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預算與業務報告:聚焦菜價、多層次傳銷及反托拉斯執法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2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及反托拉斯基金,並聽取業務報告及備質詢。會議聚焦於近期菜價飆漲、多層次傳銷吸金、菸品囤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罰款等民生與市場競爭議題。委員們對公平會的執法效能、預算編列及主動作為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最終多項預算項目獲照列或凍結,並通過多個臨時提案及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提出專案報告或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告105年度業務執行概況與106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執行、重大違法案件查處、事業結合審查、法規制度完備、理念倡議及國際交流等。
- 委員質詢主要圍繞近期民生物價(特別是菜價)異常波動、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菸品囤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不公平待遇等議題,並對公平會的執法效能、主動性及預算運用提出質疑。
相關爭議
- 菜價飆漲與公平會職責:多位委員質疑公平會對於菜價飆漲的查緝成效不彰,認為其僅限於查處「聯合壟斷」導致無法有效打擊「菜蟲」或「個別囤積」行為,與民眾感受落差大。
- 公平會執法效能與形象:委員普遍認為公平會過於「溫和」、「被動」,缺乏「魄力」與「嚇阻力」,未能充分運用《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的「推定」條款,導致案件查處率偏低。
- 多層次傳銷吸金案:委員指出非法傳銷吸金案件頻傳且金額龐大,質疑公平會的管理失能,要求加強宣導防制及查緝。
- 菸品囤積問題:因應菸稅調漲,市場出現菸品囤積現象,委員質疑公平會未積極主動調查遏止,導致走私猖獗及民怨。
- 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裁罰:委員質疑公平會對凱擘等頻道代理商重罰1.26億元,但過去曾附條件通過合併案且未罰,恐有「不教而殺」或懲罰力道不足之嫌。
- 預算編列與人力運用:委員質疑公平會預算連年遭刪減,業務費佔比過低,且部分研究計畫委外辦理,未能有效運用內部專業人力。
- 瓦斯計價模式:委員提出偏鄉桶裝瓦斯計價模式不公,涉及壟斷,要求公平會跨部會協商,推動以量計價的精進作為。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查菜價十幾二十次卻查不出所以然,認為其對菜蟲聯合壟斷查處軟弱無力,缺乏嚇阻力。
- 建議公平會跳脫《公平交易法》限制,提出更有效的監理制度修正方法。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僅管聯合行為,難以抓到菜蟲,並詢問物價上漲預警機制進度。
- 關切凱擘等頻道代理商遭重罰1.26億元,質疑裁罰標準與事前告知不足。
- 詢問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審議進度與公聽會規劃。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將菜價高漲歸咎於菜蟲是政治操作,並指出農政單位在颱風前大量釋出冷藏蔬果導致菜價崩盤,隨後農田淹沒無菜可賣。
- 要求公平會秉公處理,嚴辦壟斷哄抬,並深入調查種苗、大盤商、中盤商等環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當年附條件通過凱擘案,後續卻坐視其違反條件並獲取暴利,認為裁罰過輕,未動搖其結構。
- 批評公平會對菜價問題處理不力,新聞報導缺乏透明度,且對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可能存在的壟斷問題未積極介入。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菜販直言「蔬菜全台聯營哄抬問題一直存在」,質疑公平會對進口菜價飆漲反應太慢、查無下文。
- 質疑公平會建立物價上漲預警機制和菜價追蹤系統的必要性與專業性,認為應與農委會配合而非重複建置。
- 批評檢舉獎金發放成效不彰,並要求公平會專案處理非法傳銷吸金案件,提出宣導防制計畫。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公平會對委員意見多採官腔回應,卻無實質成績,尤其對進口菜價漲幅問題未能有效查處。
- 質疑公平會預算連年被行政院刪減,認為預算不足影響查處效能,並要求公平會展現魄力與執行力。
- 關切高通案調查進度,認為公平會查處效率低落,不應以「查得清楚明白」為藉口拖延。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菜價飆漲是否有人為操縱、壟斷哄抬尚未有明確答案,並批評公平會查價重點錯誤,應查大盤商而非消費端。
- 提出菜蟲可能透過控制種苗、契作、買賣安全存量及控制中盤商等手法進行壟斷。
- 關切菸酒稅法調高導致市場菸品囤積問題,要求公平會主動調查。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公平會處理菸品囤積問題效率低落,回文後即結案,導致業者有恃無恐。
- 質疑公平會對菜價飆漲未發揮作用,指出冷凍蔬菜業者在成本未增高下仍哄抬物價,要求查冷凍庫而非超市。
- 指出廣告不實案件廠商年年上榜,質疑公平會累犯加重處罰無效,建議修法納入刑責。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立即對香菸囤積進行預防性調查,宣示不允許聯合囤積,並移送個別囤積行為至檢調。
- 批評公平會過於「軟弱」,應展現「老虎」魄力,並善用《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的「推定」權力,避免過多案件以「事證不足」結案。
- 建議公平會開發「檢舉不法行為App」,提升檢舉便利性與成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主委在任期尾聲的工作心態,批評公平會形象「太過溫和」,缺乏「老虎」威力。
- 指出公平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運作被動,主動立案調查案件少且多數查無違法事證,成效不彰。
- 質疑公平會罰鍰收入逐年遞減,催收率低,建議提升績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各部會查緝菜價的分工與人力是否足夠,以及公平會參與國際論壇對提升台灣競爭力的具體效果。
- 關心520後公平會參與國際活動是否受到中共打壓。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主委工作「意興闌珊」,批評政府「國安系統查案」抓菜蟲的手法粗糙,恐傷及無辜商人。
- 指出菜價高漲是產銷結構、極端氣候及拍賣制度等遠因造成,而非單純抓菜蟲可解決,建議建立預警機制。
- 質疑公平會雖曾召開農產品價格協調會,但對台北果菜拍賣市場制度了解粗淺,人力不足導致難以有效抑制不合理物價。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遭大幅刪減,認為不合理。
- 批評公平會查緝菜價方式亂套,未能從錢流、物流追查掌握冷藏設備和批發能力的大盤商,反而去查小販。
- 建議公平會調閱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期查緝菜價的訴訟資料,以學習查緝手法。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強調菜價問題中農民未受益而消費者承擔高價,獲利者是中盤商,要求公平會正視產業鏈的嚴重剝削。
- 提出偏鄉桶裝瓦斯計價模式不公,呼籲公平會跨部會協商,推動以量計價的升級模式,保障消費者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確認公平會職責為查聯合壟斷,承認難以查出個別囤積或規避聯合行為者。
- 說明已對民生物資漲價案件進行查處,包括貨櫃集散站、紅麵線業者、有線電視業者等。
- 解釋預算刪減是因行政院統刪及部分預算移撥反托拉斯基金,而非業務表現不佳。
- 同意對菸品囤積進行預防性調查,並承諾研議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
- 說明凱擘等案裁罰是因其無正當理由對新進業者差別待遇,且過去無參考標準,現已重罰以示決心。
- 表示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將考量整體經濟利益,並舉辦公聽會。
- 同意將委員對瓦斯計價的意見轉知經濟部能源局,並表示公平會將注意瓦斯業者有無聯合壟斷。
呂玉琴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公平會已發函20大進口商要求不得有聯合行為,並持續約談比對資料,但發現多數進口菜有契約不易漲價。
- 解釋傳統市場價格波動不一,尚無聯合行為跡象,供應量異常是因拍賣市場機制,由農委會與檢調負責。
- 指出公平會負責最接近消費者的傳統市場及賣場查價,並透過財政部了解進口商進口量進行比對。
張恩生 公平交易委員會製造業競爭處處長
- 表示高通案仍在持續辦理中,近期已派員赴國外了解其他國家情況。
吳翠鳳 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 說明反托拉斯基金會計制度已報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中,並解釋罰鍰收入30%會撥入基金。
- 表示法務處預算已較去年減少23萬元,且出庭及行政執行費用在此科目下支出,希望委員支持維持原列數。
左天梁 公平交易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 說明租金收入來自固定停車格,金額受國有財產署規定,難以大幅增加。
- 表示一般行政費扣除人事費後僅剩約400多萬元,用於維持大樓運作,難以再刪減。
鄭家麟 公平交易委員會資訊及經濟分析室主任
- 解釋資訊服務費增加是因網站改版、資安設備提升及強化檢控,且資訊預算需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國發會核定。
- 說明委託研究計畫是因公平會成立較晚,需借重學者專業深化執法,且數量已遞減,單價相對較低。
許淑幸 公平交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解釋反托拉斯法宣導活動參加人次目標值調整是為更合理,且廣告費預算增加是為擴大宣導檢舉獎金制度。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林俊憲、邱志偉、王惠美、林岱樺、黃昭順及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建請公平會評估建立物價上漲預警機制之可行性,於1個月內將評估報告送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2:公平會應於半年內主動針對國內主要連鎖業者之加盟體系進行契約等相關檢查,以保障加盟店權益。
- 通過臨時提案3: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建立颱風後菜價追蹤系統,避免聯合壟斷、哄抬價格情事發生。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歲入、歲出)及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 討論多位立法委員對罰金罰鍰收入、財產收入、一般行政、公平交易業務、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交通及運輸設備、其他設備等各項預算科目的增減列或凍結提案。
相關爭議
- 罰金罰鍰收入編列過於保守:多位委員認為公平會106年度罰金罰鍰歲入預算較往年大幅減列,恐不利督促積極查處違法行為,要求增列。
- 一般行政費用佔比過高:委員質疑一般行政費用佔總歲出預算比例過高,排擠核心業務經費,要求刪減以撙節公帑。
- 水電費超支與節能減碳:委員指出公平會水電費預算連年超支,未能落實節能減碳,要求檢討改善。
- 核心業務預算遭刪減或凍結:委員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等核心業務預算被減列或建議凍結表示擔憂,認為影響執法效能。
- 委外研究計畫的必要性:委員質疑反托拉斯基金中委託研究計畫的必要性與效益,認為部分研究內容屬公平會職掌範圍,應由現有人力自行辦理,且預算編列程序未盡完備。
- 反托拉斯基金宣導廣告費暴增:委員質疑反托拉斯基金的廣告費預算較去年暴增15倍,認為有浮濫編列之虞,應撙節開支。
- 副首長座車汰換:委員質疑在國庫財政吃緊下,汰換使用12年但車況尚佳的副首長座車缺乏急迫性,建議暫緩汰換。
- 反托拉斯基金關鍵績效指標:委員認為反托拉斯基金的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積極,與基金設立目的關聯性不強,要求重新檢討調整。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罰金罰鍰增列3,000萬元,以督促公平會積極執法。
- 支持公平會維持一般行政費原列數,認為其預算已非常拮据。
- 提案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罰金罰鍰至少增列6,000萬元,認為公平會減列過多。
- 質疑一般行政費佔比過高,提案刪減2,000萬元,但後同意維持原列數。
- 關切委託研究計畫的效益與成果,要求公平會提供計畫成果參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並將「民生物資價格控管成果」列為106年度績效指標之一。
- 建議「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改善報告。
- 主張刪除反托拉斯基金中委託研究計畫320萬元,認為應運用現有人力自行辦理。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以督促公平會積極查緝菜價和菸商囤貨。
- 質疑公平會宣導不足,建議透過臉書等3C科技加強宣導,否則將凍結「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二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反托拉斯基金委託研究計畫的績效評估,認為部分研究內容應由公平會自行辦理,提案全數刪除。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罰金罰鍰增列1,000萬元。
- 提案刪除「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1,093千元,因應多層次傳銷吸金案件頻傳。
- 提案刪除「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預算453千元,因應菸品囤貨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15,000千元,認為公平會預算編列過於保守。
- 提案凍結「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中國外旅費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20%,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減水電費預算500千元,響應政府節約能源政策。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並送交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五分之一,並送交專案報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歲入罰金罰鍰收入15,000千元,認為預算編列保守。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業務費四分之一,要求提出檢討改善方案。
- 提案刪減反托拉斯基金中委外勞務服務費1/2,認為運用派遣人力執行公權力業務不當。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同意歲入罰金罰鍰增列3,000萬元,表示實際罰鍰收入常超過預算編列。
- 說明一般行政費中人事費佔比高達87%,扣除後可運用經費極少,難以再刪減。
- 解釋業務費減少是因行政院統刪及部分委外研究預算移至反托拉斯基金,並非業務量減少。
- 表示國際交流旅費主要用於參與國際競爭法會議,是吸取經驗的重要來源,希望委員支持。
- 同意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並將「民生物資價格控管成果」列為績效指標之一。
- 同意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並提出專案報告。
- 同意「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專案報告。
- 說明反托拉斯基金委託研究計畫旨在深化公平交易法執法,彌補內部人力無法深入研究之處,希望委員支持。
李美琪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一般行政費中人事費佔2.78億元,佔總經費87%,實際可用經費非常少。
左天梁 公平交易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 說明租金收入來自停車格,金額受國有財產署規定,難以達到高額增列。
- 解釋大樓管理費及水電費為固定開支,扣除後一般行政費所剩無幾,難以再刪減。
- 說明水電費雖決算超支,但實際用電度數有減少,超支是因電價調漲,已持續節約。
吳翠鳳 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 說明法務處預算已較去年減少23萬元,且出庭及行政執行費用在此科目下支出,希望委員支持維持原列數。
- 表示反托拉斯基金廣告費編列300萬元是因去年僅8萬元,不足以有效宣導,希望能擴大宣導檢舉獎金制度。
鄭家麟 公平交易委員會資訊及經濟分析室主任
- 說明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已減列446萬元,主要用於網站、機房及資安提升,是維持運作必要費用。
- 解釋委託研究計畫旨在研究國際趨勢及寬恕政策等專業議題,對提升機關專業有幫助。
許淑幸 公平交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反托拉斯基金績效指標已依委員會決議調整,並將研議調整更積極的目標值。
相關後續
- 歲入罰金罰鍰增列3,000萬元。
- 歲入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預算照列。
- 歲出一般行政、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交通及運輸設備、其他設備等預算皆照列。
- 歲出「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並將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控管成果列為106年度績效指標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歲出「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歲出「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反托拉斯基金「違規罰鍰收入」增加1,286萬元。
- 反托拉斯基金「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減列32萬元。
- 反托拉斯基金其他預算照列。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研議對違反相關法規累犯者加重裁罰,刪除「修法」二字。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於每年iPhone系列產品發售時,主動提醒蘋果公司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儘速確認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公聽會規劃細節,並於2週內辦理第一次公聽會。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持續監督網路不實廣告案件並主動調查開罰。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積極發揮查察物資價格功能,嚇阻哄抬價格。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強化多層次傳銷業務管理與調查機制,加強查處網路違法吸金。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加強檢舉案件處理時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重新檢視公務車輛汰換必要性,未達不堪使用狀態者不予汰換。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確實檢討水電費用開支,符合撙節原則。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將查察重要民生物資價格調查成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一。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節電節水精進作為相關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擬具物價調查措施之精進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擬定維護多層次傳銷市場秩序精進作為報告。
- 通過主決議,修正106年度「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計收辦案件數,不公平競爭案件調整為660件,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280件,處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線上報備案件3,300件。
- 通過主決議,修正「公平會將查察並控管」為「公平會將查察」重要民生物資價格。
- 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會檢討反托拉斯基金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於1個月內研議調整積極目標值。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提出「專業查價機制」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將調查檢討報告及宣導辦法等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立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案件。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7901
- 卷/期/冊
- 105/79/1
- 發布日期
- 2016-11-1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