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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及省市地方政府預算案紀錄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2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及105年度預算凍結報告、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主管收支部分。會議聚焦於住宅法中弱勢保障、社會住宅比率與區位分布及審議會組成,並針對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與福建省政府之預算編列、功能定位與存廢問題展開廣泛討論與質詢。最終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通過或保留,部分預算獲解凍或調整刪減。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住宅法修正草案」等8案

核心議題

  • 社會住宅定義與興辦主體規範。
  •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與區位分布規定。

相關爭議

社會住宅弱勢入住比率與區位分布:為防止弱勢戶過度集中偏遠地區,新增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年將弱勢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報中央備查,若未落實中央可不予備查並酌予調減補助。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八案併案審查,相關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 第一章章名及第一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暫保留。
  • 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與第六條修正後通過,並通過附帶決議一項。
  • 其餘條文另定期繼續逐條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臺灣省諮議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案

核心議題

  • 臺灣省諮議會「議會交流事務」預算遭凍結43萬2,000元之書面報告。
  • 臺灣省諮議會「園區藝文活動」預算遭凍結四分之一(160萬4,000元)之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成家 臺灣省諮議會代理諮議長

  • 園區藝文活動已辦理完畢,凍結之40萬1,000元如數繳庫不予動支。
  • 議會交流事務因時間已過未組團出國,經費如數繳庫。

相關後續

兩項預算凍結案予以解凍,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省級機關虛級化後之功能定位、存廢爭議與組織再造。
  • 三省級機關之預算編列、人事費用占比與業務妥適性。

相關爭議

  • 省級機關存廢與轉型:委員質疑省政府與省諮議會已無實質業務,淪為無政可施、無事可議之機關,要求加速精簡人力並研擬組織轉型或修憲廢除;官員則強調其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或憲政機關,在加強中央與離島地方溝通及史料保存上有其存在價值。
  • 預算與人事精簡幅度:委員強烈批評省級機關人事費與業務費占比過高且疊床架屋,要求大幅刪減預算及移撥人力。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無政可施、無公可辦,省諮議會無事可議。
  • 主張在保障工作權前提下,應積極規劃並協助現有人員提早轉職或移撥,撙節國家開支。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探討福建省政府定位與功能,認為其具備協助與協調離島及兩岸交流之必要性。
  • 要求加強金門新住民之資訊揭露與中文學習支援。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主張在未修憲廢除前應緊縮業務並移撥人員,不應增加業務費用。
  • 質疑三機關經費高達2.8億元且高階人力功能不彰,應將資源有效運用。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省級機關非地方自治團體,批評省府及諮議會無實質功能,主張朝行政院派出機關方向將人員移撥並最終廢除。
  • 質疑省諮議員人數與必要性。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應重視省議會史料與檔案保存,支持將其轉型為博物館。
  • 質疑六都膨脹與直轄市設立之合理性,認為精省是最大錯誤。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認為現階段不宜修憲挑動兩岸關係,並對離島開發與觀光發展提出質詢與建議。

Kolas 立法委員

  • 指出1945年對原住民族而言是痛苦的開始,批評省府編列預算慶祝光復節。
  • 要求刪除光復節活動預算,並改為舉辦與宣揚8月1日原住民族日相關活動。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指出省政府僅剩教師再申訴與交辦事項,業務應與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整併。
  • 主張縮減省諮議會編制並嚴格控管補助經費。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探討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與省級機關合憲運作問題,肯定省府人力精實之努力。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醒應正視金馬戰地政務歷史與轉型正義,反對浮動增聘省府委員。
  • 支持研議成立離島聯合服務中心以整合資源。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主張將省府及諮議會人員徹底兼職化,派駐地方或成立離島辦公室,展現改革決心。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為應將省府龐大土地與資產妥善活化利用,發展觀光並符合民意期待。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認為現階段若無法修憲即應大幅縮減預算與規模,質疑省級單位存在的必要性。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反對福建省政府隨意變更補助金馬基礎建設經費之作法,認為應正視離島實質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許璋瑤 臺灣省政府主席

  • 說明省政府自88年精省後已大幅精簡人員與預算,目前僅剩51人維持基本運作與館舍維護。
  • 表示嚴格實施出缺不補並積極撙節開支,但現有法定業務如教師再申訴等仍需依法辦理。
  • 承諾將持續檢討並在法律範圍內朝效能與配合行政院政策方向努力。

陳成家 臺灣省諮議會代理諮議長

  • 說明省諮議會持續推動議政史料數位化典藏、加值應用及古蹟保存管理維護。
  • 強調諮議員為無給職,相關提案反應民意,並積極轉型推動議會外交與民主教育。

張景森 福建省政府主席

  • 坦言省政府定位尷尬,但受限於憲法修憲門檻高,短期內維持現狀並轉型為協調離島業務較具可行性。
  • 說明上任後刪除不合時宜之硬體補助,轉為強化金馬中央與地方溝通及離島政策協調功能。
  • 針對增聘省府委員解釋係為加強下情上達與地方溝通,並將努力推動人員轉介與業務再造。

相關後續

  • 臺灣省政府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刪減100萬元並凍結四成;第2目施政業務減列68萬1,000元並凍結四成;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減列50萬元。相關凍結案均須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臺灣省諮議會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刪減100萬元並凍結四成;第2目議員諮詢業務減列150萬元;第3目議事業務減列50萬元;第4目研究業務減列100萬元。
  • 福建省政府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刪減250萬元並凍結五成;第2目省政服務減列300萬元。
  • 通過多項主決議,要求福建省政府、臺灣省政府及臺灣省諮議會於一年內通盤檢討組織精簡、人事、業務與財產移交計畫,並提交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57701
卷/期/冊
105/77/1
發布日期
2016-11-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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