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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案之議事程序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6-07-26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討論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案之審議與表決程序。因國民黨黨團於會前突襲大量提案且未出席協商,民進黨及親民黨黨團對於未依常規給予行政部門與執政黨黨團對案處理時間、提案未設截止點及可能產生的議事瑕疵表達強烈不滿。最終會議決議先由議事處準備通案資料,並持續尋求朝野協商空間。

討論事項一

研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核心議題

面對在野黨大量且突襲式的預算提案,朝野對於是否應遵循傳統程序給予行政部門對案時間、設定提案截止點及下午是否直接展開審議與表決產生歧見。

相關爭議

  • 預算審議程序與對案準備時間:民進黨黨團與親民黨黨團主張應給予行政機關與主計總處至少1週時間研擬對案,且國民黨黨團深夜突然送入大量新案,未依循過去先交由相關部會看過、確認刪減金額可接受的完備程序,直接進入表決將導致議事混亂、數字矛盾甚至產生法律瑕疵。
  • 提案截止期限與議事規則:朝野對於預算提案是否應設定截止時間有共識,但因國民黨黨團不參加協商且持續送件,導致收件時間點難以掌控,引發執政黨批評此為破壞立法院基本議事文化與尊嚴的焦土策略。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批評國民黨黨團未依常規給予行政部門對案時間,深夜突襲送入500多案卻要求立即表決,破壞立法院基本議事文化與尊嚴。
  • 強調過去民進黨在野時即使再強悍,也遵守國家法律與遊戲規則,預算案皆會一案一案討論並給予行政機關對案時間。
  • 指出未經整理與對案核對的大量提案直接表決,極易造成數字矛盾與公告瑕疵,要求應堅守議事程序與收件截止原則。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呼籲執政黨應有包容胸襟面對實務問題,並呼籲朝野避免情緒與仇恨。
  • 支持柯建銘總召的說法,認為預算協商應透過院長主持、取得朝野共識後處理,展現多數黨對少數黨的尊重,且協商應保持透明公開符合全民期待。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新案皆循程序交由行政機關與國營事業看過、確認刪減金額可接受後處理,無需直接表決。
  • 認為新案未經前述程序就直接交付表決並不合理,相關程序仍應踐行以釐清事實。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認為即使面對焦土表決,仍應依循一定程序進行。
  • 支持視院方如何處理,待行政部門回應與資料備齊後再開始討論。

相關人員回應

蘇嘉全 立法院院長

  • 說明因國民黨黨團未出席協商且昨晚剛送入500多件案子尚待分類,早上無法立即進行表決,經秘書長溝通後,國民黨同意預算審議與表決自下午2時30分開始。
  • 強調議事抗爭在各國皆然,在野黨應拿捏進退分寸,立法院不能因單一黨團不協商就全面停擺,仍須依議事規則推進。
  • 裁示議事處先準備通案相關資料與流程,並將持續與各黨團尋求協商空間以利議事順利進行。

高明秋 立法院議事處處長

  • 說明過去公務及營業預算協商多有成果,少數表決案才會在院會處理,且過去若無協商共識,院會即照一般程序處理並宣告截止收件時間。
  • 指出目前已收到566案新案尚在整理中,若要讓行政院相關部會及執政黨黨團提出對案,即使以最趕的速度處理,今天半夜12時之前也無法完成。
  • 說明目前通案部分較無問題,但經濟委員會主審之營業預算等若要踐行對案程序,時間恐須往後延,若不踐行則需決定是否直接處理現有整理好的議案並進行表決。

相關後續

  • 議事處先針對通案部分準備相關資料與整體審議流程。
  • 立法院將繼續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親民黨黨團及未出席的國民黨黨團尋求協商,以促使議事順利進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56503
卷/期/冊
105/65/3
發布日期
2016-08-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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