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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與國產署106年度預算審查:聚焦稅收、國產管理及公股銀行議題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07

LawTrace 法律歷程:證券交易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財政部及國有財產署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核心議題涵蓋公益彩券管理、政府稅收超徵與加稅爭議、公股銀行治理與兆豐案後續、國有財產占用與活化效益、以及長照財源籌措等。會議中,委員們對多項政策提出質詢與臨時提案,行政部門則就財政影響、執行現況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最終通過多項預算調整與決議。

討論事項一

公益彩券經銷商管理與盈餘運用專題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公益彩券經銷商管理、人頭戶查核、公益彩券盈餘與回饋金的運用情況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涉及電子商務所得稅課徵、電子發票推廣、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效益與法制化、彩券中獎扣繳點調整及公益形象宣傳費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跨境電商所得稅課徵:費鴻泰委員等提案要求財政部研議電子商務所得稅課徵方式,以避免稅收流失。
  • 電子發票推廣與紙本問題:費鴻泰委員等提案指出電子發票雖普及但紙本仍多,建議整合行動支付及鼓勵店家設置掃描器。
  • 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效益:王榮璋委員等提案要求衛福部檢討回饋金計畫處理原則,王榮璋委員等提案要求財政部將回饋金納入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管理,以提升運用效益與法制化。
  • 彩券中獎扣繳點與未領獎金處理:施義芳委員等提案建議提高小額中獎獎金免扣繳點,並將未領獎金投入下期獎金以擴大銷售。
  • 公益彩券形象宣傳經費:黃國昌委員等提案質疑台灣彩券公司申請回饋金用於公益形象宣傳的必要性與正當性,要求財政部檢討。
  • 愛心碼推廣:余宛如委員等提案要求財政部提供愛心碼團體捐款趨勢、宣導成效,並評估拍攝短片加強宣導。
  • 公益彩券盈餘與回饋金運用法制化:王榮璋委員等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並提出立法計畫將回饋金納入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管理。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政務次長

  • 就公益彩券經銷商管理與人頭戶查核情形、公益彩券盈餘與回饋金款項運用情形進行報告並答復質詢。
  • 就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承諾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蔡森田 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

  • 就公益彩券經銷商管理與人頭戶查核情形、公益彩券盈餘與回饋金款項運用情形進行報告並答復質詢。
  • 就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承諾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7案,內容涉及電子商務所得稅研議、電子發票整合與推廣、愛心碼宣導、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原則修正與法制化、彩券中獎起扣點試算、及公益彩券形象計畫檢討等。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歲入及國有財產署歲出)

核心議題

  • 審查財政部及所屬單位106年度歲入預算,包括稅課收入、營業盈餘及財產收入等,並檢討其編列合理性。
  • 審查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106年度歲出預算,聚焦於國有財產管理、活化運用、被占用土地清理等業務經費編列。

相關爭議

  • 政府「不加稅、不打房」政策與實際情況矛盾:多位委員質疑政府宣稱不加稅、不打房,但地價稅、房屋稅大幅調漲及稅收超徵,實質上加重民眾負擔,與院長宣示不符。
  • 公告地價大幅調漲時機與民怨:吳秉叡、賴士葆、盧秀燕、林德福等委員指出,在經濟不景氣下,公告地價平均調漲30%以上,導致民怨沸騰,且調整時機點與新政府上任時間點引發混淆。
  • 精準地價課稅方向:曾銘宗、吳秉叡、林德福等委員質疑內政部次長提出「5年內實施精準地價」的說法,部長許虞哲表示財政部不贊成持有稅按市價課徵。
  • 兆豐案求償與公股管理:黃國昌、費鴻泰、陳賴素美、江永昌等委員嚴厲質詢兆豐金控在紐約分行遭罰案中,對蔡友才、吳漢卿等人的求償進度緩慢,假扣押遭駁回,以及財政部對公股銀行重大事件通報機制失靈的問題。
  • 國有財產占用處理不公:黃國昌、余宛如等委員質疑國有財產署對王貴雲占用龍珠灣土地案處理延宕,以及對太平洋翡翠灣租約終止後違建未拆、設路霸收費等問題,批評國產署「大小眼」執法。
  • 公益彩券形象廣告經費:林德福委員質疑財政部106年度預算案恢復編列台灣彩券公司公益彩券形象廣告經費2,500萬元,認為應優先補助弱勢族群。
  • 公股銀行整併與金融市場穩定:曾銘宗委員詢問行政院推動公股銀行整併的意向,並關切美國總統大選對股匯市波動的影響,以及國安基金護盤的條件與時機。
  • 公股銀行TRF業務與監管:江永昌委員質詢公股銀行承作TRF業務的虧損情況,以及財政部國庫署對公股銀行經營缺失回報機制的不完善。
  • 台灣菸酒公司經營績效:施義芳委員質疑台灣菸酒公司近年來在菸酒市場的銷售表現落後同業,且新產品研發不足。
  • 公股銀行對大陸曝險與資本適足率:陳賴素美委員關切公股銀行對中國大陸的曝險比例、台灣金控及土地銀行資本適足率不足及缺乏競爭力的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公股銀行整併政策方向,建議財政部積極推動公併公。
  • 關切美國總統大選對金融市場的影響,要求國安基金護盤務必依法,並遵守過往股價指數慣例。
  • 質疑政府打房政策與房價穩定宣示不符,批評公告地價大幅調漲時機不當。
  • 認為財政部106年度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應予增加。
  • 提案刪減國有財產署臨時人員酬金、水電費、環境清理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等預算,後撤銷部分提案並同意總刪減額度。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105年度公告地價大幅調漲是內政部去年會議結論所致,非蔡政府責任,要求財政部向民眾說清楚。
  • 批評台灣地價稅採累進稅率高達千分之55,導致土地細分或掛人頭規避,建議政策檢討。
  • 質疑政府一方面調高土地及房屋持有稅,另一方面要求房價下降,違反經濟常理。
  • 反對學者在未溝通前提出「精準地價」等政策方向。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詢國有財產署對王貴雲占用龍珠灣國有土地案處理延宕,批評2014年發現後僅追繳補償金而非收回土地,質疑對有權勢者縱容。
  • 追問太平洋翡翠灣租約終止後,國產署收回土地及拆除違建的進度,並批評國產署在法院訴訟中表示對路霸收費「沒有異議」。
  • 質詢國庫署關於兆豐案假扣押資產的實際情況,指出新聞報導與實際情況不符,要求兆豐金控說明56億元罰款的責任歸屬與追償計畫。
  • 提案刪減國有財產署其他業務租金、退休退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等預算,並凍結雜項設備費、稅捐規費、排除占用清除費用及房屋建築養護費,要求提出詳細報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林全院長「不加稅、不打房」的說法是欺騙社會,指出地價稅大幅調漲及政府稅收超徵是事實上的加稅。
  • 質疑財政部106年度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要求增加。
  • 關切台北101地價稅調漲對租金及BOT案的影響,並指出財政部對101大樓有持股。
  • 提出財政部應針對電子商務所得稅課徵進行研議,並將研究結果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提案增加歲入預算500億元,並增列證券交易稅歲入預算10%。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時,海關與衛福部對輻射食品的檢驗能力不足,缺乏大型檢驗設備,且無法做到逐櫃逐批檢查。
  • 批評政府為節省業者成本而讓國人冒險吃核輻災食品,並要求所有日本輻射食品集中到高雄港經RPM檢查。
  • 質疑政府在地價稅大幅調漲、民眾薪水未增加的情況下加稅,且對企業承租國有地的地價稅有減免,對自住民眾卻無。
  • 提案刪除國有財產署檔案電子儲存管理掃描費,並凍結冷氣機及飲水機等設備預算,要求提供詳細使用年限與採購明細。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批評林全院長「不加稅」的說法,指出調升菸稅和遺贈稅是實質上的加稅。
  • 質詢合庫大樓蓋好兩年未啟用問題,要求追究責任並盡快啟用。
  • 質詢兆豐金控紐約分行法遵人員背景及兆豐案56億元罰款的追償進度,批評財政部對公股持股釋出政策。
  • 提案針對跨境電商所得稅、遺贈稅挹注長照效益、公股釋股效益評估、兆豐金控投資收益核實計算等議題。
  • 提案增列證券交易稅歲入預算10%,以督促政府提升股市交易量。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安基金護盤時,除權值股外,應擴大範圍至台灣價值長期被低估但殖利率高的公司股票,以救量而非僅救價。
  • 質疑國有財產署對龍珠灣土地占用案處理延宕,補償金低於租金不合理,要求提供相關公文與計算方式。
  • 要求國產署主動匡列適合興建社會住宅的土地,不應僅是被動配合,並徹底清查國有林地變更為觀光產業的問題。
  • 質疑國產署將「積極處理被占用土地」等列為關鍵績效指標而非基本職責,應改為未做好就懲處。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詢政府稅收超徵原因,指出財政健全方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金融營業稅提高等是主因,並主張超徵收入應優先還債。
  • 要求財政部協調主計總處,從107年度起主動揭露各稅收估算方式於總預算說明中,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 質疑遺贈稅調高預期心理已導致有錢人提前規劃,財政部預估增加60億元稅收是否過於樂觀。
  • 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兆豐金控釋股收入編列妥適性,並修正管理要點加強公股股權管理。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菸稅調漲可能刺激私菸猖獗,尤其對弱勢族群的影響,並建議加強緝查與宣導,兼顧合法業者生計。
  • 強調強化戒菸宣導的重要性,並希望財政部等相關機關能達到公平正義原則。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說明房屋稅、地價稅屬地方稅,但地方政府提高稅基時應降低稅率,並要求財政部檢討相關政策,讓民眾有感。
  • 質詢台灣菸酒公司經營模式,建議研發精緻新產品,並加強菸品研發與國際合作,推出優質菸品。
  • 關切苗栗縣政府融資平台問題,指出協調過程未邀請廠商參與,導致廠商被扣4%融資費用不合理。
  • 提案增列財政部股息紅利繳庫預算3,000萬元,以策勵財政部及台酒公司精進績效。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106年度預算案同時編列公股釋股收入與增列投資股息紅利,認為兩者相衝突,且釋股恐稀釋未來收益與公股比例。
  • 關切兆豐金控遭鉅額罰款後,其股息收入預估是否過於樂觀,並質疑台灣金控與土地銀行績效不佳、資本適足率不足問題。
  • 提醒財政部應掌控公股銀行對中國大陸的持股比例,避免被其掌控。
  • 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兆豐金控釋股收入編列妥適性,並就強化公股管理、有效監督董事會功能及訂定重大事件通報機制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批評台灣房市與股市因地價稅、低成交量而失衡,要求財政部提出具體政策解決困境。
  • 質疑政府稅收超徵對受薪階級是精神剝削,且公股銀行放款餘額與大額存款政策可能導致金融停滯。
  • 關切人民幣貶值對台幣與TRF的影響,以及美國總統大選對金融市場的衝擊,要求國安基金隨時準備護盤。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庫署新聞稿對債務控管績效的文字美化,指出績效指標數值實際是下降的。
  • 批評財政部對公股銀行聯絡代表人的回報機制不完善,許多經營缺失未回報,尤其兆豐案未及時通報。
  • 詢問公股銀行承作TRF業務的具體虧損金額,並質疑第一銀行在TRF客戶損失處理上的缺失。
  • 提案凍結國有財產署部分預算,要求檢討國有土地管理措施,納入兩公約居住權保障觀點,並釐清被占用不動產類型與歷史因素。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台北101跨年煙火預算籌措問題,建議利用統一發票宣導經費支應,以提升台灣能見度與觀光。
  • 反對財政部恢復編列公益彩券回饋金用於台灣彩券形象廣告,認為應優先補助弱勢族群。
  • 關切地價稅大幅調漲導致民眾反彈,批評政府在經濟不景氣下加重民眾負擔。
  • 質疑內政部研議「5年內」建立以市價為基準的「精準地價」政策,部長許虞哲表示財政部不贊成按市價課徵持有稅。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回應10月出口預計成長至少5%,但不會超過10%。
  • 表示未獲行政院推動公股銀行整併的訊息,但國庫署持續研究,若推動傾向公併公。
  • 說明國安基金護盤需符合管理條例第8條要件,目前股市在9,000點以上,會密切注意美國大選結果。
  • 贊成院長「不繼續打房」的說法,但會維持房價穩定,持續課徵房地合一稅並注意房屋稅、地價稅。
  • 澄清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一次是地方政府權責,非中央政府政策,且目前無救濟方式,非自用住宅漲幅較大。
  • 表示財政部不贊成以市價課徵地價稅,且目前無推動「精準地價」政策。
  • 說明過去10年稅收有4年短徵,超徵原因主要為財政健全方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金融營業稅提高等。
  • 承諾協調主計總處,從107年度起主動揭露各稅收估算方式於總預算說明中。
  • 說明菸稅、遺贈稅調漲以挹注長照財源,預估遺贈稅增加60億元已考量避稅因素。
  • 同意菸稅調漲可能增加私菸走私,將加強查緝與宣導;認同菸稅調漲有助降低吸菸率。
  • 同意檢討房地稅政策,考量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並與內政部討論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問題。
  • 表示不適宜由政府主導台北101跨年煙火籌措,仍應由民間處理;統一發票宣導費用應著重普遍性。
  • 說明公股釋股收入編列是為平衡預算,若稅收情況良好則不考慮釋股,但承認釋股會稀釋未來投資收益與公股比例。
  • 解釋台灣金控與土地銀行績效不佳有政策性因素,承諾未來將努力加強競爭力。
  • 表示將密切注意美國大選後金融市場發展,必要時會臨時召開國安基金委員會決定是否進場。
  • 同意國有財產署預算總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曾國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證實2014年已發現王貴雲占用龍珠灣土地,當時因無國土保安問題,先追繳使用補償金,後因被揭發才列為優先處理。
  • 承諾會後補書面資料說明龍珠灣案當初決策者及會議內容。
  • 說明太平洋翡翠灣案租約已於2012年終止,限期11月30日收回土地,違建已舉報新北市政府拆除。
  • 表示國產署對太平洋翡翠灣設路霸收費有異議,將徹查訴訟代理人言論。
  • 說明國產署作為社會住宅後勤單位,已提供21筆土地(約17公頃),價值約50、60億元。
  • 解釋占用補償金低於租金是因為面積與區位差異,且補償金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
  • 承諾提供103年龍珠灣案公文、租金與補償金計算方式,並檢討社會住宅土地篩選標準。
  • 回應預算刪減時,強調臨時人員為基本人力、水電費因舊辦公室耗能、業務宣導必要性、電腦化業務契約限制等,希望委員支持。
  • 同意向財委會和施委員提出全國宿舍處理報告。
  • 同意將國有閒置土地管理納入績效考量,並提出改善計畫。

阮清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回應兆豐案假扣押資產情況時,表示新聞報導未經證實,實際狀況是假扣押申請被駁回,目前正在抗告。
  • 說明新聞稿對債務控管績效的呈現,強調負債率實際是下降的。
  • 表示公股銀行聯絡代表人回報機制已修正,重要案件須通報,但過去標準不明確。
  • 說明八大公股銀行中有5家承作TRF,其中第一銀行名目本金最高,但公股行庫目前無因TRF被開罰。
  • 說明財政部對公股銀行對大陸曝險比率有掌控,未超過金管會規定。
  • 說明公益彩券形象廣告經費編列是為讓民眾了解收益用途,且銷售量下降。

張兆順 兆豐金控公司董事長

  • 說明兆豐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假扣押申請被駁回後正在抗告。
  • 表示已調查大部分責任人,但監察人部分下週才會調查,難以給出追回56億元罰款的確切時間。
  • 說明紐約分行已找到6位法遵人員,其中3位新進人員來自外商銀行,有香港人、馬來西亞籍。
  • 表示上任兩個多月來,主要貢獻是處理紐約分行問題及進行組織改造。
  • 認為公股銀行整併需充分準備,不宜倉促答詢。

廖燦昌 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

  • 說明合庫大樓去年1月拿到使用執照,目前正在驗收,因部分工程未按契約施工已移送檢調,啟用時間未定。

吳容輝 臺灣菸酒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酒公司營收穩定,但91年開放市場後競爭激烈,未來將著重行銷主力與明星產品。
  • 回應花雕雞麵缺貨問題已改善,並針對代工部分洽談廠商。
  • 表示台酒菸品已有低尼古丁、低焦油品項,近期將研發晶球系列新產品。
  • 承認在大陸的菸品銷售市場有下跌情形。

呂桔誠 臺灣銀行董事長

  • 說明台銀仍會收取大額存款,但會按大額存款利率計算。
  • 表示台銀放款部分維持差不多水準,未因兆豐事件趨於保守,感受到市場動能仍在,今年盈餘比去年好。
  • 說明台銀人民幣存款有稍微減少,且台銀不作TRF業務。
  • 表示銀行公會有TRF統計資料,但無法代其他銀行回答。

魏江霖 臺灣銀行總經理

  • 說明苗栗縣政府融資平台目前總額約51億元,餘額約42億元。

蔡慶年 第一金控公司董事長

  • 表示第一銀行未因承作TRF被金管會開罰,且金管會檢查後未認定有缺失個案。
  • 說明金管會要求和解的案件,第一銀行會配合處理,但無個案被列為有缺失。

相關後續

  • 財政部歲入預算部分,第1案增列100億元,稅課收入科目自行調整;第2案照案通過,併入第1案;第3案至第12案均照案通過,其中第4案文字修正為「106年度財政部『股息紅利繳庫』預算數(含民股盈餘、分配),增列3,000萬元」。
  • 國有財產署歲出預算部分,第1案、第2案、第3案、第4案、第7案、第10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第18案及第19案合併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有財產署歲出預算部分,第8案、第20案、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6案、第27案、第28案、第29案、第30案、第31案、第32案均凍結五分之一或特定金額,並將「與提案委員」等字刪除。
  • 歲出第5案與第6案(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通案處理。
  • 第33案撤案,但國產署需向財委會和施委員提出全國宿舍處理報告。
  • 第34案改為主決議案後照案通過,要求財政部提出「強化國有土地開發運用之具體策略」。
  • 第35案、第36案、第37案照案通過,要求國產署提出閒置國有土地管理維護改善計畫,並檢討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納入兩公約居住權保障觀點。
  • 第38案修正為「財政部應督導所屬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法令遵循執行情況」,其餘照案通過。
  • 所有審查結果隨同機關別調整,其餘未提及部分均照列。

原始資料

公報
1058801
卷/期/冊
105/88/1
發布日期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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