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主計總處與審計部預算及預算法修正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31
LawTrace 法律歷程:預算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含所屬6個地方審計處)部分,並審查「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國有土地社會住宅政策、地方財政紀律、政府採購弊端疑慮、國民幸福指數存廢、稅式支出透明化、健保財源與給付爭議、以及公務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等多元議題。多項預算項目經委員會討論後,部分予以凍結或刪減,預算法修正案則照案通過,部分爭議事項將送院會協商或要求行政部門提出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財政部、內政部就「國有土地如何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社會住宅及其進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與質詢主要圍繞國有土地如何有效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與進度,並檢視相關土地釋出、都市更新、基金管理及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等問題。
- 會議也討論了地方政府升格直轄市後,機關與人事費膨脹對財政的影響,以及苗栗縣政府長期以來歲入浮編、債務超限的財政亂象,並檢視審計部與主計總處的監督成效。
相關爭議
- 國有地釋出與權益收益:委員質疑國有地釋出僅為蓋房,未考量國家權益與收益,要求地方政府需提出明確規劃及溝通資料。
- 社會住宅目標與平台整合:委員要求財政部建置整合平台統籌地方需求,內政部架設網站公開社會住宅建設進度,以達成「4年8萬戶、8年20萬戶」目標。
- 國防部營產釋出透明度:委員質疑國軍營舍及眷村土地釋出有私相授受、賤賣營地之疑慮,要求國防部將土地清冊送立法院備查。
- 地方政府升格後人事費暴增:委員指出六都改制後機關數、中高階公務員人數及人事費暴增99億元,加劇地方財政惡化,要求審計部建立檢討機制。
- 苗栗縣財政紀律與中央監督:委員揭露苗栗縣政府長期歲入浮編、公共債務超限,質疑中央政府借款依據及審計部監督力道不足,要求究責。
- 不當黨產委員會人事預算爭議:委員質疑不當黨產委員會約聘僱人員薪資過高、預算浮濫,要求主計總處提供詳細薪資明細。
- 地價稅大幅調高與人民負擔:委員關切內政部要求公告地價大幅調高,導致地價稅增加人民負擔,要求財政部與內政部檢討稅基評估合理性。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追問華視爛帳處理進度,指出審計部對此簡單帳務半年未有結果,要求提供最新資訊。
- 質疑審計部績效審計的實際效果,認為紅燈或丙等評比缺乏具體懲處連結,要求提供懲處名單與考評影響。
- 要求審計部將環境審計結果完整揭露於網站,並對審計部國外旅費報告的實質效益提出質疑,要求審計部對自身出國報告進行績效審計。
- 質詢軍公教三節慰問金發放標準2.5萬元缺乏理性基礎,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提供說明。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要求審計部重新統計新北市升格直轄市前後機關員額與職等變化,應將比較基準拉長至準直轄市之前。
- 質疑媒體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約聘僱人員薪資誇張失實,指出約聘僱人員敘薪應有固定制度與標準。
- 關切稅收連年超徵,質疑財政健全方案估計不實,建議超徵款項優先用於還債。
- 質詢六都地價稅大幅調高增加人民負擔,要求財政部與內政部建立平台審慎討論稅基,避免片面解讀導致民怨。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GDP成長率預估與民眾對經濟復甦無感,認為薪資未成長是主因,建議擴大公共支出以提振內需。
- 要求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在半年內提出政府機關報帳核銷全面電子化的配套措施,以排除電子化政府推動障礙。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詢主計總處對GDP保1%預估的轉折原因,並指出基期影響。
- 關切颱風後蔬菜價格飆漲,導致民眾痛苦指數升高,認為主計總處的物價平穩說法與民眾感受脫節,要求更精確呈現核心物價變動。
- 質疑國民幸福指數的參考價值,詢問綠色GDP與一般GDP的差別及必要性。
- 批評災害防救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多以舉債支應,以及蚊子館閒置資產問題,要求審計部加強追蹤。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指出五都改制後機關數增加24%、中高階公務員成長2,154人、人事費暴增99億元,要求審計部提供改制前後評估報告與績效檢討。
- 揭露苗栗縣政府財政狀況惡劣,公共債務與待歸墊調借金額高達560.12億元,歲入歲出長期短收,質疑審計部監督角色與成效,要求提供後續追蹤報告。
- 質疑苗栗縣政府財政不佳仍能向中央調借160億元,要求審計部嚴格把關,限制其借款。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揭露六都及各縣市人均負債排名,指出高雄市、苗栗縣、台北市負債嚴重,質疑主計、審計人員未盡把關職責,要求對表現不佳的主計處長應有降級或取消獎金的約制。
- 質疑主計總處對物價平穩的說法,認為是人民「縮衣節食」所致,而非實質經濟改善,呼籲政府正視民怨。
- 質疑不當黨產委員會18位約聘僱人員預算1,584萬元,平均每人7.3萬元過高,要求主計總處條列薪資明細以釋疑。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揭露主計總處「對外網路架構及資安防護強化案」招標過程疑慮,指出金額從1,340萬元增至2,340萬元,且預算未通過即上網招標,質疑有廠商影響規格,要求政風室一週內提出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指出預算法第29條規定稅式支出報告已試行18年,但仍不完整,要求財政部加速編製所得稅以外各稅目之稅式支出報告,並承諾明年納入營業稅。
- 質疑內政部營建署在住宅法修正草案涉及高額稅損時,未依行政院規定會同財政部與主計總處進行稅損估算與財源籌措。
- 詢問薪資中位數低於平均數的意義,要求主計總處評估編製方法,並從106年度起公布薪資中位數資料。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詢主計總處對GDP成長率預估值的準確性,要求預估值與事實差距不宜過大。
- 質疑主計總處人事費用偏高,約聘僱人員比例達15%,臨時人員、勞動派遣預算佔4%,認為違反政府規定及勞動條件不佳,要求改善並報告。
- 指出特種基金規模龐大(4.1兆元),但許多基金缺乏法源依據,且管理稽核不足,執行成效不佳,建議專法管理以提升效能。
- 關切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會議次數減少,但公務人員移送懲戒人數卻逐年攀升,質疑內部控制成效不彰。
- 要求主計總處針對人事費用過高問題進行了解及具體改善。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質詢健保支付點數不均、不當核刪問題,以及C肝新藥等應給付卻未給付項目,要求政府重視醫療財政支持。
- 質疑健保總額與GDP連結的邏輯不合理,認為GDP越低醫療費用可能越高,要求檢討此觀念,避免壓縮醫事人員給付。
- 要求主計總處提供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費的償還計畫,並呼籲政府應編列公費疫苗施打的診察費,以保障醫師專業和民眾健康。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審計部預算執行率低落(購買土地執行率0%、營建工程21%),認為是內部橫向溝通不足所致,要求改善。
- 以苗栗縣政府長期浮編歲入預算為例,點出其虛列公文文號、誇大補助款等手法,質疑審計、主計一條鞭制度未能有效防堵地方財政紀律問題,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質疑審計部對台北市政府兒童看病補助案的糾正報告專業度不足,比較數據不合理,要求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強烈質詢主計總處輕忽原住民族預算,指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支用,違反《禁伐補償條例》、《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預算法》規定,應由行政院或農委會林務局編列。
- 要求主計總處在107年度不得再將禁伐補償費編列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並應研議如何撥補已從基金挪用的16.5億元。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詢主計總處對GDP成長率的預估與民眾對物價上漲、薪資未漲的感受落差過大,例如火鍋價格上漲15%而GDP僅1%多,認為政府粉飾太平。
- 關切兩岸關係倒退導致陸客來台人數減少,衝擊觀光業與夜市生計,呼籲政府正視問題。
- 擔憂股市成交量低迷及房地產市場被打趴,認為政府應積極為人民找出路,並質疑新南向政策的具體成效與可行性,例如未加入「一帶一路」和亞投行,恐難有實質幫助。
- 批評主計長不了解「藍瘦香菇」等網路流行語,認為政府官員應貼近民意,而非活在冷氣房的數字世界。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安局預算機密性問題,指出其組織擴增、員額及預算以機密方式編列,且人事待遇與機密業務無關,違反立法院決議,要求主計總處應主張公開並加強管理。
- 要求審計部應對國安局機密預算進行實地審查,而非僅書面審核,以避免弊案重演。
- 質疑審計部對各行政機關出國計畫的審查改為抽查,要求恢復通查,以杜絕公帑浪費。
- 批評多個機關連年以相同理由動支第二預備金,顯示年度預算編列不妥適或不足額,要求主計總處施展鐵腕改善此弊病。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忠誠 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瑞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預估第4季GDP成長率為2.38%,全年GDP保1%應無問題。
- 經濟成長民眾無感主因是薪資未反應經濟果實,薪資調整應結合勞動生產力,並加強內需產業成長。
- 政府報帳核銷將逐步推動電子化,預計106年至109年規劃共用性經費結報系統,但部分複雜項目仍需檢附單據。
- 稅收超徵款項動支需經立法院同意,將優先用於償還債務。
- 蔬菜價格上漲是因颱風影響,但已開始下跌,且蔬菜權數佔CPI不高,整體物價尚算平穩。
- 綠色GDP在國際間並非主流,國民幸福指數部分指標(如家庭馬桶使用率)與民眾感受有距離,建議未來可用國家社會安全指標替代。
- 軍公教三節慰問金原則發放給退休月所得2.5萬元以下者,此標準由人事總處訂定,不同縣市中低收入戶標準不同。
- 主計總處人事費用中有近200人配置於各縣市主計處,負責長期統計調查工作,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 特種基金雖部分無法源依據,但均受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規範及審計部審計,並送立法院審議。
- 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會議至少每半年1次,公務人員懲戒人數增加部分原因為兼差或兼任工商企業董事,中央人數僅佔一部分,多為地方。
- 健保支付點數平均約0.91至0.92,專業審查由專業團體進行;C肝新藥是否納入健保需有共識,若在總額外可由公務預算支應。
- 健保總額應與GDP、醫療成本、科技進步連結,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費已逐年償還。
- 公費疫苗診察費問題,衛福部已提出方案,行政院正在檢討。
- 陸客來台1至9月平均減少7%,8、9月減少逾20%,但日韓旅客增加,零售業消費成長。
- 新南向政策旨在做好環境,讓企業輸出、貿易及服務業發展,而非政府直接投資。
- 國安局預算屬機密,主計總處無法過多干涉,但106年未讓其預算成長,將盡力處理公開與機密預算問題。
- 已告知相關部會首長,將努力改善連年以相同理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的問題。
李慶華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預估今年稅收可能超徵800多億元,主要原因為財政健全方案實施後個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
- 地價稅大幅調高是依《平均地權條例》每三年調整一次公告地價,總稅收預估增加約247億元,目前公告地價佔市價比率仍僅兩成。
- 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將針對地價稅及房屋稅稅基進行審慎討論與研究,希望合理化課徵,對自住房屋盡量輕稅。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各縣市增加人力問題,審計處室每年追蹤並提出建議,希望強化中央改制地方的人力控管,除警察消防外應減少人力,並呼籲考試院因應職等普遍提升問題。
- 承諾會針對新北市機關員額、職等變化,拉長比較基準點至93、94年尚未升格準直轄市時進行統計比較。
- 不當黨產委員會105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106年已編列正式單位預算,進用人數與薪資在預算書中會清楚載明。
- 承諾審計部會持續追蹤華視爛帳處理進度,並將最新資訊提供給委員,指出監察院已介入調查。
- 績效審計結果對不好的部分有懲治效果,會在總預算審核報告中揭露前三名及後三名,並揭露追究責任(處分、移送監察院等)。
- 環境審計每年總決算審核報告後面會有專章揭露,網站上亦有相關資訊,會持續強化。
- 審計部國外旅費考察報告會依規定在3個月內掛載至行政院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 苗栗縣政府長期財政惡化,審計部自99年報請監察院糾正後,透過多方力量使其歲入預算從最高385億降至105年192億,相關人員(前縣長、財政處長、主計處長)已受行政處分。
- 審計部對地方財政力有未逮,主要透過揭露資料、送交立法院與議會,並結合媒體與監察院共同課責,無法直接干預行政運作。
- 審計部預算執行率低落(購買土地0%、營建工程21%)部分,解釋為興建計畫因畸零地問題暫緩、金門辦公廳舍因土地變更受阻、澎湖辦公廳舍先期規劃不足及招標困難,承諾未來改善與相關單位溝通。
- 審計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稽察財物違失、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
- 對於苗栗縣浮編歲入手法,審計部發現後已揭露並通知改善,後續報請監察院糾正,已收到管控效果。
- 審計部對台北市政府兒童看病補助案的糾正報告,若機關有異議可依審計法提出申復,會再檢討並報告。
- 審計部國外旅費主要用於參加國際會議及駐外單位財務抽查,美國是審計機關標竿組織,專案研究頻繁,承諾未來會提高出國查核頻率,並針對各機關出國預算編列、控管及報告公告加強了解。
李雅晶 財政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 除所得稅外,曾委外研究營業稅、貨物稅等稅式支出,但部分稅目因無申報資料或編製技術困難,目前仍僅編製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
- 已了解到國民對租稅減免透明化的期待,將持續努力,預計明年(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納入營業稅稅式支出報告。
- 部會提出減稅方案,稅收損失預計達5千萬元時,財政部會要求部會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進行審核。
陳杰宗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
- 說明住宅法在內政部是由營建署主管。
廖建順 內政部營建署專門委員
- 表示營建署已估算住宅法修正草案涉及的稅損,但需另行提供詳細資料。
潘城武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資訊處處長
- 解釋「對外網路架構及資安防護強化案」招標過程,第一次因規格標廠商建議而廢標,第二次因不足3家而流標,第三次已評選但尚未決標。
- 說明2,340萬元預算部分來自今年硬體採購預算,部分來自明年預算,若預算未過則不處理。
- 澄清七千八百多萬的系統開發費主要用於預算會計系統、統計系統、內部行政系統及基礎平台開發與維運,而非單純硬體費用,且是統一開發供各機關使用。
張福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政風室主任
- 表示已知悉「對外網路架構及資安防護強化案」招標爭議,承諾會進行調查並於一週內提交報告。
相關後續
- 財政部、內政部、國防部軍備局就「國有土地如何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社會住宅及其進度」進行專題報告及質詢完畢。
- 委員馬文君、陳宜民、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內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內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於1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國防部就本次專題再提供一份更詳盡、更具體之書面報告,亦於1週內送交本會委員。
- 通過7案臨時提案,內容涵蓋國有地釋出應考量權益收益與規劃、社會住宅整合平台與進度網站建置、國軍營產釋出考量基金權益與備查、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不適用財政金融單位、社會住宅用地應優先連結捷運沿線國有地,以及內政部應督促地方政府活化空屋作為社會住宅。
討論事項二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瑞倉等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主任委員率所屬機關首長及相關金融機構代表,就金管會業務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主要討論金管會的職責與業務運作。
- 會議中也討論到三級機關首長政務與常務人員任用雙軌制對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等掌握金融資訊單位的影響。
相關爭議
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爭議:委員認為金管會轄下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等單位掌握龐大金融資訊與財稅隱私,不適合全面開放三級機關首長職位予非常務人員,以保障人民權益並避免洩密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反對金管會轄下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等三級機關首長全面開放政務與常務人員任用雙軌制,認為這些單位掌握龐大金融資訊,不適合非專業人員擔任,恐有洩密疑慮。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盧秀燕委員關於金管會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不適用性的提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盧秀燕委員關於金管會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不適用性的提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盧秀燕委員關於金管會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不適用性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瑞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金管會業務報告及質詢完畢。
- 委員劉世芳、林德福、王榮璋、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通過1案臨時提案,反對金管會轄下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等三級機關首長全面開放政務與常務人員任用雙軌制。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含所屬6個地方審計處)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含其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的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檢視其歲入歲出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人事費用、資訊系統建置與維護,以及國勢普查、統計業務等各項經費需求。
- 會議也討論了預算編列的財政紀律、政府資源配置效率、特種基金管理、社會福利津貼編列方式,以及政府採購透明度與弊端防範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政府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委員質疑主計總處未能嚴格把關預算,導致歲出賸餘過高,以及部分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顯示預算編列不妥適。
- 政府報帳核銷電子化進度:委員批評主計總處與審計部推動電子化政府,但報帳核銷仍需大量紙本單據,進度緩慢,阻礙數位化。
- 國民幸福指數存廢與效益:多位委員質疑國民幸福指數未能呈現民眾福祉真實樣貌,與國人感受脫鉤,參考價值有待商榷,提案要求刪除或凍結相關預算。
-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編列爭議:委員指出禁伐補償費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支用,違反《禁伐補償條例》、《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預算法》規定,應由行政院或農委會林務局編列,並要求撥補已挪用款項。
- 主計總處人事預算與約聘僱人員比例:委員質疑主計總處人事費用偏高,約聘僱人員比例過高,且臨時人員與勞務承攬預算佔比不合理,要求改善。
- 主計總處資訊系統採購與開發費: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在資訊軟硬體採購及系統開發費用上存在浮編或價格過高問題,例如影印機租金漲價、系統開發費用龐大。
- 審計部預算執行率與稽查成效:委員質疑審計部部分預算執行率低落,且在稽查貪瀆案件、監督地方財政紀律及機密預算審計方面成效不彰,未能有效防弊糾錯。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於半年內檢討帳冊、單據、發票等紙本運作方式,提出無紙化、數位化配套方案。
- 提案要求刪減主計總處國勢普查業務中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經費,認為編列浮濫,應配合大數據運用逐年減少。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要求提出「維持政府施政效能及資源分配效率督考報告」。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要求提出「落實預算之籌編及執行」專案報告。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二分之一,要求提出人員使用現況、必要性分析與報告。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國外旅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會議成效報告。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其他業務租金」二分之一,要求提出影印機租用及租金增加說明。
- 提案減列主計總處退休退職人員年終及三節慰問金,認為無法源依據且引發社會不滿。
- 提案減列主計總處國民幸福指數相關預算,認為其參考價值有待商榷,應回歸統計法。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系統開發費」四分之一,要求提出必要性說明與改進報告,並要求提供所有相關合約。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重行編製社會安全收支統計,並儘速將停編年度資料登錄資料庫。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公布「十等分層級薪資比」及前百分之十與後百分之十所得比,作為貧富差距參考指標。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針對災害防救預算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或追加預算時,應要求動支機關說明及公告可供挪用的移緩濟急數額。
- 提案凍結審計部電腦設備費用五分之一,要求提供完整編列說明。
- 提案刪減審計部中央政府審計費用十分之一,質疑審計部選擇性公開審核意見,規避公開政府資訊。
- 提案凍結審計部「國外旅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 提案凍結審計部「營建工程」五分之一,質疑新建辦公室計畫經費過高有浮濫之嫌。
- 提案要求審計部應針對機密預算之執行加強審核,並依法將審查報告提送立法院。
- 提案要求審計部應定時追蹤重大公共建設,評核進度、績效及財產運用有效程度。
- 提案要求審計部應加強查核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管考功能,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計畫進度落後。
- 提案要求審計部督促權責機關建立並執行人事費用檢討機制,避免地方政府員額擴充排擠經建支出。
- 提案要求審計部針對災害防救預算經費建立審核機制,公告審核結果並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各黨團備查。
- 提案要求審計部持續追蹤列管各機關缺失,若三年未改進則定期公告缺失內容及改善狀況。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減審計部「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物品費及兼任人員兼職費等,認為編列額度過高,應節能節約。
- 提案刪減審計部「交通及運輸設施」項下首長座車汰換經費,認為無急需汰換理由。
- 提案要求審計部於網站建置審查報告資料庫,並提供關鍵字搜尋功能,以利民眾查詢監督。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全面清查並剔除未經審議程序即編列預算的公共工程計畫。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於107年會計年度預算審議前,將各單位預算書表資訊化,建立資訊查詢系統以增加委員審核準確性及便利性。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認為主計總處未嚴格檢視、把關國家預算,導致歲出賸餘過高。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批評主計總處未能有效把關預算,導致多個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認為主計總處未能有效把關預算,使不當黨產委員會得以浮報人事預算。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綜合統計業務」中國民幸福指數預算,認為其參考價值有待商榷。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國勢普查業務」中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經費,認為編列過於浮濫。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其他設備」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質疑採購價格高於市場行情,有浮編之虞。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資訊設備費」,認為汰購頻率明顯高於一般認知。
- 提案刪減審計部中央政府審計費用千分之五,認為審計部稽查各機關人員財務違失成效不彰。
- 提案刪減審計部「中央政府審計」中業務費,質疑審計部對機密預算就地審計頻率及深度不足。
- 提案凍結審計部「營建工程」工作計畫十分之一,指出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認為近年歲出預算賸餘過高,顯示政府資源未合理配置。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指出資本門預算執行率低落,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國民幸福指數相關預算,認為其結果與民眾感受脫鉤。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主計資訊業務─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建置與維護」預算,擔憂重複建置造成資源浪費。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其他設備」預算並凍結部分,認為未完整提供規劃內容。
- 提案凍結審計部「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認為審計部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未上網公開所有意見及改善作為。
- 提案凍結審計部「縣市地方審計」預算,認為各縣市審計處未上網公開審核意見及改善作為。
- 提案凍結審計部「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指出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 提案凍結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新北市審計處、桃園市審計處、臺中市審計處、臺南市審計處、高雄市審計處「審計業務」預算,質疑其未考核重大公共建設延宕及第二預備金使用追蹤。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全額減列主計總處委外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認為其未能呈現民眾福祉變化真實樣貌,功能不彰。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綜合統計業務」工作計畫下之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預算,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應檢討並提出各基金之資源運用效率及存續必要之報告,並以專法管理特種基金。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編列情形,回歸一般性補助款設算,俾利特別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緊急及重大事項。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網站公告歷年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表,並進行專案研究評估設算制度運用於社會福利領域的成效。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主計總處「國勢普查業務」項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要求評估執行績效並研擬改進計畫。
- 提案刪減主計總處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通訊費,以撙節政府支出。
- 提案刪減審計部「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預算,指出資本門執行率欠佳。
- 提案凍結審計部「縣市地方審計」預算,指部分地方政府藉高估歲入、膨脹歲出規避公共債務法限制。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就中央政府租賃公務車輛情形,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認為部分機關租賃費用高於購車成本。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會同財政部研擬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存續改善措施,並提出書面報告,指出該基金累計短絀逾620億元。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指出中央政府歲出剩餘數過高,影響政府施政效能。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編列情形,回歸一般性補助款設算。
- 提案要求審計部加強查核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定時追蹤進度、收支預算及績效,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凍結主計總處「國民幸福指數」相關預算,認為其對行政措施與預算無實質幫助,且數據反映民情效果有限。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重行編製社會安全收支統計,並儘速將停編年度資料登錄資料庫。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公告歷年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表,並評估設算制度成效。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評估編製方法,自106年度起每年度公布薪資中位數資料,並研議按季發布。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針對日後災害防救預算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或追加預算時,應要求動支機關說明及公告可供挪用的移緩濟急數額。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公布「十等分層級薪資比」及前百分之五與後百分之五之所得比,作為貧富差距參考指標。
- 提案要求審計部主動查辦兆豐銀行遭裁罰案,調查有無違背法令、效能過低或公股代表未盡職責,並列入105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
- 提案要求審計部應針對機密預算建立嚴謹稽察機制,明確訂定審查時間及方式,並依法將審查報告提供立法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修正《預算法》第28條及第29條,刪除國民幸福指數作為預算籌編依據,回歸統計法,並將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報告改為正式編製並公開於政府網站。
- 提案要求主計總處自106年度起重行編製社會安全收支統計,並儘速將停編年度資料登錄資料庫。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編列情形,回歸一般性補助款設算,俾利特別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網站公告歷年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表,並進行專案研究評估設算制度運用於社會福利領域的成效。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評估編製方法及其資料穩定性,自106年度起,除按月發布薪資平均數外,應每年度公布薪資中位數資料,並研議按季發布薪資中位數資料之方式。
- 提案要求審計部主動查辦兆豐銀行遭裁罰案,調查有無違背法令、不符原定投資目的、效能過低,或公股代表未盡職責等情事,並將結果依法列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尊重委員提案修正《預算法》第28條,將國民幸福指數業務回歸統計法辦理。
- 尊重委員提案修正《預算法》第29條,將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移轉性支付改為正式編製,並指出稅式支出OECD國家僅就重要稅目編製,主計總處已編製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且已將各項報告內容公開於網站。
- 同意凍結主計總處「國外旅費」五分之一,並提出過去會議成效報告。
- 同意凍結主計總處「其他業務租金」五分之一。
- 同意將國民幸福指數相關預算全數凍結,若《預算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則予以刪除。
- 同意凍結綠色國民所得統計預算五分之一,並承諾11月提供完整報告。
- 同意將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經費合計減列100萬元。
- 同意將主計資訊業務之資訊服務費合計減列100萬元。
- 同意凍結「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建置與維護」預算五分之一。
- 同意將「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減列5萬元。
- 同意將「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 同意接受主決議,重行編製社會安全收支統計,並謀求合適方法儘速將停編年度資料登錄資料庫。
- 同意主決議,對特種基金將檢討並研議以專法管理。
- 同意主決議,將檢討中央政府歲出剩餘過高問題,並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同意主決議,將就中央政府租賃公務車輛情形,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同意主決議,將會同財政部研擬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存續改善措施,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主決議,將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回歸一般性補助款設算,並刪除「定額」二字。
- 同意主決議,將於網站公告歷年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表,並進行專案研究評估設算制度成效。
- 同意主決議,自106年度起,每年度公布薪資中位數資料,並研議按季發布。
- 同意主決議,爾後全面清查未經審議程序即編列預算的公共工程計畫,並予剔除。
- 同意主決議,將研議建立資訊查詢系統,將各單位預算書表資訊化。
- 同意主決議,針對災害防救預算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或追加預算時,應要求動支機關說明及公告可供挪用的移緩濟急數額。
- 同意主決議,將五等分層級所得比修正為十等分層級所得比,及前百分之十與後百分之十所得比,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承諾將提供主計總處資訊系統開發相關合約與評估基準給委員查閱。
- 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編列爭議,承諾將檢討如何撥補已編列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禁伐補償金,並提出專案報告。
- 回應委員對主計總處人事費用的質疑,表示會進行了解及具體改善。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同意凍結審計部電腦設備費用五分之一。
- 同意凍結審計部「國外旅費」五分之一,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 同意凍結審計部「縣市地方審計」預算五分之一,並提出改善計畫報告。
- 同意凍結審計部「營建工程」五分之一,並提出必要性說明及檢討改進報告。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部應針對機密預算之執行加強審核,並依法將審查報告提送立法院。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部應定時追蹤重大公共建設,評核進度、績效及財產運用有效程度。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部應加強查核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管考功能,提出審計意見並導正。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部應督促權責機關針對人事費用建立檢討機制,並執行及公告結果。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部應針對災害防救預算經費建立審核機制,公告審核結果,並依法將審核報告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各黨團備查。
- 同意接受主決議,審計機關應持續追蹤列管各機關缺失,若三年未改進者,定期公告缺失內容及改善狀況。
- 同意凍結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審計業務」預算各五分之一。
- 同意凍結審計部「一般事務費」二分之一,並提出改進報告。
- 針對委員對審計部稽查貪瀆案件成效的質疑,解釋104年度財務違失案件暴增是審計人員擴大功能,利用計量分析比對全國賄案的努力成果,已揭發數千人違失,並促使銓敘部與人事總處建立比對系統補強漏洞。
李國興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
- 解釋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主要用於印製預算書、同仁差旅費、辦公器具、租金及通訊費等,且近幾年經費已很拮据,無刪減空間。
- 澄清主計總處預算執行率達96%,且今年預算未有增列。
- 解釋公共工程計畫預算編列可能因計畫尚未完全核定,但主計總處會在行政院核定後才動支,並非預算未過即招標。
相關後續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及審計部部分,除協商結論外,其餘均照列。
- 主計總處第1案撤案。
- 主計總處第2案「國外旅費」凍結五分之一,並要求提出過去會議成效報告。
- 主計總處第3案「其他業務租金」凍結五分之一。
- 主計總處第4案及第5案(退休退職人員年終及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主計總處第6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扣除人事費後凍結五分之一,並就基金已編列禁伐補償金研議如何撥補,提出專案報告。
- 主計總處第7、8、9、10案(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費)合併刪減5萬元。
- 主計總處第11案(會計及決算業務)凍結五分之一。
- 主計總處第12、13、14、15、16、18、19案(國民幸福指數相關預算)合併處理,全數凍結。
- 主計總處第17案(綠色國民所得統計)凍結五分之一。
- 主計總處第20、23、24案(國勢普查業務經費)合併處理,減列100萬元。
- 主計總處第21案及第22案(國勢普查業務經費)各減列50萬元。
- 主計總處第25、26案(主計資訊業務資訊服務費)合併處理,減列100萬元。
- 主計總處第27案(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建置與維護)凍結五分之一。
- 主計總處第28、29、30案(其他設備費)合併處理,刪減200萬元。
- 主計總處第31案(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其他設備)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主計總處第32案(系統開發費)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提供所有契約資料。
- 主計總處第33案至第45案等多項主決議通過,涵蓋重編社會安全收支統計、特種基金專法管理、歲出剩餘檢討、公務車租賃檢討、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存續評估、社福津貼編列調整、薪資中位數公布、公共工程預算清查、預算書表資訊化、災害防救預算審核機制、所得分配指標修正等議題。
- 審計部第1、2、3、4案(一般行政費用)合併刪減100萬元。
- 審計部第5案(電腦設備費)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6、7案(中央審計業務費用)合併刪減50萬元。
- 審計部第8案(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9案(國外旅費)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10、11案(縣市地方審計預算)合併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12、13、14、15案(營建工程預算)合併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16案(車輛汰換經費)不予處理。
- 審計部第17案(資訊業務發展計畫經費)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18案至第25案等多項主決議通過,涵蓋網站建置資料庫、兆豐銀行案查辦、重大公共建設查核、機密預算審核、管考功能查核、地方財政檢討、災害防救預算審核、缺失追蹤列管等議題。
- 審計部第26案至第31案(地方審計處審計業務預算)各凍結五分之一。
- 審計部第32案(一般事務費)凍結五分之一。
- 臨時提案1案(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造成預算排擠問題)保留。
討論事項四
審查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9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預算法》第28條及第29條條文的修正草案,重點在於調整政府籌編概算時參考資料的規定,特別是刪除國民幸福指數作為預算籌編依據,並將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稅式支出及移轉性支付報告改為正式編製並要求公開於政府網站。
- 修法旨在提升預算籌劃的理性基礎與透明度,使統計數據更具政策參考價值,並確保民眾對預算資料的公開期待得以實現。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旨在刪除《預算法》第28條中將國民幸福指數列為預算籌劃依據的規定,認為其與民眾感受有距離,且優先性不應凌駕其他公務統計。
- 說明提案修正《預算法》第29條,將已試行多年的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報告改為正式編製,並增訂要求將報告內容公開於政府網站,以符合資訊公開期待。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對於修正《預算法》第28條,將國民幸福指數業務回歸統計法辦理,表示尊重委員提案。
- 對於修正《預算法》第29條,將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移轉性支付改為正式編製部分,表示尊重委員提案。
- 針對稅式支出編製,表示財政部已編製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並指出OECD國家亦僅就重要稅目編製。
- 對於增列報告內容公布於網站,表示主計總處已將相關報告內容列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並公開於網站供各界參考。
相關後續
- 《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照修正條文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8101
- 卷/期/冊
- 105/81/1
- 發布日期
-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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