎獎金撥入帳戶,並將討論是否簡化公用事業繳費通知單兌獎流程,使其可直接刷載具條碼領取獎金。

相關後續

「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照行政院提案條文第3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21條、第22條、第26條、第27條、第28條、第28條之1、第36條之1、第39條、第43條、第48條、第49條、第75條、第78條、第82條、第84條、第85條、第86條、第87條、第88條、第89條、第90條、第91條、第92條、第95條通過,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建請財政部研議採轉帳繳稅或網路電子支付者,改核發電子轉帳完納稅捐證明)

核心議題

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並方便納稅義務人保存,提案建議財政部應研議對於採轉帳繳稅或網路電子支付的納稅義務人,改核發電子轉帳完納稅捐證明,取代現行的紙本作業方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呼籲財政部應研議改核發電子轉帳完納稅捐證明,取代紙本作業,以符合節能減碳趨勢並便利民眾。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將倒數第二行「財政部應對採轉帳繳稅……」修正為「建請財政部研議採轉帳繳稅……」,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55401
卷/期/冊
105/54/1
發布日期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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