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私校法修正案、文化部預算解凍及多項臨時提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7-0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並通過「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項條文,將部分提案併案審查或送黨團協商。會議亦針對文化部105年度多項主管預算解凍案進行詢答,包括一般行政、社區營造、文創產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超高畫質節目輔導及電影事業輔導等6案。委員們就預算凍結原因、政策方向及執行細節提出質詢,文化部長鄭麗君及相關官員進行回應。此外,會議還通過了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與第一科技大學合併案、高中職導師費調整、校園地震預警系統提前完成等多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偏鄉教育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聚焦於董事會組成、公益董事增聘、董事親屬關係限制、任期規定及校務評鑑與獎勵等條文修正。
- 同時也審查了「偏鄉教育條例草案」與「偏鄉教育法草案」等偏鄉教育相關法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與「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並已報告及詢答結束。
- 「偏鄉教育條例草案」案與「偏鄉教育法草案」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通過第15條、第15條之1、第16條、第17條、第19條、第19條之2、第51條、第57條等條文修正。
- 草案第19條、第19條之1、第19條之2、第51條照相關委員提案通過,部分文字修正。
- 草案第31條及第59條維持現行條文。
- 草案第32條之1不予增訂。
- 通過附帶決議1項,要求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人選總數2分之1以上應具曾任或現任學校教職員資歷。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議事處,提請院會討論,並推請黃國書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
核心議題
- 會議針對文化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6個因決議凍結的預算案進行專案報告與詢答,涵蓋一般行政、社區營造、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超高畫質節目輔導及電影事業輔導等項目。
- 主要討論文化部新任團隊對於舊有凍結案的檢討與新政策方向,以及預算解凍的必要性與影響。
相關爭議
- 預算解凍程序爭議:多位委員質疑為何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而不直接處理預算解凍,認為此舉不符常規且可能延宕文化部業務推動。
- 文化部預算實質減少原因與科發基金運用:委員關切文化部預算實質減少的原因,並討論科發基金應採外加方式,避免排擠文化經費。
- 臺北機廠土地使用與活化模式:委員質疑臺北機廠活化為國家鐵道博物館的進度與土地取得方式,要求文化部說明具體規劃。
- 公視預算運用與節目製作透明度:委員質疑公視部分節目(如「人生劇展」、「麻醉風暴2」)未經公開徵案而採邀案方式製作,金額龐大,程序不夠透明。
-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預算不足與營運模式:委員關切北流中心硬體預算尚不足10.44億元,以及未來營運盈餘是否需解繳國庫的政策衝突。
- 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領頭羊角色與4K技術落差:委員質疑公視作為超高畫質節目製作領頭羊的能力,認為其4K技術發展進度落後商業電視台,且缺乏具體計畫細節。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成立類似創投基金的電影基金,以投資取代補助,買斷版權並包含合理利潤,鼓勵電影業者敢於拍攝宏大作品,並可導入通路業者參與。
- 關切南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定位,認為其文化資產豐富,應轉型為文化園區或Living Lab,而非科學園區,並要求文化部與科技部協調加速提出master plan。
- 質疑文化部委託資策會辦理文創人才培育課程的適當性,認為文化部應自行辦理並由內部人才擔任師資。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呼籲委員會不要因政黨對立而殃及文化部預算解凍案及教文會案子。
- 關切漢本遺址升格國定遺址後與蘇花改工程的衝突,要求文化部審慎因應文資保存工作並與交通部協調。
- 建議文化部積極主導空軍總部舊址的文資保存與活化工作,並結合總統的文化實驗室政見。
- 建議文化部鼓勵全國古蹟區禁菸,並加強督導古物擺放方式,避免民眾誤用或損壞。
- 強調公視應保持專業性及獨立性,不應受到政治力介入,並要求文化部長保證公視董事遴選過程不受政府施壓。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在解凍預算時,應針對當初凍結的具體理由提出精準回應,而非僅陳述性說明。
- 質疑公視「人生劇展」及「麻醉風暴2」等戲劇以邀案而非公開徵案方式處理,且金額龐大,要求公視說明程序透明度及決策過程。
- 要求公視提供過去透過邀稿方式製作的連續劇、單元劇及人生劇場等名單及金額資料,以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呼籲中央政府應加大對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支持,增編10.44億元預算回補臺北市政府的代墊款項。
- 建議北流中心在無償撥用北市府後,營運收入應暫不解繳國庫,以特種基金專款專用,以利流行音樂產業穩健發展與永續經營。
- 建議文化部積極支持臺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的辦學,寬列預算補助,並擴大產學合作,媒合產業人才參與教學,縮短學用落差。
- 邀請部長多關心臺北市的文化建設,如北投中心新村及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會調查顯示臺灣影視音產業人才有嚴重斷層,尤其在編劇、導演、行銷及演員方面,呼籲文化部正視此問題。
- 以韓劇成功案例對比臺灣電視劇男女主角年資偏高現象,質疑臺灣影視產業缺乏年輕演員的機會與管道,要求文化部檢討。
- 表示願意支持文化部預算解凍,但希望文化部能在下會期就影視音產業政策與人才荒問題提出更深入的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提供行政院核定文號,並確認所有預算凍結案的外部客觀要件已解除。
- 質疑公視作為「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領頭羊的能力,指出商業電視台已在製作4K節目,而公視仍在起步階段,要求文化部說明如何帶領產業。
- 要求文化部提供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4年期總體計畫、預算分配、製作內容及SOP等詳細書面資料。
- 關切公視4K節目未來播放通路問題,要求文化部說明與OTT、網路平台連結的具體進展。
- 質疑臺灣文化產業發展停滯不前,相較韓國文化產業總值與外銷產值差距甚大,要求文化部思考誰是文化內容產業的火車頭,並加速成立文創院。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在擔任委員時的犀利與堅持,在擔任部長後轉趨保守,要求部長展現對臺灣言論界的支持。
- 以資深攝影記者中年失業、資遣費微薄為例,質疑文化部對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困境的關懷與協助不足。
- 質疑文化部作為金曲獎主辦單位,未對典禮中發生的歧視言論事件表態或道歉,相較於部長對原住民歧視事件的道歉態度不一。
- 關切士林戲曲中心鋼梁歪斜意外,質疑工程品質與資訊透明度,認為此為預算未能解凍的原因之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關切「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中,人才回流故鄉及培訓在地就業服務人數驟降的問題,要求文化部強化青年回流政策與具體計畫。
- 關切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的參與人數不足,要求文化部加強推廣並提出具體政策目標。
- 肯定漢本遺址升格國定遺址,但強調後續配套措施才是保存關鍵,要求文化部與交通部協調,以最小破壞、最大保存原則處理工程與遺址共存。
- 建議文化部研擬在遺址與附屬設施共構設計中納入民間參與機制,並召開公開徵圖計畫,廣泛觸發社會討論,讓漢本遺址成為文化資產保存的標竿。
- 質疑漢本遺址目前仍採「搶救挖掘」措施的適切性,尤其在人工層位發掘方法上,要求文化部重新評估並考慮暫緩挖掘。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在公視董事提名名單中女性比例超過三分之一,但提醒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女性董事比例未達三分之一,要求未來改選時應留意。
- 建議未來「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再送立法院時,應明文規範性別比例。
- 支持文化部撤回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並建議召開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討論其定位、架構及是否搭配文創法修法,以保有彈性。
- 質疑文創院與文化部內文創司、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人文及出版司等業務重複,要求釐清定位與職責。
- 建議文創院的規劃應含括硬體技術提供,例如與國家高速網路中心等資源連結,開放產業界使用高速運算設備,以協助VR、3D動畫等產業發展。
- 建議文化部學習韓國經驗,文創院應強調與產業結合,負擔整體策略規劃,整合上中下游,而非僅限於園區思維。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全面盤點並稽核轄下所有財團法人,特別是民間捐助但政府資金比例高的財團法人,確保其財務公開透明並符合成立宗旨。
- 揭露「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透過政府資金捐助後,又以民間增資方式規避政府監督,質疑其從公產變私產,要求文化部徹查。
- 質疑「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的業務內容(兒歌推廣、兩岸交流)與連家班董監事組成,要求文化部查明並評估政府是否應派任董監事。
- 對比「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預算少而僅能做急難救助,認為政府捐助比例高的基金會應能做得更多,要求文化部強化對資深藝人的關懷。
- 質疑台中國家歌劇院一樓招商程序問題,要求文化部針對程序、時序、適法性及公共性進行完整說明與檢討。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出版業面臨產值下降、閱讀風氣不盛的危機,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政策,包括向下扎根、提振閱讀風氣、發放圖書券等,以挽救出版產業。
- 建議文化部考察高雄岡山樂群村空軍眷村,透過文化專業協助規劃為眷村文化創意園區,解決北高雄缺乏藝文中心的問題。
- 建議文化部協助高雄湖內明宗國小書法藝術館,提供硬體改善、軟體更新及人力費用等預算支持。
- 關切南部流行音樂園區的工程進度,要求文化部務實評估並確保如期如質完工,避免再次延宕。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漢本遺址指定為國定遺址,但強調文化部與交通部應成立工作小組,共同解決考古挖掘經費、變更設計技術、工程延期及費用增加等問題,並向花蓮鄉親交代。
- 要求文化部與交通部應做到資訊公開透明,讓部落民眾清楚瞭解漢本遺址的處理進度,避免引發地方不安。
- 建議國家鐵道博物館應將日據時代伐木鐵道、台灣山林開發史中鐵道角色,以及原住民族在鐵道歷史中的辛酸與不公義納入調查與展示。
- 建議公視應將「今晚,你要點什麼」等資深藝人表演節目固定時段播出,讓老藝人能重新找回價值,並呼籲文化部與公視支持此類節目。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強調花東交通建設長期落後,導致發展失衡,漢本遺址升格國定遺址後,文化部應確保蘇花改工程不改線,以最小破壞、最大保存原則,如期如質完成工程。
- 呼籲文化部與交通部成立專案小組,公開透明地向花東鄉親說明蘇花改工程進度、可能延期原因及預期通車時間,以安民心。
- 建議文化部協助花蓮玉石產業發展與推廣,提供相關協助管道。
- 建議文化部增加對文創個人工作坊修繕整理的補助,讓文創工作者無後顧之憂。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席安排考察左營舊城,並感謝文化部啟動左營舊城建城計畫,但質疑目前規劃的8年20億元預算不足,無法全面解決問題。
- 要求部長親自到左營舊城現場考察,瞭解其重要歷史古蹟(如大陳義胞宿舍、大小龜山廟宇、乾隆皇帝紮營古路等),並將其提升至行政院層級的國家重大建設。
- 建議將左營舊城與鳳山古城連結,推動「雙城古道」計畫,恢復高雄整體歷史原貌。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城鄉文化資本建設差距,要求文化部在文資保存上調整資源挹注,以平權概念支持資源缺乏的縣市。
- 肯定文化部建請行政院設文化會報,並期待其儘早成立,以協調跨部會文化議題。
- 指出國營事業(如台糖、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對文化資產視為包袱,要求文化部在文化會報中協調國營事業主動編列預算,處理文化保存工作。
- 關切偏鄉小校因招生不足而面臨廢校問題,建議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從文化觀點盤點並協助轉型,結合當地特色發展小提琴學校、木工學校等。
- 建議文化部於12月9日世界人權日前夕,在國家音樂廳舉辦蕭泰然老師音樂會,以紀念其對台灣本土音樂的貢獻,並讓台灣人認識親近其音樂。
- 邀請部長到北港宗教古鎮,品味當地文化。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詢部長以立法委員與政務官雙重角色,如何看待自己過去提案凍結的預算,並確認預算解凍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 確認文化部已對預算凍結原因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外部客觀因素已解除,預算應可解凍。
- 質疑委員會僅詢答而不處理預算解凍案的程序不符慣例,呼籲委員會應儘速排案處理,避免延宕文化施政。
- 關切預算若未能於會期休會前解凍,可能導致地方政府因時間不足而無法在年度內完成預算執行的問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呼籲召委儘快排審文化部預算解凍案,讓文化部業務順利推動,並支持鳳山社區營造。
- 建議召委在考察左營古城時,將鳳山古城及「雙城古道」一併納入考量,發揚高雄歷史文化。
- 提醒部長到地方考察時應通知當地委員,以盡地主之誼。
- 關切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完工進度,要求部長務實評估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確保如期如質完工,避免再次跳票。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說明本次預算解凍案僅詢答不處理的原因,是因部長上任後對部分議題的態度與擔任立委時不同,期待部長重新展現昔日犀利與堅持。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表示擔任立委與政務官各有職責,過去提案凍結是為監督行政部門,上任後已積極與同仁溝通,檢討並提出新做法以解決凍結原因。
- 承諾會努力爭取行政院對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不足的10.44億元經費支援。
- 同意與臺北市政府協調北流中心營運收入暫不解繳國庫,以特種基金專款專用。
- 肯定臺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的辦學,承諾將積極安排參訪,並研究如何結合文化部影視政策、行政院文化會報與教育部,共同支持影視音人才培育。
- 承諾將盤點並稽核文化部轄下所有財團法人,特別是政府資金比例高的民間財團法人,確保財務公開透明並符合宗旨。
- 已要求徹查「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政府資金投入歷程與董監事派任問題,並已請該基金會停止董監事變更登記。
- 承諾將關心並強化對資深藝人的關懷與協助。
- 表示文化部重視出版文化,將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帶動閱讀風氣,並參考各界意見研擬具體產業支持計畫。
- 承諾下次到高雄時將考察岡山樂群村眷村,並將明宗國小書法藝術館納入社造計畫考量。
- 表示將全面查核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等重大公共工程,務實評估完工日期,確保如期如質。
- 承諾會與交通部密切協調漢本遺址與蘇花改工程的共存方案,以文資保存為最優先前提,並將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聽取專業意見。
- 表示將尊重原住民歷史視角,將原住民在山林鐵道史中的經驗納入國家鐵道博物館規劃。
- 承諾會協調行政院文化會報,要求國營事業編列預算,盡到基本的文資維護責任。
- 表示將對偏鄉小校進行整體盤點,與教育部討論如何將閒置校舍轉型為在地文化、社區營造空間。
- 承諾將進一步了解蕭泰然老師的紀念活動,並考慮在國家音樂廳演奏其作品。
- 表示將儘速將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4年期主計畫內容補送給委員,並強調公視作為示範者,將建立製作SOP、分享經驗與設備,並積極洽談與MOD、OTT等平台合作。
- 承諾會儘快安排時間詳細瞭解左營舊城建城計畫,並將其提升至行政院層級的國家重大公共建設。
丁曉菁 文化部次長
- 說明公視部分戲劇採用邀案方式,是因公視推出旗艦計畫,希望透過戲劇整合旗艦議題,且戲劇主題為自製。
- 解釋自製戲劇在各電視台有不同執行方案,公視多與業界共同創作,無明確內部人員比例。
丘岳 公視基金會總經理
- 說明公視部分節目採邀案是因之前收視反應好、得獎多,希望好的節目能有延續性效果。
- 表示公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適用項目進行招標,將提供更詳細的書面資料。
施國隆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目前並未將所有文化資產禁菸,但可考慮跟進鹿港古蹟區全面禁菸的做法。
- 表示龍山寺中脊梁被誤用為座椅或置物架,會加強督導廟方管理,設置告示,並對典藏木構件進行分類規劃。
陳淑滿 文化部影視局組長
- 列舉「必娶女人」為近期熱門本土電視劇,並說明男女主角邱澤、柯佳嬿的出道年資。
洪世芳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副司長
- 說明「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中,人才回流故鄉及培訓在地就業服務人數在103年度因計畫調整為青年村落補助對象而調降。
邵玉銘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
- 表示公視有在做資深藝人演出機會、老歌、民歌等節目,但沒有固定時段,將研究委員建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文化部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處理。
- 通過陳學聖委員等提案,企盼文化部大力支持桃園市相關新興文化藝術設施,包括美術館及書法美術館。
- 通過吳思瑤委員等提案,建請文化部積極支持「臺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的辦學工作,包括寬列預算補助、擴大產學界人士參與課程及實務訓練、輔導學生實習等。
- 通過吳思瑤委員等提案,建請文化部比照臺中歌劇院及高雄衛武營案模式,向行政院爭取增編10.44億元預算回補北市府,並積極協調北流中心營運收入得暫不解繳國庫。
- 通過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等提案,建請文化部於漢本遺址管理維護計畫研擬期間,宜暫緩遺址之搶救挖掘,並檢討評估附屬設施、機房、沈沙池等「搶救挖掘」措施是否合宜,同時與交通部積極討論解套方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6001
- 卷/期/冊
- 105/60/1
- 發布日期
- 2016-07-2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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