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會及經濟部預算:聚焦物價、傳銷、綠能與國家投資公司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0-31
LawTrace 法律歷程:著作權法、政治獻金法、商標法、農會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及經濟部業務報告。會議中,委員們針對公平會對物價波動、多層次傳銷管理不力及蘋果公司定價等問題提出質疑並凍結部分預算。經濟部報告後,多項臨時提案聚焦於產業發展、綠能政策、國營事業投資、新南向策略及國家級投資公司之規劃與執行,並就其成效、法規鬆綁、城鄉發展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檢討報告或精進方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並就其執法成效、管理機制及預算編列提出多項決議與要求。
- 主要討論點包括公平會對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的查處、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案件的防制、以及蘋果公司在台定價策略等。
相關爭議
- 民生物資價格控管成效不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公平會對颱風後蔬菜價格劇烈波動、重要民生物資聯合壟斷的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減列與違法吸金:委員們指出近年重大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案件頻傳,受害民眾甚廣,但相關業務預算卻連續兩年減列,質疑其管理與調查機制有待審酌,提案凍結預算。
- 蘋果公司定價與法規挑戰:委員關切蘋果公司iPhone在台定價偏高,且曾有違法前例,要求公平會研議加重累犯裁罰並主動提醒蘋果公司遵守公平交易法。
- 反托拉斯基金宣導預算暴增:委員質疑反托拉斯基金106年度廣告費較105年度暴增約15倍,認為大幅增加廣告預算無必要性,要求檢討妥適性。
- 反托拉斯基金績效指標欠妥:委員批評基金將「聯合行為調查案件辦結數」和「宣導活動參與人數」作為關鍵績效指標,認為與執法效能無直接關聯且目標值缺乏積極性,要求調整。
- 公務車輛汰換與撙節原則:委員質疑公平會編列預算汰換車況尚可的副首長專用車,認為未達「不堪使用」狀態,應遵守政府撙節原則。
- 水電費超支問題:委員指出公平會水電費決算數連續兩年大幅超逾預算數,顯示未能確實節約,要求檢討改善並提出精進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提案調整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案預計收辦案件數。
- 提案要求反托拉斯基金宣導活動應運用資料庫篩選上市公司法務部門主管參與座談。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要求公平會強化多層次傳銷管理與調查機制,特別是針對新型態跨國吸金模式。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要求公平會將查察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成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提交年度主動案件調查報告。
- 建議公平會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增進行政效率。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節電節水精進作為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擬具物價調查措施及精進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擬定維護多層次傳銷市場秩序精進作為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建議公平會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讓民眾更快速方便檢舉不法行為。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將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案件的調查檢討報告及宣導辦法等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提案要求公平會提出「專業查價機制」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要求公平會研議對違反相關法規累犯者加重裁罰。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主動立案調查網路不實廣告案件,並主動調查開罰。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積極發揮查察物資價格功能,嚇阻哄抬價格。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強化多層次傳銷業務之管理與調查機制。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加強檢舉案件處理時效。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重新檢視公務車輛汰換之必要性,未達不堪使用狀態者應不予汰換。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確實檢討水電費用開支,符合撙節原則。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主動立案調查家庭常備用藥聯合壟斷漲價之行為。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檢討聯合行為之檢舉通報機制,完善查緝流程。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檢討106年度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妥適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研議對違反相關法規累犯者加重裁罰,特別是針對蘋果公司屢屢挑戰我國法規的情事。
- 提案要求公平會儘速確認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公聽會規劃細節,並於2週內辦理第一次公聽會。
- 提案要求反托拉斯基金宣導活動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應針對上市公司法務部門主管,並於2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檢討反托拉斯基金委託研究計畫之必要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於每年iPhone系列產品發售時,即主動提醒蘋果公司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
- 提案要求公平會儘速確認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公聽會規劃細節,並於2週內辦理第一次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公平會提出「專業查價機制」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提案要求反托拉斯基金調整關鍵績效指標。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因其對蔬菜價格與市場交易狀況調查無實際績效,且未建立菜價追蹤系統。
- 提案凍結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因該預算連續兩年減列,但重大傳銷違法吸金案件仍屢傳。
- 提案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升電子化宣導。
- 提案要求公平會提出「專業查價機制」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將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案件的調查檢討報告及宣導辦法等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主任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就委員質詢內容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106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3,000萬元,改列為1億4,895萬4千元,其餘照列。
- 106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公平會提出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控管成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106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公平會提出有效落實檢討多層次傳銷管理與調查機制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106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公平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公平會研議對違反相關法規累犯者加重裁罰。
- 要求公平會應於每年iPhone系列產品發售時,即主動提醒蘋果公司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
- 要求公平會儘速確認日月光半導體與矽品精密工業結合案公聽會規劃細節,並於2週內辦理第一次公聽會。
- 要求公平會應持續監督網路不實廣告案件,並主動調查開罰。
- 要求公平會應本於職責,積極發揮查察物資價格功能。
- 要求公平會應強化多層次傳銷業務之管理與調查機制,杜絕不肖傳銷事業。
- 要求公平會應加強檢舉案件處理時效,俾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 要求公平會應重新檢視公務車輛汰換之必要性,未達不堪使用狀態者應不予汰換。
- 要求公平會應確實檢討水電費用開支,以符合撙節原則。
- 要求公平會應主動立案調查家庭常備用藥漲價之聯合行為。
- 要求公平會應檢討聯合行為之檢舉通報機制,完善查緝通報流程。
- 要求公平會積極檢討現行多層次傳銷管理作為,透過跨部會合作提升審查或稽查能力。
- 要求公平會將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控管調查成果列為年度績效指標之一,落實改進查處成效。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節電節水精進作為相關報告送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擬具物價調查措施及精進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擬定維護多層次傳銷市場秩序精進作為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調整106年度預算「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經費之預計收辦案件數。
- 要求公平會將查察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成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項目之一,並將年度主動案件調查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 反托拉斯基金「基金來源」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1,286萬元,改列為5,955萬4千元。
- 反托拉斯基金「基金用途」減列「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研究計畫32萬元,改列為2,219萬元。
- 反托拉斯基金「本期賸餘」增列1,318萬元,改列為3,736萬4千元。
- 要求公平會就反托拉斯法宣導活動規劃情形於2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檢討反托拉斯基金委託研究計畫辦理之必要性,並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檢討106年度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妥適性。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研議調整反托拉斯基金積極目標值。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經濟部部長報告業務概況,委員就印尼投資合作、治水防洪、航太產業聚落、工業園區法規、綠能發展、台電供電穩定性、新南向政策、國營事業投資及電業法修正等議題進行質詢。
- 討論焦點涵蓋多項產業政策、能源轉型、區域經濟整合及政府施政效能的挑戰。
相關爭議
- 工業園區建築樓層限制:委員質疑經濟部以管理為名,限制工業園區建築物樓層數,認為此舉缺乏法律依據且不符建築法規。
- 工業園區用地使用限制:委員質疑經濟部在無法律依據下,限制土地所有權人依用地用途及行業類別使用,要求檢討妥適性。
- 現有民營電廠燃煤轉燃氣:委員要求能源主管機關應積極要求現有燃煤IPP電廠於續約時改為燃氣,否則台電公司不予續約。
- 新南向政策平台與外館業務重疊:委員擔憂經濟部成立的「一國一平台」恐與現有外館業務重疊,有疊床架屋之虞,要求提出規劃報告。
- 國營事業振興經濟擴大投資計畫評估:委員質疑國營事業暴增的3,400億元投資計畫,是否經過嚴謹評估,恐有灌水充數或「肉桶分肥」之虞,要求提供完整評估報告。
- 106年度經濟部關鍵績效指標(KPI)空泛:委員批評經濟部106年度KPI內容不夠務實,未能反映政策成果或民眾關切,特別是新南向政策的空洞無力。
- 綠能電價制度與市場需求脫節:委員指出「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認購戶數集中,對比全台用電戶數微乎其微,質疑綠能政策未務實以市場需求導向提出方案。
- 電業法修正三大疑慮:委員對電業法修正案提出疑慮,包括台電公司在第一階段開放下的競爭壓力、第二階段電網公共化對智慧電網的依賴、以及未來電價可能數倍翻漲的問題。
- 「AMOLED國家隊」政策評估:委員質疑經濟部推動AMOLED國家隊的政策,未經系統化、全面化評估,恐重蹈「兩兆雙星」覆轍,要求提出相關計畫及說明。
- 台商回台投資績效指標:委員批評經濟部台商回台投資的關鍵績效指標設定不實,連續3年設定相同目標金額,未能真實呈現經濟成長數字。
- 中小企業扶植政策不足:委員指出「產業創新條例」鼓勵增僱員工計畫因經費不足停擺,且中小企業處預算減列,難以推動扶助計畫。
- 自來水管線設置效率:委員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董監事派任應優先考量地方政府副縣市長以上人員,以加速自來水普及化。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於2週內提出印尼特使所提六大合作領域之合作進度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評估高雄市典寶溪D區滯洪池之時程規劃及預算編製情形。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高雄市地區建構航空產業聚落之規劃及具體策略作為。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中「跨境貿易」、「取得信貸」、「破產處理」三項排名下滑,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人民幣貶值對我國經濟實質面及金融面之衝擊與影響,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檢討公共建設投資效率及使用情形考核評估機制,並於2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我國FDI逐年減少原因及改善方案,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協助高雄市政府規劃新南向政策方向,並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待「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及「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核定後,於2週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中小企業臨時工廠登記證廠商被排除於節能設備補助外之現況,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能源主管機關應積極要求現有燃煤IPP電廠於到期續約時改為燃氣,並於1個月內赴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及工業主管機關研究「雲林縣離島式基礎工業區」綠能專區發展可行性,並於本會期結束前赴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於1個月內提出與東協國家及印度更新洽簽雙邊投資協定之進度、障礙及時程規劃。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針對再生能源發展及核能退場後電力結構重組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新南向「一國一平台」之規劃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各發電廠發電機組歲修排程和降低故障檢討及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提出未來產業資源分配、輔導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提出國家級投資公司監管機制、投資效益指標等規劃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五缺」、「六失」問題,於1週內提出因應策略與方針之書面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工業園區用地建築物樓層數限制,認為其無法律依據。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在欠缺法律依據下,限制或禁止土地所有權人依用地用途及行業類別使用之妥適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振興經濟擴大投資計畫,於1個月內提供完整評估報告、計畫內容、執行效益考核等資料。
- 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106年度七項關鍵績效指標內容,務實修正評估項目,訂定讓人民有感的考核機制。
- 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AMOLED國家隊」提出相關計畫及說明。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對於台商回台投資之關鍵績效指標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以外國經驗,務實提出可行綠能電力發展方案,避免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電業法修正案的三大疑慮,於送交委員會前向經濟委員會提供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2週內提出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之完整計畫與預算執行細項,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2週內主動邀集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及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之賡續編列或增加預算方式。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振興經濟擴大投資計畫,於1個月內提供完整評估報告、計畫內容、執行效益考核等資料。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面對國際經濟低成長的新常態,如何順應跨境電商趨勢,協助企業轉型升級」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106年度七項關鍵績效指標內容,務實修正評估項目,訂定讓人民有感的考核機制。
- 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AMOLED國家隊」提出相關計畫及說明,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對於台商回台投資之關鍵績效指標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以外國執行再生能源政策經驗,務實以市場需求導向提出可行的綠能電力發展方案,避免造成有限的社會資源的浪費。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電業法修正案的三大疑慮,於電業法送交委員會之前向經濟委員會提供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電力整體資源分配、能源結構、如何解決電力備轉瀕臨限電的危機等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完整解決方案、計畫內容,以及執行效益考核指標。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政府整體資源分配、解決傳統產業衰退的問題等議題於1個月內提出完整評估報告、計畫內容,以及執行效益考核指標。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五缺」、「六失」問題,於1週內提出因應策略與方針之書面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向經濟部爭取每年度5,000萬元預算供商發院至中部設立第二院區,以引進創新能量與台灣產業交流。
- 提案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讓民眾能更快速方便向主管機關檢舉不法行為。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建立檢舉不法行為APP,讓民眾能更快速方便向主管機關檢舉不法行為。
- 提案建請經濟部重新考量資源整合,注重中小企業發展,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督促交通部規劃新南迴公路計畫,並建立特色道路景觀,同時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海岸防護。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主動協助經濟部與農委會,澈底解決台東深層海水布管取水問題。
- 提案要求國發會以實際作為帶領相關部會做跨部會整合,針對「零售、製造、金融、技術、能源」和人工智慧、AR、VR、IOT等新技術結合的創新創業發展規劃,於3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會議頻率及各部會出席率,要求確實要求各部會參與。
- 建議重新考量輔導、補助國外直飛花蓮機場包機方案,以改善東部觀光交通不便問題。
- 建議將打工度假計畫或國際人才交流納入花東地區觀光產業,協助提升國際化能力及資訊語言國際化。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的資金規模不足,認為國家級貿易投資公司100億元資本門及海外信保基金20億元遠遠不夠。
- 批評各部會編列的東南亞南向總預算僅42億元,顯示政府對新南向的影響力不足。
- 認為國家級貿易投資公司年底前無法成立,要求給出具體時間表。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關切新政府偏重環保卻忽略產業永續發展,導致礦權展延、台化關廠等問題,詢問國發會對此的規劃與配套。
- 呼籲政府應為產業創造良好投資環境,避免產業出走,並重視水泥、礦業等產業鏈。
- 質疑政府推動五大創新產業,如何避免重蹈「兩兆雙星」失敗覆轍。
- 呼籲花東基金儘速開會討論並核定地方提案,促進擴大內需,讓人民有感。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對原鄉狀況了解不足,並指出原鄉地區計畫審查程序繁瑣、行政效率低下,導致計畫延宕或無法執行。
- 批評國發會要求部落提報補助計畫需有「自償率」的規定,認為此舉懲罰原鄉,因其人口少、財政不佳,難以影響縣市首長決策,也無力負擔自償率。
- 要求國發會派國土處人員至其辦公室,詳細了解原鄉所面臨的具體問題。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嘉義縣面臨嚴重的人口老化、少子化及人口流失問題,特別是沿海鄉鎮自然增加率和社會增加率均為負數。
- 批評政府對東部和離島有建設條例,卻忽略台灣最早開發的沿海地區,特別是地層下陷區的土地利用受限問題。
- 呼籲政府正視土地鬆綁問題,並重新思考如何照顧台灣的糧倉─雲林、嘉義農業特區,要求國發會今年內訂出整體辦法。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亞洲‧矽谷」計畫對高雄的影響,特別是AR、VR新創圈及體感園區的發展。
- 指出高雄軟體園區在政府組織架構下,資源配置與發展緩慢,呼籲國發會加強重視高軟的資源配置與使用。
- 要求國發會與經濟部就「亞洲‧矽谷」如何納入高雄軟體園區一事,於1個月內整合出結果並提出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陳添枝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已無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推動,但自由貿易港區部分照原計畫進行。
- 未來自由化仍會持續,但不再以特定區域劃定範疇。
- 對外經貿工作以加入TPP和推動新南向為優先。
- 認為TPP即便不成立,其貿易自由化原則仍可能透過其他協議呈現。
- 認為國際貿易未來趨勢仍是自由貿易、全球化,但更著重法規制度鬆綁。
- 承認台灣外人投資少,需政府更積極招商,因競爭者眾多。
- 坦承國家級投資公司規劃有技術性難度,11月成立有困難,但方向確定要做。
- 說明國家級投資公司旨在將國發基金從被動投資者轉為主動投資者,自行尋找、設計、整合投資案。
- 表示國發會已規劃天使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創投基金)、創新轉型基金三個基金,以主動投資機制涵蓋企業從草創到成長階段。
- 了解創業天使計畫中南部申請比例偏低,未來希望轉為投資基金,主動尋找中南部案源。
- 同意政府應選擇性地支持產業,生技產業需後續計畫拉動就業。
- 澄清「亞洲‧矽谷」計畫並非無中生有,是利用原有半導體、ICT產業聚落基礎,擴大鏈結。
- 承諾未來人才計畫將鬆綁簽證、居留限制,並提出特別法案。
- 認為台灣創新投資減少的關鍵在於如何利用現有產業基礎誘發創新機會。
- 承認國家級投資公司需妥善設計,確保民間活力與政府控制權平衡,主事者人選關鍵。
- 同意應思考對國發基金成員的鼓勵方式,以留住人才。
- 承諾將督促經濟部與農委會合作,持續推動台東深層海水產業發展計畫。
- 表示台東風災重建經費審查已接近完成,將會加快速度。
- 說明APEC部長會議主要任務是參與區域合作議題,並表達台灣參與亞太區域整合的意願。
- 表示不了解宋楚瑜特使的具體任務,由總統交付。
- 承諾提供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執行方向、預期成效、執行項目與細項報告。
- 表示已準備開會邀請內政部與原民會討論殯葬設施計畫及原鄉農路改善計畫的賡續問題。
- 認為五大創新產業涵蓋全國各地,其他產業也有良好機會。
- 同意創新對傳統產業更為重要,並應兼顧比率分配。
- 說明「五缺」主要為工業界疑慮,政府會確保供應充足,並提出計畫穩定工業區土地價格、吸引人才。
- 認為綠能供應增加有助於補充電力缺口及帶動產業發展,是好的方向。
- 同意台灣不缺錢但資金不一定投資台灣,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旨在誘導台灣資金投入台灣產業。
- 承諾國發會將以專業客觀、公平公正審議基金投注,避免政治酬庸。
- 坦承國發會預算減列部分是因同仁例行性業務,但長照及年金改革相關預算增加。
- 認為國發會應站在國家中長期角度衡平考量發展路線,也會努力維持前瞻角色。
- 說明國家型投資公司將直接選擇投資對象,可自己或與他人合作投資,改變國發基金被動等待送件的方式。
- 澄清今年沒有編列台積電釋股預算,認為國家對重要公司持股應有更高層次的策略思考。
- 表示國發基金有退場機制,但缺乏明確執行準則,將在半年內設計並公布。
- 承認國發會行政效率確有改善空間,已要求同仁多開會溝通,減少公文往返。
- 同意原鄉地區計畫審查程序繁瑣,將檢討放寬自償率彈性,並請國土處人員拜訪委員了解問題。
- 承認台灣老化與少子化問題嚴重,尤其嘉義縣等中南部農村地區。
- 認為年輕人返鄉是解決偏鄉問題的方法,政府會鼓勵。
- 同意政府應正視土地鬆綁問題,並贊同雲嘉農業特區的整體辦法訂定,將納入新農業計畫追蹤。
- 感謝委員對國發會的期許,承諾會努力提升格局,提出國家發展大方向。
- 說明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已定於11月8日開會,將積極進行,並要求各部會委員參與。
- 同意重新考量輔導、補助國外直飛花蓮機場包機方案,並將循序提案審查。
- 認為打工度假計畫可適用於花東地區觀光產業,協助地方推動國際化。
- 澄清海外信保基金擴大規模循設置條例規定,由政府預算及金融機構捐款支應,非國發基金投資。
- 承認南向政策需要戰略觀,會努力統籌各部會經貿戰力。
- 支持國內礦藏開發應有長期穩定供給來源,兼顧環保,採取永續開採計畫。
毛振泰 副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處
- 說明花東基金相關效益與經費皆公布於網站上。
- 表示花東基金審查程序嚴謹,地方提案會經部會初審、相關機關審查後,再進行最後審查。
- 了解原鄉殯葬、道路及南迴緊急醫療計畫對原鄉的重要性,會盡力在後續程序中處理。
曾旭正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認為其專業特長在國土規劃及開放政府領域,符合國發會業務需求。
- 表示農業部分很重要,國發會會支持農委會提出的新農業政策,並在相關計畫審查上盡量支持。
- 同意雲林沿海地區生態廊道計畫應將劣勢轉為優勢,提出願景。
龔明鑫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亞洲‧矽谷」計畫中AR、VR新創圈希望北中南均能設置,高雄將聚焦體感產業。
- 表示工業局已提出體感園區,將合併納入「亞洲‧矽谷」計畫中。
- 承諾將與經濟部協調「亞洲‧矽谷」如何納入高雄軟體園區,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報告。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通過臨時提案19案。
- 國發會陳主任委員承諾將檢討國發基金過去與黨產相關的投資案,並與黨產委員會研究後續處理方式,於1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
- 國發會陳主任委員承諾將檢討國發基金過去與黨產相關的投資案,並與黨產委員會研究後續處理方式,於1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
- 臨時提案第9案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檢討賡續編列或增加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及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預算方式。
- 臨時提案第11案修正通過,將「新政府只顧創新產業,不顧既有產業」修正為「新政府顧創新產業,也應兼顧既有產業」。
- 臨時提案第16案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會同工程會研擬公共建設投資效率及使用情形的考核評估機制。
- 委員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8301
- 卷/期/冊
- 105/83/1
- 發布日期
- 2016-11-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