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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勞動基準法修正審查相關事宜及院會議程處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6-11-08

立法院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審查程序及當日院會議程進行朝野協商。經討論後,朝野各黨團達成共識,同意於105年11月9日共同勘驗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0月5日會議之錄影與錄音,並暫定於11月15日舉行勞基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具體時程與方式待勘驗後再行協商。同時,針對院會議程,民進黨團同意刪除提案中的僅限與依序限制。

討論事項一

研商勞動基準法修正審查相關事宜及院會議程處理

核心議題

  • 勞基法修正案審查程序爭議與勘驗錄影錄音需求
  • 院會議程排定方式及是否刪除僅限與依序之限制

相關爭議

  • 10月5日衛環委員會審查勞基法時是否有重大明顯瑕疵及議事錄記載是否屬實。
  • 院會議程排定是否應尊重少數黨提案權或採先排先贏制。
  • 公聽會舉辦之時程、形式與是否應具備實質效力。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建議共同勘驗錄影帶以釐清爭議,並由院長邀集召開正式公聽會。
  • 主張為促進議事和諧,院會議程提案中的僅限與依序字眼可以劃掉取消。
  • 強調立法院應守住基本遊戲規則,且勘驗錄影帶應先進行,若直接主張重審則無法談下去。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認為上週院會爭議在於程序有異議,而非議案內容,並肯定民進黨願意拿掉僅限與依序4個字。
  • 主張議長應落實尊重少數黨慣例,讓少數黨議案也能得到表達與表決機會。
  • 提出三點訴求:勘驗錄音錄影並如實更正登載、回到委員會重審、以及召開公聽會。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希望確立議事規則,依規定在報告事項後、討論事項前提變更,避免多數黨贏者全拿。
  • 主張召開公聽會應邀請立法院門口絕食抗爭的工鬥團體與學生代表參與。
  • 質疑程序委員會定案後院會變更議程之標準與法源依據。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時代力量同意勘驗錄音錄影,但認為即使不勘驗,逐字稿內容已足以證明10月5日會議有重大明顯瑕疵。
  • 主張公聽會應參照服貿公聽會方式,由行政部門備妥資料並接受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詢問。
  • 強調若不讓黨團在委員會提案,將迫使黨團轉至院會提案,對議事效率與專業討論不利。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建議應先處理勘驗程序,勘驗結果決定是否退回委員會,為兩階段處理。
  • 建議公聽會由院長或各黨黨鞭共同主持,並限制公民團體代表性與名額以確保會議順利。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指出2008年朝野協商與爭議的焦點皆在於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9條黨團提案權。
  • 支持舉行公聽會,但主張不應預設只開一天或過水,應視勘驗結果再決定後續層級與時程。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主張新國會應一切按照議事規則走,而非一味依照過去慣例。
  • 質疑院會處理程序委員會未表決送進院會之草案的相關程序與復議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高明秋 立法院副秘書長

  • 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關於委員會公聽會之舉行規範與過去實務運作。
  • 指出確認議事日程後,依會議規範及一事不再議原則,預定議程動議之表決不得復議。
  • 說明委員會黨團提案實務與少數黨團委員參與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之概念。

蔡其昌 立法院副院長

  • 解釋院會與程序委員會在議程變更與代表性上的邏輯差異。
  • 指出若朝野協商不同意跳脫議事規則,則一切須按照議事規則嚴格執行。

相關後續

  • 各黨團同意於105年11月9日由黨團推派代表共同勘驗105年10月5日衛環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之錄影、錄音。
  • 各黨團同意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定於11月15日舉行,公聽會之時程及方式待勘驗完畢後再行協商。

原始資料

公報
1058001
卷/期/冊
105/80/1
發布日期
2016-11-1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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