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預算及兩岸互動急凍專題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0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聽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總統大選後兩岸互動急凍及重啟協商機制的專題報告,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協議進度資料及海基會董事長列席備詢。隨後,會議重點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業務概況與 2017 年度預算案,委員們就新住民參政權、選區劃分、不在籍投票、公投門檻、選務疏失、政黨連坐裁罰及選舉經費編列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部分凍結或減列,並要求中選會提交專案報告或檢討修正建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等就「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聚焦於 2016 年總統大選後兩岸官方互動交流趨於停滯的現況,探討新政府為此所採取的因應作為,以及如何有效重啟兩岸官方協商機制。
- 會議亦處理了兩項臨時提案,分別要求政府部會提交兩岸協議執行進度資料,並要求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以加強國會監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相關部會就 21 項兩岸協議自 520 後辦理進度及政府因應停滯後之相關會議資料,於 1 個月內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相關部會就 21 項兩岸協議自 520 後辦理進度及政府因應停滯後之相關會議資料,於 1 個月內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相關部會就 21 項兩岸協議自 520 後辦理進度及政府因應停滯後之相關會議資料,於 1 個月內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張小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報告與答復。
張天欽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報告與答復。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紀明謀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陳正祺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黃金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黃慶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楊敏玲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司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祁文中 交通部常務次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兩岸互動急凍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答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臨時提案第一案照案通過,要求相關部會於 1 個月內就 21 項兩岸協議自 520 後辦理進度及政府因應停滯後之相關會議資料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二案修正後通過,要求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審查 201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其年度業務概況及 2017 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重點涵蓋選務革新、選舉違規裁處、政黨連坐裁罰、選務研究,以及未來選區劃分、選務人員專業知能提升等施政計畫。
- 委員們主要質詢中選會對新住民參政權宣導、不在籍投票制度、選舉民調規範、立委選區劃分標準、公投門檻合理性、選務疏失檢討,以及各項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新住民參政權與宣導不足:林麗蟬委員質疑中選會對新住民投票權人數掌握不足,宣導方式與內容不符需求,且新住民取得身分證後仍需等待 10 年才能參政的限制是否合理。
- 選舉民調封關規範:楊鎮浯、陳怡潔委員質疑選前 10 天禁止公布民調的規定是否過時,認為應與時俱進,主委則認為台灣民調嚴謹度不足,封關有其必要性以避免誤導。
- 不在籍投票與提前投票:楊鎮浯、趙天麟、黃昭順委員主張應推動不在籍投票與提前投票以保障公民投票權及提升投票率,但主委考量計票效率、國人信任度及兩岸關係,傾向國內實體移轉投票優先。
- 投票時間過短:趙天麟委員建議延長投票時間(現行 8 小時)以適應多元工作型態並提升投票率,主委則考量國人對計票結果快速出爐的期待,傾向增加投票天數而非延長單日時間。
- 立委選區劃分標準與公平性:李俊俋、陳其邁委員質疑中選會現行立委席次分配算法可能不符憲法「依人口比例分配」原則,導致票票不等值,對人口多的直轄市不利,並要求法制化;陳超明、洪宗熠、趙正宇委員則強調應考量城鄉差距、行政區域完整性及歷史淵源,反對單純以人口數劃分。
- 選務疏失與人力配置:賴瑞隆委員引用監票者聯盟報告指出選務存在多項疏失(如未宣布領票人數、唱票倉促或唱錯),要求中選會檢討改進;賴瑞隆、洪宗熠委員亦質疑地方選委會兼職人員配置與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及衡平性,尤其在非選舉年的業務量減少情況下。
- 公投門檻與電子提案連署:黃昭順委員指出過去公投因投票率不足 50% 而遭否決,質疑「鳥籠公投」並主張降低門檻、推動電子提案與連署系統,主委則支持電子連署,但對降低門檻及公投法主管權則持保留態度。
- 投票日社群媒體助選裁罰:姚文智委員質疑中選會對投票日社群媒體助選行為的裁罰標準不一且過重,特別是針對一般民眾的罰則,要求修法區分處罰對象與額度。
- 原住民選區劃分與委員代表性:Kolas Yotaka、鄭天財委員質疑現行原住民立委選區過大(全國性),導致特定族群席次壟斷,且都會區原住民選民秘密投票權受影響;Kolas Yotaka委員更建議中選會委員應納入一定比例的原住民代表,以利規劃符合多元民族的選務制度。
立法委員發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中選會對有投票權新住民人數掌握不足,宣導方式不夠普及有效,應與移民署等單位合作,並邀請新住民參與宣傳品設計。
- 應研究新住民參政權議題,特別是被選舉權與公職參與的 10 年限制是否應縮短。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500萬元,要求中選會提出新住民投票權行使相關問題的委託研究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選務策進」100萬元,要求中選會針對提升新住民宣導策略及充實網站專區提交專案報告。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中選會應以保障公民投票權為第一要務,與時俱進,結合國情,提出進步的選舉制度。
- 質疑選前 10 天禁止公布民調的規定,認為應考量美國等國經驗。
- 主張推動提前投票與不在籍投票制度,至少應先試行小範圍,並要求中選會提出具體可行性方案與時程。
- 建議選舉罷免法規範範圍應擴及 NCC 委員、監察委員、大法官等具選舉性質的提名同意權,以避免爭議。
- 建議將涉及妨害選舉公正、公平進行的選舉賭盤納入選罷法特別法精神規範,而非僅適用刑法。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選前 10 天民調封關的規定是否仍具必要性,認為時空背景已不同,且封關不代表民調不會影響選情。
- 認為台灣民主已趨成熟,不應過度限制民調發布,應有討論修正或刪除相關規定的空間。
- 關切立委選區重劃時程與潛在席次變動,特別是選區增加或減少對地方政治生態的影響。
- 質疑現任立委帶職參選市長的適當性,認為應避免資源浪費及 3 個月內重複補選。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30%,認為中選會歷年執行率偏低且變更幅度大,有浮編之嫌,應緊縮辦理。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人員維持費的 25%,因兼職費按月支給不合理,未改善現況。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總統大選投票率持續下降,應仿效美國等國多元投票方式,增加公民參與管道。
- 建議延長投票時間至至少 12 小時,以利各族群及工作型態選民投票。
- 支持國內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提早投票),但主張暫緩海外及大陸不在籍投票。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30 萬元,指出中選會歷年國外旅費執行率不佳且經常變更計畫。
- 提案刪除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50 萬元,因部分選委會預算增幅偏高。
- 提案減列地方選委會水電管理費 10%,要求政府部門帶頭節能減碳。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香港宣誓風波,認為台灣過去經驗顯示補宣誓即可解決,不應過度干預民選代表。
- 引用監票者聯盟報告指出選務存在 8.4 成疏失,如未宣布領票人數、唱票倉促或唱錯候選人,要求中選會檢討改進並建立獎懲制度。
- 質疑地方選委會人力配置(專任、兼任)及經費編列(如基本維持費、一般事務費)的合理性與衡平性,認為應整體檢討並縮減人力。
- 提案刪減「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100萬元,認為資訊系統升級預算連續 2 年編列過高有浮編之嫌。
- 提案減列「選務策進」國外旅費 66萬8千元,質疑法國總統大選考察的參考價值及參加國際會議擬派人數過多。
- 提案刪減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 萬元,指出其費用大幅升高卻無合理說明。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立委選區劃分除人口變化外,尚需考量行政區域、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史淵源等多元因素。
- 指出憲法規定每縣市至少 1 席立委導致票票不等值問題,除非修憲否則難以解決。
- 提醒中選會選區調整時應審慎評估現況、蒐集各地意見並詳細說明規劃理由,避免僅召開學者專家公聽會。
- 建議原住民立委選區應打破全國性劃分,改依區域劃分,以充分代表各族群並解決選區過大問題。
- 質疑投票日社群媒體競選行為的定義與裁罰標準,建議中選會應針對社群媒體、大眾傳播媒體、候選人/政黨/一般民眾等不同對象進行更詳細研究與區分。
- 提案減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150 萬元,認為缺乏法源依據且國庫困窘。
- 提案刪減文康活動費 50 萬元,認為與業務推廣無關且國家財政吃緊。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50 萬元,指出中選會歷年執行率不佳且經常變更計畫。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主張不在籍投票應由中選會主導推動,而非推給內政部,以保障公民投票權。
- 支持公投法修正,降低公投門檻,並推動電子提案與連署系統。
- 提案凍結退休離職儲金 30%,要求中選會說明增編理由。
- 提案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 萬元,認為應撙節開支。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100 萬元,指出預算擴編 5 倍餘不合理且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五分之一,認為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辦公設備費 20%,要求中選會詳細書面報告。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投法為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駁斥「打假球」說法。
- 認為台灣總統大選投票率(約 74%)已充分反映民意,推動不在籍投票應以保障投票權而非提升投票率為主要考量。
- 關切立委選區重劃,強調劃分應考量區塊完整性,避免將選區中間挖空。
- 肯定中選會參與國際選舉機關協會並能插國旗,支持編列國外旅費,並鼓勵中選會積極在國際組織中爭取主席等職位。
- 提案減列公務車輛油料費 10 萬元,認為地方選委會油料編列高低差距大且部分過高。
- 提案減列地方選委會兼職費 100 萬元,質疑按月支給不合理。
- 提案要求中選會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並追溯公布 2015 年第二季以前資料。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 2018 年立委選區重劃時程與「檢討小組」組成方式,強調應待 2017 年 11 月底人口數確定後啟動。
- 指出學界對立委席次 113 席太少有共識,建議應增加至 150-180 席,但理解涉及修憲困難。
- 認為若台灣人口增加而立委總席次仍維持 113 席,將導致代表性問題,建議中選會應藉此機會凸顯問題,推動修憲討論。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退休離職儲金 30%,要求中選會說明增編理由。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監票聯盟報告指出的選務疏失率過高,認為是外行說法,並肯定中選會選務改進。
- 質疑個人競選補助款(一票 30 元)制度不公,認為應改為補助選民或取消,因候選人已有政治獻金,且薪資不及補助款。
- 主張立委選區劃分不應僅以人口考量,應修憲保障非直轄市地區席次,並考量城鄉面積,以平衡城鄉差距。
- 提案減列一般行政加班值班費 90 萬元,認為應鼓勵公務員正常上下班並撙節開支。
- 提案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 萬元,認為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100 萬元,指出預算增幅過高且應緊縮辦理。
- 提案減列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人員維持費 1,000 萬元,質疑兼職費按月支給不合理且常兼人員浮編。
- 提案減列地方選委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 萬元,認為業務量減少卻經費升高不合理。
- 提案減列地方選委會一般事務費 100 萬元,認為各項事務費增編不合理。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選會一般行政費增加原因,得知主要為勞退準備金補足。
- 質疑各縣市選委會常任兼職人員配置不符比例,要求中選會檢討調整。
- 指出立委選區人口落差過大(如新竹縣 39 萬人 1 席,連江縣 9,921 人 1 席),認為應修憲打破各縣市保障 1 席限制,或以變形蟲模式劃分選區。
- 提案減列「選舉業務─選務策進」經費 20 萬元,另凍結 50 萬元,以督促行政機關確實執行預算並符合考察目的。
- 提案減列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人員維持費 100 萬元,另凍結 200 萬元,質疑常兼職員人數浮編及預算編列欠缺彈性。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市原住民族人口快速增加,詢問桃園市直轄市議員山地/平地原住民席次增加門檻。
- 肯定中選會落實選罷法修正,允許候選人以原住民族羅馬字和漢字並列書寫政見於選舉公報,讚揚此為台灣民主一大進步。
- 回顧中選會過去曾以族語保存目的、難以計算字數等理由反對族語政見刊登,質疑中選會委員對原住民族了解不足可能阻礙參政權。
- 指出原住民立委選區過大(全國性)導致代表性問題,支持單一選區劃分,並詢問中選會對此議題的意見。
- 提案修法要求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委員應納入一定比例具原住民身分者,以利規劃符合多元民族選務制度。
- 提案刪列加班值班費 50 萬元,認為 2017 年無重大選舉,編列增加不合理。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30 萬元,要求檢討規劃地方選委會網站設置與資料更新。
- 提案凍結國外旅費 50 萬元,要求檢討參與亞洲及世界選務機關協會的實際成效。
- 提案凍結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人員維持費 100 萬元,質疑兼職費支給不合理及常兼職員浮編。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立委選區劃分不應執著於 30 萬人為單位,導致行政區域被分割,造成選民被邊緣化或語言文化差異問題。
- 強調單一選區兩票制精神是讓地方領袖型人物專職服務選民,要求中選會應完整保留行政區域,避免亂割選區。
- 指出地方議員選區有時比立委選區還大,凸顯選區劃分問題。
- 建議中選會應重視地方意見,而非僅徵詢專家學者,並積極規劃選區劃分,避免分割行政區域。
- 提案刪除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50 萬元,認為部分地方選委會預算增幅偏高。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關切都會區原住民選民秘密投票權受影響的問題,要求中選會積極檢討並提出修法或調整方案。
- 指出都會區原住民人口分散,候選人難以掌握選民資訊,導致文宣寄送困難。
- 建議選舉公報的政見版面應能容納更多內容,並提議由中選會或地方選委會集中協助候選人分送文宣,費用由候選人自理。
- 重申中選會委員應遴聘一定比例原住民的建議,以利規劃符合多元民族的選務制度。
- 提案要求中選會檢討並法制化立委名額分配計算方式,避免違反憲法規定且缺乏法律授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現行立委席次分配計算方式(雙基準算法)為自創,缺乏法律授權或行政規則,導致對人口多的直轄市(如高雄市)不利,要求法制化。
- 主張應採用單一基準的人口比例分配方式,如美國漢密爾頓算法,以確保公平性。
- 關切美國大選驗票比例,建議台灣應討論提高自動驗票比例,以因應激烈競爭及廢票認定問題。
- 提案減列開票資訊統計時效及選務滿意度等不合理績效指標的預算 100 萬元。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100 萬元,指出預算增幅過高且有浮編之嫌。
- 提案要求中選會檢討並法制化立委名額分配計算方式,避免違反憲法規定且缺乏法律授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投票日社群媒體助選行為的裁罰標準不一且過重,特別是針對一般民眾的罰則,認為公職人員選罷法罰則過時且不符比例原則。
- 指出楊烈因臉書發文被重罰 60 萬元案例,認為其非系統性、組織性行為,且已自行刪文,中選會應衡量法律體系不健全及時代落差,調整立場並寬鬆認定。
- 提案減列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 20 萬 4 千元,認為高月退俸者不應再領取。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 50 萬元,指出預算編列有浮編之嫌。
- 提案減列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人員維持費 1,000 萬元,質疑兼職費按月支給不合理且常兼人員浮編。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新住民投票權人數需透過內政部戶政司了解,中選會選民名冊無註記,總數約 29 萬人有投票權。
- 中選會已透過設攤、多語文宣、聯絡新住民社團等方式宣導選務資訊,但承認宣傳仍不理想。
- 關於新住民被選舉權的 10 年限制,認為可依不同公職區分,國際通例對重要公職有限縮。
- 同意中選會應與時俱進,以保障公民投票權為優先,並結合國情提出進步選舉制度。
- 認為選前 10 天禁止公布民調有其必要性,因台灣民調嚴謹度不足,容易產生誤導和操作選情。
- 支持提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等不在籍投票制度,認為對選民選擇較大,但考量計票效率及國人對快速結果的期待,傾向增加投票天數而非延長單日時間。
- 認為總統選舉及原住民選舉可辦理移轉投票,但立委選舉複雜度高,可能需電子投票且需國人高度信賴。
- 表示不在籍投票法規主管權在內政部,中選會希望主導並盡快規劃國內不在籍投票。
- 同意將選舉賭盤納入選罷法特別法精神規範,法務部已提出修正意見。
- 回應香港宣誓風波,指出台灣過去經驗是多元容忍,透過補宣誓即可平順落幕,與香港民主根基不同。
- 承認監票者聯盟報告指出的選務瑕疵確實存在,將在選後檢討會中提出並加強講習,但對百分比持保留態度。
- 同意檢討地方選委會人力配置(常兼、專任)及經費編列的合理性與衡平性,特別是兼職費按月支給問題。
- 指出立委選區劃分除人口變動外,尚需考量行政區域、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史淵源等多元因素,並強調憲法規定每縣市至少 1 席導致票票不等值。
- 承認學界對立委席次 113 席太少有共識,建議增加至 150-180 席運作會更順暢,但理解涉及修憲困難。
- 支持公投法電子提案與連署系統,但對降低門檻持保留態度,認為公投不應常用,且涉及重大政策選擇。
- 承認投票日社群媒體競選行為的定義與裁罰困擾,將進行研究分類,區分處罰對象與額度。
- 肯定族語政見刊登是台灣民主進步,並已訂定相關辦法草案,將送委員會確定。
- 對於都會區原住民選民秘密投票權受影響問題,認為應從制度上調整,並承諾 1 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或調整書面報告。
- 對於協助候選人分送文宣,認為涉及選委會參與選舉宣傳,技術層面複雜,需仔細評估,但會朝向方便取得資訊方向規劃。
- 同意立委名額分配計算方式應法制化,會提出修法建議條文。
- 解釋 2017 年度預算增加主因是勞退準備金補足及行政院要求資安升級,並非浮編,承諾會檢討印表機管控及電腦汰換年限。
- 回應國外旅費預算增加是因會議地點在羅馬尼亞費用較高,並非浮編,且執行率低是因主辦國落地招待或地點調整所致。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解釋立委席次分配計算方式是因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保障各縣市 1 席及原住民名額,需先扣除。
- 承認中選會現行席次分配算法無明確法律授權或行政規則。
- 表示內政部準備修正選罷法,中選會內部也將於本週五提出修正條文草案,區分網路助選行為的處罰對象。
- 說明公職人員選罷法罰則已修正,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一致,都是 50 萬元起跳。
徐秋菊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
- 解釋中選會加班費主要是不休假加班費,與其他部會相同,且除司機外,其他人不報加班費。
- 說明選委會委員為無給職,但每月支領出席費是因選舉業務持續性,除選舉外尚有補選、罷免、公投、裁罰案件等,且委員需蒐集地方意見,並非無事可做。
- 強調地方選委會常兼人員主要為民政人員,負責日常業務,與專任人員配置需一同檢討。
- 解釋地方選委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增加,是因中央聯合辦公大樓整修分攤費用,且無選舉年缺乏選舉經費支援,導致平常業務開銷不足。
高美莉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資安設備升級是行政院要求從 C 級提升到 B 級,導致經費增加,且電腦汰換是分年進行,非一次性。
- 強調中選會已與移民署、地方政府、服務大隊合作,派員與新住民接觸宣導,並主動聯絡移民團體,網站亦有相關資訊。
林裕泰 中央選舉委員會專門委員
- 說明電腦汰換是分年進行,每 5 年汰換約五分之一的量,無法一次全部換新。
蔡穎哲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
- 說明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執行率達 98%-99%,若刪減將影響單位紙張等基本運作,且無選舉年缺乏經費支援。
- 解釋地方選委會基本維持費差異大,是因辦公廳舍情況不同,如合署辦公需分攤費用,獨棟則較省。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預算照列。
- 第 1 目「一般行政」之加班值班費凍結 50 萬元,待中選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 1 目「一般行政」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提案及退休離職儲金凍結案,交由政黨協商。
- 第 1 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凍結 100 萬元,待中選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 1 目「一般行政」之文康活動費交由部會通案處理。
- 第 2 目「選舉業務」之「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設備及投資費刪減 30 萬元。
- 第 2 目「選舉業務」之「選務策進經費」凍結 100 萬元,待中選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 2 目「選舉業務」之國外旅費減列 20 萬元,凍結 50 萬元,待中選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 3 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之「人員維持費」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經專案報告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 3 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減列 3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 5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之辦公設備凍結 20%,待中選會提出書面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主-6(政黨連坐裁罰案件公布)修正後通過,要求中選會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統計情形,並將 2015 年第二季以前資料一併公布。
- 主決議主-8(選委會委員遴聘原住民比例)修正後通過,將「爰請」改為「建請」。
- 主決議主-9(立委名額分配計算方式法制化)修正後通過,要求中選會於 3 個月內檢討並提出修法建議條文,且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主決議通-1(開票資訊統計時效及選務滿意度等績效指標)不刪除。
-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近 3 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 5 案,准予備查。
- 委員徐榛蔚及吳琪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9101
- 卷/期/冊
- 105/91/1
- 發布日期
- 2016-12-0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