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長照財源:聚焦遺贈稅與菸稅爭議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12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政府籌措長期照顧服務財源專題報告,主要討論「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中,調增遺產稅、贈與稅及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作為長照財源的規劃。委員們針對財源的穩定性、對社會階層的影響、政策規劃的一致性及菸害防制目的的衝突性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就財政影響、實施細節及預算編列狀況進行說明,最終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政府籌措長期照顧服務財源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議題為政府規劃透過調增遺產稅、贈與稅稅率及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以籌措長期照顧服務(長照2.0)所需之穩定財源。
- 討論內容涵蓋長照2.0的預算編列、服務對象擴增、財源穩定性、稅制改革對經濟及社會的影響,以及與現行健康福利捐政策的協調性。
相關爭議
- 財源穩定性與充足性:多位立法委員質疑遺贈稅(機會稅)和菸稅(預期稅基縮小)是否能提供長期、穩定的長照財源,並指出預算數字多次變動,質疑其估算基礎及能否支應未來龐大需求。
- 稅制設計與社會公平:菸稅增加被指可能對中下階層造成較大負擔,而遺贈稅調整幅度被認為對高額財產者過於保守,未充分實現社會財富重分配。
- 菸害防制與財源籌措目的衝突:政府一方面希望透過提高菸稅以價制量、減少吸菸人口,另一方面又將菸稅作為長照主要財源,被質疑政策目的相互矛盾,且可能因吸菸人口減少導致稅收不穩。
- 走私菸品問題:提高菸稅預期將導致走私菸品數量暴增,不僅影響合法稅收,也對國民健康造成危害,質疑財政部查緝配套措施不足。
- 既有健康福利捐排擠效應:菸稅調漲可能減少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進而排擠原用於癌症防治、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補助等健康福利項目。
- 稅收制與保險制之爭:新政府採稅收制取代前政府的保險制,引發對制度永續性、國際趨勢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的辯論。
- 長照2.0計畫執行能力與預算配置:立法委員質疑衛福部在資源布建、人力培育及預算支用上的規劃是否具體可行,尤其面對預算金額的波動及未來擴大服務的需求。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長照預算從330億縮水至177.5億元,衛福部對需求估計有誤或財源不足。
- 建議提高遺贈稅最高稅率至30%以挹注更多長照財源,並批評財政部對高額財產者徵稅過於保守。
- 要求財政部提供菸稅收入估算的詳細計算基礎與政策評估報告。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澄清菸稅225億元將直接撥入長照基金,而非扣除菸捐減少後的淨額158億元。
- 指出長照預算初期較低是因基礎建置能量不足,需逐步完善,而非錢不夠用。
- 支持調漲菸稅達到籌措長照財源與降低吸菸人口的雙重目的,並反對長照保險制。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從保險制改為稅收制的決策,認為多數國家最終走向保險制。
- 擔憂未來失能人口增至120萬人時,所需2,400億元經費來源何在,稅收制恐難以支撐。
- 提醒菸稅調漲將導致走私菸品大量增加,要求財政部強化查緝配套措施。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稅收制是政治導向,國家財政已艱困,法定支出比例高且逐年增加,稅收制難以永續。
- 指出長照預算分攤到每戶每年增加6,000元,且衛福部所稱的「部分負擔」實則類似保險制,並非純粹稅收制。
- 認為台灣租稅負擔率全球最低,不具備大規模實施福利國家的條件。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對長照財源的不穩定性及規模過小表示擔憂,但接受調高菸稅及遺贈稅作為財源,優於調高營業稅。
- 指出菸稅未調漲前走私量已暴增近10倍,擔心調漲後走私將更氾濫,並質疑衛福部對此無解決方案。
- 關切菸捐減少對其他醫療照顧項目的排擠效應,要求政府提出解決辦法。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遺贈稅作為機會稅的穩定性,並指出富人有節稅或避稅途徑。
- 建議財政部加強查緝營收高但登記為小額營業稅的「名店」,以增加營業稅收。
- 提議將統一發票獎金提撥比例從3%降至2%或2.5%,每年可增加34億元或16億元用於長照。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解釋稅收制與保險制本質上皆從人民口袋取財,社會保險費亦屬廣義稅收,兩者各有優劣。
- 確認106年度長照總經費(預算加新增稅收)約為465億元,質詢此金額是否足以支應長照需求。
- 呼籲財政部、主計總處及衛福部應未雨綢繆,進行長期財源規劃,不能僅滿足短期需求。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遺贈稅作為機會稅,其財源穩定性不高,並指出過去遺贈稅調降對總稅收影響不大,但有避稅疑慮。
- 釐清菸稅225億元是撥入長照特種基金,而政府淨收入增加158億元,不足部分由公務預算彌補。
- 關切菸品健康福利捐的用途是否包含長照,並強調籌措財源應符合法令規定。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2.0將平地原住民納入服務對象,並充實原鄉長照資源及人力。
- 質疑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用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挪用為違法,應由行政院或農委會編列預算撥補。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2.0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體系方向符合國際潮流與高齡社會需求。
- 關切菸捐減少對預防保健業務(如兒童預防針、癌症篩檢)的排擠效應,要求主計總處提出配套措施。
- 建議退輔會擴大長照資源服務一般民眾,並增加教育部對長照人才培育的預算。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對遺贈稅增加63億元的估算表示擔憂,認為歷史數據顯示其不穩定性且富人避稅途徑多。
- 質疑政府在鼓勵戒菸與增加菸稅收入之間的矛盾,並要求財政部提供菸稅225億元估算的詳細計算基礎。
- 建議考量菸捐減少對小市民的負擔,菸稅調漲幅度可否因此降低。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明確說明本次稅改增加的總稅收為288億元,而非模糊的「四百多億元」。
- 批評衛福部對長照預算規劃「且戰且走」,缺乏明確的總預算數字和長期規劃。
- 質疑政府採稅收制卻不進行大魄力稅制改革(如營業稅),認為目前的遺贈稅與菸稅方案無法徹底實施稅收制。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擔憂長照財源的不穩定性,恐導致未來制度斷炊,使老人處境堪憐。
- 指出遺贈稅調降曾成功引導資金回流,提高稅率恐阻礙投資,並質疑菸稅調漲一倍多的合理性。
- 關切近期菜價飆漲對小老百姓生活的影響,要求主計總處提出平抑物價措施。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質疑長照2.0全國擇點試辦的經費來源及試辦範圍,並關切其永續性。
- 指出「我支持長照,所以我吸菸」的說法,質疑菸稅作為長照財源是否變相鼓勵吸菸,並預期走私菸品將暴增。
- 關切外國菸商在台設廠享有稅務減免,恐減少稅收並違反國際公約精神,並要求主計總處檢討地方政府財政獎勵機制及花東基金執行率問題。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遺贈稅率調降反而使稅收增加,質疑此次調高稅率是否能確保長期稅收成長,並認為遺贈稅是「機會稅」,財源不穩定。
- 質疑菸稅增加20元後,吸菸人數減少是否仍能達到預期的225億元稅收。
- 關切衛福部對長照2.0預算是否足以支應78萬失能人口的基本照顧,並擔憂財源不穩定將影響長照服務品質。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調長照制度需穩健長久,批評衛福部政務次長對未來預算規模規劃不清,缺乏具體策略。
- 指出菸稅增加恐導致走私菸品增多,菸商藉機漲價,並堅決反對提高菸捐,認為菸捐被浪費且是衛福部的小金庫。
- 建議衛福部建立社福、健保、長照資料庫平台,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選擇菸稅和遺贈稅作為長照財源的決策是否草率,因這兩項稅收不穩定,恐影響長照體系的人力與機構穩定性。
- 批評政府對長照規劃僅限於「四年內足夠」,缺乏十年計畫的長期願景,是「半調子」政策。
- 擔憂多收的長照基金缺乏明確的管理和運用配套,恐遭隨意使用。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長照2.0是否已全面上路,並指出本次修法僅針對財源籌措,而非長照服務法本身。
- 批評林全院長稱「為長照找財源不算加稅」是變相加稅,是「食言而肥」的歪理。
- 質疑衛福部以「旗艦店」、「專賣店」、「柑仔店」形容長照服務點,用語不當且與民眾對服務品質的期待有落差,並建議借鑒福樂學堂等創意模式。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質疑抽菸與長照的關聯性,並指出菸稅增加對中下階層勞工造成不公平負擔。
- 認為政府鼓勵戒菸與透過菸稅籌措長照財源的政策存在矛盾,恐使財源不穩定。
- 呼籲政府在徵收菸捐稅時,應考量基層勞工的感受,並明確長照財源是永久性或暫時性。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盤點長照1.0計畫的缺失,包括資源布建不足、人力流失、薪資待遇差等,並提出2.0計畫的具體改善方案。
- 質疑長照機構收容率未達100%,以及照顧服務員培育後留任率低的問題。
- 要求衛福部明確說明新增的158億元長照經費具體用途,並要求財政部和主計總處為林全院長「不加稅」的說法提出合理解釋。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長照財源將透過調增遺產稅、贈與稅稅率(10%、15%、20%三級累進)及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每千支/公斤由590元調增至1,590元)來籌措。
- 預估調增遺贈稅每年可挹注長照特種基金約63億元,主要影響高額財產者(約0.4%)。
- 預估調增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每年可挹注長照特種基金約225億元,淨增加中央政府財政收入約158億元(扣除菸捐減少67億元)。
- 強調菸稅調漲除籌措財源外,亦有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的目的,符合WHO建議的菸品稅捐比例。
- 回應遺贈稅調高可能導致避稅或資金外移,但認為本次調幅(10%)相對溫和,且資金移轉亦有成本。
- 承諾會後提供菸稅估算的詳細計算基礎,並加強查緝走私菸品及稽查地下經濟以擴大稅收。
- 說明增加的遺贈稅收入將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限制,直接全數提撥至長照特種基金。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自106年起啟動,106年度編列178億元,服務人數擴增至73.8萬人,服務項目增至17項。
- 解釋稅收制與保險制皆為從人民口袋取財,社會保險費亦屬廣義稅收,兩者各有優劣。
- 承諾只要長照服務法通過且相關給付辦法確定,政府將會充分供應所需經費,即使超出預算,亦可透過超支併決算或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 說明林全院長「不加稅」是指一般公共支出不加稅,而長照為新支出,故需尋找新財源。
- 指出菸品稅估算已考慮價格彈性,預估銷量將減少20%,並強調菸稅收入即使超收亦會滾存於長照基金,不能挪作他用。
- 同意將檢討地方財政移轉制度,考慮納入租稅努力因素,並承諾與國發會討論花東基金預算編列問題。
呂寶靜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長照2.0計畫推動以社區化及在地化為精神,整合醫療、長照、預防保健資源,目標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服務體系。
- 回應預算數字變動是因重新評估資源布建速度及服務供給量,106年度編列177.5億元是務實估計。
- 說明現階段長照財源(177.5億元預算加上新增稅收)在可預見的未來(約4年)足以支應資源布建與服務建置。
- 強調長照服務採部分負擔制度,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一般戶補助70%(自付30%)。
- 說明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減少部分,衛福部會透過其他預算或經費來彌補,確保預防保健業務不受影響。
- 指出長照1.0計畫面臨財源不足、資源布建不夠、人力不足、核銷繁瑣等缺失,2.0計畫將透過提高薪資、改善工作條件、創造職涯發展等方式解決人力問題。
- 澄清教育部補助長照產學合作計畫為100萬元,旨在討論課程模組,而非1,000萬元。
相關後續
- 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臨時提案第1案及第2案,關於簡化電子登機證報銷及外籍人士無須檢附登機證的規定,照案通過。
- 衛生福利部同意臨時提案第3案,將於一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菸捐分配用途受影響的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 財政部將研議調降統一發票獎金比例以挹注長照財源的建議,並研究其對中獎人權益的影響。
- 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衛生福利部將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並提供相關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7601
- 卷/期/冊
- 105/76/1
- 發布日期
- 2016-11-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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