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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公寓大廈條例修正案,檢討雄三誤射與南海太平島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7-1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多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獲通過或保留,並交付部會研議。會議亦邀請相關部會就「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對兩岸及周邊國家關係的衝擊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通報時效與兩岸溝通機制。此外,也針對海巡署撤離太平島巡防艇的原因及南海仲裁案的影響進行檢討,強調政府捍衛主權的堅定立場,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巡署靈活調度艦艇支援太平島。

討論事項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及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16條保留,第23條照提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條、第12條之1及第49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特別針對外牆飾材評估檢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另定期繼續審查。
  • 內政部需於1年內完成有關法規修正與相關配套機制建立,以維公共安全。

討論事項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的活動空間及公共基金的管理運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8條第2項首句兒童二字後增訂「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其餘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18條第3項文字修改為「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其餘維持現行法條文。
  • 以上二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無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四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對兩岸及周邊國家關係之衝擊、影響與我國處置應對之檢討 (專題報告二)

核心議題

  • 檢討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對兩岸及周邊國家關係的衝擊與影響,以及我國政府的處置應對措施。
  • 探討兩岸溝通聯繫機制的運作現況與未來強化方向。

相關爭議

  • 兩岸通報時效與方式爭議:陸委會主張同步通報,但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質疑台灣未第一時間通報,且先通報其他國家。
  • 兩岸熱線中斷:520後兩岸熱線未啟動,導致緊急狀況下溝通不暢,僅能透過簡訊或傳真。
  • 誤射事件的政治解讀:部分委員擔憂誤射事件被中國大陸利用施壓接受「九二共識」,或影響國際對台灣主權的信任。
  • 飛彈性能與目標的誤解:有言論指飛彈射向廈門,但國防部澄清雄三飛彈為反艦飛彈,不可能設定陸地目標,且逾射程會自毀。
  • 國際信評機構對主權的負面衝擊:穆迪示警台灣主權主張展望有負面衝擊。
  • 軍事互信機制:學者建議建立,但陸委會與國防部認為時機尚未成熟,需國內共識且考量中共過往毀約紀錄。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外交部對南海仲裁案的評估與因應,強調維護國家主權。
  • 質詢雄三誤射事件通報中國大陸的時程與方式,建議未來加強溝通密度。
  • 建議國防部加強太平島防衛能力。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與海基會通報中國大陸的具體時間點和方式,認為溝通方式不足。
  • 批評兩岸熱線未啟動,僅靠簡訊、傳真溝通,形容為「冰凍三尺」。
  • 質疑國安局報告僅提及7月1日至7月6日,未涵蓋7月7日張志軍的發言。
  • 對國際信評機構穆迪示警台灣主權主張有負面衝擊表示擔憂,質疑政府應對。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通報雄三誤射事件的時效性,認為是所有政府單位中最慢。
  • 認為陸委會若未說謊,應對張志軍的指控提出嚴正抗議。
  • 擔憂兩岸關係不穩定,新政府相關單位表現不佳可能導致關係惡化。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對中國大陸的通報簡訊未獲回應,卻稱溝通管道暢通的說法。
  • 批評陸委會與張志軍透過媒體公開喊話的互動方式不佳。
  • 要求陸委會提供與中國大陸往來的相關訊息,並檢討文書作業耽擱問題。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認為兩岸關係應務實理性,國人應凝聚對外。
  • 解讀外交部報告暗示國際社會對誤射事件反應不大,僅中國大陸反應激烈。
  • 建議國防部考慮在太平島部署雄三飛彈以展現兵力。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詢問誤射事件後中國大陸的輿論反應,評估是否過激。
  • 認為兩岸關係在誤射事件後仍維持穩定,並未造成很大破壞。
  • 強調碧海專案是例行巡防作為,澄清南海仲裁前夕的錯誤訊息。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澄清雄三飛彈為艦對艦飛彈,不可能射向陸地,駁斥射向廈門的說法。
  • 確認國防部檢討誤射事件是人為事故,中方軍隊並無異樣部署。
  • 強調外交部通報各國無時間先後或刻意安排,各國對誤射事件表示理解與肯定。
  • 指出兩岸熱線不通是中方片面關閉溝通管道,非台灣不願溝通。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報告中「各國感謝」說法過於冠冕堂皇,有「挾洋自重」之嫌。
  • 批評國防部解釋撤艇理由(防颱、官兵艱苦)丟臉,認為是向世界宣告中華民國軍隊不敢打仗。
  • 質疑陸委會對雄三誤射通報遲緩,並批評國安系統混亂、官員亂講話。
  • 呼籲兩岸關係應多運用智慧,不要遠交近攻,應真誠溝通。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肯定陸委會與國防部在誤射事件處理中展現的自制與透明。
  • 呼籲兩岸雙方恢復有效率的溝通機制,共同維護和平穩定。
  • 澄清南海仲裁案不直接涉及主權認定,而是經濟海域與海洋資源,呼籲政府冷靜避免涉入主權選邊站。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認同我國武器以防禦為主,不侵犯他國。
  • 詢問國際媒體對兩岸現況及雄三飛彈性能的報導內容。
  • 支持陸委會關於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時機尚未成熟的看法,認為需奠基於信賴。
  • 建議外交部應通知所有台灣周邊的11個鄰近海洋國家,以展現誠意。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雄三飛彈誤射事件中,國防部內部作業、配備及應變處理的完整性與協調性。
  • 批評陸委會通報中國大陸的時間過晚,且飛彈向西射,應第一時間向大陸說明是誤射而非挑釁。
  • 認為陸委會及海基會若無法在緊急狀況下快速應變,則應裁撤。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建議陸委會拿出魄力解決兩岸問題,恢復與中國大陸的熱線暢通。
  • 關切漁船在南海遭到驅趕事件,質疑海巡署撤艦對漁民安全的影響。
  • 詢問南海仲裁結果對台灣不利時的配套措施,強調捍衛南海主權與保護漁民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張小月 陸委會主任委員

  • 政府啟動國安機制應處,通盤評估研議向對岸通報事宜,透過兩岸既有溝通聯繫機制通報中國大陸。
  • 7月1日授權海基會通報大陸海協會,並隨後通報大陸國台辦;7月2日再次向大陸國台辦表達我方立場。
  •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與各界對本案反應尚在預期範圍中,整體情勢評估未受衝擊。
  • 強調兩岸應維持正常通暢溝通機制,以維護和平與降低風險。
  • 520以來政府持續展現最大誠意與善意,致力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 目前沒有熱線聯絡,熱線啟動需雙方同意,一般溝通管道不順利,但會持續嘗試與呼籲中國大陸。
  • 認為中國大陸的反應算是低調、克制、理性,在預期範圍內,沒有特別激烈的反應。
  • 雄三誤射事件是人為操作疏失,沒有射擊對象,完全沒有針對性。
  • 陸委會通報中國大陸的時間點為7月1日下午及7月2日晚上。
  • 通報內容需精準無誤,故需時間查證與掌握。
  • 對於南海諸島主權,完全同意內政部官網的立場,將堅持捍衛,不會因南海仲裁結果有任何改變,若不利我方將提出強烈抗議。

陳德新 海基會代理董事長

  • 7月1日下午接獲陸委會授權後,即以傳真函向海協會告知誤射事件,並電話確認對方已收到。
  • 研判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對兩岸關係未來發展應不致於有嚴重負面影響。
  • 呼籲兩岸應共同維護溝通管道及緊急聯繫機制的暢通,增進溝通對話。
  • 已兩度致函海協會關切慰問中國大陸近期災情,表達善意。
  • 7月1日下午依照內部程序向大陸海協會通報誤射事件。

李仲威 海巡署署長

  • 100噸級巡防艇移調返台是基於整體勤務規劃考量,絕非撤離。
  • 太平島海域因西南氣流旺盛常產生湧浪,易致船體撞擊碼頭或斷纜,為人員及裝備安全考量而調整。
  • 颱風季節預警時間縮短,太平島碼頭無法防颱,遠航返台有安全顧慮。
  • 原派駐100噸巡防艇需於7月前完成船舶定期檢查,配合維保期程調整。
  • 南沙太平島現配置數艘多功能艇及M8艇,足以執行海域巡護及救生救難任務。
  • 檢派大型艦船定期前往南沙海域執行巡防任務,並可視情勢發展彈性機動調整。
  • 與國防部偵巡任務期程整合,強化海域任務連續性。
  • 單一種類艦艇調度不影響巡防任務強度,將持續捍衛主權維護漁權。
  • 太平島碼頭去年11月完工後,100噸艇進駐發現湧浪問題,安全有顧慮。
  • 在南海和太平島海上巡弋工作的強度不會減弱,維修完成後會評估安全問題再進駐。
  • 海巡署守衛太平島盡全力,人員訓練由陸戰隊施訓,裝備持續強化。
  • 南海和太平島周邊狀況沒有異常。
  • 碧海專案已執行100多次,是例行專案任務。
  • 100噸級巡防艇是艇,非艦或船。
  • 這次撤回的是1艘100噸巡防艇,而非2艘,另一艘4月已回。
  • 南沙、東沙兵力部署不宜公開談論過多。
  • 捍衛太平島主權的立場從未改變,強度會更堅強。
  • 太平島碼頭可停靠3,000噸級船,主要為裝卸載貨品方便與安全,非設計用於抗湧浪。
  • 護堤已完成,需時間觀察對湧浪減少的效果,若有效會再考慮派艇回去。
  • 南沙海象惡劣,湧浪會造成大型艦艇斷纜。
  • 目前太平島防衛能力足夠,部署武器可在相當距離內達到保護目的。
  • 對南海及太平島周邊作業漁船未發現被驅趕狀況。
  • 國家宣誓主權立場堅定,該有防護會正常執行,並積極做準備訓練。

李喜明 國防部副部長

  • 南海仲裁案不屬於國防部業管,資料來自外交部與國際情資。
  • 目前南海局勢穩定,中共空軍維持例行偵巡,海軍因颱風執行任務外動態正常,陸軍、火箭軍維持常態活動,未發現異常。
  • 近期西沙軍演為年度例行性演訓,無顯著不同。
  • 美軍艦艇南海活動維持計畫性巡弋任務。
  • 嚴密情監偵、加強研判周邊軍事動態、提高我立即反應能力,以應對突變狀況。
  • 雄三誤射事件後,本部深刻記取教訓,針對精準武器控管、嚴謹操演準則、嚴格訓練管理紀律進行全面檢討精進。
  • 對於國際信評機構的評比不便質疑,非國防部專業與職責。
  • 司法已介入調查雄三誤射事件,最終以司法調查報告為主,初版報告已提出。
  • 對誤射事件的國賠將依相關法令以最優渥方式辦理,與家屬協議,不公開具體數字。
  • 雄三飛彈是戰術性攻船飛彈,艦對艦,不可能設定陸地目標,射向廈門為胡說八道。
  • 雄三誤射是人為事故,檢討方向為武器精準控制、軍紀嚴加處理、訓練務實紮實。
  • 7月1日至今,中方軍隊部署無異樣,顯示他們理解誤射是意外事件。
  • 飛彈設定40浬射程,逾射程未找到目標會自毀。
  • 對岸雷達偵測及共軍開啟飛彈射控雷達的說法不專業,無法理解。
  • 中國歷次軍事演習從未事先通報台灣,我方重大演習會公告。
  • 防衛國土是國防部職責,購置武器均為防衛國家,無侵略性。
  • 中共約有1,300至1,400枚短程飛彈對準台灣。
  • 軍事互信機制複雜,國內若無高度共識,不宜貿然進行。
  • 對國軍在尼伯特颱風救災付出表示感謝。
  • 雄三誤射事件對國軍造成衝擊,但國軍保衛國家決心與士氣不受影響,此為個別事件。
  • 國軍全力協助海巡署防衛太平島,提供人員訓練、裝備保養、物資補充。
  • 越南部署122榴彈砲可攻擊船艦或陸地,對其部署目的不便回答。
  • 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太平島領土完整。

李澄然 外交部次長

  • 就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外交部積極通報主要相關國家,包括菲律賓、越南、美國、日本及新加坡。
  • 向相關國家說明我國立場,澄清為軍事演練操作失誤,與兩岸及外交政策無涉,重申維持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決心。
  • 向國際社會說明我國積極作為,透過電子報報導。
  • 截至7月7日,除美國被動回應外,未有區域國家政府正式發表聲明,各國對我方主動說明表示感謝。
  • 南海仲裁案有配合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協調和沙盤推演,對判決結果難以研判,但主權決不退讓。
  • 太平島是一個島,若仲裁有損及主權,會有強烈回應。
  • 對於南海諸島主權,我們現在還是很堅定的主張,並沒有改變,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 台灣並非南海仲裁法庭一方,其任何決定就法律觀點不適用於台灣。
  • 我們主張相關各方應有聯繫溝通管道,台灣應納入多邊溝通管道。
  • 雄三誤射事件通報美國AIT官員是在7月1日中午宴客結束後私下告知,時間點約午後將近2時。
  • 通報各國無時間先後或刻意安排問題,各司其職。
  • 各國對誤射事件的反應基本上是了解,並肯定感謝我方主動通知。
  • 美國國務院表示遺憾,但不改變美方對台軍售政策及兩岸關係穩定維護,希望兩岸雙方在尊嚴與尊重基礎下繼續建設性對話。
  • 目前所有邦交國都很穩定,外交部對每個邦交國都有滾動式評估。
  • 南海仲裁案不直接涉及主權爭議的認定,而是經濟海域與海洋資源認定。
  • 太平島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這是毫無疑問的,不管裁決結果如何都會採取堅定立場。
  • 外交部對南海諸島的領土與海域權力堅定主張,符合國際法與聯合國海洋法。
  • 建議政府避免把太平島變成衝突中心,保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

潘向前 國安局第四處處長

  •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是因飛彈中士高嘉駿誤在「作戰模式」下發射飛彈。
  • 自7月1日事件發生迄今,未發現當面共軍有提升戰備或兵力調動等異常情況。
  • 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回應除敦促我方說明外,亦質疑我方未能第一時間通報陸方,但大陸輿論趨於淡化,整體反應判不致對兩岸關係造成衝擊。
  • 誤射事件不致對周邊情勢產生影響,國際主流媒體多以「誤射」、「意外」、「操作失當」報導。
  • 政府已即時對外國、對大陸通報,避免各方誤解誤判,蔡總統亦重申政府致力維持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決心未變。
  • 中華民國擁有南海諸島的主權,毫無疑義。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五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就該署自太平島撤離百噸海巡艦艇之原由及釣魚台海域護漁後續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專題報告三)

核心議題

  • 檢討海巡署自太平島撤離百噸海巡艦艇的原因、對太平島防衛能力的影響,以及釣魚台海域的護漁後續作為。
  • 探討政府在南海仲裁案前夕的南海政策立場與應對措施。

相關爭議

  • 太平島巡防艇撤離時機:海巡署在南海仲裁案公布前撤離百噸級巡防艇,引發外界質疑是「撤守」、「軟弱」或「避風頭」。
  • 太平島防衛能力:撤艇是否造成太平島防衛空窗期,影響主權宣示與實際防衛強度。
  • 碼頭設施與船艇安全:太平島碼頭雖獲金質獎,但仍因西南湧浪造成船艇撞擊、斷纜,質疑碼頭設計與船艇適應性。
  • 政府南海政策立場:新政府是否調整或放棄「U形線」、「固有疆域」等傳統南海主張,改採「有效佔領」說。
  • 兩岸關係與南海爭議:擔憂撤艇被中國大陸誤讀為釋放善意或棄守南海。
  • 釣魚台護漁:台日漁業協議後仍有偶發脫序行為,政府如何持續協商解決。
  • 軍隊士氣與訓練:雄三誤射事件後,國軍士氣低落,質疑訓練螺絲鬆了。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詢海巡署為何在南海仲裁案公布前撤離百噸巡防艦,時機敏感。
  • 關切太平島防衛能力,建議再加強,以增加未來溝通籌碼。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撤艇理由,並關切是否影響太平島防衛能力。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南海仲裁案前撤艦,是否意味著「唱空城」或「棄守」太平島。
  • 批評海巡署決策有空窗期,可能向鄰國傳達台灣對南海主權態度軟弱的訊息。
  • 質疑外交部是否已準備好放棄傳統「U形線」的南海政策。
  • 強調太平島一旦被仲裁為「礁」,外交部應嚴正抗議。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在太平島的艦艇數量,並質疑撤艇是「落跑」或「增援」。
  • 質疑海巡署派偉星艦巡弋太平島的油錢成本,並建議在島上部署雄三飛彈。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澄清100噸巡防艇是艇,非艦,且調回台灣是因不適合該海域。
  • 強調海巡署對於太平島的巡防任務沒有改變,碧海專案是例行巡防作為。
  • 呼籲外交部應明確台灣對南海諸島的主張,根據國際法與海洋法公約。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確認海巡署在颱風季節將小型船調回是例行工作,與太平島主權和仲裁無關。
  • 認為目前派出的1,800噸偉星艦足夠應付現有狀況,巡弋強度未改變。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批評海巡署撤艇理由(防颱、官兵艱苦)丟臉,形同向世界宣告中華民國軍隊不敢打仗。
  • 質疑外交部對南海爭議的態度,不應隨便捲入漩渦,應堅持固有領土主張。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理解海巡署撤艇是因安全考量及歲修,但質疑碼頭設計問題導致船隻碰撞。
  • 呼籲政府確保中華民國在南海主權,但避免涉入各方搏鬥,保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撤離兩艘巡防艇與偉星艦抵達間的5天戰力空窗期。
  • 批評海巡署以防颱為由撤艇,但颱風季節長達4個月,且不確定何時能回太平島。
  • 質疑偉星艦作為海關查緝走私船隻,是否適合巡防太平島,並關切其巡邏天數。
  • 關切越南敦謙沙洲的軍事部署對太平島的威脅,強調維持戰力平衡。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撤艇是「避風頭」而非避颱風,擔憂此舉被誤解為放棄捍衛太平島主權。
  • 要求海巡署明確向國人保證捍衛太平島主權一寸不退讓,並展現比馬政府更堅強的力道。
  • 要求陸委會、外交部、國防部及國安局共同宣示捍衛南海諸島主權的堅定立場。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漁船在南海遭到驅趕事件,並質疑撤離百噸巡防艦的合理性。
  • 詢問南海仲裁對我國不利時的因應配套,強調捍衛南海主權與保護漁民安全。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太平島碼頭施工品質,導致船艇因湧浪衝擊受損,並詢問護堤效果。
  • 關切碧海專案巡護航次與期程,以及偉星艦巡弋時間是否足以有效捍衛太平島。
  • 主張中華民國長期有效統治太平島,任何侵犯應動用武力捍衛。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外交部官員對中華民國南海地圖、U形線、11段線等歷史主張概念不清。
  • 批評新政府可能放棄傳統U形線主張,質疑這是否為「維持現狀」。
  • 要求政府說明南海仲裁案最糟糕的狀況與因應劇本,強調若太平島被裁定為「礁」絕不接受。
  • 強調該是我們的領土,一寸都不能讓,對政府捍衛主權感到疑慮。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海巡署署長

  • 100噸級巡防艇移調返台是基於整體勤務規劃考量,絕非撤離。
  • 太平島海域因西南氣流旺盛常產生湧浪,易致船體撞擊碼頭或斷纜,為人員及裝備安全考量而調整。
  • 颱風季節預警時間縮短,太平島碼頭無法防颱,遠航返台有安全顧慮。
  • 原派駐100噸巡防艇需於7月前完成船舶定期檢查,配合維保期程調整。
  • 南沙太平島現配置數艘多功能艇及M8艇,足以執行海域巡護及救生救難任務。
  • 檢派大型艦船定期前往南沙海域執行巡防任務,並可視情勢發展彈性機動調整。
  • 與國防部偵巡任務期程整合,強化海域任務連續性。
  • 單一種類艦艇調度不影響巡防任務強度,將持續捍衛主權維護漁權。
  • 太平島碼頭去年11月完工後,100噸艇進駐發現湧浪問題,安全有顧慮。
  • 在南海和太平島海上巡弋工作的強度不會減弱,維修完成後會評估安全問題再進駐。
  • 海巡署守衛太平島盡全力,人員訓練由陸戰隊施訓,裝備持續強化。
  • 南海和太平島周邊狀況沒有異常。
  • 碧海專案已執行100多次,是例行專案任務。
  • 100噸級巡防艇是艇,非艦或船。
  • 這次撤回的是1艘100噸巡防艇,而非2艘,另一艘4月已回。
  • 南沙、東沙兵力部署不宜公開談論過多。
  • 捍衛太平島主權的立場從未改變,強度會更堅強。
  • 太平島碼頭可停靠3,000噸級船,主要為裝卸載貨品方便與安全,非設計用於抗湧浪。
  • 護堤已完成,需時間觀察對湧浪減少的效果,若有效會再考慮派艇回去。
  • 南沙海象惡劣,湧浪會造成大型艦艇斷纜。
  • 目前太平島防衛能力足夠,部署武器可在相當距離內達到保護目的。
  • 對南海及太平島周邊作業漁船未發現被驅趕狀況。
  • 國家宣誓主權立場堅定,該有防護會正常執行,並積極做準備訓練。
  • 撤回巡防艇是署裡決定,署長有權做此調整。
  • 偉星艦原為關稅總局查緝走私船,轉交海巡署後已強化編裝,具武裝可執行巡防任務。
  • 偉星艦航速快,預計7月12日抵達太平島,巡邏約5天。
  • 砲火射程涉國防機密,不適合公開說明,但會私下報告。
  • 敦謙沙洲對太平島構成最大軍事威脅,必須保持戰力平衡。
  • 承諾確保碼頭發揮作用,克服湧浪影響,讓小型艦艇也能安全靠泊。

李喜明 國防部副部長

  • 南海仲裁案不屬於國防部業管,資料來自外交部與國際情資。
  • 目前南海局勢穩定,中共空軍維持例行偵巡,海軍因颱風執行任務外動態正常,陸軍、火箭軍維持常態活動,未發現異常。
  • 近期西沙軍演為年度例行性演訓,無顯著不同。
  • 美軍艦艇南海活動維持計畫性巡弋任務。
  • 嚴密情監偵、加強研判周邊軍事動態、提高我立即反應能力,以應對突變狀況。
  • 雄三誤射事件後,本部深刻記取教訓,針對精準武器控管、嚴謹操演準則、嚴格訓練管理紀律進行全面檢討精進。
  • 對於國際信評機構的評比不便質疑,非國防部專業與職責。
  • 司法已介入調查雄三誤射事件,最終以司法調查報告為主,初版報告已提出。
  • 對誤射事件的國賠將依相關法令以最優渥方式辦理,與家屬協議,不公開具體數字。
  • 雄三飛彈是戰術性攻船飛彈,艦對艦,不可能設定陸地目標,射向廈門為胡說八道。
  • 雄三誤射是人為事故,檢討方向為武器精準控制、軍紀嚴加處理、訓練務實紮實。
  • 7月1日至今,中方軍隊部署無異樣,顯示他們理解誤射是意外事件。
  • 飛彈設定40浬射程,逾射程未找到目標會自毀。
  • 對岸雷達偵測及共軍開啟飛彈射控雷達的說法不專業,無法理解。
  • 中國歷次軍事演習從未事先通報台灣,我方重大演習會公告。
  • 防衛國土是國防部職責,購置武器均為防衛國家,無侵略性。
  • 中共約有1,300至1,400枚短程飛彈對準台灣。
  • 軍事互信機制複雜,國內若無高度共識,不宜貿然進行。
  • 對國軍在尼伯特颱風救災付出表示感謝。
  • 雄三誤射事件對國軍造成衝擊,但國軍保衛國家決心與士氣不受影響,此為個別事件。
  • 國軍全力協助海巡署防衛太平島,提供人員訓練、裝備保養、物資補充。
  • 越南部署122榴彈砲可攻擊船艦或陸地,對其部署目的不便回答。
  • 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太平島領土完整。

李澄然 外交部次長

  • 就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外交部積極通報主要相關國家,包括菲律賓、越南、美國、日本及新加坡。
  • 向相關國家說明我國立場,澄清為軍事演練操作失誤,與兩岸及外交政策無涉,重申維持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決心。
  • 向國際社會說明我國積極作為,透過電子報報導。
  • 截至7月7日,除美國被動回應外,未有區域國家政府正式發表聲明,各國對我方主動說明表示感謝。
  • 南海仲裁案有配合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協調和沙盤推演,對判決結果難以研判,但主權決不退讓。
  • 太平島是一個島,若仲裁有損及主權,會有強烈回應。
  • 對於南海諸島主權,我們現在還是很堅定的主張,並沒有改變,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 台灣並非南海仲裁法庭一方,其任何決定就法律觀點不適用於台灣。
  • 我們主張相關各方應有聯繫溝通管道,台灣應納入多邊溝通管道。
  • 雄三誤射事件通報美國AIT官員是在7月1日中午宴客結束後私下告知,時間點約午後將近2時。
  • 通報各國無時間先後或刻意安排問題,各司其職。
  • 各國對誤射事件的反應基本上是了解,並肯定感謝我方主動通知。
  • 美國國務院表示遺憾,但不改變美方對台軍售政策及兩岸關係穩定維護,希望兩岸雙方在尊嚴與尊重基礎下繼續建設性對話。
  • 目前所有邦交國都很穩定,外交部對每個邦交國都有滾動式評估。
  • 南海仲裁案不直接涉及主權爭議的認定,而是經濟海域與海洋資源認定。
  • 太平島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這是毫無疑問的,不管裁決結果如何都會採取堅定立場。
  • 外交部對南海諸島的領土與海域權力堅定主張,符合國際法與聯合國海洋法。
  • 建議政府避免把太平島變成衝突中心,保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

張小月 陸委會主任委員

  • 政府啟動國安機制應處,通盤評估研議向對岸通報事宜,透過兩岸既有溝通聯繫機制通報中國大陸。
  • 7月1日授權海基會通報大陸海協會,並隨後通報大陸國台辦;7月2日再次向大陸國台辦表達我方立場。
  •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與各界對本案反應尚在預期範圍中,整體情勢評估未受衝擊。
  • 強調兩岸應維持正常通暢溝通機制,以維護和平與降低風險。
  • 520以來政府持續展現最大誠意與善意,致力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 目前沒有熱線聯絡,熱線啟動需雙方同意,一般溝通管道不順利,但會持續嘗試與呼籲中國大陸。
  • 認為中國大陸的反應算是低調、克制、理性,在預期範圍內,沒有特別激烈的反應。
  • 雄三誤射事件是人為操作疏失,沒有射擊對象,完全沒有針對性。
  • 陸委會通報中國大陸的時間點為7月1日下午及7月2日晚上。
  • 通報內容需精準無誤,故需時間查證與掌握。
  • 對於南海諸島主權,完全同意內政部官網的立場,將堅持捍衛,不會因南海仲裁結果有任何改變,若不利我方將提出強烈抗議。

潘向前 國安局第四處處長

  •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是因飛彈中士高嘉駿誤在「作戰模式」下發射飛彈。
  • 自7月1日事件發生迄今,未發現當面共軍有提升戰備或兵力調動等異常情況。
  • 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回應除敦促我方說明外,亦質疑我方未能第一時間通報陸方,但大陸輿論趨於淡化,整體反應判不致對兩岸關係造成衝擊。
  • 誤射事件不致對周邊情勢產生影響,國際主流媒體多以「誤射」、「意外」、「操作失當」報導。
  • 政府已即時對外國、對大陸通報,避免各方誤解誤判,蔡總統亦重申政府致力維持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決心未變。
  • 中華民國擁有南海諸島的主權,毫無疑義。

林恩真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當天,本部國際傳播司隨即啟動外媒蒐報機制,對相關外媒報導均據實陳報。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修正後文字為:為避免國際社會錯誤解讀我國針對太平島主權之立場,國會代表人民的聲音,應在南海國際仲裁案前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國捍衛太平島主權及領土完整之主張從未改變,並保障太平島駐守官兵之安危,海巡署應依據海域情勢靈活調度,派遣一定規模巡防艦艇支援太平島海域,加入巡弋海疆之任務,以實際行動捍衛我國南海海域之合法權益。

原始資料

公報
1056201
卷/期/冊
105/62/1
發布日期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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