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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台鐵人力與NCC通訊傳播業務報告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09-29

本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臺灣鐵路管理局的人力分配與員工權益議題,並通過4項臨時提案。隨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其通訊傳播業務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內容涵蓋行動寬頻釋照、2G/3G業務終止、有線電視數位化、媒體管理與災防告警系統建置,以及備受關注的中嘉案等重大議題。多位立委就偏鄉通訊、費率、媒體自律及黨政軍條款等提出質疑與建議,NCC則承諾將持續檢討與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就「臺灣鐵路管理局合理人力分配暨員工權益檢討」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旨在檢討臺灣鐵路管理局的人力分配與員工權益現況,並聽取交通部及相關單位的報告與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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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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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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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潔身 臺灣鐵路管理局代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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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琛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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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選勳 台灣鐵路工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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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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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1:東部地區實名購票制度之檢討與改進

核心議題

檢討東部地區實名購票制度試辦的缺失,以提升業務辦理效能,增加載運量,並有效統計宜花東民眾的購票需求。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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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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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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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台鐵局檢討兩次試辦缺失,增開列車改以12節車廂以增加載運量,並利用實名制統計宜花東民眾購票需求,於一週內將檢討報告回覆交通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2:舊式列車內裝重整裝修以提升舒適度與觀光發展

核心議題

建議台鐵將年限未到的長編組莒光號與復興號列車內裝重整裝修,以提升舒適度與旅客搭乘意願,並配合地方特色打造後調至東部地區,促進東部觀光產業發展。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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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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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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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台鐵將年限未到的長編組莒光號與復興號列車內裝重整裝修,並配合地方特色打造後調至東部地區,以提升東部觀光產業發展。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3:國慶假期加開往返東部地區列車以輸運僑胞觀光人潮

核心議題

建請台鐵局於國慶假期加開往返東部地區之自強、莒光號等列車或加掛車廂,以輸運僑胞觀光人潮,並避免影響原表訂或雙十返鄉列車的輸運效能。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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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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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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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台鐵局於國慶假期加開往返東部地區列車或加掛車廂,並於一週內將規劃回覆交通委員會。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4:台鐵北迴線、東部幹線調派12節PP自強號列車增加班次

核心議題

建請台鐵局利用十月年度改點及辦理列車異動之便,調派12節PP自強號列車增加班次,以提高北迴線、東部幹線的旅客載運量。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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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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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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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台鐵局假十月年度改點及辦理列車異動之便,調派12節PP自強號列車增加班次,以增加每列次之載運量。

討論事項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業務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NCC報告其上半年施政成果及本會期立法計畫,重點包括行動寬頻(4G/3G)釋照、網路建設、2G業務終止、有線電視數位化、無線廣播電臺釋照、國際交流合作、電信資安、有線電視產業競爭秩序、基地臺管理及電波秩序維護等業務。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颱風災損通訊修復、媒體自律、中嘉案審議程序與黨政軍條款、頻譜釋照與消費者權益、偏鄉通訊普及、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及節目品質、高抗災通訊平台建置、中廣頻道收回與原住民/客家廣播電臺設置,以及災防告警系統的建置與測試進度。

相關爭議

  • 中嘉案審議程序與政治力介入:投審會將中嘉案退回NCC,引發NCC與投審會之間對「退回」定義及審查權責的爭議。立委質疑NCC對此案的處理態度模糊,並擔憂政治力介入影響獨立機關的專業審查,導致外界質疑政府公信力及外資投資意願。NCC強調依行政程序法處理,並非退回,而是針對原處分事實不足處進行調查。
  • 黨政軍條款的存廢與適用:立委質疑中嘉案中遠傳電信以債作股恐規避黨政軍條款,要求NCC嚴格依現行法規審查。NCC主委表示現行黨政軍條款仍有效,但中長期而言應探討其存續,考量如何吸引資金投入媒體市場。
  • 2G業務終止與消費者權益:立委關切2G用戶(特別是長者)被迫升級4G後月租費大幅增加的問題,要求NCC確保消費者權益,提供更多元的資費方案,並保障偏鄉地區的通訊服務。
  • 頻譜釋照機制與偏鄉服務:立委質疑頻譜拍賣採價高者得標機制會導致業者優先投資人口集中區域,忽略偏鄉建設,要求NCC在未來釋照規劃中納入強制性偏鄉建設條款,確保通訊普及為基本人權。
  • 媒體內容品質與自律:立委質疑電視節目重播率過高、自製率不足,影響節目品質與產業發展,要求NCC加強節目自製率規範並建立淘汰機制。同時,對於媒體報導輔大性侵案等內容,立委要求NCC督促媒體自律,確保言論自由與個資保護的平衡。
  • 災防告警系統建置進度與成效:立委質疑災防告警系統建置牛步化,測試範圍不足且訊息傳遞不穩定,要求NCC明確時程表,加速整合各部會資訊,確保民眾能即時、準確接收國家級警報,特別是偏鄉地區的通訊涵蓋。
  • 中廣頻道收回與原住民/客家廣播電臺設置:立委關切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收回後,規劃給原住民與客家廣播電臺的進度,質疑頻道指配的公平性(36頻道優先權)、建設經費來源及偏鄉涵蓋規劃,擔憂政府政策有頭無尾,淪為政治鬥爭工具。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關切颱風災損基地台與市話修復進度,要求NCC確保修復時程。
  • 質疑輔大性侵案節目內容可能違法,要求NCC督促媒體自律並調查處理。
  • 詢問中嘉案遭投審會退回原因與NCC的處理方向,強調確保權益。
  • 關切頻譜招標後互卡問題,要求NCC訂定配套措施。
  • 質疑頻譜標售預算編列過低,恐影響政府收益。
  • 要求大幅鬆綁置入性行銷規範,以提升本土劇製作經費與品質。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肯定NCC報告詳盡,但關切其獨立機關定位與施政一貫性。
  • 質疑2G用戶被迫升級4G後月租費大幅增加,要求NCC確保年長者等弱勢用戶權益,提供合理資費方案。
  • 指出4G吃到飽方案導致網路速度變慢問題,要求NCC關注服務品質監測。
  • 質疑未來頻譜釋出採評選而非價格標可能導致不公與操弄,建議仍以價格標為宜。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鄉地區(尤其宜蘭三星鄉)通訊不良問題,要求NCC重視資訊傳播公平性並加強改善。
  • 要求NCC儘速訂定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並確保明年元月1日實施,保障消費者選擇權益與7天鑑賞期。
  • 提醒NCC在分組付費後頻道上架問題的複雜性,要求秉持魄力捍衛消費者權益,避免財團影響。
  • 質疑媒體亂象與輔大性侵案的報導有無違反新聞自律原則、未審先判,要求NCC主動調查並革新申訴機制。
  • 關切大陸手機品牌OPPO在台市占率高,是否影響本土通訊產業發展,並要求NCC查明品牌名稱與個人侵權疑慮。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NCC在媒體內容管理上如何在言論自由與亂象之間取得平衡,期待提出新的具體做法。
  • 質疑頻譜拍賣機制對偏遠地區建設的影響,要求NCC在未來釋照規劃中納入強制性偏鄉建設要求,確保通訊普及為基本人權。
  • 要求NCC扮演角色,對電信業者廣告宣稱的上網速率與品質進行評量與資訊揭露,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出期程表。
  • 質疑無線廣播電臺釋照方式(先審查後鑑價/抽籤)是否已定案,要求NCC研擬更周全的方法。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嘉案遭投審會退回,質疑NCC之前審查不完整,要求NCC依現行黨政軍條款重審,並釐清未來匯流五法中黨政軍條款的變動方向。
  • 質疑OTT網路視頻服務(如愛奇藝)未落地卻在台收費,不受法律管轄,要求NCC關注國際趨勢並研議管理措施。
  • 質疑有線電視節目重播次數過高、品質不佳,要求NCC在子法中規範首播與新播比例,提升內容品質。
  • 關切NCC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預算執行率為零,要求NCC加速執行,改善4G頻率干擾問題。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嘉案續審進度,特別是黨政軍條款中實質投資關係的認定,要求NCC檢視遠傳與中嘉的關係。
  • 指出臺灣電視頻道面臨「零碎化」導致廣告收入下降、製作費低落的惡性循環,要求NCC思考如何建立健康生態。
  • 提出搶救電視產業「三支箭」:要求自製與重播節目比例、建立國家級收視率調查系統、建立淘汰機制,以提升節目品質與產業競爭力。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電視台長遠發展與偏鄉收視權益,要求NCC指配專屬無線電波頻率給原民基金會,並優先考量36頻道以避免鄰頻干擾。
  • 質疑行政院不應干涉電波頻率指配權責,應由交通部會同原民會規劃分配。
  • 關切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中廣收回頻道)的規劃與建置進度,要求NCC確保原民基金會預算、人力充足,並優先規劃原鄉地區的發射站涵蓋,避免都會區獨享。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投審會將中嘉案退回NCC的行政程序不符,認為NCC已做成處分,應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或廢止,而非重審。
  • 批評投審會與NCC在中嘉案中不敢作為,讓遠傳以債作股,質疑其財務結構與對收視戶權益的影響。
  • 關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形式驗證費用結構不合理,質疑實驗室未實質檢測卻收取高額費用,要求NCC檢討並允許業者自行檢測。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的建置進度與成效,要求NCC加速整合各部會資訊,縮短訊息傳遞時間,並納入地方防災資訊。
  • 質疑偏遠及離島地區有線電視數位普及發展補助方式,要求NCC主動察覺需求、明確擇定補助對象與優先順序,確保偏鄉民眾享有公平的收訊機會。
  • 關切「不經濟地區」用詞遭取代,要求NCC明確定義「偏鄉偏遠地區」的定位標準。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嚴肅質疑災防告警系統建置牛步化,要求NCC明確國家級警報(地震速報/報告)的測試進度與實際實施時程,確保民眾能即時準確收到訊息。
  • 指出過去測試區域小、訊息不穩定、重複發送等問題,要求NCC擴大測試範圍、加強宣導並確保系統穩定度。
  • 要求NCC整合各部會災防訊息(如土石流、大雷雨、海嘯),提供具體時間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颱風災損行動電話基地台與市話修復進度,肯定基層搶修人員辛勞,要求NCC持續敦促業者儘速修復。
  • 肯定NCC新任委員積極作為,將匯流五法拆解為新電信法、數位通訊傳播法、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價值維護法等草案。
  • 關切中嘉案遭投審會退回,詢問NCC對此案的態度與調查方向,強調除依法行政外,應顧及民主精神、產業困境與財團併購媒體的負面觀感。
  • 質疑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取消收費上限恐導致費用上漲,要求NCC確保消費者選擇權益與節目品質,並在換照時對衛星電視台的收視內容與品質有所要求,汰劣留良。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關切梅姬颱風通訊受損情況,要求NCC加速修復,並檢討偏遠地區高抗災通訊平台預算執行進度緩慢的問題,要求加速建置。
  • 關切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收回後,規劃成立全國原住民廣播電台及客家廣播電台的進度,要求NCC確保聽眾及員工權益,並與中廣溝通解決問題。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關切颱風造成大量基地台損壞,影響災防警報系統功能,要求NCC檢討基地台耐風強度與備用電源設置,以增強抗災能力。
  • 批評預警系統測試未標明,導致民眾恐慌或產生「狼來了」心態,要求NCC檢討並與災防辦公室研議不同等級訊號的發布機制。
  • 指出匯流五法與媒體壟斷議題應跳脫舊思維,以新思維檢視國際趨勢(如TPP、TISA),促進數位匯流發展,避免因過度阻隔外資導致媒體產業病變。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投審會對Uber案及中嘉案的處理,認為投審會不敢作為並將球丟回NCC,要求投審會依法行政。
  • 質疑NCC在中嘉案審查程序中,是否受到政治力介入,要求NCC作為獨立機關,應依循制度、依法行政,避免因個人或政治因素改變決策。
  • 批評台灣媒體黨政軍介入亂象,導致媒體惡性競爭,影響節目品質,要求NCC正視此問題。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NCC未正式去函中廣要求繳還寶島網與音樂網頻道,認為中廣不當佔有頻道,拖延收回是圖利行為,要求NCC敦促客委會與原民會儘速提出計畫。
  • 質疑第11梯次廣電釋照案設計不公,有為特定財團量身定做之嫌(如台北加分配分級距遠高於屏東、馬祖),要求NCC制定公平正義的新遊戲規則,確保頻譜均衡分配。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認為中嘉案是新政府展現與舊政府不同之處的關鍵,質疑NCC對此案態度模糊,並追問投審會認定「脫法行為」的具體內容。
  • 指出上屆NCC可能根據不完整資料做出中嘉案決定,要求NCC調查申請人未提供完整合約附件的問題。
  • 質疑中嘉案中遠傳實質影響力與呂芳銘行為,並要求NCC針對中嘉案舉辦聽證會以釐清事實。
  • 關切中嘉案中被併購公司卻關心黨政軍條款的合理性,要求NCC說明黨政軍條款態度。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中嘉案行政處分附件不足的資料蒐集時間點與程序,認為NCC在未做最終決定前發函投審會目的不明。
  • 批評投審會將中嘉案退回NCC的理由是「公知事實」,未提供實質協助,並質疑NCC在投審會回函後才發現新事由的合理性。
  • 提醒NCC應深入調查中嘉案中Morgan Stanley的角色,避免重蹈2007年安博凱併購案的覆轍,要求NCC不要讓大家失望,善用機會調查釐清疑點。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電視台長遠發展與偏鄉收視權益,要求NCC指配專屬無線頻道電波頻率給原民會,並優先考量36頻道以節省公帑,避免鄰頻干擾問題。
  • 質疑中廣FM96.3、FM105.9收回後規劃給原住民廣播電台的建置進度,指出原住民地區被列為第三期,擔憂遙遙無期,批評政府假轉型正義實政治鬥爭。
  • 關切全國性廣播電台建置所需十幾億經費的來源、採購責任歸屬及規劃主導權,要求NCC追蹤行政院,確保政策落實。
  • 強調NCC應加強原鄉的廣播災害系統建置,並邀請NCC幕僚深入了解原鄉實際需求。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關切颱風期間偏鄉地區停班停課訊息傳遞不即時問題,要求NCC處理並書面答復。
  • 質疑NCC對中嘉案的處理程序混亂,認為其指控前任委員會未審查清楚是嚴重指控,並強烈懷疑有政治力介入。
  • 要求NCC明確中嘉案的真正投資人,並質疑為何在民進黨執政後才提出以債作股、實質掌控經營權等議題。
  • 要求NCC對中嘉案審議設定明確期限,不應無限期拖延,並質疑其行政程序的不一致性。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通傳會主任委員

  • 說明颱風災損基地台與市話修復進度,預計最慢隔日完成,並持續監督業者。
  • 表示媒體報導輔大性侵案節目內容可能侵害個資與性侵害防治法律,已通知新聞自律委員會並將提內容諮詢委員會討論。
  • 澄清中嘉案並非投審會退回,NCC依行政程序法針對申請人未提供完整資料進行調查,並將參酌投審會意見釐清實質投資架構,適用黨政軍條款。
  • 說明明年將進行4G第三波釋照,會參考國際經驗並委託專業團隊規劃,避免頻譜互卡。
  • 表示頻譜釋照價格考量市場狀況與專業團隊計算基礎,不同時空環境有不同考量。
  • 說明置入性行銷鬆綁朝向提升節目品質方向研議,相關子法將公告徵求意見。
  • 強調NCC是行政院下的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 表示2G業務終止方案已要求業者提供多元方案供用戶選擇,並保障轉移至4G的資費維持,特別關注年長者需求。
  • 承認4G吃到飽方案可能排擠正常上網速度,NCC將持續監測網路品質。
  • 針對無線廣播電臺釋照,表示委員會將重新檢討政策目標與釋照方法,並已將原民會與客委會成立全國性廣播電臺規劃案函陳行政院續審。
  • 說明NCC不介入媒體內容審查,但會革新消費者申訴機制,在言論自由與消費者權益間取得平衡。
  • 表示未來4G第三波釋照將採拍賣機制,但會思考配套措施,如強制偏鄉建設,確保通訊普及為基本人權。
  • 承諾將消費者權益與資訊揭露列為施政重點,檢討定型化契約,並提出期程表要求業者改善。
  • 說明中嘉案會依照現行黨政軍條款處理,並將透過聽證等程序進行審查。
  • 表示OTT服務涉及跨境跨產業,NCC將高度關注國際發展趨勢,並與相關部會協調管理。
  • 說明廣電三法修正後,NCC正積極訂定節目自製率、首播與新播比例的子法,以提升節目品質。
  • 承諾電波監測系統招標將於年底前完成,以改善4G頻率干擾問題。
  • 說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是跨部會與業者合作機制,NCC作為傳輸平台,將與災防辦公室、科技部協調,加速訊息傳遞效率與多元化,並確保全台業者納入且品質一致。
  • 說明有線電視數位化補助對象為系統業者,針對偏鄉地區有年度規劃,將與地方政府合作,透過費率審查、換照等措施推動。
  • 表示中廣頻道收回與原住民/客家廣播電臺設置進度,需待兩會提出營運計畫書,NCC將進行內部法制作業,並確保原鄉涵蓋。
  • 承諾會檢討基地台耐風強度與備用電源設置,以應對頻繁風災。
  • 表示會盡快與災防辦公室研議預警系統測試的細節,包括是否使用實際頻道、如何加強宣導,並承諾在1到2週內確認狀況。
  • 強調NCC作為獨立機關會依法行政,依行政程序法處理中嘉案,並對原處分進行調查,不會從頭來過,但會釐清事實並確保程序正義。
  • 說明NCC監理是手段,旨在達成政策目標,如市場健全、創新發展、就業機會等,並會通盤考量產業困境與社會觀感。

張銘斌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

  • 澄清投審會對中嘉案的決議並非退回,而是請NCC進一步釐清相關疑義。
  • 說明疑義主要在於外國人投資條例中一年期以上貸款視為投資,以及公司法中公司不得隨意貸予股東的規定,認為這些部分未釐清。
  • 說明投審會與NCC的許可是分別獨立的,投審會採共識決,若有意見無法凝聚會要求釐清爭議。
  • 表示投審會在9月7日NCC回函後才將中嘉案提到委員會審議,發現遠傳公司提供170億公司債貸款涉及以債作股,故要求NCC釐清。
  • 說明富邦投資案是個人投資,與遠傳案性質不同。
  • 表示Uber案行政院要求交通部先處理相關問題,投審會的處分程序尚未完成。

陳崇樹 通傳會射頻處處長

  • 說明行政院核定原住民電視台可於channel 25、33、35或36中擇一使用,NCC將於原住民方面提出事業計畫申請後,指配較無干擾的頻率。
  • 說明災防告警系統流程:中央單位將災防訊息送至災防科技中心,科技中心再送達業者系統發送,NCC作為傳輸平台。4G系統發送至用戶手機可在5秒內完成,業者持續優化可縮短至2、3秒。
  • 表示台灣所有電信業者都已納入災防告警系統,並持續追蹤改善,確保品質與速度一致。
  • 說明國家級警報測試時,為不打擾民眾,主要使用測試頻道,若要配合國家級或緊急速報,權限在災防科技中心,業者會配合。
  • 表示災防告警系統已進行全台測試,訊息發布源頭由災防辦收集後直接送系統發布。

羅金賢 通傳會基礎設施處處長

  • 說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形式驗證分為兩階段:實驗室檢測(費用較高,因設備成本)與驗證機構審核,強調實驗室需經NCC核准,此機制與國際同步。實驗室會提出測試報告,而非僅轉送資料。
  • 說明災防告警系統流程:中央單位將災防訊息送至災防科技中心,科技中心再送達業者系統發送,NCC作為傳輸平台。4G系統發送至用戶手機可在5秒內完成,業者持續優化可縮短至2、3秒。
  • 表示台灣所有電信業者都已納入災防告警系統,並持續追蹤改善,確保品質與速度一致。
  • 說明國家級警報測試時,為不打擾民眾,主要使用測試頻道,若要配合國家級或緊急速報,權限在災防科技中心,業者會配合。
  • 表示災防告警系統已進行全台測試,訊息發布源頭由災防辦收集後直接送系統發布。

溫俊瑜 通傳會北區監理處代理處長

  • 說明103年科發基金核定5千萬用於高抗災通信平台,已完成6台,結餘款3千多萬已撥還。104年核定1億8,142萬,執行率約34.04%,已建置完成9台,建置中7台,審核中2台。目前有16台在洽談中,會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加速發包。

陳國龍 通傳會平臺事業處處長

  • 說明偏鄉有線電視數位普及發展補助案是依年度規劃,如花蓮、台東各1,200萬,旨在提高數位普及率。補助對象為系統業者,由有線電視基金管委會決定年度建設目標。
  • 說明業者自籌工程經費須超過50%,補助1,200萬的工程案總經費至少需2,400萬以上。今年的目標是提高25%的普及率。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4項。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儘速與災防辦公室及科技部協調,釐清災防告警系統各等級訊號的未來納入範圍與發布時程,並在1到2週內確認目前狀況。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持續監督電信業者,確保颱風災損基地台與市話修復工作於隔日完成。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檢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形式驗證程序,並提供國際與現行制度資料。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於年底前完成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的招標與執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針對中嘉案,要求申請人提供更詳盡的合約與附件資料,並依行政程序法進行調查,不排除召開聽證會,預計年底前處理。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檢討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方式,並於年底前定案。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持續推動高抗災通信平台建置,積極與地方政府洽談已在接洽中的16處地點,並在106年看到進度。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加速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頻率回收,待原民會與客委會提出營運計畫書後,核准時將同步回收頻率,並關注聽眾與員工權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向委員提供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原始資料

公報
1057201
卷/期/冊
105/72/1
發布日期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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