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設置條例修正與台鐵國營化案聯席審查
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7-06
立法院交通與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華郵政、桃園國際機場及臺灣港務等國營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並繼續審查臺灣省鐵路工會提出之台鐵國營化提案。會議完成國營事業條例修正案的報告與詢答,並通過四項臨時提案,其中台鐵國營化提案因台鐵已於1999年改隸交通部為國營事業,決議不予審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及立法委員針對中華郵政、桃園國際機場及臺灣港務等三大國營事業設置條例所提出的修正草案,探討其組織、營運與管理機制。
- 會議亦聚焦於促進原住民族就業、研議國際快遞業務合作模式、桃園機場基礎建設規劃及強化機場預警機制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視中華郵政、桃園國際機場及臺灣港務公司進用原住民情形,並督促其提出積極進用原住民族就業的措施。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公司研議仿效日本全家與日本郵政合作模式,開展跨境快遞業務,以創造對外國觀光客更友善的環境。
- 提案要求桃園機場公司於兩週內提送滑行道整建及停機坪增加工程的詳細規劃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桃園機場在現有基礎上提出更完善的預警機制,以確保國家安全及旅客生命財產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政務次長
- 綜合報告說明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營事業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內容。
林能進 處長
- 報告並回應委員提案內容。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完畢,本案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或未及答復的書面資料,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中華郵政、桃園國際機場及臺灣港務公司需檢視原住民進用情形並提出積極進用措施。
- 中華郵政公司需於2週內提送研議日本全家與日本郵政合作模式可行性的書面報告。
- 桃園機場公司需於2週內提送滑行道及停機坪工程的詳細規劃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臺灣省鐵路工會為本會第17次會員代表臨時大會提案,臺北市陞格為院轄市,臺鐵已跨省市二地,為加強反攻大陸,配合國防需要,依照憲法規定,擬改為國營,經決議:「建請中央有關機關參考辦理」案
核心議題
本案主要審查臺灣省鐵路工會於過去提案,建議將臺灣鐵路改制為國營事業機構,以配合當時的國防需求及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的跨省市營運現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說明臺灣鐵路管理局已自1999年7月1日改隸交通部為國營事業機構。
- 聯席會決議原提案已無處理必要,因此不予審議。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6101
- 卷/期/冊
- 105/61/1
- 發布日期
- 2016-07-2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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