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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現況與改革專題報告及質詢:人權、超收、司法互助等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1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我國獄政現況與改革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超額收容、獄政法規與硬體設施不符人權標準、人力不足、以及收容人飲食與輔導問題。會議亦觸及林克穎引渡案與兩岸司法互助,委員們就獄政改善、人權保障及相關政策提出質疑與建議,法務部則就現行措施與未來規劃進行回應。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曾暫時保留。
  • 在場委員人數足夠後,議事錄經確認無誤後確定。

討論事項二

我國獄政現況及改革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法務部就我國獄政現況、面臨的重大課題(如超額收容、法規未與時俱進、硬體設備老舊、人力不足)進行報告,並提出從法制、人文關懷、矯正文化及監所設施改善等四大面向的改革方案。
  • 立法委員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包括收容人飲食、少年收容人處遇、輔導人力、戒護人力、保外就醫標準、獄政人權、以及毒品與酒駕犯的刑事政策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監獄超收與人權標準:法務部報告指出監所超收比例約 12.31%,且硬體設備不符現代矯正需求,導致英國法院以不符歐洲人權公約為由拒絕引渡林克穎。委員質疑目前人均活動空間僅 0.5 坪,遠低於目標 0.7 坪及國際標準,影響收容人權益。
  • 收容人飲食與少年犯處遇:柯志恩委員質疑少年輔育院收容人伙食費僅每餐 25 元,遠低於警大生,導致少年犯吃不飽,且許多少年犯需睡地板,不符人人有床睡目標,易增加再犯率。
  • 戒護與輔導人力不足:矯正署報告指出戒護人力比為 1:12,遠高於其他國家,且輔導人力比高達 1:165,委員擔憂人力不足將衍生管理風險,影響教化成效。
  • 保外就醫標準爭議:多位委員質疑陳水扁前總統保外就醫條件與活動範圍,與其他罹癌受刑人申請遭拒後死亡的案例形成鮮明對比,批評法務部對不同受刑人有雙重標準。
  • 刑事政策與超收問題:委員建議應檢討刑事政策,透過擴大前門政策(如社會勞動、易科罰金)及後門政策(如假釋從寬)來緩解監所超收,而非僅靠擴建監獄。
  • 獨居制度與檢身隱私:尤美女委員指出獨居制度定位混亂,設備不佳,且檢身程序未落實隱私保障,侵害收容人尊嚴。
  • 健保費用負擔:張宏陸委員質疑國家每年為收容人支付 11 至 12 億健保費的合理性,認為應考慮排富條款或從作業基金中提撥,以減輕國庫負擔。

立法委員發言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林克穎引渡案節節敗退,法務部難辭其咎,並要求法務部向被害人黃爸爸道歉。
  • 關切廣大興漁船喋血案及菲律賓國人遭槍殺案的處理進度。
  • 質疑台中監獄不同意陳前總統參加國慶的理由,認為若健康良好應回監服刑,不應迴避。
  • 呼籲法務部除了改善監獄設施外,也應懲罰濫用權力的官員,避免臺灣成為犯罪者的天堂。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少年輔育院收容人伙食費過低(每餐 25 元),且超收嚴重導致許多孩子睡地板,要求法務部立即改善飲食及住宿條件。
  • 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感化教育停止聲請的審理效率緩慢,導致少年犯久候不決,對其心理造成傷害。
  • 強調少年犯心靈輔導的重要性,但輔導人力嚴重不足,建議媒合流浪的諮商輔導人才。
  • 批評少年輔育院課程與高中銜接度不足,導致少年回歸學校後無法順利畢業,要求法務部檢討課程設計。
  • 指出矯正單位與勞動部缺乏出監就業追蹤機制,導致少年犯出獄後再犯率高。
  • 呼籲法務部對症下藥,改善獄政問題,否則將反映在社會問題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陳水扁前總統保外就醫的標準與其他受刑人不同,要求法務部對所有受刑人一視同仁。
  • 認為監獄長期人滿為患,應從刑事政策前端減少入監人數,並在後端加速假釋,而非僅擴建監獄。
  • 建議針對酒駕犯應給予適當懲處,如社會勞動服務,讓其有感並改正,而非僅關押,以避免監獄超收及再犯率高。
  • 要求法務部應將酒駕及煙毒犯的再犯率等數據公諸社會大眾,並從根本解決問題。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指出監察院對矯正署提出多項糾正與彈劾,特別是收容人醫療、監獄管理、虐待霸凌及假釋問題。
  • 以罹癌受刑人因保外醫治遭拒後死亡獲國賠案例,質疑矯正署保外就醫審核標準過嚴,與陳前總統個案形成對比,要求檢討。
  • 關切林克穎引渡案中臺灣監獄人權標準問題,並詢問是否會為林克穎設置符合國際標準的牢房。
  • 質疑法務部 2021 年達成「一人一床、0.7 坪活動空間」目標的可行性,指出部分監獄超收率高達 56.68%,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軟體改善作法。
  • 詢問法務部對未被褫奪公權受刑人不在籍投票權利的看法,要求法務部應有明確立場。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關切保外就醫與假釋審查的適法性與適度性,指出有受刑人因申請保外就醫遲遲未通過而死亡,且假釋審查應考量法官判刑時已納入的因素。
  • 指出法務部應勇於承擔法律見解,解決原住民族自製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因法律未配合修正導致原住民族受刑的問題,並要求相關部會副首長級會議協商。
  • 建議法務部應協助各部會對原住民族基本法做出最佳解釋,透過解釋而非修法來解決因相關法律未修正導致原住民族受刑的問題,例如國家公園內原住民族狩獵權。
  • 要求法務部應讓各檢察機關依循最高法院見解,不應因自製獵槍問題而全部起訴,減少司法成本並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監獄超收問題嚴重,應全面檢討刑事政策,特別是毒品與酒駕犯的處遇,考慮前置醫療介入,而非僅關押。
  • 質疑假釋審核中「悛悔實據」等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妥當性,認為應更明確化,避免完全授權教誨師判斷。
  • 強調監獄衛生環境惡化問題,要求法務部與衛福部合作,制定最低衛生標準及改善措施,避免因環境不佳導致收容人生病。
  • 批評檢身制度未落實隱私保障,要求法務部應確實執行民國 91 年頒布的函示,注重收容人的人格權。
  • 指出獨居制度定位混亂、設備不佳、期限不明、缺乏救濟管道,要求法務部全面檢討,明確其用途、期限及救濟程序,並改善獨居房設施。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矯正署署長對提升戒護人力不足的積極度,要求法務部應將增加戒護人力作為積極目標爭取,而非以總額管制為由敷衍。
  • 質疑國家每年為收容人支付 11 至 12 億健保費的合理性,認為應考慮排富做法,不應一體適用,並要求法務部與健保署研究。
  • 建議針對酒駕犯應考慮不同處遇方式,如將其安置於廢棄營區或學校進行勞動服務,與一般受刑人區隔,以減輕監獄負擔並提升矯治效果。
  • 支持增加戒護人力,並呼籲法務部朝向為酒駕犯另闢收容地點的方向努力。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監所超收問題嚴重,人均活動空間僅 0.5 坪,遠低於法務部規定及國際標準,不符兩公約人道待遇。
  • 關切女性毒品犯多為弱勢,詢問法務部對女性受刑人處遇的調整,特別是懷孕女性及攜子入監的政策。
  • 指出林克穎引渡案中英國專家對北監醫療設施不足、擁擠、戶外活動限制、工作人員少等批評,並特別提及受刑人申訴案過少問題。
  • 要求法務部針對英國專家對台灣監獄的批評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考慮設立示範外事監以利引渡外籍人士。
  • 質疑綠島監獄將拆除的說法,並建議將綠島監獄改設為外事監,以解決鄰避效應及人權標準問題。
  • 關切 520 後兩岸人犯遣返中斷問題,要求法務部提供與對岸溝通努力的資料,並重啟兩岸共打協議機制。
  • 呼籲法務部正視一人一床目標的達成時程,並建議設立公費制度培養心理諮商師與教誨師,以解決監所輔導人力不足問題。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監所超收 7,341 人,人均空間僅 0.6 坪,戒護人力比為 1:12 或 1:13,遠低於日、星、港等國,導致監獄品質差、傳染病風險高。
  • 肯定雲林二監「彩虹計畫」對愛滋病患者的教育與技能培訓成效,建議推廣至其他監所,讓受刑人習得一技之長,降低再犯率。
  • 關切戒護人力不足導致受刑人戒護就醫延誤,小病變大病,對受刑人不公,並詢問戒護就醫及保外就醫的標準。
  • 建議法務部放寬保外就醫標準,以紓解監獄超收及戒護人力不足問題,並質疑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行動自由與一般受刑人標準不一。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屏東監獄鼎新醬油的成功案例,認為讓受刑人習得一技之長並獲得報酬是好事,不應被外界醜化。
  • 建議檢討監獄行刑法中收容作業收入的分配比例,特別是提高勞作金比例,並考慮從作業基金中提撥部分支應受刑人健保費,以減輕國庫負擔。
  • 建議法務部加速規劃與農委會合作,讓受刑人從事農業短期工,以解決農業缺工問題並增加受刑人收入。
  • 支持將戒護人力比從 1:12 提升至 1:8 的目標,並要求加速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邱太三 法務部部長

  • 報告指出矯正機關超額收容 6,904 人,超收比率約 12.31%,並強調刑事政策需擴大前門與後門運用以紓解壓力。
  • 坦承矯正法規未與時俱進,硬體設備不符需求,北部地區超收嚴重,且人力長期不足,導致管理風險。
  • 說明獄政改革將從法制通盤檢討(修正羈押法、監獄行刑法)、實踐人文關懷(就業媒合、自主性監外作業、人文藝術教育)、型塑矯正文化及監所設施改善(一人一床、擴遷改建、智慧監控、太陽光電)等面向進行。
  • 回應林克穎引渡案因兩國法制與人權標準差異(假釋規定、監獄環境)而受阻,但會積極提供資料爭取引渡。
  • 解釋台中監獄不核准陳前總統參加國慶是基於醫療小組評估其心理狀況,需避免情緒受影響,並非有隱情。
  • 同意少年收容人伙食費 25 元確實不足,但會透過聯合採購等方式增加內容,並轉達司法院關於少年法庭效率問題。
  • 承認監獄教誨師嚴重不足,但認為可透過擴大員額編制而非公費生制度解決。
  • 強調對所有保外就醫受刑人均採一致標準,經專業醫療團隊審核,並重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治精神。
  • 說明監獄超收問題需從刑事政策前端減少入監、後端加速出獄兩方面解決,並承認煙毒犯回流率高是複雜社會問題。
  • 表示會努力達成 2021 年一人一床目標,規劃擴建台北、宜蘭監獄並新建三所監獄,同時檢討輕罪處置方式。
  • 回應關於原住民族自製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問題,表示法務部已轉達最高法院見解給檢察機關,並與相關部會研究修法或解釋,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 回應監所超收問題,強調將從刑事政策(前門政策)、假釋從寬(後門政策)及易服社會勞動等方向努力,減少入監機會並加速釋放。
  • 說明假釋核准率已從 33% 提高至 43%,目標是過半,並保證只要受刑人無違規即儘量假釋。
  • 指出監所衛生環境已改善,疥瘡問題已不存在,衛福部也協助消毒,但除濕機等設備因經費困難尚無法全面配置。
  • 強調保障收容人人格權是法務部要求,檢身應注意隱私,現已至少有帷幕遮掩,未來將逐步改善檢身室空間。
  • 說明獨居制度不作為懲罰,尊重個人意願,不應作為精神疾病治療或保護措施,將檢討獨居房定位、期限及救濟程序,並改善設施。
  • 回應健保費問題,認為國家利用健保制度照顧收容人健康有必要性,但會與健保署討論排富條款及從作業基金提撥的可能性。
  • 說明 104 年酒駕入監人次達 9,600 人,多為 5 年內 3 次酒駕紀錄者,並表示可考慮將酒駕犯安置於不同地點進行低度戒護勞動服務。
  • 解釋女性毒品犯多因受誘惑,法務部對女性受刑人採從寬處理,如提供全年熱水澡、學習長照技能,懷孕 5 個月以上出監待產,3 歲以下可攜子入監。
  • 澄清綠島監獄無拆除計畫,並表示八德外役監可能作為外國人收容空間。
  • 坦承 520 後兩岸人犯遣返中斷,但會持續與大陸善意溝通,重啟司法互助機制。
  • 說明一人一床目標預計兩年內達成 71%,其餘需待房舍改善;教誨師與心理諮商師不足是因員額編制問題,非請不到人,需擴大編制。

巫滿盈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目前戒護人力比約 1:12,遠高於國外 1:5 或 1:6,同仁工作壓力過重。
  • 表示去年因接收軍監增加 300 名人力,但總額管制下,行政院目前未再給予人力空間,但會持續積極爭取,並透過向院長報告等方式努力。
  • 支持國家應利用健保制度照顧收容人健康,認為每年 11 至 12 億健保費支出是必要的,不應因收容人有錢而排富。
  • 說明對於新入監收容人會進行 X 光篩檢及抽血檢查,肺結核患者會隔離並投藥,愛滋病患者則會通報列管,並有社會團體輔導關懷。
  • 解釋戒護就醫與保外就醫標準,強調生命健康重要,即使戒護人力吃緊,也不會耽誤受刑人病情,但會依病情輕重安排就醫時間。
  • 回應陳水扁前總統保外就醫個案由專業醫療小組評估,並表示不敢輕易放寬保外就醫標準,以免影響矯正效果。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委員段宜康、許毓仁、江啟臣及林為洲提出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關於「520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運作情形」之質詢

核心議題

  • 立法委員質詢 520 後兩岸司法互助機制運作情形,特別是兩岸人犯遣返是否中斷,以及林克穎引渡案中臺灣監獄人權標準遭受質疑的問題。
  • 討論兩岸官方聯繫機制停擺對司法互助的影響,以及如何確保滯留大陸的臺灣籍通緝犯得以遣返,並保障其人權。

相關爭議

  • 兩岸司法互助中斷:陳宜民委員指出 520 後陸方遣返我國通緝犯人數為零,質疑兩岸司法互助是否中斷,並要求法務部提出改善方案。
  • 林克穎引渡案與監獄人權:多位委員關切林克穎引渡案因臺灣監獄條件不符人權標準而受阻,質疑法務部應如何改善獄政以符合國際要求,並確保外籍罪犯能被引渡回臺服刑。
  • 林克穎案處理態度:周陳秀霞委員質疑法務部在林克穎案處理上難辭其咎,要求向被害人黃爸爸道歉,並表達政府積極引渡的決心。

立法委員發言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林克穎引渡案節節敗退,法務部難辭其咎,應向被害人黃爸爸道歉。
  • 關切廣大興漁船喋血案及菲律賓國人遭槍殺案的處理進度,要求法務部積極瞭解並協助。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林克穎引渡案中臺灣監獄人權標準問題,並詢問是否會為林克穎設置符合一定標準的牢房。
  • 要求法務部在心靈安慰之外,在法律上對黃爸爸採取更積極作為,不應讓其失望。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指出林克穎引渡案中英國專家對北監醫療設施不足、擁擠、戶外活動限制、工作人員少等批評,並特別提及受刑人申訴案過少問題。
  • 要求法務部針對英國專家對台灣監獄的批評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考慮設立示範外事監以利引渡外籍人士。
  • 關切 520 後兩岸人犯遣返中斷問題,要求法務部提供與對岸溝通努力的資料,並重啟兩岸共打協議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邱太三 法務部部長

  • 回應林克穎引渡案因兩國法制與人權標準差異(假釋規定、監獄環境)而受阻,但會積極提供資料爭取引渡。
  • 表示已請英國蘇格蘭檢察官代理訴訟,並提供新資料供訴訟參考。
  • 坦承監獄環境多數不符合英國標準,但部分監獄符合要求。
  • 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持續照料黃爸爸,並與其互動。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 回應林克穎案中英國專家對北監的批評,解釋是觀點上差異及北監老舊問題,但擁擠問題無法辯駁。
  • 說明英國專家所提申訴案過少問題,法務部鼓勵救濟,會受理申訴。
  • 澄清台灣政治實體地位在上次林克穎抗辯中已被法院駁回。
  • 表示將來八德外役監可能作為外國人收容空間之用,並已提供相關資料給蘇格蘭檢察官。
  • 強調符合跨國移交受刑人案件一定會讓他們引渡回去,不會採取相對報復。
  • 坦承 520 後兩岸人犯遣返確實中斷,但會持續與大陸做善意溝通,希望能重啟此一機制,並已透過陸委會平台請其協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委員許毓仁、陳宜民提出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57601
卷/期/冊
105/76/1
發布日期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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