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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恐策略與世大運維安檢討:聚焦情資、法制與跨部會合作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2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我國反恐策略、國際情報合作及特定人士遭恐攻威脅因應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國防科技產業發展、反恐行動法推動、國際刑警組織參與困境、世大運維安準備、國安情資掌握能力及國軍退役軍官赴中管理等議題。各部會官員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與回應,並承諾加強跨部會協調與情資交流,多項提案交付研議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馮世寬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經濟部次長、科技部次長、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報告「國防科技產業發展推行委員會、國防部國防科技處在我國國防產業發展策略之組織編制、業務分工、預期目標與成果」,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討論國防科技產業發展推行委員會與國防部國防科技處的組織編制、業務分工、預期目標與成果,以推動我國國防產業發展策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徐志榮、陳亭妃及呂孫綾等 3 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研議建立國軍退(除)役軍官赴中港澳個案管理資料庫

核心議題

提案緣由為近年來國軍退役軍官赴中遭中共情報系統吸收,竊取國防機密,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為反制中共情報工作,建議國防部會同國安局等單位,研議建立退役未滿 3 年軍官赴中港澳之個案管理資料庫,並視機敏性延長建檔管理時間。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鑑於國軍退役軍官赴中遭吸收竊密,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應建立退役軍官赴中港澳的個案管理資料庫,以掌握異常狀況並反制中共情報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四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等單位報告「我國反恐策略、國際反恐情報工作參與情形,及國際恐怖組織對我國特定人士情報掌握之相關反制因應」,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我國反恐策略、國際反恐情報合作情況,以及針對國際恐怖組織掌握我國特定人士情報的反制與因應措施。
  • 報告聚焦於我國面臨的恐怖主義威脅(如世大運維安)、反恐運作機制與策略作為、以及國人遭恐怖組織情報掌握的因應措施。

相關爭議

  • 反恐行動法推動遲滯與人權疑慮:立法委員羅致政質疑行政院推動反恐行動法進度緩慢且無具體時程;行政院國土辦黃主任坦承過去草案因涉及人權問題而遭攻擊,推動困難,目前傾向從其他法制著手。
  • 國際刑警組織參與困境與情報缺口:立法委員羅致政及林德福關切台灣未能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國安局王副局長承認情報蒐集有所不足,無法直接取得第一手資訊,但警政署周副署長表示持續努力中。
  • 國安局情資掌握能力不足:立法委員羅致政質詢國安局對中共六中全會人事布局掌握不力,且對 69 名台灣富豪遭 IS 列為目標名單的處理過於低調,未及時向當事人提供警告。
  • 無人機反恐應變不足:立法委員王定宇指出國安局報告中未提及無人機應用於恐怖攻擊的應對作為,質疑其準備不足;王副局長回應有技術面作為但無法公開說明。
  • 世大運維安與反恐中心建置延宕:立法委員蔡適應及呂孫綾對世大運維安規格、反恐中心建置進度緩慢表達擔憂;警政署周副署長承諾反恐中心將於明年 1 月進駐,國土辦黃主任表示將督促。
  • 國安局對外交部新南向簽證政策掌握不明:立法委員江啟臣質詢國安局對外交部考慮鬆綁南亞高風險國家觀光簽證一事一無所知,批評國安局對國家安全相關政策的掌握不足。
  • 黃岩島主權處理與國安局反應:立法委員江啟臣質疑國安局對中菲談判黃岩島主權及漁權問題的掌握與反應不足,未見政府對外宣示立場或採取具體作為。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我國未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對反恐情報蒐集造成實質傷害,應積極爭取加入以獲得更廣泛、綿密的資訊。
  • 行政院應明確反恐行動法的推動時程與優先次序,而非可有可無。
  • 國安局應加強對中共重要會議(如六中全會)的人事布局情資掌握,並適度公開說明。
  • 國安局在處理 69 名台灣富豪遭 IS 列為目標名單事件時,應在確保當事人安全與避免社會恐慌之間取得平衡,適度提供警告。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國安局的總統隨扈車隊內裝研改採購案,應在購車時一併處理,避免後續追加預算。
  • 國安局採購氣動鎮暴手槍用於衛哨勤務,應評估其必要性與其他單位配備的差異。
  • 世大運維安應有效遏止非法槍枝流通,避免里約奧運搶劫事件在台灣上演。
  • 世大運維安規格應比照倫敦奧運,中央各特勤單位應全面支援並明確指揮統合機制。
  • 政府應加強網路安全防範,與通訊軟體公司協商監控機制,以應對新型態的網路犯罪與恐攻。
  • 反恐中心建置進度嚴重延宕,警政署應確保明年 1 月如期進駐並啟用。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反恐行動法的主掌單位應明確,國土辦與法務部之間應釐清權責。
  • 國土辦應更積極推動反恐行動法草案,明確提出行政院版本並設定時間表,以提升反恐行動效率與法律依據。
  • 國安局應實質掌握總統座機「空軍一號」APP追蹤疑慮,確保元首維安無虞。
  • 國安局應持續掌控中國對台差異化政策(如「三中一青」)對國家安全層面的影響。
  • 國土辦應針對世大運維安會議成果與反恐部隊整合狀況,提供具體資料與成果展示。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國安局報告未提及無人機應用於恐怖攻擊的應對作為,應提出具體準備方案,並可參考日本、美國、英國等國的防範措施。
  • 國安局應在國會報告中公開可說明的應變作為,而非僅以機密為由私下說明,以建立國會與人民的信任。
  • 國安局對世大運恐攻風險評估為零分,應持續滾動式調整,並評估臺北市政府防範恐攻的能力。
  • 政府應具備因應中國網軍駭客攻擊重大民生設施(如高鐵、水庫、核電廠)的能力。
  • 國安局應被要求參與國際情報交換,協助處理台灣人民在國外遭海盜挾持等國際危機事件。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國安局對外交部考慮鬆綁南亞高風險國家觀光簽證一事一無所知,顯示對國家安全相關政策的掌握不足,應提供過去相關評估資料。
  • 黃岩島是我國領土,國安局應掌握中菲談判進度,並向總統及外交部提出建議,確保中華民國主權與漁權。
  • 國安局應全面掌握菲律賓總統杜特蒂訪問大陸及日本的動態與可能影響,特別是涉及南海及台日海洋事務會議的議題。
  • 國安局應善盡情報蒐集與研整任務,不能怠惰,否則預算應被檢討。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我國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大會仍困難重重,應持續加強與各友邦的情報聯繫與合作管道。
  • 政府應有充分能力因應美國前總統訪台等可能給予恐怖組織攻擊台灣的絕佳機會之假設劇本。
  •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給予東協國家免簽可能增加恐怖攻擊風險及外勞亂象,國安局應做好萬全準備。
  • 國安局、警政署與調查局應持續掌握有無我國國民或黑道份子參與國際恐怖組織活動或接觸情資。
  • 政府對炸藥原料、武器等危險物品的管制應更嚴謹,杜絕恐怖份子在台取得犯案工具。
  • 移民署應適度公布遭遣返或轉機的涉恐外籍人士數據,並加強與國際資料庫合作,杜絕恐怖份子入境。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國安局對楊前局長請辭或「被請辭」一事未能事先掌握,質疑國安局情資掌控能力有問題。
  • 國土辦對世大運反恐演練應嚴加督導,確保演習符合反恐實際情境,避免流於形式,並參考國際事件進行精闢演練。
  • 反恐相關法規應加速立法,賦予指揮官在緊急情況下介入通訊監察、凍結可疑帳戶等權力,以利反恐行動執行。
  • 國安局應積極清查 69 位恐攻名單洩密者,並加強與國際反恐組織合作,更新情資平台。
  • 警政署應替警察同仁發聲,避免警察被指派查菜價等非本職業務,專注維護治安。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台灣因非聯合國會員國,參與國際組織受限,情報交換有先天困難,且國內情報單位力量分散,應整合為國家級反恐機制。
  • 國土安全辦公室編制與預算不足,功能受限,應檢討其定位與效能,或考慮併入國安局。
  • 政府對我國遭恐攻風險評估為低風險,但應戒慎恐懼,因 IS 勢力已擴展至亞洲,且台灣已被列入反恐同盟,應加強防範。
  • 美國提供台灣反恐技術與情資支援的具體內容不明,政府應避免被美國「吃豆腐」。
  • 反恐訓練中心耗資甚鉅卻延宕多年,應加速啟用,讓警察同仁有適當訓練場所。
  • 政府報告中對恐怖組織名稱的稱呼(ISIL vs. ISIS)應更為精確,並解釋其差異。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世大運維安攸關國家顏面,國土辦應主動協助臺北市政府,而非被動配合,並加強情報整合、機場港口管制、偷渡防範等工作。
  • 建議在世大運前進行一次以上的大型、全面性反恐演練,以遏阻恐怖份子趁虛而入。
  • 警政署應掌握國內犯罪集團私製彈藥、網路學習製造炸彈等情資,加強危險物品管制與網路巡邏。
  • 國安局採購總統座車應以安全考量為第一,而非僅以最低標得標。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世大運維安應由行政院中央安全指揮中心主責,並與臺北市政府、世大運維安處直接協調溝通,確保各單位橫向聯繫順暢。
  • 警政署維安警力訓練場地,特別是特勤中隊,缺乏官方專業模擬場地,民間訓練成效有待檢討。
  • 國家級反恐中心建置延宕,應加速竣工、驗收並於明年 1 月正式啟用,提供警察同仁適當訓練場所。
  • 警政署曾提出將國家級訓練中心回歸單純警用層級,應說明其功能差異及影響。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第一銀行 ATM 盜領案顯示多國籍駭客與洗錢犯罪對我國金融安全的威脅,國安局應勾稽犯罪嫌疑人是否具特殊身分或與俄羅斯情報單位相關。
  • 金融單位應針對第一銀行 ATM 盜領案的電信詐欺與洗錢方式,全面檢視資安漏洞並加以防制。
  • 國安局應針對世大運參與國中恐怖主義衝擊分數較高的國家,加強情資勾稽與防範,並突破外交障礙,爭取與特殊國家合作。
  • 移民署與各國簽署移民事務協定國家數量不足(僅 16 個),應努力增加,特別是與東南亞周邊國家簽署反恐相關協定,以加強國境安全把關。

相關人員回應

王德麟 國安局副局長

  • 情報整合與研析判斷是國安局主要職責,情報來源越廣泛越好,承認未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對情報蒐集造成不足。
  • 中共六中全會議題為從嚴治黨及 19 大人事部署,正努力掌握具體、準確情資,不便公開說明。
  • 針對 69 名台灣富豪遭 IS 列為目標名單,國安局於 6 月即掌握,經國際合作查證其真實性與危害性不高,採低調處理以避免社會恐慌。
  • 國安局已針對無人機技術面應變作為進行準備,但具體內容不便公開。
  • 世大運反恐維安情資風險評估目前為零,將依相關國家選手區分危安等級,隨時滾動式調整。
  • 國安局將資通安全相關案例查察結果送交國安會及行政院資安處參考,並重視關鍵基礎設施的資安問題。
  • 針對第一銀行 ATM 盜領案,初步查證犯罪嫌疑人為一般犯罪紀錄者,不具特殊身分或背景。
  • 國安局已派員了解曾舉辦大型賽事的國家經驗,並與國際合作友邦建立世大運情資聯繫機制,國內也與駐華機構協調。
  • 國安局楊前局長請辭為個人想法,並非「被請辭」,國安局對影響國家安全的威脅皆有掌握。
  • 國安局對任何警訊皆抱持嚴肅面對、審慎應處態度,會協調相關單位處理,做好萬全準備。

黃俊泰 行政院國土辦主任

  • 反恐行動法草案持續研擬中,由法務部負責,國土辦協助蒐集國際資料並研擬涵蓋範圍,認仍有必要推動,但目前無具體時程。
  • 反恐行動法草案過去因涉及人權爭議而推動困難,目前傾向先從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法或國土安全法等較無人權爭議的法制著手。
  • 世大運反恐維安工作由地方、中央與國安系統三主軸共同規劃,國土辦統籌督導,預算由各單位自行編列。
  • 國土辦主導的演習會針對恐怖攻擊型態進行演練,並參考國際事件,但 10 月 21 日新莊演練為地方政府自行辦理。
  • 國土辦編制 11 人、借調 7 人,預算 475 萬元,主要職責為幕僚統籌、協調,而非直接指揮,負責預防、保護、應變、減災等工作。
  • 我國遭恐怖攻擊風險評估結果為低風險國家,但仍需戒慎恐懼,將風險納入評估,並透過外交部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援助。
  • 美國在反恐方面提供技術和情資支援,例如加入美國國土安全資訊網,可參考其風險評估技巧。
  • ISIL 與 ISIS 為恐怖組織的不同稱呼方式,美國較常用 ISIL。

周文科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警政署持續與相關國家聯繫,努力爭取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但遭遇到困難,尚未收到邀請函。
  • 目前透過派駐 10 個國家地區的聯絡官,與當地警察機關進行情報合作與情資交換,包括反恐情資。
  • 警政署負責「暴力重大人為危安或恐怖攻擊應變組」,並積極推動反恐宣導、加強演練、維護駐台機構安全、提升特勤隊能量。
  • 世大運維安工作由國土辦和國安局指導,警政署負責協調聯繫,已制定賽事場館警衛計畫,每月召開滾動式管制會議。
  • 國家級反恐中心預定明年 1 月進駐並開始運作,可供警方及友軍維安警力共同訓練。
  • 警政署未發現我國黑道份子與國際恐怖組織接觸情資。
  • 針對菜價哄抬問題,警政署設有經濟科組,負責查察取締,但部分縣市執行方式錯誤,已檢討並指定專責人員配合檢察官。

楊家駿 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

  • 移民署強化國境線入出境管制篩濾,針對特定國家、航班加強預審通報,並透過與外交部簽證系統介接,阻絕涉恐分子於境外。
  • 已建置「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及運用「偽變造護照辨識比對系統」,強化證照查驗辨識。
  • 加強國境人員證照查驗執勤教育訓練及實務偵測,提升同仁防範警覺。
  • 自 100 年起,移民署已與 16 個國家簽訂移民事務及人口販運協定,另有 3 個潛在國家正在努力中。
  • 針對涉恐外籍人士,若掌握情資,即使有簽證也會拒絕入境並原機遣返,轉機者也會注意並轉知下一抵達國家。
  • 移民署有資料庫處理涉恐外籍人士資訊,但因資訊敏感性,不宜公開,可會後提供給委員參考。

李長明 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

  • 調查局為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情報統合組」及「犯罪偵查組」參與機關,負責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活動情資蒐研及金融情資清查。
  • 調查局已修訂反恐工作應變處置作為流程,重點包括注蒐易受攻擊目標預警資料、與情治友軍建立通報聯防機制、清查可疑外籍人士及化學工廠、清查疑似恐怖組織或個人資金。
  • 針對 69 筆台灣人遭 IS 列為攻擊名單,經清查為 15 年前資料且不完整,多為錯誤或缺漏,判斷為心理戰手法。
  • 調查局透過「航前旅客資訊系統」與「美國恐怖分子篩濾中心」聯繫,阻絕涉嫌對象於境外,並強化網路危安預警情蒐。
  • 調查局會加強查緝行蹤不明外勞,過濾其背景,並針對具暴力危險性分子建檔清查,以發掘獨狼式犯案線索。
  • 調查局駐外法務秘書與駐在國單位聯繫,蒐報反制措施及危險分子名單,嚴防境外恐怖分子入台。
  • 第一銀行 ATM 盜領案,已將案例查察結果讓相關單位了解,金管會和銀行局有積極宣導修正,但調查局不確定是否完全修正完畢。
  • 調查局對第一銀行盜領案的多國籍犯罪嫌疑人,初步了解為一般犯罪紀錄者,不涉及恐怖分子或情報人員。

胡意剛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

  • 海巡署為「海事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應變組」中央業務主管機關,平時與國安單位保持密切情資交換與通報聯繫。
  • 若發生海事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將依情況成立「先期應變處置小組」或「二級應變中心」,情勢擴大則報請行政院成立「一級應變中心」。
  • 海巡署因應措施包括嚴密情報蒐整、加強國境安全查核、強化預防及應變工作、特勤部隊整備隨時支援。
  • 每年辦理海上各類型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模擬演練,並每 2 年辦理「海安演習」實施綜合演練。
  • 自 93 年起每年派員赴美參加「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主義國際會議」,汲取執法經驗,促進情資交流。
  • 海巡署配合國家安全局綜理反恐怖行動情報蒐研,持續要求所屬加強勤務部署、掌握危安預警、嚴密工作管制。

詹國義 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副處長

  • 國防部政戰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範,指導軍事安全總隊及各級保防部門,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資訊,包含恐怖份子滲透破壞等預警情資。
  • 105 年依國安局政策指導,將國際恐怖組織網路籌款、招募成員、散布理念、恐攻徵候、來台動態及非法活動預警列為情資蒐報重點,迄今未發現相關線索。
  • 鑑於國際恐怖組織曾指名台灣為攻擊目標,我國仍面臨恐攻威脅,應參考國際立法經驗,建立相關反恐法規,以維護國家及人民安全。
  • 針對元首座機「空軍一號」APP 追蹤疑慮,此為通資與作戰部門權管,將進行研議並提供資料。

方正 國安局特勤中心執行長

  • Land Rover 隨扈車隊內裝研改採購案,係因購車後依需求適時改裝,未來會注意在購車時一併處理。
  • 總統座機 APP 追蹤問題,已請國防部將識別碼做適當處理,APP 上出現的識別碼是經過處理的,但仍有可能經比對後得知是總統座機,特勤中心會請空軍做防護措施。
  • 總統座車選購奧迪是因公開招標後為最低標,特勤中心會依安危需求評估,以安全考量為第一。

謝恩年 國安局第四處副處長

  • 中共六中全會主題為黨的治理問題及 19 大部署,正努力掌握中,但尚未掌握到非常具體、準確的常委席次調整資料。
  • 黃岩島是我國領土,中菲針對黃岩島談判,大陸表示會妥善安排菲律賓漁民到附近捕魚,菲律賓與中國大陸將持續談判此問題。
  • 國安局有撰寫黃岩島相關研析報告,善盡情報蒐集與研整任務。
  •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訪問日本主要談論雙方經濟合作及海洋合作。
  • 台日海洋事務會議將於 10 月 31 日舉行,國安局有掌握日本立場,但相關議題不適合公開討論。

陳國順 國安局第一處副處長

  • 國安局第一處目前未收到外交部關於鬆綁南亞高風險國家觀光簽證的徵詢。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原始資料

公報
1057801
卷/期/冊
105/78/1
發布日期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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