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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環委員會議事錄確認爭議:一例一休審查程序正義與多數暴力指控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3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會議,主要圍繞確認第4次至第6次會議議事錄的程序爭議,特別是針對「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審查過程中的程序不正義、議事規則違反及議事錄登載不實等問題。多位委員強烈質疑主席權限與多數暴力,並要求還原真相。最終,所有相關提案均不予處理,並交付立法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一

確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至第6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聚焦於確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至第6次會議議事錄,並就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過程中,所涉及的議事程序爭議、規則違反、以及議事錄登載不實等關鍵問題進行討論。
  • 委員們主要關切如何確保國會法案審查的程序正義、尊重少數意見,以及避免多數暴力對議事規則的破壞。

相關爭議

  • 議事程序合法性爭議:多位委員質疑主席在會議開始前登記發言的處理方式,以及過去會議中是否允許程序發言與會議詢問,認為主席有刁難之嫌。
  • 議事錄登載不實:國民黨委員指控議事錄記載「勞基法修正案均審查完竣、決議無異議通過」與事實不符,現場曾多次喊出「有異議」,且無表決過程與結果記載,構成「公然偽造文書」。
  • 召委權限過大:有委員質疑召委吳玉琴自行裁定國民黨提案「不予處理」,且未經徵詢在座委員意見,認為召委權力過大且違反議事規則。
  • 黨團提案處理標準不一:時代力量委員指出,其黨團提案因委員會僅一名成員而未被處理,但依議事規則第59條黨團提案不受連署人數限制;召委吳玉琴則援引第57條與法制局說明,認為應有至少3位委員連署。
  • 「一例一休」審查程序瑕疵:多位委員批評「一例一休」法案審查過程缺乏公聽會、公開辯論,且在總統執政決策協調會後以「黑箱作業」方式處理,導致程序不正義。
  • 表決程序爭議:委員指出上次會議在「停止討論」提案時,未進行舉手表決,也未針對正反意見再次表決,且記名表決紀錄有嚴重瑕疵,多數委員未被詢問意見卻被登載為0票。
  • 主席中立性與衝突處理:陳宜民委員指控立法院長蘇嘉全未秉持中立態度處理10月5日會議影音紀錄的審視訴求,也未積極排解委員間的衝突,導致衝突惡化。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建議暫停環保署報告,優先處理「一例一休」法案審查過程中的議事規則與程序正義問題。
  • 主張應針對國民黨提出的10項提案逐案討論,以澄清10月5日、10月27日會議中違反議事規則的事證。
  • 質疑上次會議議事錄登載「不予處理」違反議事規則,並要求確認林靜儀委員記名表決提案是否存在及其表決紀錄真實性。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為何本次會議可進行程序發言,而上次吳玉琴召委主持的會議卻不行,要求討論議事規則。
  • 指控10月5日會議未宣告開始討論卻提案停止討論,違反議事規則第28條,且停止討論未經舉手表決,違反第32條第2項。
  • 認為立法院長蘇嘉全與秘書長林志嘉失格瀆職,脅迫議事人員做假會議紀錄,可能面臨刑法責任。
  • 強調若議事程序不正義,在野黨無需參與會議,並批評民進黨的國會改革淪為空談。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針對上次會議議事錄確認,要求主席做成會議無效的結論。
  • 質疑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未被處理,因委員會僅1名成員,但依議事規則第59條黨團提案不受連署人數限制,而非召委所稱的第57條規定。
  • 指出內政委員會曾有1名委員簽署的黨團提案被處理,質疑衛環委員會排除少數的作法。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稱10月27日為臺灣民主歷史蒙塵的黑暗日子,民進黨利用多數暴力強行通過造假議事錄。
  • 要求透過影音檔檢視議事錄錯誤,並指控主席吳玉琴不顧反對逕自宣布不處理議案與程序發言。
  • 批評立法院長蘇嘉全未回應在野黨訴求,未召集各黨團審視10月5日影音紀錄,也未排解委員間衝突,導致衝突升高。
  • 呼籲民進黨委員回歸法案程序面,好好討論議事錄,不應以暴力掩蓋真相。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指出上次衝突主因是召委吳玉琴裁示提案「不予處理」,並指其說法與議事規則不符。
  • 列舉議事錄6大錯誤:議事錄記載「無異議通過」與事實不符;民進黨提案復議卻無表決結果;主席對異議充耳不聞屬議事錄遺漏。
  • 強調提案完全針對議事錄的錯誤與遺漏,為何不予處理,若不照議事規則走,委員會開會將失去意義。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批評10月5日會議臨時變更地點、不逐條討論、不備詢、不審查,均違反議事規則,開啟衛環委員會的惡夢。
  • 強調確認議事錄的重要性,公然偽造文書將導致委員會失效、無能,無法表述多方意見。
  • 比較經濟委員會處理議事錄的作法,指控民進黨執政只管政治,罔顧勞工權益與經濟審查。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呼籲委員回歸實質審查,而非靠肢體衝突,並建議召開更多公聽會,避免將法案急送院會製造衝突。
  • 援引陳其邁委員在內政委員會處理議事錄的案例,強調主席宣告若未獲多數委員同意,則不代表委員會決議。
  • 主張10月5日會議無效,應好好召開公聽會,利用11月時間討論,並強調國會議員打架不是好的教育。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總結民進黨在「一例一休」上的3大錯誤:錯失公聽會與辯論時機、決策過程黑箱作業、議事規則與程序正義被違反。
  • 呼籲即使勞基法修正通過於1月1日實施,仍應亡羊補牢,讓委員會重審「一例一休」草案,補正程序瑕疵。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會議紀錄的法律效力與公文書效力,以及議事錄真假如何判定、能否表決、如何修改等問題,要求議事人員與法制局說明。
  • 強調錄音錄影目的為還原真相,議事錄必須如實登載,否則違反刑法規定。
  • 批評10月5日、10月27日會議紀錄與實際狀況不符,例如「審查完竣」卻無質詢討論,質疑主席良心。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在委員會初審與議事錄確認上「說了就算」,召委權力過大,其他委員無發言權利。
  • 奉勸民進黨懸崖勒馬,不要目中無人,並指控其國會改革僅是硬體更換,程序正義蕩然無存。
  • 強調民主政治應是少數服從多數,但多數應尊重少數,呼籲召委以會議程序為主。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重申國民黨唯一訴求是讓議事錄還原真相、重新來過,並要求四個政黨共同閱聽錄音錄影來尋找真相。
  • 強調議事錄登載不實涉及刑法第213條刑責,要求不確實部分必須重新閱聽。
  • 要求主席優先處理國民黨提出的10個有關議事錄的提案。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上次會議依議事規則第54條,對於議事錄錯誤或遺漏應以書面提出,但當天提案未明確指出錯誤,故逕行裁示不予處理。
  • 解釋黨團提案爭議,採議事規則第57條,要求連署或附議人數達五分之一比例,並引述法制局說明,認為委員會實務上未接受以黨團名義提案,應由委員至少3人連署。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對吳玉琴委員援引議事規則第57條作為處理黨團提案依據表示「震驚」與「荒謬」。
  • 強調議事規則第59條明文規定黨團提案「不受本規則有關連署或附議人數之限制」,且第57條並非法律,不應以此排除第59條。
  • 批評這種解釋方式是「胡鬧」、「打迷糊仗」,缺乏理性基礎。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議事人員在混亂中僅聽到民進黨委員的「沒有異議」,卻未聽到國民黨委員的「有異議」,導致紀錄不實。
  • 要求調閱錄影帶進行完整監聽,並做完整登錄,不應做不實登錄,否則委員會將無法進行。
  • 提醒民進黨政府,若每次議事錄確認都如此,將導致議事無法確認,並呼籲主席秉持公正立場。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說明經協商,今日12個提案將不處理,送朝野協商,避免表決後再被指控多數暴力。
  • 表示明天上午9點立法院長蘇嘉全將主持朝野協商,討論所有勞基法修正案的糾葛,包括觀看錄影帶,但需四黨全部參與才能解決。
  • 強調委員會不可能永遠不開會,國民黨也不可能永遠佔據主席台,最終解決之道是院長主持協商,並確認禮拜三衛福部預算審查議程照常進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今天的12個提案(包括國民黨與時代力量所提)均不予處理。
  • 所有相關提案將送交由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的朝野協商,以解決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所衍生的所有糾葛。
  • 朝野協商將於明天(11月1日)上午9點舉行,屆時將討論所有相關問題,包括審視錄影帶。
  • 委員會禮拜三(11月2日)審查衛福部預算的議程將照常進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58101
卷/期/冊
105/81/1
發布日期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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