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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公聽會:立法模式、時間範圍與專責機關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7-0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原住民族促進轉型正義」公聽會,聚焦於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應單獨立法或納入現有促轉條例、適用時間範圍、是否設立專責獨立機關及其隸屬、以及權利受損填補方式等核心議題。多位學者專家與立法委員提出不同見解,行政部門則回應將於總統府設置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並推動相關法案。會議最終決議將所有發言及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以供後續立法參考。

討論事項一

審查「原住民族促進轉型正義」相關條例草案 (含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應採單獨立法或納入現有「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一併規範,同時探討其適用期間、應涵蓋事項、是否設立專責獨立機關及其隸屬,以及權利受損的填補方式應採賠償或補償。
  • 會議也探討了現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落實困境,以及原住民族語言與土地權利復振的迫切性。

相關爭議

  • 單獨立法或併入促轉條例:廖國棟等委員及多數學者主張單獨立法,因原住民族議題的特殊性、主權論及文化差異;部分學者與尤美女委員則傾向納入促轉條例,認為可避免邊緣化,或以框架式立法處理。
  • 適用期間的爭議:各提案回溯時間點從1945年、1895年、1624年甚至更早,學者們爭論應從何時起算,以確保歷史正義的完整性與證據可追溯性。
  • 專責機關的隸屬:提案者建議將專責機關設於總統府、行政院或監察院,學者們則討論其位階、調查權力與合憲性問題,強調獨立超然性以避免職權衝突。
  • 賠償或補償的選擇:學者們建議採取「賠償」、「補償」或「矯正」三合一模式,強調不僅是金錢填補,更應回復原有權利與狀態,尤其是集體權力。
  • 促轉條例對原住民議題的排除:多位立法委員批評民進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將原住民族議題排除在外,僅針對威權時期處理,認為是「選擇性正義」或「政治清算」。
  • 土地權利回復的範圍與方式:鄭天財委員強調應針對日據時期至今的土地流失進行調查與返還,而行政部門則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但其法律位階與實質效力受質疑。
  • 語言復振的迫切性:波宏明理事長強調原住民族語言瀕危,呼籲應將語言復振納入轉型正義的核心項目,並爭取更多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指出執政黨所提促轉條例未涵蓋原住民部分,呼籲學者提供意見,確保轉型正義的公平性。
  • 強調原住民土地流失是核心議題,特別是日據時期到中華民國政府來臺這段時間。
  • 提出應討論專責機關的設立位置,如總統府、行政院或監察院。
  • 呼籲國家應謙卑面對原住民遭受的不公不義歷史。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強調蔡英文總統已將原住民族議題定調為「轉型正義」而非僅「歷史正義」。
  • 提議將土地調查處理委員會設於監察院,以確保調查結果的公正性與公信力。
  • 批評行政院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位階過低,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
  • 呼籲將4個框架式立法與其提出的實質專法併行審查,加速立法進程。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批評執政黨對原住民權益態度消極,促轉條例僅通過清算國民黨的版本而忽略原住民議題。
  • 引用加拿大與紐西蘭的經驗,主張應回歸漢人與原住民「國族對國族」的平等地位。
  • 認為民進黨的轉型正義過於廉價,格局未能包容原住民。
  • 呼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應儘速討論並審查原住民立委提出的5個版本。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分享原住民長期遭受「語言暴力」和土地權利不公的經驗,質疑政府誠意。
  • 批評民進黨的促轉條例是「轉盤正義」,以時間限制切割原住民議題,是「多數暴力」。
  • 呼籲執政黨應有自信,儘速將原住民促轉條例送出委員會,並討論合併或分開處理的可能性。
  • 強調原住民轉型正義必須通過並執行,臺灣才能真正和解與往前走。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肯定學者專家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的用心,認為其處理範圍廣泛。
  • 指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可能需要單獨立法,或在現有促轉條例中增設特別章節。
  • 重申民進黨重視原住民權利,並推動相關法律制定與修正。
  • 解釋現有促轉條例處理的是威權時期不公義議題與黨產問題,而原住民族議題因涉及更廣泛的歷史,有必要單獨立法。

相關人員回應

行政院 書面報告

  • 重申蔡總統將於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在總統府設置「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
  • 承諾積極處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回復、原民史觀重建、原民自治推動、語言文化復育等議題。
  • 將修訂《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設置要點》,並於下會期提出「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送審。

原住民族委員會 書面報告

  • 強調總統將以國家元首身分親自召集處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事項,這是國家既定政策。
  • 指出政府自1980年代已逐步啟動轉型正義工作,如正名、成立委員會、推動族語教育等。
  • 認為落實轉型正義的最佳途徑是在重建原住民族史觀基礎上,強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並制定相關配套法規。
  • 承諾將與相關部會共同承擔轉型正義重責,並將尊重大院最終決議。

相關後續

  • 所有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代表的發言與書面意見,以及行政院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書面報告,均列入紀錄並刊登立法院公報。
  • 將製作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本日出列席人員參考,以利後續法案審查與制定。
  • 主席表示將酌延會議時間,讓所有受邀學者專家發言完畢。

原始資料

公報
1055801
卷/期/冊
105/58/1
發布日期
2016-07-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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