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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6-07-28

立法院針對105年度國營事業總預算案召開朝野協商。因國民黨團針對附屬單位預算提出大量提案並透過冗長表決杯葛,導致議事延宕及議事人員身體不適。經朝野多輪發言與折衝,最終達成共識:縮短開會時間至下午6時結束,取消點名表決,要求行政部門加強與提案委員溝通,並由各黨團在限期內儘速整理修正動議,若臨時會未完成三讀則於下會期繼續審議。

討論事項一

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核心議題

營業與非營業基金預算案因提案數量龐大且缺乏事前溝通,引發朝野議事對立與不斷電表決衝突。

相關爭議

  • 預算溝通與尊重:國民黨團批評行政部門在6月1日至7月中旬未積極向個別委員溝通說明預算,涉嫌藐視國會與立法院提案權;民進黨團則回應曾透過各種管道溝通但遭閉門羹,並指出部分國民黨委員提案同質性高、甚至有刪減數大於預算數或預算全數刪除卻同時凍結的矛盾情況。
  • 議事程序與表決方式:民進黨團主張取消冗長與點名表決並停止24小時不斷電開會;國民黨團則堅持依議事規則行使提案權與點名表決,並指責民進黨團先前倉促通過不斷電表決是多數暴力。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呼籲朝野理性坐下來談,避免焦土對立,並建議取消點名表決及重付表決。
  • 指出國民黨團提案數量龐大且多有矛盾與重複之處,應予整理刪除。
  • 強調國營事業預算若未審畢將嚴重影響經濟乘數效應,呼籲尋求共識以完成臨時會任務。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團在委員會審查時採取多數暴力、一字不改,且臨時會安排不斷電開會導致議事人員體力不支。
  • 指責行政部門從6月1日至7月中旬未與國民黨團及個別委員進行雙向溝通,形同藐視立法院。
  • 堅持國民黨團完全依照議事規範行使提案與表決權,並主張應先落實行政溝通再處理後續程序。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動撤回不具實質意義的重複或過度提案,向社會展現國會對議事人員過勞事件的正面回應。
  • 主張取消點名表決與重付表決,並減少不必要的議事程序,以恢復國會實質監督的功能。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指出國會為多元意見表達之處,多數黨與少數黨應在第一會期建立磨合共識,避免長期陷入杯葛。
  • 質疑行政部門為何未對國民黨團及部分親民黨委員進行充分溝通,應予嚴厲譴責。
  • 建議朝野各退一步,民進黨團放棄24小時不斷電,國民黨團放棄點名表決,尋求折衷共識。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團提出82小時不斷電開會的決策倉促,造成委員與職員身體不適,屬於典型的多數暴力。
  • 強調個別委員的提案權應予尊重,且受監督之行政機關有義務親自向提案委員說明預算內容。
  • 認為審查時間倉促且未充分溝通,反對強迫必須在明天的期限內完成所有預算三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認為在野黨進行議事杯葛應明確提出最終目的與訴求,而非將情緒帶入審查。
  • 指出部分國民黨委員提案互相矛盾且未給予實質討論機會,希望國民黨明確提出欲刪減或凍結的項目以利溝通。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部分國民黨委員存在同案內容完全相同卻重複提案,或同一案既刪減又凍結的矛盾狀況。
  • 強調民進黨團對合理刪減或凍結預算抱持開放支持態度,並呼籲國民黨團整併提案以提高審查效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強調行政與立法應分際清楚,國營事業高層應主動向個別提案委員溝通,尊重委員提案權。
  • 批評行政部門近期拒絕出席國民黨團邀請的記者會,呼籲行政單位對各黨團應一視同仁。

相關人員回應

楊偉甫 經濟部次長

  • 代表經濟部向委員表達謝意與歉意,坦承過去一段時間在溝通上不夠努力、安排不夠恰當而造成誤解。
  • 承諾未來將深切檢討,針對黨團及提案委員落實逐案說明與記錄的溝通制度。

相關後續

  • 各黨團同意檢討調整營業及非營業預算之修正動議,儘速進行整理與剔除重複或類似提案。
  • 行政部門應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預算說 明與溝通。
  • 各黨團同意7月29日會議不提出點名表決之提議。
  • 7月29日會議時間調整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
  • 若本次臨時會未能完成營業及非營業預算案三讀,將於下會期儘速進行協商及審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56503
卷/期/冊
105/65/3
發布日期
2016-08-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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