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06年度預算與通訊傳播政策質詢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2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6年度預算案,並就其業務概況及多項通訊傳播政策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行動寬頻服務、媒體內容自製、有線電視費率、基地台設置、偏鄉數位落差及災害防救等核心議題。委員們提出多項建議與質疑,NCC主委及相關官員則就政策規劃、執行現況及未來方向進行回應與說明。部分預算案將擇期再審,多項議題要求NCC提出書面報告或積極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率同中央氣象局局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交通部及中央氣象局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核心議題包括颱風預測準確性、警報發布標準、暴風圈定義、追風計畫執行成效,以及地震海嘯觀測與災防告警簡訊系統的建置與優化。
- 會議也關注原鄉氣象資訊的準確性與災害性天氣測報的改善。
相關爭議
- 颱風風雨預測與停班停課標準:氣象局預測隨時間變化,導致停班停課標準受影響,民眾質疑誤報,提案要求變動時附註理由。
- 陸上颱風警報警戒範圍:縣市為單位劃分警戒區易造成非警戒區被納入,提案要求附註正確警戒範圍。
- 停班停課標準基準:停班停課與氣象預報連動,提案要求行政會議修改規定,明確以氣象局哪一報預測為基準。
- 颱風暴風圈畫法:傳統正圓畫法與實際差異大,易引誤會,提案要求除傳統畫法外,附註實際狀況。
- 追風計畫執行次數:計畫能顯著減少颱風路徑誤差,但並非所有颱風(如莫蘭蒂)皆啟動,提案要求增加次數。
- 追風計畫探測能力:現行噴射機無法穿越颱風中心獲取核心數據,提案要求研商借用軍機加裝設備以提升精準度。
- 海底纜線觀測系統布建:台灣僅一條百餘公里,遠落後日、美等國,提案要求氣象局規劃延長或鋪設新纜線以爭取預警時間。
- 海嘯警報未納入災防告警簡訊系統:海嘯破壞力大且有時間差,提案要求氣象局、災防中心、NCC研商納入國家級警報。
- 原鄉氣象資訊失準:原鄉民眾依賴原民台氣象資訊,但氣象局提供資訊常失準,影響防災,提案要求嚴謹並提交改善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在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後,若風雨預測與上一報不同時,應於附註中寫明理由。
- 提案要求氣象局於標示陸上颱風警報警戒地區時,若不變更縣市為單位,至少應於警報單上附註正確警戒地區。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行政會議上反應修改停班停課標準,原則上以氣象局哪一報預測內容為基準。
- 提案要求氣象局除依傳統方式畫定暴風圈外,亦至少應以附註方式表明7級、10級暴風圈之可能實際狀況。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研議儘可能增加追風計畫的次數,以確實掌握颱風動態。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與國防部研商借用C-130J運輸機或P3反潛機,加裝氣象雷達後執行追風計畫,使其能穿越颱風中心取得核心數據。
- 提案要求中央氣象局規劃延長現行海底纜線計畫,或於他處鋪設新的纜線,以爭取觀測與應變時間。
- 提案要求中央氣象局、國家災害科技中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研商,儘速規劃將海嘯警報納入「災防告警簡訊系統」內。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氣象局提供原住民族電視台原鄉地區氣象資訊時,應更為嚴謹,並將改善措施做成書面報告,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范植谷 常務次長 交通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辛在勤 局長 中央氣象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9項,內容包括要求氣象局改進颱風預報資訊揭露方式、檢討停班停課標準、優化暴風圈定義、增加追風計畫頻率與探測能力、延長海底纜線觀測系統、將海嘯警報納入災防告警簡訊系統,以及要求中央氣象局嚴謹提供原鄉氣象資訊並提交改善報告。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其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的附屬單位預算案,並針對預算編列、執行成效及NCC的施政重點進行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物聯網頻譜運用、行動寬頻服務普及、媒體內容自製與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保障、偏鄉數位落差、基地台設置爭議、媒體壟斷疑慮及災害應變等多元通訊傳播議題。
相關爭議
- 物聯網頻譜與ETC衝突:RFID物聯網頻譜(920-928MHz)可能與ETC頻段重疊,引發物聯網發展受阻疑慮,NCC回應技術上可和諧共用。
- 測速預算效益:NCC每年編列1千萬進行測速工作,委員質疑其績效與必要性,建議研究精進委託監測內涵或降低預算。
- 辦公場所租金爭議:NCC向郵政協會租用辦公場所,委員質疑該地為國有財產不應支付租金,NCC回應租金計算方式不同,並承諾協調。
- 已下架APP仍編列維修費:NCC的業務陳情APP已於105年5月下架,但預算書仍編列維修費,委員要求修改預算並做好民眾陳情管道。
- 離島考察費暴增:離島考察費從15萬元增至66萬元,委員質疑其合理性及成效,主席則強調離島工作重要性。
- 媒體頻道買賣監督機制:國家提供頻道資源給電視公司,業者卻將公司賣掉獲利,委員質疑NCC監督機制不足,要求研究相關規範。
- 廣電節目本土自製比例未達標: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黃金時段本土自製節目比例(50%)及總時段(70%)未達標,外來劇充斥,NCC表示將推出管理辦法。
- 冠名贊助公平性:冠名贊助原為挹注國內影視產業資源,但現用於日劇、韓劇、陸劇,委員質疑對本土產業造成衝擊,要求限制外來節目冠名。
- 基地台電磁波疑慮與設置困難: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健康疑慮導致設置困難,公家機關釋出土地成效不彰,委員要求NCC加強電波知識宣導並檢討績效衡量標準。
- NCC應收欠款追討不力:NCC有近2億元罰金、規費、場地使用費(頻率使用費)未收回,委員質疑追討不力,NCC回應已申請強制執行。
- 有線電視費率審議權責爭議:地方政府審議費率導致各地收費標準差異大,且部分縣市由中央代審,委員建議NCC作為獨立機關應收回統一審議。
- 媒體壟斷與中資介入疑慮: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台案,被質疑涉及媒體壟斷及中資介入(頂新集團),委員要求NCC嚴審並關注資金來源。
- 偏鄉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與高收視費:花蓮、台東、離島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遠低於全國平均,且收費較高,委員質疑NCC補助方案成效與城鄉平衡。
- 2G服務終止對偏鄉用戶衝擊:106年6月30日2G服務終止,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用戶資訊不足,業者書面通知成效不佳,委員要求延長補助期限並加強到府服務。
- 媒體識讀與自律成效:媒體識讀預算效益受質疑,活動內容與媒體識讀關聯性低;媒體報導偏頗、政論節目誤導社會大眾,委員要求NCC敦促媒體自律並提供正確訊息。
- 三星Note7回收處理爭議:三星Note7爆炸事件發生後,NCC未強制回收,業者未明確公告無憑證可退貨,導致消費者申訴不斷,委員要求NCC立即要求三星公告無條件回收。
- 偏鄉通訊基礎建設改善計畫停擺:NCC「偏遠地區通訊傳播設施改善實施計畫」網站最後更新日期為2010年,高速寬頻統計資料停留在2014年,委員質疑資料更新緩慢及計畫停擺。
- 法規用詞「不經濟地區」帶有負面評價:委員質疑「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中使用「不經濟地區」一詞不合適,建議修正。
- 黨政軍條款與併購案審查:委員質疑NCC對中嘉案的審查方式與其他案件有差別待遇,且黨政軍條款過於嚴格,NCC回應將依法處理,無差別待遇。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ETC頻段與物聯網頻譜重疊,可能影響物聯網發展,要求NCC加快處理。
- 質疑NCC每年編列1千萬測速預算成效不彰,建議用更少預算完成或精進委託內容。
- 質疑NCC向郵政協會租用辦公場所不合理,因土地應為國有財產,要求協調減少租金或不付租金。
- 指出NCC已下架的APP仍編列維修費,要求修改預算。
- 質疑離島考察費從15萬暴增至66萬,認為成效不彰,要求刪減部分預算。
- 建議NCC研究監督機制,避免電視公司利用國家給予的頻道資源獲利後轉售公司。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指出NCC的業務陳情APP已下架卻仍編列預算,且QR Code連結失效,要求改善或刪除預算。
- 質疑無線電視台黃金時段本土自製節目比例未達50%規定,要求NCC確實執行廣電法規。
- 建議NCC訂定節目與廣告比例,並鼓勵優良節目製作。
- 建議機場、醫院、榮民之家、幼稚園及長照等特殊機構不得設置基地台。
- 指出桃園榮家附近設置基地台未與榮民溝通,且租金過低,要求NCC協調處理。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冠名贊助主要目的是挹注國內影視產業,但現多用於外購日韓陸劇,對本土產業造成衝擊。
- 要求NCC提出具體辦法,限制外來節目冠名,以輔導獎助國內影視產業。
- 指出國內電視節目重播率及外來戲劇比例過高,影響本土影視人才培育。
- 要求NCC在「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和「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中規範新播節目比例。
- 指出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105年12月18日前應制定本地節目製播比例限制,但NCC修法腳步緩慢。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強調NCC作為獨立機關,應有肩膀,承擔更多實質責任,尤其是在有線電視費率和定頻等複雜議題上。
- 質疑地方政府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與NCC功能重疊,且部分縣市不設委員會將權責丟給NCC,建議NCC收回費率與定頻審議權。
- 指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費率由全國性控股集團訂定,地方政府審議費率已不合理,建議NCC修改有線電視法,統一由中央處理。
- 批評NCC在有線電視費率方面僅能「建請」地方政府,未能積極作為,獨立機關不應只當遊戲規則制定者。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認為NCC應從被動管制轉為積極有效管理,捍衛消費者權益,提升通訊品質。
- 質疑4G訊號人口涵蓋率數據與實際感受不符,尤其偏鄉東部地區通訊品質不佳,要求NCC重視並提供正確數據。
- 指出行動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數增加,要求NCC找出通訊品質不佳的區域並提出對策。
- 強調申辦行動電話7天試用期民眾普遍不知情,要求NCC加強宣導。
- 建議NCC要求電信業者整併屋頂天線或美化圍籬,並重申電信法規定公有土地建物應優先提供設置基地台。
- 指出境外OTT影音串流服務佔用大量頻寬卻不負擔公共支出,要求NCC研議合理管制措施,課以責任。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建議有線電視應推行分組付費,讓消費者可選定30或40個頻道,減輕負擔並管控頻道內容。
- 擔憂網路資訊對青少年人格教育影響大於電視和老師,且網路偏激言論無法可管,要求NCC加強網路內容治理。
- 質疑NCC對網路廣告、商業詐騙及色情廣告查辦不力,要求確實查辦。
- 指出國內影視產業低迷,大陸戲劇引進量遠超台灣輸出量,本土藝人發展機會受限,要求NCC提出輔導方案,提升內容品質與通路。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要求NCC詳查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台案的資金來源,特別是是否有不明中資介入,並嚴防媒體壟斷。
- 質疑廣電三法修法進度緩慢,要求NCC在現有案件審查中從嚴認定,守護媒體權益。
- 指出花蓮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僅四成,馬祖為零,與全國平均落差大,要求NCC檢討補助方案,確保偏鄉普及率提升。
- 強調偏鄉地區有線電視收費高(花蓮590元),應平衡區域資源,保障弱勢群眾權益。
- 要求NCC主動關心花東地區災害防救平台建置,不應被動等待地方政府申請,並考慮將鄉鎮市公所納入申請單位。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花蓮、台東有線電視收費較高且普及率極低,不符電信法普及服務要求,NCC設定的績效指標過低,要求NCC提出解決方案及專案計畫。
- 要求NCC與中華電信等業者合作,縮小城鄉數位落差。
- 指出2G服務終止對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用戶(尤其長者)資訊不足,業者書面通知成效差,要求NCC延長補助時限,並與鄉鎮公所、村里長、部落頭目合作,做到府服務,確保資訊通透。
- 要求NCC確保民眾能理解並配合2G服務移轉方案。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NCC編列100萬元推行媒體識讀素養預算效益低,活動內容與媒體識讀關聯性不直接,要求檢討經費與補助方向。
- 批評NCC以參與研習人數(1千多人)的及格率衡量媒體素養推行成效,認為微不足道,無法作為衡量標準。
- 強調媒體倫理與職業道德重要性,要求NCC敦促媒體自律,提供正確訊息,避免新聞報導偏頗及政論節目誤導社會大眾。
- 舉例台化案新聞標題及政論節目對兆豐案、台化案、羊肉節的偏頗報導,要求NCC基於監督立場敦促媒體自律。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三星Note7爆炸事件處理不力,未強制回收,且電器安全認證後產品不安全,NCC有責任。
- 指出三星未明確公告無憑證可退貨,導致消費者申訴不斷,要求NCC立即要求三星公告無條件回收所有Note7。
- 指出NCC編列的預算未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精神,改善偏鄉弱勢資訊與收視,導致都會區建設進步,偏鄉依舊落後,要求NCC注意電訊基礎建設的城鄉平衡。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心台灣影視產業困境,要求NCC提出政策工具或誘因,鼓勵投資者投入本土自製戲劇。
- 建議NCC在節目贊助規範中對自製節目與外購節目給予差別待遇,例如在冠名贊助的時間、篇幅或標示上有所區別,以獎勵自製節目。
- 建議NCC在要求電視台提高特定時段自製節目比例時,應將「重播」納入考慮,避免舊節目不斷重播。
- 要求NCC儘快擬定具體方針,落實城鄉平衡任務,包括寬頻人權概念。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詢問原住民族電視台單獨使用第36頻道的決議進度與頻道核配狀況,強調避免鄰頻干擾問題。
- 詢問原住民族廣播電台新興計畫進度,要求NCC從技術上提供協助與指導,確保訊號涵蓋原住民地區。
- 指出風災後偏鄉復訊慢、催繳快、需大聲抗議才被重視的民眾感受,要求NCC改善復訊速度、強化基地台韌性並調查催繳問題。
- 反映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員警對基地台電磁波的疑慮,要求NCC提供更清楚數據並將處理進度製成書面報告。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詢問新加坡商Dynami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股權案進度,質疑是否涉及亞太電信實質控制TBC及黨政軍條款疑慮。
- 質疑NCC對呂芳銘案的處理方式與遠傳案有差別待遇,要求NCC作為獨立機關應公平、專業,不能選擇性辦案或受上級指令影響。
- 批評NCC對中嘉案的補件要求及新聞稿措辭嚴厲,質疑NCC非重審卻用放大鏡檢視,且審查時間過長,目的恐為封殺。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縣市家庭收支越低,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反而越高的負相關現象(花東地區收視費高、淨利率高),質疑其合理性,要求NCC將城鄉差距列為未來施政重心。
- 指出NCC「偏遠地區通訊傳播設施改善實施計畫」網站最後更新日期為2010年,高速寬頻統計資料停留在2014年且普及率僅33%,質疑資料更新緩慢及計畫停擺。
- 建議NCC考慮修正「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中「不經濟地區」一詞,因其帶有負面評價,不合適於法規使用。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通傳會
- 物聯網頻譜與ETC頻段重疊問題,技術上可和諧共用,已與交通部研議頻譜規劃。
- 測速工作從102年開始,官方數據作為推動4G及寬頻普及參考,未來可研究精進委託監測內涵,考慮稽核或抽查。
- 辦公場所租金與預算中心評估有誤差,承租土地租金相對較低,但會盡力協調收回國有財產。
- 已下架APP的維修費可檢討,相關陳情資訊在網站及其他管道仍可取得。
- 離島考察費增加是因應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等全國性工作,未來1、2年是關鍵年,需加強地方溝通。
- 將透過相關規範審查媒體頻道買賣案,確保國家資源運用妥當。
- 針對廣電內容,將推出「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和「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規範新播率、自製比例、黃金時段及兒童節目。
- 冠名贊助旨在挹注影視產業資源,將通盤考量並配合文化部輔導措施,提高自製節目比例及播映平台通暢性。
- 基地台問題應回歸電波知識宣導,只要符合標準即具安全性,鼓勵共站共構,並加強公有建物優先設置基地台的宣導。
- 應收欠款部分,大筆金額已申請強制執行,相關法律程序都有在進行,不會錯過時效。
- 有線電視費率審查權修正草案未通過,但NCC會把握中央審議機制,透過費率審查制定標準,發揮導引作用。
- 台數科併購東森案仍在投審會階段,NCC將審慎處理,關注資金來源、媒體壟斷及中資介入問題,並舉行聽證會。
- 針對花東、金馬等偏鄉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進程緩慢問題,已成立工作小組,將加強補助與協助系統業者轉化,推動全面數位化。
- 2G服務終止已提出全面性方案,成立小組確保零衝擊、無爭議移轉,將協調業者針對特殊區域提供處置,確保資訊通透。
- 媒體識讀內涵廣泛,將持續推動媒體產製、運用與素養,並透過自律、他律及法律三律原則監督媒體,處理申訴管道。
- 承諾確認三星Note7無條件回收公告是否落實,若無將立即要求公告。
- 將特別了解有線廣播電視發展基金撥款給地方政府,但偏鄉建設改善不彰的問題。
- 廣電三法子法及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已密集討論,預計年底前提出與外界溝通版本。
- NCC作為獨立機關,將堅守職責,依法處理案件,不會因政府更迭而有差別待遇或泛政治化處理。
- 認同城鄉差距是施政重心,將從費率審議、數位化普及、建設等方面處理,並將寬頻人權概念納入。
- 對「不經濟地區」用詞將通盤考量是否修正,重點在於對該地區進行普及服務。
陳崇樹 處長 通傳會資源處
- ETC移頻評估需10個月以上,費用約6千萬;另可透過和諧共用方式,IoT為低功率次要使用,不會有衝突,正進行測試。
- NCC場地使用費(無線電頻率使用費)被積欠1億4,500萬元,主因是部分公司(如大通電信、全球一動)已破產,正依程序處理。
羅金賢 處長 通傳會設施處
- 國家訂有電磁波容忍標準,4G功率密度上限為2.0毫瓦,基地台電磁波強度都在標準之下,將持續宣導與監理。
- 全台灣約有3萬多近4萬處基地台,人口密集區分布較多。
- 政府單位土地、建物優先釋出設置基地台是依電信法規範,行政院有評量標準,但委員質疑NCC績效衡量標準應看成功建置數而非開會次數。
黃金益 處長 通傳會內容處
- 媒體識讀執行力從104年開始改善,105年預算已執行約70萬元,並制定科學性指標衡量執行效果。
- 認同媒體識讀活動內容應更直接,承諾檢討經費與補助方向。
翁柏宗 副主任委員 通傳會
- 4G第三波釋照要求電信業者加強偏鄉寬頻基礎建設涵蓋,並可能透過降低頻率使用費作為政策誘因。
- 針對花東地區災害防救平台建置,NCC將積極接洽地方政府,並已識別16個洽談點,包括東華大學避難場所,將努力促成設置目標。
相關後續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第一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第二案(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及第三案(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另定期進行處理。
- 主席指示NCC整理重複的臨時提案並案。
- 針對簡東明委員提出的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基地台問題,要求NCC將處理進度製成書面送到辦公室。
- 主席陳雪生宣告今日預算審查另擇期再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8001
- 卷/期/冊
- 105/80/1
- 發布日期
- 2016-1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